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十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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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10【第一篇】

许可人:(以下简称“甲方”)

被许可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系第[]号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人,乙方系xx专业公司。

注册人:

地址:

核定使用商品:

注册有效期限:[]年[]月[]至[]年[]月[]日

1、许可使用的商品种类:按照商标注册证书上核定的商品种类。

2、许可使用的地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

3、许可使用的权力性质:独占性授权使用许可,即: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自身不得使用相关注册商标,也不得许可他人使用相关注册商标。

甲方许可乙方的使用相关注册商标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在发现有侵犯相关注册商标的行为时,甲方保证及时采取有效手段,打击侵犯相关注册商标的个人或者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向行政机关投诉要求查处、向法院提起诉讼。

(2)在相关注册商标的权属发生争议或者乙方使用相关注册商标被诉侵权时,甲方保证及时参与争议或者诉讼的处理,并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3)甲方应及时履行商标的续展手续及其他维持注册商标效力的手续。

(4)在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保证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1)乙方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2)乙方保证在使用过程中维护注册商标的信誉。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假冒商标等侵权行为的打击。

(4)在发现侵犯相关注册商标的行为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相关情况。

1、因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因严重质量事故,给甲方商标形象造成严重损害或造成恶劣影响,且乙方没有能力挽回所造成的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

2、因甲方的相关注册商标权权属产生纠纷或者相关注册商标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或者宣告无效,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相关注册商标,影响到乙方的生产经营,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

3、甲方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手段打击侵犯相关注册商标的个人或者单位的,乙方可以以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身份向相关行政机关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因使用相关注册商标被他人投诉或者起诉的,乙方发生的费用或者造成的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1、相关注册商标的许可费用:相关使用产品出厂价格的[]%;

2、支付时间:按年度结算,乙方每年[]月[]日前根据上年实际生产量向甲方支付上年度的许可费用。

1、由甲方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手续,备案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若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签约地法院诉讼解决。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国家商标局各执一份。

5、合同签约地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本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10【第二篇】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甲方将已注册的使用在___________类___________商品上第_______号___________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在___________类___________商品上。

商标标识:

二、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三、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具体措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六、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七、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提前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分别自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商标局及其各自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纠纷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

份,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分别将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并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10【第三篇】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声明:

1.合同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2.合同双方均承诺自身符合法律对签约要求的强制性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鉴于:

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中国石化加油站特许经营合同》(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特许经营合同》项下的乙方加油站,可以有条件的使用中国石化的商标。

甲方经商标持有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授权,通过与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再授权许可乙方在《特许经营合同》项下的乙方加油站中使用商标的具体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商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已注册的,商标注册号为1385942、1948353、1948357、________,类别为第37类、第__类的商标(具体内容见附件),及该商标包含文字、图案或组合。

2.特许经营站:依照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乙方已经履行了相应义务,应当获得特许经营权的加油站。

3.特有形象:任何表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下属单位(本合同中统称中国石化),及其商品、服务和活动的特有公司标志、所有权标志、未注册标志、营业名称、服务名称、包装形状、颜色组合、标签款式、图案,以及能够被第三方认为与中国石化相关联的其他特有形象。

4.油品:汽油、柴油、煤油和润滑油。

第二条授权范围

甲方向乙方授予在____省境内的下述非独有的权利:

1.在特许经营站使用商标对该站经营的油品进行宣传,或者对特许加油站自身进行宣传。

2.在乙方参与的与特许经营站经营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和展示商标。

3.商标的使用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解除之日时止。期间如商标注册期限届满,由甲方负责办理商标续展。

第三条商标使用费

1.商标使用费按下列第__种方式收取:

(1)商标使用费为____元/年,乙方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合同生效年度的商标使用费为____元,于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逾期付款的,按_________________计算逾期利息。

(2)商标使用费根据上一年度特许加油站的销售额(乙方上一年度向所有客户开出发票上所列已付油品的总值)计算,具体比例为销售额的__%,但最低不得低于____元。乙方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合同生效年度的商标使用费为____元,于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逾期付款的,按_________________计算逾期利息。

2.自收到第一笔商标使用费起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与商标有关的标志图案样品,由乙方自行委托具有商标印制资格的单位印制,并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特许经营站所经营的油品及提供的服务,应在任何时候都符合当时甲方规定或认可的质量、性能、规格与标准,遵守甲方关于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

2.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不得超越授权范围使用商标;使用商标的方式,不会损害商标和特有形象的独特性、有效性和声誉。

3.乙方不得以任何甲方认为有损于商标和特有形象的独特性、有效性和声誉的商业名称或标志来经营业务。

4.乙方在使用商标时,应标明自身或下属单位的名称,不得采取在自己或下属单位的商业名称使用商标或特有形象等任何可能导致乙方与中国石化相混淆的情形。

5.方授权代表有权在一切合理的时间为以下目的进入特许经营站:

(1)检查特许经营站的油品、服务和有关活动;

(2)检查商标使用、展示方式和相关情况;

甲方在行使上述权利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合理的样品,包括但不限于包装、广告、促销材料、标签和其他印刷品。

6.乙方一旦发现下述现象,应立即通知甲方:

(1)第三方侵犯或涉嫌侵犯商标和特有形象的权益;

(3)其他乙方认为影响商标权益的行为。

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认为需要采取必要措施或行动的,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采取有关行动。

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再授权给任何第三方行使。

8.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约定的情形的,有权要求乙方纠正。

9.在甲方合法拥有商标再授权权利的情形下,无须就乙方行使本合同赋予的权利而发生的法律纠纷承担任何责任。若甲方因乙方行使本合同赋予的权利而遭受第三方的索赔,相关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经营情况和信息予以保密。本项义务不以本合同解除而免除。

第五条授权终止的情形

1.发生下列情形的,甲方可立即向乙方发出通知,终止商标的授权使用:

(1)乙方失去《特许经营合同》赋予的特许经营资格;

(2)逾期支付商标使用费,超过____日;

(5)乙方不再经营与商标有关的业务;

(6)乙方进入清算。

2.乙方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因本条第1款的情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本合同因到期或因本条第1款的情形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拆除经营设施上的商标或特有形象标志,停止使用任何带有商标或特有形象的商品、包装、广告、促销材料、标签和其他印刷品。

第六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政府行为”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实施的强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当事方无法控制的且对合同履行有实质性影响的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为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附件,随《特许经营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而生效、变更和终止。

2.甲方可授权(指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____石油分公司行使本合同中甲方权利和义务。

3.本合同未尽事宜,适用《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

4.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邮递以邮政部门可以证明的收到日视为送达之日;

(3)传真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之日。

5.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

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书对双方具有终局效力。

7.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份。本合同采用中文和____文字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文字的文本内容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另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工商部门和商标管理部门备案。

(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方担保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10【第四篇】

本协议由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为被许可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

鉴于被许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方授与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

(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________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

许可协议自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______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_____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___年12月31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可方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许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____________美元,作为对合同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可方。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可方应立即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可方将使用后附的,由许可方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无论被许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可方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________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可方接受被许可方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可方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可方支付。

三、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可方授与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出购买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可方有10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可方在10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可方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支付的高时,被许可方有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可方保证在未得到许可方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四、信誉

被许可方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力及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可方,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五、许可方的所有权及许可方权利的保护

1.被许可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可方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许可方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许可方保护被许可方,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许可方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在未得到许可方的同意之前,不应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许可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可方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赔和诉讼应诉。被许可方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只有许可方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若事先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动。

六、被许可方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

被许可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被许可方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在_____________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可方(同时也为被许可方)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被许可方将向许可方提交以许可方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可方才能同意产品出售。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许可方一词包括其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官员、董事、代理人和雇员。

七、商品质量

被许可方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可方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量的产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协议产品及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可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被许可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对被许可方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八、标签

1.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将根据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第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被许可方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的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可方权力和被许可方责任的放弃。

2.被许可方同意与许可方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可方(或许可方的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可方应许可方的要求,由许可方承担费用,以许可方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可方的要求,以被许可方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可方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可方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可方保留。被许可方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可方。被许可方将采取一切许可方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可方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九、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方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可方发明或使用,而许可方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

2.许可方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方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方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可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销

1.被许可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可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十一、会计记录

被许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可方的要求,被许可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十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可方在达成协议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3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可方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通知自许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可方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可方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可方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可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可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可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可方满意。

4.根据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拥有的其他权利。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

十三、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方有权终止协议。许可方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方在协议终止后有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方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方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方。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十四、最后报告

在协议期满后60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议终止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可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许可方保留其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利。

十五、存货处理

协议根据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方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可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60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可方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可方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第七条所述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可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协议产品。

十六、协议终止或期满的效果

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授与被许可方的一切权利即刻返还许可方。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被许可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直接、间接地涉及该商标。除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被许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类似的商标。

十七、对许可方的补偿

1.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可方的损失。

2.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方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方的权利。被许可方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可方同意在此情况下,许可方有权获得衡平法上的救济,对被许可方实施暂时或永久禁令,或实施其他法庭认为公正、恰当的裁决。

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方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若由于政府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可方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会返还。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书面通知,所有的通知、报告、声明及款项均应寄至协议记载的双方正式地址。邮寄日视作通知、报告等发出之日。

二十、不允许合资企业

根据本协议,双方不应组成合伙人关系或合资企业。被许可方无权要求或限制许可方的行为。

二十一、被许可方不得再行转让、许可

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再许可,不因法律的实施或被许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碍。

许可方可以进行转让,但需向被许可方提供书面通知。

二十二、无免责

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本协议以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除了如第六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被许可方和许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体(无论是否涉及该商标),都不因本协议而获得任何权利。

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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