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获取指南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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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获取指南【第一篇】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承诺履行协议,高校不作为第三方。高校只在“有关信息及意见”一栏填写(或制作长条章加盖)学校的联系电话、邮箱、邮寄地址及相关意见等信息。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5、现实中就业协议存在的尴尬现象,必须先签订就业协议,学校才发毕业证的现象(不签三方,不发毕业证)。这样,就业协议不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而是未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

(1)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学制、毕业时间、学历、联系方式等。

(2)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应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档案接收地等。

(3)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约定的有关内容,可包括:工作地点及工作岗位;户口迁入地;违约责任;协议自动失效条款、协议终止条款;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4)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

(5)其他补充协议。

由甲方(用人单位)和乙方(高校毕业生),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介绍情况,经了解,同意接受乙方,并负责有关接受手续。

(2)乙方应如实向甲方介绍情况,同意到甲方工作,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乙双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明确,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5)双方中有一方要变动协议,须提前一个月征得对方的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

(6)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别由甲方、乙方和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留存,复印件无效。

(7)就业协议书由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或高等学校印制,由高等学校统一发放给毕业生。

是指双方在订立就业协议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1、主体合法原则: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要取得毕业资格,如果学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录用自主权,否则毕业生可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平等协商原则:

就业协议的`双方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学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毕业生到指定单位就业(不包括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亦不应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毕业生交纳过高数额的风险金、保证金。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是一致的。除协议书规定内容外,双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协议书“备注”内容中加以补充确定。

就业协议的订立一般要经过两个步骤,即要约和承诺。

1、要约

毕业生持学校统一印制的就业推荐表或复印件参加各地供需洽谈会(人才市场),进行双向选择,或向各用人单位寄发书面材料,应视为要约邀请,用人单位收到毕业生材料,对毕业生进行考察后,表示同意接收并将回执寄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毕业生来人,应为要约。

2、承诺

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回执或通过其他方式得到用人单位答复后,从中作出选择并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即为承诺。由于毕业生就业工作比较繁琐,比较具体,有时很难明确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比如:有的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达到面试线后,到用人单位参加面试、体检,用人单位也对毕业生进政审、阅档,表示同意接收,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应与该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而不应再选择其他单位。又如,用人单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毕业生自己主动报名,经学校积极推荐,用人单位也表示同意接收,但要回到单位后再正式发函签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也应安心等待与用人单位签约,而不能出尔反尔,以未正式签协议为由,置学校信誉于不顾,在这过程中与其他单位签约,这样也浪费了其他毕业生的就业机会。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3、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

4、由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在协议书“乙方基本信息”中的“学校有关信息及意见”一栏填写(或制作长条章加盖),补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

无效协议是指欠缺就业协议的有效要件或违反就业协议订立的原则从而不发生法律效力,无效协议自订立之日起无效。

例子

1、有的就业协议书对毕业生显失公平,或违反公平竞争、公平录用的原则。

2、采取欺骗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如用人单位未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根本无录用计划而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无效协议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责任方承担。

为了维护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和学校的声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因特殊原因要求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解约手续。

1、到原签协议书的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2、向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及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解约函,交招生就业办。

3、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二方解除。

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协议。属违约行为,解约方应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的或协议上的依据,如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毕业生录用之后,可解除就业协议,或依协议规定,毕业生未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组织的公务员考试,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二方解除是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经协商一致,消灭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此类解除因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双方解除应在就业计划上报主管部门之前进行,如就业派遣计划下达后双方解除,还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办理调整改派。

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

违约结果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1、就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往往为录用一毕业生做了大量的工作,有的甚至对毕业生将要从事的具体工作也有所安排。同时毕业生就业工作时间相对比较集中,一旦毕业生因某种原因违约,势必使用人单位的录用工作付之东流,用人单位若另起炉灶,选择其他毕业生,在时间上也不允许。从而给用人单位工作造成被动。2、就学校而言,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行为认为是学校的行为,从而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用人单位由于毕业生存在违约现象,而对学校的推荐工作表示怀疑。从历年上情况来看,一旦毕业生违约,该用人单位在几年之内不愿到学校来挑选毕业生。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用人单位需求就是毕业生择业成功的前提,如此下去,必定影响今后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时影响学校就业计划方案的制定和上报,并影响学校的正常派遣工作。3、就其他毕业生而言,用人单位到校挑选毕业生,一旦与某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就不可能再录用其他毕业生。若日后该毕业生违约,有些当初希望到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其他毕业生由于录用时间等原因,也无法补缺,造成就业信息的浪费,影响其他毕业生就业。因此,毕业生在就业过程应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就业协议作为用人单位、毕业生之间双方的一份意向性协议,不仅能为毕业生解决工作问题,保障毕业生在寻找工作阶段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保障了用人单位能够从不同学校找到合适,优秀的毕业生。

具体作用

第一、保障毕业生在寻找工作阶段的权利与义务,约束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劳动合同的内容等。当发现所要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不一致,特别是出现对维护毕业生权益不利的情况时,毕业生应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已经签订生效的就业协议,制定新的劳动合同,使其内容符合就业协议。

第二、保障用人单位能方便地直接从学校方面调出该毕业生真实的档案、资料。次乃令用人单位能够方便,清楚了解毕业生真实情况。

须注意的是学校同意盖章这一步一定要最后执行以保护学生的权益高校毕业生就业必须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签署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执一份。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一)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

(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四)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用人单位。

采用欺骗等手段签署的就业协议书无效,并由欺骗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毕业生如需调整就业单位,在本市、县、区范围内的,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跨地区,由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从市、县、区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区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就业去向,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每位毕业生只允许调整一次就业单位。

1、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2、毕业生办理就业调整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a原就业报到证

b以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须出具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意见。

c现已落实单位的,须出具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就业协议书,或是就业单位出具的,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接收意见。

3、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如落实新用人单位,可凭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解除协议证明,向招生就业办申请换发新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允许换1次),改派由学生自行到省教育厅签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六)各类证件遗失怎么办?

毕业证书遗失:本证遗失不补,学校给予出具证明。

学位证书遗失:本证遗失不补,学校给予出具证明。

户口迁移证遗失:向发证户籍中心挂失,并补办。

就业协议书遗失:登报申明作废,携带报纸及系审核同意的书面材料到招生就业办补办。(指已签好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请于就近的报刊登报声明作废,随带报纸经所在系负责大学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至招生就业办,招生就业办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大学生毕业前后往往要签署三份协议:实习协议、就业协议、劳动合同,但是不少学生和用人单位都不能区分三份协议的特点和效力。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获取指南【第二篇】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生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人建议就业计划,报教育厅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证的依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毕业生情况及意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

政治面貌培养方式健康状况

专业学制学历

联系电话:xxxx电子信箱:xxxx

家庭地址

应聘意见:

毕业生签名:

xx年xx月xx日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获取指南【第三篇】

为给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机会,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在学生本人和家长请求下,经研究决定,本着对学生负责的原则,就学生实习或提前离校参加用人单位的就业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同意乙方提前参加实习或者就业;

2、甲方在乙方毕业之前对其有监督和管理的责任;

3、在乙方按照甲方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考核、实习报告、毕业设计及答辩的前提下,甲方有责任按照程序办理毕业手续。

2、乙方必须按学院离校程序完清所有手续,方可参加实习或提前离校就业;

7、乙方保证提交证明和所有签字的真实性,若因乙方伪造或找人代签产生遗留问题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本协议一式二份,系部和本人分别保存一份。

2、实习或就业单位接收证明及接收单位简介。

实习或提前就业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及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电话: 乙方家长电话: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乙方家长意见及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辅导员审核(学费等)意见: 系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获取指南【第四篇】

1.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它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就是它只限定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录用协定,而不能进一步调整双方的劳动关系。因此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并不能代替,毕业生在正式上岗后应立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条《就业协议书》如增加其他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及合法权益。

2.就业协议上规定的违约金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有严格区别,毕业生对于双方协商确立的违约金应充分注意它的公道性,违约金数量一般不应太大。

3.就业协议的主体合法原则:签订就业协议确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如果毕业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企业或公司则必须具备合法经营,并有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证件,同时有大学生录用自主权。对高校而言,则必须如实地向用人单位告之毕业生的相关情况。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学校同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其他就业协议书无效。

除乙方变更或取消该项业务、甲方(转入账户所有人/主卡所有人)注销自动还款业务外,本自动还款协议持续有效。

5.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当事人须履行协议内容。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对就业协议书进行鉴证登记,并列入就业方案。

6.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多项或复制后与多家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行为是违规行为,不仅协议无效而且将受到追究乃至处分。

7.签约前,毕业生应多方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尤其要弄清该单位是否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及用人自主权,以免上当受骗。

8.经双方充分洽谈和选择,真正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经所在学院(系、所)负责就业教师签字后交学校学生就业办公室审核、鉴证登记。就业协议书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鉴证登记后返还给用人单位和毕业生。

1.有关自身信息应如实填写。

2.用人单位的信息一定要让用人单位填写详细,以便学校就业部分核对盖章。

第六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后,用人单位即可留存一份并报主管(或)人事部门。另两份原则上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返回乙方所在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科)签章后,送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登记签章。

3.备注部分有关提升学历和考研情况应与用人单位提前沟通,并取得对方谅解,但一定要诚实取信,不能有欺骗行为。

4.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商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培训机会、违约条款、“四金”福利、薪酬(应注意了解单位提供的薪酬是否是扣除“四金”后的税后收入)这些条款宜在就业协议中标明,万一今后产生劳动纠纷,这些都是劳动争议的判定依据。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何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5.除协议书规定内容外,三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协议“其他约定”内容中加以补充确定,口头承诺无效。

为给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机会,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在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学生)本人申请下,经家长同意,学校研究决定,就学生离校参加用人单位实习、实践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实习期间,甲方支付乙方毕业实习生的每月实习津贴标准y)为:本科生_________元、专科生_________元,中专生____元,并为乙方实习生解决住宿事宜。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获取指南【第五篇】

第一条 本《就业协议书》适用于参加初次就业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部队以及依照中国法律核准登记的外因公司、分支机构。

第二条 签订本就业协议应当遵守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权利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被了解方应当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四条 《就业协议书》如增加其他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及合法权益。

第五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的成立,有其他约定的,须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例如:用人单位进人需要经人事主管部门核准的,应当在协议书中约定,核准后就业协议成立。

第六条 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的依据。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后、用人单位、毕业后所在学院和学校各一份。

双方协议的主要条款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

档案:____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 学位类别: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 培养方式:______________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获取指南【第六篇】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又被称作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一般是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及时办理解约手续:到原签《就业协议书》的用人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向学校招生就业办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用人单位及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解约函;招生就业办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应按国家法规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身情况,表明就业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用人单位应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

学校应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情况,做好毕业生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就业协议是一种文字契约,确定了甲乙双方的聘用关系,毕业生不得另找单位,学校按协议派遣后,用人单位不得拒收毕业生。

其他补充协议。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协议,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则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则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面,对劳动权利与义务有着更为具体、明确的说明。

这个还好说点。在你所在地的省级报纸登报声明,注意一定要是省级报纸,一般所有的省日报都是。见报20——30天后,凭这份报纸和身份证明,去你学校所在省的相应发证机构去补办(师范类去教育厅非师范类人社厅)。有的地方是需要通过学校去的,有的地方是要自己去办的。看情况啊。然后呢,你要是不知道报到证编号的话,找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老师问一下吧。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具体事项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备注内容应予认可。

经毕业生(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学校(丙方)三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已如实向乙方介绍情况,同意到乙方厦门找工作,服从乙方工作安排;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市民政局登记结婚,甲乙双方无财产、无子女。现因双方不和,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已如实向甲方介绍情况,经了解,同意接受甲方,并负责有关接收手续;

丙方经审议,同意甲方到乙方工作,负责列入就业计划和派遣;

甲、乙、丙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明确,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学校应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情况,做好毕业生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三方中有一方要变动协议,须征得另外两方同意;

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

3、签订好的《就业协议书》送至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4、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同意盖章,并及时将《就业协议书》反馈至用人单位;

5、依据《就业协议书》,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制作当年就业计划,并上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就业报到证》。

不签订就业协议书,不能算是国家正式派遣的毕业生。学校不能为毕业生办理派遣手续,毕业生也没有派遣报到证。报到证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本凭证,它和学生的学位证、毕业证。被称为是学生就业的必备三证。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双方都应认真履行协议。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经书面告知对方,协议解除:甲方(用人单位)被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乙方(毕业生)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录用为公务员,或经选拔参加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计划、西部计划、欠发达计划、三支一扶、服务社区计划等国家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乙方(毕业生)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乙方(毕业生)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法规、国家或省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及时办理解约手续:到原签《就业协议书》的用人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向学校招生就业办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用人单位及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解约函;招生就业办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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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协议解除应在就业计划上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之前进行,如就业派遣计划已下达,即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已开具《就业报到证》的,须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毕业生违约所造成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就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往往为录用毕业生做了大量工作,有的甚至对毕业生将要从事的具体工作有所安排。另外,毕业生就业工作时间相对比较集中,一旦毕业生因某种原因违约,势必使用人单位的录用工作付之东流,用人单位若另起炉灶,选择其他毕业生,在时间上也不允许,从而给用人单位工作造成被动。

就学校而言,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行为认为是学校行为,从而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间的长期合作关系。用人单位可能由于毕业生的违约现象,而对学校的推荐工作表示质疑。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用人单位需求就是毕业生择业成功的前提,长此以往,必将影响今后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时影响学校就业计划方案的制定和上报,以及学校的正常派遣工作。

就其他毕业生而言,用人单位到校挑选毕业生,一旦与某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就不可能再录用其他毕业生。若日后该毕业生违约,有些当初希望到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其他毕业生由于录用时间等原因,也无法补缺,造成就业信息的浪费,影响其他毕业生顺利就业。

因此,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定要慎重,签订前需仔细阅读协议条款,对协议条款有疑问的可以咨询相关劳动部门或学校老师,协议一经签订就应认真履约。

如果毕业生确实因某种原因无法履约,也要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只要理由充分,多数用人单位都是不会为难学生,切不可不辞而别。同时若在离校前发生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应及时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解约手续并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保障毕业生在厦门找工作阶段的权利与义务,当发现所要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不一致,特别是出现在对维护毕业生权益不利情况时,毕业生应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已经签订生效的《就业协议书》,制定新的劳动合同,使其内容符合就业协议。同时,《就业协议书》也保障用人单位能方便、直接地了解毕业生的真实情况。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获取指南【第七篇】

就业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就业协议书在就业计划中是非常严肃的,学生就业按就业协议办理。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就业观点的日益变化,大量新的问题涌现出来,如有的毕业生签了就业协议书,但无故不去单位报到;有的学生签了就业协议书,但一报到就发现单位不是他想象的便提出解约,单位不同意解约就一走了之,等等。虽然就业协议书的约束力在减弱,但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教育部仍在使用,所以毕业生在实际毕业过程中要注意正确使用好就业协议书。

学校是凭就业协议书来办理毕业生就业相关手续。学校依据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再依据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证和学生档案迁移手续。一般学校会要求学生在规定日期前把签章完备的就业协议书上交,学校再以就业协议书为依据办理毕业生就业相关手续,如果超过这一时限,学校会按学生高考生源地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并办理相应手续。

不想回原籍的学生都必须弄清楚自己是否符合要去的地方的落户条件。如北京,教育部和其他中央部委所属的本科毕业生进京落户的资格。那么就会出现一部分同学,虽已在北京找好工作,但不符合落户条件,户口无法进京,只能在其他地区办理人事代理。

如果你不符合进这个城市的落户条件,又想进这个城市工作,可以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然后再倒单位工作,等条件成熟以后再办理人才引进手续。这样,你就可以解决很多后顾之忧,如出国政审,考研证明,结婚证明等。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

由教育部学生司印制、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一式三份、编号固定)。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任何一方提出违约,应征得另两方的同意,并承担违约责任。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如下解约手续:

(3)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办理新的就业协议书;

(4)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与新用人单位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院、系、部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证明,到就业指导中心补办。补办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根据本人声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5、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

在与用人单位签就业协议时,毕业生应注意以下事宜:签协议前,应对企业全面了解,包括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同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愿望进行综合考虑,明确后再签就业协议。考虑周全为上策(按政策规定调整就业计划是有时间限制的),同时这里也提醒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工作的毕业生,除单位给你上保险外,如不能将户口迁到该市,单纯的档案调动对你无任何意义。你可将人事档案落某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然后去上述城市工作,这样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损失。

一年一度的高考填报志愿已经摆在了考生家长面前,怎么填报志愿?如何选择专业?报考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为考生家长进行专业解读。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获取指南【第八篇】

学校名称。

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

浙江省教育厅编印。

姓名。

张三。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专业。

学制。

毕业时间。

__年。

学历。

高职。

固定电话和手机号。

电子信箱号。

或qq号。

应聘意见:

愿意到贵单位就业。

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

组织机构代码。

——。

单位名称。

单位隶属。

可咨询本单位。

联系人。

李四。

联系电话。

单位性质。

机关、科研设计单位、学校、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三资企业、其他企业、部队。

(打勾)。

档案转寄详细地址。

可向人事局或人才中心咨询。

用人单位意见:

签章。

用人单位盖章。

__年5月17日。

__市人事局。

大中专就业专用章。

签章。

__年5月20日。

学校意见。

学校联系人。

由学校就业办统一盖章。

联系电话。

由学校就业办统一盖章。

学校通讯地址。

由学校就业办统一盖章。

院(系、所)意见:分院盖章。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__系。

签章。

__年__月__日。

学校就业办公室盖章。

签章。

__年__月__日。

注:组织机构代码,这栏必须填写。如果有学生不知企业的代码可向所在单位的财务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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