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电动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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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第一篇】

深入贯彻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推进会议精神,坚决遏制电动车火灾多发势头,全面加强我市电动车火灾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决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特别是电动车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通过专项整治,充分发动公安民警、网格责任人、物业管理人员开展巡逻检查,加强对居(村)民住宅区、社会单位室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落实电动车火灾防范措施,发现并消除动态性火灾隐患。

二、专项整治时间

12月18至1月18日

三、专项整治重点

(一)整治区域:住宅小区、出租房集中村(社区)、公寓、员工宿舍、敬老院、饭店等社会单位场所及其他可能出现电动车违规存放或充电的场所。

(二)重点内容:1、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在楼道、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处,是否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充电现象;2、经营性场所夜间违规住人,闭店后在室内进行电动车充电的现象坚决不允许;3、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设置是否规范合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与住宅、疏散区域采用不燃材料隔断或保持安全距离,是否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充电装置是否符合用电安全,是否采用专用插座(带自动断电装置),电气线路是否安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并固定设置、穿管保护;4、是否落实人员开展巡查检查,对发现问题是否能及时有效处理;5、公寓、员工宿舍、敬老院、饭店等社会单位场所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四、工作任务

专项整治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主体是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各村(居)委会。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一)各县(市)区政府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全面部署辖区专项治理工作,保障专项治理工作中的人员、经费、措施落到实处;全面掌握辖区电动车火灾防控工作动态,定期分析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形势,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及时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各工作组针对涉及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可行性方案和解决办法,协调实施;部署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整治行动结束后,制定符合本地区特色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效果。

(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各基层公安派出所配合,对本区域内的电动车停放点进行普查并分类制作登记表,汇总统计情况,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业主及时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及时上级部门汇报,及时跟进;负责协调落实无物业服务和管理单位的居民楼院的消防管理责任;广泛开展村民、群众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三)各村(居)委会

组织村干、网格员深入辖区居民小区、单位宿舍区、群租房,敬老院、饭店社会单位等各类场所,全面开展电动车停放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指导相关业主配备和熟练使用必要的消防器材,向村(居)民宣传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建本级微型消防站,形成区域联防机制,确保上级政府的整治要求落到实处。

五、工作措施

(一)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定期开展专门检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要开展经常性检查,督促居民小区业主、物业及主管单位、出租房房东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加强对电动车管理巡查。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要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按照“电瓶车一律不停放楼道间等区域,电瓶车一律不过夜充电的“两个一律”要求,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对违规停放的电动车进行搬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充电行为。

(二)推广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和智能充电桩建设。要积极推广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建设试点工作,推广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各社区、村建成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集中停放点,并在新(扩)建停放点安装智能充电桩。对新建项目要督促建设单位规划建设电动车库(棚)和充电设施。要按照市场化运营模式,推广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通过政府购买、以奖代补、鼓励自筹等方式做好建设资金保障。

(三)加大违规停放与充电行为查处。各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居民小区、出租房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大对违规停放电动车、违规充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改正的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因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解决当前电动车火灾高发问题,维护全市火灾形势稳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级政府是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村(居)委会、企业主负直接责任,实行分区域、分行业包干,网格责任到人,落实检查和跟踪复查责任,确保抓深抓细抓出实效。

(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地要研究制定加强防控电动车火灾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要及时掌握辖区面上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总结交流整治整改经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基层网格的牵头单位,要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于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完善的信息互通、联合执法、案件移交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效。要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电动车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各地要不断加大对电动车的各环节管理力度,强化电动车入户登记备案制度,严厉查处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电动车改装违法行为,全力消除治安、火灾隐患。

(四)严明责任,狠抓落实。各地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坚决遏制电动车亡人火灾的发生。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发生亡人电动车火灾事故的,立即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

电动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第二篇】

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电动车消防安全已成为当前消防安全隐患的突出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文件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__消安[20__]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电动车安全质量为主线,以规范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管理为手段,以消除电动车安全隐患为目的,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结合山区镇的实际,主要全面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等方面,坚决防止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造成的火灾事故,全力维护全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可控。

二、治理范围

本次专项治理所涉及的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不含电动汽车。

三、治理内容、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动车回收、改装单位和修理场所专项治理。对全镇的电动车回收、改装单位,电动车修理场所,开展全面彻底排查,并登记造册。对电动车修理场所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改装电动车,违法销售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二手电动车和蓄电池;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相关违法场所和违法行为的,应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二全面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专项治理。派出所、各村委要加强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隐患的宣传教育力度,发放各类电气火灾防范通告等宣传资料;要加大对电动车库棚建设的消防安全技术支持和宣传教育。发现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现象要加以整顿,严格要求电动车进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电动车火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镇长__任组长,派出所所长__任副组长,镇消安委成员和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落实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要进步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考核,把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自具体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具体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上报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一步加强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电动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电动车使用维护的安全常识,营造全镇关注和参与电动车火灾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对经查实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电动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第三篇】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__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在建筑内违规停放或充电的行为,强化消防工作责任落实,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疏堵并举的综合整治工作机制。通过集中整治,实现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有效提升、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现象大幅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下降。

二、整治措施及责任分工

根据《__省消防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安委会《加强全省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明确整治责任分工。各村和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组织开展本行业本领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综合整治。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综合整治。新乐物业要重点组织开展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综合整治工作。

(二)严格排查整治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整治要求,开展“拉网式”排查,彻底摸清本行业系统单位场所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情况,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整改闭环,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集中清查中,发现有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在建筑内违规停放或充电的,要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违停安全教育。各村、各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将安全教育内容纳入违停处罚流程,使车主真正认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引导其自觉按照规定有序无害停放,切实增强车主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实施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自即日起至6月底,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3月31日前)。各村各部门,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向广大群众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性,开展综合整治的必要性和引发法律责任的严重性。要建立举报投诉奖励机制,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身边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发现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灾区。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4月1日-5月31日)。各村各部门,要对照责任分工,全面开展隐患整治,对存在问题的实行滚动治理,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个人和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查处。5月31日前要全部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并实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动态清零”。

(三)集中督导阶段(20__年6月1日-6月30日)。各村各部门要对前期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有序组织开展整治工作。相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分析研判,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严格督导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隐患问题反映集中和情况比较突出的地区,镇消委办将根据《较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进行挂牌督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责任,运用网格化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电动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第四篇】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国保有量已突破3亿辆,且每年有10%以上的增加量。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且火灾致死率高。根据市、区领导有关批示指示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既着眼治标、也放眼治本,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建立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及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火灾伤亡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流通、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非标蓄电池。

(三)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20__年7月开始至20__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__年7月2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整治攻坚阶段(20__年7月21日至11月)。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20__年12月)。巩固整治攻坚成效,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

四、职责分工

镇消防工作站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__镇副镇长陈海洲任组长,__派出所警务队队长甘智辉、镇消防工作站负责人__副组长,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负责部署、组织、协调全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工作站,承担日常工作,消防工作站负责人__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镇街职责

1、落实电动自行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打通“最后一公里”,组织对本地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小单位小场所、群租房、快递外卖企业站点等场所进行摸排检查、登记造册,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综合整治,推动落实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措施、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

2、督促指导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

3、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加强防火检查,引导公民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行为。

4、负责协调确定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的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责任。

5、组织开展宣传教育,通报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案例、宣讲技术规范要求和相关火灾事故追责法律规定。

(二)政府有关部门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就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查处、联合执法、案件线索移交等工作建立协调机制。

1、__市场监管所要强化对电动自行车批发市场、销售门店及销售环节的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管理,重点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大力整治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违规改装问题,严格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对查处的销售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不断规范市场秩序。

2、__派出所应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产品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要加强治安监控,加大偷盗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制度,加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打击力度;应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纳入对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3、安办要协调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协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4、消防工作站应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法调查处理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消防工作考核范畴。

5、__自然资源所应在新建居住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中,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作为重要内容,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实行联合审查,在项目竣工验收环节严格把关,确保按规划要求同步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灯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住宅小区(楼院)等区域科学规划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在新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项目审批上,提供支持和保障。

6、项目办应配合区住建局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划布局要求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

7、项目办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督促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共用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

8、环保站应负责电动自行车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处置和利用环节的环境监管。

9、道安办应负责电动自行车废弃蓄电池的运输环节监督管理。

10、武装部应加强对所属公用人防工程场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监督管理。

11、__供电所应定期对所属资产的电动自行车供电设施、电气线路进行检测,消除供电隐患,对用电单位和个人违规拉线充电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

12、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充分发动网格员、微型消防站队员、联防队员等基层力量全面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加大夜间巡查力度。

13、其他具有行政审批、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职责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三)村民委员会、社区职责

应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向镇政府报告。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职责

对违规在楼道内停放充电、飞线拉线充电、将电动自行车和锂电池带入电梯、户内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行为进行管理宣传劝导;未设物业服务或未明确管理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由镇政府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具体负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安全管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5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95号)要求,参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等技术标准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管理,从源头上把控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的质量水平,督促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的相关技术标准,减少产品质量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

(二)建设停放充电场所。电动自行车使用密集场所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在确保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前提下,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在室外,使用不燃材料搭建。对不具备室外设置条件,毗邻建筑设置或设置在建筑内部的停放充电场所,采用实体墙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墙上不可开设门窗洞口,并鼓励设置简易喷淋、独立感烟探测器、消防卷盘、电气火灾监测、灭火器、视频AI感知报警等技防措施。

2.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所,不应妨碍消防车操作和影响消防车道、室外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并按消防技术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

3.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线路应当设置专用的充电配电箱、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充电装置应当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等功能。

(三)规范停放充电行为。积极推动居民住宅区、群租房密集区、工业集中区、办公集中区、村民自建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要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鼓励配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技防措施。

(四)紧盯重点场所人员。紧盯快递、物流、外卖等重点领域,部署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组织岗前教育培训、加大投入硬件设施,强化仓储物流、分拣中心、中转站点安全管理,落实作业区、生活区、住宿区与仓储区防火分隔。紧盯群租房、沿街商铺等场所,推动落实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措施、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并加强日常和夜间巡查值守。

(五)全面开展群防群治。按照职责分工,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要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和网站、新媒体以及居民住宅区的板报、公示栏等载体,积极组织曝光违法违规销售、改装企业和单位,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和违规改装、停放、充电的危害和事故案例,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__派出所、村建站、__市场监管所、__邮政储蓄所、安办、消防工作站、__城管中队等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和监管范围,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城乡结合部、居民住宅区、出租屋集中区域等场所和快递、外卖企业及配送人员,协调村(居)委会、物业服务和物流配送企业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和应急演练,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张贴发放标语图册。__派出所要督促指导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代办点会同消防工作站对新上牌用户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利用智慧音箱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预防知识。消防工作站要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作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的重点内容,通过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宣传车等进行广泛宣传,并积极向相关部门、基层组织提供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防范要点等宣传资料。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要定期分析研判,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深入社区、深入企业、深入相关单位和场所,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20__年8月底前,摸清本地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点底数及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并建立信息共享、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统筹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加强电动自行车源头管控。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切实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主体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拧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强化督导问责。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电动自行车消防综合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解决推进中的难点问题。镇安办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内容,对因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或单位,将适时采取约谈、通报、警示、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送。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同时,要通过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积极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电动车消防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请各村(居),安办、__市场监管所、__派出所、__国土自然资源所、项目办、村建站、环保站、道安办等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其他具有行政审批、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情况和综合治理工作联系人名单(附件1)于7月20日前报送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__年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从7月份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进展及相关表格(附件2)。

(联系人:__,电话:__,电子邮箱:__

48 2313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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