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字]毕业论文(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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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2000字1
摘要幼儿教育是人类一个永恒的话题,教育内容不完整,教育方法不当,教育主题不明确,是当前我国幼儿教育中存在的普遍的问题,加强和改进幼儿教育发展,对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修养具有重大的意义。
关键词幼儿学前教育家庭教育情商教育
幼儿教育是人类一个永恒的话题,教育内容不完整,教育方法不当,教育主题不明确,是当前我国幼儿教育中存在的普遍的问题,加强和改进幼儿教育发展,对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修养具有重大的意义。幼儿学前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必须在社会.家庭.幼儿园等多方面的互相配合教育下才能达到的特殊工程。
一、学前教育中家庭教育的必要性
家庭教育是幼儿的第一课程,每个儿童从出生到进入社会,约有百分之六十的时间是家庭度过的,家庭教育在儿童早期发展中影响极大,这是因为家庭教育对儿童的思想品质,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发展,具备着社会其他群体所不具备的优势.据专家分析,幼儿有如下方面的表现优势:①天然的早期化:②巨大的感染性:③强烈的针对:④间接的传递性.如果家庭教育的优势发挥很好,这对幼儿早期的成长发展是十分有利的.反之,就会阻碍儿童的发展和成长.由于幼儿在家里受到父母的第一教育,他们幼小,纯洁的心灵中就会形成一种良好的习性.例如:受过家庭礼貌教育的幼儿来到幼儿园后,他会向老师问好,离开幼儿园时会向老师说谢谢.在智力上,这类幼儿也明显比没受过教育的幼儿强,他们反应敏锐,动作轻快,能完成教师安排下的作业,其质量很好.老师要经常配合幼儿家庭进行教育,帮助纠正其不良的习惯.例如:特别幼儿爱吃零食,老师要结合家庭教育,使家长做到在幼儿上学前,让其能吃好早餐.此外,不要给孩子零花钱.培养其从小注重节俭的习惯。
二、幼儿进行情商教育的必要性
幼儿到四、五岁时,脑会长至成人的2/3,其精密的演化是一生中最快的阶段,最重要的学习能力,尤其是情感学习能力,也在这个时期得到最大发展,6岁以后的情感经验对人的一生具有恒久的影响。一个儿童此时无法集中注意力,性格急燥,猜疑、易怒、悲观,具有破坏性,孤独、焦虑,有各种恐惧的幻想,对自己不满意等,以后面对人生的各种挑战将很难把握机会,发挥潜力,可以说他这时已经输在了起跑线上,所以,在幼儿阶段进行正规系统的情商教育十分必要,这是奠定人生成败的基础。
三、学前教育的方法
(一)善于掌握幼儿的心理特征
幼儿与成人是两个不同范畴的群体,两者在心理上差异是很大的,只有真正认识这些事实,才能对幼儿进行卓有成效的教育,达到预期目标.幼儿的心理特点有如下几个方面:①活泼好动:②好奇好问:③认识具体形象:④模仿性强:⑤无意性大:针对幼儿以上的心理特征,就不能长时间地让幼儿单纯而枯燥地进行活动.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应该热情地.耐心地给予解答.在教育幼儿时,要注意将抽象的东西化为具体.生动的东西〔比如概念和道理〕.便于幼儿理解和接受.要让幼儿多模仿文明的语言和优良的行为.例如:我校幼儿园全部幼儿都出生在农村.所接受到的东西不如城里的幼儿多.农村中好多庸俗.无聊的话语容易被幼儿带入园内传诵,行成顺口溜,久而久之,就容易行成难改口语而流传下来.至于某些下流式的动作.有些幼儿也会模仿.甚至在老师面前也胆做作.因此.加强对幼儿文明语言和优良行为教育十分必要.要经常组织幼儿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这些活动应尽量考虑幼儿兴趣,要有必要地对其进行教育,才能收到良好成效。
(二)智力开发要科学进行
智力是在外界环境中锻炼的结果.专家认为,它是由先天因素和后天因素共同决定的.对于平常人来讲,后天因素的作用更具有决定性意义.心理学家认为,人类的大脑发育与成长大部分是在幼儿阶段进行的,一般可以结合如下几个方面来开放幼儿的智力.①训练幼儿的动作发展:②促进幼儿观察力的提高:③丰富幼儿的语言观念:④提高幼儿记忆力:⑤培养幼儿思维能力:⑥鼓励幼儿的创造力.专家认为,要为幼儿提供广泛的生活经验和内容.让幼儿的智力在吸收了形式多样的生活经验后得到发展.例如:在语言传授中.可结合礼貌进行.可让幼儿学习“我爱祖国,又爱人民”.“我爱爸爸,有爱妈妈”这样既学会了语言,又培养了个性和思想感情.为了提高对幼儿的直观教学,可以配合用直观的教具进行.比如:用一个三层式的书架,上面放小玩具:中间放书本:下面文具盒等.让孩子先观察,接着让孩子们说,然后由老师来规范.只有运用形式多样的教法,才能提高其兴趣,激发起其情感,以达到既教书又教人的目的.
(三)艺术启蒙要有新颖性
上面已经提到,由于幼儿个性好动.好问.好玩等.因此不能让其长时间地进行“读写”训练,要让孩子们多接受些艺术启蒙教育,比如:唱歌.跳舞.画画等.音乐是声音的艺术,他通过美妙的声音,生动形象地反映社会现实生活,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音乐的感染力是巨大而不可比拟的.马雅可夫斯基说过:“歌手的声音唤起勇气.”宛转动听的旋律可以使人兴奋,给人带来无比的喜悦,有可以使人黯然流泪.音乐能潜移默化地陶治幼儿的性情,使他们保持良好的情绪,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因此,在教学中.应多些开辟音乐欣赏课,让孩子们多接触音乐,激发他们学习音乐的兴趣.老师在教学中要结合一些简单易懂的歌曲进行.比如:教唱《小猫你别吵》.《一分钱》.《蚂蚁搬豆》.《蝴蝶花》等,培养幼儿的原因素养.此外,让孩子们看看一些简单的画册,激发他们对画画的兴趣,让五彩缤纷的画画在孩子们的脑子中留下印象.要有目的地让孩子学会画一些简单事物.如:太阳.月亮.树木等,画成后,再让他们分别涂上颜色,加深对事物的理解和认识.在教示跳舞时,先让孩子们观看幼儿们表演的各种节目,主要的朗诵.跳舞等,让他们在脑子里形成概念.上面已经提到.孩子们的模仿性很强,老师只要认真.耐心地教.孩子们肯定学得快,演得很棒.专家认为,舞蹈是一门综合艺术,它结合音乐的感受,审美的眼光,感情的表达等,对幼儿来说,这不仅可以锻炼优美的体态.培养美好的情感和高尚的情趣,还能开发智力,增长知识,使幼儿变得更加聪明.自信.活泼和健康.
(四)培养幼儿良好行为习惯
英国作家萨克雷说过,“播种行为,收获习惯,播种习惯,收获性格,播种性格,收获命运。”道出了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的重要性。我国思想家陶行知曾说“凡人生所需之重要习惯性格态度多半可以在六岁以前培养成功”。揭示了培养良好行为习惯应及早抓起的必要性。幼儿期是培养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关健时期,家庭教育和学前教育阶段是幼儿形成良好行为习惯的重要时期,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养成比知识的获得更重要。
1、家园结合。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离不开教师的引导,同样离不开家庭的熏陶。现在的孩子,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是家中的小太阳,对孩子的生活照顾的是无微不至,给孩子吃最好的、穿最好的,帮孩子做一切需要做的事情,最大限度的满足孩子的要求,从不在孩子面前说一声:不。结果,使孩子养成了自私自利、依赖性强的坏习惯。况且幼儿在生理、心理上都在不断发展变化,其行为习惯尚未真正形成。在幼儿园接受的行为模式,如果家长不配合,孩子回到家后,可能很快便弃之一旁。因此幼儿园的教育是离不开家庭的配合和补充的。
幼儿园和家庭之间用家园联系册、家长园地,幼儿成长手册,使家长了解科学育儿的知识,对家长提出一些具体要求,要求家长督促幼儿严格执行,积极鼓励有进步的幼儿,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我们定期举行家长开放日活动,可以让家长亲眼目睹幼儿在园的表现,了解自己孩子与其他幼儿之间的差距,同时也增加了父母与孩子之间的亲情,寓教育于游戏之中,让家长和幼儿在愉快的环境中,受到教育。
家庭也要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首先,父母要努力创设和保持一种和谐愉快、互相尊重的氛围。幼儿在这样的家庭中才会感到温暖愉快,情绪稳定,得到爱心的熏陶,萌发自信心、上进心;其次,要创设优美整洁的家庭环境,使幼儿从小萌发爱美爱整洁,爱护物品,生活有规律等良好行为习惯。最后,要将教师的教育模式延伸到家庭教育中来,幼儿园要求孩子怎么做的,在家里同样如此要求孩子。这样,才能巩固良好的行为习惯。
2、榜样激励。幼儿的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但他们对来自成人的表扬和鼓励是非常重视的,家长应该利用幼儿的这种上进心理需求,及时肯定幼儿的良好行为表现,特别是对能够自觉遵循常规的幼儿要及时表扬和鼓励,这样就可以使幼儿对正确的行为而获得的正面强化刺激而使其固化下来,而逐渐养成行为习惯。如:为培养幼儿自我服务能力,解决有些幼儿不愿洗手的坏毛病,老师对已经养成洗手习惯的幼儿讲讲自己对洗手的看法,同时在具体的教育活动中向幼儿出示两张图片,一张图为脏的小手,一张图为干净的小手,然后组织幼儿讨论:“你喜欢那只小手?为什么?”在老师的引导下,幼儿能说出脏手上有细菌,吃到肚子里会生病的道理。在这个基础上教师进一步引导幼儿学会洗手,当幼儿洗干净手后,教师及时在班级进行表扬,从而使孩子们逐渐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好习惯。
3、科学引导。幼儿教育中常有这样的现象,有些教师或者家长很想教育好孩子,养成孩子的良好行为习惯,但往往事与愿违,这与教育方法不当有关。例如,有一位父母很想教育孩子孝敬老人,但由于爱子心切,吃任孩子挑,钱任孩子花,结果导致孩子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唯我独尊,自私任性的坏习惯,对老人却不够孝敬。因此,坚持科学的教育方法,对于培养良好行为习惯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幼儿喜欢听有趣味的故事,而充分利用故事教育的载体,对幼儿进行行为习惯的培养可以产生较好的效果。为培养幼儿爱惜粮食,我们向幼儿讲述了《大公鸡和漏嘴巴》的故事,再组织幼儿讨论故事中的不同角色,启发幼儿爱惜粮食。在故事教育之后的进餐中,扔饭菜的行为明显减少了。
我曾今听过这样一个例子,一天一位妈妈带着自己的孩子出去散步,走到半路时,孩子看到地上有一根羽毛,孩子蹲在地上把玩,妈妈看到了就制止孩子“不要玩,太脏了”,孩子被妈妈拉着走时还不停的回头张望。同样的一件事发生在另外一对母子身上,那位母亲的做法是“你怎么发现这根羽毛的啊?你的眼睛真厉害,可是它太脏了,我们把它带回去洗个澡,让它变漂亮”孩子高高兴兴地带着羽毛回家了,并把它做成了一个小玩具,不仅家长尊重了孩子还让家长和孩子有了一次亲子活动的机会。一件同样的事情却有两种不同的结果,家长朋友们你们觉得哪一种教育机制比较好呢?
4、言传身教。幼儿的思想很单纯,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基本上还是一片空白。所以对于自己第一个启蒙老师——父母的言行举止,尤为上心,父母不雅的一句话,一个动作,都可能误导到幼儿。家长首先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孩子的表率,来影响孩子、教育孩子,平时能够很好地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就往往能够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如:妈妈看到垃圾桶旁掉了很多餐巾纸,就对正在玩耍的女儿说:“你看,垃圾都掉在地上了,你是想让家干净还是不干净啊?”然后当着女儿的面把垃圾拣起来放进垃圾桶。此后有这种情况出现,女儿都很自觉地把垃圾扔到垃圾桶。
人们常说:孩子是父母的一面镜子,有什么样的父母,就会有什么样的孩子,父母的一言一行就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影响就逐渐发展成一种人生方式。孩子好模仿,思维具体形象,家长的良好行为习惯是孩子学习的直接范例,家长的行为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孩子。如排队、让座、不随地吐痰等到细节都是如此,要求孩子做到的,父母首先做到,要求孩子不做的,父母一定首先不做。
5、强化巩固。一个人的良好行为习惯并不是一下子就形成的,需要有一个从陌生到熟练,再由熟练到自由化的过程,要完成这一过程必须反复训练,逐步强化。如有个别幼儿在玩完玩具后,没有把玩具放回玩具柜,我们就要有意识一组织幼儿进行收拾玩具的练习,并多次重复训练,使幼儿养成不用提醒玩完后就能自觉、及时地将玩具放回去的好习惯。行为巩固是指定期对幼儿的行为常规进行检查和评比,使其能够在生活常规的制约下自觉养成良好生活常规和巩固已经形成的良好行为习惯。在行为巩固教育时,还使用适当的激励手段来促进幼儿坚持良好行为。在检查中对行为习惯好的幼儿进行表扬,对较差的孩子个别帮助。检查中行为表现好的孩子在墙报上贴上星星,使其产生自豪感和荣誉感,以激励其他幼儿学习。还在值日生活动中开展了“小小检查员”的活动,每天安排1-2个幼儿担任班级的“检查员”,让他们检查和评价全班小朋友的生活常规表现,对幼儿的良好行为的养成作用很大,能够有力地促进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综上所述,培养幼儿工作是繁重而光荣的,涉及到方面也很多,需要我们不断探索.研究和进取,才能达到预期目的。
毕业论文8000完整 大专论文3000范文毕业论文2000字2
摘要:目的:分析全科护理应用于哮喘病的护理效果。方法:选择2020年1月~2021年1月接诊的100例哮喘患者,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实验组与对照组,每组50例。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实验组采用全科护理,对比两组患者临床护理效果。结果:实验组护理满意度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结论:全科护理应用于哮喘患者能促进患者恢复,提高o理满意度。
关键词:哮喘;全科护理;护理满意度
哮喘是呼吸系统常见的慢性疾病,具有发病急,病程长且反复发作等特点。引发哮喘发作的原因较多,比较常见的是饮食因素和外界环境因素。哮喘早期没有显著的表现,但随着病情的发展,对患者的生活、工作均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目前临床治疗哮喘通常采用药物治疗,但不能很好地控制病情进展。有效的护理模式对哮喘患者的预后有重要意义[1]。本研究分析全科护理应用于哮喘病的护理效果。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
选择我院2020年1月~2021年1月接诊的100例哮喘患者,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实验组与对照组,每组50例。实验组男40例,女10例;年龄16~56岁,平均年龄(±)岁。对照组男35例,女15例;年龄21~57岁,平均年龄(±)岁。两组患者一般资料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具有可比性。
护理方法
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实验组采用全科护理。(1)加强心理护理。哮喘治疗周期较长,需要长期服药控制病情,且疾病易反复发作,在治疗过程中容易出现抑郁、焦虑等负面情绪,影响治疗依从性。因此,护理人员需多与患者沟通,主动询问患者的感受,关怀、关爱患者,引导患者用积极的心态治疗疾病。(2)环境护理。治疗期间,护理人员需改善病房环境,调节合适的温度和湿度,构建有益的护理环境,注意被单和被子的清洁,保持房间内良好的通风,有新鲜的空气。(3)开展康复后的具体指导。例如指导患者合理的进食,注意饮食搭配,进行适度的锻炼,严禁摄入过敏性食物,准时服用药物等。此外,护理人员还应指导患者开展家庭护理,如家中应经常通风,避免接触小动物、虫类及尘螨等。(4)饮食指导。护理人员还应告知患者膳食上的注意事项,禁止摄入冷食、辛辣刺激的食物,培养患者良好的饮食习惯及早起早睡的生活方式。(5)随访工作。尽力做好患者出院后的指导工作。按时电话随诊,询问家属患者康复情况和居家护理情况,有居家护理问题的可以让护理人员通过电话跟进并及时指出家庭环境的问题。对患者家属态度应温和友善,告知患者预防呼吸道感染的重点,通过适当的运动提高抵抗力,促进患者康复。
观察指标
比较两组患者护理满意度,分为满意、一般、不满意。
统计学方法
采用统计学分析处理数据,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表示,采用χ2检验,P<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实验组护理满意度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见表1。
3讨论
全科护理相对于常规护理而言,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在实施过程中以患者为护理服务中心,尽可能从各个方面满足患者及其家属的需求,从心理、饮食、环境等各个方面实施,其服务对象范围更广,护理效果更显著,在基本护理的前提下不断完善,不仅注重患者的生理健康发展,更重视患者心理和社会等因素发展[2]。本研究结果显示,实验组护理满意度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综上所述,全科护理应用于哮喘患者可提高护理满意度,效果较显著。
参考文献
[1]李琼.哮喘病全科护理的护理方法分析[J].保健文汇,2017(4):228.
[2]白雁玲.哮喘病全科护理的护理方法探讨[J].健康前沿,2015(10):98.
毕业论文2000字3
摘要:目的:分析在心血管内科采用心理护理和人性化护理的护理效果。方法:选取2019年2月~2021年1月收治的96例心血管内科患者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48例。观察组在常规护理基础上予以人性化护理,对照组予以常规护理,比较两组日常生活能力评分。结果:护理前,两组日常生活能力评分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护理后,两组患者生活质量评分均提高,且观察组较对照组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结论:心血管内科患者采用心理护理和人性化护理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可以提高患者生活质量,用提升患者护理满意度。
关键词:心血管内科;人性化护理;心理护理
心血管内科收治的患者通常以慢性病比较常见,且合并其他并发症患者数量较多,由于住院治疗时间较长,诸多患者极易出现不良情绪,继而影响治疗效果。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大众更加明确提出了对护理服务的要求,为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必须要确保全面化、优质化的护理服务。人性化护理和心理护理既要提高对医疗和护理操作的高度重视,也要重视患者的实际需求,基于患者的视角给予有效的护理[1]。本研究分析在心血管内科采用心理护理和人性化护理的护理效果。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9年2月~2021年1月收治的96例心血管内科患者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48例。观察组男28例,女20例;年龄40~80岁,平均年龄(±)岁。对照组男29例,女19例;年龄41~80岁,平均年龄(±)岁。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具有可比性。
护理方法
对照组采取常规护理,如o予健康宣教等。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给予心理护理和人性化护理。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模式,根据患者不同的性格特点和心理特征,进行针对性的护理。患者由于患病时间长,且长期受病痛折磨,极易出现不良情绪,甚至对治疗产生一定抗拒心理。因此,护理人员应从患者的个性特点出发,构建良好的护患关系,引导患者勇于将内心的真实想法表达出来,并给予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同时,应将疾病治疗的重要作用告知于患者,引导患者树立良好的治疗信心。此外,护理人员应利用业余时间,提高沟通交流技巧、心理学专业知识,旨在为患者提供优质化的心理指导。
观察指标
比较两组日常生活能力评分。日常生活能力主要采取Barthel指数量表,最低为0分,最高为100分,分数高低与生活质量呈正比。
统计学方法
数据采用统计学软件分析,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表示,采用χ2检验,P<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两组日常生活能力评分对比
护理前,两组Barthel指数评分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护理后,两组Barthel指数评分均提升,且观察组较对照组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见表1。
3讨论
随着医学发展和模式转变,在医疗体制改革发展过程中,医院已经实现了向服务型经济实体的顺利转型。心理护理和个性化护理,树立了高度的服务理念,提高对患者的重视程度,凸显患者的主体性地位,从患者实际需求出发,确保患者有较高的认可度和接受度。
综上所述,心血管内科患者采用心理护理和人性化护理,有显著的应用优势,可以提升患者生活质量,并取得良好的护理满意度。
参考文献
[1]官莉萍,官颖萍,崔芳.心理护理和人性化护理在麻醉恢复室患者舒适化护理中的应用[J].当代护士(专科版),2020,27(1):91-92.
毕业论文2000字4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医学技术研究取得了长足进步,医院护理模式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护理服务从传统的功能化护理向系统化护理方向转变,这对护理工作人员提出了挑战,护理工作者要不断地学习新知识,拓宽自己的眼界,熟练掌握护理新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的素养,学习基本的护理礼仪,在患者心目中树立良好形象。人性化护理是护理管理的发展趋势,其贯穿于整个护理环节中,本文主要介绍了人性化护理在护理管理中的意义,并提出人性化护理在护理管理的应用策略,提升护理管理的执行力,提高护理的工作效率及质量。
关键词人性化;护理管理;应用
1前言
坚持以人为本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而人性化管理是坚持以人为本在护理管理中的体现。医院护理必须重视护士的合理要求,以温情感召护士,为护士创造和谐、欢快的工作氛围,激发护士的工作潜能,使其将爱心、诚心以及责任心应用于护理工作中,充分发挥护士的工作主动性、创造性以及积极性。让护士在受到充分尊重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为病人实施人性化护理。本院护理管理部门在分析护理管理中的缺陷后,建立健全护理人员人性化管理制度,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以及质量,使护理管理效能达到最大化。
2人性化护理对护理管理的意义
首先,由于护理工作具有技术操作繁杂、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精确度高等特点,导致护士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使其身心疲倦。人性化的护理管理,给护理人员营造温馨、和谐的工作氛围,能有效减轻护士的工作压力,挖掘工作潜能。其次,医院护士一般都要轮流值班,上夜班的可能性非常大,对其睡眠以及生物钟造成重大影响。人性化护理管理能给予
护理人员充分的尊重,用温情感化护士心理,提升其责任感。最后,随着卫生体制的深化改革,社会以及患者对医院护理的服务水平以及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因而护士承受的来自社会以及患者的压力逐渐演变成职业风险,长期承受这样的压力会使护理人员产生执业倦怠感,造成护理人才的流失。人性化的护理管理能给予护理人员的心灵的慰藉,让其充分感受到集体的温暖,有很强的归属感,激发其工作的热情。
3人性化在护理管理中的应用
强化医院护理文化氛围建设:要通过举办各种文化活动,如举办文化讲座、参加文化素质宣传活动或者组织文化旅游活动等,使护理人员在思想、情趣、价值取向以及性格等方面不断受到教育及熏陶。要加强护理人员行为准则、服务礼仪以及服务理念的培养,使每个护理人员自觉养成人性化护理的工作态度,做到通过人性化护理来维护自身的良好形象,并做到以自身的行为实践影响到他人,树立榜样。在向病人提供护理服务的过程中主动关心患者,以此达到“敬业、尊敬、竞争、宁静”的工作境界。
实行人性化的护理管理:医院护理管理人员要通过激励政策提高护理人员的管理知识,让护理人员亲身参与到护理管理过程中,激发其医院主人翁的意识,在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时尽权尽责。护理管理人员要主动了解每一位护理人员,根据护理人员的的能力、需求以及特点合理安排护理服务工作。做到每一位护理人员都管理一片区域,增加护理人员的管理意识以及主人翁态度。实现护理管理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以及自我教育的目的,从而有效提高医院护理管理水平。
营造人性化的服务氛围:护理人员所面临的是由生理、心理、物质、精神等多角度融合在一起的人,人性化护理主要体现在尊重病人、关心病人、以病人的生命健康为核心的职业环境中。人性化就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努力为病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护理服务。在此基础上,要在门诊大厅设置导医台,安排导医护士,为患者咨询提供方便。在导医台周围配备轮椅及担架,为残疾人以及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方便。患者咨询时要礼貌、耐心地对待患者,必要时由护士陪同患者就诊,对于病情较为严重的患者要由护理人员全程陪伴。对于新入院的病人,护理人员要带领其去办理住院手续并将其送到所分配的病房中。在候诊的地方配置健康宣传书籍以及电视机,供患者及其家属候诊时解闷。要保持医院的环境卫生,在走廊以及空闲位置摆放花草,美化医院环境。
提供人性化的护理服务:护理人员在护理过程中要给患者提供人性化的护理服务,以此培养自己的责任感以及工作成就感。在护理过程中主动与患者进行交流,倾听患者的痛楚,要通过患者的陈述初步判断患者的健康情况,根据了解的情况提供具有针对性、个性化的护理服务。要经常在患者的病床前停留,满足患者的护理服务需求。
4讨论
医院的管理人员在护理管理中应用到人性化理论,增强了每一位护理人员的归属感以及责任感,在护理队伍中形成一股凝聚力,充分发掘了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主动性,激发其工作的热情,能提高患者对所提供的护理服务的满意度。因此,人性化的护理管理,能够使护理人员认同医院得核心价值观,并自觉完成工作,提高了护理管理的效率,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高树琴.人性化护理服务在我院的应用体会[J]护理管理杂志,2010,(03).
[2]马亚男.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临床护理中的应用[J]全科护理,2009,(20).
[3]许俊芳.人性化护理管理在基层医院中的应用[J]全科护理,2010,(05).
毕业论文2000字5
摘要:随着近年来工业的推进,产业机器人得到迅猛发展,使用量逐步提升,运用过程中,产生了很多职业健康和安全问题,一直被广泛关注。近年来,制造业开始大量引入使用协作机器人,并积极研究各种应用场合下推广使用的可能。目前处于协作机器人行业高速发展的阶段,协作机器人已有多种不同的技术路线已经证明的可行的模式,且仍在不断创新引用,在带来极大便利、减员增效的同时,在实际生产应用过程中也带来了很多与之相关的职业健康和安全问题。
关键词:机器人;职业健康;安全
工业机器人是可编程的多功能机械设备,旨在通过可变的编程运动来移动材料、零件、工具或专用设备,以执行各种任务。传统工业机器人通常用于执行危险、高度重复和劳动强度大的任务。它们具有许多不同的功能,例如材料处理、组装、焊接、机床的加载和卸载功能、喷涂、喷涂等。机器人自运用于产线,极大程度上提高了生产效率,随着近年来,产业机器人得到迅猛发展,使用量逐步提升,运用过程中,产生了很多职业健康和安全问题,一直被广泛关注。
在工业机器人提升工作效率和产品品质的同时,其安全生产问题也应该引起重视。此前起亚、大众等车企纷纷传出机器人“杀人”事故,最近亚马逊新泽西仓库发生一起机器人致24名工人受伤住院的事件引发了大量关注。这不是第一起机器人伤人事件上,它又一次在机器人安全生产问题上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下面浅谈当下产业协作机器人安全生产相关内容。
在人机交互的工作区域所使用协作机器人会导致许多危险和伤害。部分机器人,特别是那些在传统工业环境中的机器人,在拥有非常快的运行速度的同时又匹配强大的动力系统。这使得人机在交互作业过程中增加了受伤的可能性,而且机械臂挥动运行过程中造成的往往是严重的人身伤害。当机器人发生故障或需要维护时,还有其他风险。与机器人配合工作的工人可能会受伤,因为通常无法预测发生故障的机器人,使用安全往往需极其谨慎并提前布局预防。根据数据统计显示,目前56%的协作机器人使用过程引发伤害被归类为夹伤,44%的伤害被归类为撞击伤。其中不合理的工作现场区域设计和人为失误造成的事故伤害不胜枚举。而通过历年来协作机器人引发事故数据研究发现,生产线工人的受风险最大,受伤占比人员最大,其次是故障维护工人和调试程序员,长期与机器人协作交互群体事故风险占了前3位,机器人安全工作还任重道远!
人与协作机器人在生产制作活动过程中的互动有7个与之相关密切的危险因素:人为不正确操作,未遵守相关安全要求;控制程序逻辑错误或不合理,未经反复验证;机器人设备未停机非法闯入机器人工作区域;机器人突发机械故障;作业环境差,干扰大;电源系统异常和不正确的安装。一行不正确的代码危害可能源于人为错误。控制错误是内在的,通常不可控也不可预测。当不熟悉该区域的人员进入机器人的工作运行区域时,会出现碰撞危险。机械故障随时可能发生,并且故障单元通常是不可预测的。环境方面是可能导致机器人故障的环境中诸如电磁或无线电干扰之类的事物。动力系统是气动、液压或电动动力源;这些电源可能会发生故障并引起火灾,泄漏或电击。不正确的安装带来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松动的螺栓或裸露的电线会导致固有的危险,危险无处不在。
1电源、动力电及安全间距
关闭总电源
在进行机器人的安装、维护和保养时切记将总电源关闭,同时设置警示牌并安排专人协助看护,作业人员及协助看护人员均需进行专业系统培训,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情况下,方可上岗。带电作业可能危及生命。如不慎遭高压电击、可能导致心跳停止,烧伤或其他严重伤害。
断开动力电
在故障诊断时,机器人有可能必须上电,但当修复故障时,必须断开旋转开关,断开机器人动力电。不可带电维修,为防发生紧急触电事故,工作空间外必须有动力电急断装置。
与机器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在调试与运行机器人时,他可能会执行一些意外的或不规范的运动。所有的运动都会产生很大的力量,而严重伤害个人或损坏机器人工作范围内的任何设备,所以应时刻警惕并与机器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考虑机器人运行作业安全范围的同时需同步注重机器人加上载具和实际作业时附加的生产资料时的作业范围,必须保证安全距离的绝对有效性,安全栅栏与最大运行范围之间必须保证有1m以上的间距。如图1所示。
2交互作业及维修注意事项
控制柜相关危险因素
机器人工作时间,不允许倚靠控制柜、打开控制柜的门,以防旁人误触碰。柜门必须具备报警装置,在其被误打开时,必须强制停止机器人。注意伺服工作时,存在高压电能,所以不可随意触摸伺服。尤其是伺服的出线端子,以防发生触电事故。伺服维修时,必须等伺服的ower指示灯彻底熄灭,伺服内部电容完全放电后,才可维修,否则容易发生触电事故。控制柜的主线缆均为高压线缆,应远离这些线缆以及线缆上的电气器件,以防发生触电事故。控制柜内如有变压器,应当远离变压器的周边,以防发生触电事故。即使控制柜的旋转开关已关断,也应注意控制柜内是否残留有电流。不可随意触摸,拆卸控制柜内器件。一定要注意,旋转开关断开的是开关电路,开关前面的储能器件可能带电,必要时请断开控制柜的电源。
作业现场6S点检及危险识别处理
作业需按要求穿着规定的工作服、安全靴、安全帽等安保用品。为确保场内的安全,请张贴悬挂号“机械伤人”、“高压危险”、“外人勿进”等提示标语,配备好安全警示灯并认真落实培训执行监督;认真管理好控制柜,请勿随意按下按钮。勿用力摇晃机器人及在机器人上悬挂重物。在机器人周围,不允许有危险行为如嬉戏打闹。时刻注意安全。需注意现场6S管理,工作区域不得出现积水、油污情况,杂物、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放置在机器人工作区域内,注意清洁。日常操作发现安全护栏、保护装置出现损坏的,日常点检发现紧急开关按钮失效,安全插座及气缸运行不稳定的情况,警示灯或警示标牌破损或运行不良的情况,作业地面有水或油污等情况时均需立即停止设备运行,立即与安全管理人员及设备维护人员联系,将异常处理完毕再启动机器,避免“带病”作业。
3机器人重点安全防护装置
工作区域防闯入研究应用
为避免出现突发工作区域闯入问题,造成事故,对机器人工作区域形成锁定管控,目前有两种管控手段,基础型为将机器人工作区域使用安全栅栏隔开,在区域进出口处直接上锁管理,升级型则采用传感器感应,同样使用安全栅栏隔开,在门口设置传感器与设备连锁,一经出现未经允许的误闯入行动,机器人立即自动切断伺服电源,设备停止作业,警示灯报警。
急停开关
操作机器人前,先按下机器人电控柜前门上的急停键,并确认伺服电源是否已被切断(伺服电源切断后,电控柜面板上的绿色指示灯熄灭),目的为确保急停键正常工作。一旦出现危及人员或设备的情况,必须按下紧急关断按钮,若需继续运行,则必须旋转紧急关断按钮将其解锁,并对停机信息进行确认,急停按钮一般位于在电柜的前门,使用前需提前掌握该信息再操作信息。
运行方式选择开关
机器人系统运行方式有3种:手动快速运行(T2)、自动运行(AUT)、外部自动运行(AUTEXT)。
机器人运行方式通过面板上的钥匙开关来切换。如果在机器人运动过程中改变了运行方式,机器人驱动器立刻中断。
4点动运行
编好一段程序,首先需要在手动模式下进行程序示教及调试,程序调试没有问题,才可以在自动模式下运行程序。手动模式下运行程序称为点动运行程序。自动运行程序与点动运行程序不同之处在于:自动运行程序通过点击“Start”按键运行程序,手动运行程序要求一直按住“Start”按键运行程序,松开“Start”按键,机器人停止运行。手动运行程序更加安全,因为在手动模式下机器人运行速度有更严格的限制。需程序应尽量简洁,不要有过多的逻辑易引发冲突,引发程序逻辑判定异常。
5C械终端限位
基本轴A1、A2、A3、A5、A6均有带缓冲器的机械终端限位,运行路径要考虑到各轴可运行幅度的差异,程序设计要尽可能将行程分布均匀合理,避免出现奇异点。以下举例一款机器人及其参数:
6软件限位开关
机器人所有轴都可以通过设定的软件限位开关来限制机器人轴的运动范围。软件限位开关仅用作机械防护装置,并设定为机器人不会撞到机械终端限位上。软件程序应进行加密锁定,避免其他人员误操作更改软件参数。
7其他重点需注意事项
不带刹车的机器人安全防范措施
机器人在不带刹车功能的情况下使用时,在加负载失电断使能时,由于自重及负载会导致机器人机械臂会往下掉,对于J1轴在机器人运动过程中,控制系统被人为停止或系统故障后强迫伺服被关闭的情况下,会因机械转动惯性作出位移,此过程中存在碰撞工件、误伤旁人等危险隐患。所以机器人在选用不带刹车的电机时,必须对机器人作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必须注意。在操作不带刹车的机器人时,在操作前,首先进行动作确认,在遇到紧急情况下,必须切断电源:切断伺服电源(急停),急停时,伺服电源会被切断,无法操作机器人。按下急停按钮时,会切断伺服电源。无论何种模式下,都可以通过急停按钮来切断伺服电源。切断主电源切断伺服电源后,再切断主电源。将电柜前门的主电源开关旋转至“OFF”一侧时,主电源就会被切断。不带刹车的机器人运行情况下严禁随意闯入其工作区域,谨防发生意外危险。
安装
在设计选用阶段应尽可能全面的考虑,先通过软件仿真现场位置,得出机器人的最佳安装位置,包括安装高度等因素。选择一个区域安装机器人,并确认此区域足够大,以确保装有工具的机器人转动时不会碰着墙、安全栏或电控柜。否则可能会因机器人产生未预料的动作而引起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
安装机器人将其放在稳固的平面上。针对各种机器人,应按说明书中规定的螺栓大小及类型来安装机器人,确保机器的高速运行下的稳定性。在进行机器人电控柜与机器人、外围设备间的配线及配管时须采取防护措施,如将线、管或电缆从坑内穿过或者加保护盖予以遮盖,以免被人踩坏或因被叉车等工具作业辗压而损坏。
机器人的应用日益广泛,以前劳动强度大,耗费人力、污染大、高危岗位等慢慢都使用机器人替代。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会有更多形式的机器人应用到更多的岗位,这些机器人比现有技术机器人或存在更大的危险性。为保证使用安全,安全专业人员必须对使用机器人有关的危险性进行充分的预测、识别、评价和进行控制。使用机器人的最终目的就在于改善人的劳动条件和减轻人的劳动强度,实现安全生产。机器人使用安全还需持续重点关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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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2000字6
摘要:农村学前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是国家教育发展中的重中之重。然而,近几年来,农村学前教育在发展上出现滑坡现象,发展现状不容乐观,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发展措施。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进行阐述,分析我国农村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探讨我国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策略,不断促进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
关键词:农村;学前教育;重要意义;问题;原因;策略研究
我国未来十年教育改革以及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从而为广大农村以及低收入人群提供均等的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到目前为止,我国3~6岁儿童有8000万左右,人口数几乎与整个欧洲国家儿童数量相等,然而,接受学前教育的比率还不到65%,远远没有达到普及的程度,尤其是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十分落后,其发展水平远远跟不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儿童受教育的需求。为了能够突破这一瓶颈,建设和谐社会,促进农村学前教育的规范化以及普及化,推动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必须采取相应的发展措施,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
学前教育一直以来都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有利于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以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发展我国农村学前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有利于农村儿童获得早期的学习经验,为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由于儿童早期具有较大的学习潜力,学前教育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幼儿今后的学习。由于幼儿自身具有的身心发展规律,一旦对学习产生兴趣,就会产生原有的内在动力,形成终身学习的动力机制。据相关调查发现,一个人今后的学习成绩在很大程度上都与早期接受的教育有关,正如国外学者帕里斯库长期对学前教育进行研究发现,有学前教育与没有学前教育的人员相比,前者更加喜欢上学,愿意使用更多的时间花费在学习上,有着较强的上学欲望,较少的发生反社会行为等,由此能够证明,早期科学的学前教育,有利于儿童获得早期学习经验,从而为终身发展打下基础。
2。有利于农村家庭和睦,促进农村社会健康发展
我国建设新农村的目标为促进农村政治、文化以及教育的全面发展。针对此项目标,更应该加强农村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与经济发达的地区相比,尤其是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一大批农民工纷纷离乡来到城市务工,就产生了新的弱势群体DD留守儿童,这类儿童的学前教育成为当前社会面临的一个难题。因此,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就为留守儿童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通过教师以及学生来弥补这类儿童与父母关系的缺失,解决其受教育问题,这样一来,有利于维持社会稳定、家庭和睦,促进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
3。有利于提高农村基础义务教育,推动农村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
从目前看来,我国城乡教育差距比较大,尤其是儿童在进入小学之前,对语言知识的掌握、习惯的养成以及社会适应能力远远低于城市儿童。加上农村条件较差,幼儿自身没有得到一定的发展,通过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能够帮助幼儿做好上小学的准备,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以及学习适应能力。从而提高农村基础义务教育,推动农村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
二、我国农村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农村学前教育处于发展的边缘地带,各种因素共同制约了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从目前现状来看,我国农村学前教育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缺乏完善的学校管理制度
良好的教育教学管理是保证教育正常实施以及提高教育水平的基本保障,要想实现良好的教育以及教学管理,必须具有完善的学校管理制度,并且将这些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然而,农村学前教育在这两个方面都比较缺乏。一方面,由于农村幼儿园教师多为居民用房,加上紧挨着厕所等环境较差的地方,没有一定的卫生保障,安全卫生制度根本无法得到落实,以至于幼儿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尽管有的幼儿园已经配备有相应的毛巾或者喝水杯,但是在消毒方面存在一定的欠缺,幼儿的饮食卫生得到不保障,一些饮食管理条例几乎形同虚设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另一方面,还有部分幼儿园并没有建立相关的饮食卫生制度,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等,使得学校在这些问题上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2。教学活动以及教学内容呈现小学化倾向
当前,农村学前教育方式、教育内容以及教育活动严重违背了幼儿生理发展规律,对幼儿未来的学习以及生活会造成严重的压力。首先,从教学活动来看,农村幼儿园的教学活动大多来自于教材以及家长的要求,家长将孩子送到幼儿园的主要目的在于为小学的学习打下基础,所以,鉴于此种目的,提高孩子的“读、写、算”是家长对幼儿园教师设置教学活动的要求。幼儿园教师为了实现家长的目的,十分注重语文、数学课程,设置为必修课,而对于音乐、舞蹈以及美术课程只是业余课,可有可无。其次,在教学方式上,幼儿园教师的主要教学方式为“教师讲,幼儿听”,其动手操作以及实践参与能力没有得到培养,对幼儿比较感兴趣的游戏比较少,从而使得幼儿的主动性得不到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幼儿思维的发展。最后,教材的不规范。很多农村幼儿园教材没有统一,大多是教师根据自己的主观思维进行制定的,没有与幼儿的身心健康相结合。尤其是还有教师选用一年级的教材作为幼儿园的教材,将教学重点放在了幼儿学习汉语拼音,数学计算以及读写汉字上,严重影响了对幼儿的因材施教,阻碍了幼儿身心的健康发展。
3。学前教育的办学设备较差
首先,幼儿园室内面积以及室外活动场地较小。根据我国的相关条列明确规定幼儿的活动室与寝室应分开设置,同时活动室的使用面积应大于54平方米,如果活动室与寝室不分开,其活动室面积应为90平方米。然而,根据调查研究显示,大多数的幼儿园室内以及室外活动面积没有达到预定的标准。有的幼儿园甚至没有专门设置室外活动场地,不利幼儿的活动。其次,部分农村幼儿园的园舍建筑不符合规范,存在很多隐患,甚至使用一些空置的农房,建筑上的不达标带来的安全问题比较多。最后,教学设备较为落后。农村幼儿园的教育设备比较简陋,缺乏适宜的玩具,连最基本的滑梯以及蹦蹦床都没有,即使有,也大多缺乏检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同时还有很多幼儿园教室只是配备了几张桌子以及椅子,例如一些多媒体、电脑等现代化的设备几乎都没有,很多学生与外界的接触较少,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4。师资力量不足,教师素质不高,流动性较强
目前,很多农村地区的幼儿教师多以职业中专或者职业高中毕业的学历为主,这类人群缺乏专业的训练以及学习培训,基本理论知识以及基本掌握的不够扎实,在师德心以及责任心上有待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幼儿教师的工作环境较差,劳动强度比较大。一名教师往往身兼多职,扮演多种角色,主要有教师角色,园长角色等,甚至还需要扮演炊事员角色。这样也间接的导致了教师没有足够的经历投入到教育上,不能够全面的照顾到每一个幼儿。最后,由于幼教处于教育体系的最低端,很多教师不愿意从事幼儿教师这一工作,尤其是农村幼儿教师。农村幼儿教师的工资较低,待遇福利较差,幼儿教师的工资一部分来源学生上交的部分学费,另一部分来源镇村的补贴;教师不仅没有医疗保险,而且还没有养老保险等,这些原因直接导致了幼儿教师流动性大。据相关调查分析,如果幼儿教师有更好的工作机会,几乎所有没有编制的教师都会选择跳槽,去从事其他的工作,这样一来,势必影响到教师队伍的稳定,更加不利于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
三、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策略研究
针对上述问题,为了使儿童能够生动活泼的成长,以及促进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必须采取适宜的政策以及措施,使农村学前教育摆脱当前困境。下面主要从政府职责,教学方法的改进,办园设施的改善,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四方面进行论述:
1。明确政府职责,加强管理
(1)明确政府职能,落实职责
为了能够进一步实现农村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必须明确政府职能,落实相关职责。明确“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及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将各级乡镇中心园建设职责得到落实。特别是县级政府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幼儿园进行局部的调整,统筹规划,真正地将政府职责落到实处,确保农村幼儿接受正常教育。
(2)突出教育部门的作用,加强与地方教育的协调
教育部门不仅是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而且还是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保障。因此,应充分发展其主导职能。例如负责农村幼教工作的业务指导以及教师的培训工作;对于幼儿园的卫生制度、安全制度制定相关标准,实现分级管理。同时,加强与地方教育部门的配合,从管理体制上真正的实现“齐抓共管”的局面。
(3)制订监督机制,加强监督管理
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规律,加强对农村幼儿园的管理。县教育部门应形成县乡村三级农村学前教育管理网络,确保农村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幼教管理机构,行使管理职能,实施对农村学前工作的专业化以及具体化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对农村幼儿园的发展规模以及发展速度,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控制
农村学前教育方面论文范文参考文献以及指导,使之建设科学以及合理。对幼儿园的登记制度,停办注销制度进行严格规范,尤其是在师资配置、教学常规以及课程改革上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改进教学方法,形成特色的农村地方教学
(1)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环境,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
幼儿的天性就是游戏,在轻松以及愉悦的环境中,学习到的知识记忆更加深刻。例如:可以通过一年四季的更替变化作为主旨,结合传统农村节日,在园内以及园外开展相关游戏活动,实施“郊游”或者“种植饲养”等活动,让孩子成为活动的主体,教师起到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孩子的主观能动性以及参与性。
(2)充分利用农村自然资源,丰富其教学内容
农村是贴近大自然的地方,存在丰富的自然资源,让孩子回归到大自然中,更加适合幼儿的发展。由于幼儿与大自然是相通的,在大自然这种环境中,幼儿的思维以及身心都能够较容易融入其中,孩子的全身心健康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3。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拓展筹资渠道,改善办园设备
农村学前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终身学习的开端,因此,办好学前教育不仅关系着亿万儿童的发展,而且还关系到国家以及民族的未来。鉴于此种原因,一方面,不仅需要政府加强其教育经费的投入,另一方面,还需要开拓多方面渠道进行资金的筹集,这种方式也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农村幼儿园投入一定的经费,就有能力购买相关设备,如多媒体、电脑以及娱乐设备等,从而满足广大幼儿对教育的需求。政府在投入一定经费的同时,还需要坚持“多渠道办园”的政策,以农村办园为主导,吸取社会上的资源共同办园,例如:利用捐款办学,合理收费等措施,来增加幼儿园的经费投入,为农村学前教育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
4。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地位以及待遇
农村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以及福利是制约幼儿教师质量的重要因素,鉴于此种原因,必须采取各种措施对农村教师水平进行改善。首先,建立幼儿教师工作保障以及收入机制,将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纳入到财政体系中,确保有编制在岗的教师能够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样的待遇。其次,给予教师医疗卫生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失业保险等,进而提升幼儿教师的福利待遇水平。最后,加强幼儿教师的在职培训,提升其业务素质以及思想道德素质,更好地胜任幼儿教师一职。
总而言之,农村学前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必须从社会、学校以及教师这几方面着手,同时还需要使家长以及教师转变观念。根据幼儿自身发展规律以及特点,采取适当的教学活动以及教学内容,摆脱小学化教学,让农村幼儿回归到自然中,充分利用自然环境以及自然资源,开展具有地区特色的办学模式,真正促进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最终带动我国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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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但柳松。普及农村学前教育:挑战、机遇与策略[J]。继续教育研究,20**(3)。
毕业论文2000字7
摘要:明宣德四年国家首次颁行《军政条例》,之后,正统、弘治和万历年间又有续修,并颁布通行。但嘉靖朝有无国家军政条例,学界至今未有明确定论。嘉靖时期,因北虏南倭的局势,各地官员纂辑刊行有关军队法律较为活跃。其中嘉靖三十一年巡按监察御史霍冀辑《军政事例》,经兵部议覆,皇帝允准而刊行,成为国家军政条例,并一直行用到万历初年国家再次颁行《军政条例》。嘉靖朝霍冀的《军政事例》在体例上开创了分门别类纂辑的新方式,也为万历《军政条例》所继承。
关键词:嘉靖;霍冀;《军政事例》;军政条例
明代自宣德四年(1429)开始颁布《军政条例》,以加强对军队的管理。之后,历代均有续修,名称不一,但均有“军”或“军政”等字样,大体可分为国家颁布和地方官私人纂辑两类,故可笼统称之为“军政条例”。例是明代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之一,其称谓有“条例”“事例”“榜例”等。①
嘉靖时期,南倭北虏问题严重,编纂军政方面的条例渐成热潮,其中嘉靖三十一年(1552)有两部军政条例刊行,一部是巡按江西监察御史孙联泉的《军政条例续集》,由江西臬司刊行;另一部是巡按浙江监察御史霍冀的《军政事例》,又名《军政条例类考》,②经皇帝允准刊行。有学者在简略讨论嘉靖朝霍冀《军政事例》与国家修订军政条例二者之间关系时,以“迄今未见”嘉靖本军政条例为由,对嘉靖三十一年以后国家是否真有重修《军政条例》,持“似仍可存疑”的谨慎态度;又说“嘉靖以后,私家编纂集结军政条例之风一时盛行”,将霍冀的《军政事例》和谭纶的《军政条例》等列作私修,认为他们“与官方所辑《军政条例》性质不同”。③著名法律史学家杨一凡先生对霍冀《军政事例》曾有论述,但也未明确肯定该书是嘉靖朝国家军政条例。④专文研究明代军政条例者,也或暗或明认为霍冀《军政事例》为官员私辑性质。⑤也有学者将霍冀的《军政事例》列为“官员个人辑录的事例汇编”。⑥那么嘉靖朝有无国家军政条例呢?笔者因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之需,赴海外搜集文献,有幸在日本内阁文库亲眼看见万历二年(1574)由兵部尚谭纶主修,经朝廷允准颁布的《军政条例》,该书明确说霍冀之书是经过嘉靖帝钦准刊行。本文通过对相关史料进行考辨,揭示霍冀《军政事例》始于个人辑录,但在经兵部议覆,上呈嘉靖帝允准后又作修订,由国家拨款刊行天下,故其性质应属国家军政条例。
一、嘉靖朝编纂军政法律的情形
明朝十分注重编纂军政类法规。明初,朱元璋即颁布《军法定律》,[《明太祖实录》卷一四三,洪武十五年三月乙丑条,“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版,第2253页。]加强对卫所军伍的管理。永乐六年(1408)六月,明朝还重申用《军法定律》整饬军伍,但卫所军伍仍存在各种问题,时翰林院庶吉士沈升说:“我太祖高皇帝创置《军法定律》,训习操练,皆有经制……今之军卫未尽整饬……宜敕五军各卫整饬部伍。”[《明太宗实录》卷八○,永乐六年六月条,“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版,第1067页。]明朝随之推出新的军政法律。洪熙元年(1425)九月,兵部尚书张本上奏,“兵政未清,请分遣大臣各处清理,并列清理事例八条”,获允。[《明宣宗实录》卷九,洪熙元年九月壬子条,“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版,第239页。]宣德三年(1428),明朝又“以新定清理事例十一条,通前八条,榜示天下”。[《明宣宗实录》卷三六,宣德三年二月甲寅条,第890页。]宣德四年二月,明朝又题准“勾补军役”相关事例;六月,张本请求“通将条例,申明遵守”,[杨一凡:《皇明制书・军政条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1491-1492页。]再次获准,遂将历年事例汇为明代首部单行本《军政条例》,共计33条,行用达百年之久。[杨一凡、刘笃才:《历代例考》,第174页。]之后,历代不断增补或重修军政条例,如正统元年(1436)的军政《榜例》、正统二年(1437)和正统三年(1438)的《计议事例》,[吴艳红《明代〈军政条例〉初论》和刘永晋、周晓光《霍冀与〈军政条例类考〉》等认为,正统军政条例附在宣德《军政条例》后。杨一凡在整理点校宣德、正统等军政条例时将其合并以《军政条例》名之(刘海年、杨一凡主编:《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乙编第2册,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27页)。但嘉靖时赵堂的《军政备例》在抄录历代军政条例时,则将宣德、正统、弘治三朝分别录之,似视为单独刊行。参见(明)赵堂:《军政备例》,《续修四库全书》本,史部第85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520-534页。]弘治十七年(1504)增补刊行成化十六年(1480)的《军政条例续集》。[刘正刚、柳俊熙:《新发现的明成化〈军政条例〉研究――以孤本弘治〈军政条例续集〉为例》,《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所谓条例与事例都需经皇帝允准,事例是条例编纂的基础,有时也习惯称其为“条例”。[杨一凡、刘笃才:《历代例考》,第167页。]
嘉靖年间,北方蒙古经常南下,东部沿海倭寇也日趋猖獗。[林延清:《嘉靖皇帝大传》,辽宁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234页。]朝野上下为整顿军纪,掀起了编纂军政法规的热潮,至今传世的军政法规尚多,如宁波天一阁藏《军政》(原题《为申明军政事》)、《军令》(原题《为申严军令事》)、《营规》(原题《南京兵部为明什伍以肃军政事》)、《军政条例续集》,[以上均收入虞浩旭主编:《天一阁藏明代政书珍本丛刊》,线装书局2010年版。]以及《明御倭行军条例》[(明)李遂:《明御倭行军条例》,《丛书集成续编》本,史部第23册,上海书店1994年版,第841-842页。]和《钦准兵部见行事例》[周子美编:《嘉业堂钞校本目录・天一阁藏书经见录》,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42页。]等;《中国古籍总目・史部》收录的霍氏辑《军政条例类考》、孙联泉《军政条例续集》、庞尚鹏《军政事宜》、赵堂《军政备例》及《军政》《御倭军事条款》等。[中国古籍总目编纂委员会编:《中国古籍总目》本,史部第6册,中华书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3373-3374页。]上述有关军政法规均为嘉靖年间修纂,有的属地方官抄录编纂而成,如庞尚鹏、赵堂之书;有的仅就某事而由兵部或地方官府出台。
在嘉靖朝刊行的军政法规中,嘉靖三十一年同时刊行的两部条例最令人关注,即孙联泉的《军政条例续集》[此书名与弘治年间增补刊行的成化《军政条例续集》相同。]和霍冀的《军政事例》。《军政条例续集》收录条文讫于嘉靖三十年(1551)十月,[(明)孙联泉:《军政条例续集》,虞浩旭主编:《天一阁藏明代政书珍本丛刊》第16册,第159页。]《军政事例》收录条文讫于嘉靖三十一年三月。[(明)霍冀:《军政事例》卷六,北京图书馆古籍出版编辑组编:《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51册,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624页。]《军政条例续集》共五卷,现存第三卷、第四卷和第五卷,卷目和版心题名均为《军政条例续集》。有学者认为,此书的定名,“显然是以《军政条例》为基础所作的增补”,又说:“此书因为前两卷散失,是否收录具体条例不得而知。”[张金奎:《〈军政条例续集〉提要》,虞浩旭主编:《天一阁藏明代政书珍本丛刊》第15册,第87页。]但对《军政条例续集》到底以何时《军政条例》为基础,增补了什么内容,则语焉不详。笔者认为,孙联泉的《军政条例续集》应是以弘治《军政条例续集》为基础,其卷一和卷二增补的内容应是弘治三年(1490)后的条例,因为弘治十七年《军政条例续集》收录条文截止时间为弘治三年,其中收录成化年间条例31条,弘治年间条例7条。[刘正刚、柳俊熙:《新发现的明成化〈军政条例〉研究――以孤本弘治〈军政条例续集〉为例》,《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孙联泉《军政条例续集》增补重点应是弘治三年之后内容。这可从孙联泉《军政条例续集》卷三、卷四和卷五均以题本面貌出现来判断,卷三为正德六年(1511)至正德十五年(1520)间的12份题本,卷四为嘉靖二年(1523)到嘉靖二十九年(1550)间的14份题本,卷五为嘉靖二十九年至嘉靖三十年十月的11份题本。以此推断,孙氏之书卷一和卷二内容应为弘治三年到正德六年间的题本,每卷题本数量在10份左右。此又可从霍冀《军政事例》编纂体例佐证孙氏前两卷的内容,《军政事例》前四卷明确标注弘治朝条例20条,尤以弘治十三年为主,正德条例33条。弘治、正德两朝条例数量应能满足孙氏从中挑选《军政条例续集》前两卷所需的内容。
孙氏《军政条例续集》和霍氏《军政事例》收录的少数题本在内容与形式上几乎相同,如《军政条例续集》卷四和《军政事例》卷五均收录了《兵部为计处清军事宜以便遵守事》,[(明)孙联泉:《军政条例续集》,虞浩旭主编:《天一阁藏明代政书珍本丛刊》第16册,第395页;(明)霍冀:《军政事例》卷五,北京图书馆古籍出版编辑组编:《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51册,第549页。]此为嘉靖十一年(1532)二月武库清吏司主事王学益题本和兵部覆议,两书所记内容基本一致。但两书多数题本的辑录方式存在差异,如孙氏《军政条例续集》卷四《兵部为清理军伍以苏民困事》,内容是嘉靖四年(1525)正月巡按陕西监察御史杨秦所陈六事题本,抄件包括条陈六事缘由、条款内容、前件等长达15页。[(明)孙联泉:《军政条例续集》,虞浩旭主编:《天一阁藏明代政书珍本丛刊》第16册,第345-377页。]每款后以“前件”表述兵部覆议。[高扬:《明代章奏类法律档案中的“前件”》,《历史档案》,2021年第4期。]而霍氏《军政事例》卷五《题为清理军伍以苏民困事》,[(明)霍冀:《军政事例》卷五,北京图书馆古籍出版编辑组编:《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51册,第543页。]题后标注“嘉靖四年”和“巡按陕西御史杨秦”字样,接着直接抄录杨秦所陈六事,略去了兵部覆议的“前件”。但事实上,霍冀将六事后的“前件”,除第五、六款外的四款以单独条款的形式,分别列入《军政事例》不同卷目,其中孙氏《军政条例续集》第一款禁妄勾、第二款严造册、第三款省解户的“前件”内容,见于霍氏《军政事例》卷一《军卫条例》之《妄勾军丁降调》、[(明)孙联泉:《军政条例续集》,虞浩旭主编:《天一阁藏明代政书珍本丛刊》第16册,第353-354页;(明)霍冀:《军政事例》卷一,北京图书馆古籍出版编辑组编:《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51册,第500-501页。]《军卫造发勾册》、[(明)孙联泉:《军政条例续集》,虞浩旭主编:《天一阁藏明代政书珍本丛刊》第16册,第360-361页;(明)霍冀:《军政事例》卷一,北京图书馆古籍出版编辑组编:《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51册,第499-500页。]《不许给文卖军回家》;[(明)孙联泉:《军政条例续集》,虞浩旭主编:《天一阁藏明代政书珍本丛刊》第16册,第363-365页;(明)霍冀:《军政事例》卷一,北京图书馆古籍出版编辑组编:《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51册,第506页。]第四款审跟捉的“前件”内容,见霍氏《军政事例》卷三《逃军条例》,名为《远年逃亡免跟捉》。[(明)孙联泉:《军政条例续集》,虞浩旭主编:《天一阁藏明代政书珍本丛刊》第16册,第368-370页;(明)霍冀:《军政事例》卷三,北京图书馆古籍出版编辑组编:《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51册,第521页。]霍氏《军政事例》本意是要将以往各朝军政法律分类编纂,故他在辑录题本时多略去原题本的缘由,直接录入条款内容,并将“前件”压缩归类,这比孙联泉《军政条例续集》简单明了,更方便官员使用。
霍冀与孙联泉的任职经历极其相似,二人都曾担任过推官,孙联泉在南直隶庐州府任职,[万历《保定府志》卷三五《人物志》,中国科学院图书馆选编:《稀见中国地方志汇刊》第2册,中国书店1992年版,第1094页。]霍冀在北直`永平府任职。[乾隆《孝义县志・人物事迹》,凤凰出版社编:《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辑》第25册,凤凰出版社2005年版,第539页。]嘉靖二十七年(1548)十一月,孙联泉在推官任上选授福建道试御史,霍冀由推官选为广西道试御史。次年,两人皆由试御史转为实授。[《明世宗实录》卷三四二,嘉靖二十七年十一月己亥条,“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版,第6220-6221页;《明世宗实录》卷三四九,嘉靖二十八年六月乙丑条,第6323-6324页。]嘉靖三十一年十一月,孙联泉以巡按江西御史身份劾奏“前任江西左布政使贪污不职”。[《明世宗实录》卷三九一,嘉靖三十一年十一月壬午条,第6865页。]孙联泉在江西御史任上主要负责清军,故嘉靖本《江西通志》在“清军监察御史”目下有孙慎,“号联泉,直隶保定人,甲辰进士”的记载。[嘉靖《江西通志》卷二《命使》,《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780号,成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163页。]孙联泉《军政条例续集》刊刻者应为江西臬司。[(明)孙联泉:《军政条例续集》,虞浩旭主编:《天一阁藏明代政书珍本丛刊》第15册,第87页。]嘉靖三十年,霍冀在浙江监察御史[(明)霍冀:《军政事例》卷六,北京图书馆古籍出版编辑组编:《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51册,第602页。]任内辑录《军政事例》,嘉靖三十一年七月由国家刊行。尽管二人著作刊刻时间相同,但此后明代人在讨论有关军政法律时,甚少提及孙氏及其著作,而霍氏及其著作则屡被谈论。究其原因,或许与《军政条例》被国家颁行天下有关。
二、嘉靖《军政事例》乃国家军政条例
嘉靖《军政事例》卷六收录了霍冀于嘉靖三十一年撰《兵部为陈愚见以厘时弊以肃军政事》,计六款,最后一款“明禁例以一法守”记载了《军政条例》在嘉靖时期多有散亡,一些地区甚至声称未见过《军政条例》一书,故请求重修《军政条例》,颁行天下遵行:
臣惟兵、刑均系国之大事,故累朝节有禁例,以辅律之不及,一体颁布天下,遵行已久。但《问刑条例》近蒙皇上敕下该部会官查议重修,明白刊布,内外臣民已经通行遵守外。臣窃以《军政条例》自宣德年以来考定之后,迄今百有余年,中间亦有节年各该衙门议奏,及我皇上新定条例数多,或未尽行增入……似应通行酌议,稍加损益。况二十年来戎政久弛,人情甚玩,不独各项册籍多所散亡,而《条例》一书亦不多见。臣近该巡历各府清理军伍,如临海等县皆称未有前书,臣不胜骇愕。……如蒙敕下该部,将《军政条例》查自宣德以来及我皇上嘉靖元年以后钦定事例,通行备细查出,或旧例有所当更,或新例有所当入,逐一因事搜检,随宜酌议……括成一书,刊布大小清军衙门,一体永为遵守。仍照《问刑条例》事例各发一部,两直隶行顺天、应天二府,浙江等十三省行各布政使司照式翻刊,给发各府州县、卫所官吏军民人等遵照施行。[(明)霍冀:《军政事例》卷六,北京图书馆古籍出版编辑组编:《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51册,第636-637页。]
霍冀所说的嘉靖重修《问刑条例》,应是指嘉靖二十九年“刑部尚书顾应祥详定《问刑条例》进呈。诏刊布内外衙门一体遵守,今后问刑官有任情妄引故入人罪者重治”。[《明世宗实录》卷三六八,嘉靖二十九年十二月甲申条,第6592-6593页。]霍冀或援此重修《军政事例》。所谓“二十年来……《条例》一书亦不多见”,表明嘉靖十一年之前应重修过《军政条例》。嘉靖三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兵部将覆议霍冀题本的结果呈交皇帝,“看得《军政条例》自宣德四年以后嘉靖十一年以前见行刊布。其嘉靖十一年以后节该本部议准,事理虽经通行遵守,尚未增入成书。……今御史霍冀陈乞查自宣德以来及我皇上嘉靖元年以后钦定事例,敕下本部通行酌处,稍加损益,刊刻成书,通行天下,永为遵守……移咨工部支送官银前来刊刻颁布……照式翻刻……伏乞圣裁”。[(明)霍冀:《军政事例》卷六,北京图书馆古籍出版编辑组编:《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51册,第637-638页。]
三月二十八日,嘉靖皇帝御批“准议”,[(明)霍冀:《军政事例》卷六,北京图书馆古籍出版编辑组编:《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51册,第624页。]即同意兵部的覆议。
另从“嘉靖十一年以前见行刊布”看,该年之前嘉靖朝确实刊布过《军政条例》,可惜其本已散佚。
以往的研究大多止步于嘉靖帝御批允准修《军政条例》。[杨一凡、刘笃才:《历代例考》,第175页。]但对霍冀《军政事例》是否具有国家颁布性质,因史料不足,多未下结论。笔者在日本内阁文库发现学界至今尚少关注的万历二年《军政条例》,由时任兵部尚书谭纶主修,并得到万历帝允准刊行。该书由万历元年(1573)浙江等处布政使司上呈《为申饬旧规敷陈末议以剔时弊以裨军政事》题本,由兵部武库清吏司案呈,内称:
先该巡按直隶等处监察御史余乾贞题前事内一款:刊给事例以昭法守。臣惟我国家仿古定制,尽善尽美,而兵律更加详明。宣德初年著《军政条例》一书,视律则加详焉。嘉靖三十一年世宗皇帝特允清军御史霍冀之请,将宣德四年以后历年题奉钦依条款翻刻成书,分为六卷,名曰《军政事例》。[(明)谭纶:《政条例》,日本内阁文库藏,第2页a-b。]
据此可知,嘉靖三十一年皇帝“特允清军御史霍冀之请”,辑录《军政事例》并颁布施行。也就是说,原本由霍冀在施政过程中辑录的《军政事例》,经过皇帝允准刊行天下,其性质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即由官员辑录变成了由国家颁布通行的法律。对此,万历初年兵部尚书谭纶对余乾贞题奏刊刻嘉靖三十一年之后条例的覆议也可得到明确佐证,“况自嘉靖三十一年以来,节该本部题准事例,又有原书之所未备者。今御史余乾贞陈要行再加采集,厘正全书,颁行天下,昭名法守,委于军政有裨,相应依拟。合候命下,容臣等将原刻事例并三十一年以后节年题准新例备细查出,斟酌损益停当,另行刊刻,颁布施行”。万历元年八月十二日,神宗下旨:“依拟行。钦此。”[(明)谭纶:《军政条例》,第7页b-8页a。]可见,谭纶主修的《军政条例》接续了嘉靖三十一年《军政事例》,于万历二年十二月刊行天下。
谭纶在万历《军政条例・序》中记载了宣德四年和嘉靖三十一年奉旨刊刻的原文,其中明确提及霍冀之书属“钦定事例”,节选如下:
今御史霍冀陈乞查自宣德以来及嘉靖元年以后钦定事例,敕下本部通行酌处,稍加损益,刊刻成书,通行天下,永为遵守一节。委于军政有,相应议拟,合候命下,臣等将见行条例通行备细查出,或旧例当停,或新例当入,或近日题议止系一时权宜之计者,仍改正从旧;或累朝敷奏永为后世不易之法者,则损益惟宜。务要宽严适中,规画精当,俾人皆易晓而法可久行,括成书。移咨工部支送官银前来刊刻颁布,仍照《问刑条例》,各衙门各发一部,直隶行各府州县,各省行布政司照式翻刻,给发所属有司、卫所官吏、军民人等一体遵照施行。如此则法守画一而军政可举矣。嘉靖三十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奉圣旨:准议。钦此。[(明)谭纶:《军政条例》,第6页a-b。]
史料中的本部即是兵部。霍冀在嘉靖三十一年三月底接到朝廷旨意后,遂对辑录再次整理,于当年七月完成六卷本《军政事例》,并在卷六收录了他所撰《兵部为陈愚见以厘时弊以肃军政事》,详述自己辑录并请求刊行的缘由。谭纶的万历《军政条例》将宣德四年本和嘉靖三十一年本的准行刊刻圣旨置于一起,表明两者均属国家颁布。霍冀的体例也被谭纶所继承,万历《军政条例》目录明确标为“《军政条例类考》目录”,正文为“《军政条例》卷之”,版心则均名《军政条例》。[(明)谭纶:《军政条例》,第10页a。]霍冀之前颁行的军政条例,从未有过“类考”之名,谭纶沿袭霍冀书名,既说明霍冀之书影响大,也反映谭纶遵循国家编修体例。
明末范景文《南枢志・条例部》收录了《军政条例》,这也能证明霍冀本为嘉靖朝国家颁布通行的军政条例。该书卷首为万历十二年(1584)十二月兵部尚书张学颜题本,其首款“申明旧例”记载:“查得宣德四年至万历二年该科道条陈,及本部建议有刊布《军政条例》一书,清理之法已极详尽。”[(明)范景文:《南枢志》卷八七《条例部・军政条例八之一》,成文出版社1983年版,第2211-2231页。]接着在“《军政条例》先后原题”下分别录有宣德四年六月、嘉靖三十一年三月、万历二年二月的奉旨内容。也就是说,万历十二年在重刊谭纶《军政条例》时也将霍冀的《军政事例》列入国家颁布。而“申明旧例”是明代律例的传统,嘉靖中叶赵堂《军政备例》[(明)赵堂:《军政备例》,《续修四库全书》本,史部第852册,第513-514页。]也按时间顺序抄录了宣德、正统、弘治时国家的军政条例。因此,嘉靖朝由国家颁布通行的军政条例就是霍冀的《军政事例》。
三、嘉靖《军政事例》体例及影响
《军政事例》共六卷,霍冀辑,明刻本,其行款每半页八行,二十二字,白口,四周双边,单黑鱼尾。首页题名《军政条例类考总目》,各卷卷端题名有别,其中卷一至卷四题名为《军政条例类考》,卷五题名为《军政事宜考》,卷六题名为《军政事例考》。前四卷是对宣德四年至嘉靖三十年间条例分类辑录,且前三卷后有“《大明典》附考”条文,其中卷一12条,卷二9条,卷三12条。卷五和卷六是正德、嘉靖尤以嘉靖朝居多的题准军政事宜、事例选编。但全书版心镌名均为“《军政事例》卷之”。现传世影印本《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以《军政事例》命名,而《续修四库全书》则以《军政条例类考》命名。笔者以为应以全书统一的版心《军政事例》来命名较为妥帖。
嘉靖三十一年七月,时任浙江按察司副使薛应缥霍冀之书作序即名为《军政事例序》,开篇即云:“《军政事例》者,今侍御史思斋霍公所辑也。公奉命清理两浙军政,深惟宪度,究观典章,博采群情时事。凡所施为建白,悉中机宜,参酌成书,厘为六卷,名曰《军政事例》。方伯西潭汪君、副宪罗江陈君,请刻以布,用式有政。”[(明)霍冀:《军政事例》卷一,北京图书馆古籍出版编辑组编:《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51册,第485页。]方伯是对布政使的敬称,副宪是对按察司副使的敬称。方伯汪君指嘉靖二十九年出任浙江右布政使的汪大受,副宪陈君指是年出任浙江按察司副使的陈。[万历《杭州府志》卷一一《会治职官表四》,《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524号,成文出版社1983年版,第792、838页。]汪、陈二人应审读过该书,并鉴于其“用式有政”而请求刊布。从某种意义上讲,《军政事例》也是浙江高层官员合作的结果。
《军政事例》共计236款。其中前四卷是分类条文,总计170条,各卷名与条数为:卷一《军卫条例》计53条,内容涉及卫所军人存恤,禁止卫所官吏役占、卖放军丁,禁止卫所妄勾军人等;卷二《逃军条例》计26条,以惩治逃军及窝家为主;卷三《清审条例》计66条,[《军政事例》卷三原目录作“凡六十三条”。霍冀可能将原目录中双行小字的《军丁犯徒哨满发役》《书算造册作弊》误作1条,正文却有各自内容,且正文《书算造册作弊》又分为2条,另有《正德三年计议改编事例》1条在原目录中未见,故实为66条。参见(明)霍冀:《军政事例》卷三,北京图书馆古籍出版编辑组编:《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51册,第532页。]是对清军官、军户、军册、特殊身份军人勾补的规定;卷四《解发条例》计25条,规范军丁解发的过程。
《军政事例》卷五收录了巡按御史、兵部题本13份,总计45条,原书依次为嘉靖四年巡按陕西御史杨秦《题为清理军伍以苏民困事》6条;嘉靖十一年巡按浙江御史郑濂《题为申明旧例祛时弊以裨军政以安地方事》2条,《兵部为计处清军事宜以便遵守事》《兵部为边务事》各1条;
嘉靖十五年(1536)兵科给事中冯亮《题为顺下情以实缺伍严稽查以杜鬻放事》、巡按浙江御史陈德鸣《题为严法制以惩奸顽事》各1条;嘉靖十八年(1539)巡按福建御史包节《题为申旧例杜妄勾以苏民困事》1条;巡按广东御史陈储秀《题为清理军伍事》4条;正德六年巡按浙江御史李春芳《题为军政利弊事》4条;正德七年(1152)巡按直隶御史何沾《题为申明旧例以裨军政事》6条;正德十年(1155)巡按陕西御史王佩《题为陈时弊以清军伍事》8条,巡按河南御史许完《题为陈愚见以裨军政事》4条;正德十五年巡按河南御史喻茂坚《题为祛时弊以安军民事》6条。[(明)霍冀《军政事例》卷五和卷六的原目录题名与正文题名稍有差异,现以正文为准。]这13份题本均见于孙联泉《军政条例续集》卷三和卷四。
《军政事例》卷六收录了都察院和兵部题本11份,计21条,原书依次为《都察院为议处清军刷卷差官以修复宪政事》《都察院为陈愚见酌旧规以重民生事》《都察院为大恶贪官侵盗钱粮剥军蠹政害人事》《兵部为严册籍以便稽勾以实军伍事》《兵部为酌时宜陈末议以裨益军政事》各1条,《兵部为陈末议明旧例以图实效以重民生事》2条,《兵部为申议改编军伍事例以实京营以严法纪事》1条,《兵部为献愚忠祛夙弊以肃戎政事》2条,《兵部为申旧例陈愚见以饬军政事》2条,《兵部为申旧例酌时宜以厘夙弊以实行伍事》3条,《兵部为陈愚见以厘时弊以肃军政事》6条。兵部题本占绝对多数,反映军政的亟须整饬。这11份题本有8份见于孙联泉《军政条例续集》卷五。
霍冀,字尧封,号思斋,山西孝义人。嘉靖三十年任巡按浙江监察御史,奉命清理两浙军政事务,辑录《军政事例》。该书就是继宣德、正统、成化和弘治以及嘉靖十一年之后,再次重修军政条例。有学者认为“霍冀《军政事例》具有传统《军政条例》的特征,它辑于嘉靖中期,正是宣德四年《军政条例》长期未得重修之际,对于万历重修《军政条例》实有承上启下之功”。[吴艳红:《明代〈军政条例〉初论》,朱诚如、王天有主编:《明清论丛》第3辑,第140页。]但实际上,在《军政事例》之前,自宣德至嘉靖十一年至少有三次官修军政条例。也正因为宣德以后多次重修军政条例,使条例数量不断增加,故霍冀辑录《军政事例》时对之进行分类辑纂,成为集大成之作,为万历初年官修《军政条例》提供了新范式。
霍冀《军政事例》作为嘉靖三十一年国家军政条例,实具有承上启下的意义。笔者将明代历朝官修军政条例收录有确切年代的条例数胪列成下表:
从上表可知,宣德、正统、成化纂修的军政条例,都只收录当朝颁布的军政条文,弘治《军政条例续集》增加了弘治三年前军政条例7条。而霍冀的《军政事例》则是对宣德以来修纂的军政条例之集大成者,条文数量也猛增。
明代不同时期刊行军政条例的编纂方式也有一定变化。如宣德四年《军政条例》不分卷,也不分类,无题名等,仅以条数排列;正统时因之;弘治年间编纂以时间先后对条例编号,且增加“奉圣旨:是。钦此”等字样;嘉靖霍冀《军政事例》则对以前各朝条例进行分类,并对以前条例的内容也进行了精简,如弘治《军政条例续集》收录的弘治三年《山陕等处问军定发卫分》条,长达423个字,引述如下:
兵部为公务事。该巡抚甘肃右都御史王继奏称,镇番卫城孤军少,要将陕西、山西、山东、河南并北直隶人民犯该充军者,俱编该卫所充军。本部查议得合无今后充军人犯,除钦定卫分外,其陕西、山西人民有该充军者,发镇番卫;山东、河南有犯者,发宁夏并榆林等卫。在京并北直隶有犯者,发四海治千户所,庶几事体适中,彼此不误。再照我朝制刑,不死罪一等即是充军。近年以来,在外问刑衙门问该充军人犯,多有就彼径发,本部无所查考。及至遇蒙赦宥止,亦就彼径放。本部若无干预,亦合并为处置,合无通行天下都司卫所,各用坚厚榜纸置立收军文簿,每都司一扇,每卫所各一扇,自弘治元年为始,将发到充军人犯原问招由,备细乡贯并\[着\]役日期,俱要附写停当,用印钤记,如法收架,毋得损坏。以后仍于每年终,将收过军数,开造小册,送部查考。其在外问刑衙门,今后每遇问过充军人犯,俱要抄黏招由,备行本部。果经彼处巡抚、巡按等官参详,律例俱合,即与编卫,行令发遣。若是未经详允,本部照例行移刑部详议,方与定卫。以后遇有恩赦,都司卫所务将各军充发来历,并应否释放缘由,开申本部,待报释放。弘治三年闰九月二十五日,本部尚书马等题。奉圣旨:是。钦此。[(明)赵堂:《军政备例》,《续修四库全书》本,史部第852册,第547-548页。]
从中可以看出该条例出台是因镇番卫缺少军人,故要求将陕西等地犯人发往充军,并且有具体操作程序。但嘉靖《军政事例》卷一将此条例改名为《收军文簿》,并将内容压缩为70字,“都司卫所各置收军文簿一扇,每都司一扇,每卫所各一扇。每年发到充军人犯,原问招由乡贯并着役日期附写停当,铨印收架,年终将收过军数开造小册送部查考。弘治三年”。[(明)霍冀:《军政事例》卷一,北京图书馆古籍出版编辑组编:《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51册,第498页。]究其原因,可能是弘治《军政条例续集》早已通行天下,行用者已知此条内容。故霍冀在辑录时对之进行了压缩,并在末尾标出了条例颁布的时间。
万历《军政条例》^承了嘉靖《军政事例》的式样,在总目前题“军政条例类考目录”,总目后题“军政条例类考终”字样,显然是对霍冀《军政事例》的继承。万历《军政条例》将宣德四年至万历元年条例分类收录,比嘉靖《军政事例》更为细化,分七类七卷,分别是卷一卫所类并有司,计54条;卷二户丁类并老幼,计46条;卷三册单类并簿籍,计61条;卷四逃故类并亡绝,计50条;卷五清勾类并查理,计62条;卷六解发类并改编,计61条;卷七优恤类并豁免,计43条,总计377条。这些具体条数系笔者据该书整理统计得出。谭纶每卷按时间先后排列,每条均有题名,条例末备注颁布时间。由此可见霍冀《军政事例》对后世的影响之大。
需要说明的是,明末刻本《南枢志》卷八七《条例部》有“《军政条例》八之一”,收录的是万历十二年重刊谭纶的《军政条例》,在录入万历本目录时,个别字有所不同,如户丁类并老弱,万历本“弱”为“幼”。[(明)范景文:《南枢志》卷八七《条例部・军政条例八之一》,第2232-2233页。]同时《南枢志》没有标出万历《军政条例》原书卷几的字样,尤其是正文标注与目录有较大差异,分类与条数均不相称,即分别是《卫所类上》10条,《卫所类下》41条,《户丁类》46条,《册单类》43条,《解发类上》61条、《解发类中》51条、《解发类下》49条。因此,不能仅靠《南枢志》来判断万历二年《军政条例》的内容。
总之,明代自宣德时国家颁行《军政条例》作为“常法”以来,已经形成了不定期增补、重修的惯例。嘉靖三十一年由霍冀辑录的《军政事例》,因薛应缱餍蛭疵魉蹈檬橛苫实墼首伎行,导致后人误以为嘉靖朝国家没有颁布“常法”性质的军政条例。而日本内阁文库藏万历二年《军政条例》的发现,为解决此难题提供了关键证据。本文分析表明,霍冀《军政事例》就是嘉靖朝国家颁行的具有“常法”性质的军政条例,其体例被万历《军政条例》所继承。至此可见,明代宣德、正统、弘治、嘉靖和万历年间,国家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根据时势需要,重修军政条例作为“常法”,以适应军政管理的需要。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明王朝在实行卫所与州县并行二元管理体制[顾诚:《明帝国的疆土管理体制》,《历史研究》,1989年第3期。]时对卫所军人的高度重视,也反映出卫所制自明初以来就已经弊窦丛生,国家不得不颁布具有“常法”性质的军政法律来加强管理。这些层累的军事法律因时而变,条款数量越来越多,故霍冀对之分类,以方便各方行用,体现了明代法律动态演变的特性。[刘正刚、高扬:《明代法律演变的动态性――以“佥妻”例为中心》,《历史研究》,2020年第4期。]
毕业论文2000字8
摘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学界对新兴权利的研究已日趋成熟且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主要表现为深耕法理、拥抱科技、聚焦司法和关怀社会四个方面的内容。新兴权利的基础理论研究日益深化,其基本范畴和理论根基更为成熟;科技进步拓展了新兴权利的研究主题,人工智能领域的新兴权利、信息与数据权利、基因权利的研究日渐丰富;司法逐步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新兴权利的研究立场经历着从立法到司法的转向;民生与社会权利始终是新兴权利研究不变的主题,社会权的性质和内容更为清晰,社会弱者权利得到了更多关注。以此为基础,今后的新兴权利研究应继续突出时代主题、深化理论研究、注意研究方法、侧重交叉学科,以期实现研究水平和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关键词:新兴权利;法理;人工智能;信息与数据权;民生与社会权
作者简介:孟融,吉林大学法学院讲师(长春130012)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国家治理视野下共同富裕实现的法治保障研究”
权利是法治国家的核心与基石,并随着社会的进步而日益繁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随着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促动着权利话语内容的丰富,越来越多的权利诉求被提出。甚至可以说,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方方面面都浸染着权利的印记,并集中表现为权利的需求、表达与确认问题。正是在这一时代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新兴权利浮出水面,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学界对新兴权利问题的思考和研究日趋深化,新兴权利也成为学术研究中的一项重要且成熟的议题。
纵观近几年关于“新兴权利”主题的研究成果发现,新兴权利研究的学术共同体进一步壮大,学术研究的理论性和现实性均获得了明显提升。学者们一方面加强了新兴权利的基础理论研究,新兴权利的基本范畴更加充实与立体;另一方面又提升了对新情境与新问题的关注,实践中与新兴权利有关的大量问题得到了理论上的回应。概言之,在新时代背景下,新兴权利的学术研究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就:新兴权利的基础理论研究日益深化,其基本范畴和理论根基更为成熟;科技进步拓展了新兴权利的研究主题,人工智能领域的新兴权利、信息与数据权利、基因权利的研究日渐丰富;司法逐步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新兴权利的研究立场正经历着从立法到司法的转向;民生与社会权利始终是新兴权利研究不变的主题,社会权的性质和内容更为清晰,社会弱者权利得到了更多关注。鉴于此,本文将对近年来新兴权利研究所取得的上述四个方面的成就予以阐释,并对其中的关键性问题进行提炼;在总结现有成就的基础上,尝试对未来新兴权利研究的趋势和方向进行展望。
一、深耕法理:新时代新兴权利研究的理论基石
对于任何一项学术议题的研究,均需对其基本概念或范畴予以厘清,这是对该议题深入研究的基础性工作,有关新兴权利的研究也不例外。作为一个统合性概念,新兴权利这一概念对于我们认识和甄别实践中新出现的权利现象具有重要意义,有越来越多的权利诉求被认定为“新兴权利”。近年来,学界对“新兴权利”这一概念的认识更加深入,甚至有学者对此概念能否在理论上成立产生了疑问,出现了激烈的学术争鸣。关于该问题的研究反映了学界对新兴权利背后法理问题的深耕和挖掘,极大地推动了新兴权利基础理论的发展。
新兴权利基本概念的辨析是开展新兴权利理论研究的基础性问题。关于新兴权利这一概念的理解,学界对其产生争议的焦点在于:用“新兴权利”来指称社会中新出现的利益诉求或权利话语是否准确,或者说这一概念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性?其中涉及对“新兴权利”内涵的理解及理论基础的阐明。一种观点认为,新兴权利应区别于新型权利,新兴权利是在法定权利之外、但又与法定权利息息相关的实存的社会权利,具有自发、自然、多样和流变的特征;而新型权利则以形式理性的法律规范为基础,是一种自觉、法定和统一的权利。1应当说,将新兴权利与新型权利相区分,对于准确理解新兴权利具有重要意义。但也有一种观点认为,新兴权利这一概念或范畴似乎并无存在的必要性。具言之,以新兴权利的存在领域和情境为基础,再加上权利的动态性与法律权利以道德权利为前提,可以发现“权利”概念本身便具有应对新问题的能力,因而没有必要再诉诸新兴权利这一概念。2这种观点通过强调权利的重要性命题,在逻辑上否定了新兴权利概念的成立。客观来说,这一观点试图在理论上对新兴权利命题予以否定,为认识新兴权利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但是,诉诸权利的重要性命题是否能满足实践中新出现的所有权利需要,其也面临理论上的争议:一方面,每类权利均有自身的依据,权利的具体化不可能无限拓展乃至涵括所有情境中的权利需求;另一方面,法律权利与道德权利虽有联系但并不等同,当新的利益诉求需要通过法律权利予以保护但又无法诉诸既有法律权利时,便需要通过道德权利来确认相应的权利,这也为新兴权利的存在提供了空间。3可以说,新兴权利这一概念在当前仍具有较强解释力,学界对其能否成立的理论争鸣能够促使这一概念的逻辑内涵与外延更为清晰,从而确证这一概念使用的规范性。
若新d权利这一概念得以成立,则仍需要对其背后的理论基础予以挖掘。换言之,如何将一项有价值的“要求”上升为法定的“权利”,如何在理论上对新兴权利予以证成,构成了新兴权利概念辨析的衍生性问题。对于此,AlonHarel提出了“内在理由/外在理由”这一权利分析框架,其中内在理由是使一项要求可以被划归为权利的理由,外在理由是影响一项要求应受保护的力度或分量而非将其划归为一项权利的一个实例的必要性理由。1这一框架对于国内新兴权利理论证成的研究具有一定启发性:其一,从新兴权利证成与内在理由的关系看,证成新兴权利的核心与关键在于论证一项要求可以归属于某个既有基本权利的子集,在讨论一项有价值的要求是否为权利时,则需要先找到构成那个基础权利的内在理由。
其二,从新兴权利证成的理论路径看,鉴于权利证成的不同理由和权利本身所具有的不同功能,新兴权利证成可以从自然法路径、实证法律路径和社会现实路径三个角度展开,但这三种路径又各有其优点与不足。3其三,从新兴权利证成的标准看,个人利益和共同善都是权利证成的内在理由,对于新兴权利的证成起决定性作用;而保护权利的成本等则构成权利证成的外在理由,对于新兴权利的证成并不起决定性作用。4由此观之,有关新兴权利理论证成问题的解决,其关键点在于把握权利证成的内在理由,并需要在此基础上厘清适当的证成路径和证成标准。除新兴权利的理论证成这一问题外,关于新兴权利基础理论研究的视角也逐渐呈现出多元化特点,如从政治国家的角度对新兴权利产生与发展问题的分析,5从义务与群体性权利角度对新兴权利构建与保护问题的研究,6均是对新兴权利理论基础的有益探索,揭示了其中深刻的法理议题。通过上述总结可以发现,当前的新兴权利研究呈现出明显的“深耕法理”的特点。也就是说,学界在新兴权利的基础性、理论性和规律性问题的探索方面更为成熟。在研究过程中,越来越多的理论框架被用于对新兴权利问题的分析,有关新兴权利的一般规律也越来越多地被提炼了出来。特别是近年来关于新兴权利基础概念的辨析,更展现出新兴权利基础理论研究的纵深发展,彰显了新兴权利研究的理论意义。总体来看,学界对于新兴权利概念的澄清,展现出三个方面的理论价值:首先,确认了新兴权利概念的价值与意义。新兴权利这一统合性概念在当前具有存在和使用的正当性,其对于现实中新出现的权利诉求或权利现象仍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视为新的权利诉求与权利现象的规范性表达。其次,丰富了新兴权利的本体论意涵。近年来有关新兴权利基础概念的辨析,在理论上回答了“什么是新兴权利”以及“新兴权利是何种层面与何种意义上的权利”等问题,从而使新兴权利的概念呈现更加丰满与立体。最后,夯实了新兴权利的理论根基。关于新兴权利“内在理由/外在理由”框架的运用、理论证成路径的分析以及背后个人利益与共同善的挖掘,使得新兴权利的理论基础更为牢固,为其他具体类型的新兴权利分析奠定了基础。
二、拥抱科技:新时代新兴权利研究的主题拓延
现代科技极大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为人们的衣食住行提供了便利。但科技是一柄“双刃剑”,其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人们的生活造成了一定侵扰。在这一过程中,科技改变了传统权利的存在样态与行使方式,从而使既有的传统权利展现出了新的气象。应当说,法律既需要对科技运用予以规制,同时又需要对由科技而产生的新兴权利予以确认和保护。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看,科技进步拓展了新兴权利的研究主题,人工智能技术、互联网技术、基因技术的法律规制以及其中的权利问题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与之相应,人工智能领域的新兴权利研究开始起步,信息与数据权利的研究日益丰富,基因权利的研究逐渐深化。
(一)人工智能领域新兴权利研究的起步
人工智能技术拓宽了人们的生活场景,但也产生了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权利问题。近年来,学术界加强了对人工智能领域新兴权利的研究,以期在学理上应对由智能化、算法化带来的对个人“主体性”的冲击。其中,关于“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的研究是认定人工智能是否享有权利的前提性问题,若对人工智能的法律主体资格予以认定,则意味着传统权利主体的范围得到了拓展,因而由主体的“新”导致了权利的“新”。对于此问题,学界虽然存在一定争论,但在整体上均认为承认人工智能具有完全的法律人格存在理论上的难题,因而更倾向于承认人工智能的有限法律人格。在此基础上,人工智能或机器人权利的赋予则更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应根据济与社会发展情况予以具体分析。1除对人工智能或机器人法律主体地位的研究外,基于人工智能、区块链分布式账本技术形成的算法实体的法律地位也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其中,以区块链智能合约等底层技术为支撑的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的法律界定尤为重要。就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的法律性质而言,一种观点认为,当下主流的去中心化自治组织与有限合伙高度匹配,但随着区块链技术构造组织类型的不断发展,宜赋予其法人主体资格。2当然也有观点主张,基于智能合约、分布式记账等区块链技术对算法化主体组织特征的塑造,将其界定为法人、商业信托、合伙等均存在理论解释层面的困境,因此宜将其界定为民法典上的非法人组织。3应当说,上述观点均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无论学界对算法化主体的法律性质如何界定,均能够反映出新兴科技、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对传统权利主体理论的影响,智能化、算法化主体也必将逐步走进人们的生活领域,并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更大作用。
人工智能的应用离不开相应算法的支持,无论是公共行政领域还是商业领域的自动化决策,都是人工智能辅助决策的重要表现。在决策作出过程中,算法发挥了关键作用,甚至可以将算法视为自动化决策的核心与灵魂。但算法运转可能存在“黑箱”,相对人权利可能会因不同算法而受到减损。因此,在公共服务与商业服务领域构建相应的算法解释权成为权利保护研究的关键,4算法解释权也成为一项自动化决策过程中的新兴权利。除主张算法解释权以规制算法可能对个人造成的权利减损外,构建整体化、系统化和结构化的算法问责制度以实现对算法决策不透明、算法歧视等风险的应对与个人权利的保障也成为学界共识。5例如,针对网络平台算法决策的监管问题,可以网络平台算法设计的主观过错为依据,通过全周期问责点的设置和问责强度的划分构建算法评估问责制度,6有效实现对网络平台算法的监管,进而实现对个人权利的保护。
(二)信息与数据权利研究的日益丰富
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获得了飞速发展,极大地提升了人们的生活效率与质量,但也加大了对信息与数据的利用程度,数字时代的权利问题凸显。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学界对信息与数据权利的研究呈“井喷式”增长。结合数字时代的新特点,马长山教授指出,当前的人权形态正经历着深刻的“数字化”重塑,从而打破了既有的“三代”人权发展格局,开启了以“数字人权”为代表的“第四代人权”1。可以说,“数字人权”的提出具有划时代意义,其所呈现的价值理念以及所涵括的权益平衡的保护思路、公私法相结合的双重保护机制等对信息与数据权利的研究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2目前而言,个人信息权是否成立、个人信息权益如何保护、数据权利如何理解成为学界在新兴权利领域关注的三个重点问题。
第一,关于个人信息权是否成立,既涉及个人信息权如何证成的问题,也包括个人信息权同其他权利的关系问题。就第一个问题而言,《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明确个人信息权的法律地位,因而只能在学理上论证其为一项新兴权利的可能性。学界对证成个人信息权的担忧在于,若个人信息权成立,那么将可能影响信息流通及公共价值的产生。但要明确的是,个人信息权并非指个人对信息的绝对排他式控制,而是有限的自主决定与控制权。3在这一前提下,若要证成个人信息权则需厘清个人信息同权利之间勾连的逻辑与法理,阐明个人信息权成为新兴权利的判断标准等问题。4就第二个问题而言,个人信息权益同隐私权关系最为密切,厘清两者的区别对于准确认识个人信息权具有重要意义。对此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权同隐私权存在竞合,但本质不同。5从法律规则的适用看,两者在规则的适用范围与规范属性上存在差异。6另外,个人信息中有一类较为重要的“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引起了学界关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承载着人格尊严及隐私利益等价值,其和隐私权有交叉但又超越了隐私权的范围,因此有学者主张明确其新兴权利的法律地位。7从现有研究看,虽然《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并未对个人信息权的权利性质予以明确,但不得不承认,其中有关个人信息的法律规范使个人信息权益价值的独立性得到展现,将其视为一项新兴权利既具有学理上的正当性,也具备一定的现实合理性。
第二,关于个人信息权益如何保护,是开展个人信息权研究的关键问题。由于网络化和智能化程度的提高,个人信息利用的场景也日趋多样化。鉴于这一背景,学界对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的研究逐步细化到各个场景和领域之中。例如,数字广告市场领域、社会信用领域以及刑事诉讼领域的个人信息权益保护问题均受到学界关注。8除不同领域或场景外,特殊群体的信息权益保护也是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例如,在数字化背景下,“数字弱势群体”的信息平等、信息自由、信息安全等权益受到了一定侵害,如何在基本理念与具体操作层面保障数字弱势群体的信息权益,也是个人信息权益实现的重要问题。1在上述基础上,若跳出具体场景而从一般角度看待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问题,能够发现有两项制度可在信息权益保护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是“告知―同意”制度,通过强化信息处理者的告知义务,细化告知的内容、形式与标准等是进一步实施该制度的关键;二是个人信息的分类保护制度,对个人信息予以科学、规范分类也是强化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一环。2另外,还有学者主张一种系统性更强的信息法路径,即对各类信息立法中的信息法规范进行整合,通过重构信息法体系、增列信息法部门的方式实现对信息权益的保护。3由此来看,学界有关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的研究不断深化,无论在理念思路还是制度设计层面,均取得了一定突破。
第三,关于数据权利如何理解,是针对当前数字经济发展而引发的数据确权等系列问题的理论回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基本要求,极大地推动了数字产业的发展,提升了数据资源的使用价值。当具有可识别性的个人信息或数据流入数字市场,经由平台数字化生产加工后,相应的信息或数据便转化为具备一般化特征的数据资源,其所蕴含的价值性要素得到极大提升。但在这一过程中,由数据要素市场而引发的法律层面的数据确权是健全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关键问题。对此,有两方面问题引起了学界关注。一方面,数据权利归集的基本逻辑需要明晰。在数字经济发展背景下,知识、信息和数据成为数字资本运转的核心要素。4其中数据要素在数字经济时代蕴含巨大的生产力,数据要素的市场化意味着,数据权利建构“应以数据生产价值最大化为目的,服务于数据的生产需要”。5因此,数据权利的归集应遵从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逻辑,符合数据有效流通和高效生产的目标。但这会产生另外一个问题,即另一方面,如何平衡数据流通与确权的关系,数据确权的思路需要明确。学界在整体上认为,数据确权应有利于数据流通,展现数据价值。为此有学者指出,应将“数据利他理念”融入数据确权,对非开放的数据以知识产权法予以保护,对不构成知识产权的数据以“所有权+用益权”的方式确权。6在数据要素市场化背景下,数据确权的关键是要定义企业之间的数据使用权,数据确权的法律建构应符合市场需求。7由此观之,对于数据权利的理解不能离开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这一现实语境,数据确权应与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这一逻辑相契合。
(三)基因权利的研究逐渐深化
现代科技的发展不仅体现在智能化和算法化社会对人们生活的改变和权利的影响,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对生命伦理造成了冲击。近年来,随着基因科技的发展,特别是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的发生,提升了人们对基因权利的关注度。《民法典》第1009条针对从事人体基因、胚胎等医学和科研活动提出了进行限制的法定要求,间接推动了基因权利学术研究的深化,《民法典》第1009条也成为近年来学术界研究基因权利的一个重要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以此为规范依据,学界近年来针对基因权利的研究有三个观点值得注意:首先,《民法典》第1009l为人体基因编辑活动提供了一种协同规制的思路。从基因编辑技术的发展看,协同规制能有效控制风险,是一种权利保障的综合性方案。在协同规制中,宪法、民法、刑法以及行政法律规范应分别在各自范围内对人体基因编辑活动的法律问题予以回答,以形成对基因编辑活动规制的合力。1其次,《民法典》第1009条在本质上创设了基因人格权这一新兴权利。从第1009条在《民法典》体系中所处的位置来看,其位于“人格权编”中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部分。生命权、身体权与健康权是三项典型的物质型人格权,因此第1009条虽未直接、明确规定基因权利,但依体系解释,可以构造出以物态基因为客体的基因权。2另外,从权利生成的标准看,基因权也符合新兴权利生成的形式与实质标准,多元主体的复杂利益及权利诉求构成了基因人格权作为新兴权利“兴”的动因。3最后,《民法典》第1009条能够为人体基因的专利权化提供相应的法律限制。有学者主张,人体基因被授予专利权已经成为多数发达国家的共识,但是应受到专利限制、人权保障与生命伦理三种视角的限制,而第1009条则构成这种限制的法律依据。4前述表明,近年来基因科技的进步与《民法典》出台为基因权利的研究提供了契机,基因权利研究在新兴权利领域逐步深化。
可以看出,新时代的新兴权利研究无法绕开科技议题。科技进步推动了传统权利主体、客体与内容的更新,同时也促动着新情境、新领域中的权利发展,拓宽了新兴权利研究的主题。但无论研究主题如何变化,科技领域的新兴权利研究始终反映了一个核心问题,即在科技进步背景下,如何通过法律维护人的主体性与尊严。一方面,现代科技对人的主体性带来了挑战,人工智能技术、互联网技术、基因科技在不同程度上对人的尊严形成了冲击;另一方面,法律应通过权利配置以实现对个人主体性的重塑,捍卫人的尊严。概言之,“拥抱科技”反映了新兴权利研究对科技议题的关注,这既是对科技进步的法律回应,更是在科技进步背景下维护人的主体性与尊严的一种学术努力。
三、聚焦司法:新时代新兴权利研究的立场转换
近年来,随着人们利益诉求的多元化与复杂化,大量的利益诉求涌入司法领域,法院成为最先接触到这些利益诉求且需对其予以判断的国家机关。在这一背景下,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对新出现的利益诉求予以确认和保护,通过何种机制或方式对新兴权利予以司法证立,采用何种法律方法对新兴权利案件予以裁判,均构成司法视角下新兴权利研究亟待解决的问题。基于此,司法视角也成为学界近年来开展新兴权利研究的一个重要视角。甚至可以说,随着学界对新兴权利司法保护问题的聚焦,我国的新兴权利研究也发生着由立法中心向司法中心的立场转换。其中,明确新兴权利保护的司法立场、厘清新兴权利的司法证立机制,成为学界在司法视角下开展新兴权利研究的两个重点问题。
其一,新兴权利保护司法立场的明确是在司法视角下开展新兴权利研究的前提性问题。从传统的新兴权利研究思路看,其十分关注新兴权利的立法视角,即只有当社会中新出现的利益诉求得到立法肯认才能被称为一项权利,才能得到权利机制的保护。换言之,在立法的视角下,一项利益诉求是否被最终纳入实定法是新兴权利实践证立的核心判断标准。但由于立法的相对滞后性以及法的安定性特征,立法难以完全且及时地将新出现的所有利益诉求都上升为权利,或者说立法对于一项利益诉求的规定与既有法定权利的界限并不十分清晰,这为新兴权利司法保护的出场创造了契机。例如,实践中司法对企业数据的保护、1在裁判过程中对个人私密性信息的检验,2均反映了新兴权利的司法保护问题。另外,还有学者提出了一种新兴权利保护的“司法中心主义”模式,全面揭示了新兴权利保护的司法立场,即司法通过对尚未普遍化的新兴权利主张、尚未法定化的事实权利主张、与法定权利相关联的新兴权利主张的保护,能够充分发挥回应新兴权利、解决新兴权利冲突、确保新兴权利获得法律上可执行性的功能。3可见,现有研究对新兴权利保护司法立场的明确丰富了新兴权利保护的方式,其一方面能有效克服立法对新兴权利保护的相对滞后性,增强新兴权利保护的及时性与动态性;另一方面又能起到明晰新兴权利同既有法定权利关系的作用,促进法律适用的规范性与准确性。概言之,司法立场的明确意味着司法场域将在今后成为新兴权利保护的“主战场”,法院必将在新兴权利的保护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其二,新兴权利司法证立机制的厘清是在司法视角下开展新兴权利研究的关键性问题。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看,在明确新兴权利保护司法立场的基础上,还应厘清到底通过何种机制或方式实现对新兴权利的保护。根据现有研究可知,司法推定是一种重要的新兴权利司法证立机制。学界当前对于司法推定已有较为成熟的认识:首先,从整体上看,新兴权利司法推定的实现需秉持三个要件,即以新兴权利的现实来源和内在正当性为主要内容的“实质论据”,以法律规范为基础的“形式依据”,以合理的论证说理模式为落脚点的“技术方法”。4在这一过程中,现行法律规范是新兴权利司法推定的强势理由;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而以伦理道德作为推定依据时,司法机关对合理依据的找寻不能违背无害性、可行性等要求,以此作为新兴权利司法推定的合理限度。5其次,从具体操作来看,法官对法律方法的合理、灵活运用是新兴权利司法推定的关键环节。新兴权利司法推定的具体操作,集中表现为法官在裁判中对法律方法的恰当使用。例如,在“欧盟被遗忘权第一案”的裁判过程中,法官运用文义解释、论理解释等多种方法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解释,并在此基础上运用利益衡量方法对案件中的多种利益冲突予以判断,最终作出了支持被遗忘权这一新兴权利的判决。6由于新兴权利的生成是以实践中多元利益诉求的比较与权衡为前提的,因此相较于其他法律方法而言,利益衡量方法在新兴权利的司法推定中具有相对重要的地位。例如,在与人格利益相关的新兴权利司法实践中,利益衡量方法对于新的人格利益价值重要性与保护必要性的确认、对于利益受侵害程度与活动自由受干涉程度的比较与权衡均具有重要作用。7最后,以司法实践为基础而透视新兴权利司法推定的本质,可以发现新兴权利的证立机制有赖于“法律形式性悖论”这一命题。也就是说,在实践中,新兴权利是在法律形式性悖论的运作中获得证立的,司法者运用规范进行裁判是维持法律形式性悖论运作的动力,基于法律论辩的重叠共识可以为司法决策提供正当性理由。1应当说,学界关于新兴权利司法推定或司法证立问题从实践到本质的讨论,能够增强新兴权利司法保护的理论解释力,进而为实践中新兴权利的司法证立及其规范化提供智力支持。
由此观之,司法是新兴权利实践证立的重要方式,这也能够使我们更加全面地认识到司法对于新兴权利确证与保护的特点与意义。一方面,司法是实现新兴权利确证和保护的最直接、最便捷、成本最小的方式。相较于立法,司法能直面由社会迅猛发展而带来的多元利益诉求,进而及时有效地对其予以回应。司法对新兴权利的回应以个案为基础,以法律方法的灵活运用为关键环节,以司法推定为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司法还发挥着新兴权利立法保护的中介和桥梁作用。也就是说,一项新兴权利获得司法确证与保护是其最终入法进而获得立法保护的前提与基础。对此,有学者将其称为“以司法续造为基础的渐进式入法路健保即经由个案裁判的特殊化救济和司法解释的规范化续造,可最终完成法律规定的普遍化建构。2这意味着,立法与司法虽是保护新兴权利的两种方式,但两者并非非此即彼的关系,新兴权利研究的立法中心与司法中心之立场划分也只是相对意义上的,司法对于立法保护的实现起到了重要的承接作用。另外,除新兴权利的司法立场、证立机制等一般性问题外,还有一些针对司法领域具体新兴权利问题的讨论值得关注。如刑事司法中关于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上诉权的分析、3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与被告人权利关系的阐述等进一步释放了司法领域中的新兴权利议题,4更加丰富了学界对新兴权利研究的问题意识,也同样彰显了新兴权利问题在司法领域的重要性。
四、关怀社会:新时代新兴权利研究的使命担当
在新时代背景下,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逐年提高,对于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也有了更多期待。这一问题反映在社会层面,便是与民生有关的社会权利诉求日益增多。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党和国家在近年来提升了对民生问题的重视程度,加大了对民生及社会权利的保障力度,民生及社会权利获得了蓬勃发展。在学术研究层面,民生与社会权利一直都是新兴权利研究不可回避的重要议题。特别在近年来,民生与社会权利呈现出了一些新的气象,这更加引起了学者们对于该问题的关注。可以说,关于民生与社会权利的研究,反映了学术界对社会问题的关怀,也体现了新兴权利研究的使命与担当。基于此,近年来关于民生与社会权利的研究取得了两方面进步,即社会权的性质与内容得到了进一步明晰,社会弱者的权利获得了更多关注。
一方面,社会权性质和内容的进一步明晰。从整体上看,对于社会权的理解要把握一个基本前提,即社会权所指向的义务主体是国家,国家应积极履行相应保障义务以促进社会权的实现。实际上,学界正是在这一前提下对社会权的性质与内容来开展研究的。具体而言,从社会权的性质看,其既是一项身份权利,也是一项积极权利,还是一项受益权利;即个人因获得某个国家或地区的居民资格或具备特定的弱者身份而获享这一权利,国家应通过积极作为给予相对人以物质上的利益或行为上的保障。5由此可见,理解社会权性质的关键在于理解与之密切相关的义务主体“国家”,社会权的实现有赖于国家职责的履行。从社会权的内容看,社会权是一项“权利束”,其具体类别可通过《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规定得知。近年来,学界结合我国的制度环境及实践语境,对社会权中的一些具体权利类别进行了分析,从而使社会权的内容更为清晰:第一,生存权是社会权中的一项基础性权利,同时是我国首要的基本人权,其包含适当生活水准权、适足住房权和环境权三项内容。1第二,健康权是社会权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其内容十分广泛,根据国际人权公约及相关文件规定,包括参与公共卫生保健的权利、享有实现健康标准所必需的各种设施、商品、服务和条件的权利等内容。2第三,社会安全权是社会权下的又一权利类别,其以所有人都能获得最低限度的生活保障为宗旨,以社会保障权、社会救助权和社会保险权为主要构成。3第四,工作权兼具经济权与社会权性质,但主要体现了维护社会公平与实现人的尊严的价值追求,包括自主就业权、公平报酬权、劳动保护权与不受歧视权。4通过上述研究成果可以看出,社会权性质明确且内涵丰富。理论层面对社会权性质与内涵的明晰,为实践中权利的保护与实现奠定了基础。
另一方面,社会弱者权利得到了更多关注。虽然社会权为每一个社会成员所享有,但基于个体间行为能力的差别,一些内在能力较弱的社会成员更易受到外在制度或境遇的影响而成为社会弱者。在这一前提下,制度构建应更加关切社会弱者权利,给予社会弱者以更多的制度保障。在新时代背景下,学者们对于社会弱者权利也给予了更多关注,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研究特点,即并不只关注传统意义上社会弱者权利的保障问题,而是结合新形势、新议题对社会弱者权利的保障等问题予以分析。换言之,当前的学术研究更为关注社会弱者权利所处的新的制度环境与时代要求,从而产生了一些新的观察和分析视角。例如,老年人群体通常被视为一个典型的社会弱者群体,对于老年人就业权和福利权体系的分析是进行社会权研究的一项重要议题,但是随着老龄化问题的加剧、社会民生问题的愈发重要,如何在积极老龄化的视角下认识老年人权利并对其予以保障;5如何在民生视角下理解老年人福利权体系的基本内容,并积极推动老年人福利权体系的构建与运转,6均是在新的制度环境与实践语境下实现老年人权利保障的新议题。又如,劳动者的工作权利是社会权的重要内容,但在当前数字经济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如何有效应对共享经济平台在用工中的性别不平等问题,如何通过算法规制以实现用工平台中的权利保障和性别平等,7也是在新经济业态下保障劳动者权利现的全新议题。由此观之,社会弱者权利保护问题虽是一项传统议题,但在新形势、新境遇和新视角下又呈现出了新的意涵,焕发出了新的生命力。建基于此,社会弱者权利保护问题也在新时代获得了更多关注。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关于民生及社会权的研究折射出了新时代新兴权利研究的一些重要特点和启示:第一,新兴权利研究具有关怀社会、维护个人尊严的价值取向。从新兴权利涉及的问题和领域来看,民生及社会权利同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关联性最强,触及社会中每一个人最基本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实现对民生与社会权利的保障,是对个人尊严与价值的重要肯认。第二,新兴权利研究不仅关注个人权利,而且还关注群体性权利。从民生及社会权利的内容看,其往往并不指向某一个个体权利的实现,而是指向某一群体性权利的实现。相较于一般群体而言,民生与社会权利关注的重点是社会弱势群体。第三,新兴权利研究不能仅局限于权利本身,而更应关注到与权利相关的制度供给问题。民生与社会权利是与政治国家密切相关的,其实现离不开国家的制度供给。因此在思考民生与社会权利时,应秉持一个更加开阔的视野,与权利实现相关的政治国家与制度供给等问题,均属于新时代民生与社会权利研究的范畴。
五、未来展望:新时代新兴权利研究的向度
前述分析展现了新时代新兴权利研究的基本现状和所取得的成就。从整体上看,当前研究既包含一般层面的理论思考,也囊括对具体实践问题的解决;既具有对传统权利问题的分析,也展现对科技前沿问题的关注;既触及价值层面的人性关怀,也关涉技术层面的制度构建。可以说,“深耕法理、拥抱科技、聚焦司法、关怀社会”这十六字是对近年来新兴权利研究所取得成就的最好概括。但学术研究不能只沉浸在对既有成果的满足之中,而应在总结每一阶段所取得成就的基础上,不断对问题进行追问、反思、拓展、延伸与完善,这才是学术研究的真谛。基于此,未来的新兴权利研究应继续突出时代主题、深化理论研究、注意研究方法、侧重交叉学科,以实现新兴权利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第一,新兴权利研究应继续结合时代背景、突出时代主题,加强对具有前沿性、新颖性以及富有挑战性问题的回应。任何一项学术研究的开展都不可能在真空中进行,其必然要结合特定的时代背景,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境、新问题予以关注和解释,对新兴权利的研究也不例外。因此在今后,我们应当在新时代的背景框架下,不断探索和挖掘与新时代主题相关的新兴权利问题。例如,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以各种各样的虚拟货币、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等已经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一种全新的货币形态。目前,已有学者关注到了数字货币中的权利问题,即数字货币的法律性质应当如何认识,其是否已经对传统权利客体形态形成了挑战等问题,均可作为新兴权利研究的一项议题予以分析。1另外,还有一些时代主题中蕴含着丰富的权利问题。例如,党和国家在当前强调了“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地位,如何实现共同富裕也成为当前一项重要议题。在新时代背景下,共同富裕的实现不仅体现在物质层面,而且还体现在精神层面,更体现在法治和权利层面。身处不同地区的人民在实践中权利享有与实现的平等,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也是新兴权利研究可以关注的问题,等等。还需注意的是,今后的新兴权利研究应从广义的角度展开,即在挖掘与时代主题相关的新兴权利问题时,不能只关注新时代背景下出现的新的权利类型,而更要关注新的时代背景对于传统权利所带来的新改变,不仅包括对权利主体、客体、内容的改变,而且还包括对权利本身所赋予的新的时代精神与时代意涵。
第二,新兴权利研究应继续以现实问题为基础,进一步深化理论研究,加强对新兴权利解释性理论和规范性理论的探寻。不可否认,当前学界对新兴权利的研究在理论层面取得了较大突破,“深耕法理”成为当前研究的一大特征。但问题在于,关于新兴权利基本法理或内在规律的探寻主要集中在基于法理学研究进路而展开的分析,部门法学的研究进路在很大程度上还秉持着“问题―对策”式的分析思路。当然,这种研究思路具有一定意义,但在某种程度上欠缺理论的厚度。为此,当我们从部门法学角度出发对某项具体的权利问题进行分析时,应注重对隐藏其后理论命题的提炼,增强新兴权利研究的理论性、思想性。提及“理论”,陈瑞华教授曾将法学理论分为“解释性理论”和“规范性理论”,解释性理论是对现象或问题进行解释的理论,规范性理论是对制度建构、规则制定、体制改革提供指引的理论,解释性理论是规范性理论的前提和基础。2当前一些从部门法学角度出发的新兴权利研究恰恰跨越了解释性理论的提炼这一环节,而直接提出制度构建、规则制定与体制改革的方案对策。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当具体的方案对策在成熟的解释性理论基础上,才能发挥规范性理论的指引作用,从而对具体权利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支持。因此,未来的新兴权利研究需特别注意对解释性理论的提炼,这种提炼并不是对西方既有权利理论的简单套用,而需基于我国实践语境,通过对经验问题的类型化和抽象化以提炼出新的概念、范畴、命题乃至范式。因此,今后新兴权利理论研究的一种可能思路为,以实践中现实的新兴权利问题为基础,在分析具体权利问题时注重对其内在逻辑的探寻以得出解释性理论,然后以相应的解释性理论为依据提出制度构建、规则制定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理论,从而增强新兴权利研究的理论厚度。
第三,新兴权利研究应注重研究方法的自觉运用,既要加强对传统研究方法的运用,又要关注一些传统研究方法在发展过程中的新变化。研究方法是学术成果持续产出的重要基础,是使学术研究理论化、规范化、条理化的核心环节。缺少了学术方法的支撑,学术成果的创新性与产出的持续性必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就新兴权利的研究方法而言,所有法学乃至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都可以运用至新兴权利的研究上来。国内有学者也已经注意到了新兴权利的研究方法问题,提出对于某项新兴权利的研究不能孤立进行,而应放置在整个权利体系的逻辑下展开,并在此基础上注重新兴权利研究的本土化,加强新兴权利研究的实证化;与之相应,体系化的研究方法、比较的研究方法、实证的研究方法则成为新兴权利研究的主要方法。1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传统的研究方法在内涵和适用方面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这些变化对于助推新兴权利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以实证研究方法为例,实证研究方法注重对经验事实的观察,通过对经验事实的分析与提炼从而推动知识性命题的研究。实证研究方法是以大量经验事实的获取与分析为基础的,而近年来飞速发展的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则为经验事实的获取和分析提供了技术支持,关于法律问题的大数据分析也越来越受到法学研究者的青睐。基于这一前提,大数据分析方法可以提升新d权利研究的效率,增强新兴权利法律问题相关性的分析,更有助于新兴权利规律的探寻与总结。在具体操作层面,当对一项具体的新兴权利开展研究时,需先划定合理的问题域,然后在问题域内尽可能获取全面、多样的法律数据,可尝试运用SPSS、SAS等统计分析软件挖掘新兴权利数据背后的具体问题和关联性,2并以此为基础完成对问题的分析、理论的提炼或规律的总结。
第四,新兴权利研究应继续秉持交叉学科的研究思路,以“问题”为导向打破各学科间的区隔,促进新兴权利研究的整体性发展。从实践来看,不同的时代议题与领域拓展均可能造成传统权利构成要素的改变,从而导致新兴权利问题出现。基于此,新兴权利研究应以具体时代议题与领域中的“问题”为导向,充分调动起该问题所涉及的不同学科知识。在这一前提下,新兴权利研究不能仅局限于某一学科知识增量的获取,而应注重具体的权利问题能够在理论上获得圆满解释或在实践中取得完美处理。概言之,新兴权利研究不能以学科来划定问题,而应以问题去打通学科。例如,学界关于互联网时代新兴权利识别与进化问题的研究,3便要以互联网为纽带,充分利用各学科的知识以实现对各领域权利问题的分析。从整体上看,在新兴权利研究中秉持交叉学科的研究思路,应尽可能实现法学各二级学科之间的交叉和法学同非法学学科之间的交叉。就法学各二级学科之间的交叉而言,譬如说,营商环境法治化下企业数据权利的保护触及民刑交叉问题,需运用民法学与刑法学知识加以分析;企业合规中的权利问题涉及行政监管与刑事诉讼的衔接,需以行政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知识的综合运用为基础。就法学同非法学学科之间的交叉而言,例如,当我们从国家治理、国家建构角度探寻新兴权利的产生与发展问题时,便触及法学和政治学的交叉;当我们以社会结构、社会变迁为视角分析新兴权利的生长逻辑问题时,会触及法学和社会学的交叉。又如,当我们对区块链、智能算法中的权利问题开展分析时,将涉及法学和计算机知识的融合运用,触及法学同数学、计算机科学等自然学科的交叉。总而言之,未来的新兴权利研究在突出时代主题、深化理论研究、注意研究方法、侧重交叉学科的基础上,必将丰富新兴权利研究的内容,提升新兴权利研究的理论厚度,实现新兴权利研究水平和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毕业论文2000字9
论文题目:浅谈角色游戏对托班幼儿的重要性
摘要:游戏是萌发幼儿才能的发端,同时它也和教育紧密相连。0到3岁是幼儿生理和心理发展的重要时期,是幼儿才能增长最迅速的时期,游戏是幼儿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伴侣。幼儿在游戏中学习,在游戏中增进知识,增长才干,又在游戏中启迪智慧。通过游戏幼儿还学习与人交往的本领。所以说:游戏是幼儿接受早期教育的一把金钥匙。幼儿新《纲要》中明确提出“幼儿园教育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在幼儿各种游戏活动中,角色游戏是幼儿较喜欢的一种活动,而角色游戏因其固有特性而对幼儿的创造性、社会性和认知能力的发展具有其它游戏和其它活动所不可代替的作用。角色游戏是幼儿反映现实生活的一种形式,是幼儿按照自己意愿进行的一种游戏。
关键词:语言环境模仿角色游戏
角色游戏是幼儿对现实生活的反映,生活内容越丰富,游戏内容则新颖有趣。对于这一年龄段的幼儿来说,由于自身的生长特性对于社会上的事物不会仔细去观察,也不会很在意。只会对一些自己比较感兴趣的东西在意,尤其是对吃的,用的比较日常生活化打的东西。这时我们教师所要做的就是在社会生活中引导幼儿观察周围的生活,从幼儿的实际出发,要有心、留心、用心的观察幼儿的兴趣点。在平时的活动中积极鼓励,创造幼儿的想象力和思维能力。以前的我都只会按照相应的教材来对幼儿实行,结果现实与教材中反映的情况相反,并没有从根本上来解决问题,只有通过对幼儿的深入了解,按照实际情况去考虑问题、发现问题以及解决问题。
我是一名托班教师,我们班的宝宝年龄较小,对于游戏而言是他们最感兴趣的,根据幼儿的实际需要,打算在这学期尝试开展角色游戏,想寻找到一些真正适合该年龄段幼儿的游戏方式,通过活动能在其中得到一些经验以及体会。我在班级布置的环节中针对幼儿的年龄特征,日常生活中的兴趣点创设了角色游戏区域,例如:娃娃家(幼儿喜欢模仿爸爸、妈妈的话语,动作,利用自己的生活经验提供一个能够展现自己的平台,根据一定的环境把自己所观察到的更好的表现出来);甜甜糖果屋(对于糖的喜爱幼儿可是非同一般,教师指导幼儿自己动手包糖果不仅可以锻炼他们的小肌肉发展和感知物体的能力,还能在平日里收集一些糖果纸对相应的物体进行装饰,使得物体变的生动、美观)。
对于角色游戏的扮演可以丰富多彩,除了这些还有伤员救护站、银行、水果店的角色都是幼儿特别感兴趣的。在我们班孩子特别喜欢汽车,采取幼儿的兴趣点开展了游戏活动让幼儿扮演司机和乘客,在平日里还收集了一些关于车的的照片、玩具、零件和书籍等,一切关于“车”的资料。但是针对托班的幼儿来说,由于自身的年龄特征发觉到这一阶段的孩子不具有自控性、自我为中心的意识较强,对于游戏规则意识还比较弱,所以常常会导致在相应的游戏活动中发生冲突、忽略游戏规则及常规事情的发生。给游戏活动的进行带来影响,教师不能限制孩子的活动,而是必要时提供适时、恰当的指导。考虑到如何正确的在角色游戏中进行引导,教师允许幼儿自由交往、自由实现自己的目的,幼儿虽然在游戏中具有一定的认知性、创造性、社会性,往往只是处在萌芽阶段需要教师的引导和启发。
因此,新《纲要》中指出“教师要在共同的生活和活动中,以多种方式引导幼儿认知、体验。”所以,通常幼儿在游戏时要采用多种方式:注意观察幼儿是否能扮演角色,是否内容丰富,角色之间的关系如何,幼儿的创造性如何。例如教师以角色身份进入游戏,利用语言提示指导游戏,教师可以加入游戏,担任游戏中的某一角色,以激发幼儿的兴趣,通过提示、建议等方式予以指导。
对于托班角色游戏的指导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顺应自然,适应孩子的发展需要
幼儿游戏的特点是轻松、愉快、自然。在组织托班孩子进行游戏时,我们应该根据宝宝的探索方向与兴趣需要来进行指导,我们要时时观察宝宝们的需要,及时了解孩子们的困难是什么,要自然温和地加入他们的探索,而绝不能横加干涉。
(二)重视随机教育,从孩子的兴趣出发
作为托班的老师一定要时时发现孩子的新的兴趣点,了解宝宝,理解宝宝,在孩子有兴趣的时候,及时加以引导,这就是随机教育的核心点。我们知道周围的大千世界对宝宝们来说都是那么的神秘、有趣。他们对所有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他们会对任何人和任何事情产生浓厚的兴趣,但是,他们的兴趣又是非常容易转移的。如:当他们对一件事物产生兴趣后,往往很快会被其他更新更多的外界事物所吸引。同样,在游戏时他们对一种游戏也不太会持续太长的时间,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和家长善于并能及时发现宝宝游戏的兴趣点,并能根据孩子新的兴趣点来加以指导。
(三)丰富环境,激发孩子进一步探索的愿望
3岁前的孩子在探索外部世界时,喜欢用自己的身体动作去体验。这个时期的孩子特别喜欢涂涂画画,喜欢翻翻瓶瓶罐罐,喜欢爬高爬低、钻来钻去……,在孩子对这些发生很大兴趣时,作为老师和家长最好的方法是为孩子创设一种可以自由探索的、丰富的环境,提供丰富安全的材料,有计划地激发孩子参与游戏,并让宝宝能够自由操作以满足他们的探索欲望和好奇心。
(四)设置情景,使游戏活动更加生动有趣
我们知道托班孩子的一日生活活动基本上都是以游戏的方式进行的。在集体教学游戏活动中设置情景会使活动变得更生动有趣。如:在娃娃家的游戏活动“给娃娃穿衣服”,我就设置了一个情境。根据图片中出现的材料,要求幼儿按照材料上娃娃的穿着找出配对的衣服,衣服的颜色有红的、黄的、蓝的。
(五)追求简单,尽可能给予孩子明确指导
3岁前孩子的思维是极其典型的行动思维,因此我们给予的游戏也必须简单易玩,给予的指导必须行动先导,语言简洁。对于我们托班孩子来说,有的年龄小的宝宝可能连表达都很困难,如让他来听老师繁琐的语言讲解游戏的规则与玩法,无疑消弱了孩子对游戏的兴趣。在和0-3岁的孩子做游戏时,我们就要追求简单的形式,只要我们的指导语言简单明确,再配合动作就行了,而不是舍近求远地想许多“新颖独特”的点子去“启发”孩子,应尽可能避免过多的复杂指导对宝宝的游戏起干扰和反作用。在选择一个角色游戏开展活动时教师要提供适量的材料,激发幼儿的兴趣,懂得丰富游戏材料,发展幼儿的创造性,注意活动过程,充分发挥幼儿的主体性,考虑到幼儿年龄小不具有判断事物的能力,玩起来轻重难以把握,因此在开展活动之前选择的玩具材料一定要结实耐用,安全可靠。
每当孩子在参与一个游戏活动时往往所体现出来的以及需要注意的内容有:(1)托班的孩子变换角色快、多,呈不稳定性。(2)托班的孩子缺乏角色意识,但情感得到体验、尝试。(3)托班角色游戏主题的产生,需要老师提供种类丰富的玩具。(4)托班角色游戏情节的深入,还需要教师与幼儿投入的游戏,做孩子真正的玩伴。针对幼儿在这一年龄阶段所表现出来的情况,教师要做好充足的准备抓住孩子的特点深入的进行探讨研究以促进幼儿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角色游戏是一个宽松自由的活动场所,幼儿在这里可以随意的去和他人说话、交流,因此教师尽量给幼儿提供自由交谈的机会,鼓励幼儿积极主动地与人交谈不断丰富与人交往的经验,在愉快中获得语言的良好发展。在这个时期幼儿如能得到正确的引导,词汇量会日益增大,语言能力相对提高较快。反之,如果得不到及时正确的语言培养,就会错过极好的发展时机。因此,我充分利用托班幼儿喜欢的角色游戏来提高孩子的语言能力。具体应从这几个方面入手:
一.创设宽松和谐的环境,让幼儿想说敢说
托班幼儿由于年龄特点的关系,依赖性很强,喜欢和自己最亲近的人说话,来到新的环境很难与不熟悉的人打交道。托班幼儿喜欢的角色游戏是一个开放的区域,在这里没有紧张的气氛,有的只是吸引人的玩具。因此,我将活动区布置的温馨舒适,并增设丰富的操作材料,使幼儿在心理上产生喜欢的情感,减少离开亲人的焦躁,缩短了和教师心里的距离,得到充分的放松,而且幼儿在游戏中是最喜欢说话的,这也是教师直接接触幼儿最好机会,在这里幼儿可以感受到教师对他的那一份关爱;同时,这里教师又是幼儿的游戏伙伴,和幼儿一起交谈、一起享受着成功的快乐,只要教师不吝啬自己的称赞语,对每个幼儿都有积极鼓励的态度,这样,幼儿那自信的话语就会脱口而出。如在娃娃家中我常鼓励幼儿按角色的要求说出自己要做的事情来;在积木区我还不失时机的寻找话题来和幼儿交谈,让幼儿讲出他在做什么,并一步步的引导幼儿顺着自己的思路讲下去,让幼儿借助自己的话语推动着游戏情节的发展,扩展了幼儿想象的空间;在美工区我又循循善诱和幼儿一起商量称赞的话语,在这里教师和幼儿之间的感情接近了,幼儿获得了自信,建立了有效的语言交流,有了说的勇气。
二.树立语言模仿榜样,使幼儿学说会说
托班的幼儿由于年龄小生活经验少,语言比较贫乏,也就影响了角色交往活动。如在交往中,常常说出不流利的话语,有时甚至不知道怎样表达自己要说的话。因此,在让幼儿敢于表达自己愿望的同时,还要让幼儿掌握必要的语言学习技能。幼儿是最善于模仿的,因此,活动中我总十分注意自身的语言质量,常以朋友的身份饱满和情绪参加到活动中去,给幼儿树立语方模仿榜样。如娃娃家是一个学习语言的很好环境,我就常常以朋友或客人的身份来到家中和孩子们一起畅谈交流,并间插示范一些话语,渐渐地幼儿就学会说了:当有客人来时孩子们会把“您好,请进”、“请坐下”、“请您喝茶”等一系列待客言语向你说来;有时客人还会受到邀请,参加娃娃的生日宴会呢。托班的幼儿在语言表达不了的情况下常常会以动手来解决,我就教幼儿学说“借我玩玩好吗?”、“我俩一块玩吧”、“谢谢你”、“不用谢”等一些能解决问题的话语。同时孩子们还把这些词汇及用语熟练地运用到了日常生活中,他们在与人的交往中迅速地发展了语言丰富了词汇。幼儿有的口齿不清楚,发音不清楚,在游戏中我注意及时纠正,使幼儿在愉快的情绪下学说话,学习得很顺利。
三.培养托班幼儿对语言交流的兴趣
1.尽量和托班幼儿多说。
与托班幼儿说话,应不放过任何机会,随时进行。幼儿起床,可问他梦见什么;放学回家,可问问幼儿在家里的情况;午餐后休息,可聊聊上午的见闻。角色游戏、区角活动可玩边聊;看节目、阅读时,也可以就节目或书本的内容简单地谈谈,还可以提些问题让孩子思考。外出时与孩子散步、游公园,可见事论事……总之,只要和幼儿在一起,就要尽量和幼儿多说话,即使是婴儿,经常与其逗话,婴儿也会变得异常活泼。孩子需要成人的关心。
2.激发托班幼儿说活的兴趣。
良好的交流应该是双向的。为此,教师应注意培养孩子说话的兴趣,尤其是对那些沉默寡言的孩子,更要想办法激发他说话,可找一些孩子喜爱的玩具,同孩子一道玩,边玩边与孩子交谈。交谈时,应多找一些孩子感兴趣的话题。如可以问孩子:“小花猫的肚子饿得咕咕叫,到哪里去弄吃的呢?”孩子会说:“小花猫饿了会去捉老鼠吃。”“到哪里去捉?怎么捉呢?”或引导孩子多看、多想,让他有话可说。还可以找几幅图片给孩子看,看后让孩子讲给成人听,引发孩子积极思维、大胆想象。平时要引导孩子多观察,这样,孩子的话才能逐步多起来。
3.不打断幼儿的话。
当幼儿说话时,不可轻易地打断幼儿的话。要耐心地、尽可能地让幼儿把话说完,如幼儿说:“老师,我想看……”知道孩子想看动画节目,便打断幼儿的话:“想看动画片吗?不要动,让老师来开电视机。”长此以往,幼儿会养成说半截话的习惯。幼儿想说的多是自己的要求或感受,尤其是他感到好玩的或害怕的事,但成人往往忽视这类问题,不注意听完孩子所说的话。经常这样,会挫伤孩子说话的积极性。语言作为促进人类思维发展,在人际交往中能充分表达思想感情,并成为进行知识、经验交流所必须的工具,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而托班的幼儿他们的大脑已迅速发展起来,听觉器官也相应成熟,能分辨和模仿成人的语言,具备了语言学习的生理基础。
总之,游戏是孩子的天性、是幼儿自己的世界。教师要让幼儿在自己的世界里从被动的承受者转化为主动的执行者。只有充分的尊重幼儿,使其发挥应有的主体性,幼儿才可能主动、积极、创造性的活动。因此,教师在组织托班角色游戏中要利用游戏的自发机制,给幼儿创设宽松、自由的环境,使幼儿在游戏中得到快乐及满足。
毕业论文2000字10
试谈计算机信息管理在网络安全的应用
现阶段互联网与居民实际生活的联系越加紧密,计算机技术在为居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多隐蔽的危险。无论对于相关企事业单位还是个人而言,来自于网络的威胁都会造成一定的经济与精神损失。因此,解决网络安全问题已经刻不容缓,想要解决网络安全问题就需要在网络当中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本文将从计算机信息管理的定义、现阶段计算机信息在网络安全应用当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计算机信息管理在网络安全中具体应用策略三方面进行综合论述。
一、计算机信息管理以及网络安全的定义
网络安全指的是在互联网中相互传输的信息安全程度,有时也指计算机系统硬件部分具备的安全性。在网络之中,有关信息在传输的过程当中,需要保证在安全、密闭的环境之下进行,保证私人信息不被盗窃、利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指的是对于网络之中传递的信息进行管理的技术。在实际应用当中,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有及其重大的意义,对于有关网络威胁的防护以及消除都能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保障居民网络安全重要的手段之一[1]。通常对于网络信息管理工作可以划分为服务器信息传递、自身用户信息、网络下载信息等几个大模块。
二、现阶段计算机信息管理在网络安全应用当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人员自身网络安全意识较低
目前的计算机信息管理在网络安全应用之中,工作人员自身网络安全意识偏低是较为显著的问题之一[2]。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是否能在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当中起到应有的作用,与工作人员的实际执行情况密不可分,由于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其他部门很难对于计算机信息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起到良好的辅助作用,可以说在实际工作当中该部门的独立性较强,这对于相关人员自身网络安全意识、专业技能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科技的进步来自于网络当中的威胁呈现隐蔽化、多样化。如果工作人员自身网络安全意识较低,无法及时察觉网络当中存在的威胁,势必会对用户造成严重的损失。因此,解决工作人员自身安全意识偏低的问题是现阶段主要的问题之一。
(二)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存在漏洞
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重视对于用户在网络当中信息访问的控制,对其信息来源进行一定程度之上的监控,在此过程当中不仅会涉及到互联网用户自身还牵连着信息提供者、中转者等多方面的信息,因此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具备很强的专业性,想要保障计算机管理技术在网络安全之中的得到有效的应用需要较为完善的技术指导以及环境。由于我国有关计算机信息管理在网络安全应用方面起步较晚,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还属于初级阶段,存在很多漏洞,面对着不法分子时刻革新的技术,现在计算机信息管理有些难以招架。因此,加强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修复当前技术当中存在的漏洞是将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在网络安全中有效应用的正确手段[3]。
三、计算机信息管理在网络安全中具体应用策略
(一)工作人员加强安全意识
工作人员加强自身有关网络安全防范意识是保障用户网络安全的前提,目前网络威胁的伪装技术愈发先进,普通用户难以察觉,这就需要有关工作人员加强警惕。对于在职很长时间理论知识落后的员工进行加强安全意识的专项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于网络安全的认知,大力引进相关的高端人才,通过对于尖端人才的学习促进整体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进行提升。将工作人员的工资与实际业绩进行捆绑,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激情,杜绝鱼目混珠的人员拉低整个队伍的素质,加强对于网络环境的监管,保障用户在网络当中的信息安全。
(二)加强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
现阶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对于全方位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做的还不够到位,面临着网络威胁技术的飞速提升,有关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也亟待加强。有关部门对于此事应当加大重视程度,领导阶层打开视野,加强对于国际当中先进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的引进,提升有关工作人员自身的工作素养,加快国内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制度的建设,完善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当中存在的漏洞,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将不法分子制造的网络威胁拒之门外,为居民打造和谐、绿色的上网环境。
(三)完善网络信息安全体系
想要保证居民网络安全首先要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健全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是一切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应用的基础。近几年来,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我国网络信息安全体系正在不断的健全完善当中,在网络时代的今天,有关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的革新日新月异,网络威胁也在时刻进行变化,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新时代的背景之下,有关部门一定要加速网络信息安全的建设,构架全面的网络信息安全体系,才能有效维护网络安全。
随着社会经济技术的不断发展,中国进入了全面信息化时代,随之而来的网络安全问题层出不穷,时刻威胁着居民在网络时代的信息安全。为保障居民的网络信息安全,在新时代下做好网络安全中的计算机信息管理手段就显得十分必要,相关单位必须要重视当前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当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改正,提高自身技术水平,才能更加全面的保护用户的网络安全。
毕业论文2000字11
摘要: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虚拟络技术作为一种新型技术也取得了进步,这与我国现代信息化的发展情况相符。但是,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计算机虚拟络技术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整体的发展速度较为缓慢,并且方法也并不成熟,因此需要加强对其的针对性分析。
关键词:计算机;具体应用;络技术
虚拟络技术日益成熟,其应用范围也不变得更加广泛。虚拟计算机络技术与现代络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在络的技术下,对相关的软件进行应用,共享信息资源,从而使信息资源的利用率能够打破传统,信息资源的利用效果能够得到进一步提升。
1虚拟络技术的具体价值所在
合理应用数据信息
在封闭的空间中,如果没有路由器等设备,则无法对数据进行合理应用。但是,在虚拟络技术的支持下,能够在没有路由器的情况下,实现对数据的合理控制。虚拟络技术对数据的控制可以借助兼容机完成,虚拟络技术与兼容机两者在应用中能够合理的结合在一起,并且可以控制数据。需要注意的是,该做法能够完成对数据的信息的复制与传送,并不能对数据进行合理优化。信息传送过程中,大量的传递信息将会导致信息传递堵塞情况的发生,信息的传递速度将会变得缓慢,情况严重时,信息的传递路线可能会遭受破坏。由此可见,路由器在具体应用中的主要作用是将本地络和外地络分开,从而确保对各种信息的合理应用
共享数据资源
利用虚拟络技术,能够打破空间对信息资源产生的限制,从而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利用虚拟络技术,与传统的络格局相比,系统能够根据用户之间的差异性,给他们在物理LAN上不同的定位,这一设定并没有同物理衔接和络配置具有直接关联。通常来说,在任何一个物理接口发生改变的情况下,计算机是可以对工作站的位置进行随意更改的,这可以让管理员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借助相应的控制软件,依据用户差异化需求,完成虚拟络资源共享,便于合理配置络资源。对该技术进行合理应用,一方面可以使系统的性能得到提升,另一方面可以对通信资源进行优化,不仅使资源的共享实现了对空间限制的突破,而且共享了信息资源。
降低成本
管理员利用虚拟络技术可以优化通信信息。此外,通过该方式,还可以提高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稳定性以及整体性,大幅度减少了络管理原的工作任务量,降低了计算机络系统的维护和管理费用,避免了资源浪费现象的发生,实现了信息资源成本的降低,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2应用虚拟络技术应遵循的原则
简化性
在对虚拟络技术进行应用时,需要遵循简化性原则,该原则的关键就是通过最简单的方式,对信息资源进行高效使用与管理。但是,简单并不意味着不安全、不稳定,其核心技术在于,在对该技术进行应用过程中,需要在简化的基础之上,使系统的运行变得更加安全稳定。计算机元件每隔一年半,其所占物理空间会缩短一半左右,运行性能则会提升两倍左右,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计算机相关配件的更新换代速度。因此,在计算机系统构架与设备选择过程中,或者在软件理论进行初步学习时,必须对计算机络的具体应用情况进行针对考虑。在起初阶段,尽量选择合适的产品与设备,确保系统在日后运行过程中都能处于稳定状态,从而保证虚拟络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在对技术进行应用过程中,势必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具体操作需要严格的依据简化性原则进行,一般来说,简化处理能够获取最好的效果。
规范化
规范化是应用虚拟络技术应用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这一原则对虚拟络技术的应用意义重大。通常来说,虚拟络技术在具体运行中,没有遵循标准化原则,会导致其具体使用年限和效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因此,在未对该技术进行实际应用,需要将规范化原则贯穿整个过程。遵循规范化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执行规范方面,遵循规范标准能够使计算机设备的效能得到最大程度发挥,从而确保系统高标注、高质量运行。
(2)应用效率方面,遵循规范化,使系统络运行效率和稳定性都能都得到进一步提升。
3应用虚拟络技术的具体方法
拨号技术
拨号技术是虚拟络技术的的一种。该技术实质就是利用计算机虚拟专用拨号技术,完成组操作,从而使信息能够24小时不间断传输,并且确保了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高效性和安全性。目前,该技术在福利彩票中有着比较广泛的应用。这主要因为,在过去一段时间,在销售福利材料环节,应用的为准热线法,也就是工作人员利用数字数据专线连接各个分服务器和总服务器,只有这样才能在统一固定时间内进行集中销售。该销售方式会对数据的传输速度造成一定程度影响,降低数据的传输速度,并且会影响开奖时间。而利用计算机虚拟拨号技术,能够实现24小时在线售票,并且可以确保彩票开奖时间的稳定性,提高了工作效率,以及消费者的满意度。
过滤虚拟内用户信息
对虚拟内用户的信息进行科学过滤,可以使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都得到进一步提升。计算机虚拟络技术一方面可以通过对虚拟工作组,实现络通信信息的利用与共享,另一方面通过合理设置提高传输数数据的保密性与安全性性。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依据不同用户的特点,设置不同权限,例如,认证身份信息、高级权限等,确保信息的合法性和准确新,从而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性。此外,在识别身份信息过程中,还要对加密技术进行合理应用,针对机密文件和重要信息,要设置密码,避免他人通过不正当手段,截获信息,导致信息发生泄漏。
4结束语
计算机络虚拟技术是通信领域中的一种新型技术,使是现代科技快速发展下的产物。计算机络虚拟技术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使人们生活变得更加便利。同时,在具体应用中,还可以减少资源浪费、优化配置,使计算机技术能够更好的为人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