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陕西省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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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篇1
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一)工商部门优惠政策: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生后5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收费。
2、高校毕业生创办公司3万元即可登记,允许投资人首期注册资本到位10%,剩余部分可在三年内全部到位,并允许货币出资低于30%。
3、高校毕业生办理工商登记时,只需提交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无需在提交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允许用自有或租赁的住房兼作经营场所。
4、高校毕业生创业开办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的,凭《毕业证书》、《报到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享受优惠政策。
5、高校毕业生从事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10个行业的经营活动,不享受政策减免。
(二)税务部门优惠政策:
1、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起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免税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超过企业总人数60%的,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年。
5、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6、地税部门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其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三)小额贷款优惠政策:
1、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自谋职业。对其在创业经营过程中自筹资金不足的,凭《西安市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证》和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为3-5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展期,展期期限为一年,展期期间不贴息。对于经营周期较长的项目,可将贷款期限延长至3年,不再申请展期。对于创业项目有一定规模和发展前景,贷款额度最高可提高到8万元。对于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人数最高不超过10人,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对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西安市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证》的城镇登记的其他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微利项目是指除国家限制的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外的项目),由财政给予100%贴息,展期期间不贴息。
3、小额担保贷款还款方式采取灵活方式,可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也可提前还贷,具体方式由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商定并载入合同。贷款本息提前归还的,提前归还的部分按合同的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收;贷款本息不能按时归还的,贷款银行可按规定计收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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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篇2
陕西省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工商部门优惠政策: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收费。
2、高校毕业生创办公司3万元即可登记,允许投资人首期注册资本到位10%,剩余部分可在三年内全部到位,并允许货币出资低于30%。
3、高校毕业生办理工商登记时,只需提交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无需再提交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允许用自有或租赁的住房兼作经营场所。
——税务部门优惠政策: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免税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在我省创办的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新办的独立核算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2年免征所得税。
4、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超过企业总人数60%的,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年。
5、对新办的独立核算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免征一年。
6、在国家确定的贫困县新办的企业,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小额贷款优惠政策:
1、高校毕业生在创业经营过程中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凭《西安市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证》和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 1
一般为2-3万,特殊情况可以放宽到5万元以内(各市可根据当地实际,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提高小额贷款额度,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每人8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为两年。
2、对持有《西安市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个人承担50%,展期期间不贴息。
——大学生创业手续办理程序
1、营业执照办理程序
(1)申请开办有限公司的程序、时限:
第一步:到市工商局及各分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大厅领取登记表格或登陆西安红盾信息网()下载表格;第二步:向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第三步:按预核准的公司名称填写公司登记表格并提交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场地证明,向登记机关递交申请。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
(2)申请开办个体工商户的程序、时限:
第一步:到经营所在地工商所领取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有名称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应先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第二步:填写个体登记申请书,并附带上经营场所证明、个体经营者身份证明,向工商所递交申请。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3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办理程序
(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领取并如实填写开业登记相关表格;(2)纳税人持填写齐全的《税务登记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交税务人员审核,审核合格后,核发税务登记证件。资料齐全,符合办理地税开业登记规定的,及时办理完结。
3、小额贷款办理程序
(1)借款人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在地未设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到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领取《西安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和《西安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填妥后交上述部门,上述部门在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对借款人信用状况、自有资金等基本情况的初步核实工作,对于审核通过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由借款人本人向市就业服务中心申请。
(2)市就业服务中心接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之内负责对项目的检查和微利项目的认定,在《申请表》上相应栏签署意见,交还借款人。
(3)借款人将材料报送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审核,担保公司在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对项目的考察评估,对符合条件的,和借款人签定担保协议。借款人持担保机构签注承诺担保意见的《申请表》到开办贷款的商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4)商业银行接到贷款申请资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小额贷款项目的考察、审核,并在《申请表》的银行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应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及时放贷。
陕西省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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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1.背景
近几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呈现持续增长趋势,2014年达到727万,2015年达到749万,2016年的毕业生总人数可能只多不少。同时由于经济发展速度的放缓和结构的调整,大学生的就业春天不会来临,他们所面临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又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府工作报告中如此表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既可以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又有利于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和公平正义”。所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创业,那么我们务必要知道下面这些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有效的利益,争取成功。
2.相应政策
教育部曾在“十二五”期间启动实施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教育部和财政部每年面向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高校下拨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大学生创业,由中央财政按照平均一个项目1万元的资助数额,予以经费支持。
2010年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规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请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政策的凭证。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其余扶持政策如下:
(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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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3.行业限制
为引导大学生多渠道就业,尤其是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对于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以在注册登记、贷款融资、税费减免、创业服务等方面获得扶持。大学生创业可以放宽一定的行业限制,比如,申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将不受最低出资金额限制。另外,某些省市还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以下优惠政策,只要从事高科技、现代制造、现代服务业等行业、领域的投资与经营,还可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4.相关资料
1、身份证明;
2、在校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成绩单;
3、已毕业学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4、常用存折或银行卡过去6个月对账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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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资信证明(若有):奖学金证明、班干部证明、社团活动证明,各种荣誉证明/回报社会证书如献血、义务支教等。
6、创业贷款申请所需资料:
(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及配偶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担保材料: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有权处分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所告。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资料。
5.“双创”系列
在今年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举行时,李克强总理曾批示:“大学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今年4月21日和6月10日,有关扶持大学生创业的内容也两次被列为国务院常务会议议题。
即日起,中国政府网新媒体将推出国务院支持“双创”系列百科,针对不同创业群体、不同创业问题,逐一详细梳理。对于那些初出校门怀揣创业梦想的年轻人来说,创业该怎么开始?
大学生自主创业市场主体类型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相应创业优惠政策如下:(1)税收优惠
①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②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支持政策。(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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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
②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集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③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型企业新招用毕业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④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5)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6)创新人才培养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7)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以及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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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以及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9)改革教学制度
①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试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
②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的创新创业培养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10)完善学籍管理规定
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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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篇4
抬头绵阳市政府扶持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
绵阳市扶持初创阶段创新创业团队
实施办法
对象:近期优先扶持“2+7”优势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北斗卫星导航、通用航空、新一代显示技术、3d打印、大数据和新一代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环保)等领域的起点高、科研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初创阶段的创新创业团队。创新创业团队或其所在单位必须是在绵阳科技城范围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且自注册成立到参与申报确认的时间不超过36个月,团队具有明确的创新创业目标。
资助:经费资助。以入股、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从省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对被确定为扶持对象的创新创业团队,每个给予50-200万元资助,主要用于支持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研发和成果产业化。其中,对创新团队的资助实行一次性拨付,对创业团队的资助实行分期拨付,首年拨付40%,第二年拨付60%。
涪城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
实施细则
1.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5年内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近两年首次成功创业(自办理《税务登记证》之日起,有连续三个月纳税记录,本人首次申报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按项目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补贴对象。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首次创办的企业,录用城乡劳动者(含非本市户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在领取营业执照3年内,向创业项目税务登记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区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奖励资金。
补贴标准。按企业申报时前一个月实际录用在岗并为其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人数,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3.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毕业5年内),在涪城辖区创业的国家规定微利项目,可享受财政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申报材料及办理程序按现行规定办理。
软件产业园扶持办法 扶持对象:
1、入驻中国(绵阳)科技城软件产业园企业工商、税务、统计关系登记在涪城区的初创阶段创新创业团队和各类成熟软件企业;
2、入驻中国(绵阳)科技城软件产业园从事软件技术开发的创新创业个人;
3、单纯从事软件贸易的个人和企业除外。
扶持措施:整合省、市、区支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对入驻中国(绵阳)科技城软件产业园集中办公区的创新创业个人,经审核符合入驻条件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
对入驻中国(绵阳)科技城软件产业园集中办公区的创新创业个人,经审核符合入驻条件的,自入驻园区之日起,两年内免费提供办公和住宿场地。
陕西省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篇5
1.扶持对象
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同等享受大学生创业培训补贴和创业补贴。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2.创业培训补贴
大学生可在常住地(在校生可在就读高校)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可享受培训补贴。在校大学生可以利用周末、节假日和晚自习等时间,在40天内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
3.创业补贴
对大学生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给予1万元补贴。领办多个创业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4.省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前期孵化补助
对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的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进入前期孵化,可享受5—20万元的补助。
5.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高校毕业生创业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其中: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其余地区上浮不超过2个百分点(含)。对贫困地区高校毕业生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余地区高校毕业生由财政部门第1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同时,由政府设立担保基金提供担保。领办创业实体的在校大学生,可向就读高校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获得贷款后,由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贴息。
6.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大学生创业实体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奖励。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奖励,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7.青年创业基金贷款
创业大学生可向创业所在地市(州)团委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免息、免担保青年创业基金贷款,并配备一名志愿者导师“一对一”帮扶。在蓉在校大学生创业,可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申请。
8.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在项目区域内,将符合政策条件的从事农业就业创业的大学生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享受培训补贴
9.税费减免
2016年12月31日前,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前为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大学生,自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10.创业典型补助
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团省委定期开展优秀大学生创业典型评选,并给予创业典型每人10万元的奖励性资助。
11.科技创新苗子补助
科技厅采取“人才+项目”的方式,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给予支持,其中,重点项目补助10万元/个,培育项目补助2-5万元/个。
12.取消户籍限制
农村户籍、异地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居住证(暂住证),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创业证》,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13.享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大学生提供免费的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见习、人事档案管理等公共就业服务,以及项目选择、开业指导、投(融)资等公共创业服务。各地将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稳定就业创业的大学生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使其留得下、稳得住、有发展。
14.学分管理
高校将就业创业课程列入必修课或必选课,纳入学分管理。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实施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具体措施,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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