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范本5篇
中标通知书确认了中标单位及项目详情,明确了合同金额与履约要求,期待双方合作顺利推进,是否能如期完成项目目标?以下由阿拉网友整理分享的中标通知书相关文章,便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中标通知书范本1
工程名称:积水好施置业(沈阳)有限公司住宅项目 第( 008 )号 承包 监理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单位 单位
致: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积水好施项目部
事由:关于塔吊基础垫层砼浇筑事宜:
内容:今日在监理人员现场巡查中发现,A1#楼塔吊基础垫层、D楼塔吊基础垫层已浇筑完毕,在垫层砼浇筑前未向监理单位进行报验。属于违 规行为。 A1#、D楼塔吊基础垫层未经监理验收就浇筑完成,对此我单位将不予以确认,如日后因塔吊基础垫层原因造成塔吊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你单 位自行承担。
(总)监理工程师:
20xx 年 2 月 27 日
签收人:
年月日
中标通知书范本2
一、中标公示后多久发中标
确定中标人后一般先进行三天的中标公示,公示完毕无异议后就可发中标通知书了,对此法律并无详细规定。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与中标人在3O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二、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实质上就是招标人对其选中的投标人的承诺,是招标人同意某投标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但是招标投标法对于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有两点不同于合同法关于承诺的规定。一是合同法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发生法律效力,而中标通知书只要发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如果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二是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承诺虽然发生法律效力,但在书面合同订立之前,合同尚未成立。招标投标法这种特殊的规定,是为了适应招标投标的特殊情况,更加有利于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约束,保护招标人的权利。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果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种法律责任是指缔约过失责任。由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的上述行为在订立合同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订立招标合同
招标合同,是指招标人和中标人依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的确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6条的规定,合同订立的时间,是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合同的形式,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招标合同的内容,应该是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所载内容的肯定。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三、分包限制
中标项目虽然不能转让,但可以分包。所谓分包中标项目,是指对中标项目实行总承包的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再发包给其他人完成的行为。原则上讲,中标人应该独立地履行中标人义务。但是,由于有的招标项目比较庞大、复杂,为使中标项目能够得到更好的完成,法律允许中标人在一定的条件下,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这些条件是:
①合同中有允许分包的约定或者分包已经招标人同意;
②分包给他人完成的是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③接受分包的人应该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通知书范本3
工程有限公司:
你方于20xx年1月22日所递交的路面改造养护工程A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人民币捌仟贰佰柒拾元整(¥)其中:评标价(不含暂定金及施工安全生产费)¥。工期:50 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分局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及低价风险保证金。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盖章)
20xx年2月3日
中标通知书范本4
致:x公司
贵方于20xx年0x月xx日提交路改建工程C1合同段投标文件,经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评标领导小组确认后,上级主管部门核实,现正式通知贵方,我方已选定贵方为该合同段中标单位,并理解贵方的投标文件。
1、请贵方接到本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履约担保手续并到我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书。
2、请贵单位收到此通知后24小时内以传真回复予以确认。
公路管理处
20xx年xx月xx日
中标通知书范本5
建设单位:
四川佳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名称:重庆市酉阳 县泔溪镇集镇供水工程,建设地点:酉阳县泔溪镇集镇,招标内 容: PE 给水管材。该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于 20xx 年 10 月 09 日 9:30 开标后,经评标委员评定,招标人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 经招标人确定,同意该项目的中标结果。
定,报招标监督机构核准, 上海上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确定为中标单位。 中标价人民币 元(大写:柒拾贰万肆仟肆佰壹拾 元整)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 45 日历天 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 知后,三十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
特发此证
招标单位: (章)四川佳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监督机构(章)
注意事项:
一、此件经招标监督机构核准,仅作建设工程经济往来的法 律凭证。
二、此件不得随意修改。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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