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合同电子版汇聚【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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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合同电子版【第一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进货合同电子版汇聚【实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

订货方(乙方):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布样及服装样品面料及服装价格

二、交货方式

1、交货地点:________营销中心

2、交货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验收方法:是否合体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开具全国统一商业普通发票或收据。

2、合同订立之时,乙方须交订金,金额为货款的50%。

3、甲方将货交乙方由乙方验收无误后,乙方一次性交清货款。

4、付款为人民币、现金(现汇)的形式。

5、甲方通知乙方提货(按提货单日期计)、如乙方超过30天,不付款提货,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此批服装,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甲方应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样品制作要求。如有产品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负责。

四、违约和纠纷处理

此合同经双方充分协商后签定,双方要共同守信,如单方违约其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部负责。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需双方协商同意。如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负责人:(签字) 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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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合同电子版【第二篇】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电器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合同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购买产品清单:

合计(人民币大写):伍拾万零玖仟伍佰贰拾元整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

甲方负责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使用操作培训。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乙方负责提供甲方需要的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如期支付货款给甲方。

四、运输和安装:

甲方负责将设备运输至乙方指定的地点,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需甲方安装调试设备,乙方需支付设备的安装调试材料费,为合同总金额的5%。

如乙方为非郑州区域内客户,则甲方技术服务人员的相关差旅费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1、乙方需预付合同总金额的20%,给甲方,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20日内结清合同余款。

2、付款方式一律以银行汇款、贷记凭证或支票形式支付,甲方不收取现金,否则后果自负。

六、售后服务:

甲方销售之产品,主机出现故障三年内包换。

甲方销售之产品,如属甲方选用其他厂家之产品由甲方系统集成,则按照该厂家的售后服务条款执行。

以上条款若属乙方使用不当或由不可抗因素造成,则不属于质保范围。

甲方销售之产品实行10年保修,质保期后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甲方产品安装调试后出现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问题,甲方负责无条件维修,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货款,如拖延不付,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必须赔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

八、其它事项: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开户银行:_____

银行账号:_____

签订日期:_____

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开户银行:_____

银行账号:_____

签订日期:_____

进货合同电子版【第三篇】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茶叶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物名称、数量、价款:

二、质量要求: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茶叶为乙方自行种植所得,保证质量合格,无毒无害,符合我国关于本合同项下茶叶的相关质量标准。乙方不得从第三方购得茶叶并冒充乙方自种所得交付于甲方。

三、交提货地方、时间、方式: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茶叶采取:口乙方送货上门口甲方自提的方式。乙方应该保证在按下表所列时间及数量向甲方按时、足量交付本合同项下列茶叶。茶叶由乙方负责运输的,则乙方应保证运输过程中的茶叶安全,如甲方采取自提的方式提货,则乙方应保证将茶叶妥善交付于甲方所指定的第一承运人。

四、运费承担及运输方式:运费由乙方承担,采用乙方运输方式。

五、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口现金口支票口电汇口其它

2、结算期限:合同签订日甲方先支付乙方定金:元大写:伍万壹仟元整。自茶叶交付之日起5天内结清剩余金额:元大写:肆拾肆万元整。

六、茶叶所有权: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茶叶所有权自乙向甲方交付时转移于甲方所有。

七、茶叶风险承担:茶叶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茶叶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承担。

八、侵权责任:因乙方提供的农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而引起的侵权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连带或垫付赔偿责任后,乙方应向甲方清偿甲方所支付或垫付的赔偿金。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违返本合同每于第二条约定向甲方交付非由乙方自种自养或质量不合格的茶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或退货。

因上述原因导致甲方拒绝接收乙方茶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中茶叶总价款2%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上述原因导致甲方向乙方退货,乙方应返还甲方所付货款,并按照本合同项下茶叶总价款3%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退货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及时将茶叶交付于甲方,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项下茶叶总价款1%的标准按日向甲方支付迟履行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乙方延期交货的情况下,决定是否接收。如甲方拒绝接收,乙方独立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3、如乙方迟延交付茶叶的,则如该茶叶价格上涨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付款,如遇该茶叶价格下降时,则甲方有权按照该茶叶下降后的价格进行收购。

十、免责事由:

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则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无法按约履行义务的。

十一、填写本合同中的可选项目时,可在相关选项前的口中划予以确认,每组选项只可单选,多选无效。

十二、解决合同争议方式: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交人民法院审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四、对上述免责条款乙方已经完全理解且无任何异议,无需甲方进一步进行解释。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货合同电子版【第四篇】

采购方:(以下简称**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email:

供应商:

注册地址(或住址):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email:

鉴于,*公司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供应商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和能力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全部交易文件

双方确认,本合同、采购条件确认书、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供应商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公司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供应商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供应商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公司已经同意了供应商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框架合同

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任何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 采购条件

双方进一步承认,在*公司与供应商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供应商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达成一致。

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双方签字确认。采购条件确认书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订单

除本合同以及采购条件外,*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 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供应商与*公司协商并在*公司登记其将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公司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供应商订购,且供应商只应向**公司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供应商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公司一经向供应商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订货和接受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公司向供应商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供应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应商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有效订单一经按款规定发给供应商即应视为供应商收到,供应商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供应商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供应商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公司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供应商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款的规定通知。但若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公司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供应商应依据*公司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不中断供应

供应商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三个月*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平均销售量确定的相当于八个星期销售量的货物数量。

如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供应商应向*公司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当赔偿。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为保证依据本合同对*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供应不间断,供应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事先同意后在其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访问*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了解有关销售情况。

第八条价格

*公司和供应商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供应商必须保证满足对**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供应商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公司。

如违反本规定,供应商每次应向*公司支付人民币五千元(rmb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价格。

供应商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公司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供应商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送货

供应商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采购条件确认书中的要求送货。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使货物在*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供应商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供应商应事先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若供应商未能通知,则上述主体均有权拒收货物且供应商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供应商支付上述主体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供应商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供应商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

如供应商延期交货,*有限公司有权拒收货物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供应商应向*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上述主体可以就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供应商不得凭借*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根据上述第条的签收向*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以下简称:接收主体)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如接收主体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接收主体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供应商应按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验收

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接收主体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接收主体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公司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依据本合同由接收主体拒收的货物应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在验收之后,接收主体应就其认为符合标准的货物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本合同附件3),并将此实收商品对账单连同供应商按第条规定向接收主体提供的交货清单一起发给接收主体。此实收商品对账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公司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在接收主体依据上述第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供应商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公司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员出具增值税专用或普通。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除上述规定外,如*公司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退货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滞销、顾客要求退货、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公司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供应商,并有权退货。供应商应在接到*有限公司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公司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供应商赔偿。

第十四条货损风险

除本合同第及条、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接收主体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供应商转移到*公司。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公司应在收到按上述第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件,和供应商按上述第条向*公司出具的复印件后,按采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供应商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公司。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公司。

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公司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供应商同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有权出售所有权未转移的货物,同时也有权收取因销售此等货物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但为了供应商的利益,因出售所有权未转移货物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在扣除 *公司应得利益后,在*公司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情况下,该利益和请求权应归相应的供应商所有;在*公司按合同规定付款时,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均归*公司所有。

付款折扣

定价优惠。货物采购价格一般应以采购条件确认书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保证在交货日以前当时生产厂商和供应商自行降低的价格或合法竞争下的市场向*公司供应货物;如当时供应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货物价格更低或条件更优惠,则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价格条件应立即将低至同等水平。在*公司开始销售供应商所供应货物后的最低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变更该货物价格,该最低期限以*公司通知为准。

现金折扣。如*公司在规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则可享受相应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折扣率和金额进行计算。

销量折扣。根据*公司购买货物的数量和批次,供应商应给予*公司相应批量的折扣。销量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方法及货物批量进行计算。

奖励和补偿。为促进货物的销售、弥补*公司可接受的物资标记\包装等方面的轻微缺陷、弥补货物实际发生的各种损耗、支持*公司对顾客的价承诺等,供应商应向*公司提供奖励和补偿。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因*公司履行对顾客承诺而支付的费用或少收入的利益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赔偿。*公司有权从其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和其他款项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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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合同电子版【第五篇】

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采购乙方生产或经营的食品、食品原材料一事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采购信息及下单方式

2.下单方式:_______________甲方通过电话向乙方报“订货单”。

第二条:采购、供货要求:

1.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

2.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以下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含有昆虫或其它异物的;

5)、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6)、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7)、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8)、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9)、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10)、超过保质期限的;

13)、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14)、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

15)、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6)、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7)、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

18)、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9)、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第三条:验收及索证

1.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时,须无条件接受甲方指定人员的验收。乙方保证:所供货物不得出现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的现象,不得出现本合同第二条第4点所列的任何一种情况。

2.乙方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包装食品、原材料)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3.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乙方须提供自己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交甲方存底备案,以上证件须在经过年审并在有效期内。

4.乙方须提供所供货物的生产商索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货物《质量检测报告》等索证资料,且保证上述资料均在有效期内,货物《质量检测报告》至少一年一检。

5.若乙方供给甲方的食品属于生鲜禽肉类的,还需提供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当天当批次禽肉类《检疫报告单》,无原件的须提供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

第四条:供货价格及货款

1.供货价格:乙方供给甲方的原材料价格不得高于本区市场同类商品的批发价格,但鉴于市场的多变性,乙方可以根据市场变动进行调整,但须事前书面报给甲方,甲方有权进行市场调查,确定是否调整价格。甲方不能接受乙方需要调整的价格且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甲方有权通过其它渠道采购。

2.每月月底至次月5日前,乙方须主动寻求甲方相关人员核对本月供货所产生的货款,以确保无误。

3.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应于货款产生月份后的最迟90天内以结清乙方货款。如需转账结算的,乙方须以书面形式提供其开户名、账号、开户行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后交给甲方。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经营场所、规模、操作模式等信息;有权随时到乙方的生产场地实地考察、参观,检查乙方的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卫生条件等。

3)、甲方有权就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做出经济处罚。

4)、甲方有权向乙方退回滞销货物,但须在保质期内且包装完好、整洁,不影响乙方第二次销售。

5)、甲方任何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礼品、赠物;

6)、甲方须在合同指定的时间内结清与乙方的货款;

2.乙方:

1)、乙方须保证按本合同条二条所列的“采购要求”向甲方供货。甲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验收、接收、确认行为,均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及服务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应承担的责任。

2)、乙方在向甲方送货途中所发生的任何交通意外、责任事故等均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承担送货至甲方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责任事故。

3)、乙方在送货至甲方客户单位时,须无条件遵守甲方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等,无条件接受甲方客户单位的管理。

4)、乙方须主动向甲方提供食品及原材料采购索证等资料;

5)、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滞销的食品及原材料,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但包装损坏、过期等不能再出售的食品及原材,且非乙方供货过失的,乙方有权拒绝退货。

6)、乙方不得向甲方任何采购、验收人员送礼、送物,不得造假采购单据、提供虚假购物凭证等。

第六条:保密约定

2.乙方向甲方所提供商品的类别、价位等供货信息,甲方不得向外透露;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

1)、若甲方已向乙方下单,乙方已经备货或采购后,甲方无正当理由取消提货,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赔偿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刻意拖欠乙方货款,给乙方造成经营困难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供货,并追讨货款。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货款额度2‰/周的滞纳金。

2.乙方违约

2)、乙方未按甲方的下单要求送货或送错货,造成甲方受到客户投诉或造成甲方开餐困难的,甲方可向乙方执行5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的罚款(具体标准视违规情况而定,所有罚款于当月货款中扣除)。

3)、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所指的货物,未造成造成甲方经济、声誉损失及责任事故的,甲方可向乙方执行500元-20__元左右的经济处罚;造成甲方经济、声誉损失的,甲方可拒绝支付乙方当月全部货款;造成甲方出现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甲方可拒绝支付乙方的全部货款,并追究乙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4)、有证据证明乙方向甲方采购或验收及相关人员行贿行为的,甲方有权拒付乙方所有货款,并可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5)、乙方供给甲方的货物出现短斤少两、以次充好,或造假采购单据、供货凭证情形的,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并处罚乙方不高于货款总额的10%做为赔偿。

6)、乙方未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有效索证,造成甲方受到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所有的处罚金额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如被终止经营合同、被勒令停业整顿等情形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货款,乙方无任何异议。

7)、乙方透露甲方的采购、经营等信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全部货款,做为乙方对甲方的赔偿。

第八条:责任免除

乙方因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造成乙方违约,可以免除乙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解决供货及开餐问题。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于签订的日期起开始生效,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2.本合同未自行终止或协议终止的,合同一直有效;发生终止的,以最后的供货日期为终止日期。本合同终止后,保密条款、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发生争议时,亦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将争议提交本地司法机关,申请仲裁解决或提起讼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确认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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