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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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第一篇】

调查资料:农村留守儿童

调查时间:20XX年8月—20XX年6月

调查目的:透过对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的调查,对问题的分析提出自己的想法和意见。

调查地点:

调查方法:教学工作参与、走访、访谈

随着农村父母离乡进城打工、经商人数的增多,农村儿童留守农村而无人照管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多,调查显示:我国有亿农民常年在城市务工经商,产生了近2000万留守儿童,其中14岁以下占%.他们失去父母庇护,身心、学习、成长都面临着失管、失教和失衡,由此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这个群体的关注。20-年8月底到20-年6月底,我们到了镇雄县场坝镇摩多小学进行为期接近一年的顶岗实习支教生活。在这段时间中,我们在平时休息的过程中走访了一些家庭,对农村留守儿童也有了一顶的了解!结合此次调查,现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现状、成因及对策,提出如下调查意见。

一、基本概况

我们实习的地方是相对较贫困的农村地区。这个地方生活条比较艰苦,自然环境也较为恶劣,人民的生活水平不高,很多人为了改变这中现象,在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这天,年轻人纷纷外出到沿海发达地方打工。在这些外出打工的年轻人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上有老,下有小”的这一类型!年轻人外出大工就把家里的孩子留给父母和亲戚来照顾!这就是大部分“留守儿童”的来源!

我所教的班有96个学生,其中就有30多个孩子是“留守儿童”。这些孩子差不多都是班里的问题学生!学习成绩普遍偏差、作业常常不按时完成、有孤独感和失落感的倾向,不愿与其他同学和小朋友交流、有娇纵、任性等坏脾气……

二、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这些孩子由于父母长年在外务工,留守在家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戚朋友作为临时监护人,由他们照管孩子的一切,当然其中还存在家中无人看管的现象。根据留守儿童家庭状况,家庭环境及临时监护人的文化素质,年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留守儿童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无能为力,只管“吃”的放纵型。

这部分儿童主要是在那些生活条件差、监护人监护潜力低的家庭。这些人群年老、体弱、文化低、见识少、负担重。他们由于家境不富有,在家得种一大家人的田地、喂养猪牛等,他们天天忙于农活,根本就无暇顾及孩子了。他们仅仅对孩子煮煮饭、洗洗衣而已,个性到了农忙季节,连吃饭都顾不上,很多孩子就得自己煮饭或挨饿。许多孩子还承担起家里全部家务事,有时,连几岁地孩子也得下地干活儿。至于如何教育孩子,对于“听话”的孩子很满意,不听话的孩子只是说说而已。关心学习更无从谈起。对于孩子心里想的什么?需要什么?有什么感受?都一概不知或是根本没想到要关心。其实,这一现象在留守儿童家庭里普遍存在。他们的父母忙于挣钱,自己和祖父母忙于农活、家务,对自己的教育、成长都无人关心,使自己本应得到温暖、关爱的童年变为“早熟的大人”。

(2)隔代教育,只顾“给”的溺爱型。

很多留守儿童都是独生子女,父母不在家,由公公婆婆看着。由于代沟所致,爷爷奶奶更心痛孩子,在家里各方面都给予“关爱”,常常是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宁愿自己吃苦受累,不吃不喝,也要让孩子玩好、吃好,对于生活细节不予指导或误导。出现了问题往往是包庇、怂恿,严重的说说而已。这样,孩子养成了娇气、任性,习惯以自我为中心,缺乏互助互爱体验,怕困难、怕挫折。于是孩子受家里人的宠爱,家庭教育的艰巨性由此加大。宠坏的孩子越来越不“听话”,经常对人无礼貌,喜欢惹是生非,学习懒散……。

(3)寄居他家,无法管的放纵型。

农村留守儿童中,有一部分孩子是被父母寄养在亲戚家或朋友中的。被寄居的孩子总有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因为他们毕竟不是和自己的亲人一齐生活起居。他们中有一些人总感觉在亲戚家里毕竟没有在自己家里那样自由,束手束脚的,看起来胆小怕事,很本份,但一旦离开了亲戚,就像老鼠离开了猫,他们就无法无天了。也有一些孩子胆子很大,亲戚根本管不住,有的能够跟亲戚顶撞,亲戚稍微说重了,就怀恨在心或是逃离出走,使得亲戚无可奈何而不敢管教,就只能放任自流了。

因此,这个群体的孩子通常出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学生成绩不佳,在校表现不优。进入学龄阶段的儿童一天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其主要任务是学习:学会求知,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创造。但据调查,农村留守儿童群体中,小学阶段的学习兴趣还比较浓,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都还较好,优秀的也不少。但到了初中阶段,状况就发生了变化,极少的留守儿童能表现为优秀,我们调查中发现,初中留守儿童中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都优秀的不到10%,良好的不到30%,学习和生活习惯都很差且行为出现问题的儿童却占了近30%,而且在所有“问题儿童”中,留守儿童占80%。

2、亲情缺失严重,心理发展异常,。青少年期是个性发展和构成的关键时期,父母的关爱、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教育对青少年个性的健康发展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但是,农村留守儿童们由于其父母长时间不在身边,家庭的“缺陷”使留守子女无法享受到正常的亲情关爱,生活中的烦恼无法向亲人倾诉,成长中的困惑无法得到父母的正确引导和鼓励......久而久之,无助感,失落感和被遗弃感逐渐构成,严重影响着留守子女心理的健康成长。调查中,我们发现绝大多数留守儿童与父母很少见面,缺少沟通。其中,与父母见面半年一次的为53%,一年一次的为44%,两年一次的有3%,还有一个孩子的父母双双外出六年未曾回过一次家。农村留守儿童在个性心理上表现极为异常,有这样两种典型“症状”:一是性格内向、孤僻、自卑、不合群、不善于与人交流;二是脆弱、脾气暴躁、冲动易怒。

3、父爱母爱失常,孩子志向模糊。外出务工的父母由于长期不在孩子身边,内心往往会出现一种愧疚感,加上在外打工,经济较为宽裕,对这些孩子生活的经济支付潜力较强。因此,他们往往对孩子采取物质补偿的方式来表现自己对孩子的全部的爱,孩子要什么就能够十分轻易的得到什么,从不迟疑也从不打半点折扣。这种爱的方式,在儿童的心理边逐渐构成了儿童的“金钱万能”的价值观和“逍遥享乐”的人生观。他们没有任何勤俭节约与艰苦奋斗的概念,没有人情味,没有正确的取向与人生取向。

4、家庭教育缺失,越轨现象严重。家庭教育是人生所需全部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方面,家庭教育最早最直接地影响着青少年的成长健康与否。我们调查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缺乏父母的有效监管,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都不好。在家里,他们不讲求个人卫生,早上不洗脸漱口就吃饭,晚上不洗脚洗澡就往被子里钻;在学校,他们的学习没有计划,没有兴趣,拖欠或不交家庭作业现象严重,不遵守校纪校规,自由散漫,迟到、早退、旷课现象经常发生。在社会上,他们缺乏礼貌待人的常识,他们中抽烟的有,赌博的有,打架的有,酗酒的也有,沉迷于网吧的更是不乏其人,还有谈情说爱的,有些甚至还发生了性行为。在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没有发育完全之前,对社会上的各种复杂、不良现象缺乏足够的决定力和抵抗力,需要正确的引导和教育,而留守家庭一般都却无法给予,从而导致留守子女极易产生犯罪和越轨行为。

留守儿童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有:

1.监护人自身因素有欠缺。一是职责意识不强。在除父母外的监护人眼里,认为孩子的父母不在身边,不能对他们要求太严格,应对孩子更多的爱,否则会使孩子产生扭曲心理,觉得不是自己亲生的父母到底不明白疼爱自己。二是监护职责不明确。监护人往往从身体健康方面思考问题,重吃饭穿衣轻学习教养;重身体健康而忽视心理健康和全面发展;关心儿童在学校和家里的表现;忽视儿童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三是监护精力跟不上。由于监护人大多数是老年人,年纪较大,有的甚至同时要监护几个留守儿童,放在每个留守儿童身的精力就不够。再加上自己身体状况差,本身需要人照顾,因此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四是监护人自身素质较低。他们不明白从心理上来照顾儿童,不明白从法律、安全、卫生知识等方面教育他们,也不能在学习上给予帮忙和指导,从而使留守儿童的教育从根本上就失去了重心。

2、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当今,一方面全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另一方面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却相对滞后,尤其是边远山村。因此,农民不得不想办法改善家庭经济生活条件,让自己孩子摆脱这种祖祖辈辈都无法摆脱的困境。当最基本的生活问题都无法解决时,他们只能选取进城务工赚钱来养家糊口,从而使儿童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在流动--留守--流动的变动中长大。因此,我们认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是造成那些留守儿童问题的最根本的原因。

3、家长缺乏家庭可持续发展观念。我们透过调查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虽然经济不富裕,但也不至于穷困潦倒、无处安身,他们大多是能够在家乡透过辛勤劳动来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的,而他们却追求快速改善家庭生活,追求给孩子成长带给充实的经济支持,不惜抛家弃子,离乡背井而进城打工。他们唯一的收获就是让他们感到满足的纸币,而他们失去的是家庭的亲情,牺牲的是子女的前途,造成的是越来越多的、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这些都是他们用金钱无法买到的,更为可怕的是使得自己的家庭得不到正常的发展。

4、复杂的社会因素难辞其咎。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儿童过早过多涉足社会的各个方面,但由于其天真幼小,无法正确处理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纷繁复杂的社会信息与状况,分不清是非曲折。因此,网络游戏、色情影像、黑恶势力等等,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上构成了深刻的印象,他们把一些与社会和道德格格不入的东西当作时髦去追求,当作偶像去崇拜去效仿,把黑的当成白的,把对的当成错的,进而使他们在自己心理发展上存在超多的不健康的甚至是错误的东西,存在许多的困惑与问题。比如,抽烟酗酒好爽,奇装异服好酷,哥们义气拔刀相助是英雄,谈情说爱老婆老公成务必品,等等一切,是大多数留守儿童的身上都存在的问题。这样的社会环境也给社会自身留下了超多的不安全隐患。

社会因素中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就是:歧视农民工子弟。由于存在部门利益至上的缘故,各级政府已经制定的有关进城农民工子弟在其父母工作地理解同等教育的政策不能落实,进城农民工子弟无法享受与当地儿童同等理解教育的权益。

三、思考与推荐

当前,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不单是外出务工人员的家庭问题或者是留守儿童自身的问题,更是一个全社会都不容忽视的综合性问题;不单是一个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更是一个其自身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的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关注和解决,家庭与社会都将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因此,各个家庭、整个社会乃至各级政府都就应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这一问题,以人的生存与发展为本,采取有效措施,用心稳妥地加以解决。我们调查组从近期和长远两个方面提出我们的推荐。

鉴于目前留守儿童群体客观存在的现实,我们推荐近期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就应从下面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1、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机制。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是全社会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努力。建立以市、县(市、区)、乡(镇)政府为主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职责制,县(市)、乡(镇)政府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行动计划和具体措施,实行属地管理为住的原则,将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对县(市、区)、乡(镇)政府全年工作考核目标,构成政府、学校、社区、家庭、邻里多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2、完善和落实相关法律政策,保证农民工子弟在工作地享有同等受教育权益。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弟在工作地理解教育的制度和机制,使农民工子弟在其父母工作地真正享有同当地儿童同等的受教育权益。对已有的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和落实,不要纸上写的“同等”,实际操作中人为地制造各种障碍。享受均衡的现代教育,是每一个孩子包括农村孩子应有的权力,也是我国政府的总体教育目标。同时,要改革学籍管理方式,为异地农民工子弟建立流动学籍,要取消异地学生务必回原籍地参加中考、高考等制度,要取消各种名目的借读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最大限度地降低进城农民工子弟在其父母工作地入学的门槛,保障其享有与当地儿童相同的理解同等教育的权益,使长期在外务工的父母能把孩子带在身边上学,从源头上减少或消除留守儿童群体。

3、培养和扶持以民间组织为依托的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构。在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之前,各级政府就应透过政策引导,鼓励民间资金和社会力量兴办留守儿童服务站等多种形式的托管服务机构,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如优秀退休教师等),切实为农村留守儿童带给高质量的健康成长服务。

4、下大力气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的社会经济取得了飞速发展。但与此同时,超多的社会矛盾也日益加剧,使得年轻一代成长的社会大环境在不断恶化。因此,各级各部门务必下大力气从小事抓起,严肃治理在不断恶化的社会环境,严厉打击破坏儿童成长环境的人和事;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媒体要围绕关爱儿童尤其是留守儿童成长的主题,一方面宣传“以人为本”“儿童优先”“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等新观念新风尚,另一方面用用心的健康的题材武装青少年一代的头脑,引导他们正确辨别是非,引导他们用心向上生活、学习和做人。

然而,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需要全社会,尤其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干部,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努力构建真正好处上的和谐社会。

我们务必全面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途径。目前,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新农村建设能够说是热火朝天,农村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很多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示范片都是在基础较好的地方锦上添花更上一层楼的新型政绩工程,真正基础差经济落后的地方却无人问津,能够说是从未盼到过高级领导的“现场办公”,致使新型落后地区在产生,新的不和谐在构成,致使种地方的'农民不得不继续透过进城打工的途径来维系家庭的生存,从而导致留守儿童群体和留守儿童问题有增无减。因此,落实党中央的加快新农村建设任务,我们就应坚持全面发展观,不仅仅“锦上添花”,而且“雪中送炭”;不仅仅注重修道路建楼房,而且重视办好教育提高人口素质;不仅仅发展经济提高收入,而且关注民本民生优化社会环境。总之,就是要建设全面和谐的新农村,最终实现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这一重大社会问题的目的。

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第二篇】

河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大批农村劳动者离开家乡,进城从事二、三产业,推动了城乡经济的发展,对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加,随之而产生的另一个群体——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日益突出并受到社会各界关注。为详细了解留守儿童目前的生存、发展现状,进而做好留守儿童的工作,近日,我们从省内四个设区市中各选取一至两个县,通过问卷、座谈、家访等形式对五县7—18岁的留守儿童进行了抽样调查,并在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就解决该群体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与意见,以供决策部门参考。

一、总体现状

(一)农村留守儿童比例相对较低。在这次抽样调查的50794名儿童中,有7146名留守儿童,占14%,其中,单亲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有5270人,占留守儿童人数的%;父母均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有1876人,占留守儿童人数的%,占总抽样本儿童的%。按照此比例分析,全省约有170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其中父母均在外务工的农村留守儿童有45万。在农业人口占70%以上的河北省,这个数字说明,留守儿童绝对数大,但由于不太集中,问题并不是很突出。同时,调查结果显示,留守率与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相关,即地方经济越发达,留守率就越低,地方经济越欠发达,留守率就越高。

(二)绝大多数留守儿童是单亲监护或隔代监护。被调查的留守儿童中,%的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在外工作,一方留在家乡,其中约有80%以上是父亲外出,母亲在家操持家务,抚养孩子。%的留守儿童是父母同时外出,他们中的63%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32%被托付给亲戚、朋友,5%在校寄宿。

(三)留守儿童基本能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一般来说,由于80%以上的单亲监护型留守儿童由母亲监护,加之外出务工人员主要集中在本省打工,一般7—10天或每月回家一次,只有不到10%的家庭一年甚至两年回来一次。所以,对于占留守学生总人数约78%的小学生来说,其认知水平主要还处于形象思维发展阶段,成长需要也主要停留在生理的物质需求和心理上的依恋需求上,母亲基本上可以胜任。88%的留守儿童表示理解父母的辛苦,会更加刻苦学习;约90%以上的孩子能按时完成作业,生活自理能力较强;80%以上的孩子学习成绩中等或一般,但成绩优秀的较少。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家长长期在外务工,留在家中的单亲也忙于家务与农活,与孩子的沟通、交流较少,疏于对孩子的关爱,更谈不上对子女进行应有的家庭教育。因此,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乃至行为、心理等方面的问题较同龄儿童要多。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学习成绩不突出。由于临时监护人文化水平低,没有能力辅导和过问孩子的学习,致使留守儿童的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导。特别是父母双方均在外务工,由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等隔代亲人照看的留守儿童,大部分监护人是重监护轻教育,甚至对留守儿童娇生惯养、放任自流,加之儿童本身自控能力较差,无法抵制现代社会中不良诱惑,因此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现象时有发生。调查发现,留守儿童中成绩优秀的不足3%,80%以上的孩子成绩中等或偏下。在枣强县,这个问题就比较突出,全县2358名留守儿童中有45%学习成绩较差。例如,留守儿童刘某以前的成绩在全班排名20多位,去年父母双双外出打工,把他委托给伯父监管,今年上半年期末考试,他的成绩一下子滑到了30多位。

(二)行为习惯不良。据调查,%的留守儿童行为习惯较好,%一般,%较差。由于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家庭教育缺失,留守儿童存在着许多不良的行为习惯。例如,早上不洗脸不漱口,晚上不洗脚,长年不理发;经常说谎,在家骗父母委托的监护人,在校骗老师;不服管教,我行我素,在学校纪律散漫,常有迟到、早退、打架斗殴的现象;由于监护人的溺爱,在家里好吃懒做,不做一些诸如洗碗、扫地等力所能及的事情;对监护人不礼貌,时有夜不归宿的现象发生。更有少数留守儿童整天沉迷于武侠小说和网络游戏中,模仿成年人抽烟喝酒、拉帮结派,并被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拉拢、利用,甚至参与盗窃、抢劫。

(三)性格发展不健全。部分留守儿童的父母由于长年在外务工,便把孩子托付给祖辈或亲戚、朋友照顾,而临时监护人一般只管吃穿,不愿管理教育或者不善于管理教育,致使部分留守儿童长期缺少亲情和家庭教育,养成任性、放纵、随意的性格。有些父母外出打工之后,因为自己不在子女身边而产生负疚心理,总是从物质和金钱方面尽量满足子女的要求,从而使子女养成乱花钱、摆阔气的不良习气。在初中生中,个别留守儿童不愿住在学校而到校外租房居住,导致早恋或其他越轨行为。由于长期缺乏父母的关爱,个别留守儿童内心封闭,情感淡漠,缺乏安全感,心理承受力差,情绪消极,孤独不合群,言语少,不愿意也不善于同他人交往,存在抑郁自卑,乃至厌世嫉俗的心理。

三、形成原因

(一)从社会发展来看,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城乡差距是产生这一群体的直接原因。由于居住的不稳定,子女受教育等问题使外出打工的农民无法长期将子女带在身边给予照顾。如户籍制度以及与这种户籍制度相伴而生的农民工子女入学必须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在城市打工的父母无法承担子女异地入学的额外费用;在简陋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入学,无法解决升学考试问题;各地教材选用不同,子女转学后面临两地教育内容不能衔接的困境等问题,直接促使了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此外,社会上新的“读书无用论”对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也产生了很大影响,长期以来被农民看成跳出农门吃上“皇粮”的金光大道不再那样畅通,负面效应被片面夸大,因而放松了对子女读书的要求。

(二)从家庭的认知和家长自身来看,在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是形成留守儿童诸多问题的重要原因。为了改善家庭生活,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土地,外出务工谋生。他们希望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也希望给下一代成长提供更充裕的经济支持。但在外出务工与子女就学、教育之间产生矛盾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这其中,既有生活压力的原因,也有教育意识的原因。从家长自身来看,家长及监护人的教育能力与孩子教育需求之间形成落差。外出务工的家长整日忙于打工,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的困惑、需求、交往、兴趣的关注就更少了,在家的单亲或监护人忙于操持家务和农活,对孩子的教育关注仅限于让孩子完成作业,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时期的中小学生,从家庭不能充分得到精神上的支持和知识上的充实。

(三)从当前农村教育来看,课程设置与儿童身心发展不相适应,也是形成问题的原因之一。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儿童在心理发展上存在许多的困惑与问题,他们需要学校给予更多的帮助与疏导,需要通过教师、集体的温暖来弥补亲情关系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的消极影响。但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农村学校很少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并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也很少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和安全教育。这些教育内容不但对留守儿童是必要的,对生活在社会飞速变化,媒体迅猛发展这一时代的所有儿童也都是必要的。

四、对策与建议

留守儿童教育是当今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带来的问题,而且将是一个时期内长期存在的问题,由于这一群体不断扩大,问题正在凸显,各级政府和全社会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给予了相当的关注。通过对调研资料的分析,现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提出一些建议:

(一)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发挥其功能和作用。要把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列入议事日程,除加大农村中小学基础建设投资的力度以外,更要加强对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的调查和研究,制定保证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措施。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加强宣传,对外出务工的农村家长进行引导和教育,强化他们的家庭教育观念,让农民工家长掌握与孩子交流沟通及科学的教育方式方法,发挥家长对孩子的独特教育功能,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二)加快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本地就业机会。让更多的农民就近务工,做到“挣钱养家”两不误,从而减少留守学生,创造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三)加强和改善农村中小学寄宿条件。目前,农村中小学尤其是小学普遍没有寄宿制,即使有寄宿制的中学条件也很差,各项制度也不健全。应在中小学建立寄宿制,并加大对农村学校寄宿基础设置的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农村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和教师能及时填补留守学生家庭教育的空白,使教育功能得到更有效的发挥。

(四)学校要充分利用当地有效资源,加大对留守学生的心理教育。通过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增加留守学生与老师接触的机会,通过实行教师与留守学生一对一帮扶制度,让留守学生得到学校和老师更多的关心与帮助。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课后活动中心、心理辅导中心。教师应加大对走读留守学生的家访,更多关心学生的生活和思想状况,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积极的态度来面对生活。

(五)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动员社会各界人士,献一份爱心,尽一份义务,伸出友爱之手,争当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使留守儿童既能得到有效的学习引导,也能得到生活上的温暖,解决留守儿童的情感缺失。

总之,农村留守学生问题不仅是个教育问题,也是关系社会稳定乃至几代人的成长问题。为此,需要政府、家庭、学校及社会方方面面都来关心重视,形成合力,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来抓。

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第三篇】

据悉,为及时准确了解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成长发展状况,掌握他们面临的突出问题及迫切需求,为有效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提供科学依据,20**年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共同组成课题组,国家统计局提供数据支持,开展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

一、研究目标与方法

1、研究目标:一是全面准确把握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的数量、地域分布等基本状况;二是分析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识他们的分层特征和需求差异;三是针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效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制定落实和发展完善相关政策服务。

2、对象界定:本文所指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农村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地区,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本文所指流动儿童是指随务工父母到户籍所在地以外生活学习半年以上的儿童。儿童年龄界定在18岁以下(0-17岁)。

3、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定量研究部分由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段成荣教授等承担,在2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长数据中抽取126万人口样本量,对其进行统计分析和推断,把握留守流动儿童的数量、区域分布、年龄及性别特征等。定性研究由全国妇联特聘专家王梦兰、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郑新蓉教授、湖南农业大学高志强教授等承担,主要通过文献研究以及实地调研,客观分析留守流动儿童成长发展中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提出对策建议。

二、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的总体现状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整体情况和基本特征

1、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超过六千万,总体规模扩大

根据《中国2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万,占农村儿童%,占全国儿童%。与20**年全国1%抽样调查估算数据相比,五年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增加约242万。

2、农村留守儿童年龄结构发生变化,学龄前儿童规模快速膨胀

学龄前农村留守儿童(0-5岁)达2342万,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占%,比20**年的学龄前农村留守儿童增加了757万,增幅达%。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规模为2948万,其中小学(6-11岁)和初中(12-14岁)学龄阶段儿童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分别占%和%,规模分别为1953万和995万。与20**年相比,小学和初中学龄阶段留守儿童分别减少了89万和226万,共减少315万,降幅为%。大龄留守儿童(15-17岁)占农村留守儿童的比例为%,规模达813万,比20**年减少了199万,降幅为%。可见五年间,学龄前留守儿童规模快速膨胀,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减少,大龄留守儿童规模明显收缩。

3、农村留守儿童与城乡流动儿童性别比总体差别不大,分年龄段比较差异明显

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男孩占%,女孩占%,性别比为。与农村非留守儿童和城乡流动儿童比较,总体性别比差别不大(农村非留守儿童和城乡流动儿童性别比分别为和),但分年龄段性别比结果存在差异。

4、农村留守儿童高度集中在中西部劳务输出大省,但广东、江苏等东部发达省份比例也很高

留守儿童在各地之间的分布很不均衡。其主要集中在四川、河南、安徽、广东、湖南等劳务输出大省。四川、河南的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大,占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比例最高,分别达到%和%。其次,安徽、广东、湖南的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占全国百分比也很高,分别为%、%和%。以上五个省份留守儿童在全国留守儿童总量中占到%。另外,从农村儿童中留守儿童所占比例来看,重庆、四川、安徽、江苏、江西和湖南的比例已超过50%,湖北、广西、广东、贵州的比例超过40%。可见,农村留守儿童广泛分布于中西部省份,同时也分布于江苏、广东等东部发达省份。

5、近1/3农村留守儿童与祖父母一起居住,有%的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

调查显示,%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都外出,在这些孩子中,与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比例最高,占%;有%的留守儿童与其他人一起居住。值得注意的是,单独居住的留守儿童占所有留守儿童的%,虽然这个比例不大,但由于农村留守儿童基数大,由此对应的单独居住的农村留守儿童高达万,这是要特别给予关照的留守孩子。

6-11岁和12-14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在校比例分别为%和%,表明他们绝大部分正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农村留守学龄儿童义务教育总体状况良好。

6、母亲外出的留守儿童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最高,祖父母隔代照料面临诸多挑战

农村留守儿童不同的监护人对其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未来发展都会产生不同影响。数据显示,母亲外出,单独与父亲一起居住的留守儿童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最高,达%;父亲外出,单独与母亲,或与母亲和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均较低,分别为%和%。

所有隔代照顾留守儿童的祖父母,平均年龄为岁,56%的年龄在60岁以下,绝大部分在50-59岁之间,甚至有12%的祖父母年龄在50岁以下。但是,隔代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祖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很低,绝大部分为小学文化程度,甚至有8%的祖父和25%的祖母未上过学。由于受教育水平的限制,祖父母在抚养和教育留守儿童时面临诸多的困难和挑战。

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第四篇】

全县共有留守儿童13820人。留守儿童中,男童数7633人,女童数6187人,其中学龄前儿童3599人,小学生7109人,初中人数1925人。父母单方外出人数6488人,双方外出人数7339人。父母在省内打工人数7462人,在省外打工数6139人。留守儿童监护情况为,是父母单亲监护的为5842人,隔代监护的为7262人,其他上辈亲戚监护的为558人,同辈监护的为38人,自我监护的为94人。

随着农村大量劳务人员的外出,留守儿童数量不断增加,关于留守儿童的涉法涉诉问题也不断增多。针对这一现状,XX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大力开展儿童权益保护宣传教育,积极为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

(一)开展“服务基层、送法下乡”活动。组织律师、局机关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各乡镇(街道),走进农村、走进农村留守儿童家中,解答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知识。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24场次,印发宣传资料12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23人次。

(二)举办农村法律知识“大集”。县司法局成立由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科、法宣科、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人员组成的法制宣传团,借助人员多、普及面广的特点,联合11个乡镇(街道)司法所举办了“情系千家万户共创法治陆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援助在你身边”等一系列法律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法律宣传展板、发放普法宣传材料、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重点宣讲《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农民维权法律知识等有关内容,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布置法律宣传展板16块,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2万余份,发放《农民维权法律知识手册》1000多本,为人民群众现场解答法律问题400余次,惠及人数近3万余人,发送普法短信13条,达4万多人次。

二、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一)送法进校园。为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做到农村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和法制副校长,举办以“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为主题的“送法进学校”活动,通过建一个“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栏、上一堂“预防和减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法制教育课、配一套法制教育图书音像资料、开展一场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等形式,激发和培养广大在校中、小学生尤其是留守儿童的学法兴趣和守法意识。全县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164名,开展法治宣讲活动78场次。

(二)举办中小学校法律知识讲座。以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主体,整合两所一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大力开展与青少年权益保护和健康成长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讲座。开展法制教育“四个一”活动。先后开展了以“精彩人生路,法制伴我行”为主题的全县中小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国梦·陆良行—道德与法进校园”系列活动。通过法制讲座、图片展、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进行道德与法制综合宣讲。举办了“法治之路平安陆良”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

(三)开展法律服务进校园活动。每名律师挂钩联系1所中学,通过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深入学校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提供法律援助,举办法制讲座。与留守儿童开展交流谈心活动,了解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中的心理发展与表现状况,引导留守儿童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自护技能,养成知法守法的习惯,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

三、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援助活动

开辟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向留守儿童家庭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对涉及农村留守儿童的法律援助案件,进一步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实行随来随办,最大限度地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20**年以来,为青少年、特别是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110件。

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矛盾纠纷排查活动

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基层这一优势,组织人员定期排查、调处涉及留守儿童的矛盾纠纷,重点排查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等纠纷隐患,及时予以调解,使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中,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和谐环境。排查调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矛盾纠纷26件。

五、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

由于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监管不力以及各种社会不良因素影响,农村留守儿童在生存、生活和学习中存在许多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亲情严重缺失,心理出现障碍。农村留守儿童由于长期缺乏父母双亲的抚慰关爱,在日常生活中缺少倾诉对象,六成的留守儿童孤独感十分强烈,心理出现障碍。

(二)学习成绩不佳,行为习惯不良。

(三)人身安全隐患重重。中小学阶段的儿童由于年龄小、好奇心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都较弱,导致生活学习中存在许多安全隐患。

六、对策及建议

(一)积极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以源头化维权、实事化维权、社会化维权为突破口,切实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二)积极优化维护留守儿童权益的社会舆论环境。大力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关注度,利用宣传标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留守儿童权益保障政策,营造关心留守儿童、爱护留守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提高监护人的教育能力及水平。对监护人进行相关教育方法和技能培训,帮助监护人提高自身素质,更新教育观念,使其懂得留守学生的心理,以及应该注意的问题,提高他们的监护能力和教育管理能力。

(四)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发动社会各界参与,齐抓共管,共同关注“留守儿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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