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上的月亮范文【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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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上的月亮【第一篇】
《屋顶上的小孩》是一本十分有意味的小说。小女孩薇拉是本书的主角。她有着一个四口之家,父母、他自已还有小妹。因父亲所在的公司倒闭了,他不得不到外地工作,很少回家。
父亲在外工作时,母亲又为他生了一个小妹妹—宝宝。可后来宝宝喝了一口不干净的水夭折了。从此他们全家就陷入了深深的悲痛之中,小妹不再开口说话了,家中一片混乱,妈妈也很少再管她们了,她忘记了做母亲的职责。天天只为死去的宝宝画肖像,他们的派蒂姨妈为了让这个家恢复正常,热心地把他们姐妹俩接到自已家住。可派蒂姨妈却不懂如何表达自已对孩子们的爱,她以自我为中心,无法和孩子们沟通。好在有宽厚温和的霍伯姨丈巧妙的周旋在姨妈和两个孩子之间,才使得原已火药味十足的紧张气氛得以缓解。最后,派蒂姨妈终于读懂了两个孩子的心,这本书告诉我们:痛苦的时候,我们要适时地学会流泪,想哭就哭,否则就无法坦城地表达自已的痛苦和爱。
屋顶离我们很近,但你可否想过,从楼梯爬上自家公寓楼上的屋顶,去坐一会儿,在那儿,你会发现什么呢?蔚兰的天空,洁白的云朵,在那儿,你再回过来想想这本书,也许你会想到几个孩子的美好心灵。我希望每个看了这本书的孩子都能推开封闭的心灵之窗,让屋顶的阳光照亮自已!
我推荐大家去看这本书。
屋顶上的月亮【第二篇】
最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屋顶上的小孩》,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奥黛莉.克伦毕丝。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一一一薇拉最小的'妹妹去世了,这让薇拉的家里变得一片混乱,为了让薇拉的妈妈能够安心休养,派蒂姨妈就把薇拉和她的另一个妹妹一起接到了她家。来到姨妈家,薇拉和姨妈相处得一点都不愉快,甚至还很讨厌派蒂姨妈。但是最终她们相互理解了对方,化解了矛盾。通过文中的姨妈,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她平时对我要求很严格,管得也十分严,让我无法拥有自己的空间。
有时候我也像文中的薇拉一样,觉得妈妈好烦,总天唠叨个不停,就会和妈妈较劲,有时候还很任性,经常惹妈妈生气。现在想起来,真的很羞愧。读完这本书使我深深的懂得了,我们要理解大人的辛苦和付出,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们好,这也是一种爱的表达!
屋顶上的月亮【第三篇】
最近我读了《屋顶上的小女孩》这本书,这本书荣获20xx年纽伯瑞儿童文学银奖,我很喜欢这本书。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自从薇拉最小的宝宝天折后,她们全家都陷入深深的悲痛中,小妹从此不再说话。热心的派蒂姨妈为了使他们全家早日恢复正常生活,决定趁着暑假将薇拉和小妹接到自己家住一段时间,好让他们心力交瘁的妈妈休养一下。这两个女孩竟然与她格格不入,派蒂姨妈非常气愤,好在有宽厚温和的霍伯姨夫巧妙地周旋在姨妈和两个孩子之间。她终于读懂了两个孩子的心,而这两个孩子也不再怨恨她们的姨妈了,小妹又开口说话了,姐妹俩盼望着早日回到妈妈的怀抱。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的体会到,不管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什么挫折,我们都应该勇敢的去面对,不要过于伤心,要振作起来去跟它战斗。生活永远都是美好的,关键是要有个良好的,积极向上的心态!
屋顶上的月亮【第四篇】
不到最后一笔,没有人能看出她画的是什么。
她的最后一笔,从无例外,总是眼睛。
人类的眼睛,动物的眼睛。一只眼睛,两只眼睛。她画眼睛很简单:用笔随意地圈画几个线条,形成一个不规则的椭圆。有时她能够把这个不规则的形状用黑色填满,但更多的时候不能——她的专注点虽然不大,却也并不是很具体,因此,这个不规则的形状看起来就像一小只胡乱缠绕起来的线团,线与线之间的留白有大有小,有粗有细,像眼睛里布满了血丝。
无论是一只实心的黑眼睛,还是一只布满血丝的眼睛,它都像一个无底的黑洞。有血丝的眼睛更像一些,因为她总能把线条画成螺旋状,虽然不规则。因此,它看起来就像一只幽深的、由粗到细的漏斗,直堕入那张脸的深处,堕入纸张的深处,堕入桌子的深处、桌子下面空气的深处、地板的深处,最后,直堕入地心里去。
没错,她画画的风格就是这样:先画出一堆让人看不出章法的线条,然后找出空白的一两处地方,画上一只或两只眼睛,然后在眼睛上方随意地弯上两笔成为眉毛——这个时候,小麦才会发现她画的那些看不出章法的线条,构成的原来是一张脸。美妙绝伦的、角度奇特的脸。如果没有眼睛,就算是世界上最杰出的抽象派画家,也看不出她画的是什么。那些由线条组成的奇怪形状,只有在被安上眼睛之后,才具备了脸的意义。而奇怪的是,一旦它具备了脸的意义,它就是这世上最杰出的抽象派画家都要叹为观止的画作。
她叫天使。是这个名叫小麦的女人在十二年之前,像世上所有女人一样,写着孕期日记、数算着日子、渐渐变笨变丑着、最后被一把刀子割开肚皮而生下来的孩子。小麦像所有母亲一样,想象着天使一步一步的未来——三翻六坐八爬,抓周,走路,说话,进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谈男朋友,成家,育子。
小麦关于天使的这些美好的想象,在天使三岁的时候被无情地改写,然后,一直改写到了现在:十二岁本该有的一切,都没有降临到天使身上;而那些十二岁少女不该有的,天使却被动地拥有了,比如就在刚才,她歇斯底里地砸坏了自己吃饭的碗,并捡起一块碎片,完成了一次不轻不重的自残。这种自残,小麦已经数不清有多少次了,经常是新的伤痕摞压在旧的疤痕上,尚未愈合的旧伤重新绽开,像次第开放的花瓣。
小麦走出房门,下楼,拐过这栋老旧楼房的墙角,来到房后。那里有一栋孤零零的小平房,是房东的物产。房东家当年在楼后盖了这间不到二十平米的简易小房子,是用来制作凉皮的。那黑胖健康的女主人,夜以继日地在小房子里揉面,洗面,然后把沉淀好的淀粉倒在模具里,放在热水上,蒸成一张张晶莹剔透的凉皮。她一天数次骑着三轮车去附近的市场上售卖凉皮,用黑黑的手和一把同样黑黑的大铁刀,把圆饼一样的凉皮切成细条,抓上香菜和黄瓜丝,拌上各种料汁,卖给无数的人。如此这般,十年过后,他们全家搬到了新买的楼房。小麦成了他们家这栋淘汰掉的旧房的第一个租客。
傍晚的小区,人不多。居民们大多在准备晚饭。小麦像往常那样,从小房子西墙根那里,踩着一架竹梯子,攀上房顶。虽然是简易房,但房东当时很用心地做了斜屋顶,铺了红色的瓦片。
小麦坐在红瓦上,看着她家的窗户。这时候,红瓦下面忽然响起吱呀开门的声音,吓了小麦一跳。她把目光从二楼窗户移下来,看到一个男人正从房子里走出来。
小麦下意识地挪动了一下。她没想到房子里有人。从房里走出来的男人,也正转过身,抬起头朝房顶看。起初的一分钟,他们两人谁也没做声,仿佛彼此在判断哪个才是侵犯者。
“你好。介绍一下,我是这间平房的房主的亲戚,今天下午刚刚搬来。你是小区里的吧?”
这男人竟然说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而且非常有礼貌,跟他的形象委实不相般配——他衣着邋遢,头发和胡子肮脏而杂乱,看起来就像一个拾荒者。
小麦站起身,想离开房顶。刚走了一步,她脚底那片红瓦就发出喀嚓喀嚓两声响,然后碎裂成一大两小,共三块。
“我……我在房顶上坐了五年多,从来没弄坏过这些瓦片……”小麦站在斜屋顶上,两只脚一高一低,看起来像要冲锋的战士不小心踩到了一颗地雷。
“没关系,我上去看看。”拾荒者一样的男人很快就踩着那架竹梯上到了屋顶。“这梯子起码有一千年了吧?”他幽默地说。
“但是,很结实。”小麦说。
这男人很瘦,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他蹲在房顶,查看着那片红瓦,肩胛骨高高地支棱起来。
“没事,明天我把屋顶检修一下。”他站起身,打量了一下整个屋顶,“你别说,在屋顶上的感觉和在地面上不一样。”
“哦,是的,屋顶比地面高。”小麦说。
“不是高矮的问题。比起楼房,这屋子矮得像个小板凳吧?但是,你站在楼房里,和坐在屋顶上,绝对是不一样的感觉。”
小麦抬头看了看自己家位于二楼的窗户。她觉得这男人说得很对,因为她经常站在窗后往外看,二楼当然比小平房高多了。但是,现在想来,似乎的确不是同一种感觉。不同在哪里,她说不清楚。
“那是你家吗?”男人坐在屋顶上,看着她家的窗户。
“是的。”
“这么说,你是我表姐的房客?”
“哦……你是大姐的表弟?”小麦问。
小麦忽然有点担心这男的跟她抢二楼那套房子。她急速地离开屋顶,踩着那架古老的竹梯,下到地面,飞快地拐过楼角。楼前面,已经有几个老头老太太支起了小桌子,玩起扑克牌。在他们头顶,亮着一盏不甚明亮却很管用的灯,那是一楼住户把自己家的客厅和其中一间卧室改成小超市后,为了讨好居民,特意为这些老头老太太安装的。
“小麦,干吗走这么快?是不是天使又闹了?”一楼超市老板娘趴在陽台上,看窗户底下的牌桌。这个女人心眼不坏,却是个东家长西家短的碎嘴。
小麦顾不上回答,急急地走自己的。她听到那女人啧啧地叹息着,说:
“好好一个女孩,却得了自闭症。可惜了。世界上怎么还有这种怪病。”
小麦假装没听见,快步冲进楼洞。楼洞里没有灯,黑暗像无边无沿的宇宙,立即把小麦吞没了。一楼邻居自从把房间的一半辟出来做了超市,为了方便居民进出,在东墙上新开了一扇门,因此,楼道里的那扇门平时一般都是紧闭状态,这就把黑暗变得更浓了。
当然,那扇门也有打开的时候:只要天使开始闹腾,这位人们都喊她大欢的老板娘,就会打开门神秘兮兮地偷听。防盗门年深日久,像个行将就木的老人,笨重而迟缓,每次开合,门轴都会摩擦出哮喘病人喉咙里发出的那种声音,沉闷里夹杂着几丝尖利。
2
天使是个自闭症孩子。
当给这个女孩取名叫天使的时候,谁会料到她竟会是个自閉症孩子呢?她的父亲给她取了这个名字之后,又高兴又骄傲,仿佛做了一件天底下最有学问的事情。
当然,他并没有什么高深的学问,只是基于本能的爱,才给自己的女儿取了这个美好的名字。当他从她们两人的生活里消失之后,小麦一度想给天使改个名字。她改了好久,发现那是一件并不比生活本身更轻松的事情,所以就放弃了。
屋里非常安静,仿佛除了家具就只剩下空气了。这是天使的习惯:她每次只要闹过了,就会安静很长时间。她安静的状态超过所有正常人,这包括:她的鼻息、呼吸、肢体活动的幅度,都比正常人要轻柔和细弱,仿佛在为自己刚刚犯下的错误而忏悔和致歉。
小麦走到天使旁边。她轻轻地走动,仿佛哪一步走重了,都会吓到天使。其实她内心里很明白,对于自闭症孩子,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努力在这孩子眼前呈现最真实的生活。过分的小心翼翼,并不利于她的康复。
……哦,康复!这是个多么美好的字眼!小麦每每下意识地想到这个词语之后,就想悲伤地大哭。自闭症孩子,是无福拥有“康复”这样充满希望的词语的。他们永远康复不了,他们患的是不死的癌症。
“画什么呢,宝贝?”小麦很想哭,却忍住了。她假装刚才什么都没发生,弯下腰,看天使面前的画纸。
跟过去一样,画纸上是一堆凌乱的线条,最外缘的线条是密度很大的波浪曲线。小麦横看竖看,依然看不出它们构成的是一张什么脸。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它是一张脸,而不是旁的东西。
天使拿笔的姿势也跟旁人不同,她是用整个手掌用力地攥紧笔,就像初生婴儿抓握一支笔那样。她做不到像成年人那样,用拇指和食指就能轻松地捏住那根并不复杂的小棍棍。她攥紧笔,在画纸上速度很快地勾勒那些线条,头部保持着一定的节奏左右晃动,仿佛那是画画的一部分。
有一次,一楼超市的老板娘大欢来借酵母,正好看到天使在画画,这个满嘴可以跑火车的女人大呼小叫地说:
“哎呀妈呀,这孩子的样子,太吓人了,看那脑袋晃的!不怕晃出脑震荡吗?”
接着,她又指着天使,问小麦:
“画画就画画呗,这孩子干吗要晃脑袋呢?”
从那天开始,小麦才知道,在她这个母亲眼中,天使那些只是不正常的行为,在外人眼中是吓人的。这让她多了一些隐忧,生怕带天使出门的时候吓着其他的人,所以她带天使出门后,尽量不靠近小孩子和年轻女孩。年轻女孩有时比小孩子还矫情。
天使像没有听到小麦的问话,她急速地摇晃着头部,完成了对那幅画的勾勒。小麦在茶几对面的小凳子上坐下,等着揭秘的那一刻。揭秘的那一刻,就是天使给那张脸画上眼睛的那一刻。
好了,两只圆得有点夸张的眼睛,出现在那堆线条中。天使放下画笔,好像直到这时才意识到了小麦的存在。
“妈……妈。”她喊道。声音怯怯的,像做错了天大的事,等着惩罚。这说明,她记起了自己不久前歇斯底里的发作。她的记忆并不是每时每刻都存在,有时,发作之后,她很快就会把自己做过的事情全然忘记。
小麦注视着那幅画。那是一张孙悟空的脸,她确信。灵动无比,抽象无比,逼真无比。像其他那些画作一样,足以让世界上最杰出的画家惊叹。
而且,这又是一幅倒画——倒画,这是小麦给那些画所下的定义,原因是,天使每次画的脸都是倒着画的,也就是画给对面的人看的。坐在她对面的人,看到的是一张正常的脸,而从天使的角度来看,那张脸的下巴在画纸的最上方,额头和头发在最下方。
“宝贝,你画的,这是谁的脸?”小麦柔声地问。
“孙……悟空。”天使说。
三个字,对于天使的表达容量来说,已经是中等吃力的程度了。她最多只能表达六个字。而且,这些在正常人口中能连贯说出的字,从天使口中却很难连贯。她喊“妈妈”的时候,只有一半几率能把这两个字连贯起来,但是,喊之前要蓄力,喊之后会显得有点疲惫。
“我的宝贝,居然画了一张孙悟空的脸!真是太棒了!画得太好了!”小麦不遗余力地倾倒着自己的赞美。如若天使是一个正常的孩子,她这赞美该多么令自己和他人愉悦!但是此刻,她虽然百分之百由衷地赞叹着这张脸的精妙,却无法把深深的悲伤从中剥离出来。这悲伤包括了太多的理由,其中有一条理由是:小麦永远无法用别的母亲对自己十二岁女儿那种口气说话;她必须把天使当成四五岁的孩子来对话。因为天使的智商永远停留在了那个年龄段。
小麦看了看天使脸上的伤痕,那是不久前她发作时把自己抓伤的。小麦去红瓦房顶上之前,已经给她涂抹了碘伏。她当时已经平静下来,一动不动地坐着,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小麦不知道她疼不疼,疼的程度有多大。医生对此的说法也不尽相同,有些医生认为自闭症孩子缺乏对疼痛的敏感。而有些医生认为,这些孩子是能够正确感知疼痛的,因为他们需要那些疼痛,也就是说,疼痛是他们的发泄通道。
一想到红瓦房,小麦刚刚忘掉的担心又浮上来。她离开客厅,疾步走向北凉台。北凉台被房东改成了厨房,透过朝北的一排玻璃窗,能清楚地看到楼后的红瓦房,以及红瓦房紧挨着的一堵破败的院墙。院墙那边是另外一个世界:几条此刻在缓缓垂下的夜幕中静默着的铁路线。偶尔在信号灯照到的地方,它们从乌黑的底色中反射着锃亮的光。相比之下,白天呈现出乌白色的道砟石在信号灯下却是惨白色的,仿佛道砟石在沉睡,铁轨却在延伸。
小麦看到,红瓦房唯一的小窗子里透出灯光。她不知道那电源来自哪里——想必是房东女人在里面创业做凉皮时配置好的。小麦在这里住了五年,第一次看到那在夜晚像坟墓一样的小房子透出灯光,竟然感觉它有些陌生。
而且,要命的是,这灯光侵犯到了小麦内心的某一处,仿佛那坟墓一样的黑暗是她的权利,此刻被剥夺了一样。
房顶上有一个烟囱,此刻,在院墙外信号灯的照射下,那烟囱里正在冒出袅袅的炊烟。我的天,炊烟!小麦有多少年没看到从一根圆柱子里冒出那种东西了?她十几岁从农村老家考学出来,就一步步远离了那些孕育她的过往。
他在做什么饭,那个邋遢得像个乞讨者的男人?
仿佛为了呼应小麦,房门忽然打开,那男人走了出来,抬头朝小麦站立的方向看过来。小麦吓了一跳,立即下意识地蹲下去,仿佛自己是一个偷窥者。等她再度站起身时,发现那男的已经回到屋里。
小麦心事重重地开始洗米煮粥。她必须把粥煮得烂烂的,因为天使的自闭症表现中还包括吞咽障碍。
3
第二天,早饭过后,小麦在厨房里收拾碗筷时,发现那男的正踩着竹梯,登上瓦房顶。他已经把几块新瓦片运送上去,此刻正提着一只乌暗的桶,里面不知装着什么东西。那几片新瓦红彤彤的,跟房顶上的旧瓦形成很大的对比。
小麦站在窗户后面看了一会儿,把还没洗好的碗筷留在水池里,擦干手,走到客厅里,对天使说:
“宝贝,妈妈出去一会儿,你自己在家里好好地待着,好吗?妈妈不走远,就到楼后面的红瓦房那里去一趟。你要是有什么事,就在窗户那里喊妈妈,好吗?”
天使没吭声,仿佛没有听见小麦的话。她很多时候都保持着这样的状态: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小麦把天使引到厨房窗户后面,重复了一遍上述这些话。天使已经从自己的世界里走了出来,却依然没有吭声。小麦说:
“宝贝,你说‘好的。”
“好。”天使说。她即便发这样一个简单至极的音节,也要蓄力几秒钟,仿佛这个字有千斤的重量,需要使出全身的力气,才能把它从口腔里推送出来。
小麦找了一身运动装穿上。临出门前,又去抽屉里翻找出一副手套。她打开门,走出即使是白天也并不明亮的楼洞,拐过楼角。大欢正指挥一个送货工人往家里搬一只墨绿色的啤酒桶,那里面装满了尿黄色的啤酒。晚饭前,小区里的居民就会从超市里拎着一袋袋啤酒,回到自己的家里,就着老婆炒的菜,大口大口地喝上一顿。
“小麦呀,这么着急,去哪儿啊?”大欢问。
“哦,随便溜达一下。”小麦说。
小麦只想尽快地摆脱这个女人。她就像一个女间谍,身上带着窥探别人的天赋,以及永远旺盛的工作热情,极具冒犯性和侵略性,令人不安。
楼后面非常安静。这个小区大约有两百多户,小麦家所在的这排房子位于小区最北边,后面便是围墙和围墙外的铁路线,终日有火车轰隆隆地驶来驶去,所以租金相对便宜些;茶余饭后散步的居民们也很少往这边来,除了到超市买东西。
小麦很喜欢这样的安静,因此便愈加担心房子是否会被东家收走。她踩着竹梯登上房顶,那男的已经把碎掉的旧瓦及周围的一些瓦片掀掉,正在涂抹什么东西。小麦问:
“大哥,需要我帮什么忙吗?”
“你叫我老闲就行,闲人一个的闲。”
小麦从没听说过有姓闲的,她想,或许对方是在开玩笑。但老闲却一本正经地说:
“我知道你在疑惑什么。我是有名字的,父母給取的,上学和工作时用过的名字。但是我后来不用了。既然不用了,也就不愿意老是想着那个名字。这些年,我不管走到哪里,都让他们喊我老闲。我很喜欢这个名字。”
“那我就喊你老闲大哥了。”小麦观察着老闲的劳动步骤,猜测着他是不是会离开这栋小破房,把她和天使撵走,他自己搬到他表姐的房里去住。“老闲大哥,你是要把房顶好好修缮一下吗?”她试探地问。
“当然了。要不然,会漏雨的。”
“那你打算在这里住多久?”
“说不准。也许一个月,也许半年,也许两年,也许在这里终老。我反正是一个闲人,住够了就走,没住够就一直住着。”
“你不嫌这小房子破旧吗?冬天还没有暖气。”小麦觉得她已经把意思表达得越来越明确了。
“我在桥洞底下都住过,那比这环境可差多了。”
老闲手底下忙着,思路跟小麦一直不在一条轨道上。小麦忍不住了,只好把话挑明了:
“那栋二楼的房子,我跟你表姐是签了合同的,一年签一次。虽然今年还没到期,但是我知道,房东如果想提前收回房屋,是可以的。我……我独自带着女儿生活,也很不容易,如果老闲大哥你想搬上去住,可不可以提前告诉我一声,以便让我及早找房子。”
老闲终于听明白小麦的意思了,他停下手里的活儿,在房顶上坐下,对小麦说:
“你也坐。毕竟这房顶以前是你的地盘。你放心,我不会跟你抢房子,我这人,住不惯楼房。还有啊,这房顶以后仍然是你的,你什么时候想来坐一坐,随时来,当我不存在就行。”
小麦悬着的心落下了一多半。当然,不排除老闲过段时间变卦的可能,但起码,目前她不用担心要被迫搬家了。
“虽然这世界如此大,但有时候,我们想找一块地方安静地坐一坐,还真不是那么容易的。这房顶确实是个值得坐一坐的地方。”老闲说。
小麦觉得这个老闲虽然邋遢,但谈吐还是不邋遢的。如果不看形象,只听谈吐,谁也不会否认他是个文化人,而且是个有一定思想的文化人。至少,比小区里大多数的居民都要有文化。小区里像大欢那么粗鲁的居民还是不少的。
小麦在房顶坐下,下意识地抬头看自己家的窗户。他看到天使一动不动地站在厨房窗户后面,正在看着她。也或者,天使看的不仅仅是她,还有老闲、红瓦房、围墙、围墙那边的世界。
不知为何,小麦觉得那孩子的注视很令她慌乱。她垂下眼睛,避开天使。但是,过了一会儿,她抬起头再看,天使仍然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就像商店橱窗里的塑料模特。
“回屋去吧,画画去,妈妈一会儿就回家。”小麦朝天使摆动手臂。
老闲也抬头看了看。他专注地看了几分钟,然后对小麦说:
“这孩子的眼睛真美。”
“是吗,你能看清她的眼睛?”小麦有点不太相信。
“她的眼睛很矛盾。”老闲自顾自地说,“它们非常有神,又黯淡无光;像月亮,像闪电,像大海,像天空;像黎明,像黄昏,像午夜。”
“为什么又有神,又黯淡无光?”小麦问。
“它们看起来黯淡无光,但深处的神采,超过所有正常人。”
小麦有点吃惊,她说:
“是房东大姐把天使的病情告诉你的吧?”
“不是,我自己看出来的。这样一双复杂而矛盾的眼睛,只属于天使,不属于凡人。”老闲说。
“你怎么知道她名叫天使?”小麦问。
“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她是上天派到人间来的天使。”老闲说。
小麦简直惊骇了。她先是被惊骇笼罩得头脑一片混沌;接着,她被一股莫名其妙的心酸击倒,忍不住把头伏在膝盖上哭了起来。
4
小麦梦见了李叙。
李叙穿着那件他离家时穿着的藏蓝色短袖衫,衣领没有打理好,很别扭地窝折在脖颈里。小麦看了有些心疼,她打算帮李叙把衣领整好,手伸出去,李叙却不见了。
算起来,李叙离家已经四年零五个月了。他去了哪里,在干些什么,以什么谋生,小麦统统不知道。小麦的家人——她远在农村的父母、住在同一个城市里的妹妹——在提起李叙的时候,常常会咬牙切齿地诅咒,说,他早就死在外边了。
他们探讨着所有的可能性,继而埋怨小麦当初坚决不去报警。如果报了警,警察肯定会弄清真相:这个失踪人口到底是死了,还是活着。
只有小麦一个人坚决不信李叙已经死了。她知道,他还活着。她为什么如此坚定地认为他还活着,自然是没有什么理由的。但她就是这么坚定。
后半夜,小麦没有再睡。她的眼皮一直在跳,左眼皮和右眼皮轮流着跳。老话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两个眼皮轮流跳,那预示着什么呢?要说财,小麦是不信的。这一辈子,她是不可能跟财沾边了。
第二天下午,小麦到楼下收快递。大欢坐在楼角的阴影里,摇着一把蒲扇,说:
“小麦呀,我今天早上到小区门口买油条,好像看到你们家李叙了。”
李叙这个名字从昨天深夜开始,就一直盘桓在小麦的脑海里,但是,忽然从旁人的嘴里蹦出来,还是把她吓了一跳。她觉得心忽地升到胸腔上部接近喉咙口的位置,然后停跳了,几秒钟过后才扑通一声落了下去。就像游乐场里的跳楼机,升到半空后总要停止几秒钟,然后才放开手脚直冲到地面。
“我们家李叙出国了。你肯定看错了。”小麦说。她很不想接這个话题,因为她的任何一句话都有可能被现实所否定。但她又那么急切地想维护自己几年前说下的谎言,仿佛是一个必须要捍卫的信仰。
大欢穿着一身红底绿花的人造棉夏装,看不出什么款式:上身仿佛是两片布缝在一起,弯出三个半月形的口子,分别作为领口和两个袖口。下身是宽松的裤子,长不长短不短,正好露出她那圆滚滚的小腿肚。小区里没工作的大妈们在夏天穿的衣服都是这种相同的制式,唯一不同的是颜色和图案。其他女人大多在附近的一家锁厂上班,上班时穿着肮脏的工装,下班后的穿着也跟大妈们大同小异,简直分不清年龄。
刚搬到这里来的时候,小麦曾经为此很长时间陷入自怜和自悲当中。她照旧穿着自己在写字楼上班时穿的衣服,显得跟居民们是那么格格不入。后来,时间久了,他们也就习惯了,每每看到小麦,眼神里都写着见怪不怪四个字。
大欢叉腿坐在小马扎子上,肚子上的赘肉层层叠叠。她哗啦啦地摇着蒲扇,说:
“你们家李叙出国得有四年多了吧?他就不想家,不想老婆孩子?是不是机票很贵?”
小麦搬动着那些被快递员一件一件从三轮车上卸下的箱子,假装很忙碌,没有搭理大欢。快递员离开之后,她搬起一只箱子走进楼洞,听到大欢在后边说:
“啧啧,家里没个男的,这日子可怎么过呀。”
搬完一趟箱子,小麦硬着头皮再次下楼。果然,大欢的思维还纠结在李叙身上,她从马扎子上吃力地站起身,肚子上的肥肉颤抖了几下,说:
“小麦,我不是开玩笑,真的,今天早上,我到门口去买油条时,真的看到你们家李叙了,他当时低着头,正在往桥洞里走。我还喊了他一声呢。”
“哦。”小麦很不愿意跟大欢搭话,但她看大欢信誓旦旦的样子不像开玩笑,又联想起昨天夜里的梦,终究还是按捺不住,问,“他答应了吗?”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没答应,急匆匆地走了。”
这个答案并不是小麦所需要的答案。她有点失望。
“大欢姐,你肯定是看错了,我们家李叙要是从国外回来的话,怎么可能不告诉我呢。”
“那可不一定!我跟你说啊小麦,现在很多人出国后,都在外面另找一个人做临时夫妻。这临时夫妻做久了,生出感情了,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啊。你没听说嘛,两口子分开时间短的话胜过新婚,分开时间长了嘛,那可就陌生了。”
“我们家李叙不是那样的人。”小麦抱起一只箱子。
“哎我说,小麦,你们家李叙是真的出国了吗?”大欢冷不丁地问了这么一句话。
老实说,大欢前面那些话还只是让小麦觉得反感,但是这句话却让小麦受惊了。她完全没有防备大欢会问出这么一句石破天惊的话,立时觉得胳膊和腿都软得没了力气,箱子扑通掉到了地上。
大欢像是已经为此猜测了多年,如今终于得到了证实一样,立即凑上前问:
“这么说,你们家李叙并没有出国?”
小麦脸憋得通红,不知道如何应答。这时候,老闲忽然出现了,问小麦说:
“这是你的快递?”
“是的。”小麦说。
“这么多,我来帮你。”老闲弯下腰,抱起那只摔在地上的纸箱子,健步如飞地走进楼洞。
小麦脸憋得更红了,她手足无措,仿佛做了什么可耻的事,莫名其妙地对大欢解释说:
“他……他叫老闲,是房东的表弟,刚搬到后面小平房里住。”
“我知道。”大欢说,“我还看到你们俩坐在房顶上聊天。”
是啊,这个小区里的大事小事,没有大欢不知道的。
“我把房顶上的瓦片踩破了……”小麦越解释越恼火,恼得简直想扇自己几个嘴巴子。
这时候,老閑从楼洞里走出来。他走到小麦身边,对大欢说:
“我来教给你一个道理:人的本性是生命的质地,也就是人的自然。只要保全自然的本性就是好的。本性有时也会有些活动,如果这些活动是出于不得已、无意识的,那它就是合理的;如果是有意识的、人为的,那它就属于不正当的过失。在我看来,打听别人家的私事,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甚至从别人的痛苦之中得到幸福感,都是一种过失行为。”
大欢听完这套她平时在这个小区里根本听不到的语言,张口结舌地愣在那里,好半天才气急败坏地说:
“你这个脏兮兮的老闲,净说些乱七八糟的疯话,我听不懂。”
大欢恼怒的样子,把小麦刚才的恼怒一扫而空,仿佛那恼怒长了脚,一下子跑到大欢身上了。她心里掠过一种快乐,没错,由衷的、单纯的、无忧无虑的快乐,跟得到老闲的帮助而吐了一口恶气完全无关。
她已经多久多久没体会过这样的快乐了呢,哪怕只是一瞬间。
5
那天傍晚,老闲帮小麦把纸箱子全都搬到了二楼。小麦邀请他进屋喝口茶,老闲摆摆手说:
“我是个不适合进干净地方的人。进屋以后,我自己也会别扭。你怎么买这么多东西?”
“哦,我……我做直播卖货,这些都是我进的货。”
“那以后来货了,你就喊我,我反正是一个闲人。”
小麦抱歉地说:
“老闲,以后不用帮我说话,我都习惯了。要是因为我而得罪了邻居,犯不上。”
“我老闲就是一个快意恩仇的人,不说会憋死。”
老闲转身下楼的时候,小麦说:
“你是不是也跟大欢一样,不相信我们家李叙出国了?”
“如果世上万事都能抹杀是非,取消彼此,那么所有事情本质上都是一样的了。可惜的是,这世上的人啊,对任何事都想去认识,想去知道。而事物是无法认识的,知道与不知道实际上并没有什么界限。”
老闲边走边说,像吟诗一样,字正腔圆,带着音律。三楼那位个子高高的女邻居小姜恰好走到二楼,扁着嘴说:
“真是个怪人,把自己弄得像个哲学家。”
小姜是个皮肤白白、很爱打扮、气质不错的女人,离异,独自带着女儿生活。那小女孩跟天使同岁,小姜离婚后,毫不客气地把女儿的名字连名带姓地改成了姜姜。这小区里的居民思维比较传统一些,常常在背后对小姜指指点点。但是小姜毫不理会,人们越指点,她越打扮得漂亮,开着一辆红色的小汽车,很是惹眼。有时候,还有其他颜色的小汽车开到小区里来,停在楼洞口,从里面走出衣着不凡的男性。这时候,大欢总喜欢拉住一个中老年妇女,嘀嘀咕咕,说,这么有钱,干吗住在这么老旧的小区里,应该搬到东郊海边去才是。
说实话,小麦不是很喜欢小姜,因为她们母女俩都有点盛气凌人。特别是姜姜,小小年龄就鼻孔朝天地走路,看到邻居也不问候。看到天使,就更不搭理了。
不过,小麦思考了一下小姜的话,觉得多少有点道理:老闲的言谈确实像哲学家。
李叙就是在那天晚上出现的。小麦正在直播,李叙自己拿钥匙开门进屋,走到小麦身边。小麦呆呆地扭头看着李叙,眼泪慢慢地流了出来。李叙看了一眼架子上的手机,说:
“直播间里人不多啊。”
小麦没有吭声。
“要想想办法。”李叙说。
小麦还是没吭声。
李叙离开小麦,在房间里到处走着看了看。他走到天使的房间,站在床边,俯视着天使,两只手臂直直地垂着,没有任何动作,像一尊雕像。
小麦也走到天使房间门口,靠在门框上。他们两人都像雕塑。十分钟过后,李叙掉头离开天使的房间,去衣柜里找到自己过去的衣服。他的衣服都像过去那样,一件一件整齐地挂在衣柜里,没有灰尘。
小麦走到李叙身边,看着他,说:
“昨天夜里我梦见你了,跟现在一模一样,你穿的也是这件短袖衬衫,衣领没有整好。”
“哦,这么巧。”李叙说。
“我给你整整。”小麦站在李叙跟前,把窝折的衣领翻出来,抚了抚。“你瘦了。”她说。
小麦无数次想象过李叙回家的场景,她内心里有无数个问题,等着李叙回家时好好问一问。但是,李叙真的站在她面前,她却一句都问不出来。
李叙换了一件家居服,去床上躺下。小麦把他换下来的那件藏蓝色衬衫拿到卫生间里洗,洗完之后回到卧室,在李叙身边躺下。李叙伸出胳膊,从小麦的颈下穿过去。小麦问:
“四年多了,那件衣服一点都没有旧。你是在这四年里一直没有穿它吗?”
李叙抚摸着小麦的头发,没有回答。
“你是刻意穿着它回家来的吗?”小麦又问。
“你觉得是,就是吧。”
他们静静地躺着,很久都没有动。李叙仰面朝着天花板,小麦侧身朝向李叙。躺着躺着,小麦觉得一阵浓重的困意席卷而来。她什么都不想问,什么答案都不想知道,只想好好地睡一觉。
如果知道李叙会再次消失,小麦一定不会什么都不问。她一定会把一切疑问都毫无保留地倾倒出来,一样一样地从李叙嘴巴里撬出答案。
可惜,她失去了这个机会。
第二天早上,李叙不见了。有那么几分钟,小麦迷迷怔怔着,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她摸摸旁边那只枕头,再摸摸半边床单。枕头上有两根很短很短的头发,不是她的。床单上有躺过的痕迹。她捏起那两根头发,仔细地在阳光底下察看,发现其中有一根已经白了一半。
小麦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拨打李叙的电话。其实她知道打了也是徒劳,这个号码她打了四年多了。自从李叙离家出走,这个号码就再也打不通了。她疑惑自己昨天夜里为什么会那么困,困到想不起跟李叙要他的新手机号码。
然而,让小麦陷入困境的还不是李叙的再次消失,而是天使的再次发作。
天使是在衛生间里发作的。小麦跑过去的时候,看到天使头发凌乱,站在暖气片旁边,地上摔着盆和衣服。是李叙昨晚回家时穿的那件藏蓝色短袖衫,已经被天使撕开一个大口子。
小麦本能地蹲下身去捡那件短袖衫,天使啊地尖叫一声。小麦立即放下那件惹祸的衣服,转而去照顾天使。天使浑身焕发出惊人的力气,撕扯着自己和小麦,像撕扯她的图画本。
每次这样的发作都要持续几分钟甚至十几分钟,然后便是死一般的寂静。小麦筋疲力尽地坐在卫生间地上,屁股底下汪着一摊水,不知道是从水桶还是其它容器里泼洒出来的。天使也坐在暖气片旁边,两眼呆滞,毫无表情,谁也不知道她内心里在想什么。
这么多年,小麦觉得自己的眼泪都流干了,可是今天她的双眼里重新蓄积了无尽的泪水。她先是无声地流着眼泪,然后哭出了声,接着嚎啕大哭。
她正在哭着的时候,外面响起敲门声。她继续坐着哭,毫不掩饰。敲门声持续不断,然后响起一楼大欢的声音:
“小麦,小麦,出什么事了?你把门打开,让姐进去看看。”
听到大欢的声音,小麦更委屈,她惊天动地地哭着,仿佛要把过去刻意在大欢面前强掩悲伤的委屈,全都一股脑地弥补回来。
再然后,大欢和老闲就站在卫生间门口了。看到这两个莫名其妙出现的人,小麦终于从放纵的哀哭中惊醒,她胡乱拽了一把卫生纸,把脸上的泪痕揩擦几下,问:
“你们是怎么进来的?你们怎么会有我家的钥匙?”
大欢指指老闲:
“我们没有钥匙,是老闲把门打开的。”
小麦噌地一下从地上站起身,厉声问道:
“你是怎么把我家门打开的?”
老闲连连摆手:
“小麦,你别激动,听我说。我也没有钥匙,但是,你家的门太破了,我就稍微使了点力气,就把门打开了。我并没想用武力破门进屋,我发誓。”
大欢也连连点头:
“我给老闲作证!那门锁确实太老旧了,谁也没想到,就那么晃动几下,它就开了。我们……就是担心你,没别的意思。”
小麦已经完全恢复了冷静,她拽下毛巾,开始揩擦天使的脸和手,边擦边对大欢和老闲说:
“你们走吧,我们很好。”
“要不要去医院看看啊?你看天使这脸,流血了。”大欢问。
“我知道怎么做,不用你们费心。”小麦冷冷地说。
6
天使安静地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没有任何表情。小麦始终不知道,她能否看懂电视机上每天演绎的各种故事。
小麦坐在她对面的一把小马扎上,指着自己脸上贴着的创可贴,说:
“宝贝,妈妈的脸破了,你看。”
天使把目光从电视机上移开,转到小麦脸上,嘴张开,说:
“哦。”
天使每说一个字都要蓄力,然后把口腔尽可能张到最大,舌头也伸到外面来辅助用力,哪怕只说一个“哦”。
小麦的心里尖锐地疼了一下。这种疼,既是对天使的疼惜,也是对自己的疼惜。她的眼泪又流了出来。天使漠然地把目光重又转到电视机上,仿佛没有看到她的眼泪。
小麦把图画本给天使放在茶几上,然后,一刻都没有停地逃离了这个家。她急速走出黯淡的楼洞,拐过楼角,攀着竹梯上到红砖房的房顶。
她背朝自己家的窗户,面朝北方坐着。破旧的围墙外面是日光下闪闪发光的铁路线,一列运煤车正咣当咣当地驶过。铁路线再往北,是一片高层住宅区,还有这个城市新建的一栋繁华的商业大楼。那里跟她居住的破旧的小区相比,仿佛另外一个崭新的世界。
“我可以在这里坐一会儿吗?”
小麦正在发呆,不知道老闲什么时候爬了上来。他刚刚把几个破烂纸盒子在墙根处码好。那里已经码放了不少纸盒子、瓶瓶罐罐。小麦想,老闲果然是一个捡破烂的。
“这是你家的房顶,当然可以了。倒是我,没经过你同意就上来了,真是不好意思。但是,我……我实在无处可去。”
小麦本来并不想哭,但刚说完这句话,眼泪又不争气地流了出来。仿佛这句话是控制泪水的开关。
“哭吧,不用觉得不好意思。”老闲说。“而且,你想说什么就尽情地说吧。我知道,你有话要说,却又不知道说给谁听。这个时候,陌生人比你的家人和朋友都更适合做你的倾听者。”
小麦觉得老闲说得太对了。这些年,她不断地缩窄着朋友圈,最后连亲戚家人圈也缩窄了。有好几次,她觉得自己已经走到了崩溃的边缘,打开手机,调出通讯录,从头翻到尾,却发现没有谁的号码可以让她那时候毫无顾虑地拨打过去。
“我已经好几年没有流泪了。自从四年前李叙忽然离开这个家,我就再也没有哭过。我的父母和我的妹妹小豆,他们都说李叙是个负心汉,不要我们娘俩了。但是我坚定地相信他会回来的,他只是想出去透透气,散散心。我们的天使在三岁的时候查出是一个自闭症儿童,从那天开始,李叙就陪伴着我们娘俩,一直陪伴了五年。那期间,为了给天使治病,我辞掉了工作。我们东奔西走,最后把房子也卖掉了。我不相信这样一路走过来的李叙,会抛弃我们娘俩。他太累了,需要放松。我坚定而耐心地等着他。我们刚搬到这里不久,他就消失了。我告诉那些好奇的邻居们说,他出国了。我一直在等他,昨天夜里,他终于回来了。我现在特别后悔,为什么昨天夜里没有好好跟他谈一谈,问一问他,这些年都去了哪里。我只是在看到他之后,觉得特别累特别困,我只想好好地躺在他身边睡一觉,休息休息。我没有想到,他会再次消失。老闲,你不要安慰我,不要骗我说他有可能是出去办什么事情,或者工作,或者给我们买菜去了。我清楚地知道,他这次离开之后,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有这样坚定的直觉,总之,他不会再回来了。而我的天使,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她不懂得如何疼惜自己的妈妈——老闲,你千万不要指责天使,自闭症孩子就是这样的,他们不懂得感情,他们的心是硬的,在他们心里,没有别人的存在。这不是她的错。老闲,你知道吗,我多希望她摸摸我脸上的伤,问我一声,妈妈,疼吗?而我的父母和妹妹,他们有各自的生活。我的父母在乡下,我妹妹的家庭只是一个普通工薪家庭。曾经,我是我们家里的骄傲和顶梁柱,但是,这些年下来,我成了他们的拖累。我们的情况,日复一日地损耗着他们的爱和耐心,如今已经所剩无几,似乎只余下血缘关系在维系。老闲,我从来没像今天这样脆弱,从此之后,我连一个坚定的信念都没有了,李叙不会再回来了……你知道吗,我无数次坐在这房顶上看世界,今天,看着这闪着亮光的铁路线,看着呼啸而过的火车,我第一次生出了结束生命的念头。多么容易啊,你看,老闲,从房顶上很轻松地就能跳到围墙那边去。那边,你看,围墙西头那里,还有一个大洞,是咱小区里的人用工具凿开的,我亲眼看到那个卖羊奶的大哥,把自己家里养的两头羊赶到围墙外面去吃草。铁路线旁边的沟里长了很多青草,那两头羊长得都像小牛犊一样。”
老闲专注地听着小麦的诉说。他手里拿着一本书,已经翻看得破旧不堪。
“人生本来就是痛苦的。人的形体即使不与外界接触,也会逐渐枯竭衰老。如果再终生劳劳碌碌,疲惫困苦,而不知道为的是什么,这是很可悲的。这样想来,即使活着,确实也会时时感觉没有意义。可是,生命毕竟是可贵的,天地的存在无穷无尽,人的生命却很短暂,以有限的生命寄托在无限的天地之间,如同白驹过隙一般。凡不能畅适自己的意志,保养自己的寿命,都不是通达道理之人。万物包括人在内都不能战胜自然。生命本来是没有的,没有形体,也没有气息。在若有若无之间,变而成气,气变而成形,形变而成生命;到头来,又变而为死。这样生来死往的变化,就像春夏秋冬四季运行一样自然。所以,生命要顺其自然。死固然好,但不能自杀以求死,因为这样就违反了自然主义。”
老闲的话,如果只是泛泛地听听,有点心灵鸡汤的味道。但是,仔细琢磨琢磨,又不是那么简单。
“老闲,人生的太多道理,很多人都是明白的。但是,落实到现实中,有几条道理能真正用得上、能真正解决人的困苦呢?”
“你说到了点子上。所以,古往今来,能落实到现实中的人,最后都成为了了不起的人。而茫茫宇宙之中,了不起的人毕竟只是少数的少数。比如这位。”老闲把手里的书翻了翻,“庄子,人世间只有一个。”
小麦虽然觉得老闲的话都是纸上谈兵,解决不了她的现实困境,但是,聊天的过程却不知不觉地起到了一些作用。她踩着竹梯下到地面的时候,心绪已经比往房顶上攀爬时好多了。
拐过楼角的时候,小麦看到大欢拿着两盒酸奶,正在等她。
“我看到你跟老闲在房顶上聊天,没过去打扰你们。这是你家今天的酸奶。”
小麦在超市订了酸奶,每天有酸奶厂的工人骑着电动三轮车送过来。
“那个……小麦,今天早晨我又看到你家李叙了。我绝对没眼花。我还跟他打了招呼呢。他是从咱们楼洞里出来的。他……回过家没有?”
小麦强忍着又要漫涌上来的烦躁,说:
“对,回来了。但是,他很快又要回去。出国去。”
大欢狐疑地张张嘴又想问,小麦接过酸奶,快步走进楼洞。
7
小麦很想知道,天使的发作是否跟李叙那件衣服有关。如果她认出了那件衣服,想起自己还有一个爸爸,从而情绪崩溃,那倒不是一件坏事,起码说明她在那个时间段具备着人类的正常情感。
因此,小麦有意没把那件衣服处理掉,而是把它洗干净,晒在阳台上。衣服被天使撕扯開两条大口子,半只衣领耷拉下来。小麦没有缝补它,就让它那样怪模怪样地垂挂着。
有两次,天使站在阳台门旁边,盯着那件衣服看。小麦紧张地注视着天使。她很矛盾,一方面希望那件衣服能再次刺激到天使的回忆,一方面又担心她再度崩溃和发作。但是,天使只是对那件衣服凝望了两次,眼睛里毫无波澜,脸上也毫无表情。
下午,小麦和天使到楼下发快递。她晚上直播卖货,第二天打包发货。天使很瘦弱,力气很小,不过,抱一只小纸盒子还是可以的,小麦经常有意识地让天使帮忙搬货,锻炼她的肢体协调能力和力气。
老闲又赶过来帮忙。大欢吃着一根棒棒冰,说:
“老闲真是个好人。”
大欢喜欢说闲话,嚼舌头,但有时候也显得比较善良。她的最大毛病就是,经常在善良里夹杂着那些让人不喜欢的毛病。
发完快递之后,老闲递给小麦一个纸盒子,打开,说:
“这是我送给天使的溜冰鞋。那边,”老闲转过身,指指北边那片繁华的商业区,“新世界广场那边新开了溜冰场,我觉得你可以带天使去玩一玩,不要总在家里闷着。”
“那怎么行呢老闲,我们不能接受这么贵重的礼物。”小麦赶忙推辞。
这时候,三楼小姜母女俩回来了。姜姜眼尖,看到溜冰鞋,立即对小姜说:
“妈妈,这就是我想要的那种溜冰鞋!我要它!”
小姜凑过来看了看,说:
“这孩子,最近天天缠着我,让我给买溜冰鞋,非要到新世界广场去滑旱冰。”
小麦看了看天使。她惊讶地发现,天使似乎对旱冰鞋挺感兴趣,两只眼睛不再空洞无物。天使的这双眼睛,只要不是空洞无物,就是世界上最美丽最有内容的眼睛。
老闲也注意到了天使的反应,说:
“小麦,这双鞋,我是送给天使的,又不是送给你的,你就不要推辞了。再说了,你们是我表姐的租客,不管怎么说,也不是外人。康德说过,道德品质,对一个人而言,象征着人格的高低。这些道德品质包括道德情感、良知、对邻人的爱、对自己的尊重。”
大欢哧溜哧溜地吸着棒棒冰,说:
“康德是谁呀,说得真好。”
老闲说:
“一个大哲学家。”
“哟,看不出来,你还是一个读书人呢。真是人不可貌相啊。”小姜上下打量着老闲,说。
“读书,”老闲忽然正色对姜姜说,“孩子,你要记住,圣保罗曾经给过我们警告:我们不要为虚空的学问所诱惑了。”
“圣保罗又是谁?”大欢问。
老闲这下干脆不回答了。
姜姜撇了撇嘴,说:
“你的话我听不懂。”
“也罢。”老闲说,“我是读书太多,我已经被虚空的学问所诱惑了。”
那天,小麦最终还是接受了那双旱冰鞋。因为她实在不愿意看到天使眼睛中的星光熄灭。她早早做过晚饭,跟天使快快地吃完,就动身去新世界广场。
小麦找了一身运动衣给天使穿上。她们穿过小区,走出大门,左转,穿过铁路桥洞,继续前行一百多米,来到新世界广场。
说实话,小麦心里是忐忑不安的,因为天使有过多次在公共场合情绪发作的经历。旱冰场上很热闹,有几个孩子滑得很溜,大多数正在学习。小麦找到一个教练,是一个年轻小伙子。她犹豫要不要把天使的情况说清楚,但是,广场上声浪很大,她嗫嗫嚅嚅地说了一句,小伙子没听清楚,她也就不打算说了。
学滑冰的费用对于小麦来说,还是显得贵了些。不过,小伙子很会游说。小麦问天使:
“宝贝,咱们学不学滑冰?”
“学。”天使说。
“好,那咱就学。”
天使说话的时候,教练正扭头招呼另外几个孩子,小麦想,还好,他没有看到天使的异样。
交了钱,年轻小伙子就开始给天使上课了。还有其它一些装备,比如护膝和头盔,小麦咬咬牙,也在小伙子的指引下,到广场边上的摊位前,一一置办齐全了。
天使学得很快,小伙子说,你女儿很有滑冰的天赋。小麦不知道小伙子的话里有几分恭维的成分,她想,只要天使滑得高兴就好。
小麦坐在绿化带边上,揪心地看着天使一次次摔跤。她狠着心,没有上前去帮忙。她希望天使能在滑冰场上交一两个朋友,尽可能地融入正常生活。
夜幕渐渐浓重,新世界大楼一片灯火辉煌,临街的冰淇淋店散发着阵阵香甜气。小麦带天使去吃冰淇淋,她说:
“宝贝,妈妈在这里看着你,你去买冰淇淋,好不好?”
“妈妈买。”天使说。
“妈妈有点累,天使宝贝去买给妈妈吃,好不好?你看,橱柜里有很多的口味,宝贝想吃什么样的,就跟阿姨要什么样的。”
天使在情绪正常的时候,偶尔也能帮小麦下楼去买早餐。楼下有个邻居,每天早上支起摊子炸油条,卖豆浆。小麦每次都要站在阳台上,紧张地看着天使完成买早餐的整个过程。但是,在外面,天使还从来没到任何店铺里买过东西,她走在街上总是怯怯的,仿佛周围存在着巨大的危险。
小麦决定要把这个目标实现。她耐心地等待着,鼓励着天使。天使终于拿着钱,走到冰淇淋店里去了。
她们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往家走。走进铁路桥洞的时候,不知怎么,小麦总感觉身后有什么异样。她回头张望了一下,看到一个身影,很像李叙。她站住了,再仔细去看,那身影隐入一家洗车场临街招牌后面去了。
“宝贝,你站在这里不要动,妈妈到那边去一下,马上回来。”
小麦转过身,急急地往回走。她走了几步,然后跑起来。桥洞里光线昏暗,人行道年久失修,砖块凹凸不平,把她重重地摔倒在地上。
等小麦爬起身,跑出昏暗的橋洞,来到洗车场那块招牌后面时,看到那里空无一人。她站在街边,四处张望。很多的人在街上走着,或者正在穿越马路。小麦觉得那些男的都像李叙,又全都不是李叙。
8
李叙终究是再次消失了。
李叙再次消失的第五天,小区里来了一个女人,跟大欢打听小麦的住处。大欢站在楼下朝着二楼喊:
“小麦,小麦,有人找你。”
这些年,小麦的朋友圈子一直在逐渐缩小,已经小到不能再小,很少有人来找她。小麦从阳台上往下看了看,是个不认识的女人。她想,一个陌生人,就不要让她进家吧——随着朋友圈的缩窄,小麦对陌生人的警惕意识却日渐一日地强了起来。
那女人跟小麦年龄相仿,或者比小麦年轻一两岁,样貌算不上怎么好看,只能说平平。但是,这个相貌平平的女人,让小麦感到没来由的紧张。她朝下看了看,见大欢正摇着蒲扇,吮着棒棒冰,热切地期盼她下樓。窗户下面的牌桌也支着,六个老头老太太在玩牌,三个老头在观战。小麦嘱咐天使在家里好好待着,她下楼去见那个陌生女人。
下楼之前,小麦照了照镜子,往嘴唇上涂了点口红。因为她注意到那女人化着妆。小麦已经很久没有化妆了,她刚开始做直播时,卖过一段时间化妆品,后来改卖小食品。口红就是那时候囤的货,一共剩下三支。
那女人穿着夸张的大红色裙子,显得比临近正午的日头还咄咄逼人。她看小麦的眼神和表情也有点咄咄逼人,很不友好。小麦问:
“你找我?”
那女人没搭话,只是上上下下打量着小麦,眼神一剜一剜的,仿佛要从小麦身上剜出什么东西。打量够了,她才张口吐出硬邦邦的发问:
“李叙在哪里?”
小麦没有想到,这女人吐出来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这样。她从楼上朝下看的时候,心里不是一点没有不好的直觉——但这女人如此直接,丝毫不给她转圜的机会,她的心还是受不了这猝然的击打,身子晃了晃,差点摔倒。
大欢还是挺长眼事的,立即敏捷地晃动着肥胖的身体,跨到小麦身边,扶住了她。
“你是谁?来这干吗?”大欢问。
红裙子女人再次直截了当地说:
“我来找李叙。他是我男人。”
“你男人?”大欢嘴里含着棒棒冰,呜里呜噜地质疑道,“李叙怎么会是你男人?他是小麦的男人。”
“那你问问小麦,这四年多来,她可曾见过李叙?”红裙子女人盛气凌人地说。
“怎么没见过?连我都见过好几回呢。”
这时候,牌桌那边观战的一个老头没心没肺地插进来问了一句:
“小麦家男人不是出国了吗?大欢,你这老娘们真能吹牛。”
“切!”红裙子女人发出鄙夷的感叹词,“出国?自己家男人看不住,倒是真能编造谎言。”
大欢不高兴了:
“哎我说老潘头,有你什么事啊,你瞎掺和什么呀?我说看见李叙就是看见李叙了,我还看见过他两回呢,几天前的早上,我就亲眼见过他从家里出来,我们还打招呼了。”
小麦感觉她的脑袋里面正在刮起风暴,浑天浑地。她朝大欢吼道:
“关你什么事?!”
大欢愣了愣,气呼呼地回到小马扎上坐下:
“真是不识好歹!”
但是她坐了一会儿,琢磨琢磨,还是又费力地站起身,拐过楼角,到楼后找老闲去了。
“你快去看看吧,有个女人来找小麦,气势汹汹的。你嘴巴能说,去帮帮小麦吧。”
大欢带着老闲重新回到现场的时候,红裙子女人正在叙说她跟李叙的故事:
“怎么,难道李叙跟你结婚之后,从来没告诉过你,他之前有个初恋女友吗?对,没错,就是我。我们为什么没有结婚,还不是因为你吗?我们认识那么多年,可是他一遇见你,就决定要跟你结婚,是你从我身边抢走了李叙!”
大欢从中找到了破绽,质疑道:
“你们认识那么多年,李叙都没跟你结婚,证明他不爱你。你说你是他的初恋女友,但是,你们究竟谈没谈过恋爱,谁知道?我看这就是你的一面之词。”
红裙女人伶牙俐齿地反击道:
“那又怎么样?李叙到头来还不是后悔了?这四年来,他是天天跟我生活在一起的,而不是你小麦!他对我说,你们这个家让他感到累,让他想到死!能给他安慰的是我,不是你小麦!”
小麦无助地站着。正午了,白花花的太阳晒得她头晕,她感觉自己是使出了浑身所有的力气,才把两只脚站立在地面上的。牌桌上的老头老太太们也不再噼里啪啦地摔掷扑克牌,他们停止鏖战,加入到围观队伍中。
这还不算呢,那些上班的人,也都陆陆续续下班回到小区。小麦还看到三楼的小姜,带着她那桀骜的女儿,从通红的小汽车里下来,踩着一双细如笔尖的高跟鞋,一下一下地戳击着水泥地,走到现场来。
小麦只想尽快从这个尴尬难堪的场景中脱身,她无力地问红裙女人:
“那你说,你想做什么?”
“我要找李叙。你把李叙交出来。”
“李叙不在家里。”
“你骗鬼呢?”红裙女人指指大欢,“她刚才明明说,她见过李叙两回。就在几天前的早上,她还刚刚见到李叙从你屋里出来。”
“可是,他现在不在家里。他在几天前的那个早上离开家,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小麦虚弱地说。她的语气完全没有辩解的力量,只剩下呓语般的解释。她这种语气让小姜很不满,小姜说:
“小麦!你有错吗?你没错!没错为什么要这么软弱?你不应该向她解释!要人的应该是你,不是她!”
小麦觉得头脑里的风暴刮得越来越猛烈,有点快要招架不住了。
“老闲,你来评评理。我让你来,不是让你像一根电线杆子似的杵在这里的。”大欢没好气地捅了一下老闲。
通过大欢的宣传,围观居民也都知道老闲是个很能说些大道理的怪人,他们立即闭上嘴巴,想听听老闲的高见。老闲慢腾腾地踱到红裙女人眼前,慢腾腾地说:
“一切美德都包含在自信里。”
人们没想到等来的是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都程度不一地表现出了失望。大欢看了看众人,说:
“老闲说得真好,这个女人就是没有自信。”
“你是干吗的,酸文假醋!”红裙女人鄙夷地说。
“我吗?我是站在这里维护人性的人。”老闲依旧慢腾腾地说。
“离我远点,脏了吧唧!你知道人性是什么?你们知道人性是什么?”红裙女人嫌恶地说。
“你知道人性是什么吗?我看你不知道。我现在就来教教你人性是什么。”大家都想继续看老闲的表演,谁知道小姜按捺不住了,上去就啪啪给了红裙女人两记耳光。
现场乱了起来。红裙女人开始撒泼。小麦终于被头脑里的风暴摧毁了,她感觉自己脚下没根,头却有千斤之重,控制不住地朝地上倒去。
倒地之前,小麦恍惚看到老闲一个箭步冲过来,把她兜在了半空中。
9
小麦被彻头彻尾的屈辱完全打倒了。她是一个那么要强的人,从农村一路考上大学,然后在城市里扎根。她在辞职之前,已经做到了公司里的副总。她也有过比小姜那辆车还好的小汽车;卖掉的那栋房子,是这个城市里地段最好的海景房。
她从来不让任何人看自己的笑话。哪怕天使的病让她不得不辞职、他们家的生活日渐捉襟见肘,在世人面前,她也顽强地坚持着必要的体面。
但是,一切都变了。躺在床上的两天里,小麦回顾了自己的前半生之后,她发现,红裙子女人的出现,是她人生的分水岭。从那天开始,她一直苦苦支撑的体面也不复存在了。那么多人围观了她的不堪,甚至,她晕倒后,是那个破衣烂衫、拾荒者一样的老闲把她抱回家的。
小麦想想这些,就难以接受。她撑着虚弱的身体,在卫生间里反复地冲洗自己。但是,无论如何冲洗,小麦都觉得自己从里到外遍布污垢。这个世界不知不觉把她变成了一个从里到外遍布污垢的人。
小麦坐在卫生间地上,再次痛快淋漓地哭了一次。
那两天,早餐是天使下楼买的。午饭和晚饭,小麦让天使吃泡面、螺蛳粉和凉皮。她是直播卖食品的,家里不缺这些半成品的食物。天使守着一盒泡面,能吃上一个小时,甚至更久。她一根一根地挑起面条,然后一毫米一毫米地往嘴里送。能引起天使食欲的食物本来就不多——她的食欲也像她的世界一样,处在沉睡状态——而面条似乎是她最不喜欢的。
在这两天里,老闲帮小麦做了一件事:修防盗门的门锁。他带着修锁工人,站在门口,对小麦说:
“这锁不修是不行了,我找了工人,给你换一把新锁。你躺着,不用管。”
小麦也没有力气管。红裙子女人的出现,让小麦对体面和要强的坚持不再那么执拗。她想,老闲是房东的表弟,他本就有这种主动帮忙的责任和义务。这样一想,小麦就索性迫使自己被动地接受这一切了。她任人宰割一般地躺在床上,似乎哪怕老闲和工人把门卸走,都已经无关紧要。
第二天,小麦的妹妹小豆气急败坏地打来电话,问:
“姐,姐!到底怎么回事啊?啊?!有个自称是李叙女友的女人,找到我家里来了!”
这个消息,还是很让小麦吃惊的。但是,除了吃惊,她也没有其他别的情绪了。“哦……”她说。
“姐呀,到底是怎么搞的嘛!那女人说,这四年里,李叙一直住在她家,吃她的,喝她的!我就说嘛,李叙那个王八蛋,如果不是死了,就一定是另觅新欢去了,你还不相信!”
“哦。”小麦机械地说。
“你别总是‘哦哦的好不好啊,你倒是说点什么呀!那女人说,是咱们家把李叙藏起来了,非要咱们把人交出来,说李叙不能这么白吃白喝四年,然后一拍屁股走掉!姐呀,李叙到底哪去了?”
“我没有把李叙藏起来。”小麦的耳膜被手机震得嗡嗡响。“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他回来过一晚上,第二天早上就不见了。”
“你说,那女人要是找到爸妈那里,再把俩老人气出个好歹,你能担得起这个责任吗?”小豆的声音越来越大,情绪越来越浓烈。
这些年,她的家人也实在是被她拖累了。她带着天使去北京上海广州,到处輾转看病;到各种康复机构进行各种尝试;把天使送进各种特殊学校……她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还花了她父母的一些养老钱,当然还借了小豆的一些钱。她欠他们的,所以,她承受着妹妹的日渐不耐和越来越有失尊重的语气。她已经习惯了。
“姐呀,你到底打算怎么办?我看,你一定要留心着,一旦李叙再次出现,就要把他抓起来,让他给个说法……那女人如果再来找我闹,我就报警……还无法无天了是怎么着……”
小麦听着小豆的声音在手机那边时急时缓地响着。后来,她疲惫地把手机拿开,放在床上。小豆的声音立即弱下去,听不清楚了。
最后,促使小麦从床上爬起来的,依然是红裙子女人。她在第三天的正午时分再次出现,仿佛要一雪前耻。
小麦先是听到防盗门被粗鲁地拍响,急迫而无礼。她不想知道是谁这么无礼——当然,她猜到有可能是红裙子女人。接着,门外响起那女人的声音:
“开门!李叙!李叙!我知道你躲在里面!”
屋顶上的月亮【第五篇】
最近我读了《屋顶上的小女孩》这本书,这本书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银奖,我很喜欢这本书。
在本书是老师儿童节送我的节日礼物。我仔细阅读,大概书的'内容是这样的:
自从薇拉最小的宝宝天折后,她们全家都陷入深深的悲痛中,小妹从此不再说话。热心的派蒂姨妈为了使他们全家早日恢复正常生活,决定趁着暑假将薇拉和小妹接到自己家住一段时间,好让他们心力交瘁的妈妈休养一下。这两个女孩竟然与她格格不入,“胖饺子”派蒂姨妈非常气愤,好在有宽厚温和的霍伯姨夫巧妙地周旋在姨妈和两个孩子之间。她终于读懂了两个孩子的心,而这两个孩子也不再怨恨她们的姨妈了,小妹又开口说话了,姐妹俩盼望着早日回到妈妈的怀抱。
我读懂了,不管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什么挫折,我们都应该勇敢的去面对,不要过于伤心,要振作起来去跟它战斗。
让书成为我们的朋友吧!
屋顶上的月亮【第六篇】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两个小女孩,她们引起了许多风波。原因只是她们最小的妹妹夭折,她们的妈妈陷入深深地悲痛,每天不停的画宝宝,两个小女孩被接到姨妈家,却与她格格不入,当她们郁闷时,总会爬到屋顶上,一坐便是一天,直到妈妈恢复正常来接她们回家。
派蒂姨妈真是个令人讨厌的人,要是我,我也会这么想,她把厨房和前门当摆设,不能进入或经过,小孩也必须规规矩矩地,她说什么就什么,如果敢反抗,一顿大骂躲不了。或许就是因为这样,薇拉和小妹才经常跑到屋顶上去。她们悲痛封闭,失去了纯真与耐性,无法将内心的痛苦与期望与人分享。她们变得寂寞安静,从日出到正午到黄昏,或许是为了遗忘这些痛苦的记忆,让迷人的景色和屋顶上清风阳光吹散心中的乌云。
有许多次,我就如同薇拉和小妹,当受到误会和悲伤,总是一个人躲起来,不让人发现,或是偷偷溜到外面去,看看高远的天空,辽阔的田野,享受清风的吹拂,阳光的洒照,这样,总能将心中的`不愉快排泄出来。在这期间,我不会跟任何人对话,回答任何问题,只会点头或摇头,仿佛丧失了说话的能力。
其实,这本书在默默地提醒我,要学会宽慰,学会流泪,学会表达内心深处的痛与爱。也许,我就是一个不会表达情感的人,才会封闭自己,让自己去化解这份痛,自己花时间安慰自己。
或许,我们应该推开封闭的窗,让那灿烂的阳光照亮心灵。
屋顶上的月亮【第七篇】
里面的主要内容是:一个清晨,住在派蒂姨妈家的薇拉和她的小妹爬上了屋顶。此时此刻,两位女孩子的心情沉闷。自从薇拉的小妹妹夭折以后,她的全家就陷入了深深的悲痛之中,从此难以自拔。小妹从此也没有开口说话,家中一片混乱。热心肠的派蒂姨妈为了使她的全家早日恢复了正常的生活。使派蒂姨妈恼怒的是:这两个女孩竟然与她格格不入。派蒂姨妈终于明白了两个孩子的心,而这两个孩子也不再怨恨她们的姨妈了。小妹终于开口说话了,大家非常高兴。姐妹俩盼望着早日回到妈妈的怀抱,而这一天即将到来。
屋顶上的月亮【第八篇】
三月的晨光是明媚而坚韧的,它穿越过冬的寒冷和春的料峭将温暖柔和的光束集中到了对面楼顶上的空阔之地,恍惚间竟生出几分夏日的热烈——眯起双眸,静静眺望,那光的热烈便模糊起来,直至隐了它硬而分明的轮廓,在我的眼中幻化成一片祥和的纯白。这样的白,摒弃了世俗的重量,兀自轻盈单薄,宛若残留在塞北角隅的一处段雪,宛如漂浮在湛蓝天空的一朵流云,更宛若那群栖息在老家屋顶上的白色鸽子,飞过世事的无情变迁和时光的荏苒疯长,一路颠沛流离,只为与我重逢在韶华已逝却依然有梦的,这一刻。
它们的目光依然澄净,羽翼依然丰满,在如波光般流动的岁月里,它们只需携带着一阵风一句话,便可让那些尘封的记忆翩翩起舞,在我的笔下淡然成姿。
我有五个姑姑,而且每一个人的名字中间都有一个“素”字,再加上我家本姓“白”,所以当赵雅芝演绎的“白素贞”整天在荧幕上柔情万种痴心不改的时候,天真孩童的我便开始坚信我家这五朵花儿般的姑姑们,一定会拥有倾国倾城的爱情,一如淡青色油纸伞下擎起的几世因缘,那么美。
打我记事起,负责给家里那一大群白鸽子喂食的便是大姑——大姑是五个姑姑当中长相最大气的,眼睛大大的,鼻梁挺挺的,现在想想竟然有点像李嘉欣,但是在八十年代的时候,小镇上的人们对衣食住行的热情要远远高于关注一个遥远的港台明星,所以大姑的美只是引起了镇上几个小伙子的关注,而这种关注也仅限于关注,比如平时多看几眼,偶尔鼓足勇气上前搭句话而已。即使是今天看起来不痛不痒平淡无味的“关注”,竟也很快让大姑陷入一场热恋不能自拔,这可能是与大姑与生俱来的“勇敢”有关吧——听奶奶讲,大姑小的时候敢把自己家里的碗碟拿出来磕破只为与同伴儿玩“过家家”的游戏,在她十三岁时,便敢骑着一辆破自行车孤身前往几十里之外的城市找爷爷。而这样一个“无所畏惧”的大姑也“无所畏惧”地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那个姓毛的小伙子他们家族与我们白姓家族好像一直有什么过节,平日里真的是老死不相往来,况且在那个时候自由恋爱是会被风气保守闭塞的小镇人们所不齿的,所以,每每大姑不在家,奶奶便会派出我的另外四个姑姑去找,找回来后,若是发现大姑头发有松动的痕迹,衣扣和衣襟有不规整的地方,奶奶便会抡起笤帚劈头盖脸地打,虽然大姑的确很勇敢,在挨打的时候一声不吭甚至连眼泪都不掉一滴,但却给年幼的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在我二十一岁之前,我都坚持认为谈恋爱是世界上最不光彩最见不得人的事情。
后来,在小镇人们的指指点点中,在两个传统家族的无声对抗中,在奶奶几乎一日一次的“笤帚教育”中,大姑和那个毛姓小伙子的爱情终于被成功扼杀了。于是,一切都风平浪静了,只有两个伤心的年轻人黯然地离开了家乡,只不过,大姑向南,那个小伙子向北。
于是二姑接替了大姑的任务,每天负责给鸽子喂食。记忆里的某一天,当二姑站在那群在屋前空地上啄食的鸽子中间时,我的眼睛突然亮了一下,我发现二姑的头发很美,两条粗黑光亮的麻花辫一晃一晃的,给白净秀气的二姑增添了一种古典温婉的气质。很自然地,对远行大姑的思念便转成了对二姑头发的迷恋。于是,我向妈妈提出抗议要留起长长的头发,而不再做什么“假小子”,甚至我还幻想着跟二姑学会绣花,做一个真正安静美好的淑女——本来这个抗议也不过分,可是对于天生愚笨不会梳辫子的我来说,留长发只会给每天忙里忙外的妈妈找活儿,于是,在无数次“武力胁迫”和“逃跑捍卫”的交锋后,妈妈妥协了,我终于骄傲地拖起了两根细细的麻花辫,而这个时候二姑定亲了。
二姑的那个真命天子更确切地说是个大男孩儿,比二姑小三岁,他的父母看中了二姑的温柔可人便急急地让他辍学跟二姑定亲。我不知道二姑的真实想法,反正我倒是很开心,因为这个以前被我称作“哥”现在改叫“二姑夫”的少年,可以整日穿着花衬衫和我在一起弹玻璃球、玩捉迷藏,甚至,我还可以故意捉弄他——在奶奶包饺子的时候,我偷偷地把几个饺子的肉馅换成辣椒,并做上记号,吃饭的时候专门盛给他,然后看着他被辣得满脸通红却不敢吱声的样子开怀大笑。虽然我因为捉弄“长辈”而经常遭到妈妈的鸡毛掸子的“亲吻”,但是想起“二姑夫”的窘态我还是会忍痛大笑,况且,我也长高了一些,跑步的速度也是蛮快的,妈妈要追着打我还是得需要一定耐力的——在我的“痛”与“乐”中,二姑出嫁了,可能因为这一桩婚姻是皆大欢喜的吧,二姑真可谓潇洒出阁,走的时候没掉一滴眼泪,也就是说,她把所有的“金豆子”都带到了婆家。
三姑在五个姑姑当中是公认的憨和傻,所以当她负责给家里的鸽群喂食的时候,奶奶总是担心她撒的粮食太多而让那些麻雀占了便宜。干家务活时最不会投机取巧的也是她,比如说,每当做饭和饭后刷碗刷锅的时候,别的姑姑都抢着以“哄孩子”的名义带我和妹妹出去玩,只有三姑傻乎乎地忙前忙后帮奶奶干这干那,可是她偏偏脑子笨手脚也笨,饭做不好碗也刷不干净,所以经常挨奶奶骂的人也是她。在我印象里,三姑也是最爱哭的,读书的时候受了欺负只知道哭,还是四姑出面跑到那个欺负三姑的同学家门口把那个坏男孩骂得不敢出门。后来三姑上班的时候,又因为在单位住宿想家而哭……就这样,三姑一路哭到了嫁人的那一天——那一天,什么叫做“泪人儿”我终于得见,甚至三姑哭到数次晕倒自己穿不上红嫁衣。
但就是这样的三姑,在当时却嫁了一个让大家无比看好的丈夫——三姑夫那时是某油田的工人,单位好不说,还个子高高的看起来颇有气质。而且听说他还会写诗,有一定的文学素养,这一点后来被我证实了——他们婚后不久,我去他们家玩,在写字台的抽屉里我翻出了三姑夫的日记本,上面写满了所谓的诗,其中有一首印象比较深刻,因为以我当时的“文化水平”来说只能看懂这一首,好像是“崖上一朵花,我想采来又怕它把我扎……”什么的。
其实客观地说,三姑也是很美的,只不过跟二姑的秀气比起来,她稍显丰满而已,所以当她学会了画眉描唇之后,就有人说了,三姑是五个姑姑当中最好看的,因为经得起打扮、耐看——于是,那些眉笔和口红之类的东西在我的心目中便成了美的象征,我经常趁着大人们不注意,对着镜子将眉毛描得长长的,眼线画得黑黑的,嘴巴涂得红红的,并且学着电视上的那些明星搔首弄姿。后来有一次,小伙伴叫我出去玩的时候,我忘了洗掉自己的这副妆容便冲了出去,结果真的是“吓倒”一片,只有一个平日里傻了吧唧的男孩子走到我跟前,呆呆地说了一句:“哎,我怎么看你今天眼眶子发青呢?”……还好,还好,比起那段为了刻意模仿秦汉的笑容而差点练成了歪嘴的经历来说,这一处还是可以说出来晒晒太阳的。
四姑的倔强和勤快在小镇上是出了名的,这个我们白家唯一的单眼皮姑娘,长着一张如今看起来很欧式的脸,但是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却是非常丑的,于是,为了弥补自己外貌上的缺陷,四姑便处处显示出“谁说女子不如男”的气概来——喂鸽子这样的事情她是不屑去做的,当时家里几亩薄田的农活几乎全被她包揽了,播种、拔草、收割,甚至她扛起装粮食的口袋来眼睛都不会眨一下。正是因为她的能干,爷爷很偏向她,在她出嫁的时候,陪送了很多的嫁妆。
但是四姑也是经常挨奶奶打的姑姑之一,这一点跟大姑很相像,倒不是因为她的自由恋爱,而是因为她爱看闲书——说起爱看书,也不是因为四姑文化水平多高,其实,她是五个姑姑当中读书最少的,初中还没念完,就因为和一位男同学发生了“石子大战”而负伤回家休养,至今额头还有一印记。虽然这一休养使她彻底放弃了继续去学校读书受束缚的念头,但是她却疯狂地爱上了读书,并且用尽一切手段来获得书——或借或买或借了不还。可能是因为奶奶觉得女孩子看那些乱七八糟的书是不务正业吧,所以奶奶对四姑的书们实行了“围追堵截”和“俘获必杀”的政策,一时间家里经常是“焚书坑字”,硝烟弥漫。叹我四姑在痛定思痛后,终于练就出一身“敌进我退,敌疲我读”的过硬本领,田间、仓库、被窝、厕所,都是她读书的最佳地点,而藏书的处所也在奶奶的“坚壁清野”下彰显诡异多端,如柜子之间的空隙,仓储间衣服的夹层,甚至是地砖之下和天花板之上。
四姑爱看故事,我便爱上了听故事,所以每天晚上我都愿意和四姑挤在一个被窝里,听她讲什么痴心白蛇精、侠义吕四娘、才情林黛玉,倾城张爱玲——想想,如今我思维的“天马行空”恐怕和四姑有很大的关系。
在对书的迷恋中,四姑嫁给了镇上的一位小学教师,据说我的这位四姑父当年很穷,但是口才却是相当了得——相传他和四姑相亲那天,这位小伙子一见四姑舌头便像上了弦似的说个不停,彻底征服了四姑那颗少女的'芳心。其实,四姑父当年还有一个绰号的,叫做“火上房不着忙”,因为他是出了名的慢性子,但是他却在相亲的那一天行动迅捷口若悬河,这恐怕就是爱情的力量了吧。
不经意间,我家屋顶上的白鸽子少了,因为没有人专职去给它们喂食了,而长大的老姑只会嫌弃鸽子的咕咕叫声扰乱了她的心绪。
老姑只比我大四岁,但是在我儿时的印象里,她处处流露出与她的年龄极不相称的精明,跟她一比我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傻瓜。比如说她小时候,若是哪个姑姑不带她玩,她就跑去跟奶奶告状说哪个姑姑去河边玩儿了(因为家乡的小河曾经淹死过人,所以大人们总是谈河色变),结果必然是这位姑姑倒霉挨奶奶的打骂。再比如,在我上初中的时候,接到了本班男孩子的“情书”,其实也无非是想交个朋友之类的话,但是却把我吓得不知所措,只好求助于老姑——老姑就给我出招,让我把那封“情书”撕个粉碎然后找白纸包上还给那个写信的男孩子,于是,我照做了……结果就是若干年后,那个已经在家乡某集团当上老总的男同学在见到我后,依然不敢上前跟我说话。这还不算,这位大我四岁的情感顾问在我上了高中以后,直接指导我把一位文采斐然的男生写给我的信放在班上传阅,结果就是那个男生为了报复我,故意找了一个跟我长得很像的女朋友,天天坐在我的后桌跟那个女生情意绵绵,只是,他低估了我,我从来没有在乎过他,甚至还鄙夷他,谁让他偷看我的日记,还有一个臭名昭著的绰号叫“情圣”,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如此“精明”的老姑却在恋爱问题上一度纠结,不是因为她不好看——老姑是大眼睛,身材娇小玲珑,因为运动细胞比较发达,上学时曾被送绰号“白兔子”,你想啊,白色兔子还能丑到哪里去?她工作后谈的第一个男朋友是一位厨师,长相和气质很像《千杯不醉》里的那个吴彦祖,但是后来不知怎么回事,两个人分手了,老姑的理由是这个小伙子整天想着他的老娘不知道疼爱她。接着老姑又和一个长得比较“伪娘”但巧舌如簧的男人谈恋爱,后来经证实这位是一个花心大萝卜后再次分手。接下来,老姑又谈了几次恋爱我就不清楚了,倒是我从没见过她因失恋而伤心过,人家是十分想得开的,也算没辜负青春大好时光。最终,这朵白家的花儿也落下了,却是在遥远的异地他乡,而老姑也实现了她由小镇姑娘到城市媳妇的蜕变。虽然这位老姑父是有车有房条件比较优越,但是我却经常拿他跟以前的那个“吴彦祖”比,比来比去,我只能无言。
大姑在遥远的都市里嫁给了一个她不爱的人,而那个我叫做大姑父的人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大姑曾几度想与他离婚,却终因眷恋孩子而委曲求全。
二姑倒是家庭和睦美满,但却因二姑夫那个家族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而一度纠结自己生了个女孩,于是想尽办法费尽周折只为生下一个传宗接代的男孩。
三姑和三姑夫的幸福伴随着三姑夫的下岗而终结,三姑夫不再写诗而是去沿海打工,最终却葬身海底尸骨无存,只剩下病怏怏的三姑和女儿相依为命。
倒是留在小镇的四姑岁月静好,只是她所经历过的苦日子是她的几个姐妹所无法想象的,为了支持四姑父的进修,她在家里连给孩子买根雪糕都要想了再想。
不知道老姑是否后悔当初的选择,她要面对的是“公子哥”般的老姑父在婚姻之外的一次次欺骗和背叛,以及与守寡多年的“贵族”婆婆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
不管怎样,那些白色的鸽子再也没有飞回来过,也许远方再不美好也有值得它们眷恋的东西吧。
虽然天空未曾留下它们飞过的痕迹,然而,它们却是我年少记忆里最美的一道风景,关于生活,关于追寻。
此时此刻,在这塞北的小城,楼顶上的光亮随着日影的西移而消失不见,可是记忆里那群白得耀眼的鸽子却无比真实地向我飞来,我伸展双臂去拥抱它们,于是,我感觉到自己变得很轻很轻,而身边亦有微微的风儿掠过——挥动翅膀,我和它们一起飞翔,在字里行间,在蔚蓝色的天际。
哦,白鸽子,原来你们一直在寻找我,万水千山。
哦,白鸽子,原来你们一直在我身边,从未离去。
屋顶上的月亮【第九篇】
今天,我读了1篇文章,这篇文章的名字叫《屋顶上的月光》,屋顶上的月光,大家都知道,月光是在夜空中的,怎么能说是屋顶上的呢?那么,我就讲一讲吧!
这篇文章主要记述的是:有一位少年,从小就失去了父亲和母亲,他只能靠哥哥演奏来赚生活费。但是由于对音乐的喜爱,只好徒步去求学。在求学的路上,他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到达了“汉堡”。到达之后,他跑遍了许多地方,没有一个老师肯收留他。苍天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一位老师愿意收他为学生。被选中后,他欣喜若狂,更加努力学习,以他机智的头脑,他的天赋马上展现出来。他就回到了自己的家,悄悄地拿了哥哥珍藏的曲谱来演奏,结果,哥哥听到了他演奏的音乐后非常感动。也同时知道了弟弟的功底,就全力支持他。
我很喜欢文中的一段话:这不仅意味着他灵魂深处对音乐的热爱,而且充满感人至深的力量。有时候照亮我们理想并非我们的心灵,真的只需要那微弱的屋顶上的月光。这就是月光,一个照亮别人理想的月光,这正是题目的答案!
屋顶上的月亮【第十篇】
我看过许多书比如《红楼梦》]、《西游记》、《天使雕象》……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的还是世界经典之作美国的作者黛丽.克伦比斯写的《屋顶上的小孩》了。
在这本书中,主要讲了:清晨,薇拉和她的小妹爬上了屋顶,两人那时心情沉闷,自从最小的妹妹宝宝喝了一中水去世以后,小妹不说话了,妈妈好象变了一个人似的,总是一天到晚不停地画画,画的全是宝宝和天使,一边画,一边还不分昼夜的哭,读后感《读《屋顶上的小孩》有感450字》。原来幸福和睦的家庭没有了,热心的派帝姨妈看到这一切,就把薇拉和她的小妹接到了她家,让她们住一段时间,好让妈妈静一静,妈妈最终答应了。但是,谁也没有想到,两个孩子却与她格格不入,这使派帝姨妈很苦恼。
刚开始看这一本书,我觉得派帝姨妈虽然很热心,把两个孩子接回了家,但是她不听别人的意见,自己给薇拉和她的小妹买了不合适的鞋,把小妹的脚挤出了泡,她还是很坏,可是读到末尾时派帝姨妈很善良,她很努力的帮助小妹,结果小妹真的开口说话了,妈妈的心结解开了,使那和睦的家庭又回来了。
读这本书,我明白了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帮助有困难的人,这样不仅仅别人快乐了,自己也会感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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