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防控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对家庭纠纷 命案防控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优秀5篇】
命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对家庭纠纷【第一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平安建设工作各项要求部署,建立健全我镇命案防控工作机制,切实筑牢命案防控各道防线,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命案必防”“命案可防”理念,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从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全要素扎实开展命案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杜绝命案的发生,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xx年我镇命案防控工作目标是:坚决杜绝“民转刑”案件和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确保20xx年不突破命案指标,力争不发生命案,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搭建体系,构筑好防范大网。要以综治中心为依托,
全力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和日常管理,加大对易发案重点路段、地段的监控监察,有效控制和震慑犯罪,减少可防性命案发生,强化对易引发聚众斗、寻衅滋事的餐饮、夜市的排査管控,确保发生警情后第一时间赶到,快速控制局面、及时进行査处。
(二)强化机制,管控好特殊群体。加强对精神病人、吸毒人员、刑释人员、重点青少年等人群的动态管控,落实稳控措施,切实掌握其日常活动、经济收入、交往人员等情况,同时深入推进“安宁工程”、“阳光工程”、“回归工程”、“育新工程”、“红丝带工程”和“雨露工程”,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参保、教育挽救、职业技能培训和心理矫治等工作,防止其重新犯罪,切实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三)多措并举,化解好矛盾纠纷。要按照“早发现、
早报告、早稳控、早化解”的工作原则,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网格化管理为主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管理体系,多渠道、多方式收集、排查化解各类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四)强化宣传,开展好创建活动。以“无命案”、“无。
刑案”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重点开展好和谐家庭、模范夫妻、好儿女、好媳妇、好公婆、好邻居等创建、评选、表彰活动,倡导不酗酒、不赌博、不沾毒、无暴力的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夫妻互相忠诚、家庭成员间尊老爱幼、互助友爱、平等和睦的婚烟家庭关系,倡导互帮互助、互谅互让的邻里关系。
(五)加强防控,管理好社会治安。加强社会面防控建设,“一村一辅警”必须专职、专管、专抓,要以村组为单位抓好兼职巡逻防范队伍建设,开展十户电话联防、邻里守望、邻里劝导等群防群治,补齐防控短板。
(一)提高认识抓好工作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命案防控工作,严防命案发生。对发生“民转刑”命案的地方,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派出所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总结剖析、查找漏洞补齐短板。
(二)完善机制筑牢命案防控底线。凡有命案发生的,将由政法委牵头、派出所参与等相关部门参与组成责倒查组,立即开展责任倒查工作,对显性不盾纠纷调解不及时,工作措施不到位而使矛盾激化,“枪、爆、毒”管理失控,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控制不力,重点人口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引发命案的,将严格按照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严肃追责。
命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对家庭纠纷【第二篇】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命案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命案的发生,继续巩固好大山平安建设工作,根据中共兴仁市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兴仁市20xx年命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仁政法﹝20xx﹞17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贞丰县命案事故,制定大山镇20xx年命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镇命案防控工作,确保命案事故零发生,特成立大山镇命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陈xx兼任办公室主任、刘x、杨xx、李xx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命案防控工作资料的收集、上报等工作。
通过查找我镇历年命案防控工作的问题短板和漏洞,不断强化命案防控工作措施,推动20xx年大山平安建设重点工作高质量落实,确保群死群伤案件零发生。
以预防减少可防性命案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源头预防,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决消除一切命案隐患,确保20xx年各类命案事故零发生。
(一)加强排查化解,抓好源头防范。
一是要强化排查力度。各级村(居)、股室站所,驻镇部门采取联动机制,迅速组织治保主任、保安、巡逻队等人员力量,在辖区内的学校、砂石厂、水库、河道、道路,出租屋、宾馆、网吧等公共场所开展全面摸排工作,对可能引发命案的特殊重点人群、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点实行台账管理,务必将一切命案隐患登记在册。二是要强化调处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人群、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调处化解。对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因婚姻家庭关系、邻里关系等不和谐引发的矛盾纠纷,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的作用,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切实消除矛盾隐患,防止矛盾激化,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可防性命案的发生。三是强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和重点领域行业的管理。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防范“民转刑”命案工作与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相结合,落实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监护责任措施,有效防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加强刑满释放人员、邪教人员、吸毒人员、艾滋病患者、麻风病患者、未就业、未就学的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儿童等重点人群的排查和管理,并做好矫正、帮扶、教育、救助等工作,预防特殊重点人群命案的发生;加强出租屋、公共娱乐场所等服务业和重点行业治安防控力度,有效防控酒后杀人、激情杀人等命案,降低重点行业作案风险。(责任单位:各村(居)、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安监站、交管站、社会事务办、水务站、农业服务中心、中心校、卫生院)。
(二)加强安保防范,压缩发案空间。
切实做好镇辖区幼儿园、学校、农商行、市场、医院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强化重点场所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宾馆旅社、ktv、网吧等公共场所规范化管理,减少治安和安全隐患。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治安保卫责任制,完善巡逻检查、守卫防护、要害保卫、治安隐患和问题排查处理等各项治安保卫措施。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十户联防、邻里守望、巡更守夜等防范模式,将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治安要素纳入网格化管理范畴,提高对滋生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现和防空能力,切实压缩命案发生空间。(责任单位:各村(居)、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安监站、交管站)。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观念。
坚持普法工作常态化,综治办要经常深入辖区学校、场所、社区、村组等定期、不定期举办法制宣传讲座,开展以案说法、以事说法,广泛普及正确处理家庭、婚恋、债务、土地权属等纠纷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堵塞各种漏洞,让辖区村民学法、懂法,树立良好的法制观念,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或问题的良好行为。同时,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犯罪线索,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营造警民联手打击违法犯罪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各村(居)、党政办、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认清当前我镇命案预防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命案防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民转刑”命案的防控工作作为建设“平安大山”的大事来抓。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依法治理、综合治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压缩命案发案的时间、空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落实镇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命案防控工作要求。各村(居)、股室站所、驻镇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可行性强的命案防控工作计划,进一步将目标任务,工作职责,落实到人头上,务必将命案防控工作抓小抓早抓好,预防和减少命案发生,遏制重特大案(事)件的发生。
(三)协作联动,形成合力。各村(居)、股室站所、驻镇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命案防控工作联动合力,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督导,严肃追责。各挂村、分管领导负责对社会治安、命案防控等工作进行的督导检查。对治安问题突出的村(居)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等方式,限期进行整改;对因重视不够、矛盾纠纷调处不力、命案防控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刑事犯罪突出、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甚至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村(居)、股室站所、驻镇部门实行责任倒查。各村(居)、股室站所、驻镇部门每季度要对20xx年命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研判,并撰写命案防控季度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进行梳理汇总。
命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对家庭纠纷【第三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自治区、银川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命案防控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整改命案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20xx年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和深化工作全面高质量落实,确保在命案防控方面,实现20xx年命案发生数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命案,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案件,全镇命案破案率达95%以上。
责任单位:党政办、综治中心。
(二)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是提高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系统的运用,督促各村、综治委成员单位及时录入、调解、回访排查出的矛盾问题,紧紧围绕家庭邻里纠纷、琐事纠纷、感情纠纷、民间债务纠纷等重点矛盾问题,全面深入开展易引发命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二是紧盯矛盾问题排查、化解、稳控情况。实行每周开展一次矛盾问题排查工作,每月开展一次跟踪回访工作,随时掌握动态,对可能引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矛盾问题,按照“四定三包”(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化解、包反馈)的要求,及时发现,就地化解。对于本级无法化解的,迅速逐级上报,妥善应对。对在工作中了解到的有可能引发个人极端事件的信访信息要及时通报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并跟进工作,有效防止命案等极端案(事)件的发生。每月召开综治例会,听取责任单位矛盾问题化解情况,掌握工作进程,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举措,确保因久拖不决而引发矛盾激化,发生命案。三是强化信访排查预测。高度重视初信、初访的处理,切实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作用,做到联防、联调、联动,发挥整体合力。加大对不安定因素的分析和预测,对情绪极端、扬言报复社会或他人的来访人员,要及时通知镇政府、派出所,主动关注动向、落地核查及全力做好解释劝导,引导正确的信访途径和司法途径维护个人利益,防止矛盾的扩大和激化,发生危害他人生命的案(事)件发生。四是发挥人民调委会、红袖章队伍等作用,提前介入发现的矛盾纠纷,避免因情绪激动、泄愤造成他人人身伤害。
责任单位: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各村。
(三)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与救治。镇民生服务中心要协调各村、派出所开展筛查随访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全县具有肇事肇祸风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健全分类台账,更新电子信息系统、落实包保责任。各村要不断加强与民生服务中心、派出所的联系,一方面,继续实施居家看管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扩大居家监管精神疾病患者签约服务的模式,解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无力监护或监护不力的情况。另一方面,积极为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申请低保或予以政策范围内的救助帮扶。按时给精神病人发放药品,每月及时上报病例用药随访情况及病人死亡情况,确保信息互通,情况互明。 民生服务中心、派出所、各村要对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每月回访一次,掌握现状,视情况进行约束或收治,确保应治尽治、应管尽管。
责任单位:民生服务中心、派出所、各村。
(四)加强重点人群管控和帮扶。
1.在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控和帮扶方面。各村、司法所、派出所要细化任务分工,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村人员力量,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涉邪教人员等特殊人群进行全面清查摸底,逐一查清居住、工作、生活情况,登记造册,建立风险评估、分级管控、分类施教、“四色动态”管理等工作机制,防止漏管、脱管、管理不严的问题出现。建立定期跟踪回访制度,根据实际表现,适时调整管控措施,严防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加大人文关怀,发挥“阳光中途之家”作用,大力组织技能培训,切实解决就业、就医、基本生活保障等实际困难,做好安置工作。
责任单位: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各村。
2.在重点青少年的管控和帮扶方面。积极开展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调查摸底工作,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在学龄期的可采取劝学、返校等方式,开展继续教育;超过学龄期的可协调各方关系,落实就业措施,避免再次流入社会。建立定期跟踪回访制度,掌握思想动态,适时调整管控措施。建立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保障机制,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实现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零障碍”。深入开展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设立维权站,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婚姻法、继承法、儿童保护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将贴切群众生活的法律知识生动形象的进行多种形式的传播,以正确的方式维护自己权利。
责任单位:司法所、教委、派出所、各村。
3.在流动人口管控方面。落实“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工作模式,派出所、各村要全面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依托警务室、网格管理等,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摸清全县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底数,加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复杂部位、高危人员摸排,全面采集、登记、核对实有人口信息,建立数据共享、实时更新的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系统,强化数据分析、查询比对、关联应用。加强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落实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经常性开展入户走访,通过对出租房屋信息的摸排实现对流动人口信息的全面掌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对外来人口进行定期检查,做好记录,每月向辖区派出所和综治办上报情况。
责任单位:综治中心、派出所、各村。
4.对其他重点人员的管控方面。各村要发挥村干部监督作用,凡居住在本村范围内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扬言报复社会、家庭关系紧张、离婚独居和酒后闹事、状态异常、行为失控等重点人员,要纳入监控视线,及时发现问题,提前做好预警,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恶化。建立每月跟踪回访制度,掌握思想动态,适时调整管控措施。
责任单位:综治中心、派出所、各村。
(五)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管控。一是强化对公共复杂场所、酒吧、网吧、出租房屋等命案多发地点或部位的监管力度,明确业主治安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遇事有人劝阻、有人报案、有人处置。二是加强对街面、公共复杂场所、学校、卫生院及周边偏僻路段、居民小区、村居主要出入口等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布点,实现重点部位全覆盖。三是要坚持巡警、治安民警、各村治安巡防队、义务巡防队员“四位一体”巡防模式,加强对易发案地区、场所和夜间的治安巡逻和安全巡查,每月开展清查活动,收缴管制刀具等危害社会治安的危险凶器和物品。对旅店、网吧、洗浴、棋牌社等场所进行反复排查,开展专项打击黄、赌、毒等容易诱发刑事犯罪的违法活动。四是建立健全刑事案件受害人救助制度,开辟受害人救治“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予以抢救,减少因伤致死命案。五是要大力推广和运用“微信巡防”,民警将村、社区、重点地区巡防情况在微信中得以信息分享,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掌握周围动态情况。
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推动“七五”普法进程,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工作,使群众享受到方便、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帮助群众提高诉讼能力和纠纷解决能力。
责任单位:司法所。
(七)加强命案攻坚和情报研判。一是强化命案攻坚。坚持落实“4+1”同步上案机制,加强快速反应能力,提高侦破命案战斗力,切实做到到达现场快、勘查快、抓捕快,把握案发初期的破案黄金期,在最短时间内破案,确保命案发生一起破一起,有效震慑犯罪。同时,结合矛盾纠纷引发命案较多的现实,做好防控应对,减少发案。二是加强情报研判。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实战引领,针对案件高发区域、时段和重点人群,及时制定打、防、控方案,加强巡逻防范和打击处理举措,并跟踪问效。通过研判推进侦查方式方法转型,实现“更多地破小案”的目标。
责任单位:派出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命案防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全力投入,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整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经得起上级部门的明察暗访和复查验收。
(二)加强督导检查。镇政府要对各单位的命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进行督查和暗访,对整治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各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开展流动人口管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法律知识、依法信访等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以正确的方式和途径维护自身利益和得到更大的惠民帮扶。
命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对家庭纠纷【第四篇】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命案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命案的发生,继续巩固好大山平安建设工作,根据中共兴仁市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兴仁市2019年命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仁政法﹝2019﹞17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贞丰县命案事故,制定大山镇2019年命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镇命案防控工作,确保命案事故零发生,特成立大山镇命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文元镇党委书记。
余邦贵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梁正相镇党委副书记。
唐永旭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员:陈厚全镇综治办负责人。
张绍平大山卫生院院长。
崔豪大山中心校校长。
吴家伟大山司法所所长。
邓宁大山水务站站长。
孙祖敏大山供电所所长。
杜江镇安监站站长。
冯仕康镇交管站负责人。
王明建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韩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各村(居)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陈厚全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鑫、杨启来、李显平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命案防控工作资料的收集、上报等工作。
通过查找我镇历年命案防控工作的问题短板和漏洞,不断强化命案防控工作措施,推动2019年大山平安建设重点工作高质量落实,确保群死群伤案件零发生。
以预防减少可防性命案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源头预防,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决消除一切命案隐患,确保2019年各类命案事故零发生。
(一)加强排查化解,抓好源头防范。
一是要强化排查力度。各级村(居)、股室站所,驻镇部门采取联动机制,迅速组织治保主任、保安、巡逻队等人员力量,在辖区内的学校、砂石厂、水库、河道、道路,出租屋、宾馆、网吧等公共场所开展全面摸排工作,对可能引发命案的特殊重点人群、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点实行台账管理,务必将一切命案隐患登记在册。二是要强化调处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人群、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调处化解。对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因婚姻家庭关系、邻里关系等不和谐引发的矛盾纠纷,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的作用,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切实消除矛盾隐患,防止矛盾激化,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可防性命案的发生。三是强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和重点领域行业的管理。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防范“民转刑”命案工作与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相结合,落实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监护责任措施,有效防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加强刑满释放人员、邪教人员、吸毒人员、艾滋病患者、麻风病患者、未就业、未就学的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儿童等重点人群的排查和管理,并做好矫正、帮扶、教育、救助等工作,预防特殊重点人群命案的发生;加强出租屋、公共娱乐场所等服务业和重点行业治安防控力度,有效防控酒后杀人、激情杀人等命案,降低重点行业作案风险。(责任单位:各村(居)、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安监站、交管站、社会事务办、水务站、农业服务中心、中心校、卫生院)。
(二)加强安保防范,压缩发案空间。
切实做好镇辖区幼儿园、学校、农商行、市场、医院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强化重点场所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宾馆旅社、ktv、网吧等公共场所规范化管理,减少治安和安全隐患。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治安保卫责任制,完善巡逻检查、守卫防护、要害保卫、治安隐患和问题排查处理等各项治安保卫措施。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十户联防、邻里守望、巡更守夜等防范模式,将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治安要素纳入网格化管理范畴,提高对滋生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现和防空能力,切实压缩命案发生空间。(责任单位:各村(居)、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安监站、交管站)。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观念。
坚持普法工作常态化,综治办要经常深入辖区学校、场所、社区、村组等定期、不定期举办法制宣传讲座,开展以案说法、以事说法,广泛普及正确处理家庭、婚恋、债务、土地权属等纠纷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堵塞各种漏洞,让辖区村民学法、懂法,树立良好的法制观念,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或问题的良好行为。同时,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犯罪线索,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营造警民联手打击违法犯罪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各村(居)、党政办、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认清当前我镇命案预防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命案防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民转刑”命案的防控工作作为建设“平安大山”的大事来抓。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依法治理、综合治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压缩命案发案的时间、空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落实镇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命案防控工作要求。各村(居)、股室站所、驻镇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可行性强的命案防控工作计划,进一步将目标任务,工作职责,落实到人头上,务必将命案防控工作抓小抓早抓好,预防和减少命案发生,遏制重特大案(事)件的发生。
(三)协作联动,形成合力。各村(居)、股室站所、驻镇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命案防控工作联动合力,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报镇综治办进行梳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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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对家庭纠纷【第五篇】
20xx年辖区命案防控工作目标是:辖区命案发案数、青少年涉命案数要比20xx年下降。
1.建立命案易发重点时段防控机制。制定《重要时段防控方案》,建立《重点群体、重点部位排查管控工作台账》,形成命案重点防控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工作格局。
2.加强治安形势分析研判。由派出所建立治安警情研判机制,办事处各部门、各居委会要定期分析形势,组织对辖区治安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
3.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民转刑”风险评估、分级分色预警,层层明确责任单位、包案领导和化解措施,分级化解处置,限期化解销号,防止小纠纷、小隐患、小事件、小问题发现不了、解决不掉、处置不好而引发“民转刑”“刑转命”的问题。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以案定补激励政策,提高化解实效。
4.加强突出问题整治。以安全感调查和治安形势分析研判结果为导向,把易滋生命案的突出治安问题排查出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
5.加强“民转刑”命案防范。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体系、机制,抓实排查调处工作,发挥基层自治手段作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行“邻里劝导”制度,营造守法尚德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防范命案的发生。
6.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开展和谐家庭、模范夫妻、好儿女、好媳妇、好公婆、好邻居等创建、评选、表彰活动。
7.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面排查掌握外来人口和出租屋的基础信息,全面排查掌握外来人口中的前科劣迹人员、违法犯罪人员及其所涉婚恋等纠纷,防止涉及外来人口的案(事)件。
8.加强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对未就业就学闲散青少年等开展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建档立卡。
9.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监护和衔接管理。建立基层部门联动排查和信息动态交换机制,常态化开展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甄别、登记报告和社会危险性评估,全面摸清底数,建立“一历五单”衔接管理制度。
10.加强特殊及关注人群服务管理。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和人户分离刑释人员户籍地、居住地安置帮教“双列管”措施,加大对其所涉矛盾纠纷的排查、疏导力度;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治和管控措施,严防重新犯罪;加强吸毒人员教育矫治、戒毒治疗、康复训练,确保不脱管失控。
11.加强城乡治安防控。加强夜间、背街小巷、餐饮娱乐场所等案件多发时段、区域巡逻防控力度,提高社会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升街面控制、应急处突和打击震慑能力。
12.加强治安重点行业场所管理。开展治安混乱、隐患突出的复杂场所和黄赌毒等治安问题专项整治。
13.强化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开展“中小学封闭化管理、专职保安员配备率、监控报警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率”三个100%督查。
14.开展命案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开展“以案说法”和“以案说防控”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
15.建立健全社会情绪监测和疏导服务机制。通过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咨询热线和走访、座谈等方式、手段,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反常的特殊群体及时进行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防止发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
1.狠抓如实立案和信息报告工作。各居委会每月3日前报送《“民转刑”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台账》,对重大苗头隐患要立即报告。
2.开展一案一查和督促整改。对一案致3人以下死亡命案,报区委政法委组织专门调查组开展调查,查清发案原因和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相关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问责、督促限期进行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区委政法委。
3.抓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把落实综治领导责任作为综治工作的首要抓手和突破口,健全和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督查督办机制。
4.狠抓目标管理和考核奖惩。办事处、派出所、各社区居委会要将命案防控攻坚目标细化,并加强发案动态监测。将命案防控工作纳入平安乌当建设考评并加大权重,严格兑现奖惩.对于命案发案数、青少年涉命案数、命案发案同比上升起数全区最高的,或年内发生一案致3人以上死亡命案的,或年内发生两起以上一案致2人以上死亡命案的街道办事处开展挂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