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立案报告书【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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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报告书【第一篇】

一转眼,整整两个月的法院实习即将结束了,还记得刚来实习时什么都不懂,我被分在立案庭,起初对立案庭并无太多了解。只是在潜意识里认为立案庭的工作十分简单,因为在立案阶段对相关材料都是程序性的审查,不具体涉及实体的问题,后来慢慢发现立案对于法院工作来说,是很重要的第一步。

立案庭的老师们都很和蔼,对于一些不懂的问题也耐心地教我,最后我被分到了管辖合议庭,到那时审判长董老师就和我讲:“来这里并不是要你多学习书本上的知识,而是要你从这里的锻炼中学会为人处事的方式,学到在课本上所没有的知识,多练习实务。”最后他让一个书记员带我处理案件裁定后的一些后续文字处理工作,这样,在中院的实习就正式拉开帷幕。

带我的书记员很细心,也很有耐心,她一步步教我如何处理文件,哪些不同的文件名称各代表什么意思,因为刚上手,有些东西做了一遍可能记得还不是很透,她还是耐心地再教我一遍。总的来说,在这两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主要完成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首先到立案大厅拿本合议庭有关管辖的案件。接受案件乃是案件审理的第一步,我们合议庭的案件后再分属各个审判员审理。当然案件的审限是从立案当日开始计算的。接受案件,还需要在各个案件的接收表上签字,清点案件的数量,确认无误后再将接收表送回立案大厅,以作存档之用。

二、登记案件编写,撰写阅卷笔录。案件分到各个审判员之后,我就需要帮每个人所接收的案件登记到接收本上,其中包括以下几项:案号、案由、当事人、原审法院、收案日期。登记完之后,后面就需要做案件的阅卷笔录,也可以称为审理报告,包括以下几方面:案号、原审案号、案由、原审法院、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上诉人上诉理由、原审法院裁定、工作方向。阅卷笔录是构成副卷的重要材料。

三、到文印处将法律文书签发件盖章,并拿案件裁定书,在裁定书上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文印处是设在主楼的21楼,一般盖法院的章和拿裁定书都要来这里,不管盖章还是拿裁定书都要在登记簿上登记签名。拿到裁定书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裁定书后盖上“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

四、填写委托送达函、退卷函;因为是中院,案件审完后是委托下层法院送达,并将基层法院送交的卷宗退回,这就需要填写委托送达函和退卷函,各有两份,一份入卷,一份随卷宗退回。

五、做送达回证;中院委托下层法院送达当事人,就要制作送达回证,当下层法院代为送达后,就需要寄回送达回证,需要收到裁定书的当事人签字。

六、退卷、结案审批。各个卷宗整理完之后,我们需要把退回下层法院的文

件统一寄回,这就得把案件送到专门退卷的地方,需要工作人员核对签收。拿到退卷核对无误的签字后,就得去结案审批,最后由工作人员盖上“确认无误”的章之后才算一个案件的结束。

八、归档、做案卷目录(分正卷、副卷)。以上工作都完成之后,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归档与目录制作,这两项工作是连在一起的,首先将案件归档,再制作案卷的目录,目录包括正卷和副卷两卷,但也有特殊的,如立他字号就只有副卷没有正卷。制作目录首先要将整理好的案件材料编号,正卷、副卷各从“3”开始编号。

九、见当事人或者律师并撰写谈话笔录。在书记员老师不在的时候,我就回去和审判员去见当事人或者代理律师,听他们的谈话并撰写谈话笔录,确认无误后需要由谈话人签字。

上述1到8点其实就是一个案件从接受到审结的过程。

立案庭工作较少的时候,在征得审判庭的老师同意之后,我可以去旁听其他庭的庭审过程。在此过程之中,我了解到了很多关于庭审之前的准备工作,书记员核实当事人的身份,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如若申请回避,且被申请者符合回避要求,则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如若不符合回避要求,则当庭驳回。而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双方当事人先后向法庭提交证据,以利于查清案件事实。针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而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等等。

最后,我非常感谢在法院里工作的每一位法官,他们都是我的老师。感谢他们的耐心指导,使我大大提高了对立案程序和法庭审判过程的熟悉程度,这对我的实习经历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有他们的帮助,我少走了很多弯路。我认为到了实际工作中以后,学历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个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交际能力。我深刻的体会了这一点。尤其是现在我们的大学教育与社会需求脱轨,相互之间有一定差距,所以,实习就显得非常重要,这是一个弥补自己经验的时刻,是一个迅速融入社会的过程,在其中,有各位经验丰富的老师的指导,我们走了捷径。总而言之,我们必须将大学里所学的知识与更多的社会实践结合在一起,不断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认识水平,纠正错误认识;深刻体悟社会现实,以激励自己更加努力地去学习知识;同时使我们明确了自己身上的责任和使命,国家和社会为我们大学生做了那么多,而我们现在能做什么呢?我们又做了什么呢?这是值得我们每一个大学生反思的。所以,我们必须努力奋斗,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投身于当今社会建设,以实现人生的社会价值和个人的自我价值。点燃自己,为社会贡献一份微薄之力。

今年已是我第二次在临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实习。去年的我在步入法院实习前,对这个神圣而庄严的地方充满了无知与好奇。在法院短短的一个月,我熟悉并掌握了法院立案程序。有了上次积累的经验,我可以从容面对实习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这次实习我还是选择了立案庭,主要目的就是学到更多的东西。法院所有的案件首先都是要经过立案庭,所以这里可以接触到各色各样的案件,并且可以了解到这些不同类型的案件基层法院是怎么处理的。

在立案庭实习的一个月时间,我的工作内容主要是负责接电话、案卷整理、旁听案件;在大家都比较忙的时候我也偶尔扮演下正式工作人员接待当事人进行立案。通过这次的实习,我发现了些问题。

第一就是意识到了学习法律和普及法律重要性。这个社会严重缺乏法律意识的人还有很多,在立案庭的一个月,我不知道碰到多少次当事人连普通的案件描述都不会,或许是当事人面对法院和司法诉讼怀有畏惧之心,或许当事人认为律师费用昂贵而舍不得聘请,但究其根源还是多数民众的法律意识严重缺乏。我遇到过这样案例,原告是个5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一到立案庭窗口,他的声音在颤抖眼神不敢正面窗口工作人员。面对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他不知所答。这是为什么,身为原告的他本应理直气壮寻求法院救济。经过工作人员的详细引导,终于得知原告的诉求。他是某房地产公司的一名工人,因身体原因辞职已有一年,但该公司尚拖欠其12700元工资,有欠条为证,多次上门索要未果。法院立案后传唤被告,还没到开庭日期,原告又跑到法院,我们好奇他为什么提前来,原来是他已经拿到了拖欠工资,是来撤诉的。原来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就立即召来原告进行调解,并将拖欠工资发予原告。或许是被告良心发现或许是不想因这些钱而吃官司,总之原告的权益得到了实现。还有几次我陪同他们去送达,不计其数次,当事人接过我们的送达文书看都不看就直接在我们要求的地方签字,根本没有想到核对一下他拿到的东西与送达回证上是否吻合。

这还仅仅是在法院看到的,还有千千万万没有进入诉讼程序却已涉及专业法律知识的事件了。这不禁让我们反思,社会当中还有太多太多的人不了解法律,尚有很多人还停留在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法律认识,甚至有人认为法律是不公正的。学校里盛传法律专业的学生就业率之低仅次于哲学专业。但从我在法院所接触的情况来看,法律人才不是过剩而是不足。之所以显得过剩是因为众多法律人才都拥挤在公务员、大型企业、大型律所这些看似待遇丰厚或者稳定的地方。普及法律知识政府是主导,首先应增加媒体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结合经典案例进行法律讲座,最大范围的普及;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应切实担负起宣传普及法律的责任,定时定点定人到社会最基层宣传;最根本的就是植法律的种子到社会最基层,鼓励和引导法律专业大学生到农村就业,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的法律疑问。

第二就是部分法官素质有待提高。在法院实习期间,我多次旁听案件审理过程,有少数法官在审理过程中暴露出了这样几个问题。

开庭时法官迟到。法律是神圣的,法庭是神圣的殿堂,当事人应该遵守法律,作为法官更应该维护-法律的威严。我国法官职业道德规定法官应当遵守司法礼仪,遵守法庭规则,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不随意出进。法官审案代表的是国家法律,迟到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对于这样的法官,法院应当给予适当处分。

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避免盛气凌人、“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

尊重律师,依法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有法官面对外地律师在庭审中当庭怒喝,态度强硬,法官面对外地律师不应差别对待。

经过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在法院各位热心老师的帮助下,我收获了很多,感悟了很多。

首先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观深入的了解。1.法院工作的重要性。法院工作直接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关系到诸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个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观的心态对待,确保当事人利益得到切实保障,正义得到伸张。2.法院工作的复杂性和严谨性。在实习过程中,接触到的案件跟书本上学的案例相差悬殊。教材中的案例都是经过反复推敲筛选、确定没有争议之后才被选入的。但是实践中的案例很少具有这样的典型性,案件事实具有诸多模糊之处,而且还有许多其他的因素需要考虑,每个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费大量的心血反复推敲、斟酌,有的甚至通过数次合议仍不能达成统一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简单的以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允许保留少数人意见,并随合议笔录一共提交审判委员会定夺。3.法官工作的艰辛。真实的法官工作远没有电视上写的那样轻松惬意。恰恰相反,法官工作实属不易。不仅要面对案件双方的双重压力,还还要抵御来自不同方面的拉拢诱惑。每个案件,法官们都会尽心调解,以求被害人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偿,被告人能够得到一定的宽恕;每个案件,法官们都会反复斟酌,以求客观公正;但是法官们的努力却常常得不到理解,所以会出现些静坐、甚至是冲击法院的事情。

其次认识到普法的重要性。虽然我们的普法工作始终未间断,但是现实情况却极不乐观。作为一名法学专业学生,深知肩上责任重大。毕业后我们应该到最需要法律最需要我们的地方,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最后不断加强自身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的提高。随着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以及我国法治的逐渐完善,每年有许多部法律法规出台。如果满足于现状,你会发现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很快就会过时。作为一名法律人,必须有足够强的学习能力,时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最新动向。

在实习过程中我结交了很多朋友,我们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直到现在还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从他们身上我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还学到为人处事的方法,这些都是我将来走上工作岗位的宝贵财富。在此我由衷的向为我提供帮助和指导的老师们表示感谢,感谢你们给予我宝贵的实习机会,在我的人生经历中留下珍贵的一笔。

一、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在大四的最后一个学期,我迎来了毕业实习。本次实习安排在开学后的六周,其主要目的是让我们把在学校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对司法实践的了解进一步深化对所学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我此次在邢台县人民法院实习。邢台县人民法院是基层法院,共有四个民事审判庭、两个刑事审判庭、一个行政审判庭以及六个派出法庭(分别是西黄村镇派出法庭、南石门镇派出法庭、墓镇派出法庭、路罗镇派出法庭、东旺镇派出法庭及黄寺镇派出法庭),还有立案庭、高审庭、审监庭、执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审判庭,民一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后我又到执行局呆了一段时间。我在这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听庭审、练习撰写判决书,还有几次与其他工作人员到当事人住所地调查。

二、实习过程概述

去实习时老师对我们说实习能否学到东西,关键不在于老师和法官,而在于自己,只有你带着一双求知的眼睛去观察、探求,才能学有所获。而且老师反复强调实习的重要性,特别要求我们认真对待实习。

实习的第一天,确定实习岗位后我到民一审判庭去报到。民一庭内正在开庭,我便坐在旁听席上旁听。这是一起比较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程序进行得很快,在双方当事人拒绝调解后,法庭听取了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法官宣布合议庭和议后择日宣判,庭审结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内整理卷宗。

从第二天开始,我每天8点15左右赶到法院,先把庭内的卫生打扫一下。我们庭基本上每天上午开庭,不开庭又没什么具体工作时我就到其他庭里旁听。中午11点40分结束工作去吃饭。下午很少开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没有审理完毕,下午继续开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装订、登记)。庭长还给我安排了练习撰写判决书的工作,把经过开庭审理的案卷让我每三天写一个判决书,写完后再交庭长修改。在执行局呆的几天除了和执行人员外出调查取证或送达传票、执行令外,也同样是整理卷宗。

三、实习主要情况及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

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和书记员整理卷宗多份。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划分等。在此过程中,通过对卷宗的翻阅和向书记员咨询,我对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以及各种归档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了解。

2、旁听案件。

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人们法律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再加上仲裁等非诉程序纠纷解决机构较少,导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对较多,且呈逐年递增趋势。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听。以前在学校我参加过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审理严肃。但在这里,旁听民事审判后感觉庭审比较随便,气氛比较缓和,有些程序性问题也省略了。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审判的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认识到民事案件的审理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结果应该是让双方当事人实现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知识要渊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3、书写法律文书。

原告诉称,写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再写被告辨称,其内容是被告的抗辩理由和事实。然后是经审理查明部分,写法院对证据的采纳和不予采纳的理由及认定的事实。此后是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和所依据的法律,最后写判决结果。我写完第一个判决后交给庭长,他对我写的判决书做了很多修改。他说:你前边写的还可以,但在经审理查明一部分存在问题较多,措辞不够严谨,用语欠规范,陈述过于简单,逻辑有失严密,说服力不足。的确。

我在写经审理查明部分时,写得过于概括,庭长说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关事实都加以分析,写出对证据采纳和不采纳的理由,因为判决要让原告、被告双方看,他们可能都不懂法律,作为一个法律文书撰写者,你要让诉讼双方看了以后,通过对判决书中认定事实的逻辑分析得出与判决书相同的判决,这样才能让判决具有说服力,才会是一个成功的判决。而我的判决只是对原告、被告存在争议的部分事实作了分析,并不能让人从我的经审理查明和本院认为部分想当然的得出我做的判决。法律文书写作这门课我在大二时学过,可惜当时认为只是考查课,没有认真学习。现在很后悔在学学校是没能好好学习这门课,以至现在不能完成实习中法官交给给我的工作。回学校后我会努力补充文书写作方面的知识,希望下次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出色完成。

4、跟随执行人员到被执行标的物所在地去执行。一般到了强制执行阶段的案件都是很难执行的,有一部分是被执行人的确没钱无力给付赔偿款,即无财产可供执行;还有一类是有钱但还是不能顺利执行,这些被执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财产转移或隐匿,因为他们通晓法律。曾经有一个案件,申请人知道被执行人把钱存进了银行,但执行人员去查询后根本没有发现被申请人的账户,这肯定是把钱存进了他人的账户。对于这类案件如果部门之间协调合力执行,会大大提高执行的效率。

实习期间,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之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所学的知识,为以后真正从事法律实践工作打下了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对一些工作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难过。在学校时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学的很多,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真正含义。

以上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参加实习的同学都应该有所认识: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要求是有一定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需要理论的指导,但其发展和意义要在实践中才能实现,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实践服务。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与实践更紧密的结合起来,在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时,对实践加以重视,更多的增加实践所占比例。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的普及与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参加旁听的好几起案件中,当事人都没有请代理律师,而是自行抗辩和辩护,而且他们所运用的法律和抗辩的理由都很到位。

好的关系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处理好人际关系,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绩。对于我们这样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的东西很多,周围的每个人都可能是我们的老师,只要我们注意观察和学习,工作与生活中周围的同事和朋友会教给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

四、自我评价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法官和书记员交给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体人员的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发现实践经验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在几位法官的帮助下,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自己的知识得到了巩固和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 同时,实习开阔了自己的视野,使我对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程序有所了解,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也有了显著的提高。

此外,我还认识了几位法官和律师朋友,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和相处交流,使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邢台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老师、及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习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xx-xx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xx-xx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

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习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习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

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中南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中南,使他们走近中南,了解中南。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2002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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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报告书【第二篇】

三、写一些法律文书,填写传票、诉讼保全文书、起诉书等法律文书。

在实习的一个月里,我学会了很多法律文书的写法.真正明白了什么是“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须深行”。以下是几种简单的文书:。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一审民事案件用)。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写明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被告×××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

第三人×××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经审理查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书记员:×××。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诉讼财产保全用)。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

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告×××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概括写明申请人的具体请求内容),并已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不写此句)。(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的,把“×告××”一段删去,改为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事实根据。)。

本院认为,×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职权采取的,改为:“本院为了××(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采取财产保全的具体内容)。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书记员:×××。

民事起诉书。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电话。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合同副本____份。

本诉状副本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份。

立案报告书【第三篇】

九月份我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进行了为期4周(9月11日至10月11日)的毕业实习。审判监督庭(简称审监庭)主要负责民事、刑事案件的审判监督工作,刑事罪犯的减刑、假释工作,而我所在的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审判工作中大量的事务性工作都是由书记员完成的,我们这些实习生正好分担书记员的工作。在实习中,我对书记员一职有了更多更新的认识。书记员要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等。在过去的4周中,我通过实践及观摩,学习了怎样做个合格的书记员。

首先是学习了整理、装订归档卷宗。卷宗应当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卷宗应材料成页。装订顺序如下:(一)目录目录正在装订书制作,按卷宗材料装订顺序的排列制作序号、问件民称、页次;(二)提请减刑建议书;(三)审理报告;(四)调查材料;(五)合议庭笔录;(六)减刑裁定书;(七)送达回证。

其次是合议庭笔录。合议庭笔录主要内容有:

1、评议时间。主要记录评议的时间,年月日的书写为汉字大写;

2、评议地点。一般为本院审判庭;

3、合议庭成员。由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

4、案件主审人(为本案的承办人);

5、案由。案件原告因某某诉讼被告;

6、记录。记录内容主要首先由承办人汇报案情,承办人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结论。其他陪审原表明自己观点。

在庭里面的时候,做什么事都要主动点,做事情要也小心、细心,不得马虎。再熟练多做的事情也要认真。因为自己是新手,面对的都是前辈,自己多多干活,是自己的福气,而且还能让别人知道,自己是个称职的书记员。当我走的时候书记员给我写评语的时候,书记员和法官给我的评价都很好,说我很能做事,表现积极,说我人都机灵、灵活;还说我规规矩矩,上班按时按点,不像以前实习的,想来就来,想走想就走。在我的实习鉴定表上,书记员这样写到:“该生在实习期间,勤奋好学,态度积极认真,踏实肯干,能够很好地完成庭里布置的任务,是一名优秀的实习生。”

今天是我来到法院的第二天,一早就收到法院里面的退卷、及二审宣判后退给原审法院的材料。一共收到今年上半年的十多宗上诉案件退卷材料,需要归挡。材料很多也很复杂,证据、诉状、判决等等,我们的任务就是按号分类整理、订装。我订装的案卷是一份关于劳动者违约解除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经济损失案子。案中李某于1999年从广州某大学汽车工程专业毕业后,到广州某汽车公司工作,并与该公司上级主管单位广州市某供销社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xx年8月经政府协调,征得供销社和其本人同意后将李某调至广州中英合资某保安器材公司工作。李某在保安器材公司先后担任生产部、技术部和销售部经理。xx年11月30日,李某与供销社经协商续签了3年劳动合同,合同期至xx年11月29日。xx年1月,李某又与保安公司签订了1年期劳动合同。在所签合同中约定:李某(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时,妥善交接工作。乙方经保安器材公司(甲方)出资培训,在甲方同意乙方解除合同要求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费,此后,双方还签订了保密协议。在该协议中包括竞业禁止的条款,具体内容是:乙方辞职或离职后3年内(包括留职培训、学习或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活动),不得在与甲方行业相同或相似的机构任职,乙方个人也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甲方行业相同或相似的商业活动。如果因乙方上述行为导致甲方应得利益减少,甲方有权运用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李某的社会保险一直由供销社为其办理缴纳手续。为了提高李某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保安器材公司于xx年9月至11月派其到英国进行了为期12周的技能培训,又于xx年9月至xx年7月参加英国专家所作的为期84天的培训。保安器材公司为李某共支付培训费用万英镑(折合人民币万多元),并为其支付出国培训的交通、置装等费用9642元。xx年10月20日李某向保安公司发出要求辞职的传真件,随后即到同行业竞争企业广州某集团公司工作。保安器材公司为此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要求李某支付培训费并按照竞业禁止的约定赔偿损失。仲裁委经审理后裁决:

1、李某支付保安器材公司培训费元。

2、支付保安器材公司出国培训机票加保险费、置装费9182元。李某对该裁决不服,**至法院,要求撤消仲裁裁决,驳回保安公司的仲裁请求事项。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供销社于xx年11月30日续签的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应为无效。李某与保安器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应认定为有效。李某于xx年10月20日给保安器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发出辞职传真件后,在未获单位批准的情况下,既未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也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即不再到单位工作,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9]223号)和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9]264号)的有关规定,李某与保安器材公司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服务期,故应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李某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培训费。对保安器材公司要求李某退还置装费、鉴证费、机票费、保险费等应另行解决,本案不予受理。据此,依照《劳动法》第32条之规定,判决:李某支付保安器材公司培训费万元;驳回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李某、保安器材公司均不服,提出上诉。

立案报告书【第四篇】

公文呈批规则及效率标准之我见。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

一、凡是拟办过公文的同志都知道,在填写拟办意见时,有的领导必须做出批示,否则问题得不到解决、事情没法落实(为了论述方便,姑且把这部分领导称为“关键性”领导);而有的领导是否做出批示并不影响事情的落实,只需了解情况即可(姑且把这部分领导称为“阅知性”领导)。这时,如果按照领导职务来决定公文呈批顺序,则很可能会因先呈“阅知性”领导而耽误“关键性”领导在最合适时机、最短时间看到公文,从而影响整个公文的办理效率。

二、领导知道情况越全面,决策就越有针对性、决策效率就越高。按照领导职务高低顺序呈批公文,可能造成领导间信息不能共享,不知道情况的领导先阅批,知道情况的领导后阅批。这种信息不对称会给不知情的领导带来决策困难,而知情的领导却不能尽快看到公文,从而大大降低公文办理效率,甚至造成领导间决策意见相矛盾,进而影响事情的办理落实。

三、公文内容千差万别,即使同一类型的公文,所反映问题的背景情况也不尽相同。而以领导职务来确定公文呈批顺序的标准是静态的,缺乏灵活性,适应性差,不能根据公文所反映问题的复杂多样性来作相应调整。以此标准确定的规则呈批公文,公文办理者的主观能动性很难发挥,或者调动办理者主观能动性的成本会大大提高,容易造成工作的被动。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按照领导职务确定公文呈批顺序的公文呈批规则并非是最有效的,且按照这种规则在单位时间里呈批领导公文的多寡并不代表公文呈批效率和公文办理效率的高低。那么应该以什么为标准来确定公文呈批顺序呢?以什么为标准来衡量呈批的效率呢?笔者认为,应当以公文呈批的程度为标准来确定公文呈批顺序,即以先让“关键性”领导看到公文作为确定公文呈批顺序的标准,以尽量短的时间将公文呈报给“关键性”领导并做出批示作为衡量公文呈批效率和公文办理效率的标准。公文呈批的程度是第一位的,程度越深刻,就越接近问题的核心,领导的批示就越具有实质性意义,对问题的解决也就越有时间和空间优势。这是一种大统一、小灵活的标准,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在这种以程度为标准确定公文呈批规则的前提下,速度的快慢才有意义,速度越快,公文呈批和办理的效率就越高。

要按照这一标准来指导公文呈批,首先应该研究每份公文所反映的问题及有关背景情况,探寻每份公文的特点,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然后结合领导分工,确定“关键性”领导,再将公文以最快的速度呈报阅批。笔者汇总部分类型的公文,具体阐述一下如何在工作中按照这个标准和规则呈批公文。

第一类,省长及其以上领导的批示件,应先呈报市政府主要领导阅批,然后呈报市政府分管领导阅批。

第二类,对市政府主要领导交办事项的办理报告,如果事项涉及其他分管市领导,先呈主要领导阅批,然后呈分管领导阅批。

第三类,市政府主要领导将公文批给另一位市领导阅批并提出具体要求时,如果公文还未呈批完毕,应将公文先呈报这位领导阅批,然后呈报其他市领导。

第四类,某位市领导在公文上批示“请某某部门提出意见”,其他市领导圈阅的,部门回复的办理意见应先呈报做出批示的市领导阅批。第五类,分管市领导在协调自己分管的事项时,对有关单位承诺帮助协调另一分管领导所管辖事项的,该单位报来公文后,应先呈报给作过承诺的市领导,由其批出主导性意见再呈报其他市领导。第六类,对请求协调某部门配合做某事的请示性公文,如果所提事项由某分管市领导牵头推动,则先呈报该牵头市领导,然后呈报其他分管市领导。

第七类,对于称“根据某领导指示或者要求”开展某项工作,在推进过程中遇到需要别的部门配合的事项而请求市政府协调的请示性公文,应先呈报做出指示或者要求的市领导阅批,然后呈报其他分管市领导。

第八类,如果某位市领导将政府部门的公文直接交给文秘部门办理,而且该市领导正好是分管市领导时,应将公文先呈报交办的市领导阅批,然后呈报其他市领导。

第九类,实际工作中,常有上级来文要求某领导担任某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上级来文或者外地政府要求、邀请某领导出席某项活动,下级来文建议市政府成立某项工作领导小组,请某某领导担任组长等情况。这类公文,应先呈报被要求或邀请的市领导阅批,再呈报市政府主要领导阅批。

第十类,根据会议确定或者市政府主要领导决定,由某位市领导负责一项特定工作,则有关此项工作的公文应按有关决定来呈报,而不按市领导工作分工文件的规定来呈报。

由于公文反映的问题非常复杂,很难一一罗列,在此仅列举以上十种类型公文的呈批顺序,算是对本文所述公文呈批规则的实例解析。

(作者单位:青岛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立案报告书【第五篇】

实习目的:为了深入司法实践工作,了解庭审的全过程,体验司法工作的日常事务,将自己在学校中所学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加深对理论的认识,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为以后好的适应社会,适应所从事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实习时间:20xx年2月28日———20xx年3月28日。

实习地点:开封市中级人民。

实习单位和部门:开封市中级人民立案二庭。

实习内容:接待上人员,做笔录,参与解决调解案件,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整理调配资料等。

20xx年2月28日到3月28日我在开封市中级人民进行了为期四周的实习,虽说是短短四周的实习但是却让我感受颇多。

我被分在了立案二庭,立案二庭作为的一个内设机构,因为是中级人民,少有一审案件能在此开庭受理。所以多是下级基层一审之后的上诉案件和当事人申诉或者上级交办的再审案件。立案庭人员的工作就数全部这些案件,然后决定是否受理再审,再分派到相应的民事或刑事庭处理。而我的主要任务就是协助工作人员和法官的工作和一些琐碎的工作,比如:接待上人员,做笔录,参与解决调解案件,整理调配资料等。

整理调配资料是从事法律工作最基本的内容,它看似简单其实不然。它不仅要遵循一定的顺序,同时还要掌握分享的“实用立案报告书【精选8篇】”,这也是一个不能马虎的环节,稍有差错就得重新返工,所以每次填写我都十分认真,填写完成后都会让实习的前辈我检查并指出错误。刚开始我也很慌乱,翻过来翻过去,自己都有些乱了,但这是熟能生巧的活,干得多了也就熟练了。在前辈们的指导下我基本上能够较快的整理出所需资料,为工作人员减轻了一部分的负担,当然这也极好的训练了我的耐心与毅力。看着一份份整理后的资料的完成我有了小小的成就感。

立案二庭的申述案件比较多所以经常能有了解各种案件的机会,通过工作人员对于当事人申述的案件的解释,我对民事案件和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一定的了解,知道了审理民事案件的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是不完全相同的,民事案件最理想的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双赢同时又符合法律的规定,这一点就对法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扎实功底,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

为当事人做笔录是一项比较艰巨的工作,也是对我的一个考验。庭长为了锻炼我,让我从最简单的做起,如欠款欠债,劳务纠纷等,刚上手时很是紧张,害怕跟不上询问的进度,可是庭长对我很照顾,看我没记完就会等等我,在家的助下我完成了我的第一次笔录,虽然困难点但是还是很欣慰的。为了提高自己的能力,庭后我找到庭长为我指导,我知道了自己的最的缺点是理论功底欠缺还有就是缺乏锻炼。有了这次经验我也敢于挑重担了,开始记录一些各种类型的案件,对于其中的法言法语我不是很了解,所以只能课下做功课,了解相关的法条,加强自己的理论基础。这是核心和根本,也是让当事人心服口服的依据,必须谨慎措辞,有理有据,有法可依。

亲自参与了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体会到了送达工作有其一定的缺陷和难度。

立案二庭的厅那真是一幅活生生的人生百态图,有哭诉的,有撒泼的,有站在门口骂街的,有神经质的叨叨不休的,有全完不懂法律却坚称自己没犯法的,有抓住别人一点点小错非要狮子开口要价一百多万的,有把看成衙门把法官看成青天老爷的,也有认为自己是老子法官都是孙子一旦不如他意就扬言要进京上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短短几天我看到了也学到了很多以前在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法律之外却又和法律息息相关的东西。并且完全推翻了我之前的印象,那些法官们脾气真是太好了,完全不是我之前想的冷酷的样子。也许不苟言笑的模样只是因为环境造成的吧。通过这次实习,我明白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尚未真正步入社会的学生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做事要先做人。作为一个实习生,我们不仅只是把领导交给我们的事做好,更要有眼力,有积极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有所收获。没人谁会去督促你该怎么样做,只能靠自己在细小的工作上积累经验。无论是跟领导、同事、律师还是当事人接触,都要端正自己的态度,摆清自己的位置。在这个过程中我还学会了许多法言法语,结实了许多法官律师老师,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在不仅能学到专业知识和做人的道理更让我知道了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都说走法律行业业是条不归路,但我想中国法律界的春天也即将到来,因为人们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中国的法制建设进程也在不断前进,相信用不了多久中国的法律界就会有更高水平的发展。

当然在实习中我也看到了自身存在很多问题,不仅需要在理论上更加扎实地探索而且还要在实践中不断熟练积累经验。由于理论与实际脱节,更多的是需要我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我想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增加我会慢慢成熟起来。同样,我也发现了存在的问题。

1)送达是指人民依法定方式,把诉讼文书交给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有关单位或个人的一种诉讼行为。送达的种类有直接送达难,留置送达,托送达,邮寄送达,送达诉讼文书是诉讼活动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诉讼的必经程序。诉讼文书的及时送达对保障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保障案件的正确解决,有重要的作用。忽视送达或不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都会给审判工作造成被动,甚至还可能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和严重后果。然而,尽管送达诉讼文书的法定形式较多,但在审判工作中,“送达难”却是长期困扰正常工作的老难问题。民事诉讼文书送达难的成因:从现实方面的原因看,造成“送达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的流动性很,有的当事人借机规避法律,外出打工经商,长期不归,杳无音信。

2、有的当事人虽然没有外出,但法律意识差,有的当事人借机规避法律,外出打工经商,长期不归,杳无音信。

3、有的是由于当事人的地址提供不详,或者当事人的地址发生了变化,没有及时通知。

4、在留置送达中,有的基层单位或组织不配合。

5、在托送达中,有的受托存在地方保护意识,怕得罪当事人,更怕当事人报复。

6、在转交送达中,某些机关和单位对转交工作不够严肃认真,拖延时日。

7、公告送达不规范,有的是法官的责任心不强,有的是当事人认为公告费太高,不愿登报公告。

8、人力物力的紧张,导致送达迟延。

9、交通事故引发的案件,受送达人都是非本省市的,地处偏远,客观上造成送达难等。

10、从立法上看,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不具体也是造成送达难的重要原因。

2)久调不决问题严重。

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如今力倡导调解优先,于是出现了久调不决的现象,更有的还给法官下达调解率,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业绩。所以法官对案件,不愿意判决,愿意当事人撤诉或调解结案,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案件,久拖不决。

1、应当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方针,不能久调不决,取消把调解率作为评优指标的一个方面。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平等的基础上自愿进行协商,充分表达其真实意思,主要是起主持和召集当事人进行协商的作用。这样才能保证当事人权利的同时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

2、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应该建立高素质的执行队伍。如今对于执行人员提出来更高水平的要求,不仅要能吃苦耐劳,更要有智有勇。执行员的选任应当通过法定的任命程序,同时对执行人员要及时地、不断地进行教育和业务培训。只有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的队伍,执行难才有希望得以解决。

在的实习使我懂得了许多,作为一个将要从事法律行业的人,首先要具备最基本的素质———认真。不论是整理卷宗还是写判决书,都是马虎不得的,否则不仅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对于司法资源也是一种浪费。在这期间,在庭长和书记员的指导下我能够立的进行一些工作,如:整理卷宗,记录庭审笔录,拟写判决书等。小活也是能锻炼人的,在分享的“实用立案报告书【精选8篇】”,从而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而非单纯的靠经验。在实习期间,我觉得我的专业知识得到了提升,能力得到了增强,也得到了家的认可,让我非常有自豪感,也让我体会到了一个庭就是一个家庭,家互相助共同将案件做好。实习生活对我有很的影响,改变了我很多想法和思维,我想我会受益一生的。

立案报告书【第六篇】

我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实习,选取来立案庭,主要有两个目的。

第一个目的是学习。因为立案庭是来到法院的案件都务必经过的地方,而且西湖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庭还内含调解速裁的功能。所以在立案庭里,就能接触到各色各样的案件,并且有机会了解这么些不同种类的案件在基层法院都是怎样处理的。

第二个目的是锻炼。在法院食堂门口的统计表上能够看到,立案庭的月人均结案数量在所有其他庭的两倍以上。能够想见,立案庭的工作节奏是法院当中最快的,处理的事务也是最多的(在法院两个月,观察可见立案庭的人走路的节奏也比其他庭的人明显快一拍)。我深知自己是在大校园园悠闲的糖水中泡大的,十分有必要理解一下这种类型的训练,因为将来的工作绝不会像校园生活那样悠闲。

此刻看来,尽管还有一些遗憾,但是两个目的都已经得到了必须程度的实现。

在立案庭的两个多月实习中,有幸在陈辽敏法官的办公室工作,是苦趣,更是乐趣。事情很多,说一点都不累,那是说谎(有一天空上午我忍不住想明白我们每一天究竟要接多少电话。于是我用画正字号的方式统计我们办公室在单位时间内接打电话的次数。结果显示该上午我们办公室共打出6个电话,接进27个电话。而且这还没有包括我出去做事的一个半小时内打进拨出的次数。)。但吃苦正是来那里修行的价值之一。而更重要的是同时能见识到众多案件和各种状况的当事人,以及法院对他们的处理方式,足以说此行不虚,受益匪浅。感受很多,难以梳理,只好一一列举了。

1、法律知识和法律人才的重要性。

感触最深的就是意识到学习法律的重要性,也发现了这个社会严重欠缺法律知识的人还十分多。曾有一个当事人来找法官,说:我已经拿到钱了,所以法官让我来和她打个招呼。我本来以为他是拿到了执行款,心里纳闷怎样拿到执行款还要专门过来通知审判员花了很大工夫才弄明白,他是在调解之前拿到了欠款,所以来撤诉的。但是他不明白撤诉的说法,所以只能说来和法官打个招呼。有更多的当事人则是对法院和司法程序充满了恐惧而惶骇不知所为。他们不明白哪些话务必说清楚,哪些话不必说。一些人因为担心律师费太昂贵而不敢动请律师的念头,却完全不明白还存在向法院提出让对方承担律师费的可能性,而且也不明白有法律援助中心这个机构。而最可怕的,是当事人因为害怕而变得马虎大意,只求快点离开法院,却忘了留个心眼保护自己的权利。不计其数次,当事人接过我发给的送达回证后直接在我要求的地方签字,而根本没有想到核对一下他拿到的东西与送达回证上写的是否吻合。

这还只是在法院看到的,也就是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状况。社会上还会有千千万万尚未进入诉讼程序,却已经涉及专业法律知识的事件了。再校园里盛传法律专业学生的就业状况之差仅次于哲学专业。但从我在法院所接触的状况来看,法律人才不是过剩,而是不足。之所以显得过剩,是因为众多需要法律人才的人和超多的法律人才之间没有沟通的渠道。很多中小企业的股东很想要懂法律的人来指导他们,但是他们怕被律师欺骗,也担心律师费太昂贵,又不明白除了律所以外有什么地方能得到法律知识的援助。另一方面,大专院校的众多法律专业毕业生眼睛只盯着大型企业、大律所或公务员--因为中小企业难以进入在大学内举办的宣讲会、招聘会。所以交易场所的缺乏和交易信息的闭塞,导致了供求双方难以展开充分的交易。

2、立案庭调解组的好处所在。

立案庭的立案调解工作的好处,就法院本身而言,能够起到一个过滤器的作用。它将那些占法院受理案件很大一部分的,矛盾不很激烈争议不很大的案件用速裁的方式解决掉,并且尽最大的努力让纠纷双方都自愿理解处理结果。从而使得其他业务庭有时间和精力处理那些更加需要时间和精力来处理的疑难案件。就社会功能而言,立案庭调解组承担着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平和社会气氛的重大职责。

立案报告书【第七篇】

今年已是我第二次在临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实习。去年的我在步入法院实习前,对这个神圣而庄严的地方充满了无知与好奇。在法院短短的一个月,我熟悉并掌握了法院立案程序。有了上次积累的经验,我可以从容面对实习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这次实习我还是选择了立案庭,主要目的就是学到更多的东西。法院所有的案件首先都是要经过立案庭,所以这里可以接触到各色各样的案件,并且可以了解到这些不同类型的案件基层法院是怎么处理的。

在立案庭实习的一个月时间,我的工作内容主要是负责接电话、案卷整理、旁听案件;在大家都比较忙的时候我也偶尔扮演下正式工作人员接待当事人进行立案。通过这次的实习,我发现了些问题。

第一就是意识到了学习法律和普及法律重要性。这个社会严重缺乏法律意识的人还有很多,在立案庭的一个月,我不知道碰到多少次当事人连普通的案件描述都不会,或许是当事人面对法院和司法诉讼怀有畏惧之心,或许当事人认为律师费用昂贵而舍不得聘请,但究其根源还是多数民众的法律意识严重缺乏。我遇到过这样案例,原告是个5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一到立案庭窗口,他的声音在颤抖眼神不敢正面窗口工作人员。面对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他不知所答。这是为什么,身为原告的他本应理直气壮寻求法院救济。经过工作人员的详细引导,终于得知原告的诉求。他是某房地产公司的一名工人,因身体原因辞职已有一年,但该公司尚拖欠其12700元工资,有欠条为证,多次上门索要未果。法院立案后传唤被告,还没到开庭日期,原告又跑到法院,我们好奇他为什么提前来,原来是他已经拿到了拖欠工资,是来撤诉的。原来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就立即召来原告进行调解,并将拖欠工资发予原告。或许是被告良心发现或许是不想因这些钱而吃官司,总之原告的权益得到了实现。还有几次我陪同他们去送达,不计其数次,当事人接过我们的送达文书看都不看就直接在我们要求的地方签字,根本没有想到核对一下他拿到的东西与送达回证上是否吻合。

这还仅仅是在法院看到的,还有千千万万没有进入诉讼程序却已涉及专业法律知识的事件了。这不禁让我们反思,社会当中还有太多太多的人不了解法律,尚有很多人还停留在“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法律认识,甚至有人认为法律是不公正的。学校里盛传法律专业的学生就业率之低仅次于哲学专业。但从我在法院所接触的情况来看,法律人才不是过剩而是不足。之所以显得过剩是因为众多法律人才都拥挤在公务员、大型企业、大型律所这些看似待遇丰厚或者稳定的地方。普及法律知识政府是主导,首先应增加媒体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结合经典案例进行法律讲座,最大范围的普及;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应切实担负起宣传普及法律的责任,定时定点定人到社会最基层宣传;最根本的就是植法律的种子到社会最基层,鼓励和引导法律专业大学生到农村就业,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的法律疑问。

第二就是部分法官素质有待提高。在法院实习期间,我多次旁听案件审理过程,有少数法官在审理过程中暴露出了这样几个问题。

开庭时法官迟到。法律是神圣的,法庭是神圣的殿堂,当事人应该遵守法律,作为法官更应该维护法律的威严。我国法官职业道德规定法官应当遵守司法礼仪,遵守法庭规则,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不随意出进。法官审案代表的是国家法律,迟到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对于这样的法官,法院应当给予适当处分。

尊重律师,依法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有法官面对外地律师在庭审中当庭怒喝,态度强硬,法官面对外地律师不应差别对待。

经过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在法院各位热心老师的帮助下,我收获了很多,感悟了很多。

首先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观深入的了解。1.法院工作的重要性。法院工作直接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关系到诸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个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观的心态对待,确保当事人利益得到切实保障,正义得到伸张。2.法院工作的复杂性和严谨性。在实习过程中,接触到的案件跟书本上学的案例相差悬殊。教材中的案例都是经过反复推敲筛选、确定没有争议之后才被选入的。但是实践中的案例很少具有这样的典型性,案件事实具有诸多模糊之处,而且还有许多其他的因素需要考虑,每个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费大量的心血反复推敲、斟酌,有的甚至通过数次合议仍不能达成统一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简单的以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允许保留少数人意见,并随合议笔录一共提交审判委员会定夺。3.法官工作的艰辛。真实的法官工作远没有电视上写的那样轻松惬意。恰恰相反,法官工作实属不易。不仅要面对案件双方的双重压力,还还要抵御来自不同方面的拉拢诱惑。每个案件,法官们都会尽心调解,以求被害人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偿,被告人能够得到一定的宽恕;每个案件,法官们都会反复斟酌,以求客观公正;但是法官们的努力却常常得不到理解,所以会出现些静坐、甚至是冲击法院的事情。

其次认识到普法的重要性。虽然我们的普法工作始终未间断,但是现实情况却极不乐观。作为一名法学专业学生,深知肩上责任重大。毕业后我们应该到最需要法律最需要我们的地方,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最后不断加强自身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的提高。随着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以及我国法治的逐渐完善,每年有许多部法律法规出台。如果满足于现状,你会发现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很快就会过时。作为一名法律人,必须有足够强的学习能力,时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最新动向。

在实习过程中我结交了很多朋友,我们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直到现在还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从他们身上我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还学到为人处事的方法,这些都是我将来走上工作岗位的宝贵财富。在此我由衷的向为我提供帮助和指导的老师们表示感谢,感谢你们给予我宝贵的实习机会,在我的人生经历中留下珍贵的一笔。

立案报告书【第八篇】

业:法学姓。

名:文洁学。

号:09011180指导教师: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实习报告。

2011年5月9日至2011年6月9日,根据教学计划和法律专业的特点,法学院法学系组织我们09级法学的学生到法院这一司法实践部门进行了一次短期的专业实习。这次实习活动是教学计划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检验我们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教学活动必须具备的环节。

一、实习的目。

通过实习,让我们全面了解法院实施法律的情况;通过实习,培养我们初步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法律问题的能力;通过实习,可以使我们认识到自己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存在的不足,增强学习的主动性、针对性、创造性;在实习过程中,通过虚心接受法学实务工作者的指导和帮助、诚心学习法学实务工作者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经验,全面提高我们的综合法律素质和法学修养。

二、实习概况。

在这次实习中,我们二十几位同学到了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实习。我和其他三位同学被分配到了立案庭实习。在实习中,洪山区人民法院给了我们极大的方便和帮助,也给予了我们较高的评价:虚心学习,认真工作,专业扎实,理论功底好,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同时,这次的实习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体会和感受。

法院是一个处理纠纷,处理矛盾,给当事人公平、公正的结果的地方,而法院对外的第一个窗口就是立案庭。洪山区人民法院有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和行政庭、政治处、审监庭、执行庭等几个重要的部门,我们的实习是由政治处进行安排的。这次带我的指导老师是立案庭的法官贾老师,是一个既漂亮又很亲切的人,很感激她在我短短的实习期间教会了我那么多东西。

三、实习过程。

立案庭的工作是十分繁多的,每天到立案庭立案的当事人很多,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不仅要面对各种各样的人员,有企业、律师,也有教师、工人、老人等。这些当事人有文明的,也有蛮不讲理的,立案庭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经常要与他们进行说理和劝解,而不是简单的审核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这么简单。立案庭还为那些不懂法律程序或是不懂得怎么写起诉书、不会写字的当事人提供方便,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用法院专门的起诉书范本进行填写。立案庭还有一个信访接待室,负责法律咨询、非诉信访的处理、诉前调处纠纷及日常信访接待中的解释、息访工作。法院信访工作是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法律尊严和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渠道,是切实保障公民的信访申诉权利的重要窗口。信访接待室是很重要的,事情也特别的多,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涉及到法院工作的很多方面,是当事人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的行为,有利于法院的改进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使当事人得到合法合理的处理。立案庭立案后还要对案件进行分类和开庭排期,通知被告和相关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最后再送到审判庭。可以说立案庭是法院工作的第一关,是法院工作的开始,占据很重要的位置。

在潜意识里认为,立案庭的工作十分简单,因为在立案阶段对相关材料都是程序性的审查,不具体涉及实体的问题,只要符合立案的四个条件即可,一个案件就完成了立案工作。但在立案庭实习的这段时间,发现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它是一份同样需要过硬的业务知识和其它相关知识素养的部门,做好这份工作需要耐心、细心、热心。立案对于法院工作来说,是很重要的第一步,只有第一步走好,接下来业务庭室具体审理案件就能把握大方向,而且在立案阶段把相关的材料审查清楚,能够大大提高审判效率,把好了第一道关,减轻了诉累,当事人就不需要在后来的程序中走弯路。

在具体工作过程中,我发现除了专业的理论知识,还必须掌握每个案件需要提供一些怎样的基本证据才能达到立案的条件。例如,离婚纠纷案件,在立案时,需要询问当事人是第几次起诉离婚,以查明当事人是否有诉权。在立案阶段如果是女方起诉,还需要提供妇检证明。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结婚证原件,就需要当事人到当地民政局调取结婚登记存根作为证明,或经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需要提供当事人所在村组的征收补偿分配方案和相应的分配表。这些知识在理论学习阶段我都未曾接触过,只能在实践中慢慢积累和摸索,这对于我以后的工作开展无疑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在立案庭工作,怎么与当事人打交道,做到和谐诉讼,仅仅依靠专业知识是无法达到的。在工作中需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立案庭作为当事人接触法院、了解法院的第一道窗口,展现的是法院的整体形象。每天在立案庭需要接待好几十位的当事人,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需要运用自己的智慧来处理好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遇到法律知识有限的当事人,需要思考怎样用最浅显易懂的语言来让当事人明晰相关的法律知识,有时担心当事人不明白,就要求当事人把这层意思复述一遍,把相关解释工作做到位。遇到比较固执的当事人,需要耐心的做出说明解释,讲明其中的利害关系,让当事人找到合理的救济途径。在立案过程中,有时存在当事人不亲自来立案,只有诉讼代理人代为立案的情况,这时我们坚持当事人必须到场的工作原则,对于年老体弱者,会综合相关因素,以电话联系的方式核实相关信息,尽量做到万无一失。对于不理解的当事人,我们需要一一讲明当事人到场的必要性以及不到场的法律后果,让当事人知晓这一利害关系。对属于弱势群体的当事人,我们会建议当事人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司法救济,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及时地保护。

四、实习成果。

专业实习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协助司法人员解决实际生活中的法律事务,是跟着指导老师学习司法经验和了解、掌握案件处理方法和程序的过程,专业实习是一种课堂内外的学习。在近一个月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课堂内外学不到的东西,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实习成果。

(一)了解了大部分法院的部门和工作程序。

法院一般都设置有立案庭、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和行政庭、政治处、审监庭、执行庭等几个重要的部门。政治处主要负责法院内部的事务,我们这次的实习就是由政治处负责接待和安排的。行政庭的工作不像其他审判庭那么多事务,多数时候都是很清闲的,而审监庭是对法院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的部门。执行庭是审判工作的最后环节,是当事人在判决后因为对方不履行判决的义务而有权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的一项权利,是当事人实现权利的保障。

民事审判庭又分为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以及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一庭主要处理的是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遗嘱继承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以及劳动争议纠纷的案件。民二庭主要处理的是医疗事故方面的案件,民三庭主要处理人身损害赔偿和交通肇事的案件。

刑庭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虽然洪山区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但是刑庭的工作却是很多的。即使案子都相对简单一些,但简单并不代表案子不重要,每一个案子对于与案子有关的当事人都是很重要的。我在实习期间到刑庭去旁听过,与民庭有较大的区别,更严肃和谨慎。

(二)检验了我的法学知识,也提高和培养了自身的实践能力。

审判要运用到得理论知识比执行组多点,案件都要深思熟虑,复杂重大案件还要反复评议才能做决定,可能作出的决定很简单,可是过程确着实让审判员们花不少功夫。立案虽看着简单,也是比较累人的,当事人比较多,要告诉当事人怎么填,需要看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是该法庭管辖范围,稍微不注意就容易出错。感觉这次实习不但给我一个锻炼机会,也让我做了回实践者,但也明白在学校做一个学生与出去做个实践者,还有很大一段距离,而且有些距离是无法用知识弥补的,需要去用心体会,如何做一个好的实践者,现在成为我面前一个难关,以前没怎么意识到,但现在却强烈感到我们还要继续锻炼,从理论到实践,我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也体会到法律工作者和当事人都应该让多方对自己信任,而且普法也落在我们法律人员身上,法官更是承载着一种正义,若是当事人不信任法官,势必降低法律威信,所以我也应该学着朝这方面去努力。

(三)实习让我对民事调解有一个深刻的认识。

很有调解经验的杨法官说要做好调解工作法官要具备三种力量:一是人格的力量,调解工作的主持者应该是通晓法律知识、有法学素养、有一定的威望、说话有分量的人。调解员本身的人格魅力能使当事人对其产生信任感。二是智慧的力量,调解员要思维敏捷,处理事务的方法多样,反应能力迅速。拥有这样的智慧才能对矛盾作出反应,才能抓住矛盾的中心,帮当事人找出解决的途径。三是情感的力量,法官被要求在审判中不要带个人的感情色彩,在调解中要公正、公平。但是这并不是说调解者就应该板着一张脸,很严肃的对待当事人,或是对矛盾不闻不问,漠不关心,这样并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大家都是人,都有感情,因而应该以情动人,试着去了解当事人的感情,以情动人,才能解决好矛盾。

调解工作在庭前、庭中、庭后都可以进行,有很多的案件在开庭以前就调解结束了,在开庭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有和好或将矛盾解决的可能,也会当庭进行调解,庭后调解的也有。在进行调解的同时,要特别注意防激化,防止纠纷的恶化。调解应该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前提下进行。当事人有时会情绪激动语气十分恶劣,法官们要好好的劝解他们,要很有耐心和耐性。看着法官们辛苦的调解,我真的是又佩服又惭愧,觉得自己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的。

(四)增强了我的综合素质。

在立案庭的实习过程中,经常有当事人过来要求立案,也经常有电话打进来进行咨询案件的情况,我时常会接接电话,帮法官接待一下当事人。面对的是各种各样的人,在处理和这些人的交往中提高自己的交际能力,对人待物的能力。而处理文书、整理卷宗和参加庭审等,提高了我书写的能力,锻炼了口才,也让自己更加谨慎、细致,严谨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

(五)通过实习,我对法院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去法院实习之前,由于几乎没有接触过法院,法院在我眼中是很神秘的地方。既有正义又时常有舆论认为法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法院是花钱的当事人的话筒,法院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我在法院实习期间看见的是法官们认真办案的情形,以及他们为当事人尽心尽力办事,虽然偶尔有人说法官因为当事人一方是其同学而故意刁难另一方当事人,不过我想决大部分的法官还是比较遵守法官的职业道德的。

五、实习体会。

(一)法学教学过程中的问题。

两年的法学学习在这次的实习中并不能让我们实践起来很快,法学的教育主要培养了我们的理论素质,但是对我们的实际动手解决事情能力的培养则比较不够,虽然有模拟法庭、有法律文书写作课,但是与实际还是有较大的差距。接触的案例也较少,对现实涉足太少,把现实看得太简单,处理问题有些任性,也缺乏必要的法学人格培养,做事情不够稳重。

(二)实习本身存在的问题。

实习的时间短了一些,实习是到了一个新的环境,我们要用一些时间去适应这个新环境,一个月的实习只是让我们刚刚熟悉了这里,熟悉了一些程序上的情况,对于实体方面则只有很肤浅的认识,跟老师的学习还没有深入,还没有达到自己能处理一些很简单的案子的地步和独立处理案子的程度。我在实习过程中很羡慕其他同学有机会去尝试着独立办理案件,可是却缺乏机会。

(三)设想与建议。

我觉得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有一段距离。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地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尽量避免毕业后出现眼高手低的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在实习的时间上可以适当的延长,最好能让同学们分别到不同的司法机关进行实习,这样可以多熟悉一些部分的工作情况,这可以提高同学们的适应能力和学习各种知识和实际动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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