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婚纱摄影服务合同 摄影服务合同(精彩4篇)
【导读预览】此篇优秀范文“2023年婚纱摄影服务合同 摄影服务合同(精彩4篇)”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整理分享,以供您参考学习之用,希望此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婚纱摄影服务合同【第一篇】
兹为下列婚纱摄影事宜,订定本合同,载明双方之权利义务关系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应就本合同所附表格的约定事项详细记载;该表格所载双方约定事项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条、乙方依据本合同完成的相关工作,应使其具备约定的品质及品质无瑕疵。
第三条、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事项的,乙方免除给付义务,甲方亦免给付价金,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或非全部不能履行,而其履行对甲方无利益时,甲方可解除合同。但乙方提出的替代方案经甲方同意的,合同以重新协议的内容继续。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迟延给付的,乙方不负迟延责任。
第四条、因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摄影等工作有瑕疵的,甲方除可定 日以上的期限请求乙方重新制作或修补外,并可请求赔偿其损害。乙方不于前款所定期限内重新制作、修补,或其瑕疵不能修补或修补显无意义的,甲方除可径行解除合同或请求减少报酬外,并可请求赔偿其损害。
第五条、因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给付迟延的,甲方可径行解除合同,并可请求损害赔偿。
第六条、甲方于约定的化妆、试穿、摄影等期日内,应配合乙方为必要的协助行为。甲方不于上述期日内,为必要协助行为的,乙方应以书面定 日以上的期限,催告甲方为必要的协助行为。
甲方不于上述期限内,为必要协助行为的,乙方可解除合同,并可请求损害赔偿。
第七条、甲方应于约定的选片日期到乙方的营业所选择原片,于约定的取片日期到乙方的营业所取回相片。甲方不于约定的期日选择原片或取回照片的,乙方应订 日以上的期限,催告甲方选择原片或取回照片。甲方不于上述期限内,选择原片或取回照片的,乙方自该催告期限届满之 日起,仅就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负其责任。双方同意甲方不于第一项期限内选择原片或取回照片的,乙方经保管 个月后可请求收取报酬及保管费,并销毁原片或照片,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但因合同终止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害,应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经甲方选定部分的底片、原片,其著作权归属甲方,乙方应连同照片同时交付予甲方;未经甲方选定部分的底片、原片,乙方应予以销毁。
第十条、非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就依本合同完成的摄影作品及其他著作物,为其他使用或利用。乙方违反前款规定,致对甲方造成损害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应确保其为履行合同所提供的衣物、工具或场所等,无安全或卫生上的危险。
第十二条、乙方可收受定金,其金额于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 %范围内,由双方约定于附表中。
第十三条、租借的礼服无灭失、毁损情形时,乙方应无息返还收受的押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依民法典、消费者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计一式两份,由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收回合同。
甲方: 乙方:
婚纱摄影服务合同【第二篇】
摄像服务合同
接受服务者(甲方): 提供服务者(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摄像师/摄像助理 名,在甲方举办活动中以数码摄影摄像的方式,提供纪实摄影摄像服务。
乙方提供化妆师 名,在甲方摄像活动中可以为新人化妆补妆的方式,提供一对一化妆服务。
乙方提供外景车 辆,在甲方摄像活动中可以提供接送新人服务。
第二条 服务内容 摄像要求:
使用松下nv-gs258k 3ccd专业摄像机 后期制作光盘交付
后期制作要求: 摄像全部后期电脑编辑 摄像成品的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三条 服务期限
(一)乙方提供摄影与摄像服务中的拍摄时间为 小时;()西杰印象视觉创作社
第四条 报酬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人民币(大写),即(小写)元。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一)结算方式: 现金支付
(二)付款
甲方活动结束后即支付款项50%,余款待后期制作完成后全部支付。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 址: 传
真: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 址: 传
真: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婚纱摄影服务合同【第三篇】
委托人(甲方):(男)(女)
受托人(乙方):
一、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一)预约套系名称:套系价格:元;
包含内容:
(二)甲方提出的化妆、拍摄或制作等方面的特别要求:
(三)甲方特别指定的服务及收费标准:
指定摄影师:指定造型师:指定化妆师:
(四)预约套系以外加片的底片费、成片费以及饰品费等其他需要收费的产品、服务收费标准:
(五)预约套系以外赠送或免费提供的产品、服务:
二、服务时间:预约拍摄时间为年月日;
拍摄后日后选样;
选样后日后取件。
婚礼日期为 2011年4月30日。合同约定有效期为 2011年4月30日。
三、服务地点:
室内拍摄地点为;室外拍摄地点为;
四、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一)费用金额:
各项费用合计元,大写:元。
(二)支付方式采用第种方式:
1、本合同签订当日由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2、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按费用总额的%(不得超过20%)元向乙方支付定金;甲方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拍摄当日按费用总额的%元向乙方支付。
4、取样当日按费用总额的%元向乙方支付(乙方需提前通知并预约时间)
5、取件当日甲方支付剩余元费用。
(四)乙方收到钱款,应当即时向甲方开具收款凭据,注明服务内容及金额,并在甲方支付全部费用后开具正式发票。
五、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到达拍摄地点,并配合乙方完成各项服务。拍摄期间甲方携带的贵重物品应当自行保管或交由乙方妥善保管。
(二)一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地点的,需提前3日告知对方,并取得对方同意。
(三)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时间选样及取件,甲方未按约定时间选样、取件的,经乙方在间隔3日以上的3次催告后1个月仍未选样、取件的,乙方不负保管责任。
(四)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如实、全面地告知除预约套系外其他可能收费的产品、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五)乙方应当按照约定为甲方提供拍摄、选样、取件及其他服务,对照片修整及艺术处理应当征得甲方书面确认。
(六)乙方应当保证拍摄质量及成品质量符合《北京市摄影行业服务规范》第13条、第15条规定的拍摄及冲印要求或甲方提出的特别要求。
(七)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及服务中所使用的各种产品,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行业相关规范确定的要求。
(八)除署名权外,乙方对于摄影作品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只有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
(九)乙方可以以协商价格将合同约定数量以外的样片及原始图像文件等资料转让给甲方,如甲方不认可,应当面将相关照片实物资料销毁,电脑原始图像文件资料及复制件删除。乙方留有原始图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十)乙方应当保守因签订和履行合同而获悉的甲方隐私,不得泄漏给第三方。
六、双方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的,乙方应当退还相应服务费用。
(二)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已经支付定金的,可选择适用定金支付。
(三)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行业相关规范确定的要求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乙方应当予以修理、更换或重新制作;无法修理、更换或重新制作的,应当减免相应费用。
(四)由于一方原因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原始图像文件全部或部分灭失的,乙方应当重新拍摄;无法重新拍摄的,应当退还相应服务费用,并按相应服务费用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发表为甲方拍摄的摄影作品或者泄露甲方隐私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当按照《北京市摄影行业服务规范》的规定承担其他责任。
七、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八、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手纹印)后生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签章):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
营业执照号码 :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填写提示:
1.为避免合同当事人不明确,委托人应当尽量填写一人。
2.《北京市摄影行业服务规范(试行)》:
第十三条
拍摄的基本要求:
(二)证件照严格按照特定的规格要求构图;
(三)无技术失误造成的虚、动、歪、斜、闪;
(四)符合本企业样片的质量水平和服务约定的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
照片输出(冲印)的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影像清晰,反差适宜,色彩饱和不偏色;
(二)无技术失误造成的花、划、化、闪、粗;
(三)裁切整齐,装裱工整平服;
(四)符合本企业样片的质量水平和服务约定的质量要求。
婚纱摄影服务合同【第四篇】
合同编号: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第一条 双方权利义务
1、一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地点的,需提前3日告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具体约定详见附件1规定。
2、甲方在拍摄期间应当服从乙方安排,配合乙方完成各项服务,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应当自行保管或交由乙方保管。
3、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时间选样、取件,未按照约定时间选样、取件,乙方在通知甲方后仍不履行超过6个月的,乙方可任意处置样片、成品,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如实、全面告知除套系内容外其他可能收费的产品、服务的内容及收费标准。服务中发生套系外收费项目的,双方应当按照签订合同时甲方认可的收费标准即时清结相应费用。
5、乙方收到钱款后应当即时向甲方开具收款凭据,注明收费项目及金额,并在甲方支付全部费用后开具正式发票。
6、乙方应当按照约定为甲方提供拍摄、选样、取件及其他服务,对照片修整及艺术处理应当征得甲方确认。
7、对于套系约定数量以外的样片及底片等图像文件资料,如甲方需要,乙方应当按照约定价格转让给甲方,如甲方不需要,乙方应当在甲方取件时当面销毁。
8、乙方应当保证拍摄质量及成品质量满足甲方提出的特别要求或达到乙方承诺的标准,且不得低于相关国家规定或行业规范确定的最低标准。
9、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及服务中使用的各种产品,如服装、化妆品、相框、相册等,均应当符合相关国家规定或行业规范确定的卫生、安全及质量等要求。其中相框、相册等开胶、变形的,包修期不得少于一年。
10、乙方按照约定享有摄影作品著作权的,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11、乙方应当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悉的甲方隐私保密。
第二条 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的,乙方应当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退还相应费用。
3、由于一方原因给对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不符合相关国家规定或行业规范确定的要求或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修理、更换或重新制作;无法修理、更换、重新制作,或修理、更换、重新制作后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减免相应费用。
5、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原始图像文件全部或部分损毁、灭失的,乙方应当免费补拍;无法补拍或甲方不愿补拍的,乙方应当退还相应费用,并按照相应费用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6、乙方擅自发表、使用为甲方拍摄的摄影作品或泄露甲方隐私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及行业规范的规定承担其他责任。
第三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摄影行业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1(婚纱摄影服务预约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补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