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未成年人专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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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未成年人专项工作实施方案1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探索新形势下我校未成年人教育的新路子、新方法,构建全员参与、全员育人的育人体系,全面提高我校教育工作的水平,努力实现学校提出教育教学目标,现根据《惠济区关于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教育导师制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导师制的含义。

导师制是在“整体、合作、优化”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将学校班级德育的诸多目标、诸多任务分解到担任“导师”的科任教师身上,导师将依据“用心沟通、以德树德;竭诚交流、以情动情;刻意磨练、以志励志;修身垂范、以行导行”的育人原则,做到既教书又育人,既管教又管导,从而形成整体合作、优化班级教师管理群的一种班级管理新模式。

二、实施导师制的重要意义。

1、它是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需要。

学校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阵地,教书育人是每一个教师的职责,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是新时期、新形势赋予人民教师的育人新理念。学校必须改变仅仅依靠班主任、政治教师为主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片面认识和现状,让所有的教职员工都自觉承担起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以导师制为载体,建立一支全员参与的德育工作队伍,使德育与智育有机结合,真正落实“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思想。

2、它是学校德育创新的重要抓手。

导师制是新形势、新任务下的一种德育制度创新,强调以德育回归生活、关注学生生命成长为理念,通过构建学校教学与德育一体化的管理机制,使学校德育工作更加贴近学生学习和生活,学生的知识建构与道德成长同步发展、和谐发展,真正提高德育的实效性。

3、它是新一轮课程改革的迫切需要。

我国新课程提出的三大目标之一“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学习目标,单靠课堂教学和班主任工作是不可能完成的。因此,探索新模式下的学生学业、生活、品行指导方式和策略,从而有效地推动新课程方案的实施,是当前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导师制的管理模式不失为一种可资借鉴的模式。

三、实施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实施导师制坚持以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为指导,针对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改变教育观念,探索适应时代和学生发展需求的德育方式。提倡学生导师群体负责制,从教师灌输说教转变为师生平等对话,开展以沟通、理解、帮助为特征的个别教育,进一步有效推进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2、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导师的工作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向,在全面了解受导学生的基础上,师生共同讨论协商确定符合学生实际的发展目标。

(2)个性化原则。导师要善于发现、研究受导学生的情感、智能、兴趣、爱好等个性特点,开展个别化的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3)人本化原则。导师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和个性差异,真诚关爱受导学生,努力成为受导学生的良师益友。

(4)渐进性原则。导师要根据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道德水平和认知基础,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逐步提高受导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

(5)保密性原则。导师在施导过程中,要尊重施导学生的个人隐私,不随意泄露、评价受导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四、实施导师制的组织机构。

为保证导师制实施工作的正常运行,加强对实施“导师制”的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召开教职员工会议,阐明实施导师制的意义和方法,成立导师制实施工作小组,明确导师制工作小组成员职责。

1、组长:xx。

2、成员:xx、xx、xx。

3、成员分工:

(1)组长对未成年人教育导师制工作负全责,统筹安排。

(2)王-老师负责信息技术方面的未成年人教育活动。

(3)刘--老师负责音乐舞蹈方面的未成年人教育活动。

(4)李--师负责书法绘画方面的未成年人教育活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联系电话:xxxxxxx。

五、导师的主要职责。

按照对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习辅导”的要求,导师的主要职责是:

(1)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上的细节表现,帮助、指导受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受导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

开展未成年人专项工作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省委、市委及县委工作部署,稳步推进息烽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扎实开展息烽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着力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提升服务,为大力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委、市委及县委决策部署,息烽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以“强化统筹、形成合力,完善机制、提升效能,聚焦重点、精准施策,立体保护、全面保障”为工作目标,把握好节奏和力度,从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各方面协同配合、联合发力,共同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切实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做细做实,使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件事项、每一个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置,努力达到党政主导、社会治理、学校教育、家庭防范的有效联动和管护效果,实现息烽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1年7月30日之前的目标任务是建立健全息烽县统一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领导体系、统筹协调体系、工作制度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初步建立息烽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机制。摸清息烽县未成年人基数及分布情况,为开展专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021年7月至年底的目标任务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为契机,聚焦息烽县未成年人重点群体,在息烽县建立未成年人全面保护工作体系,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措施全面铺开,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2022年的目标任务是系统梳理总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制度机制成效,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探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工作原则

——加强统筹、协同高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家庭尽责、部门协同、全民关爱的总体工作思路,压紧压实家庭的主体责任、党委政府的主导责任、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发挥业务条线优势,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联动配合、共同发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工作局面,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依法依规、尊重规律。尊重未成年人成长规律特点,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开展工作。在法律框架内,探索形式多样、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规律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

——聚焦重点、分类施策。严格按照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分类施策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因事而定、分门别类,不搞“一刀切”“齐步走”,积极稳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

——宣传引导、全员参与。积极宣传广泛动员,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和全社会的知晓率,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措施

着力构建系统配套、远期和近期相衔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找准工作发力点和努力方向,推动工作螺旋式上升。当前的重点任务是加快构建“1+1+5+5”工作体系,搭建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四梁八柱”。第一个“1”即一套高效权威便捷的统筹协调组织体系;第二个“1”即一体化监测预警工作机制;第一个“5”即五项重点任务,分别是聚焦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预防未成年犯罪、未成年受害人保护、早婚早育专项治理、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第二个“5”即筑牢五道保护防线,分别是筑牢家庭、学校、社会综合、网络、司法等五道保护防线,全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一套高效权威便捷的统筹协调组织体系,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责任,破解未成年人保护瓶颈问题,积极稳妥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短板与不足。

——建立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主导、社会参与的组织领导体系。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成立息烽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由县委、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担任双主任,在县民政局设立办公室,承担息烽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具体业务指导、督办、调度等工作。同时,为强化党委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工作力度,将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纳入平安息烽建设总体布局,在县委平安息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增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小组,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班,紧紧依托平安息烽建设运行协调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承担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问题形势,研究对策措施,强化调度督办,总结推广经验,对息烽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制度。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制度,主要任务是在县委平安息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组指导下,围绕县委县政府、息烽县未保委决策部署,沟通掌握各相关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息烽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单、时间表、路线图和相关保障措施报息烽县未保委。办公室及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工作进度报告,分析堵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重大事项,组织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析研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情况,作出整体安排部署,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进行督导考核评估。

——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班制度。各乡(镇、街道)、县直牵头单位要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实行“一个专项、一个团队、一套方案、一抓到底”。专班集中办公,负责研判形势、分析问题、研究措施、调度督促专项工作稳步推进。

——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制度。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制定地方党委政府、各协调机构、各职能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时了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本情况、共同研判工作态势、探索工作措施。细化提出年度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按照“迭代升级”要求分类列出重点工作内容,并加快组织实施。

——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导考核制度。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息烽建设重要考核内容,组织各责任部门量化核心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方式,开展调度检查、年度考核,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考核体系。

(二)建立一体化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基础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未成年人信息监测报告制度,探索多元融合、多点触发的预警工作机制,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建立“四级联动”摸排工作机制。由县民政局牵头,建立覆盖县、乡(镇、街道)、村(居)、网格四级联动的监测报告机制,依托我省实际建设的本地化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系统,实时动态掌握未成年人底数,对辖区未成年人进行分类分级风险研判,对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散居孤儿、离婚家庭未成年人养育监护、未成年刑事案件受害人等特殊服务对象实行重点关注,上下互动、同级共享,实现未成年人信息收集、研判、调度、运用一体化,为息烽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切实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建立“多元融合”监测工作机制。由县民政局牵头,充分发挥教育行政(学校)、公安、民政、卫生健康、检察院、司法行政、法院、团县委、妇联等业务条线优势,发现未成年人敏感信息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理。

——建立“多点触发”预警工作机制。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在学校、家庭、社区、社会组织、政法单位等5类重点场所建立监测哨点,在每个哨点设置未成年人健康监测管理员作为第一报告人,提高早期监测时效性、敏感性、精准性。

——完善未成年人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由县民政局牵头,根据全省统一规范的未成年人统计指标体系,依托全省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系统,发挥线上线下摸排融合优势,综合分析研判息烽县未成年人基本情况。

(三)聚焦五项重点任务,全力破解未成年人保护难点问题。始终坚持以未成年人保护关键环节和核心领域为重点,着力聚焦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早婚早育专项治理、预防未成年犯罪、未成年受害人保护、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五项重点工作任务,瞄准工作薄弱领域和问题突出环节,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建立健全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工作机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建关爱保护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工作专班,着力抓好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并新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在村(居)两委明确1名儿童主任具体负责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优化整合资源,在没有儿童服务设施的村(居)建立“儿童之家”,实现城乡社区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建立健全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监测预防、风险评估、强制报告、监护保护、救助保障、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加大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保护购买服务力度,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机制。由县委政法委、团县委牵头,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机制,由团县委组建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专班。以县为单位,压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逐年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努力降低未成年人犯罪比例。督促学校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参与促进校园安全建设。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完善线上线下法治教育平台,推广“守未联盟”APP,搭建法治宣讲直播平台,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传递法治正能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基地”建设,深化基地的载体和抓手作用,组织学生开展“法治实训”教学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临界预防和超前预防。积极尝试开展“亲职教育”“家长课堂”,强化家长监护责任和能力,对其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行为给予事前干预。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将专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专门教育发展和专门学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力支持专门学校的帮扶支持力度,提升专门学校办学质量和教育转化机制。

——建立健全未成年受害人特殊保护工作机制。由县检察院牵头,组建未成年受害人特殊保护工作专班,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注重打击侵害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校园暴力、拐卖儿童等犯罪案件,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黑手,严厉打击倚强凌弱未成年人的罪恶行径,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的成长环境。积极推动“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使用,着力解决因询问方式不当或反复询问造成未成年被害人“二次伤害”问题。司法、民政、教育、团县委、妇联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形成合力,积极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综合救助,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法律支持等多元综合救助,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积极开展校园性侵害防治工作,建立校园性侵害未成年人预防、发现、报告、处置、惩治机制,采取进一步压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日常排查,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知识和自护能力教育等措施,在息烽县开展校园性侵害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并开展入职审查。

——建立健全早婚早育专项治理工作机制。由县卫健局牵头,依托原有早婚早育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全面梳理总结前期开展早婚早育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聚焦未成年人早婚早育问题,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监测报告制度,第一时间发现早婚苗头迹象、第一时间报告开展综合研判、第一时间稳妥联动处置,杜绝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现象。进一步完善“三个一批”存量消化处理办法,做到动态跟踪、适时了解、稳妥消化,大幅减少早婚早育存量。积极推动“5+1”源头治理工程,从根本上铲除早婚早育土壤。

——建立健全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由县教育局牵头,组建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班,建立健全由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政法单位、共青团和有关部门、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将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十四五”期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把未成年学生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对象,督促各相关部门(系统)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并抓好部署落实。进一步规范法治副校长普法工作机制,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定期有针对性地向中小学生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及被害案件发生。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学校落实法治教育经费、师资、课时和教材,指导、监督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多学科协同实施法治教育的应用和推广,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工作管理和推进,督促学校和教师切实将“学科渗透”法治教育方法用起来,切实加强“学科渗透”法治教育在息烽县全覆盖。发挥部门和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积极性,结合各自职能实际编印发放相关法治教育资料。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规定,对法律条文进行通俗化解读,在主流媒体、自媒体广泛宣传,帮助广大未成年人、家长、基层干部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筑牢五道保护防线,全面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按照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保护工作体系的思路,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县妇联、县教育局、团县委、县互联网舆情研究中心、县检察院等单位牵头,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筑牢家庭、学校、社会综合、网络、司法“五道保护防线”,全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

——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立法保护防线。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协助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在2021年内完成《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和《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立法工作。在相应法规中设立困境未成年人保护专章,强化对困境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

——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由县妇联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工作。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儿童“十四五”发展规划、息烽县家庭教育“十四五”规划,借助儿童“十四五”发展规划年度目标考核杠杆,促进县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优势,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开展“五好家庭”评选表彰、“最美家庭”寻找揭晓、“幸福家”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教育、家庭教育“七进”等未成年人保护系列主题活动,传递家庭教育科学方法,增强监护人保护未成年人能力,促进发挥家庭主体作用。将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列入家庭保护的重要内容,加强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家庭关爱。加大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家庭辅导、心理干预关爱及针对性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传授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技能,培养未成年人面对意外事故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紧急应变能力。

——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学校保护防线。由县教育局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的源头性问题和突出问题、难点问题,进一步整合各方面力量,积极发挥息烽县各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组的作用,加大与成员单位等部门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深入改革创新,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和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协作配合,有效开展联防、联控,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努力实现学校发案少、周边秩序好、校园和谐稳定、师生家长满意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护校安园”等系列专项行动,针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环境、文化环境和经营秩序等开展专项整治,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按照“年中检查、年度考核”原则,根据需要每年适时组织对各地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加强少先队员法治教育,发挥少先队实践育人作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检查督查,及时研究影响师生安全、学校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百姓关注、师生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解决影响校园稳定、师生安全的问题。加强以案说法,及时纠正未成年学生不良学习生活习惯,预防在校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经常、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防止意外事件、被侵害事件的发生。坚决制止校园内的商业化行为,努力减少校园欺凌、霸凌事件的发生,健全舆情监测报告和问题矛盾化解机制。

——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防线。由团县委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体系。支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多渠道培育专业社会力量,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社会工作经费保障渠道,强化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禁毒防艾教育工作,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防艾服务。继续实施希望工程等品牌项目,开展“青春建功乡村振兴战略”行动,关注弱势未成年人群体、关爱重点未成年人群体。加大财政经费保障,大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平台,继续做好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各级服务台工作联动,延伸基层触角。

——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线。由县互联网舆情研究中心牵头,统筹县相关部门,全面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坚持党管互联网,提升全方位多维度综合治网能力。互联网舆情研究中心、公安、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团委、妇联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协同配合,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监管体制。以营造文明健康的良好网络生态为目标,鼓励和支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内容的创作与传播,加大适合未成年人的优质内容供给力度。倡导实名上网,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一步推动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开发使用青少年网络防沉迷模式,开展预防网络沉迷等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网络行为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网络沉迷和不当消费行为。治理低俗有害信息,清理网站平台少儿、动画、动漫等频道涉低俗色情、校园霸凌、拜金主义、封建迷信等导向不良内容,严厉打击即时通讯工具群圈、社交平台诱导未成年人自残自杀和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信息和行为。从严整治青少年常用工具类应用程序恶意弹窗,诱导点击跳转至淫秽色情、低俗庸俗等有害页面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投诉举报机制,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由县检察院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压实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直接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将预防犯罪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细化办理未成年罪犯减刑、假释的实施细则,统一办案理念、统一办案机制、统一办案尺度。探索对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专业化办理的新机制。在办理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时,严厉打击杀人、放火、强奸、抢劫、拐卖、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重点打击在校园内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各种刑事犯罪和勾结、胁迫、教唆、诱骗未成年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坚持快捕、快诉、快审、快判方针,通过强有力的震慑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注重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大力建设“一站式”办案区,避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涉及未成年人受害的命案、性侵等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特别是把留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关爱纳入治安防控中。加强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保护其合法权利。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刑满释放和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投入。组织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公益诉讼。

开展未成年人专项工作实施方案3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强调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地落细,结合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夯实“六大保护”,不断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统筹谋划

1.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运转,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实际,健全系统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理顺工作关系,做好工作衔接。(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家庭保护

3.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相关单位要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宣传活动。依法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诚,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充分发挥学校指导作用,明确家长主体责任,研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发挥各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和站点作用,打造各具特色的家庭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亲子阅读、亲子夏令营等家庭教育活动。深化“‘五老’弘扬好家教好家风” “培育好家风”主题教育活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关工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加大家庭支持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和儿童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政策保障范围。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支持更多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动员“五老”中的科技工作者免费开办职业技术和技能培训。将符合条件的有未成年人的家庭及时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加强托育服务相关工作。推动工会爱心托管服务工作,推进用人单位女职工休息哺乳室扩大覆盖、规范运作。督促职工做好未成年子女的教育保护工作,加强对职工子女特别是困境儿童和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的关爱服务。积极探索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长效帮扶机制,指导企业依据实际情况,将关爱服务列入企业文化建设范围统筹部署。(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工信局、县总工会、县关工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学校保护

5·加强基础教育保障。持续扩大普惠性资源,增加普惠优质学位供给,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促进学前教育安全优质发展。落实控辍保学政策,完善劝返复学机制,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深入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面建立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平等发展、互不享有特权的招生入学机制,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考试选拔生源。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启动实施新时代特殊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会同相关部门健全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数据核对机制,落实“一人一案”,巩固和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推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完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及孤独症儿童教育工作机制。提升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深入推进校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打击非法“校园贷”“套路贷”等突出问题。健全完善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中小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开展法治教育,强化未成年人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持续加强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预防网络沉迷、禁毒等方面专题教育。推动常态化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加强对校园重大安全事故以及校园欺凌等事件的督导。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工程。(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关工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推进体育艺术“一校一品”工作,落实体育艺术“2+1”。配合开展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等避选工作。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持续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进一步推进全县学校劳动教育工作,提升劳动育人实效。督促高中阶段学校做好学生军训工作,完善学生军训制度。宣传推广《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手册》,持续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加强中小学生命观教育。加强各类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科协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及《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推进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健全完善师德师风建设体系,全面落实教师师德师风档案和师德师风承诺制度。推进教师全员学习,将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作为新教师入职培训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师德师风失范问题。(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网络保护

9.加强网络环境治理。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资格,保障网络经营活动的可追潮性。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提高主体信息备案准确性,及时查处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加大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规范建设青少年在线教育和网课平台。(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网络安全保护。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监督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履行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义务。指导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通过举办“网络安全”主题班会、宣讲、张贴海报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网络安全进校园”宣传活动。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素养教育,养成良好的网络习惯。(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文旅局、县工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网络监管。开展网络空间治理,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强化接入市场责任,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依法处置违法违规网站、APP等,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网络欺凌行为,依法开展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完善移动互联网程序监管,强化网络实名管理。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的监督管理,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和游戏游艺设备等违规行为。加强在线演出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涉未成年人网络直播营销领域监管工作。完善互联网行业自律工作机制建设,做好涉未成年人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工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实行优先救助。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规范确定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和服务机构,加强康复服务标准规范化建设。(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残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司法保护

17.加强组织保障。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少年法庭工作的统筹指导,保障和强化审判的专业化。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察统一业务。大力推行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宣传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打击涉未成年人犯罪。深入开展“打拐”专项行动,对儿童失踪的报案一律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调集精干警力快速查找、快速侦破。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狠抓毒品预防教育和防范打击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持续推进“一站式”办案机制。(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9.办好涉未成年人案件。依法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惩杀害、伤害、性侵、虐待、拐卖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行政案件。依法从严惩治胁迫、教峻、引诱、欺骗等利用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的行为。坚持推动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依法妥善办理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提升附条件不起诉率。(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团县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做好司法援助帮扶。完善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服务机制,构建服务平台,畅通援助申请渠道。推进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较为集中的农村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延伸审判职能,聚焦惩教结合,有效提升帮教实效,审前审后全面有序运行。加强对未成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衔接帮扶、后续照管力度。提升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水平。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工作。(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司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1.推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专业化发展。加强专业社会工作者等人才引进和培训,推动成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司法社工可以担任“合适成年人”,协助司法机关开展社会调查,对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帮教、保护和救助等工作。(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团县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社会保护

22.务实保护措施。指导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落实从业人员准入查询违法犯罪记录的规定。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发挥“一号检察建议”监督效能。把“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与督促学校建立欺凌防控和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前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查询,重点场所、领域经营管理者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义务强制落实等有机结合起来。强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强化应急救援人员在公共场所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的意识。清理校园周边非法销售出版物和涉及低俗内容的未成年人文化用品、玩具。严惩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酒、彩票行为。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做好目录内的儿童用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管,强化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监管,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烟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3.提供服务便利。落实革命传统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政策。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剧院及旅游景区景点等场所免费开放或者优惠开放。积极创建科普示范基地,举办各类公益性科普活动,大力推动科普资源向未成年人开放共享。继续落实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高场地服务水平。鼓励客运服务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设施配置,加大对未成年乘客服务力度。督促客运经营者落实未成年乘客购票免费或优惠政策。推动旅游景区景点等场所运营单位设置母婴室、专用通道和志愿者服务等设施设备及服务。引导国企、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工信局、县科协、县工商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4.做好宣传引导。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指导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艺作品创作与生产,推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主题的优秀作品。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做实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开展打拐防拐宣传工作,教育广大中小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县委宣传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团县委、县关工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调整充实人员机构,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目标责任。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整合资源,加大力度,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注重教育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媒介,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工作开展情况,提高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工作不力导致出现重大失误或恶性事件的责任单位和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推进落实措施,及时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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