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社会工作情况(实用3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路引】由阿拉题库网美丽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参加社会工作情况(实用3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社会工作1

社工分析青少年犯罪矫正案例

(一)运用“赋权”理论对“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罪犯社区矫正的介入”这一课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对于犯罪青少年群体而言,由于群体成员以往的过错,以及社会成员的认识偏差导致各类不同形式的社会排斥,使得这个群体缺乏机会参与一些社会普通认同的社会活动,被拒于主流社会之外,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关系以及社会福利等方面的社会资源的获取上都处于不利地位,进而导致群体的弱势化与边缘化,处于社会性失权的状态。无权状态在主观上的内化最终使犯罪青少年形成一种“无权感”,即无权事实在无权者内心形成一种主观意识,由此他们通常会指责和贬低自己,并陷人无权的恶性循环之中。青少年罪犯的无权状况如果延续,将很有可能成为他们解除矫正后重新犯罪的动因。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罪犯社区矫正的目标就是使这一群体的成员重获权力。针对无权状态在青少年罪犯群体中的内化现象,增权取向的社会工作强调挖掘或激发人们的潜能,通过引导个人、家庭和社区以乐观的态度,积极参与决策和行动来改变不利处境,从人与环境相结合的角度发掘资源,将工作的重心由解决问题发展为提升能力,避免标签效应的负面影响。增权取向的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罪犯社区矫正的介入势在必行。

社工分析青少年犯罪矫正案例

(二)个人参与社会的权利大概有三种渐进式的形式,依次为公民权、政治权、社会权。它们是每一个公民依法平等享有的。基于此,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就应依据权利去获得相应的各种资源、权力和关系。权利的拥有具体表现为个体拥有各种能力:个人层次方面,获得自己所需的能力;人际层次方面,与他人合作和影响他人思考、行动的能力;社会环境层次方面,影响资源在社会系统中分配的能力。因此,对弱势群体的增权也相应地分为三个层面进行:

1、个体层面的增权。是指个体获得控制自身的生活能力以及与所处环境的融合与影响能力,这两种能力具体又包括实际控制能力和心理控制能力两个方面。“充权”理论的真正内涵是,要协助弱势群体或个人排除各种主观的和客观的障碍来感受本身的力量,通过其自身的正面经验来激发内在的动力,并且尽可能地在集体的参与中来改变或掌握自己的生活。在对青少年罪犯的增权过程中,必须重视案主个体自身的生活能力和影响社会环境的能力的提高,注重个体主观心理上的控制感、自我评价和满足感的提升,以及改善、改变环境,获取和控制资源的能力、主动的自我控制能力和社会交往技巧的增加等。这些元素的注入,不仅可以帮助他们适应不断改变着的社会环境,还可以用自己已经提升了的能力及行动去改善所处的环境。

社工分析青少年犯罪矫正案例

(三)2、人际关系层面的增权。无论是作为个体还是群体的弱者,离开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既无法提升自己的权力和能力,也无法表现自身对他人或其它群体的控制力和影响力。这就决定了人际关系在增权过程中的重要功能:弱势群体(整体与个体)需要通过与他人的互动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关系网络,从而拥有一定的社会资源或社会资本。增权的结果是既使得该群体在与其它群体互动过程中提升自我形象,改变对自身群体的不利评价,提升对他人的影响力,又帮助自身改善生活或工作环境,争取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青少年罪犯群体作为一个弱势群体,有着边缘化和社会排斥的被动特征。由于主流群体的认知偏差,这一群体总是被排斥在主流的人际关系网络之外,其人际交流只能局限在某一特定的、狭窄的圈子如家庭内部或同质群体内部,其职业流动也只能局限于底层社会。这就决定了他们的人际关系网络先天与后天上的狭隘性,使得这一群体的成员缺少人际交往必需的相互信任和平等的社会环境。这种特征正说明了改变他们的人际关系现状是增权介入的重要负面。

社工分析青少年犯罪矫正案例

(四)3、社会参与层面的增权。增权不仅意味着个人在技能及知识上有所增加,并进而产生一个较正面的自我再定义,对自我有好感、增强自尊、自重,自律,所获得资源和机会的增加,与社会关系的更加有效等方面。同时,增权也意味着集体增权,通过行动去改变社会的权力结构,从而达到权力关系的转移,在社区管理者、社区成员与矫正对象自身之间建立平等的对话关系。与前两个增权层次不同,这个层次的增权必须以群体的整体性活动出现,目标指向是对社会决策的影响。具体表现为一是能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参与社会资源再分配,二是能争取到与健康社会和进步文化相匹配的社会公正和平等的待遇。对于青少年矫正对象来说,他们要通过社会参与,在真实的环境中肯定自我,同时也使社区居民认识他们,改变对他们的负面评价,逐渐建立起平等的、相互尊重的关系。

总之,对青少年罪犯群体增权应当包括他们主观感受的改善和应对环境的能力的提高等各方面。尤其是青少年罪犯在矫正过程中出现的卑微心理、恐惧心态,需要特别改善,帮助他们建立再造生活的信心,而不是任其自暴自弃。信心是他们开始新生活的重要心理素质,也是他们应对环境能力自我改善的前提。有了自信心和对未来生活的期待,他们才会主动拒绝外在的种种诱惑,包括犯罪引诱,真正地融入社会。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3篇《参加社会工作情况》,能够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是差异网的价值所在。

关于参加高校社会工作教师实务研修班的申请2

关于参加全国社会工作学生实务能力研讨会的申请 尊敬的学院领导:

您好,为进一步提升自身专业能力水平,现有社区管理与服务课程资源库建设课题组成员赵杨申请参加全国民政行指委社工专指委7月11日——7月13日在广州举办的“全国社会工作学生实务能力研讨会”。

特此申请。

申请人:赵 杨

2014年6月26日

参加社会工作情况3

为深入了解、掌握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妇女维权工作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情况,总结经验,找准差距,同时为召开全区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提供参考依据。特作本次调研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妇女维权站规范化建设情况

为了有效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强妇女儿童维权组织建设,2011年,根据自治区妇联、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妇女维权站建设的意见》要求,呼市妇联与市司法局联合在全市7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并下发了《呼和浩特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建设工作方案》,作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严格按照“五有”标准,即有组织、有场所、有热线、有队伍、有制度抓好基层妇女维权站建设,基本做到硬件建设标准化,工作流程规范化,运作方式程序化。同时要求各旗县区择选一个工作突出的司法所作为当地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示范站重点打造。市妇联出资为各旗县区示范维权站制作工作制度与活动记录图版,并对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的工作档案建制进行了指导和规范。为将妇女维权工作开展得更到位,各维权站成立后,积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了妇女利益表达机制、矛盾化解机制、情绪疏导机制等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并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妇女维权活动。截止目前,全市74个维权站中,乡镇妇干担任人民调解员的有45 人,74个维权站工作全部纳入综治考核机制,成立维权志愿者队伍50 支,有维权志愿者 865 人,开展普法宣传及讲座共93次,受益群众约2万余人。

二、维权工作在“妇女之家”开展情况

为使妇女维权工作落实在基层,市妇联通过全市农村和社区开展建设“妇女之家”活动,积极搭建第三级妇女维权网络体系。在全市1009个村和224个社区 “妇女之家”全部建立妇女维权点。并着力推进“四有”工作目标。按照“有组织”的目标,建立“妇女之家”组织机构,由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具体负责日常妇女维权接待工作,并把“妇女之家”维权服务功能以及相关制度上墙公布。按照“有阵地”的目标,争取村、社区“两委”支持,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等公共服务资源,作为接待来访妇女的工作室,实现一室多用、分区布局、分时使用。按照“有制度”的目标,各村和社区结合实际普遍建立完善了信访、培训、巾帼志愿者活动等制度和会议活动、来信来访、妇女培训等工作台帐。按照有“经费”的目标,市妇联积极争取“妇女之家”建设经费,对“妇女之家”负责人进行培训,并为全市27个 示范“妇女之家”订阅了《中国妇女报》和《中国妇女》杂志,购买了妇女生活、权益维护、心理咨询、家庭教育等方面的书籍。

通过发挥已建立的阳光家庭服务中心、妇女维权站、家长学校的作用,积极打造特色“妇女之家”。如新城区老缸房社区、回民区新华园社区、玉泉区观音庙社区、赛罕区兴康社区等把“妇女之家”与阳光家庭服务中心的建设结合起来,利用具有律师、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专业人士组成的志愿者队伍,打造专业维护妇女权益的特色“妇女之家”。赛罕区巨海社区针对社区居民妇女文化素质普遍较高、生活消费水平较高、对服务的先进性和创新性要求也较高的特点,按照“全方位多层次服务妇女 高品质严要求打造家园”的标准,通过保姆输送,美容健康讲座、家庭教育咨询服务,成立孕婴亲子教育服务站、青少年心理减压中心和青少年文体活动室等全方位服务手段,打造高品质、高品位的“妇女之家”。玉泉区天骄社区积极争取“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家园”项目支持,建设维护留守流动儿童权益的“温暖之家”。清泉街社区针对社区老人多的特点,通过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室、免费为空巢老人安装了电子保姆、设立 “寿星生日屋”等贴心服务方式,积极打造“孝老敬老”妇女之家。回民区三顺店社区利用社区大课堂,发挥巾帼志愿服务队的人才资源优势,积极宣传党的政策,传播科学知识,不断丰富妇女群众的文化生活,创建提高妇女素质的学习型“妇女之家”。市妇联还积极组织志愿者在“妇女之家”举办家庭教育、妇女心理健康等知识讲座和开展义诊活动,为妇女群众提供最直接的维权服务。

三、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措施,健全机制,凝聚“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社会合力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内容多,工作面广,联合各部门参与,优化资源、合力推进是创建“平安家庭”的着力点。为此,我们与市综治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意见》,成立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共同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开展。提出要求,明确责任。综治办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综治工作考核内容,全市形成了综治办、市妇联牵头协调,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宣传引导,倡扬文明,营造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一是利用主题宣传日,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每年利用“三八维权周”、“国际禁毒日”、“反家暴日”、“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日,通过组织“巾帼宣传队”、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悬挂过街条幅、出示展板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平安家庭”创建的知识和各类法律以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二是利用安康宣传栏,开展日常宣传。通过设立在社区的120个“安康宣传栏”宣传与妇女相关的法律、禁毒等知识,使其成为妇联向妇女、家庭进行长效宣传的有利阵地。三是发挥媒体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全市各类报纸刊登、报道有关“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信息,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典型事迹,有效利用媒体的社会影响力,形成“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新闻媒体的良性互动,营造出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围绕中心,结合实际,增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生机与活力

一是与“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相结合,引导广大家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提高生活质量,增强平安意识。通过开展幸福家庭评选活动,将和谐型、学习型、健康型等优秀家庭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传播给广大家庭;通过开展“绿色家庭”评选,在市四区发放家庭低碳生活小档案活动,宣传了低碳生活进家庭的环保理念,为改善我们的生存环境作出贡献;通过举办“文化进家庭、进社区”文艺演出、“感恩母爱、感言征集”活动和“促和谐家庭亲子运动会”,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了社区群众的文化生活;在全市9个旗县区建立廉政文化进家庭示范社区,使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有机相结合。

二是与实施“春蕾计划”相结合,为贫困家庭排忧解难,以促进困难家庭和谐平安。目前,我市已建立“春蕾小学”4所、“春蕾女童”班14个,争取项目资金200多万元,资助困境儿童6000余名。争取到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安康亲情图书”3000多册,分别在清水河县王桂窑乡、武川县第二小学和上秃亥厂汉木台学区三个点和市26中建立了“安康亲情图书站”和“阳光图书馆”,帮助贫困儿童丰富业余文化生活,提升整体素质。在自治区妇联支持下,在我市留守流动儿童比较集中的玉泉区昭君路办事处天骄社区和武川县第五小学、和林县第五小学建立了3所“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家园”。为留守流动儿童搭建了一个与监护人沟通、交流、学习、互动的服务平台。

三是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促进妇女增收,帮助妇女提高劳动技能,促进平安家庭创建。积极在农村妇女中开展“双学双比”竞赛活动,通过“女性素质工程”、“巾帼科技致富工程”、“三八绿色工程”、“巾帼扶贫工程”培训农村适龄妇女,创建“双学双比”示范基地、“三八绿色基地”,帮助农村妇女脱贫致富,改善生存环境。争取“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300万元落户我市武川县,通过对妇女进行5万—8万元的无息贷款,帮助82名妇女发展养殖种植,走上科技致富路。开展女经纪人培训班,带领30多名农村妇女在山东进行培训考察。提升了女经纪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实用技术。组织家政公司参加自治区首届家庭服务职业技能风采大赛,获得杰出组织奖。

四、存在的问题:

(一)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有待于进一步打牢。妇联组织网络覆盖与新时期开放性、社会性、灵活性、多样性的要求还有差距,妇联组织的影响力还没有完全扩大到各界妇女群众和各类妇女团体。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发展还不平衡,组织的纵向结构不合理,基层妇女干部力量配置不足,在直接面对群众、任务最为艰巨的乡(镇)妇联,只有一名兼职干部,里里外外“一人独舞”;村妇代会主任多数是兼计生专干,这种被称为倒三角现象的妇联组织机构设置,使组织资源最为缺乏的基层妇联组织处于疲于奔命工作的重负之下,严重影响了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在基层的有效落实。

(二)妇联干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妇女群体需求的不断增加,以及妇女干部队伍的更新,在引导妇女发展以及更新观念、提高技能、自觉维权等方面方法单一,还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工作思路不宽,加上社会工作知识和经验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

(三)妇联联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妇联与“两新”组织、“女法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等相关社会组织以及群众自发组成“草根”社会组织缺乏联动机制,未能承担起对这些组织的业务指导功能,提供的服务还很不足,指导、监管等工作还没有全面展开。组织引导各类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参与到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五、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工作机制建设,提高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科学化水平。一是推动制定有利于妇女儿童的保护和倾斜政策。各级妇联应当在开展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涉及女性权益受侵害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与实施方案,并通过向党委政府提供调研情况,向人大政协提出议案、建议等方式努力促进人大、政府制定、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二是积极借力、借势、借平台,拓展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空间。加强与市政法委、市民政局等部门联系,积极参与我市社会管理工作的设计,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及社会各方面的合作,主动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继续推进平安家庭创建、反家庭暴力、妇女儿童防拐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创新联系妇女方式,提高妇联组织反映妇女群众利益诉求能力。进一步畅通联系妇女的渠道,拓展与妇女沟通的平台。切实加强妇女需求调研,把各级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妇联干部下基层开展妇女需求调研的工作制度化;充分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参政议政的优势,多途径反映妇女的意愿和诉求,把急需解决的妇女问题转化为政府关注的问题。通过妇联组织门户网站、维权网页、维权热线等各种渠道,搜集、传递妇女的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充分发挥维权志愿者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作用,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妇联组织专业维权工作水平。通过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现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理念和方法的教育培训,更新妇联干部的思想观念,充实妇联干部参与社会管理的知识储备。组织、引导妇联干部参加社工职业资格考试,提升妇联干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专业化水平。鼓励妇联干部将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运用到妇联工作实践中,切实提升妇联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惠民性。

48 499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