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基站申请书 移动基站租赁合同样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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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基站申请书篇1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为构建畅通的公用移动通信网络,完善本区域内公共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向本区域公众提供优质的通信服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出租的房屋用于设置公用移动通信基站(以下简称:基站)等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及场地的情况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详细地址及位置)的自有房屋间和(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作为乙方设置移动通信和/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基站用房使用。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租或改变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承租甲方场地面积为平方米。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与甲方原件核对无误的租赁物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该租赁物原有装修和有关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或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乙方拥有其出资建设、装修及安装的基站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并且有权在本合同终止时不受干扰的进行处分。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该租赁物所在楼宇的楼顶场地,用于安装无线设备、传输设备、天馈线、天线支架、走线架以及等设施设备,并负责提供与此相配套的光缆或电缆入户通道。

第二条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该租赁物租期为年,租赁期限自甲方向乙方移交租赁物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

甲、乙双方约定,该租赁物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上述金额为含税价格。除本合同约定或乙方书面同意以外,乙方不再另行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条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采用以下第种支付手段((1)支票;(2)现金;(3)转帐)支付租金。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租金:

甲方的帐户信息如下:

甲方:

开户行:

帐户名称:

帐号:

甲方提供的银行帐户错误,或甲方销户后未及时通知乙方,或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租金,造成乙方难以支付租金的,乙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租金公证提存。租金公证提存后,视为乙方已履行合同支付租金义务。

第五条租赁物交付、基站装修和设备安装

(一)向乙方提供该租赁物内空调系统的室外机安装位置;

(一)由甲方负责提供

(1)该配电工程的楼内部分由乙方实施,施工方案须经甲方签字确认;

(3)基站投入使用后,甲方应保证向乙方正常供电,如遇停电,应提前日通知乙方,但甲方不可预计的情况除外。

(二)由乙方自行解决

(2)甲方应配合乙方接电施工,接引外电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甲方承诺,在租赁期内,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基站房屋、楼顶天线及有关设施设备。

乙方保证基站通信设备及通信电磁波强度符合国家标准,对附近居民的人身安全和电器设备不造成损害。

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基站房屋和原有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等原因,致使基站房屋和原有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的,其维修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甲方因维护和改善大楼的使用,更新或改造原有设施设备的,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避免对乙方的通信设备产生干扰或影响;如需乙方搬迁设备的,应事先与乙方进行协商。

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水、电管线因质量问题或其它自然原因损坏的,由甲方负责修缮,情况紧急或者乙方通知甲方后日内甲方未予修复的,乙方有权自行修缮,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八条转让

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租赁物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不购买该房屋的,则甲方在转让时,应告知受让人维护乙方的承租权,该房屋转让后,受让人应与乙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和续签

(一)该租赁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四)第三人干扰乙方基站运行,致使乙方基站不能正常使用和运作的;

因上述第一、二项原因需迁移基站的,甲方应及时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时间等有关事项书面告知乙方,由乙方和拆迁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在乙方和拆迁人就基站迁移未达成一致意见,甲方应继续保证基站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中断通信电源,或阻挠乙方工作及维护人员进出基站。

(五)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个月的;

因上述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合同双方应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为确保公众利益,维护移动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甲、乙双方承诺,租赁期满,除第九条第二、三款原因外,一方需续租的,另一方应予以支持,并配合续签合同。

该租赁物需续租的,则甲、乙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签定新的租赁合同,如本合同到期新合同未签定的,本合同的有效期将自动顺延六个月,甲、乙双方应在该时间内签定新的租赁合同。

移动通信基站是受我国刑法保护的公用电信设施。在甲、乙双方租赁期间,或在租赁期满但新合同未签定,或在解除本合同但乙方还未落实新基站前,甲方应继续保证基站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中断通信电源,不得阻挠乙方工作及维护人员进出基站。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交付时隐瞒缺陷,危害乙方基站正常使用的,甲方应积极进行修复。自乙方通知之日起日内拒绝修复的,甲方同意核减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在签订本合同时,因甲方未告知乙方租赁物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租赁期内,应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及时履行维修、养护责任,凡不履行维修、养护责任致使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损坏的,承担维修、养护责任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擅自改变租赁物结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每逾期向甲方支付拖欠金额的滞纳金,直至付清当期租赁物租金。

因甲方的原因,影响乙方进行基站装修和设备安装及系统维护,造成乙方基站通信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应承担通信损失的赔偿责任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非因第九条所列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乙方对租赁物装修折旧后的余额、搬迁费等损失)。

由于甲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国家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且甲方的赔偿责任不因甲乙双方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等情形而免除。甲方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补缴税款、行政罚款、滞纳金以及乙方诉讼费、仲裁费、合理调查费、律师费等有关法律费用。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该会依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它条款

租赁期间,甲方需将未抵押的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租赁物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的意见。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附件及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合同正文、附件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物租赁期满之日终止。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四份。其中,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移动基站申请书篇2

第一节基站代维工作内容与要求

基站代维内容包括:

1、基站环境与安全巡查;

2、配套设备周期检测;

3、外部告警和配套设备故障处理;

4、维护阶段的随工;

5、存在问题整改;

6、应急油机发电;

7、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具体每项内容与要求见下面各部分介绍。

1.基站环境和安全巡查:对基站的环境及安全进行定期的巡查,确保基站环境整洁,无安全隐患,符合工程规范。

理,确保机房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故障得到及时处理。

4.维护阶段的随工:工作内容包括基站投用后因基站整改、工程施工和其他维护工作所引起的随工。

代维公司应按照《移动基站代维工作流程》要求做好随工工作。

境、规范和设施,外部环境或设备本身引起的故障/告警处理,以及检测数据的记录、分析与处理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整改结果要符合相关规范和整改协议对质量的要求,并得到移动分公司的确认。

6.应急油机发电:当基站出现停电告警时,移动分公司将根据电力部门的停电信息、被停电基站的重要性、基站设备的负荷和蓄电池的容量与性能,而决定是否对有关基站进行应急发电,如属要发电的,向有关代维公司派发应急发电工单,对于已退服基站的发电工单,代维公司应在工单规定时限内进行油机发电,对于未退服基站的发电工单,发电的及时性应保证基站不退服为原则。各等级基站停电工单对代维人员工作时段的要求与上述故障/告警工单的要求是相同的。

挥和调度。

具体工作内容与要求以基站代维框架协议为准。

第二节空调代维工作内容与要求

空调代维内容包括设备周期巡检、存在问题整改和故障处理三方面内容。

各类检测项目都能按期、如实完成。

关规范,并得到移动所属分公司的确认。

3.故障处理:在接到移动所属分公司派发的“空调故障通知单”或短信通知后1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在规定的处理时限要求内完成故障处理。

具体工作内容与要求以空调代维框架协议为准。

第三节塔桅与天馈系统代维工作内容与要求

障抢修和按需维护等七方面工作。

上半年巡检工作要求在2月中旬前开始,6月底前完成,台风、雷击多发地区的塔桅要优先巡检,并在5月中旬前完成;下半年巡检要求在9月初开始,12月底前完成,具体内容见下面附表。

量、螺栓型号及紧固度检查、走线架与爬梯检查”等内容。

箍检查处理”等内容。

3.馈线系统:包含“馈线长度、固定卡子、馈线整理、驻波比检查”等内容。

地牌)的检查处理、避雷针、避雷引下线的连接检查处理、接地电阻测试与处理”等内容。

5.综合:包含“数据库的建立与完善、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存在问题整改”等内容。

6.故障抢修:对移动公司派发的“故障/网优/1860投诉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处理。

7.按需维护:网络调整和优化时的零星工程,具体项目参见“按需工作”表格。

具体工作内容与要求见塔桅与天馈系统代维框架协议

第四节直放站代维内容与要求

附设备进行清洁,抄表,安全隐患的巡检与及时处理、数据库完善”等内容。

2.天馈系统周期检测:包含“施主天线与重发天线的固定及连接密封情况、防雷设施与器件检查、驻波比测试”等内容。

动基站代维工作流程》要求做好随工工作;

全、环境、安装规范和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代维公司要在巡检现场、自查或接到移动分公司的整改通知单后,立即或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处理,整改结果要符合相关规范和整改协议对质量的要求,并得到移动分公司的确认。

7.应急油机发电:当基站出现停电告警时,移动分公司将根据电力部门的停电信息、被停电基站的重要性、基站设备的负荷和蓄电池的容量与性能,而决定是否对有关基站进行应急发电,如属要发电的,向有关代维公司派发应急发电工单,对于已退服基站的发电工单,代维公司应在工单规定时限内进行油机发电,对于未退服基站的发电工单,发电的及时性应保证基站不退服为原则。

纤直放站光功率接收是否正常等内容。

户投诉所反映问题的处理。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故障的处理。

具体工作内容与要求见直放站分布系统代维框架协议

第五节分布系统代维内容与要求

1.基站环境与安全巡查:对基站的环境及安全进行定期的巡查,确保基站环境整洁,无安全隐患,符合工程规范。

观察天线、馈线和相关器件的标志、标签是否齐全与正确;观察井道是否干燥、干净,周围是否存在强电、强磁和强腐蚀性的干扰与威胁。

为:比对每月1次,记录每季1次。此外,增加了空调设备的周期检测。

维业务相同。代维公司应不定期与业主进行沟通,以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基站安全和环境主要是指楼面/墙体开裂、门窗破损、钥匙失效、防盗设施不全或破损、机房渗漏、地漏或空调排水不畅、洞孔封堵不严、照明不亮、灭火设备失效、地网设施被损、线缆布线凌乱、接头松动、电源线过载发热、标志标签不全或脱落、有工程遗漏物、用品和用具残缺等问题。

测试:按测试要求对安装室内分布的每个楼层进行定点cqt测试。

试,要求整个无源分布天馈系统的驻波比。

业务相同。

测试:采用gsm dt测试分析系统对室内分布覆盖楼层进行dt测试。要求完整保存测试记录,对测试记录进行分析,并与以往的测试数据和设计标准进行对比分析,对系统的运行质量进行评估,以确定系统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查找分析问题原因并处理解决。测试原始记录和统计分析表应整理完整,归档保存。

同。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故障处理。

具体工作内容与要求见直放站分布系统代维框架协议

作 业题

1、基站代维内容包括哪些?对存在问题如何整改?

2、空调代维内容包括设备?

3、对代维的塔桅有何要求?

4、塔桅与天馈系统代维工作中,对防雷与接地系统有何要求?

5、直放站代维内容包含哪些?对应急油机发电有何要求?

6、分布系统代维内容包含哪些?对故障处理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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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基站申请书篇3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租赁车辆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并在在约定期限和地点将车辆内交付给甲方,甲方经验收合格后接收租赁车辆,甲方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租赁期限: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

车辆交付地点:广州市越秀区xxx14号之一。

验收标准:检查相关证件及手续齐备(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车辆保险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良好。乙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及车辆的资料详见附件1。

租赁车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租赁物系由乙方购臵、享有合法所有权;

(2)乙方保证出租的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4)其他:/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为车辆购买适合租赁车辆的保险险种及保险金额且保险覆盖整个租赁期。

乙方为租赁车辆投保的险种及保险金额要求为:

1、营运车辆非营运车辆;

2、交强险;

2、商业险:机动车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驾驶员座位责任险1万元、乘客座位险1万元/座以及/。

鉴于甲方支付租金中已包含本条所述保险对应的保险费用,在甲方依法或依约承担责任的情况下,甲方在对应的保险金额范围内免除责任;但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保险公司拒赔的除外。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应立即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

因甲方责任引发的交通事故费用,由甲方承担(符合本协议

款的除外);双方应相互配合,积极办理相关的车辆保险申报、理赔等手续。

租赁费用构成详见附件2《价格构成表》;租赁费用包含以下内容:

(1)车辆租赁费、车船税、养路费、年审费、车辆维修维护费;

(2)按本协议约定投保的车辆保险费;

(3)与履行本协议相关的税费。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无须再行支付其他费用。

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1种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甲方于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经双方确认的月租金人民币4800元(大写:肆仟捌佰元)。

(2)按季计算:/。

(3)其他方式:/。

甲方支付租金以完成以下要求为前提条件:

(2)其他:/。

乙方接收上述租金的账户(须与乙方名称一致)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xxx支行

银行地址:/

户名:广州市xxx有限公司

账号:36020xx30920xx29264

在租赁期间内,甲方享有对租赁车辆的占有权和使用权,但不得以转让、转租、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侵犯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和租金收益权。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甲方负责承担车辆在租赁使用期间发生的油料费、停车费和路桥费等费用。

甲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甲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甲方赔偿相关损失,但该损失以乙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对于乙方从第三方如保险公司获得赔偿的部分,甲方相应地免责。

其他约定:/。

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要求,提供依法依约地提供租赁车辆:车辆设备齐全,车辆状况好,相关证件齐全有效,干净整洁并在甲方要求时进行必要的消毒工作。

(1)本合同约定的车辆交付地点;

(2)甲方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的地点;

(3)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具体为:/。乙方没有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和地点取回车辆的,视为甲方已交付车辆,此后发生的所有风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负责办理及提供车辆的年审、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承担养路费、车审费、保险费、税费等相关费用,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租赁期间,租赁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一旦租赁车辆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乙方应当按保险合同相关规定及时报险,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办理保险理赔。

(1)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的。

车辆出现故障在7天内不能修理完毕的,乙方应为甲方及时提供替换相同等级的车辆,否则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期间的租金应当免除。

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各项更换、违约主张、索赔、解除合同等有异议,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乙方未在该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甲方的要求将被视为乙方所接受。

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所引起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合理律师费等解决纠纷的合理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甲方无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支付租金的,甲方应就延迟支付款项按每日万分之[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本协议1个月租金的数额。

其他约定:/。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2)所提供车辆不能正常使用,又不提供备用车辆的;

(3)其他因租赁车辆问题影响乙方有关工作正常开展,甲方又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4)未按照本协议约定购买保险、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维护的;

甲方利用所提供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移动基站申请书篇4

例一:

从1998年开始至2005年2月,北京市丰台区玉林西里小区46号楼首都医科大学家属楼,先后有20余人被确诊为癌症。几名住在该楼的首都医科大学教师联合调查后怀疑,架在楼顶的数个通讯发射装置可能是致癌“元凶”。

46号楼总共20层,每层8户人家,1991年开始入住,1998年起有人因患癌症而死亡。去世的人多数只有60多岁,年纪最轻的仅48岁。据统计,癌症患者大多集中在6层至18层之间。每层西南——西北朝向的5号房间,成了发病率最高的屋子。5号房住户中,一共有10人患癌(包括两对夫妻共同患病),其中4人已离世。

2005年2月21日,天津市大港区装有心脏起搏器的万先生,因借用家人手机打电话引起心率突变,幸好及时送到医院保住了性命。

案例三:

200多名居民搬到北京顶秀欣园后开始出现失眠、心悸、掉头发等症状。2004年11月,居民对安装在楼顶的移动基站是否存在电磁辐射提出质疑。

家住3号楼的刘先生,在搬到顶秀欣园前身体一直很好,连感冒都很少。但自从搬到顶秀欣园后,总是感冒,而且失眠、掉头发。家住3号楼的李女士也像刘先生一样,以前身体不错,搬到顶秀欣园后才得的心脏病,而且体质变得虚弱了。家住6号楼的张先生,其14岁的女儿突然在学校昏倒,送到医院检查,发现女儿贫血。一年前,他曾带女儿到医院检查过身体,女儿身体很好,什么病也没有。这些患有不同症状的居民,都怀疑自己的症状与近在咫尺的移动基站电磁辐射有关。

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双庙移动基站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石榴庄的顶秀欣园东北角五金皮革厂5层楼的楼顶,根据测量该基站距离最近的顶秀欣园3号楼仅18米,其中3号楼的5、6、7层阳台正对着移动基站。为此,顶秀欣园小区的居民代表曾多次找到五金皮革厂,要求拆除移动基站,但遭到拒绝。虽然经过检测,该基站的电磁辐射没有超过国家标准,但居民仍然难以安心。

案例四:

2005年4月中旬,回龙观龙锦苑6区的居民发现,紧挨小区的南墙外一幢未竣工的6层楼的楼顶上出现了一座发射塔。由于发射塔周围方圆500米范围内,包括龙锦苑6区、龙跃苑2区的数十幢居民楼及龙锦苑4区,龙跃苑1区、2区的部分居民楼,发射塔的东边还有正在建设的e08小区,鉴于附近老人和孩子较多,三四十米高的发射塔很快引起了附近居民的重视。

铁塔为北京正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的微波发射基站,工作原理与手机基站相似。而北京市环保局辐射处证实,这座发射基站未得到许可,可视为违法建设。

案例五:

2000年7月,美国马里兰州神经内科医生chrisnewman向手机生产商摩托罗拉和一家通信公司verizon通讯要求8亿美元的司法赔偿,该医生认为,由于这几年使用无线设备导致他患上脑癌。

该医生的恶性肿瘤长在右耳后部,是1998年3月发现的。这项诉讼包括1亿美元的补偿性赔偿和7亿美元的惩罚性赔偿。美国食品和药品署(fda)认为,现在还没有证据显示手机发射的电波会引起健康问题。不过,现在同样也没有证据证明使用手机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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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基站申请书篇5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为构建畅通的公用移动通信网络,完善本区域内公共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向本区域公众提供优质的通信服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出租的房屋用于设置公用移动通信基站(以下简称:基站)等事宜签订本合同。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详细地址及位置)的自有房屋xx间和xx(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作为乙方设置移动通信和/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基站用房使用。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租或改变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承租甲方场地面积为平方米。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与甲方原件核对无误的租赁物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该租赁物原有装修和有关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或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乙方拥有其出资建设、装修及安装的基站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并且有权在本合同终止时不受干扰的进行处分。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该租赁物所在楼宇的楼顶场地,用于安装无线设备、传输设备、天馈线、天线支架、走线架以及等设施设备,并负责提供与此相配套的光缆或电缆入户通道。

甲、乙双方约定,该租赁物租期为xx年,租赁期限自甲方向乙方移交租赁物之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甲、乙双方约定,该租赁物年租金为:(人民币)xx元(大写xx万xx仟xx佰xx拾xx元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xx元(大写xx万xx仟xx佰xx拾xx元整),上述金额为含税价格。除本合同约定或乙方书面同意以外,乙方不再另行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采用以下第xx种支付手段((1)支票;(2)现金;(3)转帐)支付租金。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以下第xx种方式支付租金:

甲方的帐户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户名称: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甲方提供的银行帐户错误,或甲方销户后未及时通知乙方,或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租金,造成乙方难以支付租金的,乙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租金公证提存。租金公证提存后,视为乙方已履行合同支付租金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该租赁物内空调系统的室外机安装位置;

(一)由甲方负责提供

(1)该配电工程的楼内部分由乙方实施,施工方案须经甲方签字确认;

(3)基站投入使用后,甲方应保证向乙方正常供电,如遇停电,应提前xx日通知乙方,但甲方不可预计的.情况除外。

(二)由乙方自行解决

(2)甲方应配合乙方接电施工,接引外电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承诺,在租赁期内,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基站房屋、楼顶天线及有关设施设备。

乙方保证基站通信设备及通信电磁波强度符合国家标准,对附近居民的人身安全和电器设备不造成损害。

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基站房屋和原有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等原因,致使基站房屋和原有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的,其维修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甲方因维护和改善大楼的使用,更新或改造原有设施设备的,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避免对乙方的通信设备产生干扰或影响;如需乙方搬迁设备的,应事先与乙方进行协商。

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水、电管线因质量问题或其它自然原因损坏的,由甲方负责修缮,情况紧急或者乙方通知甲方后xx日内甲方未予修复的,乙方有权自行修缮,费用由甲方支付。

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租赁物的,应提前xx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不购买该房屋的,则甲方在转让时,应告知受让人维护乙方的承租权,该房屋转让后,受让人应与乙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继续履行本合同。

(一)该租赁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四)第三人干扰乙方基站运行,致使乙方基站不能正常使用和运作的;

因上述第一、二项原因需迁移基站的,甲方应及时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时间等有关事项书面告知乙方,由乙方和拆迁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在乙方和拆迁人就基站迁移未达成一致意见,甲方应继续保证基站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中断通信电源,或阻挠乙方工作及维护人员进出基站。

(五)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xx个月的;

因上述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合同双方应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为确保公众利益,维护移动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甲、乙双方承诺,租赁期满,除第九条第二、三款原因外,一方需续租的,另一方应予以支持,并配合续签合同。

该租赁物需续租的,则甲、乙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签定新的租赁合同,如本合同到期新合同未签定的,本合同的有效期将自动顺延六个月,甲、乙双方应在该时间内签定新的租赁合同。

移动通信基站是受我国刑法保护的公用电信设施。在甲、乙双方租赁期间,或在租赁期满但新合同未签定,或在解除本合同但乙方还未落实新基站前,甲方应继续保证基站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中断通信电源,不得阻挠乙方工作及维护人员进出基站。

甲方在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交付时隐瞒缺陷,危害乙方基站正常使用的,甲方应积极进行修复。自乙方通知之日起xx日内拒绝修复的,甲方同意核减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在签订本合同时,因甲方未告知乙方租赁物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租赁期内,应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及时履行维修、养护责任,凡不履行维修、养护责任致使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损坏的,承担维修、养护责任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擅自改变租赁物结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每逾期向甲方支付拖欠金额的滞纳金,直至付清当期租赁物租金。

因甲方的原因,影响乙方进行基站装修和设备安装及系统维护,造成乙方基站通信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应承担通信损失的赔偿责任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非因第九条所列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乙方对租赁物装修折旧后的余额、搬迁费等损失)。

由于甲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国家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且甲方的赔偿责任不因甲乙双方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等情形而免除。甲方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补缴税款、行政罚款、滞纳金以及乙方诉讼费、仲裁费、合理调查费、律师费等有关法律费用。

(1)将该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该会依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租赁期间,甲方需将未抵押的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租赁物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的意见。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附件及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合同正文、附件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物租赁期满之日终止。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四份。其中,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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