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供货的合同【5篇】
供货的合同【第一篇】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日用品供货问题达成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因日用品规格较多,市场价格波动较快,因此所列价格为双方每次订货的参考价格,具体实际价格依据每次订货时签订的订货单位为准,但应确保价格相对稳定,同时在市场价格波动前特别是提价前通知甲方,另外还应确保所供物品是福州市最低价格。
1、乙方为产品的供货单位。
2、交货方法,乙方在接到订货通知后7天之内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址,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对其供货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合格准确。乙方送货时还应送达送货单;送货单一式两份,甲方核对无误后签字,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
乙方在向甲方报送结算材料(含:送货单),由甲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支付乙方的货款。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出现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在乙方产品到货1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如因订购物品断货,乙方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可以用同等货物替代。但对于隐含的质量问题不在此限。对甲方提出异议的货物,乙方应及时进行退货、更换等处理。
2、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供方交付产品符合合同规定,但乙方依然应当履行归家有关的三包规定。
乙方应为提供工商行政部门审批的营业执照、国家税务正规发票。
1、乙方应当于接到订单后7日内将全部货物送达。如全部或部分逾期送达,乙方均应承担本次订货总价值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2、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履行订货合同所确定的义务,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如仍有损失的,另一方应当赔偿损失。
甲乙上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根据情况及双方的约定,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解决本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异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自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合同附件为双方协商一致的货物明细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
(公章)。
(公章)。
签字:
签字:
供货的合同【第二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就中铁十五局集团五公司西宝高速公路路面b—m01标施工用水泥供应达成协议如下:
一、生产厂家、品种、数量、包装及价格:
结算数量以甲方实收数量为准,上述单价包括材料的出厂价、运杂费、税金、厂外运输损耗、人工费、利润、安全维护、售后服务、环保等各项费用。该单价包括本合同明示和隐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合同期内如有价格调整须经双方协商。
二、质量标准:
1、水泥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2、材料的主要技术指标必须经甲方及监理、业主的中心实验室检验、抽验合格。
3、在水泥的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各环节中,乙方应确保其质量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包装标准、包装物回收:袋装水泥、散装水泥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包装物不回收计价。
四、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袋装水泥每袋误差不超过1%,任取_______
五、交货方式、费用负担
交货数量在需方工地过磅,数量双方确认,以供需双方签认数量作为双方结算依据,供方负责上下车费用及运输费用。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
1、质量验收:按第二条质量要求验收。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为35天。如质量不合格,以水泥到需方工地十日内,供需双方在需方工地取样,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结果为准。
2、数量验收:供方送至需方指定地点,以在需方工地过磅双方签认数量为准。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甲乙双方每月20号至25号核对供货数量,提交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与次月15日前支付80%货款,每月结算一次。
2、每月余款20%作为质保金,下月进行结算支付。如因计量款滞后,付款日期可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付款期限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付款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转款时乙方应提供全额正式发票。要对所提供发票的真实性负责。
供方出票方式:二票制
八、其他约定事项:
2、供方提供的水泥如包装袋破损、水泥受潮结块,需方有权拒收。
3、供方随车向需方提供该批水泥调运单或出厂化验单。水泥到需方工地35天内,供方向需方提供该批水泥28天的出厂检验报告。
4、水泥至需方工地的运输由供方负责,供方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与需方无关。
5、如厂方价格调整,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并出示厂家调价函,加盖厂方公章。以补充协议或以调价函核准新的结算价格。协商不成,合同解除。
6、供方提供水泥散装灌个,需方承担本场地内的上下车费及拆装费,其他费用供方承担,并保证水泥散装灌完好无损,保证供方顺利出场。
九、违约责任:
1、由于供方的原因造成水泥不能按时送到现场或供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需方有权单方终止供货合同,其责任及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若供方货物到达需方工地后,需方应及时卸货。
2、供方必须按质按量及时向需方供货,如因供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或不及时,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相关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
3、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结算、付款方式结算、付货款,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需方自行承担。
甲方经济损失,供方应赔偿一切损失。
十、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亦可向洛阳市铁路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壹式肆份,供方壹份,需方叁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至此工程完工,水泥货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供方名称:______________
供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需方名称:______________
需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供货的合同【第三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依照《经济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产品,满足甲方需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品种属于无公害种植,没有残留农药,质量合格的优质产品,不能以次充好,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提供甲方要求规格的,甲方可另行采购)。
二、乙方在供货中,依据甲方需求的品名、规格、数量进行采购,按市场批发价销售给甲方产品,每周二由甲方对市场进行价格调查,确认产品批发单价,双方每三天确认一次单价,在三天内,无论市场上的单价上浮或下降,都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单价为准,乙方不得更改。
三、交货方式:甲方经营中所需的产品,乙方必须准确、及时地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货点。乙方送货必须做到及时,保证甲方的正常营业,乙方不得断货或缺货,否则由甲方对乙方每次进行200元罚款,同时因此造成甲方在营业中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金和罚款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如乙方多次发生同类事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掉乙方当月货款。
四、结账方式:货到经甲方检验合格后,由甲方开除收货单双方签字确认。每月18号作为结账日,每次结账乙方凭双方签字确认收货单结上月货款。
五、本合同每月有乙方提供的产品定价附件四份,与本合同等效。
六、合同的有效性和有效期: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如有效期限届满前____日内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意见,本协议可视为自动延期________年。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经签字盖章立即生效。若协议一方未按合同执行,造成另一方产生任何经济损失,未执行合同方则需对执行合同方按实际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双方所签署的所有附件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相同的有效期限。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的合同【第四篇】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将在采购__________________食品方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2、乙方所带给食品,务必贴合食品质量标准,供货时应出示检验合格证,如无检验合格证,甲方可无条件退货。
3、乙方需保证供货的食品新鲜、安全,如果因质量问题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职责。
4、乙方按甲方所需食品时间和数量及时送达甲方,如有特殊状况需提前通知甲方,如未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无条件退货。
5、乙方带给甲方食品按市场批发价随行就市,如乙方带给甲方的货品超出批发价格,甲方可无条件退货或提出终止此合同。
6、甲方在送货时需带给食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检验员,一份自留,以便结算时核对。
7、甲乙双方已__________为一个结算周期,甲方带给发票给财务人员,经核对后结清货款。
8、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满后,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状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订新协议书。
9、其他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附:供货方带给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货的合同【第五篇】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就甲方建设的(装饰的)项目所需大理石、花岗岩材料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供需合同,供需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供货说明:
1、供货品名、规格、数量、价格:
2、按甲方提供的规格进行加工,附甲方签字的材料单;
3、计算方法及结算:按石材行业标准的计算方法结算平方数。
按实际尺寸结算,另加5%的材料损耗费用,含税票。
二、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到需方工地价格,卸车费由甲方负责。
三、供货期限与交货地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0天内到第一组箱,70天内。
四、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产品需符合国家合格品质量标准,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尺寸进行加工。
2、要求乙方所供的石材的石纹、颜色、图案与甲方的样品基本一致。
五、产品验收。
产品运到交货地点,由甲方、乙方组织有关人员对照清单及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数量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代表(提供人)签订订货验收,视为乙方交付产品质量合格,作为结算依据。
六、付款方式:甲方按合同总价20%付给乙方作为定金,货物到达甲方工地后,付给乙方每车货物总价值90%,余款10%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交接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七、货物的所有权自款项结清时转移,但需方未履行完支付价款义务,货物属于供货方所有。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供货方人民法院管辖。争议所产生的各种费用(诉讼费、代理费、交通费等)都由另一方承担。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