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商铺摊位租赁合同(精彩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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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摊位租赁合同【第一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使用权的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摊位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2.甲方同意乙方从事经营,乙方增减经营范围需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办理经营需要的执照及经营批文;

3.摊位需要的水、电、天然气、供暖及消防等设施由方负责安装,摊位分户电表、水管、天然气及供暖测量表费用由方承担。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可以不包含,自行约定)。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摊位,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1.摊位租金为每月元(小写:),合计每年元(小写:);

2.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个月的租金和押金,押金为个月租金,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5日前支付;

3.自然原因造成的摊位损坏及照明灯光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更换、保养由方承担;

4.租赁期间,使用该摊位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没有要求甲方贴补费用则乙方只需交纳正常用量费用,水、电、气、暖计价标准按政府部门定价执行。乙方直接或甲方收取(选择其一)统一缴纳;

5.政府各单位、乡政府和村委会收取的城市管理费、消防安全管理费、教育附加等管理费由方承担,政府部门收取的卫生费用由方承担(缴纳方式是分开或者统一)。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利用摊位销售伪劣商品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报有关执法部门;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摊位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摊位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承担维修费;乙方另需增设附属设施或在超市门口及周围设立广告牌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双方从实际情况出发,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摊位拥有合法使用权并按照约定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乙方为所租赁摊位的安全责任人,对该摊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负责,并遵守超市内各项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不乱接电源,不违章使用电器,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个月,甲方有权每日收取欠款的8‰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合同,造成的损失直接从押金里面扣除。

5.租赁期间,若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个月租金和乙方搬迁费用;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个月租金且押金不退还。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终止条款外,任何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需经甲方同意;

7.乙方应爱护甲方超市内公用设施、维护摊容、摊貌及环境卫生,文明经商、礼貌服务,不乱堆、乱放、乱挂物品;

8.若租赁期内遇有政府强制拆迁的,甲方同意退还乙方未使用完期限的租金及押金,双方同意以争取双方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共同应对拆迁事宜;

9.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摊位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

第五条纳税问题(选择其一)

1.乙方营业产生的各种税费由乙方直接缴纳,按照收取部门征收标准计算;

2.乙方营业产生的各种税费由甲方代为缴纳,按照收取部门征收标准计算。

第六条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接到函件方在10日内书面答复对方,10日内没有答复的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第七条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若因一方造成火灾或其他经济损失的,责任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八条因拆迁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因一方原因使对方或超市无法正常营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关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向超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商铺摊位租赁合同【第二篇】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了共同发展,繁荣市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场地的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门口的摊位,租赁给乙方做为经营,乙方经营期间更换经营品类,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租赁费交纳

1、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夜市营业时间:每日到;

3、租赁期内乙方共需向甲方缴纳场地租赁费为元/月,支付方式:先付后用。首次缴纳需缴纳三个月的租金,租金到期时需提前10日付清下月的租金。

4、水、电费用根据乙方的电器功率和用水频率缴纳(元/月)。

5、本协议履行期满,双方如有意延长租赁期限,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重新签订新书面租赁协议,同等条件下,以承租方优先为原则。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向乙方收取场地租赁费。

2、甲方应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依照这些制度对乙方的经营活动统一管理监督。

4、在租赁期内向乙方有偿提供租赁经营场地以外的辅助设施及服务。

5、按时向乙方提供协议约定的经营场地,保证乙方经营活动的`开展。

6、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的租金。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独立经营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严格遵守税收、工商等规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场合、工作时间内必须配合管理并负责夜市当日的清洁工作。

3、乙方必须按本协议第二条及时交纳场地租赁费、电费等,如不按时交纳,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不得超范围经营,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整体企业形象。乙方必须文明经商、公平竞争,不得使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

5、乙方不得将经营场地转租他人,未经甲方同意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场地。

6、在租赁期内,若遇甲方经营所需市场进行规划、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7、乙方租赁场地必须承担安全责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器。租赁期间因操作不当等引起的火灾等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8、乙方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保证甲方所提供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缮或赔偿。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在租赁期间如乙方要求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退场。

2、在租赁期间,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决定解除协议,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1)不按时交纳场地租赁费的;

(2)违反工商、物价、税务、治安、卫生、消防、技监等法律法规,经书面警告后仍不纠正的;

(3)因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被新闻媒体曝光影响甲方声誉的;

(4)违反甲方各项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不妥善使用、维护公共设施,或造成甲方严重财产损失的;

(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品经营出现质量问题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经甲方警告,仍不纠正的;

(7)与顾客吵架或打架,或者有其他严重侮辱顾客行为影响甲方声誉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签约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签订此协议。本协议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本协议的约定处理,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租赁期内,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免责条款。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其他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凡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商铺摊位租赁合同【第三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商场经营行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及租赁物业位置及用途

1、甲方为本合同租赁物业之所有人,乙方为一独立,合法的经营人。本合同之租赁物业为商场内分隔的商铺摊位(以下简称租赁摊位).

2、甲方将位于本商场内层号共平方米的商铺摊位及附属经营设施租赁给乙方使用。(其中使用面积含公摊面积20%)。

3、乙方约定经营品种为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改变经营项目及经营品牌,乙方必须具有经营该产品的合法资质,授权书及相关证照。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日至年月年月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的交纳期限.方式

1、商铺摊位租金每平方米每月/月。合同项下租金及总额为拾万仟拾元/年(¥:/年)。

2、商铺摊位租金缴纳方式

(1)商铺摊位租金三个月按季度支付,在每一支付季度前十日交清。

(2)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所使用的电费。暖气费。空调费等费用。由甲方每月按租赁面积向乙方收取。乙方应在每月的30日前按甲方通知将当期应交水费,电费。管理费 元/平方米及 员工工资等费用交给甲方。

第四条: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加纳现金形式的保证金元整(保证金不计息),以保证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维护甲方声誉、严格遵守《__精品家具城管理条例》、积极承担经营者的义务。如违反上述义务有下列行为所产生的罚金、费用等有甲方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1)、因乙方经营的产品或服务致使消费者主张赔偿金及相关费用的;

(2)、因乙方的经营行为而发生人身、财产损害,权利人主张赔偿金及相关费用的;

(3)、因乙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及违反本商场约定而被主管部门处罚或应承担罚金的。

2、甲方根据第2款扣除保障金后,乙方必须在五日内将保障金补至原数额。

3、合同终止后满一年,未发生因乙方经营而产生的纠纷问题,待乙方与权利人妥善解决后根据结果再行处理。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定制所有承租人必须遵守的真个商场相应的规章制度,并根据商场运作状况时调整租赁商铺摊位的租金。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统一管理、监督、检查、有权配合有关部门对乙方进行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及《___品牌家具城管理条例》的行为做出批评教育、停业整顿、罚款、留置货物直至解除合同的处理。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摊位并不承但任何责任,不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与乙方已经缴纳的租金及各项费用。

(1)、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违法活动,经书面警告仍不纠正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延迟、拒交商铺摊位租金、电费等各项费用,逾期10天以上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办理手续私自出租、分租、转让、转借、互相交换或以任何形式变相为前述行为的。

(4)、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开业的;乙方擅自停业持续3日以上15日以下的(乙方擅自停业15日以上按《___品牌家具城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5)、乙方违反工商、税务、物价、治安、卫生、计生、质量监督、计量等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法规、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6)、乙方冒用、借用甲方名称,或有其他使甲方声誉、利益受到较大损失的行为。

(7)、乙方对租赁物业造成较大损失的。

(8)、乙方违反《___品牌家具城管理条例》,造成严重后果的。

3、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公共面积部分的商场治保、安全防火以及卫生保洁工作。

4、甲方在公共部位设置集中用水处,乙方不得自行接用水管道至摊位处,违者必须自行拆除,经甲方通知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派人拆除并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负责排接用电线路至乙方摊位处,在乙方租赁区域内,乙方可自行排接用电线路,费用自理,安装时必须符合国家电路安装规范。

5、甲方尊敬乙方的经营权利,负责维护商场正常的营业秩序,保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6、在事先通知乙方情况下,甲方对商场内一切公共设施,均有权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乙方营业间进行检查、维护和改建。(紧急情况下,甲方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7、在乙方未交清租赁商铺租金、广告费、赔偿款等相关款项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备、货物、产品行使留置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除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情形外,双方均不得中途终止本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租金三个月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解释权归___品牌家具城所有。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任何一方可向晋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商铺摊位租赁合同【第四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产品经营场所。

2、甲方负责在经营期间的水电畅通。

3、甲方负责当天经营结束后的垃圾清理工作(不包括乙方摊位卫生)。

4、甲方提供给乙方所经营产品顾客的餐位和部分相关器具。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经营人员和辅助服务人员(以下简称“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店内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按时上下班。

2、乙方应对其人员加强劳动安全教育,避免事故发生。

3、乙方人员应自觉维护经营秩序,不得与客人发生争执;捡到丢失物品要交给饭店处理。

4、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在经营期间的公关招待活动,签单按照50%结算。

三、摊位租赁费用

双方约定的乙方经营项目及品种为:________________,场地经营租赁费元,协议保证金元。租赁费和保证金缴纳完毕后乙方享受该租赁权益。

四、项目经营期限:

双方约定,在2020__年度内,该项目的租赁期间为甲方的实际经营期间。

五、乙方聘任人员与甲方的关系

承租期间,乙方可自主招聘所需的辅助人员,该辅助人员不是甲方的员工,与甲方没有劳动关系,不享受甲方的任何福利待遇。

六、损失补偿承诺

乙方承诺,其在经营期间的行为、服务如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损害的,均对甲方进行全额补偿。

七、协议解除、终止

协议履行期间,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协议。

年度经营期间届满,协议自动终止。

八、本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商铺摊位租赁合同【第五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苏省城乡集市贸易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就东罾村农贸市场摊位租赁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摊位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指摊位农贸市场 交易区 号摊位,具体位置以商户与市场协商的具体位置为准,面积 ㎡,市场规划要求经营范围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摊位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满。

第三条 租金及交付时间、方式

1、租金为人民币 (小写: )元整。

2、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以现金方式支付租金;逾期缴交的按日追加 的违约金。

第四条 租赁物及附属设施的维修、更换、改建、扩建

(一)市场内公共设施的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应予以配合。

(二)乙方应自觉爱护好市场设施,期满交接时乙方应保证租赁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租赁物附属设施属容易损耗的(如光管、灯炮、消毒灯、灭蚊灯、排气扇、漏电开关、水、电开关、水表、电表、支管线、灭火器、门锁、铺位的卷闸的小修等),其维修、更换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不得擅自在市场内(含商铺内)拉接水、电和增设负荷。乙方如需对铺位进行装修、改建、扩建或增设负荷,必须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届满或乙方中途违约致使合同解除时,乙方增设的设施不能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如将租赁物及设施(含增设设施)损坏、毁坏,必须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

第五条 摊位的转租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摊位。如私自转租,乙方所交管理保证金甲方全部扣除。

2、甲方同意转租的,乙方应当与第三人订立转租合同(必须经甲方签章方为有效),转租期限应在本合同租赁期限之内。转租期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效力及于第三人。

第六条 摊位的调整

在市场运营过程当中,甲方对乙方均不做任何独家经营以及严格经营范围划分的承诺,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无理纠缠,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终止协议。如因市场需要甲方对摊位进行调整,甲方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扩充摊位的行为甲方无需向乙方通知,扩充摊位数量的行为乙方也无权过问。调整摊位,乙方可以决定是否接受。接受调整的,双方应按调整后摊位的情况重新订立租赁合同。不接受调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于30日内退回乙方已交付的多余租金及保证金。

第七条 广告宣传

市场内建筑物即附属物属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市场内张贴广告,如需做广告宣传申报市场管理办公室由市场管理办公室统一策划进行制作,进行区域内经营的商品进行广告宣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物业管理

市场的物业管理由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物业管理费用(包括水、电、暖、卫生等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1、 电:市场内有分支电表的商户,电费按照每月电表实际用电度数*1元计算由甲方管理人员收取;没有分支电表的商户按照每月甲乙双方均认可的用电数估值*1元计算由甲方管理人员收取,副食、面点、蛋糕区柜台电费按10元/月每节柜台收取。

2、 水、暖、卫生费、治安费: 一次性缴清。

第九条 管理保证金

摊位交付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管理保证金 元。在租赁期内,管理保证金由甲方管理。只用于消费者权益以及市场规章制度和市场经营场所设施和设备的保障。

下列情况下,甲方可有权自行动用保证金进行处置或者处罚:

1、乙方与消费者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后却拒绝履行的;

2、乙方对消费者提出的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赔偿损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

3、违反市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或者损坏市场设施以及市场设备的。 甲方使用管理保证金先行处置或者处罚后,可以要求乙方在___3__日之内予以补足。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制定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协助有关管理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2)设立投诉点接受投诉并进行调解,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场内发生的消费争议进行调查与处理;

(3)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

(4)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以及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

(5)制止乙方销售或提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

(6)开展有关法律、政策的宣传,组织场内经营者开展文明经商活动。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部门规定的卫生、工商、税务等营业证、照,但是办证费用及日后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2)确保市场的水电、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符合使用条件,并按约定承担维修责任。

(3)保证场内通道畅通、通道卫生整洁,场外周边环境整洁;

(4)按约定做好市场的物业管理、维修等工作,保障市场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5)履行食品安全法定义务,成立商品准入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市场商品准入工作,明确入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在甲方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要求,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3)有权了解物业管理、管理保证金等有关费用的收取、支出等情况;

2、乙方义务

(1)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参加甲方举办的有关法律、政策、消防安全的学习,遵守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证照齐全,明码标价,亮照经营,照章纳税(费);

(2)不得销售《食品安全法》第28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商品;

(3)爱护市场设施,配合、协助甲方做好市场的物业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的秩序和安全;乙方需使用用电器具,必须先经得甲方同意方可使用,并自觉遵守市场用电管理规定。

(4)乙方购进商品,应当检验商品质量,按规定要求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合同等,建立进货台账。牲畜、禽类等按规定应当检验检疫的农产品,还应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

(5)乙方从事批发经营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购货者出具销售票据和其他有关凭证,并进行台账登记备查。

(6)乙方要及时记录商品准入台帐,记录完毕归档的台账可自行妥善保管,也可委托甲方代为保管,保存期不少于2年。

(7)自觉服从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对商品质量的抽检。经快速定性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乙方应在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

(8)不销售、不提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

(9)乙方应服从管理方对商品划行归类的管理,保持商品陈列整齐划一,圈内货物陈列有序,保持摊位内部卫生,不在摊台衬垫杂物,不占道经营,不在摊位内及周边乱贴吊挂个人用品及杂物。

(10)乙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食品安全法》

第27条要求。

第十二条 责任的划分

1、因供电部门检修或者调度造成市场停电所导致的乙方经营或者商品受到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2、经营者乱拉电线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3、因经营者忘记关水龙头而导致自己或者其他商户受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多次违章屡教不改,不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管理,甲方有权擅自将其清除出场,摊位另行安排,所有后果乙方自担。

5、乙方不按期缴纳租赁费、税费、电费、水费、卫生费、采暖费、治安费超过规定期限半个月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的保证金,并要求乙方停业以及搬出市场。

6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物业管理等责任,给乙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7摊位交付后__1__个月内,乙方未开业或者在租赁期内无正当理由累计停业___1__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交租金按时间扣除后,剩余部分予以退还,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8乙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被有关管理部门处以吊销证照,或拒不执行出租方正当管理要求的,给市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摊位转租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___10__%的违约金;因过错造成摊位严重毁损的,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10乙方不服从甲方对市场内经营商品陈列、圈内货物摆放、占道经营、摊位卫生的统一管理,经甲方三次以上催告仍不予以改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承租方不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擅自销售或提供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经查证属实发现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乙方未按相关规定对经快速定性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经查证属实发现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对严重失信经营者或者信用低下经营者,取消其下年度入市场经营资格。乙方被行政管理部门年度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列入市场经营者黑名单的,甲方有权将其清退出市场。

14、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 5 日内搬出全部物件,如乙方逾期5天内仍未搬出物品,视为乙方放弃物品所有权,自愿交由甲方处理。因乙方逾期不搬迁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5、甲、乙双方若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 元给另一方。

第十三条 其他

(1)卖熟食或者直接入口食品的商户如果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责任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制定并且张贴明示的各项市场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同意遵守。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滨海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及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代理人: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商铺摊位租赁合同【第六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广告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广告摊位基本情况说明:

本广告摊位地址位于:,

本广告摊位大小:,

第二条:广告摊位用途

本广告摊位只允许乙方用于产品的宣传,不得任意改变其用途,也不得因乙方从事广告宣传活动造成区域内环境破坏。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租金

该广告摊位租金每月为¥,大写:。租赁期间如遇市场变化,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整租金标准。在此期间,如政府有关部门发生征收与本合同摊位有关的位置。未履行的广告费用需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租金按个月结算,由乙方在投入使用前天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将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摊位使用权退还给甲方。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5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天内向乙方正式提出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则按月须向对方缴纳月租金2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如遇甲方因管理需要须提前终止合同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但甲方不得随意终止合租赁给其它商户。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商铺摊位租赁合同【第七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已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小区房屋(场地)临时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

1、租赁标的:

2、

3、场地用途:

二、 租赁费用

1、租金标准: 元/月。㎡: 进场保证金/户。

2、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

三、租赁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房屋或场地进行使用。

五、乙方租赁期间,水、电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财物由乙方自行保管。

六、租赁期内造成房屋(场地)破坏或损毁,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

七、乙方只能在协议约定的用途和范围内使用所租赁房屋(场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扩大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在租赁区域以外设置宣传广告。

八、乙方不得将所租赁房屋(场地)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九、乙方对房屋、场地内外部进行装修,事先应征得甲方同意,且不能危及房屋结构安全。

十、乙方在期满后具有优先续租的权利:如不续租,在结算清相关费用后,甲方无息退还所交押金。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上述第三条之约定,乙方有权拒绝缴纳租金。

2、乙方违反上述五至八条之约定,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押金。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

十二、本协议壹式贰份,甲已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商铺摊位租赁合同【第八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合同双方为:_________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赁位于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间,房号为_________,电话号码为_________,租期为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

2、在以上第1条款中所规定的租期,从出租人完成第3条款所有规定并在7天内通知承租方后开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体规定完成该店房的维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计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证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从保证金中扣除应收款项作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违约,未在该期内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经通知便可终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税均由承租方承担。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终止之前依法被没收,双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终止,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只要承租人还在本超市,承租人必须交纳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还给出租人为止。

8、承租人同意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支付租金,并向_________局缴纳电话费。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年内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商铺摊位租赁合同【第九篇】

甲方:**品牌家具城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商场经营行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及租赁物业位置及用途

1、甲方为本合同租赁物业之所有人,乙方为一独立,合法的经营人。本合同之租赁物业为商场内分隔的商铺摊位(以下简称租赁摊位).

2、甲方将位于本商场内层号共平方米的商铺摊位及附属经营设施租赁给乙方使用。(其中使用面积含公摊面积20%)。

3、乙方约定经营品种为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改变经营项目及经营品牌,乙方必须具有经营该产品的合法资质,授权书及相关证照。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日至年月年月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的交纳期限.方式

1、商铺摊位租金每平方米每月/月。合同项下租金及总额为拾万仟拾元/年(¥:/年)。

2、商铺摊位租金缴纳方式

(1)商铺摊位租金三个月按季度支付,在每一支付季度前十日交清。

(2)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所使用的电费。暖气费。空调费等费用。由甲方每月按租赁面积向乙方收取。乙方应在每月的30日前按甲方通知将当期应交水费,电费。管理费 元/平方米及 员工工资等费用交给甲方。

第四条: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加纳现金形式的保证金元整(保证金不计息),以保证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维护甲方声誉、严格遵守《精品家具城管理条例》、积极承担经营者的义务。如违反上述义务有下列行为所产生的罚金、费用等有甲方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1)、因乙方经营的产品或服务致使消费者主张赔偿金及相关费用的;

(2)、因乙方的经营行为而发生人身、财产损害,权利人主张赔偿金及相关费用的;

(3)、因乙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及违反本商场约定而被主管部门处罚或应承担罚金的。

2、甲方根据第2款扣除保障金后,乙方必须在五日内将保障金补至原数额。

3、合同终止后满一年,未发生因乙方经营而产生的纠纷问题,待乙方与权利人妥善解决后根据结果再行处理。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定制所有承租人必须遵守的真个商场相应的规章制度,并根据商场运作状况时调整租赁商铺摊位的租金。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统一管理、监督、检查、有权配合有关部门对乙方进行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品牌家具城管理条例》的行为做出批评教育、停业整顿、罚款、留置货物直至解除合同的处理。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摊位并不承但任何责任,不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与乙方已经缴纳的租金及各项费用。

(1)、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违法活动,经书面警告仍不纠正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延迟、拒交商铺摊位租金、电费等各项费用,逾期10天以上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办理手续私自出租、分租、转让、转借、互相交换或以任何形式变相为前述行为的。

(4)、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开业的;乙方擅自停业持续3日以上15日以下的(乙方擅自停业15日以上按《*品牌家具城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5)、乙方违反工商、税务、物价、治安、卫生、计生、质量监督、计量等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法规、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6)、乙方冒用、借用甲方名称,或有其他使甲方声誉、利益受到较大损失的行为。

(7)、乙方对租赁物业造成较大损失的。

(8)、乙方违反《*品牌家具城管理条例》,造成严重后果的。

3、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公共面积部分的商场治保、安全防火以及卫生保洁工作。

4、甲方在公共部位设置集中用水处,乙方不得自行接用水管道至摊位处,违者必须自行拆除,经甲方通知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派人拆除并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负责排接用电线路至乙方摊位处,在乙方租赁区域内,乙方可自行排接用电线路,费用自理,安装时必须符合国家电路安装规范。

5、甲方尊敬乙方的经营权利,负责维护商场正常的营业秩序,保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6、在事先通知乙方情况下,甲方对商场内一切公共设施,均有权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乙方营业间进行检查、维护和改建。(紧急情况下,甲方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7、在乙方未交清租赁商铺租金、广告费、赔偿款等相关款项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备、货物、产品行使留置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除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情形外,双方均不得中途终止本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租金三个月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品牌家具城所有。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任何一方可向晋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商铺摊位租赁合同【第十篇】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现就金竹苑农贸市场摊位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场地

经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将所属的金竹苑综合农贸市场51号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固定经营水果商品。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第三条 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实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现金/支票/汇票)为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最后十天内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第四条 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摊位租赁保证金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

第五条 其它费用

(1) 工商、税费按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缴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2) 水电费自理。

第六条 解除协议

此摊位最短租赁期限为半年,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转租。如半年内乙方提出解除协议,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保证金;半年后如需解除协议,乙方需在租赁期满15日前告知甲方,甲方应允许,在乙方足额缴纳水电费后退还保证金,乙方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市政规化及市政拆迁、公司策化及发展需要等不可抵抗因素)乙方应无条件搬迁。

第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此合同壹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甲方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电话: 电话:

日期: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日期: _____年____ 月____日

签订地点:大竹林金竹苑菜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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