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交通安全工作通知【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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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交通安全工作通知【第一篇】

为了加强田野文物保护,确保我县古文化遗址、石窟等文物安全,永靖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特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

县政府职责:

1、负责将上级有关文物保护的法规、指示等及时传达给乙方,并根据本县实际作出决定,指导乙方搞好文物保护工作。

2、每年按季度派出文物保护专职人员深入各乡(镇)掌握文物安全动态,检查督促,协助乙方落实防范保护措施。

3、一旦发生文物安全方面的问题,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派出有关单位、专业人员予以处理。

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1、要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经常深入村社检查部署,建立村级保护组织,签订责任书,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2、认真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每年年初在乡(镇)举行一次《文物保护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提高文物安全意识,遵纪守法,特别是教育包村干部对本村的文物安全负全责。一旦发生文物盗挖案件时,须在24小时之内务必上报文物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制止。在农田基本建设中要注意文物保护工作,农田基本建设部署要避开已明确的古文化遗址、墓葬。在基本建设中若发现文物古迹应立即停止基建,保护现场,报文物主管部门处理。

各乡(镇)都要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严格履行职责,确保文物安全。在责任期内对保护文物有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县政府批准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如果玩忽职守,在任期内发生文物盗挖案件、倒卖文物知情不报和隐瞒事件,使国家文物受到严重损失的单位或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之规定以予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期内如有人事变动由接任代表负责)。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秋国庆交通安全工作通知【第二篇】

各位职工、同志们:

中秋刚过,马上要迎来国庆长假了,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昆钢公司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节日期间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稳定、顺行,26、27两日公司领导带队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总体虽然较好,但也还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整改。借此机会,我就当前和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再提三方面的要求,请全司各单位、全体职工认真贯彻落实执行。

一、强化担当,压实责任。

9月25日,赵永平董事长在一周生产经营通报会上对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学习传达、落实。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必须牢记安全生产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它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家庭幸福,关系到公司的生产稳定和改革发展。要围绕安全生产“四抓一压”要求,认真分析研究,以问题为导向,紧盯薄弱环节,制定防范措施、狠抓落实。在举国欢庆祖**亲华诞这一关键时期,要求我们每一位干部、职工必须要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抓到现场,抓小、抓实、抓细每一项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

二、做好值班备勤工作,严查“三违”行为。

(一)各单位要充分结合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开展节前安全教育、节后收心、出行等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

(二)节日期间,各单位必须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坚守岗位,做到尽职尽责,全体科级管理人员必须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方便联系。

(三)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深入现场、深入班组,严查劳动纪律、作业过程中的“三违”行为;班组要狠抓班前会、现场安全确认制、互保联保等班组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四)各管理(职能)部门的同志在离岗前,必须做好办公室断电、防火、防盗工作,重要文件、资料要及时存档、保存。

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出行安全。

(一)节日期间,职工探亲访友、旅游出行,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确保出行安全。

(二)各单位要加强区域内物流车辆和铁路道口的安全管理,保障节日期间的物流顺畅、交通安全。

同志们,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位职工的生命和千百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说一千道一万”就是一个落实的问题,让我们始终怀着对生命的敬畏之心,用心用情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站在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做好自己的安全本质工作,为祖**亲69周年华诞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最后,我代表公司党政领导班子祝愿全司职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国庆节!并祝福各位兄弟姐妹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中秋国庆交通安全工作通知【第三篇】

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冬季即将来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逐渐增多,历来是事故多发季节,为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提前准备,切实做好防风、防雾、防火、防冻、防滑等“五防”工作,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应急预案,特别是受天气因素制约较大的单位,应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提前掌握气象信息,及早做好物资准备和设备维护。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着眼于基层,了解安全工作重点,主动深入一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早部署冬季安全防范措施,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对易引发事故的区域和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安全责任逐级分解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努力保障冬季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

海事部门、航道部门要完善枯水期各项事故防范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预案,加强重点航道和重点水域的巡查力度,加强对航标、船闸的监管;运输管理部门要针对冬季运输特点,督促运输企业落实行车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对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加强对客运站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危化品运输的督察;公路部门要加强路面维护,保持标志、标线等公路安全设施齐全和完好;质监部门要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

提前准备,确保元旦、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1.要加强对元旦、春运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要制定实施方案和措施,并层层签订责任状。

2.客运企业要提前做好应对元旦、春节运输高峰的准备,加强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员的管理,对投入春运的车辆逐一过堂,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投运。客运站要设立危险品检查台,严禁旅客夹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3.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提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对查出的隐患要认真组织整改,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各类是事故的发生。确保今冬明春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中秋国庆交通安全工作通知【第四篇】

集团各部、各子公司:。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安排,集团将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

在当前公务用车任务频繁、员工自行驾车上下班成为常态的情况下,加强驾驶人员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培训,提高车辆维护保养质量和全员安全行车意识显得尤为迫切。为此,集团特邀请有关专家,于6月19日上午9点整,在一楼培训教室开展全员文明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请有关人员准时参加。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内务行政部。

20**年6月18日。

中秋国庆交通安全工作通知【第五篇】

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密切配合,及时组建校园安保队伍,积极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了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的安全稳定。但—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前后,市政府校园安全安保工作调研组对全市义务教育段在教育机关登记注册的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目前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中仍然存在安保人员配备不足,校园安保队伍招聘、管理、工作待遇等方面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不够等方面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保人员未按要求配备或未配备专职保安。我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26所小学、7所中学、5所教体局所属幼儿园及8所街道办幼儿园)已全部配备专职保安,但仅占全区校园总数的36%;而民办学校、幼儿园(其中民办中小学3所、企事业、民办幼儿园共75所)现在尚未配备校园专职保安。

二是各校自己配备的安保人员年龄偏大、数量不足,人防能力偏低,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不够。

三是物防、技防的投入偏少,达不到安保要求。企事业、民办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普遍达不到安保标准要求,有些民办幼儿园办园规模小、条件差,个别甚至是在居民楼内办园,安全隐患较多。

针对校园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校园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经区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将配齐校园安保人员作为校园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根据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规模、区域、师生人数、安保人员配备现状,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民办托幼园所的安全监督管理;认真解决前期校园安保人员配备方面存在的问题,于10月底前按照省综治办、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选好、配齐、配足校园安保人员,努力形成并强化“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校园安全防控网络。10月下旬,区托幼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核查。11月初,市政府将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保人员配备及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切实加强非公办幼儿园规范化管理。

区托幼办要严格执行市申请办理幼儿园的标准和规定,逐项对照落实申办幼儿园的各项条件,层层把关,严格审批新办幼儿园许可证,从源头抓紧抓好对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要整合各种托幼资源,引导民营资本进入托幼市场,开办师资力量好、设施标准高、安全措施强的`规范化幼儿园。

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在10月底前全面清查未在教育机关登记备案的幼儿园,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要求其及时登记,纳入正规管理;对不符合办园要求,安全隐患大的非法开办的幼儿园依法给予取缔。

区综治办、公安分局、教体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单位要针对目前校园安保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在管好、用好现有安保人员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安保人员档案,对校园安保人员录用、培养、管理使用和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待遇等方面实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安保人员各种保障长效机制,保证校园安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为校园安保人员创造拴心留人的良好工作环境,稳定校园安保队伍。要广泛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增加警力、加大巡逻密度、组建社会志愿者、家长志愿者队伍等方式,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全面加强校园安全防控工作;要加强与有关社会团体的协调联动,增强我区的社会总体防控效果。

四、强化问责追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有关部门要加大责任落实和追究工作力度,把学校、幼儿园安全维稳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严格实施学校、幼儿园安全“一票否决”制,严肃追究措施不实、工作不力、发生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中秋国庆交通安全工作通知【第六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文物安全工作,保护好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规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保持文物本体安全和环境整洁,确保文物不受破坏。

二、安全责任。

(一)、区社发局安全责任。

1、按照文物安全总体目标要求,健全各项保护管理制度,全面抓好文物安全工作。

2、切实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落到实处。

3、加强对看护员的安全教育和法规条例指导工作,增强看护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4、分解任务,落实措施,与各级文物看护员签订保护安全管理责任书。

5、不定期对各级文物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1、按照文物安全总体目标和相关要求,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将安全工作贯穿到自己的具体看护工作中,确保文物安全。

2、负责文物日常巡查看护工作,熟悉文物本体周围地形地势,以及所有周边道路的布局和走向,加强日常安全防范,杜绝盗掘、盗窃等破坏事件发生。

3、严格执行文物的日常轮值、看护巡查工作,认真填写日常巡查工作记录表,保持文物周围环境整洁,发现隐患情况及时上报。

4、做好预防文物盗掘事件发生,一旦发生文物盗掘,应立即向区文物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封存可疑物品。

5、如发现在文物保护区域内进行基本建设、工农业生产和私人建房等动土工程时,必须立即告知停工,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区文物行政部门,区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赶赴现场做出处理。

三、责任时限。

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续签之日止。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区社发局负责人与文物看护员进行签订,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下达责任方: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

承担责任方:

责任人签名:

20xx年9月28日。

看护员:

责任人签名:

20xx年9月28日。

中秋国庆交通安全工作通知【第七篇】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xx区、xx区、xxx城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央、xx各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各类生产经营旺盛,群众出行增多,安全风险隐患增大。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

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

活动,检视问题,抓落实。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

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贯通到各个环节。要把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务必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抓细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新中国成立71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深入排查治理各项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力量对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全面彻底排查和整治,建立台账,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整治排除隐患不销号,确保落实到位。要持续推进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非煤矿山、大型群众性活动、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车站、景点景区、餐饮娱乐、大型商场、节庆场所等重点场所,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民众节日出行、生产生活安全。

其中:危险化学品方面,要抓好应急管理部印发的企业、化工园区“两个导则”的贯彻实施,深入开展“排险除患”专项行动,强化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有效化解危化品领域系统性风险。道路交通方面,要强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紧紧围绕“人、车、路、企业”关键要素,突出“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企业、车辆、驾驶人安全责任,实施全链条的精准排查整治。建筑施工方面,要持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以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建筑起重机械、外脚手架、垃圾回收站、临时建筑、广告牌等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强化景区玻璃桥、玻璃栈道、玻璃观景平台的管理;合理疏导控制客流,防止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食品安全方面,各地和市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组织检查,依法监管,严肃处理非法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此外,目前正值汛期,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汛期“三防”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强降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三、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和宣传。

教育。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

制度。

及时准确接报、上报事故信息。要针对节假日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各项准备提升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第一时间响应有序有力有效应对处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安全。

要加大交通运输、三防、旅游、消防等安全。

知识。

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中秋国庆交通安全工作通知【第八篇】

县食安办:

自9月18日召开了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后,黄陂镇就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了安排和落实,现将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进行了广泛宣传。悬挂食品安全横幅一条,张贴标语11幅,在卫生院电子显示频显示标语80余条次。

1、召开了党政联席会。在会上传达了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调整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干部包村挂点安排,11位科级领导干部对19个村(居)委会、3家豆腐乳食品厂、南华山矿泉水公司、2家粮食加工厂、5家酒楼、农贸市尝中小学校、生猪定点屠宰场等实行包村挂点。

2、召开了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会议。会议传达了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宜食安6号、7号和宜食安办[2010]16号文件,并就我镇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了详细的布置。

三、开展了联合监管行动。中秋国庆期间,黄陂镇组织了工商分局、卫生院、兽医站、中小学校等单位对黄陂集镇范围内的食品经营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联合检查,其出动检查人员45人次,检查了食品经营户10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9家,餐饮服务单位32家、1个生猪定点屠宰尝中小学校及周边。检查结果有个别食品经营户存在出售过期饮料、小包装食品;餐饮服务单位有部分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等现象。

四、做好了清缴问题乳粉和含乳食品工作。黄陂镇共排查乳制品和含乳食品销售单位51家、餐饮单位25家,在排查中未发现问题乳粉和含乳食品。工商分局、卫生院分别与上述单位签订了不存有、不销售、不使用问题乳粉和含乳食品承诺书。

五、加强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在中秋国庆期间,黄陂镇组织相关人员,对照“黑名单”,共检查了7家畜禽养殖尝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51户食品经营单位、25家餐饮服务单位,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

(中国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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