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信访工作调研报告大全【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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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信访工作调研报告【第一篇】
近几年来,各地农村群众信访、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问题不断增多,信访数量逐年上升,信访内容日益复杂,信访形式凸显多样,信访难度逐年增加,从表面现象看,农村的信访问题有反映干部作风问题、村组级财务问题、涉农“三乱”问题、政令不通、违法乱纪、医疗纠纷和拆迁补偿问题,等等,牵涉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方方面面,信访矛盾尖锐对立,情绪异常激化,非法闹访、缠访等等的件数大幅度上升,突发性信访问题和过激行为增多。处理信访问题的紧迫性增强,信访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
近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府系统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调研工作的要求和年度安排,我结合自己在安阳挂职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如何有效开展群众和信访工作深入细致地开展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剖析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条分缕析认真梳理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以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推进我市群众和信访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两年来,安阳信访工作紧紧抓住被国家信访局确定为“百千万工程联系点”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试点县这一契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坚持以解决问题为核心,狠抓案前、案中、案后三个环节,坚持“一升一降一规范”即:“领导规格大升级、工作重心下降、规范信访秩序”。2019年,安阳开展了集中整治信访积案活动,在全省率先成立了训诫教育中心,创新推行了“三位一体”训诫警告教育机制,大力推行信访评估,开展信访救助活动,这一做法被国家信访局在全国推广。全省规范信访秩序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工作现场会在安阳召开。安阳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县、建国60周年庆典期间维护稳定暨信访工作先进县,被省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评为“2019年度信访工作显著进步县”,被省委zd委评为全省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县。今年以来,安阳创新工作方法,在全县着力实施了信访“六大工程”,即:“领导抓、抓领导,真正把信访工作提升为“一把手”工程;优先抓、高定位,真正把信访工作确立为社会稳定核心工程;建网络、促联动,真正把信访工作打造为系统工程;降重心、强根本,真正把信访工作强化为基础工程;建规划、促规范,真正把信访工作创建为法制工程;重探索、求突破,真正把信访工作拓展为创新工程”。安阳“六大工程”的扎实开展和信访群众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使得全县信访形势在继续保持平稳态势的基础上,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转变和提升。据统计,今年1至11月份,全县未发生一起赴京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和赴省集体上访,,,。
近两年来,尽管全县坚持信访高压态势,使信访形势保持基本平稳,但是,在认真梳理全县信访群众工作以上做法经验的同时,在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工作中存在的很多问题,这些工作中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信访群众工作的深入开展,影响了基层群众信访问题的有效解决和妥善处理。一是厌战懈怠情绪蔓延。部分乡镇和单位的领导对当前信访形势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能正确分析判断当前信访工作的严峻性,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具体表现在思想滑坡、力度减弱、标准降低、投入减少。二是大局意识淡薄缺失。个别单位和领导在处理信访问题上避重就轻、拈轻怕重,将矛盾上推下卸、左推右扯,甚至有个别单位对信访老户放任自流,不闻不问;乡镇与乡镇之间、乡镇与部门之间缺乏沟通,解决问题的责任及稳控责任划分不清,相互推诿扯皮、激化矛盾。三是制度落实流于形式。领导接访制度落实不到位,领导不能按规定接访,仍然存在脱岗、漏岗现象,有的根本不接访。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不好,个别领导对自己分包乡镇、分管部门的信访问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对信访工作没有部署、没有安排、没有参与,没有真正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的齐抓共管局面。信息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信访信息报送不及时。四是矛盾纠纷排查不深。排查流于形式、走过场,不深入、不细致,全县每月的排消会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平均在40起之内。其中,有一个十多万人口的乡镇,一个月召开两次排消会,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竟然是0,但是该镇每月到县以上的上访都在10多次以上。这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全县绝大多数乡、村排查工作开展力度不够,或者说基本上根本没有开展。五是信访评估开展不细。大多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应该事前评估却没开展。六是解决问题措施不力。化解信访老户的办法仍然不多,个别信访案件久拖不决,上级信访部门多次交办,但群众长期得不到稳定。七是部分干部作风不实。有个别地方和部门,遇到信访问题,不是全力解决,而是推诿应付,导致小事拖大;甚至有少数部门轻问题解决,重拦访、劝访和消化数字。
当前,群众上访之所以时有发生,既有上访者动机、心态等主观因素,更有信访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客观原因。大量上访案件的存在,不仅扰乱了正常工作秩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给农村工作带来严重影响,直接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阻碍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引发农村信访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机制的原因,又有农村自身发展的原因;既有历史沉积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因素。纵观目前农村信访稳定和群众工作存在的一些不安定因素,其成因主要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一)在干部观念方面。信访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在考核机制上片面强调“数字型”责任制考核,只管有无进京上访案例,不管信访人上访事由是否合情合法,甚至对无理上访、缠访等在考核时也不能区别对待。在信访问题“一票否决”的高压态势下,各级各部门采取“围追堵截”、“花钱买平安”的做法,“重堵疏防”和“急功求稳”的办法,表面解决了暂时的问题,实际上对进京访、越级访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且还直接增加了各地接防和防控的成本,催生了“信访资财”这个特殊的行业。
(二)在群众观念方面。长期以来,人们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依靠党委、政府解决问题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对法治的信仰还比较淡薄,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还没有真正形成,相当一些群众存在“信访迷信”心态,认为不管是法律问题还是非法律问题,找到领导上访就有可能解决问题。还有一些群众采用“无理缠访”的方法,甚至采用集体上访以及其他过激方式给国家机关施加压力,试图以此迫使政府解决其问题或者改变司法裁决。许多群众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心理或者是因为个别人由于个人恩怨,煽动、利用群众上访达到个人目的。这种处于敏感状态的精神心理,只要有人煽动,很快就能聚成一股力量,直接会导致一些本来看似简单的信访案件极易演变为信访事件。有的人别有用心,故意挑起事端。比如署假名举报问题,经户口核查相应地址无此人可以不受理,杜绝出于个人的目的或为了搞垮对手、栽赃嫁祸、打击报复、隐匿证据问题,从而为自己胡作非为、非法谋利提供条件。只要出现一定规模的上访,一般都存在着组织者、领导者。有的人因为怕影响到自己的身份和既得利益,从而由上访者转为幕后操纵者,驱使一些不明真相、不晓法律、不顾后果的人为其服务。
(三)在体制机制方面。近年来,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信访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信访政策和法规,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日益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中的制度弊端也越来越显现出来,突出表现在上访活动的随意性上,即上访的内容、类型、上访活动发起的时间和空间以及上访的流向随意性太大。尽管现行的政策、法规对群众上访作出了必要的限制性规定,但是在实践中,上访人往往可随时随地就任何内容向有关或无关的部门上访,也有的因处理不及时拖来的上访、责任不明确推来的上访、调查不全面漏出的上访、接待不热情激出的上访等等,对违法信访行为制裁不力,致使一些群众产生法不责众心理,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借信访制造事端。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有的村级由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长时间不向村民公开村务,即使公开也只是象征性地公开收支总额,不公开明细帐,透明度低;有的在农村低保评定、救灾救济款物分配与发放、项目落实等方面因宣传不到位、执行政策不严格、程序不到位、公开透明度不高,尤其在农村低保政策执行上,因不断扩大了保障面,有的不该领取的对象享受了,当群众提出质疑时,一些村干部不予说明和解释,甚至压制、打击群众,造成干群情绪对立,群众就采取集体访、甚至越级访的办法,希望上级组织来查明真相。
(五)在方式途径方面。很多群众反映若采取法律诉讼的形式解决争议纠纷,既要向法院缴纳诉讼费,还要向律师缴上代理费,况且能否胜诉都不是定数,即便胜了官司,执行也是个巨大难题。客观的说,现实生活中,特别是《信访条例》出台后“领导接待日”制度的实施,信访较之诉讼的确是一种更便捷、更直接、更有效的方式。因此,在“胜了官司、赔了钱财、只能讨个说法”的现实面前,很多群众自然会选择信访的方式。而且群众习惯于找领导个人,尤其是能拍板的“一把手”,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诱导了群众择“访”弃“诉”。使不少应由司法部门解决的涉法问题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许多上访人员只要政府解决,不愿到法院依法裁决,增加了处理难度。
(六)在遗留问题方面。矛盾日益突出的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户口历史遗留问题、老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等涉地上访和涉法上访仍然是信访案件主流,原因复杂,大部分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才能解决,造成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案件相对较多。
针对调研中发现梳理出的问题,我认为应该在下一步工作中,以信访群众工作“六大工程”为主要载体,强化措施,狠下功夫,以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群众信访反映合理诉求的有效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信访群众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取新成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和全面快速发展。
(一)畅通信访渠道。一是开展大接访活动。各级各部门领导应做到有访必接,一把手要坚持每周定期公开接访,坚决杜绝领导不接访脱岗现象的发生。信访局要不定期地暗访督导“领导接待日”接访情况,暗访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二是创新接待工作方式。应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每月下访不少于一次。要通过开展干部下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活动,主动深入基层,真正了解社情民意,切实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实行阳光接访。要进一步完善网络、电话、传真等信访渠道,为群众提出诉求提供便利。
(二)抓好源头防控。一是狠抓乡村两级排消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排消会制度,做到乡镇每月排查两次、村每周排查一次矛盾纠纷。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和村支书、村主任、民调委员的工资、使用、评先挂钩。同时,乡镇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要参加所包村的排消会。对矛盾纠纷比较突出的三类村,乡镇党政领导要亲自参加该村的排消会。要严格落实排消台帐备案制,县信访局每月集中交办一次不安定因素,并实行台帐管理,挂牌督办,确保排查出来的每一起矛盾纠纷都能及时化解到位。二是全面落实信访评估机制。要把落实信访评估作为工作重点,抓牢、抓实、抓死。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项目,包括修路、建房、打井等事项,必须进行信访评估,听取群众的意见。对群众不同意、或者绝大多数群众不同意的项目要暂停实施,重新进行考虑,决不能一边解决问题、一边制造矛盾。凡是因事前未进行信访评估而引发信访问题或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坚决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将信访评估列入年终考核目标。
(三)抓好问题解决。一是下大力气抓好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重视初信、初访处理关口,加大初信、初访的办理力度,严把初信、初访办理质量,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切实提高信访事项的首问处理到位率和群众满意率。二是下大力气抓好信访事项三级终结。规范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告知书制度,对结而不服、群众不稳定的信访事项,引导群众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查复核。做好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因查处事实不清、把握政策不准、处理意见敷衍塞责被退回初始受理单位的,年终考核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扣分,对由此造成越级上访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复查完毕的信访案件,及时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三是下大力气抓实信访三级例会。乡镇、村级以及县直部门、乡直部门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信访例会,研究解决信访问题,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信访部门加大督查力度,实行每月一通报,对不按时召开例会、程序不规范、走形式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两个月未召开例会的乡镇、或村级例会召开率低于80%的,年终考核该项分值为零。四是下大力气管好、用好信访救助资金。各级各部门应抢抓中央、省、市拨付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补助资金的机遇,认真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案件的筛选、报送工作,真正化解一批合情合理、但法律和政策无明确依据的矛盾纠纷,解决一批长期困扰各级党委、政府的“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但要坚决杜绝将信访救助演变为“花钱买稳定”,导致信访人以访谋利、因访得利、“越救越旺”,甚至产生连锁反应。
(四)依法规范秩序。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树立非正常上访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还要受到依法追究的正确宣传舆论导向,形成无理缠访、闹访“大闹大打击、小闹小打击”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各级各部门既要明确职责,分清任务,又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坚决把一些重点不稳定因素稳控在基层。特别是民师、三线人员、联合诊所等重点稳控对象必须时刻关注动态,密切掌握重点人员动向。对一些组织者、策划者,以及一些长期不稳定的信访老户,公安部门要采取措施,防止相互串联,如果发现串联迹象,要及时采取措施。三是抓好信息报送。长期以来,信息不准确、信息不及时是信访工作的一个短板。只要信息准确、信息及时,大部分都能够有效劝阻或劝返。因此,要及时掌握信访动态,严格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四是抓好训诫打击。要完善“三位一体”的非正常上访训诫机制,加大对缠访、闹访人员的训诫教育力度,对一些问题处理、救助已经到位的信访人,如果仍然缠访、闹访,要坚决予以依法处置。
(五)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强化工作目标。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应做到“两侧重两挂钩”。通过强化考核推动制度的落实、责任的落实。“两侧重”即侧重对信访工作薄弱环节和日常工作的考核。要加大对制度落实的考核力度,细化考核办法。比如,信访评估制度所占的分值比重要加大,对制度落实不好,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一票否决,信访工作目标分为零。可通过乡镇信访例会、排消会、专题会、信访事项评估会影像资料,在年终考核时查用。“两挂钩”即信访工作目标考核要与整体目标考核和经济利益挂钩。改变过去只奖不罚的状况,对年底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名列前茅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和物质奖励,对信访工作目标考核排名靠后的,要给予经济处罚。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对发生有影响信访事件,或者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推诿敷衍、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最直接、最现实的群众工作。许多地方信访总量下降、信访问题减少,很大程度上是重视群众工作、下功夫做好群众工作的结果,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不仅可以解决大量信访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且可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总之,加强新形势下的群众和信访工作,要坚持在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上下功夫,要坚持在提高水平、增强实效、更好服务群众上下功夫,真正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把群众工作当家业,坚持做到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用群众观点思考问题,站在群众立场处理问题,多做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的工作,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最终推进群众和信访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确保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与社会和谐进步。
教师信访工作调研报告【第二篇】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总工会的精心指导下,临泽县总工会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推进六化进程、依法维权促和谐为主线,带领全县工会干部,同心协力,共建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80余人(次),切实维护了职工(农民工)合法权益。无重大信访事件发生、信访案件全部办结,信访查结率100%。
一、主要成绩及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参与职能,构建职工(农民工)信访维权网络。成立了以主席为组长,党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副主席、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总工会职工(农民工)信访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主席把关、党支部书记主管、全体干部参与的工会信访维权网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建立早发现、早介入、早报告三早工作机制,由各镇工会、系统工会和行业联合工会上报20名“三早”信息员,在全县的工会系统建立了信访维权网络,确保了维权工作的信息畅通。2012年8月,县总工会在雪晶生化公司检查调研时,雪晶公司工会报告,职工因企业拍卖对立情绪较大,有到政府集体上访或集体赿级上访的苗头和倾向。县总工会得知这一情况后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反映。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抽调总工会、工信、民政、人社、国资、沙河镇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驻厂开展工作。县总工会加强工作力量,安排1名副主席驻厂,开展维稳和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工作。通过认真调查了解,我们掌撑了第一手材料。造成职工情绪对立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停产,员工待岗,造成部分职工生活困难;二是职工平均年龄偏大,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重新就业难度较大;三是部分年龄较大的职工要求提前办理退休或退职;四是因部分职工对经济补偿标准要求过高,而无法与企业达成共视,造成补偿金不能按时发放;五是职工要求公示企业财务状况、资产评估报告和挂牌交易的相关资料。根据这些问题,县总工会对症下药,拿出了解决方案和七条保障措施并会同驻厂各相关单位兑现落实。
一是深入企业开展宣传、引导、说服、化解等工作,就企业改制后涉及职工社保费的交纳、失业金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进行现场宣讲和答复,主动配合企业完成改制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职工思想疑虑。
二是通过入户走访了解,为符合条件的86户雪晶公司职工家庭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手续,发放了最低生活保障金。
三是督促企业补发了2012年3月至12月每人每月630元的基本生活费,公司所有下岗职工均一次性领取4500元的基本生活费,解决了眼前的职工生活困难问题。
四是县总工会和县民政局多方筹措资金万元,对公司下岗困难职工进行慰问和救助。
五是针对部分年龄较大的职工,要求提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工作组与劳动部门要衔接协调,可享受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按企业职工退休、退职的优惠政策。对于特殊工种工作过的职工,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申报和认定,如果认定为特殊工种,即可以按照相关的政策申报退休手续。
六是督促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缴纳拖欠职工近两年的社会保险费。由于停产期间给职工发放的生活费较低,为减轻职工缴费负担,协调将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职工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均由企业承担缴纳。
七是与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和取暖费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进行清算,统一造册以现金形式发放给职工。
经过一个月的工作,这七条保障措施全部得到了兑现落实。
二、工会信访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1、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矛盾开始凸显。当前,我国正处在大变革、大发展时期,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凸显:经济发展和利益分配的不均衡,使得利益冲突明显加剧;受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的限制,职工中的不同利益诉求难以得到完全满足,不断形成新的矛盾和问题;由于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健全、不完善、不配套,基层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难以适从,往往产生偏差、引发矛盾。此外,职工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维权观念普遍增强,职工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关注和注意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信访问题也多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信访机制存在缺陷。职工认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成本高、时间长,通过信访渠道更有效,加上信访机制不太完善,形成了一些不良的信访导向。在领导批示、信访考核、接访成本等巨大压力下,对一些“缠访”、“闹访”行为往往是无可奈何而以“花钱买平安”等方式息事宁人,客观上纵容了非正常上访。
3、少数上访职工心态不正或存在认识误区。当前,一些职工对信访工作的认识存在误区,如,信“上”不信“下”、信“多”不信“少”、信“闹”不信“理”、信“访”不信“法”等。部分职工对基层干部不信任,认为只有上面的领导才会公正、公平,以上压下才能尽快解决问题;部分职工认为信访“包治百病”,什么事都能解决;少数人抱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心理和“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缠访或越级上访。
三、关于职工信访问题的几点建议。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的特点明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任务更为艰巨。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利益的前哨,是服务职工群众的窗口,是职工群众的“民意汇集点”和“建议传送带”,要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中求作为、谋发展。
1、变职工上访为干部下访。工会信访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职工、面向为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职工、深入实际,调查了解职工信访反映的问题密切关注职工的思想动向,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职工信访反映的问题,从而实现变职工上访反映问题为领导干部主动下基层为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2、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在此基础上,客观分析问题,制定工作预案,服务领导决策,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
3、变单纯信访为综合治理。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把职工信访问题都看成是信访部门的事。事实上大多数职工上访多是反映某个部门、单位该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最终还要靠这些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主体作用而解决,工会只是起到一个协调作用。只有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配合到位,才能真正解决职工的信访问题。
总之,工会信访接待要发挥工会领导机关的窗口作用,为工会组织“职工之家”增光添彩,做联系职工群众的贴心人。工会信访要为工会组织“职工之家”的形象增光添彩。在日常接待工作中,我们要努力做到一脸笑容相迎,一杯热水供应,一句暖语相送。在工会信访办,要做到职工来了有处坐,职工渴了有水喝。在处理职工信访事件上,要出实招,办实事,多方联系,广泛协调,为职工争取较好的处理效果。
教师信访工作调研报告【第三篇】
随着我区区域经济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若问目前乡镇最难的是什么?最耗费精力的是什么?可能相当一部分干部就会毫不犹豫地说:应对上访。如何遏制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增多,如何提高乡镇信访工作成效已成乡镇党委、政府讨论最多的话题之一。
2011年1-10月,高桥镇信访办共受理群众上访279批1702人次,涉及群体访68批1320人次。其中通过市信访信息系统处理上级交办、转送信访件共计95件,上级交办信6件,参阅信10件。
1、信访总量攀升,群体访增加。1-10月份的信访工作,不管从信访总量、信访人数、群体访都比去年同一时期有较大上升。特别是群体访情况,到目前为止已远远超过2010年全年群体访总量。特别是土地征用补偿、安置,省、市、区重点工程的拆迁、安置等方面的信访量明显增多。
2、越级上访明显增多。一是由于近郊的地理位置因素,群众到市越级上访比较多;二是上访群众唯上的心理,越级去省、市、区上访也明显增多。
3、信访处理难度不断增大。如信访反映土地征用安置补偿,村镇规划、房屋拆迁安置,企业职工工资兑现,村级换届选举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因政策性强、制约因素多、处理难度大,往往因不能及时处理到位,重复信访不断,群众因要求迫切,情绪激动,又极易出现过激行为。
4、择机上访、异常信访时有发生。如各级“两会”召开期间上访群众增多,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和机关办公秩序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近期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
1、劳资纠纷问题。主要是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特别是春节前,在一月份就共计为300余外来民工讨回50余万元工资款。
2、拆迁安置问题。一是梁祝、甬金高速连接线拆迁户反映的安置补偿不公问题;二是轻轨、甬梁线和通途路工程沿线未划入拆迁红线的村民要求进行拆迁安置;三是梁祝村一些尚未签订拆迁协议的住户反映政府动用黑帮强制签订协议、拆迁人员打伤人事件。这些拆迁安置问题引发了大量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3、江南村大衣斗村民与兴光煤气调压站安全距离不足引发的群体上访以及因此问题引发的关于江南村新农村建设各类问题的群体访事件,包括要求全村同步进行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房屋分配、拆迁先后问题等等。
4、工程施工引发的矛盾。如君恒房产在长乐村开发的“西城印像”工地施工引起周边小区住宅开裂、沉降的引发的多次群访事件。目前尚在积极处理的新庄村汪漕头部分民房因古林镇建厂房打桩引发的不稳定事件。
5、老访户重复上访问题。
三、
当前高桥镇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成效。
“稳定工作做在先”的理念使高桥镇明确了农村稳定工作的思路,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构建了信访工作“三个一”,即落实一项基本做法、建立一条绿色通道、追求一种整体效能的格局。
(一)落实一项基本做法。
坚持一项基本做法,即“情况预查、综合分析和事前介入”。为将这一基本做法落到实处,高桥镇推行并落实了一系列相关制度: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前的信访调研工作制度;重点村、重点对象和热点问题的预测排查制度;重大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制度及信访台帐、信访信息档案制度。以此为基础,在日常工作中,对群众反映的各种分散、零碎的信息,及时分析研究、归纳整理。重点抓住政策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为工作决策提供时效性强的参考依据。同时,重点做好两项工作:
1、重视解决好涉及政策的问题。对于各行政村及有关单位在执行政策中发生的问题,督促村及有关单位及时予以落实;对于政策虽有明文规定,但某些规定群众认为不合理,有意见,在新的背景下需要重新研究的问题以及群众要求合理,但目前尚无相应政策规定的问题,在努力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及时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
2、重点调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坚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集体访、越级访可能以及有闹事苗头的各种因素高度重视,早处理、早落实,及时化解各种不正常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建立一条绿色通道。
所谓的绿色通道,即镇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往往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为尽快解决这些问题,群众又常常要求和党政主要领导面对面交流、尽快解决实际问题的特点,对此,高桥镇借鉴兄弟乡镇的成功经验,制定了《高桥镇党政领导接访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的有关规定》,实行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的新制度、新规定。
1、实行领导首问制,提高初信初访调处率。每一个工作日都安排一名党政班子成员和一名中层干部在信访接待室接访来访群众。对于初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争取做到首次调处落实到位。具体方法是“三定三包”,即定办案单位,定办案人员,定结案时间;包调查、包处理、包做思想工作,做到包一案、查一案、结一案,这一做法在避免和控制群众越级上访、集体访和重复访的发生上还是有实效的。
2、实行领导包案制,有效控制“四访”现象的发生。出台《高桥镇集中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重大疑难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由镇信访办牵头,对社会疑难信访问题进行排摸汇总,属重大信访问题的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接待、亲自协调,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为止。具体来说,做到了“四个到位”:一是领导责任到位;二是包案处理到位;三是实地调处到位;四是处理意见和处理结论到位。做到情况清、点子新、落实勤、结论明,以卓有成效的实际工作有效控制了“四访”现象的发生。
实践证明,建立“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这一绿色通道是有效的,既实现了干群“零距离”接触,密切了干群关系,又提高了基层初信初访的调处率,并有效控制了“四访”现象的发生。
(三)追求一种整体效能。
所谓整体效能,即以镇综治中心为骨干力量,整合全镇其他各部门资源,实行上下联动,优势互补。
1、整合资源,实现上下联动。
一旦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对本镇各部门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等资源进行整合,进行统一指挥、调度。保证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争取时机、及时应对、依法调处,努力避免事件的升级和事态的扩大。
2、优势互补,追求整体效能。
追求“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社会工作效应。重视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之间和综治中心和其他部门的优势互补,提高综治工作的整体效能:一是及时将党政的维稳工作部署通报相关人员,使相关人员及时了解近期的中心工作,明确各自的责任;二是每处理一件重要的信访事项时,都要召集有关人员集中进行研究,做到集思广益;三是每一项重大维稳工作任务完成以后,综治中心都要作好。
总结。
使每个人都能看到自己在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我区半数以上的乡镇处于近郊,不断深化的改革以及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必然会产生新的社会问题、新的社会矛盾,这一切都迫使党委和政府要认真面对、慎重解决。
(一)在稳定工作中要渗透人文精神。舍得花时间、化精力去耐心、仔细地做群众说服、引导工作,真正从内心尊重群众。在化解矛盾的过程中,发现形式上的“无序”和情绪上的“偏激”是目前农村基层群众群访的主要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在执行稳定的工作制度中体现人文要求,渗透人文精神,针对性做好安排,以接待人员和接访地点的“有序”安排和沟通对象人数的合理要求去克服“无序”;以领导出面和一张笑脸、一杯茶水去化解“偏激”。“本着解决问题的热忱”实实在在地对待上访群众,不以“拒绝”对待“无序”,以“简单”对待“偏激”,做到不厌其烦,用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二)在稳定工作中要体现“统战”思想。基层社会组织形式的变化使群众参加生产和生活的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的转型使人群的原有结构发生了变化,也使得影响基层稳定工作的因素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因而,做好农村稳定工作的办法也要多样化。为此,我们在发挥组织自身正面“主流”作用的同时,注意整合各种社会资源,调动一切积极的社会因素,尽量做到快速、及时、有效地解决具体问题。
(三)要紧紧依靠一线干部。“面向基层”是组织的一贯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基层是村、居和群众工作的单位。村、居一线干部与群众生活在一起,关系密切,人头熟、好办事,做好农村基层稳定工作,必须紧紧依靠一线干部。要不断充实一线干部力量,调整、尊重、重用与群众关系密切、有本领、能办事的村干部。
(四)重视发挥中坚力量的作用。基层信访综治工作经常处于紧张状态,随时都有新任务、急事情,经常遇到难度较大的信访工作,调处要求又比较高。这种“紧、新、急、难、高”的特点,要求工作人员具有默默奉献、团结协作的“孺子牛”精神。因此,要配强配好做稳定工作的“三强”干部:一是主体意识强,主动承担工作,当某一工作出现“空挡”时,每个同志都能主动到位;二是协作意识强,主动配合帮助,一旦遇到重大信访事件,都能主动放弃休息,按时到岗到位;三是奉献意识强,知难而进,默默奉献,任劳任怨。
教师信访工作调研报告【第四篇】
本文目录。
今年七月上旬,本人抽借到市委下访督查组第十二组工作,主要督查羊山新区、工业城、潢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国土资源局、市地税局、供电公司等六个单位的大接访活动开展情况和省交、市交案件信件办理情况,借此机会对信访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去的六个单位共有省交办的案件4件,其中羊山新区2件、工业城2件;市交办的案件信件31件,其中,羊山新区19件、工业城5件,潢川经济开发区2件,市国土资源局3件、市地税局1件、供电公司1件。从这35件信访案件来看,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工资、社保问题8件,占23%;二是城市管理及拆迁改造问题6件,占17%;三是农民土地、征用补偿问题16件,占46%;四是其他问题5件,占14%。从六个单位调查的情况来看,信访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一是信访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下降趋势;二是信访反映的问题比较集中,工资、社保和农民土地征用问题占较大比例;三是多是涉及群众生活中的困难。
二、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
从这六个单位信访基本情况来看,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政策方面和其他客观上的原因,但也有一部分是主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信访问题不够重视,责任心不强,信访工作责任制得不到落实。二是执法者对政策掌握不准,执行标准不一,业务不熟,不依法行政,成为信访问题发生的主要源头。三是个别企业领导私心太重,缺少群众观念。四是群众素质偏低,法制观念谈薄,当遇到信访问题时不是通过正常途径来解决,而是采取围堵政府、呼喊。
口号。
的方式进行越级上访。
三、下一步应采取的工作措施。
通过分析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下一步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做好信访工作,不仅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认真解决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还要坚持标本兼治,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为此,一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二要坚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能因为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出现矛盾,导致群众上访。要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现实利益的行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二)抓住工作重点,坚决控制集体访和越级访,尤其是进京访。
要把控制群众集体访、越级访,尤其是控制进京访,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工作的重点,要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对越级访一定要做到省、市提出的“人要回去、事要解决”的要求,要深入实际,有针对性地解决好信访重点、难点问题。领导要深入基层,组织力量、调查研究、关心体察群众疾苦,摸清情况、研究政策、拿出对策,举一反三。对于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牵涉人数众多的重大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调解、协调处理,争取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防止错失时机,激化矛盾。
(三)建立和完善排查、协调、处理信访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信访热点问题的预警和排查工作。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预案。要建立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的排查制度和工作网络,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乡镇信访办、街道司法所的作用,全面提高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的能力,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当地,认真做好上访老户和重点人员的稳定工作。要重视对群众初信初访处理,提高一次性解决问题的成功率。
(四)深化百姓求助快速处理机制。
本着“整体优化、逐步完善”的原则,以龙头部门统一协调监管为手段,以电话求助服务为主要方式,以为群众“经济上解困、生活上解忧、精神上解闷”为服务宗旨,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由原有的联网到单位,深化为联网到人,扩大百姓求助快速处理机制宣传,完善各单位、部门职能体系,加强监督,规范管理,提高百姓求助案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达到“百姓求助反映情况信息畅通、职能部门处理解决问题快速高效、综合部门督办协调规范有序、监察部门查办惩处及时到位”,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进一步完善机制、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一要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终审认定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解决矛盾纠纷机制等,提高信访工作的水平和效率。二要认真落实信访事项受理登记和转送制度、听证制度、案件终结制度和督查督办等制度,全面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三要严格责任追究,把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要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六)深化依法信访,加大宣传力度,学习贯彻信访法规。
真学习信访业务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要学习贯彻好《信访条例》,深入扎实地搞好依法信访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宪法》,国务院和省《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自觉遵法守法,依法信访。促使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形成依法信访工作机制,逐步把信访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七)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信访干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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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副县长。
近几年来,各地农村群众信访、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问题不断增多,信访数量逐年上升,信访内容日益复杂,信访形式凸显多样,信访难度逐年增加,从表面现象看,农村的信访问题有反映干部作风问题、村组级财务问题、涉农“三乱”问题、政令不通、违法乱纪、医疗纠纷和拆迁补偿问题,等等,牵涉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方方面面,信访矛盾尖锐对立,情绪异常激化,非法闹访、缠访等等的件数大幅度上升,突发性信访问题和过激行为增多。处理信访问题的紧迫性增强,信访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
近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府系统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调研工作的要求和年度安排,我结合自己在安阳挂职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如何有效开展群众和信访工作深入细致地开展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剖析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条分缕析认真梳理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以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推进我市群众和信访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做法和经验。
近两年来,安阳信访工作紧紧抓住被国家信访局确定为“百千万工程联系点”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试点县这一契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坚持以解决问题为核心,狠抓案前、案中、案后三个环节,坚持“一升一降一规范”即:“领导规格大升级、工作重心下降、规范信访秩序”。xx年,安阳开展了集中整治信访积案活动,在全省率先成立了训诫教育中心,创新推行了“三位一体”训诫警告教育机制,大力推行信访评估,开展信访救助活动,这一做法被国家信访局在全国推广。全省规范信访秩序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工作现场会在安阳召开。安阳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县、建国60周年庆典期间维护稳定暨信访工作先进县,被省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评为“xx年度信访工作显著进步县”,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县。今年以来,安阳创新工作方法,在全县着力实施了信访“六大工程”,即:“领导抓、抓领导,真正把信访工作提升为“一把手”工程;优先抓、高定位,真正把信访工作确立为社会稳定核心工程;建网络、促联动,真正把信访工作打造为系统工程;降重心、强根本,真正把信访工作强化为基础工程;建规划、促规范,真正把信访工作创建为法制工程;重探索、求突破,真正把信访工作拓展为创新工程”。安阳“六大工程”的扎实开展和信访群众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使得全县信访形势在继续保持平稳态势的基础上,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转变和提升。据统计,今年1至11月份,全县未发生一起赴京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和赴省集体上访, , , 。
二、当前存在问题和特点。
近两年来,尽管全县坚持信访高压态势,使信访形势保持基本平稳,但是,在认真梳理全县信访群众工作以上做法经验的同时,在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工作中存在的很多问题,这些工作中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信访群众工作的深入开展,影响了基层群众信访问题的有效解决和妥善处理。一是厌战懈怠情绪蔓延。部分乡镇和单位的领导对当前信访形势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能正确分析判断当前信访工作的严峻性,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具体表现在思想滑坡、力度减弱、标准降低、投入减少。二是大局意识淡薄缺失。个别单位和领导在处理信访问题上避重就轻、拈轻怕重,将矛盾上推下卸、左推右扯,甚至有个别单位对信访老户放任自流,不闻不问;乡镇与乡镇之间、乡镇与部门之间缺乏沟通,解决问题的责任及稳控责任划分不清,相互推诿扯皮、激化矛盾。三是制度落实流于形式。领导接访制度落实不到位,领导不能按规定接访,仍然存在脱岗、漏岗现象,有的根本不接访。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不好,个别领导对自己分包乡镇、分管部门的信访问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对信访工作没有部署、没有安排、没有参与,没有真正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的齐抓共管局面。信息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信访信息报送不及时。四是矛盾纠纷排查不深。排查流于形式、走过场,不深入、不细致,全县每月的排消会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平均在40起之内。其中,有一个十多万人口的乡镇,一个月召开两次排消会,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竟然是0,但是该镇每月到县以上的上访都在10多次以上。这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全县绝大多数乡、村排查工作开展力度不够,或者说基本上根本没有开展。五是信访评估开展不细。大多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应该事前评估却没开展。六是解决问题措施不力。化解信访老户的办法仍然不多,个别信访案件久拖不决,上级信访部门多次交办,但群众长期得不到稳定。七是部分干部作风不实。有个别地方和部门,遇到信访问题,不是全力解决,而是推诿应付,导致小事拖大;甚至有少数部门轻问题解决,重拦访、劝访和消化数。
当前,群众上访之所以时有发生,既有上访者动机、心态等主观因素,更有信访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客观原因。大量上访案件的存在,不仅扰乱了正常工作秩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给农村工作带来严重影响,直接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阻碍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引发农村信访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机制的原因,又有农村自身发展的原因;既有历史沉积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因素。纵观目前农村信访稳定和群众工作存在的一些不安定因素,其成因主要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一)在干部观念方面。信访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在考核机制上片面强调“数型”责任制考核,只管有无进京上访案例,不管信访人上访事由是否合情合法,甚至对无理上访、缠访等在考核时也不能区别对待。在信访问题“一票否决”的高压态势下,各级各部门采取“围追堵截”、“花钱买平安”的做法,“重堵疏防”和“急功求稳”的办法,表面解决了暂时的问题,实际上对进京访、越级访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且还直接增加了各地接防和防控的成本,催生了“信访资财”这个特殊的行业。
(二)在群众观念方面。长期以来,人们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依靠党委、政府解决问题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对法治的信仰还比较淡薄,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还没有真正形成,相当一些群众存在“信访迷信”心态,认为不管是法律问题还是非法律问题,找到领导上访就有可能解决问题。还有一些群众采用“无理缠访”的方法,甚至采用集体上访以及其他过激方式给国家机关施加压力,试图以此迫使政府解决其问题或者改变司法裁决。许多群众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心理或者是因为个别人由于个人恩怨,煽动、利用群众上访达到个人目的。这种处于敏感状态的精神心理,只要有人煽动,很快就能聚成一股力量,直接会导致一些本来看似简单的信访案件极易演变为信访事件。有的人别有用心,故意挑起事端。比如署假名举报问题,经户口核查相应地址无此人可以不受理,杜绝出于个人的目的或为了搞垮对手、栽赃嫁祸、打击报复、隐匿证据问题,从而为自己胡作非为、非法谋利提供条件。只要出现一定规模的上访,一般都存在着组织者、领导者。有的人因为怕影响到自己的身份和既得利益,从而由上访者转为幕后操纵者,驱使一些不明真相、不晓法律、不顾后果的人为其服务。
(三)在体制机制方面。近年来,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信访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信访政策和法规,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日益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中的制度弊端也越来越显现出来,突出表现在上访活动的随意性上,即上访的内容、类型、上访活动发起的时间和空间以及上访的流向随意性太大。尽管现行的政策、法规对群众上访作出了必要的限制性规定,但是在实践中,上访人往往可随时随地就任何内容向有关或无关的部门上访,也有的因处理不及时拖来的上访、责任不明确推来的上访、调查不全面漏出的上访、接待不热情激出的上访等等,对违法信访行为制裁不力,致使一些群众产生法不责众心理,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借信访制造事端。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有的村级由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长时间不向村民公开村务,即使公开也只是象征性地公开收支总额,不公开明细帐,透明度低;有的在农村低保评定、救灾救济款物分配与发放、项目落实等方面因宣传不到位、执行政策不严格、程序不到位、公开透明度不高,尤其在农村低保政策执行上,因不断扩大了保障面,有的不该领取的对象享受了,当群众提出质疑时,一些村干部不予说明和解释,甚至压制、打击群众,造成干群情绪对立,群众就采取集体访、甚至越级访的办法,希望上级组织来查明真相。
(五)在方式途径方面。很多群众反映若采取法律诉讼的形式解决争议纠纷,既要向法院缴纳诉讼费,还要向律师缴上代理费,况且能否胜诉都不是定数,即便胜了官司,执行也是个巨大难题。客观的说,现实生活中,特别是《信访条例》出台后“领导接待日”制度的实施,信访较之诉讼的确是一种更便捷、更直接、更有效的方式。因此,在“胜了官司、赔了钱财、只能讨个说法”的现实面前,很多群众自然会选择信访的方式。而且群众习惯于找领导个人,尤其是能拍板的“一把手”,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诱导了群众择“访”弃“诉”。使不少应由司法部门解决的涉法问题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许多上访人员只要政府解决,不愿到法院依法裁决,增加了处理难度。
(六)在遗留问题方面。矛盾日益突出的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户口历史遗留问题、老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等涉地上访和涉法上访仍然是信访案件主流,原因复杂,大部分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才能解决,造成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案件相对较多。
三、解决对策和途径。
针对调研中发现梳理出的问题,我认为应该在下一步工作中,以信访群众工作“六大工程”为主要载体,强化措施,狠下功夫,以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群众信访反映合理诉求的有效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信访群众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取新成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和全面快速发展。
(一)畅通信访渠道。一是开展大接访活动。各级各部门领导应做到有访必接,一把手要坚持每周定期公开接访,坚决杜绝领导不接访脱岗现象的发生。信访局要不定期地暗访督导“领导接待日”接访情况,暗访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二是创新接待工作方式。应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每月下访不少于一次。要通过开展干部下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活动,主动深入基层,真正了解社情民意,切实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实行阳光接访。要进一步完善网络、电话、传真等信访渠道,为群众提出诉求提供便利。
(二)抓好源头防控。一是狠抓乡村两级排消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排消会制度,做到乡镇每月排查两次、村每周排查一次矛盾纠纷。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和村支书、村主任、民调委员的工资、使用、评先挂钩。同时,乡镇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要参加所包村的排消会。对矛盾纠纷比较突出的三类村,乡镇党政领导要亲自参加该村的排消会。要严格落实排消台帐备案制,县信访局每月集中交办一次不安定因素,并实行台帐管理,挂牌督办,确保排查出来的每一起矛盾纠纷都能及时化解到位。二是全面落实信访评估机制。要把落实信访评估作为工作重点,抓牢、抓实、抓死。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项目,包括修路、建房、打井等事项,必须进行信访评估,听取群众的意见。对群众不同意、或者绝大多数群众不同意的项目要暂停实施,重新进行考虑,决不能一边解决问题、一边制造矛盾。凡是因事前未进行信访评估而引发信访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坚决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将信访评估列入年终考核目标。
(三)抓好问题解决。一是下大力气抓好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重视初信、初访处理关口,加大初信、初访的办理力度,严把初信、初访办理质量,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切实提高信访事项的首问处理到位率和群众满意率。二是下大力气抓好信访事项三级终结。规范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告知书制度,对结而不服、群众不稳定的信访事项,引导群众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查复核。做好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因查处事实不清、把握政策不准、处理意见敷衍塞责被退回初始受理单位的,年终考核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扣分,对由此造成越级上访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复查完毕的信访案件,及时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三是下大力气抓实信访三级例会。乡镇、村级以及县直部门、乡直部门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信访例会,研究解决信访问题,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信访部门加大督查力度,实行每月一通报,对不按时召开例会、程序不规范、走形式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两个月未召开例会的乡镇、或村级例会召开率低于80%的,年终考核该项分值为零。四是下大力气管好、用好信访救助资金。各级各部门应抢抓中央、省、市拨付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补助资金的机遇,认真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案件的筛选、报送工作,真正化解一批合情合理、但法律和政策无明确依据的矛盾纠纷,解决一批长期困扰各级党委、政府的“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但要坚决杜绝将信访救助演变为“花钱买稳定”,导致信访人以访谋利、因访得利、“越救越旺”,甚至产生连锁反应。
(四)依法规范秩序。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树立非正常上访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还要受到依法追究的正确宣传舆论导向,形成无理缠访、闹访“大闹大打击、小闹小打击”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各级各部门既要明确职责,分清任务,又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坚决把一些重点不稳定因素稳控在基层。特别是民师、三线人员、联合诊所等重点稳控对象必须时刻关注动态,密切掌握重点人员动向。对一些组织者、策划者,以及一些长期不稳定的信访老户,公安部门要采取措施,防止相互串联,如果发现串联迹象,要及时采取措施。三是抓好信息报送。长期以来,信息不准确、信息不及时是信访工作的一个短板。只要信息准确、信息及时,大部分都能够有效劝阻或劝返。因此,要及时掌握信访动态,严格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四是抓好训诫打击。要完善“三位一体”的非正常上访训诫机制,加大对缠访、闹访人员的训诫教育力度,对一些问题处理、救助已经到位的信访人,如果仍然缠访、闹访,要坚决予以依法处置。
(五)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强化工作目标。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应做到“两侧重两挂钩”。通过强化考核推动制度的落实、责任的落实。“两侧重”即侧重对信访工作薄弱环节和日常工作的考核。要加大对制度落实的考核力度,细化考核办法。比如,信访评估制度所占的分值比重要加大,对制度落实不好,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一票否决,信访工作目标分为零。可通过乡镇信访例会、排消会、专题会、信访事项评估会影像资料,在年终考核时查用。“两挂钩”即信访工作目标考核要与整体目标考核和经济利益挂钩。改变过去只奖不罚的状况,对年底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名列前茅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和物质奖励,对信访工作目标考核排名靠后的,要给予经济处罚。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对发生有影响信访事件,或者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推诿敷衍、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最直接、最现实的群众工作。许多地方信访总量下降、信访问题减少,很大程度上是重视群众工作、下功夫做好群众工作的结果,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不仅可以解决大量信访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且可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总之,加强新形势下的群众和信访工作,要坚持在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上下功夫,要坚持在提高水平、增强实效、更好服务群众上下功夫,真正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把群众工作当家业,坚持做到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用群众观点思考问题,站在群众立场处理问题,多做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的工作,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最终推进群众和信访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确保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与社会和谐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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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我局的信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新机制、新举措,创新信访工作格局,把握信访工作重点,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全系统没有新的信访案件,没有出现集体上访,有力地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
一、整体联动,构建信访网络新格局。
我局的信访大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市政府信访大调解工作格局。一是建立了系统内网络体系,各单位建立健全了以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专管,信访专兼职人员具体抓的工作制度。二是确立目标考核责任制,我们做到把信访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在年初研究制订了《xx市粮食局共性目标考核办法》,明确奖惩制度。三是工作同步,形成合力,市局今年三次组织召开基层领导工作例会,研究、分析部署基层工作,解决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如原平潮粮管所部分职工上访强占仓库问题,我局多次召开基层领导会议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研究制定。
工作计划。
目前对原平潮粮管所部分职工强占仓库的问题已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抓好信息反馈充分发挥各单位信息员作用加强对集体上访异常上访的信息监控协调处理和督办反馈做到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关口前移,重点控制集体上访,越级上访。
出自
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源头,把信访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基层,把矛盾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大一线信息掌握,使大量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一是变上访为下访,根据市信访工作的要求,我们在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的同时,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我局每月都有干部下基层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各职能科室同企业都有挂钩联系点,市局基本掌握企业的动态。
二是强化信息工作,认真贯彻信访重点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健全了工作网络,狠抓了工作落实,使一些重要的社会动态、信访信息得到了及时搜集、迅速传递,对基层企业发生的矛盾要求各单位及时向市局汇报,自己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由市局派人帮助解决。对集体上访,我们要做到党政主要领导及时迅速赶赴现场,把集体上访的职工劝回本单位接待处理,遏止了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是加强信访法规宣传,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信访意识,在信访接待过程中,认真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国务院颁发的《信访条例》以及《xx市群众逐级上访和接待处理暂行规定》等信访法规和规定,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依法信访的观念,自觉做到逐级上访、依法上访,从而减少了越级上访和群访。如有个别改制企业的职工,因对政策不理解和个别人达不到自己的目的,串连拉帮曾多次准备集体上访,我们及时组织人员下基层了解情况,讲明政策,耐心劝阻,做好说服工作。能解决的问题尽量解决,尽一切可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突出重点,做好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工作。
xx年我局收到各类信件7封,其中举报类信访1封,市长热线交办函1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办件1封,行风热线1封,市信访局转办3封,接待来访10多人次,信访办结率100%,化解大量的社会矛盾,解决一些比较棘手的问题。处理好信访反映的问题,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反馈,是信访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标志。今年以来,我们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在信访问题上继续坚持做到“一个宗旨、两个坚持、三个结合、四个服务”,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法办事;解决实际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行政协调与法律处理相结合、自办为主和加强沟通联办相结合;为改革发展的大局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为领导机关服务、为兄弟部门单位服务。我们把信访工作重点放在切实解决群众利益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
四、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领导下访制度。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对xx年全市信访大调解工作的要求,我局党委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稳定社会的重要工作和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同时,认真贯彻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全市开展党政干部下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研究制订了《xx市粮食局党政干部下访工作实施意见》。今年以来,我们认真总结了近几年来企业改革改制后出现的新情况,特别在人员分流、身份置换以及老信访户在他们没有达到自己目的要求情况下,经常到有关部门上访,部分职工有一定的思想情绪,加大了工作的难度。为了做好信访工作,解决好职工的实际问题,一是我局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党政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做到领导干部亲自接待处理来访,并有专人做好信访接待登记工作,重要信访领导亲自参与接待调查处理,对上级转办的信访件都能按上级的要求及时办理,做到件件信访有着落,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市局领导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妥善处理,化解各种信访问题和矛盾,改变了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的工作作风。局长三次下访,帮助企业,帮助下岗职工解决实际问题,不能解决的也耐心细致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副局长秦华在挂钩点北兴桥镇中闸村调研时,一名老信访户同村干部产生矛盾,多次上访,在秦华苦口婆心的劝说下,稳定了情绪,由于其生活困难秦华自己拿出100元以示慰问,其表示不再上访。今年以来,我局4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到基层下访9人次,没有出现新的信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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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人们的利益发生了调整,新的社会矛盾造成上访居高不下,甚至出现了“缠访”、“闹访”、“越级访”和“群体访”,信访形势给构建和谐社会增加了难度。结合我区近年来发生的上访案件,就当前信访现状原因、作一调研,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
1、社会变革的必然结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发生了一系列变革:国有企业改制,金融系统推向市场,粮食系统走向社会,行政机关机构改革。这些变革,重新调整了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对人们的利益进行了再分配,同时也使人们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加强,部分群众的利己观念有所抬头,致使简单的问题易于复杂化,较小的事态易于扩大化,给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了新的难度。据不完全统计,由于机构改革、企业改制等社会变革原因引发的信访事件占到了信访总量的17%。
2、法律法规某些方面的滞后。一方面,表现在法律条文的滞后。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使社会凸显了许多新事物和新情况,如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项目建设增多,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越来越多,涉及农民的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也越来越多。但是,法律法规的制定往往会滞后于新事物和新情况,没有法律法规的界定和约束成为导致上访的一大原因。另一方面,滞后还表现在执法不严上。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不允许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更不允许扰乱正常的办公秩序。但是,“越轨”的行为时有发生却少有有效制约。
3、认识上出现的误区。误区一:法不责众。现实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受“法不责众”错误观念的影响,法律意识淡薄,遇到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事,就纠集众人上访闹事,凭借“法不责众”这个护身符逃避惩罚。“法不责众”是“腐朽、落后”的中国传统意识,它已成为依法治国的一大障碍。误区二:政府“管”法院。群众中一直存在本站着一种错误的认识:政府权力大,政府可以“管”法院,同时,各级党政部门对上访问题的重视程度也远远超过其他问题,这也导致不少人信“访”不信法。误区三:以信访量来考评信访工作。目前上级对下级政府信访工作的考评,都是以上访量来衡量的,超过了规定的指标,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受到一定的处理。这种考评方式本意旨在加强各级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分级承担社会压力,缓解社会矛盾。但客观上讲,这种考评方式并不很科学,它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如:有些人因对现任领导有意见,就组织煽动一些人上访,让现任领导难堪,最后往往能达到“撵走”的目的。
4、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对信访问题解决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牵涉面广,时间跨度大,调查取证非常困难,解决难度相当大,导致问题无法处理或处理不到位。二是督查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没能得到妥善处理,客观上也有干部的原因。对信访问题干部中还存有畏难情绪,怕麻烦,同时部门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与协调。针对这些情况,缺乏有效的本站干部督查跟踪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对缠访闹访等严重信访事件当事人处理不到位。首先,缠访闹访的概念界定不清,对缠访闹访户定性困难,缺乏可操作性。其次,有些部门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为平息事态,免于激化矛盾,往往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能放即放,缺乏强有力的执法配合,无法产生震慑力。
信访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能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行责任追究上动真的,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破解信访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上来实的,有效遏制了信访总量持续攀升的势头,缓解了严峻的信访形势,总结他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循序渐进推进改革。一是要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与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统一起来,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重大决策要符合社会现实,符合实际,要考虑群众的心理想法,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要努力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二是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尽量把城市规划区内已经农转非的“农民”纳入低保的范围。提高城市居民的低保标准,让下岗职工生活有基本保障,力争把改革的阵痛降到最低的限度。
2、树立法治观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一是继续搞好普法工作。让公民学法、懂法、遵法、守法,遇到问题,发生纠纷,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保护本站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法律法规要与时代发展同步。立法机关、司法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科学、有针对性地出台、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条文,让各级政府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有法可依。三是要弱化政府或信访部门的职能,纠正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认识。群众上访总量多年居高不下,与政府及其信访部门的角色定位不准、转换不力有关。政府及其部门应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的变化而转变职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四是严格执法。在处理信访问题时,不以信访的人多人少定对错,严格以法律为准绳,改变部分人“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
3、树立信访教育与信访执法相结合的观念,确保信访工作取得实效。思想教育不是万能的。有些人明知拦路抢劫是犯罪,但还是拦路抢劫;明知杀人是要偿命的,但还是有杀人犯。思想教育仅对讲理的人有效,仅对遵纪守法的人有效。对无理取闹的人、对别有用心的人、对图谋不轨的人无效,因此,解决上访问题时要做到区别对待。对确实有冤屈的,要尽快给予解决;对不了解国家的法律、政策而产生误会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消除误会;对于别有用心、无理取闹、聚众围堵政府大门、拦阻交通要道等情节严重的,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4、树立防范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观念,加快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进程。一是建立民意沟通机制。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加强民意沟通。通过谈心交流,了解群众所想、所需、所求,从而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架起干群“连心桥”。二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超前排查人民内部矛盾,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的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掌握,早化解,使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实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为了克服责任弱化和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凡是第一位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情况的机关工作人员,要在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对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应及时受理,并给予当事人明确的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的,要及时向上汇报,向其他部门或系统进行交办、转送,问题转到哪里,责任就跟到哪里,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四是实行信访工作过错追究制。完善信访工作现行的考评办法,变以信访量考评为以信访过错来考评,实行严格的信访过错追究制,使各级干部心里服气,工作有积极性;使个别违法乱纪、该作为而不作为的干部得到改正;同时不会再出现因上面的压力太大,领导干部向无理取闹的人妥协、让步,使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人有机可趁,形成“爱哭的孩子多吃奶”的恶性循环局面。
教师信访工作调研报告【第五篇】
我区地处中心城区,是我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金融、商贸、旅游、服务的中心。全区现辖6个街道、40个社区和6个行政村、31个自然屯,总人口34万。
20**年,全区共接待和受理群众各种形式的信访1710批次3672人次。
--受理群众走访973批次2935人次,同比下降5%,包括进京访84批次132人次,集体访7批次,其中真正属我区进京访有32批次63人次,集体访5批次25人次,登记的有22批次49人次(含原一厂教师6人的集体访1批),属地属事是龙沙区的案件8批次,非正常访2批次,进京访同比上升68%;进省访12批次31人次(含集体访2批次),同比下降14%;到市访95批次412人次(含集体访42批次),同比上升111%;到区访782批次2360人次(含集体访420批次,含重复访130批次1340人次),同比上升26%,群众走访的结案率达到70%。
--受理群众来信56件次,同比下降51%,结案率达到%。--受理电话访628件次,同比下降29%,结案率达到100%。
--受理网上访53件次,同比下降74%,结案率达到100%。
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实质突破。“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年”成效显著,23起历史遗留的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办结14起,45起临时交办案件办结35起;“区委书记暨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扎实开展。区级领导共接待136起信访案件,息诉罢访的有102起,办结率达75%;全区一盘棋的信访格局形成。统一领导、权责明晰、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员参战、齐抓共管的大信访调处新格局发挥了巨大作用。
当前,信访工作总体形势在向好的方面发展。但由于当前我国正处在矛盾多发的特殊社会发展阶段,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信访突出问题仍较集中,深层次的问题不断产生,不和谐的因素大量存在且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
(一)信访总量有所增加,并仍在高位运行。
除了多年积累的问题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新的信访问题仍在不断产生,深层次的矛盾逐渐呈现,其中多数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情况充分表明,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因为社会转型而必然出现的矛盾高发期。不和谐因素的大量存在,需要各级各部门同心协力去化解和解决。
(二)信访问题涉及面广,结构性矛盾突出。
群众信访反映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大至对国家发展、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小至要求解决个人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从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看,主要集中在劳动社保、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占、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军队退役人员、环境保护、干部作风等八个方面,约占信访总量的一半,其余的问题则相对比较分散。这八个方面问题,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其中多数又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带来的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密不可分。这些情况充分表明,改革带来的结构性矛盾已成为当前社会突出的矛盾。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会不断暴露,不和谐的因素还会继续产生。
(三)信访形式以走访为主,过激行为时有发生。
当前,群众信访的形式呈现为多样性,有书信、走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但主要的还是书信和走访两种形式。从最近对书信和走访两种形式的统计数据看,在全国,群众采取书信形式信访的约占28%,采取走访形式信访的约占72%。在走访中,集体上访(指5人以上)的人次约占走访总人次的70%。不可忽视的是,集体上访的人次仍占较大比例,有组织的跨地区跨部门的串联集体上访有所增加,上访过程中的过激行为仍不断发生,非正常上访的情况还时有反复。种种情况表明,社会不和谐因素仍大量存在,有些矛盾还相当尖锐和激烈,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和发展的突出问题。
在高强度地推进信访稳定工作的同时,信访稳定形势并不乐观。究其原因,相当复杂。
(一)城市化工业化的突飞猛进。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在城市化、工业化日新月异时期,使社会构成和社会矛盾异常复杂,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相互博弈在所难免,通过信访渠道维权成了弱势群体费省效速的当然选择。
(二)各类改革举措的强势到位。
改革涉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调整。改革是前无古人的探索,难有万全之策。大力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等。通过改革,多数人得到了实惠,也难免有人利益受损,尤其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改革措施和工作上的缺陷逐步暴露出来,使得涉改矛盾纷繁复杂。这种日积月累的社会矛盾,在一定时期必然呈高发且难以化解之势。
(三)全能政府的无限责任。
目前,政府基本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属无限责任政府。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能,加之权力集中、失误难免,因而责任难脱、矛盾集聚。在改革发展中,群众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把问题的责任也往往归咎于政府。发生了矛盾纠纷,群众自然找到政府。政府能力有限,矛盾纠纷不能妥善解决时,人们便把所有的不满和愤怒洒向政府,而各种社会组织又难以真正为政府分忧解难。
(四)决策的非科学性与变动性。
领导机关决策不科学是引发政策性信访的关键因素,政策的变动性是导致不稳定的重要原因。从信访稳定突出问题看,集中表现为各种主体之间经济利益冲突,主要由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政策考虑不周引发的,与政策调整变动大、前后衔接不足、群众得到的利益和实惠相对受损有关。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适用不同政策,群众得到的经济补偿差异较大,加之群众的攀比心理和期望值较高,经济利益矛盾驱使他们走上集体上访之路。领导机关在处理上访纠纷的决策不慎,也是导致上访的重要原因。
(五)干部执行力的强弱差异。
实践证明,干部执行力强,工作深入扎实,信访稳定效果便好。如果各级领导干部都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真情为民,不少纠纷可消灭于萌芽、化解于基层,从源头上保住了稳定。反之,干部执行力弱,是导致信访稳定事项不断产生和难以化解的重要原因。有的领导干部在处理群众利益问题时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与群众形成对立或对抗;有的干部对需要关心和解决的群众利益事项久拖不决、酿成是非;有的不愿、不敢接触矛盾,对群众上访采取推、拖、躲的办法,使小事情变成大事件,等等。目前,信访稳定工作中重排查轻预防、重牵头责任轻部门联动、重接访轻走访、重出警轻处置、重批示轻靠前指挥、重稳控轻化解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六)上访群众的误解与偏见。
从信访稳定状况看,相当部分涉法涉诉和政策性上访,群众从自身利益甚至利益最大化出发,误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误解司法人员和政府工作人员。一些上访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新领导不信原领导、信高层领导不信基层领导、信“闹”不信“理”。每次领导班子换届和主要领导干部调整,都要掀起新一轮重访、缠访高潮,就是信新领导不信原领导的表现。在老上访户的示范带动下,不少上访者笃信“不闹不解决”,尤其是专选敏感时期和重要时段给政府施压,从而达到大闹大解决的目的。
(七)现行信访稳定体制的缺陷。
现行信访稳定工作体制至少有以下缺陷:一是谁主管谁负责与属地管理原则未细化。在人、事、财权不断上收的今天,上级政府利用权威把自己应负的信访稳定的责任推给下级政府,下级组织面对“自己生的孩子叫别人抚养,还要考核别人养得好不好”的做法十分无奈。二是接返、劝返办法不科学。按照国家《信访条例》规定,只要上访人员在5人以内,上访过程无过激、违法行为,就不应要求基层组织接返、劝返。然而上级有关部门只要有人上访,不问青红皂白,便要限时接人。这种体制不仅增加了信访稳定成本,而且阻塞了正常上访渠道,还给上访人员形成了政府怕上访的误导。三是信访交办程序不规范。上级组织多头交办、重复交办、乱交办现象时有发生。法院终审、信访终结的案件继续交办屡见不鲜,甲地负责的事项交给乙地办也不少见。四是不加区别地问责。建立信访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必要的。但有关规定太笼统,不区别在处理上访事件中有无失职渎职行为,只要出现不稳定事件和进京上访便“否决”、“问责”,这种是非不分的问责体制,迫使基层组织无原则地“拿钱买平安”。事实上,很多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不是信访工作没到位,而是上访人期望值太高等其他原因引起的。
(八)对违法上访惩处乏力。
目前,重访、缠访、闹访有禁无止,与对违法上访者惩处不力有关。一是缺失规范群众上访现场秩序的文件,没有及时将《信访条例》和《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信访实际具体化。二对严重影响机关事业单位正常秩序的缠访行为没有制止的有力措施,以各种理由阻塞公路交通等恶性闹访案件打击不力等等,导致闹访者、缠访者气焰越来越嚣张,客观上为跃跃欲试的闹访人、缠访人壮了胆。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访稳定工作,以稳定保障和促进发展。除了宏观上改革全能政府管理体制、社会保障制度、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打造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理顺信访工作条块体制、理顺接返、劝返体制,畅通正常上访渠道、规范信访交办程序、细化问责措施等等,在我区信访稳定日常具体工作中,还要主要做好以下方面:
(一)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求创新提效率。
实践科学发展观,针对新时期信访稳定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总结成功经验,不断创新和完善受理、办理、调处、**信访事项的程序、措施和方法,形成信息、稳控、应急、化解“一条龙”的长效机制,努力创建我区“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首先做好“四个坚持”:坚持“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从而提高信访案件的协调力度、调处效率和办结质量;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实行“包化解、包稳定”的责任制。做到一个信访事项、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深入基层,为民解忧;坚持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强化领导责任,以“联合接防、集体会诊”解决实际信访难题;坚持“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咨询解答与引导寻求司法程序解决相结合。其次抓好“四个实行”:实行信访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部署、指导、检查基层和部门信访工作;实行信访评估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事前信访评估,避免埋下信访隐患,促进各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人性化;实行基层代访制度,即村委会、社区干部对辖区居民反映集中的问题采取代替居民到相关部门反映的举措,推进信访秩序的规范化、矛盾解决的程序化和干群关系的和谐化;实行信访情况通报制度,每两月发一次信访通报。
(二)狠抓信访矛盾化解,保稳定促发展。
把工作重心从对群众信访事项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预防化解上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坚持定期集中排查与不定期经常性排查相结合,自下而上逐级排查与边排查边调处相结合,及时掌握社会矛盾的苗头动向和预警信息,对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力争将信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成本低、见效快。要高度重视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切实做好源头排查、超前化解、预警研判、预案完善和妥善处置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避免矛盾积累、激化,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强化和改进初信初访的接待受理工作。把提高初信初访一次办结率作为提高信访工作整体水平的关键,作为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时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好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督查工作机制,有效利用督办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等手段,对重信重访等重大信访事项办理进行督查督办。督查工作的重点放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百姓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上;做好督办和问效,在提高案件办结质量上下功夫;做好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强化复查复核机构的职能,全面提高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效率水平。按照“事要解决”的基本原则,多策并举,充分发挥政治、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多种方法,加大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
(三)落实敏感时期的信访稳控,创祥和顾大局。
坚持和巩固已有的稳控措施和手段,确保24小时信息和联络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信访动向。对重大矛盾和信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对出现越级、集体信访苗头或发生异常信访突发事件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置,防止矛盾激化、扩大事态。一是制定方案,成立稳控工作协调小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信访突出矛盾和群体性事件排查工作。二是坚持化解为主、以化促控,推动矛盾的有效化解。进一步就有可能出现化解转机的疑难矛盾作为工作重点,从而切实减少矛盾存量,推动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各责任单位根据排查名单,落实人员力量,形成“三位一体”的稳控工作小组,开展信访对象稳控工作。四要做好值班备勤工作,严格执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信息值班上报制度。五是在巩固提高阶段,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劝返对象的稳控工作,防止“回流”。
(四)致力信访历史积案及热点问题**,重民生解民忧。
总结“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年”和“区委书记暨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活动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遗留、疑难、沉积信访案件攻坚战。抽调8名优秀干部组成经济、动迁征地、综合三个专项工作组,每组配备一名信访干部负责协调,各工作组分别对分管业务的副区长负责,直接协调包案领导和职能部门。经济组设在经济计划局办公、动迁组设在城市建设行政执法局办公,综合组设在信访调处局办公,各工作组每周向信访调处局反馈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由信访调处局汇总上报。抽调人员原有编制、渠道、待遇不变。专项工作组要针对17起老大难历史信访积案,一案一策、超常**,力争调处一个是一个、化解一个是一个、清理一个是一个。同时针对现阶段热点、焦点、难点信访矛盾,重点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国企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突出问题,加强源头防范和化解工作,要组织力量,主攻难点,逐一突破。尤其是今年我区涉及城际铁路、劳动湖南扩的动迁矛盾问题,更是要前瞻思维、审慎部署、合理施行。我们自己能化解的,全力解决;需要上口或归口处理的,积极汇报、协调、配合,敦促早日办结,同时不折不扣地做好稳定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为实现我区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跨越创造安定祥和的局面。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尽一切努力逐步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五)强化指标考核和责任制度,抓规范看实效。
结合区情,制定实施科学合理、务实完善的信访指标考核细则,考核的重点是信访案件解决和稳控工作,将其作为贯彻《信访条例》、落实上级信访稳定工作部署、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信访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考评,通过公开、透明的开放式监督制约机制,推动行政部门切实发挥职能、有效作为。不断提高处理信访事项的效率,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和妥善处理信访问题,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的信访秩序,积极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信访指标考核要纳入区委、区政府总体考核体系,并把干部的信访工作绩效与干部的评先树优、提拔重用紧密地结合起来;继续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政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分工抓。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及时行使信访“三项建议权”和启动“责任倒查”。敏感时期要进一步落实信访稳控责任,把信访稳定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层层明确工作职责,并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实行“零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和报送工作,密切掌握信访动态,切实把上访人稳控在当地。尤其是敏感时期,各街道、各部门要坚持每日向信访局报送信息,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要坚决防止瞒报、缓报、漏报和错报。对因工作不力,信息报送不及时,导致进京非正常上访、进京集体上访、到省较大规模聚集上访和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造成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实行“看死盯牢”稳控措施。对重点的稳控对象加大稳控力度,必要时可以实行“人盯人,二对一”的办法进行稳控,只要能收到实效,有什么办法就采取什么办法。凡是敏感时期发生进京上访的,不管什么理由,不讲任何条件,一律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所在单位的目标考核实行降级排位或一票否决,决不手软。
(六)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强素质增实绩。
切实加强信访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信访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切实强化廉政建设,加大对信访干部的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信访干部的综合素质,将信访机关打造成一支“负责任、肯做事、能干事、干好事”的优秀的队伍。强化信访工作“全区一盘棋”理念,增强合力,加强配合,构建统一领导、权责明晰、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员参战、齐抓共管的大信访调处新格局。促进全区信访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创造出实实在在的信访工作业绩。
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要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要着眼于我国基本国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和有序进行。”在科学发展观对信访的指导下,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抓住重点,夯实基础,依法规范信访,加大依法治本力度,建立完善机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变成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从而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跨越。
教师信访工作调研报告【第六篇】
近年来,我国基础教育正在进行新课程改革,通过改革在新课程理念的指引下学生的学习从单纯的课本知识学习转变为在学习课本知识的同时,也要提升自己的能力。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回到社会生活中去,感受社会生活、感知劳动、生产正是这一理念的体现。因此,社会实践的开展对于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调研报告旨在掌握当前农村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现状,通过分析中学生实践活动的发展状况,了解学生对实践活动的观念与认识、愿望与评价,倾听他们对于实践活动的形式、内容等的要求,总结经验,逐步探索实践成功的积极有效途径。
前言。
面对现行的中国教育制度的状态,许多人针对“高分低能儿”的现象,提出了“中国到底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才”的疑问。正是因为这样一种潮流,素质教育应运而生。然而,当代的素质教育尚未落到实处,只停留在表面。实行所谓的“课改”、活跃课堂气氛,这些措施往往达不到素质教育的目的,应试教育带给学生的负担依然很重。
一、瑞安第九中学基本概况。
(一)学校概况。
瑞安市第九中学是陶山片区唯一一所普通高级中学。其前身为瑞安县立第一初级中学,创建于1955年,校址在碧山寺;1958年称碧山中学;1971年改称为陶山区中学;1981年迁址南朝名士陶弘景修身养性之地——陶山寺山背,兼融了原五七学校中学部;1992年更名为瑞安市第九中学,发展至今,已整整半个世纪。50年来,学校培养了15000名毕业生,他们的足迹遍布世界各地、各行各业,影响深远。
学校现占地52亩,建筑面积14500m2。校园布局合理,环境优雅,鸟语花香,绿树成荫,文化氛围浓厚,是莘莘学子求学成才的理想之所。学校现有15个教学班,在校学生近640余人,教职工102人。历届师生秉承“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先,走“从严治校、质量立校、特色名校”的教育发展之路。近几年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上升,先后获得了浙江省a级普通高中、温州市日常行为规范达标学校、瑞安市文明单位、温州市重点学校等荣誉称号;美术特色教育更是享誉温州市。
(二)社会实践开展概况。
本次调研在瑞安九中随机抽取125人,其中男生39人,女生71人。发放问卷125份,回收有效问卷110份,问卷回收率为88%。
具体的调研结果为:在你寒暑假有没真正参加过社会实践这个问题上有32人参加过,占总数的%,有78人未参加过,占总数的%。
在中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必要性这个问题上,有24人认为非常有必要,占总数的%;认为有必要参加实践的有70人,占总数的%;有16人认为没有必要,占总数的%。
在实践类型的选择这个问题上,有19人选择劳动技能类,占总数的%,有43人选择志愿服务类,占总数的%,有29人选择社会考察类,占总数的%,有18人选择创造发明类,占总数的%.有1人选择其他,占总数%.
在常去的实践地这个问题上,有37人选择去书店,占总数的%;有29人选择去敬老院,占总数%;有16人选择村委会,占14。5%;有8人幼儿园(福利院),占%;有19人选择其他,占总数的17。3%。
在社会实践的意义认识这个问题上,有54人次认为实践可以培养良好的交际能力,有27人次认为可以培养组织领导力,有66人次认为可以了解服务社会。
在开展实践最大的困难这个问题上,有44人次认为学校不重视,有42人次认为是无实践基地,有26人认为是无时间,有32人次认为是无经费,有29人次认为是无指导师,有8人次认为是其他(学生不自觉)。
在开展社会实践的途径这个问题上,有31人通过家长朋友介绍,占总数的%;有55人通过学校组织,占总数的50%;有11人次通过老师帮忙介绍,占总数的10%;有15人通过其他(自找)途径,占总数的%。
在社会实践带给你最大收获这个问题学生们认为:可以培养能力、了解社会现状,培养团队精神,体验生活懂得生活道理劳动快乐,为自己进入社会打基础,工作经验,了解民众,开拓眼界、浪费时间,为了学分就,想想容易做做难,有钱,有空调,增加乐趣,服务能力。
二、制约农村中学生社会实践有效开展的因素分析。
从上述调查结果分析看:
1、参与度还不高,重要性还未被有效认识。
社会实践活动虽逐渐得到了社会、学校、家长和学生的普遍认同,但学生个体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还是不够的,很多学生没有真正参加过社会实践活动。而且其他形式和途径较少,在开展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学生缺乏自主实践的空间和时间,许多实践活动的开展形式被框在一定的模式里,学生的创新、创造能力收到抑制,不符合学生个性的发展。
2、部分实践活动流于形式,缺乏实效性。
众所周知,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克服学校德育流于空洞说教、脱离客观实际的弊端,但目前在中学生中开展的实践活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注重形式,忽视效果等问题,对于排入课表的实践活动,有些是作为任务来完成的,而忘记了中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的真正目的和意义,而那些没有排进课表的实践活动则更多的是可由可无,由于现在的学生学业的压力比较大,学校的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教学中去了,普遍以“升学”为学校教育工作的核心和目标,开门几件事,都是围绕着升学这一中心而展开的,对高升学率的追求,在整个教育发展的价值理念系统中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成为一种具有主流性地位的价值理念。部分学校以教学、升学等借口挤占学生的实践活动时间。我认为,目前,学校组织学生从事志愿服务,其实质仍未摆脱行政组织的方式。
3、时间安排不足。
目前,虽然许多学校把一部分社会实践活动排入课表或者作为学分管理的一个项目,作为常规性工作,但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所占的比重来说,还是很小的。再加上挤占现象的存在,中学生真正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难以保证。
4、经费保障不力。
我们可以看出,中学生实践活动仍离不开政府的指导和扶持,尤其在经费管理方面。事实上,中学生实践活动所需的资金并不多,但由于其非营利性质,缺乏造血功能,往往开始时轰轰烈烈,不久便难以为继。
5、监督力度不够。
无真正参加过社会实践32人参加过,没有参加的有78人。从学生参加的情况上来看,学生对于社会实践的参加程度还是不够的,由于现在学校实行的是填一下表格,盖个印章就行,所以很多学生没有真正的参加过实践活动,大都是利用家里或者是亲戚家开厂的,利用那里的印章,盖一下就完成了任务了,所以虽然把那本实践手册填的满满的背后,其实学生根本没有去参加。所以学校或者社会要有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对于这种情况的出现要进行查处,否则的话这样的实践对于中学生没有任何用处,只是教会了他们怎么样作弊,这个对于他们的价值观教育是存在很大弊端的。
三、在新课程条件下实现农村中学生社会实践有效开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政策导向和约束、监督机制,推进实践活动课程化。
形成规范的制度,要求我们切实做到“四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通过政策导向机制和多方位的舆论宣传,形成点、线、面的带动局面,使广大农村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各界都能够认识到,在新形势下加强社会实践活动对于全面提高农村中学生素质的重要作用与意义;二是政策扶持和约束到位:农村基层教育部门要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要求,制定切合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的措施,如落实相应的课程设置,专项安排,建立相关的奖惩制度等等,促使社会实践教育任务得到具体落实;三是审定和监督机制到位:对于用于社会实践活动的款项要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保证资金有效投入到实践活动中去;四是课程安排到位:严格要求各中等学校全面开设实践课程,必须一律开齐、开足,保证社会实践教育不虚不空。
(二)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应加强探索接纳、整合学生实践活动的有效机制。
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不只是学校和教育部门的事,家庭、社会各方面都要来关心和支持”。的确,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广泛、涉及面广,在大量社会中间组织即“第三域”组织尚未生成之际,学生实践活动的开展仍需要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各职能部门的相互配合,作好接纳学生志愿者进行社会实践工作。就长远而言,素质教育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培养适应新的社会环境,善于应对各种社会挑战的高素质人才,社会和企事业单位在肩负起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载体的同时,将来最终获益的仍将是社会。就村委和社区而言,它是青少年教育的重要基地,对青少年教育和培养所需要的很多指导、帮助和服务,都必须也只适宜在村委和社区中展开,因此我们就更有必要在此意义上探索村委会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接纳、整合学生志愿组织的有效机制课题,达到学校与社区、企业“双赢”的局面。
(三)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先锋引领作用,团教两家紧密结合,优势互补。
共青团是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学校是青年人集聚的地方,所以广大中学生是我们团组织开展活动重点和主要对象。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共青团开展工作和凝聚青年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如何在实践活动中发挥共青团指导、组织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依托各种有效的载体与阵地,以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来引导广大中学生自主发展、创新实践,充分发挥先锋引领的作用。同时,为推动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向更深层次领域发展和开拓,展示素质教育的优势,离不开团教两家的紧密协作和配合,我们要充分利用各自的有效资源,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基础上,相互借鉴,加强合作,努力扩大社会实践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度,提高活动的实效性。
(四)鼓励引导学生自主实践,把握社会实践的开放度,推进创新教育。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无论是社会还是学生个人对内容的拓展和组织的形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生的主体参与意识更强,希望自己安排实践活动,充分展示个性,锻炼能力,所以要求社会、学校提供更多这方面的机会,克服学校德育流于空洞说教、脱离客观实际的弊端,把“包办”式的灌输教育变为学生自主的感知体悟,满足学生多方面的精神需求和身心发展的需要,当然,在此基础上,由于学生的把握度、个人素质、能力方面的参差不一,学校更要加强对自主活动的正确引导、扶持,把握好社会实践的开放度,不包办但也不放任,为学生引航掌舵。在全面总体掌握的基础上,及时总结问题,推广经验,有所突破,有所创新。
(五)完善社会实践活动的评价、激励体系,形成有力的保障。
任何有效举措的实施应辅之以一套具有激励作用的评价制度,社会实践活动也要完善双向评价体系,建立合理、客观、系统、积极的评价机制。我们可以让学生根据事先提出的要求进行自我评价,给学生有一种自我价值的承认与肯定,确立他们对社会实践的兴趣及信心;其次,组织学生相互评价,这样既能大大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又能大大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水平,形成相互学习,相互监督的氛围;第三,根据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不同的深入度、广泛度,可信度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情况,教师应按一定比例评定等级,对于优秀的社会实践活动典型在允许的范围内加以表扬和肯定,挖掘一些具有新意、有创意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交流,激发同学们学习、实践的积极性,形成良性循环;最后,要加强对实践成果的检验力度,强化社会认同,形成个人——学校——社会评价体系。
结束语。
农村中学要克服困难担负起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历史使命。我国要在国际社会中占有一定的地位和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就必须培养大批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人才。要完成这一历史使命,必须与社会各界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是沟通学校与社会的桥梁,有利于教育改革,有利于办学体制由比较封闭的“内向型”转向教育主动适应社会需要、与社会息息相通的“开放型”,真正做到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教师信访工作调研报告【第七篇】
本文目录。
为探寻信访发生原因,掌握处访有效措施,稳控信访未来走势,近期,我们以某镇的信访情况为依据,进行调查研究。对全*镇1-4月份信访事项进行统计归类,整理内容,分析原因,总结处访方法,归纳处访经验,对当前农村信访情况进行总结和思考。
一、当前农村信访现象的新特点。
1-4月份,全镇到县走访数量为16件,到镇走访16件,先后有两人去省申诉,发生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的两次。
从统计上看,当前信访工作呈现鲜明的新特点,主要表现为:
(一)集访数量相对增加。1-4月份,全镇共发生6次集访,占信访总数的%。集访主要发生在农村土地、林木承包;基层机构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如新南村七组村民,为了争得一份机动地单独供本组收益,先后组织两次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要求确认一二审法院判决错误。机构改革中落聘人员、离任村干部、复员军人因具有共同或相同诉求,都是集访的高发人群。
(二)越级访更加突出。全镇除到镇走访外,发生的去县访、进京去省访都是越级访,不经镇,不经县,甚至直接到北京,如新南村徐进等村民。信访的层级性被弱化,突发性增强,给预测和应对工作增加难度,给基层人民政府工作带来很多被动,也增加解决信访问题的社会成本。
(三)无理访日趋严重。全镇发生的进京去省访都属无理访。如刘湘君上访的“民师”待遇落实问题,经县市两级信访部门处理,形成结论,否定了他的错误认识,但他仍不死心,继续上访,以市信访局工作人员曾伤害自己,不服市政府信访局复核意见为由对市政府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不予理睬,便以法院为对象去省走访。崇斌、姜仁之、新南村七组村民所反映的问题经法院反复处理,形成定论,但他们就是不予认可,固执已见,突然地发起进京申诉,增加信访工作代价。
(四)民主访比较集中。在全部信访案件中,大多是村民对村组的作为不满意,怀疑他们的公正,认为他们侵权,反映出民主权利意识的增强,主要表现在:没有按规定给予土地承包权或者说给予的不完整;承包他人的土地、林木不合理,损害村民利益;村干部以权谋私,损害集体利益;村政务财务不公开,剥夺村民知情权;在调处村内矛盾上不积极、不公平等。
(五)利益访现象十分典型。在上访中,都是为着利益,而且是个人利益,很多上访人希望通过信访获取更多的利益,甚至额外的利益。如主动要求政府办理城乡“低保”、要求提高土征收补偿村准、要求政府给予经济帮助等。新南村七组村民在村统一分配土地时以虚报人口方法多获取59亩土地,对外发包收益,村集体纠正收回,在经法院审判败诉后,他们竞到最高院上访,企图夺回土地。
二、信访新特点的成因分析。
信访新特点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变化的结果,是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新发展具体反映,折射出我县市场经济发展迅猛,城乡物质文化进步较大的喜人局面,反映出我县经济发展、文化活跃、思想解放、环境宽松、以民为本发展思路的明显成效。信访是稳定情况的“情雨表”,多发的信访虽然暴露出很多不稳定因素,但也充分证明了发展的持续与高效,发展规律告诉我们,伴随着发展,新矛盾、新问题一定会出现,这是利益变化引起的必须结果。比如我镇的国投土地平整项目建设,关系到土地的重新划分,涉及有关人的具体利益,难免有人通过信访表达请求。在机构改革中,一部分人必然被淘汰,为了挽回失去的利益,他们走上信访的道路。所以,信访是发展过程中的自然现象,只要充分认识并认真对待,就能明得失、知不足,更好地开展工作。
正是以民为本理念的强化,我们强调服务与诚信,弱化管理与监督,理解并宽容群众的不合理请求,对他们偏执甚至错误的行为只是加以说服教育而不是制裁与惩罚,导致信访方便快捷,成本较低,成为人们主张权利,维护利益的重要选择,信访数量增加自然而然,而且在短期内不会减势。
环境的宽松加上信息时代信息的开放,群众思想活跃,想法丰富,加上市场经济的影响,人们权利意识增强,利益观念强烈,耻于利而荣于义的思想进一步弱化,积极争取应得利益,甚至包括不该得利益,使得利益访现象非常典型。
为了减少恐惧心理带来的精神压力,许多群众在人多壮胆心理作用下积极利用集访方式来实现自己的追求。也有些群众为了制造声势,增加政府压力,人为地串访集访,导致集访的相对增多。
多少年来官情结在群众心目中始终存在,认为官大好办事,权重办成事,在“告御状,众官怕”心理驱使下热衷于进京进省上访,造成越级上访的高发。
目前正在施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为村组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工具,但其规定得仍然不全面、不完整、不具体,在某些方面难以操作,不能完全满足现实生活需要。比如对村组法律地位问题,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作为村内的村民小组能否有自己独立的土地等财产,现实生活中,很不统一。有的村以组为单位,土地分包村民。有的村全村一个标准,分包土地。有的村,组里有自己的实体,收益为本组所有,而有的村只有村属财产没有组属财产。正是因为法律规定的原则与笼统,引发歧义与争议,产生上访。一些村干部政策法律水平差,处理事务淡化程序、不公开透明,甚至有失公正,引起群众合理怀疑,引发信访。更有部分村组干部作风不务实,工作不积极,服务不到位,群众有意见,只好上访。
极少数群众不能正确对待历史,不能摆正历史与与现实的关系,总是用今天的眼光看待过去,以现在的标准去衡量昨天,从而产生不合理要求想法。任何政策法律只能着眼于当前和今后,不可能调整过去。一些离任村干部、复员军人、代课老师,他们不感恩当初组织上的照顾,让他们成为先进分子,从普通群众中脱颖而出,从事非农业劳动,有一份体面的岗位和当时不错的收入,反而以组织欠债的心理要求补助安置、帮助支持,或者要退休工资,或者主张支付养老金,用现时的政策回去调整过去的事情。在这些根本不可能落实的主张不能实现时,就理直气壮地上访。
三、应对信访新情况措施探析。
信访是发展的伴生物、附属品,是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是保护并实现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要理性地看待上访,既不熟视无睹,束之高搁,也不大惊小怪,草木皆兵,要认真对待,积极应对,因势制宜,对症下药,努少消除信访,为发展扫清障碍。
(一)正确评价,理性判断。目前,党和政府重视信访工作,加强工作部署,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工作责任,畅通人民群众表达意愿,维护权利的渠道,必须全力建设好这项惠民工程。在评价信访问题上应坚持理性判断,正确评价,既不能将信访等同于工作责任,也不能将信访视同无理取闹,正当的信访是群众困难,应认真研究解决,无理的信访是市场经济利益化的表现,应从解访工作中册除。对照这个标准,当前在评价信访工作上仍然存在唯数主义的不足,没有区分和辨别正当访和无理访,科学性与公正性欠缺。在评价稳定质量上,不能单以信访发生数量为标准进行考核,而是要区分正当访与无理访,只能将正当访的数量作为考核指标,将不通过合法渠道解决纠纷、无理谋求不正当利益的无理访排除考核指标之外,如此,提高评价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在评价一个地区的信访工作业绩时,也不能单以信访总量作为考核标准,而是要结合人口、经济建设指标等各种因素综合评价,以合理的判断,公正的考核调动信访工作人员积极性,推动信访维稳工作深入开展。
(二)因势制宜,灵活处理。对待上访要主动迎接,不可回避拒绝。要畅通信访渠道,让群众信访有路走,有门进。只有这样,才能将矛盾留在身边,否则造成矛盾升级,越级上访,不但造成工作被动,而且为处理增加成本和难度。对待信访,要耐心接待,掌握情况,分析原因,寻找策略,切不可闭目塞听,敷衍了事。对于各种信访事项,要分门别类,区别对待,加强教育疏导,分流无理信访;认真履行职责,解决正当信访。对于能够解决的问题应积极主动地帮助解决,不能认为平白无故地为他人办事是劳而无功的傻瓜,要以公仆心办服务事。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给予答复,把上访始终控制在手中。要提高处理纠纷和矛盾的技术水平,因势制宜,灵活多变,以各种变通方法解决棘手难题,可以充分利用国家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曾为发展作出牺牲的群众,把他们从求偿的上访路上拉回来。
(三)依法办事,公开公正。治标更要治本,治水主在治源。随着民主法治的深入人心,依法办事,阳光行政已成为时代新潮,形势要求我们必须办事公道,公开透明,否则群众就有理由怀疑我们所做的工作,就会制造不必要的上访。从上访统计情况看,上访多发的村,大都存在办事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够的问题,对群众报告不足。我们处理事情,开展工作一定要树立群众眼睛最亮的理念,时时想着让群众知情和参与,不要怕烦,不要嫌累,该走的程序一定要走,不能自以为聪明,蒙混过关。村务,特别是村财务要定期公布,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土地林木等集体重要财产的处分一定要征得群众或者其代表的同意,切实把民主管理落到实处。对于村组相互法律地位、彼此权利义务问题,在法律政策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建议县政府以《意见》形式要求各村以全村村民或其代表议定方法解决,用村规民约弥补法律的不足。要学会用法律思维分析研究问题,依靠法律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教育和动员群众走依法解决矛盾道路,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文明规范地调整好各种利益关系。
(四)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息访工作事关全局,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各方参与,齐抓共管,任何单兵作战都事倍功半,甚至无功而返。各个部门,各个成员要充分利用自身各种优势,为解访献计出力,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责任谁负责原则的前提下,要突出部门间、人员间的互补共助。既在分工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又在配合的要求下相互补充地完成任务。信访综治部门要积极受理上访,主动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了解上访情况,掌握上访原因,提出解决建议,根据对口原则,将需处理事项及时交办有关部门和个人。相关部门要根据“谁家孩子谁家抱原则”积极主动地受领信访案件,迅速履行职责,妥善解决问题。在解决措施上,要综合利用各种方法,包括在宣传教育上求过关,在机制责任上增压力,在奖惩激励上生动力,着力完善息访止争的长效机制。要注重在乡风民俗上找途径,在亲情友谊上寻突破,不断丰富处理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要坚持依法治访,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处访程序,及时治理各种无理访、非正常访,切实发挥党纪法律在处访工作中特殊作用,努力消除以上访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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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县民政局信访工作呈现了较好态势,每年来信来访都在800件(人)次左右,上访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来信来访办结率达98%,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探索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特点、存在问题的原因和相应对策,已成为民政工作者要认真研究的课题。
一、党和政府亲民、惠民政策越来越多,民政信访也越来越复杂化。
随着国家亲民、惠民政策的不断出台,经济体制改革,利益关系的不断调整,新时期民政信访的对象、内容和形式也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1、信访对象呈现出多元化。
民政信访工作的主体已不单纯是过去的贫困户、优抚对象、老弱病残为主,现在则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企业转干部、危房户、社会救助者、对村委会换届选举不满意的村民或落选者等,特别是一些新政策的出台也相继引起一些相关人员的上访。比如,农村低保户的几次扩面提标,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很强,而且受益者得实惠多,原来,低保特困户一个月只有15元,有的一户只保一个人,一年下来也就是100多块钱,现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5元,一个月一家人口多的都是几百块,所以要求进入低保的人数多,但指标毕竟有限,保到的与未保到的这种“边缘户”又形成了较大的反差,也就是说原来比较穷的进入低保后,比未进入低保的“边缘户”经济条件又要好一些。这些“边缘户”心里不平衡,所以,上访的也就相应的增多了。xx年,国家出台了对1954年以后的部分参战人员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贴的政策,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上访问题。一是有单位的参战人员认为自己的退休工资很低,要求享受参战待遇;二是部分参战的伤残军人也要求享受参战待遇,但民政部的规定是对同时具备享受两种或两种以上优抚待遇条件的,按最高的一项标准发放,可是,有的就不理解政策,多次上访。又如,在国家出台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条例之前,很少有要求救助的,现在,要求救助的是络绎不绝,有的钻救助政策的空子周游全国;有的麻风病人、艾滋病人成群结队,一来就是10几人,漫天要价;有的是刑满释放人员,不满足他们的要求就耍耐、就威胁,给工作人员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从而也给信访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
2、信访内容越来越复杂。
现在,除了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等老主题外,信访内容已涉及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如城乡低保对象的确定、危房改造、村委会换届、村干部的违法违纪等,上访人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很现实,而且都要求解决,不达目的不罢休。在改革过程中,由于社会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出来,许多来信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又强,处理起来感到难度比较大,有些问题,如果我们不引起重视,处理不当,就会在社会上产生消极影响。从xx年来,我们开展了两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由于国家对“三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当村官再也不去收“三提五统”了,工作比以往要轻松很多,加之,工资通过国家转移支付有保障,而且又还比较高,所以村干部的竞争就比较激烈,相当一部分村出现了候选人到处拉选票,利用家族势力左右选举,有的甚至搞贿选,有的一人投多张选票等不法现象。这样部分村民和部分落选者对新当选的村干部不满意,甚至不认同,从而造成集体上访,多头上访,一直从民政局、信访局、法院、检察院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上访,在某种程度上说,村干部任期3年,也是少数村民上访的3年。
3、信访形式趋于多样性。
在我们的社会转型中,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还不够完善,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一部分社会群体对民政部门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强,来信来访的形式已不单纯局限于个人,联名信、匿名信、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现象也明显增多。部分上访人员还采用对比、自残、伤人等形式上访。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从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将建筑公司、搬运社等破产企业的职工及农林场圃的退休职工比照城市低保政策的最高额度发放生活费。这样一来,其他破产企业的职工和其他企业改制下岗职工心里不平衡,多次找到民政局要求比照他们享受低保待遇,有的说,他们中间有些是穿金带银、高楼大厦都享受低保的最高待遇,我们于情于理都应该享受,还有老复员军人说:“我们毕竟扛过枪,多多少少为国家做过贡献,但我们的优待金居然没有低保的多(因为低保是保全家的),我们想不通”,这些上访者是说得有道理的,作为民政局也无法拿出充分理由来说服他们,只能是天天和他们磨嘴巴皮子。
二、造成民政信访增多的主要原因。
随着惠民政策的不断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也不断增多,群众的各种想法和要求主要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造成信访增多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1、政策法规有些不够完善或在执行政策法规时存在着偏差。
民政对象的救济、补助等标准虽然多次调整,有所提高,但由于区域间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的情况下,许多政策仍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民政对象的生活水平难以实现同步提高的要求,这就造成了优抚、救灾救济对象信访问题的增多,一些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密相关,群众最敏感,反映比较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如优抚、最低生活保障、危房改造、救灾救济等方面,显得较为突出。近年来,城乡低保几次调标,但物价上涨的幅度更高,所以造成他们心理上的不平衡,引发上访。再就是农村的“半边户”,城镇户口一方享受了低保,就比农村低保户强得多,造成群众对政策的不理解。还有地域方面的差距,同样一个困难户,如果户口在走马镇也许完全够低保标准,但如果他户口在中营乡却不一定能评得上低保,因为中营相对比较落后,比他困难的对象实在太多了。又如受灾户,农村的低保户和富裕户受灾的程度一样,在发放救灾款物时,应该侧重于低保户。燕子乡这次遭受冰雹袭击后,该乡在救助时侧重于困难户,结果造成大量村民群体上访。
2、体制改革和制度的不完善。
前些年,属于非农户口的子女当兵退伍后都安排工作,并且在入伍前签订安置。
协议书。
后来改革实行了贷币化安置有的企业改制或破产了原来签订的安置协议书不能兑现造成这些对象的四处上访要求安排工作。今年底**县“禁麻换的”使一部分残疾人失去了生活的依靠造成这部分残疾人上访原来他们依靠跑麻木为生每月可以挣700—800块钱。**县里为了保稳定要求民政局将这些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并享受最高额度。如果这部分人纳入了低保原来没有开麻木的那批残疾人比他们还困难又怎么办?这就形成了很大的矛盾现在民政局也很难办暂时采取的临时生活救助每月发250元生活补助费。但实际上这部分残疾人仍然在开麻木也仍然在上访。
3、部分人员的素质比较低。
一是少数基层民政接待人员素质不高,对新政策、新标准及有关知识了解不够,工作被动应付,处理问题质量不高,有的工作方法简单,促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复上访、越级上访。二是少数信访者也有素质不高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不懂政策、不满足对问题的解决,要求过高、法制意识淡薄、无理取闹等。
认真研究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特点和存在问题的原因,对症下药,才能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信访工作。
1、加强信访信息收集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民政信访现象同其它事物一样,都有一个酝酿、形成、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如果我们在工作中注意收集信访信息,及时、正确把握信访先兆,就能牢牢把握信访工作主动权,防患于未然,及时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源头,解决在萌芽状态。因此,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民政信访网络,加强基层信访力量。广大民政工作者要善于利用各种渠道倾听民政对象的呼声,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防止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
2、提高信访工作者素质,做到以情暖人、以理服人。
民政信访工作是政府了解社情民意,为民排忧解难的有效途径。信访工作者都要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更新各种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协调化解矛盾的能力。优化接待工作,真正做到“五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句问候在先、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解渴、一片诚心办事。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无论是否合理,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能解决的当场联系解决,不能解决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3、切实做到以人为本,解决信访对象实际问题。
俗话说:“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民政对象来信来访主要源于一些实际问题难以解决。在信访工作中,我们只要对信访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解决民政对象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时,凡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保证不折不扣地及时落实到位;对一些信访反映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研究想方设法解决。在工作中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哪一级、哪个部门解决就由哪一级、哪个部门解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更不将矛盾上交或推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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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人们的利益发生了调整,新的社会矛盾造成上访居高不下,甚至出现了“缠访”、“闹访”、“越级访”和“群体访”,信访形势给构建和谐社会增加了难度。结合我区近年来发生的上访案件,就当前信访现状原因、作一调研,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
1、社会变革的必然结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发生了一系列变革:国有企业改制,金融系统推向市场,粮食系统走向社会,行政机关机构改革。这些变革,重新调整了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对人们的利益进行了再分配,同时也使人们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加强,部分群众的利己观念有所抬头,致使简单的问题易于复杂化,较小的事态易于扩大化,给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了新的难度。据不完全统计,由于机构改革、企业改制等社会变革原因引发的信访事件占到了信访总量的17%。
2、法律法规某些方面的滞后。一方面,表现在法律条文的滞后。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使社会凸显了许多新事物和新情况,如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项目建设增多,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越来越多,涉及农民的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也越来越多。但是,法律法规的制定往往会滞后于新事物和新情况,没有法律法规的界定和约束成为导致上访的一大原因。另一方面,滞后还表现在执法不严上。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不允许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更不允许扰乱正常的办公秩序。但是,“越轨”的行为时有发生却少有有效制约。
3、认识上出现的误区。误区一:法不责众。现实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受“法不责众”错误观念的影响,法律意识淡薄,遇到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事,就纠集众人上访闹事,凭借“法不责众”这个护身符逃避惩罚。“法不责众”是“腐朽、落后”的中国传统意识,它已成为依法治国的一大障碍。误区二:政府“管”法院。群众中一直存在本站着一种错误的认识:政府权力大,政府可以“管”法院,同时,各级党政部门对上访问题的重视程度也远远超过其他问题,这也导致不少人信“访”不信法。误区三:以信访量来考评信访工作。目前上级对下级政府信访工作的考评,都是以上访量来衡量的,超过了规定的指标,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受到一定的处理。这种考评方式本意旨在加强各级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分级承担社会压力,缓解社会矛盾。但客观上讲,这种考评方式并不很科学,它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如:有些人因对现任领导有意见,就组织煽动一些人上访,让现任领导难堪,最后往往能达到“撵走”的目的。
4、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对信访问题解决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牵涉面广,时间跨度大,调查取证非常困难,解决难度相当大,导致问题无法处理或处理不到位。二是督查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没能得到妥善处理,客观上也有干部的原因。对信访问题干部中还存有畏难情绪,怕麻烦,同时部门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与协调。针对这些情况,缺乏有效的本站干部督查跟踪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对缠访闹访等严重信访事件当事人处理不到位。首先,缠访闹访的概念界定不清,对缠访闹访户定性困难,缺乏可操作性。其次,有些部门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为平息事态,免于激化矛盾,往往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能放即放,缺乏强有力的执法配合,无法产生震慑力。
信访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能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行责任追究上动真的,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破解信访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上来实的,有效遏制了信访总量持续攀升的势头,缓解了严峻的信访形势,总结他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循序渐进推进改革。一是要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与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统一起来,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重大决策要符合社会现实,符合实际,要考虑群众的心理想法,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要努力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二是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尽量把城市规划区内已经农转非的“农民”纳入低保的范围。提高城市居民的低保标准,让下岗职工生活有基本保障,力争把改革的阵痛降到最低的限度。
2、树立法治观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一是继续搞好普法工作。让公民学法、懂法、遵法、守法,遇到问题,发生纠纷,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保护本站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法律法规要与时代发展同步。立法机关、司法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科学、有针对性地出台、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条文,让各级政府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有法可依。三是要弱化政府或信访部门的职能,纠正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认识。群众上访总量多年居高不下,与政府及其信访部门的角色定位不准、转换不力有关。政府及其部门应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的变化而转变职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四是严格执法。在处理信访问题时,不以信访的人多人少定对错,严格以法律为准绳,改变部分人“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
3、树立信访教育与信访执法相结合的观念,确保信访工作取得实效。思想教育不是万能的。有些人明知拦路抢劫是犯罪,但还是拦路抢劫;明知杀人是要偿命的,但还是有杀人犯。思想教育仅对讲理的人有效,仅对遵纪守法的人有效。对无理取闹的人、对别有用心的人、对图谋不轨的人无效,因此,解决上访问题时要做到区别对待。对确实有冤屈的,要尽快给予解决;对不了解国家的法律、政策而产生误会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消除误会;对于别有用心、无理取闹、聚众围堵政府大门、拦阻交通要道等情节严重的,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4、树立防范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观念,加快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进程。一是建立民意沟通机制。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加强民意沟通。通过谈心交流,了解群众所想、所需、所求,从而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架起干群“连心桥”。二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超前排查人民内部矛盾,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的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掌握,早化解,使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实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为了克服责任弱化和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凡是第一位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情况的机关工作人员,要在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对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应及时受理,并给予当事人明确的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的,要及时向上汇报,向其他部门或系统进行交办、转送,问题转到哪里,责任就跟到哪里,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四是实行信访工作过错追究制。完善信访工作现行的考评办法,变以信访量考评为以信访过错来考评,实行严格的信访过错追究制,使各级干部心里服气,工作有积极性;使个别违法乱纪、该作为而不作为的干部得到改正;同时不会再出现因上面的压力太大,领导干部向无理取闹的人妥协、让步,使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人有机可趁,形成“爱哭的孩子多吃奶”的恶性循环局面。
教师信访工作调研报告【第八篇】
xx作为全市的林业大县,在5〃12地震中林木资源又遭受了较大破坏,因此做好林业工作相当重要。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保护林区社会稳固的重要工作,也是发现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重要渠道。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信访工作,领导干部亲自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过问、处理重要信访问题,认真听取、采纳群众信访中的意见与建议。信访工作有组织、有制度、有专人具体负责,年内无越级上访情况,信访结案率达100%,能够说整体情况较好。
在当前共建与谐社会的大形势下,在全力重建xx的形势下,信访工作任务越来越大,难度也越来越大。林业系统的信访工作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随着社会形势变化,信访问题成因日趋复杂多样化,一些新问题出现。二是信访反映的问题相对集中,要紧集中在征占用林地与林地流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采伐等方面,也从侧面说明了我们在这些工作方面有待加强完善。三是群众就同一问题不断反映上访,形成相当数量的重复访。群众关于信访工作的不熟悉,一定程度增加了工作难度。四是反映的某些问题大多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有关,不易在短期内予以解决,处理难度相对较大。
步,群众信访的趋势不大可能在短时期内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为习惯新的形势与任务,发挥信访工作在保护稳固与促进与谐林业进展中的作用,务必在确信成绩、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工作中的问题与原因,制定出相应的政策,做出合理的决策,以创新与务实的精神来做好信访工作。
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拓宽信访工作新思路。
要深刻认识保护稳固与处理好信访问题的重要性与。
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的紧迫性,切实增强处置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把信访工作政策贯彻落实。坚持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把实现好、保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根本目的,主动改进工作,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工作到位、基层工作到位、信访工作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推广信访政策。
认真剖析信访工作其中的原因,不可忽视的一点是由。
访抬头趋势,规范信访工作。
三、健全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
由于信访制度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信息反馈不及时,政治嗅觉不敏感等因素,给林业工作造成一定程度的被动。因此做好信访工作要不断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通过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真正建立起对信访工作整体重视,层层重视的稳固长效领导机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规范化运行机制;加强宏观指导,明确目标要求,定期检查考核的科学管理机制;坚持各项领导制度,严格实行工作通报与加强责任追究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灵敏、准确、快速的信访排查调处制度,强化信访预测、预警、预控能力。
另外,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人员的素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务必加强信访部门的基础管理。大力加强信访部门的队伍建设,改善信访部门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设备,提高办公效率,增强工作实力,在群众首访中做好思想引导与情绪操纵工作。通过领导接待日、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网络答复等形式,拓宽与畅通信访渠道,使人民信访成为群众献计献策、参政议政的重要窗口,更好地发挥信访工作在保护社会稳固中的积极作用。
四、提高分析、预测能力,强化事前防范。
信访工作的良好开展不只在于事后的妥善解决,还在于要提高分析、预测能力,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做到事前防范。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从源头上减少林业信访问题的发生。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对林业各项工作中的不稳固因素、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可能遇到与发生的问题,各科室、单位要准确掌握,及早摸排、做到早估计、早准备、早预防,特别要注意与做好以退耕还林工程、公益林建设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中出现的不稳固因素与矛盾纠纷的摸排、解释与答复工作,坚决把不稳固因素与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这样又能够在源头上避免问题的升级或者矛盾上交。
五、强化依法治访,开创信访工作的新局面。
新的形势与任务对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做好信访工作、保护社会稳固,仅靠单一的部门是不够的。要采取新形式、新举措,加强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提高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水平,加强同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加强同政府法制部门的合作,加强同劳动仲裁机构的协调,才能不断开创林业信访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