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公文的具体格式怎么写 党政公文的基本格式(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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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公文格式【第一篇】

行政机关公文的种类、行文规则

一、公文种类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行文规则

(一)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二)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三)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四)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五)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须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也可以由部门行文,文中应当注明经政府同意。

(六)属于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报送主管部门处理。

(七)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

(八)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九)“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十)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十一)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

政府机关公文格式【第二篇】

国家政府机关公文格式及公文字体字号标准

公文纸一般采用国内通用的16开型,推荐采用国际标准A4型,供张贴的公文用纸幅度面尺寸,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保密等级字体:一般用3号或4号黑体

紧急程度字体:字体和字号与保密等级相同(3号或4号黑体)

文头的字体:大号黑体字、黑变体字或标准体、宋体字套色(一般为红) 发文字号的字体:一般采用3号或4号仿宋体

签发人的字体:字体字号与发文字号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

标题的字体:字体一般宋体、黑体,字号要大于正文的字号。

主送机关的字体:一般采用3号或4号仿宋体

正文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

附件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

作者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

日期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

注释的字体:小于正文的的4号或小4号仿宋体

主题词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黑体 [公文写作]公文格式排版中的字体要求[公文写作]抄送机关的字体:与正文的字体字号相同(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或小一号的文字印发说明的字体:与抄送机关的字体字号相同(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或小一号的文 主标题(又称一级标题)为二号宋体(加粗)

二级标题为三号黑体

三级标题为三号仿宋加粗。

正文均为三号仿宋。

以上为政府公文规定。且主标题以外的部份的标题和正文可采用小三号字体,但以三号为最正规。

1、密级用三号黑体字

2、紧急程度,“特急”、“加急”用三号黑体字

3、文号用四号仿宋体字加黑

4、签发人用三号楷体字

5、标题用二号宋体字加黑

6、大小标题号“一、二、三?”用三号黑体;“(一)(二)(三)??”用三号仿宋体字

7、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每页19行,每行25个字)

8、批转(转发、印发)??通知,通知正文用三号楷体字,被批转(转发、印发)文件用三号仿宋体字

9、附件标题用二号宋体字,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

10、印发传达范围用三号仿宋体字

11、“主题词”三个字用三号黑体字;词组用三号宋体字

12、抄送机关名称用四号仿宋体字

13、印发机关名称和印发日期用四号仿宋体字;印发份数用五号仿宋体字

关于党政公文的具体格式怎么写【第三篇】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党政办战斗力。树立学习是根本,发展是目标,进一步组织党政办全体人员抽时间加强学习,更好的领会邓小平理论、 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有关业务、法律等知识。要通过学习,更进一步地提升党政办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党政办的战斗力,增强为民服务意识。

二、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要本着 面对新形势、迎接新挑战、抢抓新机遇、实现新突破,(服装销售工作计划)再创新业绩 的目标,认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一、做好党政办各项日常事务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值班制度,做到上班时间、节假日、抗洪抢险、护林防火等期间办公室(值班室)24小时有人值班,及时准确地把上级的通知和工作要求上报镇领导并传达到各所站、有关人员中去,做到及时处理来文、来电,及时传阅通知,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同时,积极认真地做好各种会议的会议通知、会场布置等会前筹备准备工作和会后的妥善安排等,为会议的顺利召开创造条件,保证各种会议的顺利召开。

第三、做好日常接待。要充分发挥党政办作为政府机关的 窗口 效能作用,坚持做到对上级来人和来访群众都能笑脸相迎,及时、热情的做好接待工作。

第四、加强机关内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水电、卫生管理,保持各办公室和政府机关大院的整洁美观;同时做好食堂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五、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做好新闻信息报道工作。新闻信息报道人员,要及时组织总结宣传我镇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建设进程中所取得的好经验、好作法和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特别是要唱响我镇工作的主旋律,要通过加强新闻、信息报道,不断提高我镇的知名度,使我镇的品牌产品不断涌现出来。

三、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新的一年,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定期考勤,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在平时接待来客等迎来送往的日常公务中,不违规违纪;要坚持原则,做好公章管理和使用,做到随叫随到、有事马上就办。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完善督查制度,加强督查工作。要根据上级的通知要求和我镇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阶段性的工作安排,以及领导交办的其它重要工作事项,及时督促各单位进行贯彻落实,并按期上报督查情况,为镇党委、政府和领导提供及时准确的情况,真正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党政机关公文的格式规范【第四篇】

1. 公文份号标注要规范。

份号即公文印制的顺序号,涉密公文标注份号有利于加强公文的管理,便于掌握公文的去向。按照《条例》规定,公文份号在公文首页左上角用阿拉伯数字标注。涉密文件可标虚位,一般标四至六位,如果是两位数的文件共20号,则从0001号开始编码,一直编排到0020号;如果是四位数的文件共2012号,则从000001号开始编码,一直编排到002012号。

2. 密级和保密期限标注要规范。

高标密级或低标密级都会给文件的使用和管理带来不便,因此要本着实事求是、利于保密的原则,合理把握和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密级和保密期限都要标注在公文首页的左上角,用阿拉伯数字标注。例如:秘密1年、机密3年、绝密长期。

3. 紧急程度标注要规范。

这是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公文的紧急程度要在公文首页左上角标注。不能将正常运行的公文随意标注为“急件”。现在有些部门上报的公文,不急的公文却标注了紧急程度,缓急程度标注过高,给上级领导机关增加了压力,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4. 发文机关标志要规范。

这是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此类文件是机关或部门的大头文件,一般是指上报或下发的政策性文件;文件头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文号编在版头下方红线以下,一般用函类公文较多。要取消一些部门“发文机关名称加括号并标注文种”的文件标题格式,例如:××××厅(通知)、××××局(批复)等,统一采用发文机关全称加“文件”二字或者发文机关规范化简称形式,再根据文件内容确定使用的文种。

5. 发文字号标注要规范。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发文时,使用主办机关发文字号。现在一些部门发文时常出现以下问题:有的是发文机关代字概括不准确,要么机关代字太长,要么提炼概括不够准确;有的是发文字号标注不规范,要么年份标注不正确,如,将2013年标注为〔13〕,要么应用六角括号标注的却使用方括号、圆括号、方头括号等,要么发文顺序号编虚位,如将“×××〔2013〕9号”误写成“×××〔2013〕009号”,要么年份前面加“字”、后面加“第”等,如将“×××〔2013〕9号”误写成“×××字〔2013〕第9号”;有的是发文字号的标注位置错误,上行文的发文字号要么排在居中位置,要么在左侧顶格书写,等等,这些都是不规范的。

6. 签发人标注要规范。

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不同层次的文件签发人不同。如果是以市委文件形式上报省委的公文,签发人就是市委书记;如果是以市政府或省直部门文件上报省政府的公文,签发人就是市长或部门的一把手。现在经常出现签发人不规范的现象:有的是上报公文不标注签发人;有的是联合上报公文时只标注主办部门的负责人而不标注其他协办部门负责人;有的是签发人标注不规范,排列不整齐,签发人姓名不用楷体而使用黑体或者仿宋体等。

7. 公文标题标注要规范。

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不能缺项。公文标题要能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使用正确文种,做到准确、精练,通过标题使受文者及时了解文件的主旨和要义。标题中要尽量少用标点符号,除书名号、引号、括号之外,其他标点符号不能在标题中随意乱用。

在我们接触的公文中,标题不规范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类:有的公文制发时不标明发文机关名称,如“关于××××××的通知”,省略了发文机关;有的重复使用介词结构“关于”,如“××市关于印发关于××××××规定的通知”等;有的重复使用公文文种,如“×××转发××部转发×××部印发关于××××××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有的文种使用不当,如“××厅关于××××××的请示报告”等,或在法定公文文种以外随意创造文种,如“××厅关于×××的建议”、“××厅关于×××的说明”、“××厅关于×××的对策”等;有的在标题中随便使用标点符号,如“××厅关于×××、及×××的通知”等;有的公文标题内容缺项不能准确概括反映公文内容,如“××市人民政府关于×××非法售油被焦点访谈曝光情况的报告”缺少“整改”二字,“××厅关于奶款拖欠问题的报告”缺少“及对策建议”。

8. 主送机关标注要规范。

主送机关就是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在我们接触的公文中,主送机关标注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违反《条例》行文规则的有关规定上:一是多头请示,如有的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同时报送“请示”,有的机关向上级机关报送请示时,其同一个文件又向多个上级机关报送却不注明分送情况,造成上级机关交叉批示,给公文办理带来极大不便。二是不按隶属关系行文,把不相隶属的两个上级机关并列随意主送,如省直某部门给省政府报送报告主送“省政府并国家×××部”。对待这样的上报公文,报告事项为主的上级机关用主送,报告事项为辅的上级机关则用抄送,不能把两个不相隶属的上级机关并列主送。三是违反党政分开的原则,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给省政府写请示,有的未经上级机关同意就给上级机关领导同志个人行文,还有的市政府或省直部门给省政府报送公文写“省政府并×××省长”。

9. 正文表述要规范。

正文是公文的主体和核心部分,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公文首页应当显示公文的正文。特别是有的联合行文公文标题很长,占据了公文首页的大部分篇幅,这样就要调整标题内容,必要时可以缩减标题字数,把公文首页留出一些空间来写正文内容,避免出现公文首页只有标题没有正文的情况。公文正文表述中需要把握以下几个重点。

一是上报的请示、报告类公文,“请示”要严格遵守一文一事的原则,一次请求上级机关给予解决一个主要问题即可,不能在一个请示中向上级机关提出多个不相关联的事项;“报告”中不能夹带请示事项,以报告情况、答复问题为主,严格与“请示”的内容分开。

二是下发的公文,要严格按照隶属关系行文,同级机关不能用通知、批复的文种向对方行文,除了上级机关授权外,不能向同级机关下发人事任免、编制批复、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通知或批复类公文。各级党政部门除其办公室外的内设处室不允许对外下达指令性公文,各级党政机关和部门都应自觉遵守。

三是部门会签未经协调一致不得各自单独行文,一个部门下发的公文其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不经会签不能单独向本系统及下属单位下发;上报公文,其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则必须与相关部门会签同意后方可向上级机关报送“请示”或“报告”,没有达成一致的内容不能写入“请示”或“报告”中。

10. 附件说明表述要规范。

附件说明是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在正文之下空一行左空两字位置编排“附件”二字,后面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果有多个附件,则依次单独成行向下排列。无论是上报公文还是下发公文,经常出现的问题有:一是公文中带有附件,却漏标附件说明;二是附件说明标注不规范,如有的附件顺序号用汉字标注(应用阿拉伯数字),有的虽然用阿拉伯数字标注但后面用顿号分隔,有的附件名称后加句号(附件名称后面不加标点符号),有的附件名称较长转行后顶格排列(应与上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11. 发文机关署名标注要规范。

发文机关署名要用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现在有些上报公文或下发公文没有按照《条例》要求标注发文机关署名,有的发文机关署名与发文机关标志、标题中的发文机关名称不一致、不规范,有的只盖部门公章不署名,有的成文日期用汉字标注(应为阿拉伯数字)。如某厅上报公文的标题用全称,而发文机关署名却用简称;某局下发的文件标题是“关于××××××工作的通知”,署名却是某局办公室;还有的部门给下级单位下发通知,以部门名义发文,署名却是部门的某个业务处。上述这些机关署名不规范的问题,均应予以纠正。

12. 成文日期标注要规范。

公文的成文日期要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发文要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这里要把握好两点:一是没有主送机关和发文机关署名的公文,成文日期加括号标注在标题下方;二是有主送机关和发文机关署名的公文,标注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成文日期无论用哪一种方式标注,都要用阿拉伯数字标注。标注的年、月、日均用全称,年、月、日不编虚位,不简称。如“2012年8月6日”,不能写成“12年08月06日”。

13. 印章加盖要规范。

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各级机关在印章使用方面不规范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用印位置比较随意,不居中、不端正、不清楚、不规范;有的联合行文用印时,印章相交或相切;有的联合行文只盖主办部门的印章而不盖协办部门的印章;有的印章与发文机关标志不符。

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于加盖印章的公文,单一机关行文时,成文日期右空四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上距正文一行之内。联合行文时,应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

对于不加盖印章的公文,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两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两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使成文日期右空两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联合行文时,应先编排主办机关署名,其余发文机关署名依次向下编排。

14. 附注标注要规范。

附注是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主要标注公文的传达范围或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一般加括号标注于成文日期左下方。上报公文必须标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于上级机关在办理该公文时与熟悉该公文的人员联系沟通,协调事项。

15. 附件标注要规范。

附件是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附件要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16. 抄送机关标注要规范。

抄送机关是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抄送机关可以是上级、平级、下级和不相隶属机关。抄送机关的排列顺序一般按机关性质和隶属关系确定。具体排列上,依照先上级机关、再平级机关、后下级机关的次序。抄送单位一般不写领导机关或部门负责同志个人。

17.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要规范。

这里是指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制发公文的部门印发机关一般写其部门办公室,而不写其部门,如“×××厅办公室印”,印发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完整写明年、月、日,后面加“印发”二字。

18. 页码标注要规范。

这里是指公文页数顺序号。工作中常见的公文页码的标注有两种。一种是公文正文包括几个附件,且都是正文的组成部分,这样就必须把所有附件内容列入整个公文的整体部分,统一编排页码,印刷版记标在公文的最后。如领导干部出访的请示,包括请示内容、出访代表团人员名单、出访国家邀请函、出访国家大使馆复电等内容,都必须作为整个请示的整体内容统一编排页码,不能单独列出附件。另一种是公文有几个附件,各有其独立性,或是单独排版,或是单独装订,这时,附件不与公文正文统一编排页码,而需另编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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