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技术协议书汇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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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协议书【第一篇】

甲方:_________(技术出口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法定代表、注册国、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乙方:_________(技术引进国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写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甲乙双方就转让_________(技术名称)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为转让方:_________(写明甲方的基本情况);乙方为受让方:_________(写明乙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转让技术的内容:_________(写明转让技术的名称、范围、技术指标及技术资料等技术条件。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技术对象、目标、内容、工艺过程、工艺要求技术参数、技术资料等。)

技术转让方式:_________(是独家转让还是普通许可,要在合同中订明)

价格及支付条款:_________(要写明价格条件,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在什么阶段支付等内容)

技术验收条款:_________(要写明技术验收包括技术资料的验收和产品考核验收。通常要规定验收的时间、地点、次数、人员标准和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技术及其权利保证条款:_________(写明该技术的各种指标和先进程度,对涉及到专利权等技术权利要作出相应的承诺,以确保引进的技术不发生权益纠纷。)

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条款:_________(写明技术培训的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人数、专业、时间和期限,培训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技术服务通常包括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的专业、人数、级别和工作时间等。)

技术保密条款:_________(应明确技术保密范围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过合同的有效期限。)

受让方权利条款:_________(写明受让方对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销售权及出口的规定、权利行使的范围和条件等内容。)

_________(不可抗力条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围,后果,处理及免责范围。不可抗力一般应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为两类,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须对这些问题加以明确规定。)

_________(包括违约构成、违约补救、索赔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或者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国_________地_________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依据中国的法律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争议。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因_________终止(写明终止的原因)。

_________(写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两种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为准。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技术协议书【第二篇】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让与人有权并同意向引进方转让上述铁路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定本协议:

“引进方”是指中国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让与人”是指德国________公司。

“协议”是引进方和让与人签署的如协议所述的协议,它包括所有附件,附录以及其所指的所有有关文件。

“协议价格”是指引进方支付给根据协议全部完满成其协议义务的让与人的金额。

协议产品”是指由协议工厂根据让与人提供的专有技术生产的满足本协议附件二所规定的型号、规格、性能的所有产品。

“协议工厂”是指引进方使用让与人提供的技术制造协议产品的地点,即时另北京____工厂。

“技术资料和软件”是指让与人按照协议附件三的规定提供给引进的所有文件,它包括下列内容:

a.所有技术指标、图纸、设计、所有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协议产品的设计、制造、计算、装配、安装、测试、检验、调试、运行、维修和验收的技术文件和软件。

b.所有技术指标、图纸、设计、所有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协议设备的设计、制造、计算、装配、安装、测试、检验、调试、运行、维修和验收的技术文件和软件。

c.所有技术指标、图纸、设计、所有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协议部件的测试、检验、调试、组装和维修的技术文件和软件。

“技术服务”是指让与根据协议附件六和附近件七中的规定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技术监督、技术培训和其它服务。

“中外运”是指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它是引进方指定的在目的港接收技术资料和软件、协议设备及部件的代理:

技术协议书【第三篇】

1-1乙方同意甲方以制造的专利技作为其股份投入合营公司,甲方提供之技术必须达到《合同》第四章中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该技术包括产品技术、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人员培训。

1-2甲方保证将本协议1-1中规定之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营公司,并保证提供之技术是甲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该设备的选择能够符合合营公司的经营目的和生产规模.

1-3合营公司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专利和商标,在任何国家、地区销售合营公司的产品,不另需支付费用。

2-1专利技术指乙方拥有独占专利权的专利技术,包括制造产品所需要的设计、制造的专利技术。乙方同意甲方以专利技术作价万美元,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如在《合同》中规定的合营期限内专利有效期截止,乙方同意以现汇补足其应缴出资额。

2-2上述专利技术等作价出资部分不包括购买制造产品的设备及运输、仓储、税金等技术作价投资以外的内容。

3-1乙方同意从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专利技术。

3-2乙方承认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使用、销售和出口这些产品的权利,为不可转让的权利。

3-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技术。专利技术清单详见本协议附件1。

3-4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乙方提供协议产品的零配件或材料等。届时甲、乙双方另协商签定合同。

4-1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及其它生产条件等),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修改技术资料并提交给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4-2在技术转让的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使用。

4-3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发展的一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4-4合营公司对技术的改进归甲、乙双方共有,任何单方面不得单独使用;合营公司改进技术由合营公司申请专利。

5-1甲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正确,能满足合营公司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达到《合同》中规定的经营目的和生产规模。

5-2为了验证甲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由甲、乙双方技术人员一起在甲方共同进行产品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细则见附件2。

5-3经考核,《合同》产品符合技术资料规定的技术参数,即通过验收。甲、乙双方签署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6-1甲方保证拥有本协议规定提供的专利技术合法所有权,并有权向合营公司转让;如果发生第三者指控侵权,甲方应负责与第三者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6-2乙方同意对甲方提供的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术内容的一部分或全部被第三方公布,而且合营公司获得了已公布的证据,则合营公司不再承担保密义务,并认为该技术已经失效,甲方也应以现汇如数补足注册资本之差额。保密的期限不能超过合营期限。

7-1乙方有义务接受、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赴合营工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和管理培训。

7-2乙方有权派遣人员赴甲方受训,使乙方人员掌握上述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乙方人员在乙方实习培训的有关费用乙甲方负责,有关协议另行签订。

8-1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甲方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向乙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8-2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和清晰的,并及时交付。

8-3如果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条的规定时,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在正常情况下的三十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寄给甲方。

8-4如考核《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规定的技术参数,甲、乙双方应协力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若属甲方责任,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属乙方责任,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经多次考核不合格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按《合同》的出资要求以现汇形式补充其应缴资本金。

8-5对于合营公司共同研制的新产品不在本协议验收、考核、保证和索赔之列。

8-6因专利和商标引起纠纷,应由甲方出面交涉并负责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补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9-1按双方《合同》的十九章的有关条款执行。

10-1双方应由各自授权的代表签定本协议及其附件,并经审批部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10-2本协议附件1至附件2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0-3对本协议任何条款变更、修改或增减,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经审批部门批准后生效,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1-1所有与《合同》及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通讯应使用以下地址: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11-2若地址变更,变更方应以挂号信通知对方;若未给对方变更通知,则对方以前的地址,将被视为是正确的地址。

11-3所有与《合同》及本协议有关的通知、通讯、技术资料、图纸、备忘录等应以中文书写。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二0xx年x月

技术协议书【第四篇】

甲方:

乙方:xx有限公司昆山开发区分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建筑工程消防技术事宜的咨询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咨询顾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乙方处理与设计院及政府消防部门沟通协商事宜;

2、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3、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之文件、图档及其他资料;

1、作为甲方消防技术咨询顾问,向甲方提供有关项目的方案、规划、设计、消防审图、验收等事宜的咨询顾问服务。

2、为甲方在特大项目的规划设计时负责与消防部门联系、沟通、协调,尽快使项目通过消防部门的审核。

3、有义务在对甲方的项目文件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由于乙方是消防工程公司,在甲方项目(消防工程)招标时,在同等条件及价格时,乙方有优先权,同时本项目的技术支持为免费。

2、如果在甲方招标过程中出现超低报价时,乙方放弃本工程施工,但是同样配合甲方通过消防部门的消防图纸审核时,乙方向甲方收取咨询费用,取费标准为本消防工程合同价的 %(人民币)。

3、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咨询顾问费用在消防工程发包完成并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2、若甲方违背本协议第三条规定之支付义务,延迟向乙方支付咨询顾问工作费用,则每日按所延付金额的仟之五算罚息,直至实际支付止。

经双方协商,甲方承诺以本次合作为基础,在甲方此项目中将优先选择乙方为主要合作伙伴。

1、本协议一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盖章后即发生效力。

2、本协议的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需续签,应在协议期满前1个月内提出,由甲乙双方协商续签事宜。

3、本协议双方的联络方式,应书面通知对方。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执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法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技术协议书【第五篇】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专有技术许可协议(以下简称职协议)是由公司_____________(根据_______国法律成立注册的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为一方与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注册的公司,以下简称被许可方)为另一方,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而签订的。

鉴于许可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检验协议产品的有价值且成熟的专有技术;

鉴于许可方有权并且同意向被许可方授权利用与协议产品相关的专有技术;

鉴于被许可方希望获得许可其利用该专有技术制造、使用和销售协议产品。

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定义

除另有明确的规定外,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1.1 验收标准是指协议产品在验收测试中符合的标准,详见附件一。

1.3 协议产品是指与用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设计、制造、安装或检验的各类产品,详见附件_________。

1.4 协议生效日期是指本协议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协议的日期。

1.5 目的地机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_______________机场。

1.6 改进是指在协议有效期内由协议的任何一方以新设计、规则、处方、成分、数值、参数、计算或任何其它指标的形式对本专有技术进行的新发明和/或修改。

1.7 工作现场是指被许可方以使用许可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制造协议产品的场所,即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厂。

1.8 专有技术是指本协议生效前尚不为公众或被许可方所知晓、由许可方开发、所有或合法取得、占有并由许可方披露给被许可方的关于设计、制造、安装、协议产品的检验等方面的任何有价值的技术知识、资料、数值、图纸、设计和其它技术信息,许可方已采取了适当措施使专有技术处于保密状态,专有技术的具体描述规定在附件二中。

1.9 许可方的银行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0 被许可方的银行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1 净销售价是指被许可方对协议产品的销售或以正常的、善意的商业交易中的其它处理方法的发票价格扣除销售折扣、回扣、退货、佣金、间接税、保险费、运费、包装费、进口协议产品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关税等方面的费用以及与销售协议产品直接有关的支出。(付款为入门费加提成)

1.12 提成期是指自商业性生产开始至本协议到期或终止的期间,提成期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支付提成费。(付款为入门费加提成)

1.13 技术资料是指许可方拥有和/或开发的正受保护或不受保护的图纸、说明、技术数据、程序、技术和质量标准和其它的有据的技术信息,包括计算机程序、专有技术的解释和说明、涉及到协议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检验等方便的信息,许可方对披露上述资料有充分的、自由的权利。技术资料的具体描述,详见附件二。

1.14 技术服务是指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的与协议项下的专有技术开发有关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详见附件三。

1.15 技术培训是指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的与协议项下的专有技术开发有关的技术培训,详见附件四。

第二章 许可授予

2.1 许可方同意向被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同意从许可方获得协议产品的设计、制造的专有技术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和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协议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技术数据和验收标准,详见协议附件一。

2.2 许可方同意授予被许可方将协议产品出口到_________(国家)。

2.3 许可方同意授予被许可方在协议有效期内采用许可方对专有技术的改进。

2.4 许可方不得禁止被许可方在协议期满后继续使用专有技术和改进技术。

第三章 价格和支付(适用于一次总支付)

3.1 考虑到许可方全面且适当履行其协议义务,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协议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该款项以电汇方式通过被许可方银行转至许可方银行。具体分项如下:

3.1.5 技术培训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3.2 上述协议总价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与技术资料的交付、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提供等所有支出与费用,其技术资料价格为ddu目的地机场交付价。

3.3 本章第3.1条a、b、c、e项所规定的协议价格将由许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给被许可方:

3.3.1 该款的______%,即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

b.许可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以被许可方为受益人的对预付款的不可撤销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协议附件。

c.金额为协议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五份;

d.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e.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2 该款的______%,即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3 该款的______%,即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

a.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验收证书一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4 该款的______%,即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

a.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保证到期的证书一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 本章第3.1条d项规定的技术服务费在许可方的第一批技术人员到达工作现场后每_________月且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由被许可方按照实际应付款支付给许可方:

3.4.1 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工时卡”一份;

3.4.2 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3.4.3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据协议许可方应支付预提税、违约金和/或赔偿金,被许可方有权从应支付给许可方的款项中扣除。

3.6 所有在被许可方银行发生的费用均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在被许可方银行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许可方承担。

第四章 技术资料

4.1 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的技术资料须用公制、英文制定,并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以ddu目的地机场价格条件(199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交会,技术资料的内容、份数和交付时间表等,详见协议附件二。

4.2 被许可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多次搬运、长途运输、防潮、防雨的包装。

4.3 每件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4.3.1 协议号:

4.3.2 收货人:

4.3.3 目的地机场:

4.3.4 标记:

4.3.5 以公斤计算的手重:

4.3.6 箱号或件号:

4.4 许可方应在每件包装箱内附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并注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

4.5 在交付技术资料前一周,许可方应将此次所发运的技术资料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和预计到达目的地机场的时间等以传真形式通知被许可方。

4.6 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二十四小时内,许可方应将协议号、交付日期、航空提单号、航空提单日期、航班号、文件代号、批号和重量等详细内容用传真通知被许可方,同时,许可方应向被许可方特快专递航空提单和所交付的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二份。

目的地机场在航空提单上的印戳日期视为技术资料实际交付日期。

4.7 如果许可方没能按照协议附件二规定的交付时间表交付技术资料,许可方应按照下列比例向被许可方支付迟延交付的违约金:

4.7.1 第一至第四周,每周支付协议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

4.7.2 第五至第八周,每周支付协议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

4.7.3 从迟延的第九周起,每周支付协议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计算违约金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

4.9 如果技术资料可以由许可方当面直接交给被许可方的,许可方应提前将其意图和预计交付的时间用传真的方式通知被许可方,当面交付的具体签收形式和其它细节应由双方协商一致。

第五章 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5.1 许可方应按照协议规定派遣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工作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人数、专业、内容、时间表和要求等详见协议附件三。

5.2 被许可方应为许可方的技术服务人员申请签证、工作许可和/或提供技术服务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续提供协助。

5.3 如果许可方所派遣技术人员被认为不称职,许可方应自费并且毫不迟延地予以替换。

5.4 许可方技术人员在华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工作现场的规章制度。

5.5 被许可方有权按照协议规定派遣技术人员到许可方的有关工厂进行培训,许可方有义务按照协议规定提供技术培训并尽自己最大努力使被许可方的技术人员掌握本专有技术。培训人员的数量、专业、和待遇、内容、时间和要求等详见协议附件四。

5.6 许可方应为被许可方的培训人员申请签证、工作许可和/或接受培训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续提供协助。

5.7 被许可方接受培训人员在许可方国家期间应遵守许可方国家的法律和许可方工厂的规章制度。

第六章 验收考核

6.1 为了验证专有技术的正确性和可靠性,许可方应派遣其技术人员到工作现场在被许可方技术人员的协助下进行验收考核,考核应在技术资料交付后_________天内根据协议附件五规定的程序进行。

6.2 考核前,双方应根据协议附件五的规定审核考核的可用设施、技术人员和必要的原材料,双方授权代表应共同签署一份确认声明。

6.3 如果经考核各项验收标准符合规定,双方授权代表应在验收考核通过之日五个工作日内签署验收考核合格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6.4 如果经考核任何一项验收标准不符合规定,许可方应在第一次考核失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或双方协商的任何时间自费组织进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数最多不得超过_________次。

6.5 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除非协议另有规定,许可方应按照协议附件一的规定赔偿被许可方违约金,被许可方应在收到违约金后签署验收证书,但许可方的保证义务并没有免除。

第七章 保证与索赔

7.1 许可方保证是本专有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并且有权许可被许可方使用。

7.2 许可方保证本专有技术是最新的现代化用的,能依照协议附件二的规定予以开发。

7.3 许可方保证协议附件一规定的合格的协议产品能在工作现场采用本专有技术制造出来。

7.4 许可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能按协议附件二的规定及时交付。

7.5 许可方保证按时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正确和充分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7.6 本专有技术在工作现场的保证期为验收通过之日后的_________个月,详见协议附件五。保证期满,被许可方的授权代表应签署一份保证期满证书给许可方。

7.7 许可方保证不会发生被许可方被指控有关协议产品上的侵权责任。

7.8 如果许可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项保证义务,除非协议另有规定,被许可方有权要求许可方承担违约责任和/或索赔损失,和/或要求被许可方赔偿损失和/或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如果被许可方在收到许可方的上述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其已接受被许可方的要求。

第八章 侵权赔偿

8.1 许可方应保护被许可方在使用本专有技术中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指控。如果第三方指控被许可方非法使用或侵权,则许可方应以被许可方名义自费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必要时,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提供抗辩上的协助,但所支出的费用由被许可方予以弥补。

8.2 如果被许可方发现在其被许可地区有第三方非法使用本专有技术,应毫不迟延地通知许可方,许可方在收到被许可方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应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该非法使用,否则,许可方可应要求授权被许可方根据中国的法律要求对非法的第三方提起诉讼并向被许可方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被许可方承担诉讼所发生的费用,然后有权向许可方索偿。

第九章 解除协议

9.1 对许可方的下列违约行为,被许可方可书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协议,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9.1.2 无法使协议产品达到协议附件一规定的最低验收标准。对上述解除协议,许可方应退还被许可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额,并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9.2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为,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协议,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9.2.1 没有履行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

9.2.3 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9.2.4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一百二十天。

第十章 保密

10.1 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予以严格保密,未经许可方的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得将本专有技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0.2 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10.3 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0.3.1 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

10.3.3 任何一方从第三方处合法获得的。

第十一章 改进与回授

11.1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果许可方对本专有技术有所改进,许可方应免费将该改进许可被许可方非独占性使用。

11.2 被许可方有权对本专有技术予以改进,此类任何改进的独占权利属于被许可方所有。被许可方应将其改进通知许可方并免费回授给许可方非独占性使用。

11.3 双方有义务对专有技术的改进予以保密。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无权将在另一方技术改进基础上的分售许可证授予第三方。

第十二章 税费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税法对被许可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被许可方负担。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中国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许可方国家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所得税的协定而向许可方课征的各项税费均由许可方支付。被许可方依据本国的税法有义务对根据本协议而应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税费并代向税务机关缴纳,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关于上述税款税收单据后,被许可方应毫不迟延地转交给许可方。

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和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税费均由许可方承担。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 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13.2 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协议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13.3 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协议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协议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四章 仲裁

14.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 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协议双方继续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五章 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协议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双方应尽一切努力使协议在签字后30天内获得各自国家当局的批准,各方应立即将批准日期书面通知对方。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协议生效日期。

15.2 本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为_________年。

15.3 本协议期满时,协议项下的任何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协议期满的影响。

15.4 未经另一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将其协议项下的权利和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5.5 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议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协议正文内容优先。

15.6 所有对本协议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7 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涉及重要事项的传真应随后立即以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确认。

15.8 本协议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二份。

15.9 许可方应以最优惠价格向被许可方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和制造协议产品所需的标准件,双方应适时就此签署一份独立的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被许可方(盖章):_________ 许可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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