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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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第一篇】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
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很多市民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但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等空气污染物,影响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纸屑也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春节将至,为了我们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的空气、安全的生活环境,惠东县大气办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以减轻空气环境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倡议具体内容如下:
1、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引导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烟花爆竹禁燃放工作。
2、文明过节从我做起。转变节日庆祝方式,选择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方式,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县各行政机构、企业事业单位都要加强对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倡导自觉践行倡议。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全县人民不燃放烟花爆竹。
4、有关部门加强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污染的事件,要从严从重处罚。
要健康、不要雾霾,要新鲜空气、不要烟花爆竹。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从自身做起,积极行动起来。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建美好惠东!
倡议人:xx
20xx年x月xx日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第二篇】
广大群众、朋友们:
大家好!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污染物,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且极易引发火灾和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守护蓝天白云,减少环境污染,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在安全清洁的环境中度过欢乐祥和、文明和谐的新春佳节,我们真诚地向广大群众朋友们发出倡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xx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春节期间(1月14日—2月20日)不购买、不运输、不存储、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创造美好环境。
一、倡导禁燃禁放理念,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宣传者。积极从自我做起,春节期间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向家人、邻里和亲友等发出倡议,更多地选择生态、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享受节日的喜庆和欢乐。
二、开展禁燃禁放行动,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践行者。在春节期间积极响应号召,自觉抵制不良影响,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储、不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在小年、除夕夜、正月初五、元宵节等重点时段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坚持在整个春节期间不运、不买、不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建议选择贴春联、挂红灯笼、摆鲜花、放电子鞭炮、播放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的方式欢度春节,营造人人行动、共同守护蓝天白云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禁燃安全措施,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守护者。不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燃放烟花爆竹。
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监督者。在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期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维护法律尊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或者以禁止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x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处1万元到3万元罚款;或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举报电话:xxx;xxx)
广大群众朋友们,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倡树文明新风,带头不放烟花爆竹,带头减少污染排放,共同度过一个绿色、低碳、健康、平安、祥和的吉祥年。
祝大家新年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第三篇】
全区中小学生及广大家长朋友们:
春节即将来临,源于传统习俗的燃放烟花爆竹易增加人身伤害和火灾的发生概率,造成安全事故,也会污染环境,为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特向全区中小学生、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不燃放烟花爆竹,采取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举办庆祝活动,营造“减少一次燃放,增加一份安全”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生态环境,以自己的行动去带动和影响身边人,向亲朋好友宣传禁燃禁放的益处,大力提倡不燃放烟花爆竹,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减少安全隐患,维护安宁的生活环境。
保卫碧水蓝天是我们的共同心愿,让我们一起参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共建和谐安全社区,共同爱护环境,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移风易俗、引领风尚,从自身做起,过一个清新、环保、安全、低碳的春节。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祝大家身体健康、学习进步、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x区地方事业局
20xx年1月6日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第四篇】
广大市民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20xx年12月19日,根据xx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我区人民政府发出关于禁止燃放、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20xx年2月6日(正月十六)零时之前,继续执行《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x政发〔20x〕63号),在我区所有乡镇(街道)建成区内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明确自20xx年2月6日(正月十六)零时起,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禁止销售烟花爆竹。为着力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城市环境,现向广大市民提出如下倡议:
一、广大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
二、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头响应号召,倡导文明新风,环保过节。举办婚丧嫁娶等仪式活动,拒绝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方式过节、办事。
三、自觉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储存、不销售烟花爆竹。
四、主动劝阻、积极举报违法违规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举报电话:110、12345。
xx市xx区烟花爆竹“双禁”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12月20日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第五篇】
市民朋友们: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其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影响到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同时,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使我们喜庆的节日蒙上阴影。为打造我区春节安静祥和、绿色环保新风尚,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共建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特向广大市民倡议:
1、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
3、对燃放、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劝阻、举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共同坚决抵制。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市民朋友严格保密。
4、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带动亲属和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
5、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
倡议人:xx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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