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2024年“十四五”规划整理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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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五”规划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创新驱动、绿色转型,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民生福祉,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省“十四五”规划整理”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目录

出台"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

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 4

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44

省"十四五"卫生健康科教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54

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64

6.关于"十四五"深入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71

7.解读:《XX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解读 79

8.争做文化强国先行区里"先行军"面向"十四五"XX文化产业厚积薄发启新篇 84

9.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 88

XX出台"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近日,XX省政府办公厅印发《XX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末,XX要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规划布局、服务设施、功能配置更加完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有效衔接;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更加科学;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更加充实;"五社联动"治理服务机制更加健全;省级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全省美好和谐社区建设有序推进,城乡社区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

《规划》细化设置了12项主要发展指标,在国家规划设定的指标基础上新增了7项发展指标,包括推行全科服务窗口的社区覆盖率达到90%、困难群众走访发现机制建成率达100%、开展精神障碍城乡社区康复服务的县(市、区)覆盖率达100%等。

《规划》提出5项重要举措:一是完善城乡社区服务格局。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全过程,完善村(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及社会力量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二是提升城乡社区服务供给品质。完善城乡社区服务场所设施;强化城乡社区面向重点人群的兜底保障服务,加大公共服务供给,大力发展便民服务,强化安民服务功能;创新城乡社区服务供给方式,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三是提高城乡社区服务效能。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化"五社联动"机制,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健全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社区志愿服务能力、社区慈善服务供给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增强城乡社区服务效能的具体措施。四是加快城乡社区智慧化建设。突出城乡社区智慧化主线,将推进基层治理智慧化、促进社区服务智慧化、探索群众自治智慧化进行统筹安排。五是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素质结构,完善职业规范、服务标准和激励机制。

XX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

为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根据《XX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XX教育现代化2035》,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一)现实基础。

"十三五"时期,XX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全省教育发展规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教育现代化向更高水平迈进,为"十四五"教育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教育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大会,出台《XX教育现代化2035》及实施方案,倡导适合的教育,开启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新征程。持续开展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如期实现省定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落实,教育质量稳步提高,XX学生拥有更多享受优质教育的机会,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全省中等及以下教育毛入学率均超过9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均大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高于世界中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教育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资源短缺明显缓解,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全省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5000所左右,完成1122所城镇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85%;9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得到优化提升;普通高中学位明显增加,全省超过90%的普通高中学生在三星级以上优质高中就读。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质量水平继续领跑全国。部省共建打造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样板,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现"十一连冠"、教学大赛获得"九连冠",20所高职院校入选国家"双高计划"。高等教育规模稳步扩大,布局结构得到优化,质量水平迈上新台阶。15所高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43个学科成为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688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数量均位居全国前列。社区教育体系基本形成,继续教育资源和平台进一步拓展,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加快构建。

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出台《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教育改革向纵深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突破。通过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等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国率先开展全省地方普通高校年度综合考核,推进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高考综合改革顺利推进,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3+1+2"模式。出台《XX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探索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成国家高职扩招任务。深化学校体育综合改革,全面普及校园足球,大力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促进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实现"公民同招"。深入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健全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举措,启动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系统设计并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教育对外开放,全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总数位居全国前列,双边多边教育合作成效显著。

教育服务发展成效显著。"十三五"时期,累计培养本科以上毕业生150多万人,在省内就业创业比例超过70%,累计向社会输送职业院校毕业生250多万人,全省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提高至929人。全省高校共获科技经费亿元,较"十二五"增长63%。全省高校建有各类科研平台7738个,其中国家级平台69个、省部级平台1175个,位居全国第一。全省高校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通用项目)108项,其中获科学进步奖特等奖3项、一等奖5项。24所高校进入中国高校专利转让百强榜,其中位居前十的4所,进入百强的高校共转让专利14877件,数量位居全国第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取得新进展,贡献了全省80%以上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

教育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加强,所有设区市和县(市、区)均成立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工委,形成党对教育工作领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格局。教育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全省教育经费总投入达万亿元,其中财政性投入万亿元,分别是"十二五"时期的倍和倍,经费投入总量位居全国第二。全面实施15年免费特殊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实现所有学段、公办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多途径多形式增加教师总量,扩大高层次人才规模,全省各级各类教育专任教师增加万人,全省高校拥有两院院士、国家杰青等国家高层次人才超过1800人,占全国高校总量的10%。

(二)机遇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新征程、新目标要求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支撑和引领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全省教育事业必须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把握大势,抢抓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努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作出应有贡献。

从全球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于关键时期,国际经济、政治、科技、文化、安全等格局发生深刻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加速大变局演变。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对教育发展带来深刻影响,教育对外交流合作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成为国际竞争焦点。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结合更加紧密,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正在深刻改变教育模式、形态、内容和学习方式。必须辩证认识和把握世界发展大势,把教育这一重要先手棋谋划好、布局好。

从国内看,社会主要矛盾发展变化带来新特征新要求,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需要进一步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以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助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的高质量发展。必须抓住新机遇、推出新举措,主动适应新时代新需求,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质量和水平,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XX特点、世界水平的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之路。

从XX看,经济发展进入创新引领加速、质量全面提升的阶段,民生发展进入加快品质提升、促进共同富裕的阶段,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期待更加迫切,更加追求个性化的学习资源、多样化的学习方式、充满温度的教育服务。全省学龄人口将持续增长,老龄人口规模不断攀升,外来人口保持高位。必须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超前谋划、合理布局教育资源,打造现代化的教育体系,显著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级和水平,切实将"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转化为XX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从教育领域看,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科学的教育理念尚未在社会牢固确立,立德树人的落实机制和教育评价机制尚不完善;教育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提升,教育体系、层次与布局结构有待优化,职业教育对产业转型升级的适应性有待增强,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还不够契合。高校原始创新能力与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潜力尚未充分释放。教育运行内向,社会参与教育不够充分,家校合作机制有待改进,教育治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XX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补短板、调结构、提质量、促公平,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不断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XX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发展重点由注重规模扩张向更加关注结构优化转变,发展方式由注重刚性保障向更加关注弹性供给转变,发展要求由注重达标考核向更加关注特色品牌转变,发展取向由注重学校建设向更加关注师生成长转变,发展评价由注重水平高低向更加关注人民满意转变,努力办好适合的教育、现代化的教育、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牢牢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

坚持优先发展。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超前规划、优先发展,进一步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财政资金投入优先保障教育、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的制度安排与政策设计。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可选择的教育需求。更加注重以人的现代化为核心,努力为每个人在人生不同时期提供所需的学习机会、学习资源和学习环境。坚持以学生为本,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坚持以教师为本,着力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坚持服务导向。推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体教融合、医教协同,推动教育向社会开放,促进教育体系与科技体系、产业体系、社会体系有机衔接,不断优化同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教育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为现代化建设集聚人才优势、培育创新动力。

坚持改革开放。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式创新教育和学习方式。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深化教育国际交流合作。

坚持依法治教。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加强教育法规规章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推动社会依法评价、支持和监督教育改革发展,强化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为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坚持系统观念。强化"一盘棋"思想谋划教育改革发展,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乡教育、区域教育和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发展与安全,注重防范化解教育领域重大风险挑战,更好发挥地方、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教育强省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现代化教育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教育更加公平更为优质,教育结构更为科学合理,多样化可选择的高质量教育资源更加丰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明显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和总体实力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各级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加快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不断完善,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教育生态基本形成。15年基础教育高水平普及,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支撑技能社会建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省域高等教育体系加快完善,高等教育普及化迈向高质量。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更加完善,服务全民学习的终身教育体系更加健全。

--质量水平更加向好。城乡教育、区域教育和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师生配比、经费投入、班级学额、设施设备等教育质量保障条件持续改善,课程体系、学业评价等基础性质量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各类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

--供给方式更加多样。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逐步形成促进人的多向度发展和多通道成才的"立交桥"。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不同性格禀赋、兴趣特长、素质潜力的学生在适合教育中生动活泼地发展,教育选择更多样、成长道路更宽广。

--公平底线更加牢固。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更加健全,区域、城乡、校际差距逐步缩小,对特殊群体的关爱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薄弱地区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发展型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健全。

--发展活力更加强劲。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加强教育政策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教育标准、监管、评价、督导、投入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等基础性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有效破解,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服务成效更加显著。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更为紧密,与现代产业结构深度融合。高校创新源、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充分发挥,应用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水平明显提升。教育服务国家战略、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能力显著增强,服务XX"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建设的贡献更加突出。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围绕促进人的现代化,坚持以德为先,构建五育并举、融合育人体系,为每一位学生成人成才和人生出彩打好基础。

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师生头脑,引导师生学懂弄通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建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完善高校专职辅导员职业发展体系,全面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发挥思政课作为立德树人关键课程作用,加强新时代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积极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一体化建设。推动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内涵发展,建设一批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打造示范课堂,全方位提升思政课建设水平。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推动课程思政各学段全覆盖,使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

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体现到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建设各方面。突出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深入开展以党史教育为重点的"四史"教育,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总体国家安全观、科技创新等教育,加强红色教育基地、优秀传统文化基地和大中小学生生命教育基地建设,扎实推进青少年"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等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听党话、跟党走。发挥好学校团、队组织在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中的作用,将少先队活动作为国家规定的必修活动课落实好。加强大中小学教材建设和管理,严把教材意识形态关,打造一批精品教材。

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美育协调发展,实现体育美育课程开足上好、师资配齐配优、活动全面开展,全面提升学生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全面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严格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大力推动教学改革试点,按照"教会、勤练、常赛"路径,推行"体育与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教会学生熟练掌握1-2项运动技能。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强化体质健康监测结果运用。深化体教融合工作,推动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深入推进青少年体育训练"5621"计划,普遍建设校园体育俱乐部。大力提升青少年学生健康素养,培养学生健康观念、知识和能力,养成日常良好卫生习惯,塑造健康心理品质,形成终身受益的健康生活方式。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尊重生命、人际交往、情绪调适、人生规划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调控心理、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切实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完善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工作措施。推动提升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加强重大疫情、重大灾害等特殊时期的心理危机干预,建好校医院(医务室)。推行实施"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相结合的教学模式,融合拓展书法、篆刻、舞蹈、戏剧(戏曲)、影视、雕塑、摄影等美育课程。深入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持续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创建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推进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和省级大学生艺术团建设,让每位学生都拥有1-2项艺术爱好或特长。

加强劳动教育。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加强劳动教育的课程建设,根据各级各类学校实际,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丰富学生家务劳动、校内劳动及社会劳动的教育内涵,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劳动教育协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劳动教育的"立德、涵情,益智、增能,健体、育美"的积极作用。推动实施大中小学劳动周活动,鼓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兼顾农村和城镇不同类型和特点,加强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大力开展中小学"百千万"劳动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型劳动,不断促进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

推进法治、生态文明、网络文明、科技和国防教育。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为重点,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普法工作。持续开展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和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大力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专业化水平。加强网络文明教育,提升青少年网络文明素养。以生态文明为重点实施可持续发展教育,落实中小学环境保护教育课时要求,提升青少年生态文明素养。利用科普资源助力学校开展科技教育,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深化学校国防教育改革创新,拓展丰富学校国防教育实践活动。

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构建以学校为主体、家庭和社会各方全面参与的育人体系。充分发挥学校在学生成长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育人水平。大力加强家庭教育,充分发挥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的作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注重言传身教,传承良好家风,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密切家校合作,推动教师家访制度化、常态化。强化全社会协同育人,丰富校外教育资源供给,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效衔接。

(二)推进基础教育公平有质量发展。

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家庭、社会落实应有责任,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断提升育人质量和水平。

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积极建设公办幼儿园,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原则上每1万左右常住人口配备1所幼儿园。巩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成果,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一律举办为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稳步推进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规范发展民办幼儿园,稳步实施分类管理改革,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坚决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继续保持在85%以上,优质幼儿园覆盖率达90%以上。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实施课程游戏化项目,科学推进幼小衔接。坚决扭转和治理"小学化"倾向,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加强0-3岁家庭教育指导,积极提供多种形式的科学育儿指导和服务。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统筹,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各地按照乡村振兴和城镇发展前瞻规划布局学校建设。加大资源供给力度,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一校一策"达标计划,建立消除超大规模学校和大班额的长效机制,推行适度规模和标准班额办学,到2025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加强乡村学校建设和管理,提升农村教育质量。推进集团化办学,完善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支援等机制。大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力争60%以上的县(市、区)通过国家和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认定。规范并统筹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按国家要求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通过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推进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着力提升内涵建设水平。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扎实有效推进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和体质五项管理,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长效机制。抓细抓实控辍保学工作,切实保障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群体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健全课后服务保障机制,丰富课后服务供给,提高课后服务覆盖面和育人水平。建立学有困难学生帮扶制度。

推动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加快构建供给充足、普职融通、多样化有特色的普通高中发展格局。科学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拓展高中阶段教育选择空间,更好满足XX学生学习需要。综合考虑城镇化进程、适龄人口变化等因素,进一步优化普通高中布局,加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力度,加强优质高中资源建设,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覆盖面。到2025年,全省增加普通高中学位40万个以上,90%以上的普通高中达到省定三星级及以上办学标准。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加强课程教学研究和内涵建设,积极探索跨学科综合性教学,开展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建好国家和省级新课程新教材示范区、示范校,推动新课程新教材落地落实。建好高品质示范高中和特色高中,支持各地探索发展科技高中、体育高中、艺术高中、人文高中等特色学校。办好综合高中(班),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学籍转换,促进普职融通,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强化省级统筹,积极推进创新拔尖后备人才培养,加强宏观布局规划,遴选若干普通高中进行试点,推动普通高中与高水平大学协同培养。

推进特殊教育全纳融合发展。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学段特殊教育有效衔接,努力满足各类特殊学生的教育需求,让每个残疾儿童少年感受到教育的温暖和力量。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健全特殊教育师资、经费、设备保障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高质量普及残障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到2025年,各设区市以及常住人口达20万人的县(市、区)均建有1所特殊教育学校,融合教育覆盖率达80%以上。

提升教育装备现代化水平。加强中小学教育装备建设,推动技术装备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发展,构建教育装备现代化服务保障体系,满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学习的需要。建立健全实验教学支持机制,推动实验室标准化管理,为加强和改进实验教学提供保障。到2025年,全省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率达100%,全省所有基础教育学校教育装备配备达到省教育装备二类标准,力争80%以上学校达到省教育装备一类标准。

(三)提升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

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加快构建纵向贯通和横向融通并行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打造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职业教育高地,不断增强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和吸引力,建设技能型社会。

优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一体化设计职业教育培养体系,推动各层次职业教育在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过程等方面的衔接贯通。探索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实施XX省中等职业学校领航计划,建设一批省级一流中职学校、国家级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群),注重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扎实技术技能基础和合格文化基础的生源。支持有条件的中职学校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试办社区学院。实施技工院校提升行动,打造一批优质特色品牌。优化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建成30个左右示范性专业集群。打造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标杆,推进国家"双高计划"项目单位建设,深入实施XX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卓越计划,建设一批一流高职院校。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围绕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需求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促进各学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渗透融通,结合职业生涯规划,在普通中小学实施职业启蒙教育,探索发展以专项技能培养为主的特色综合高中。

推动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建立健全产教融合推进机制,推动建立以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产教融合发展路径与模式,促进教育和产业联动发展,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贯彻实施《XX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机制。积极发挥地方政府、重点产业协会牵头作用,带动行业骨干企业联合职业院校等组建产教融合联盟,推动南京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园建设,支持常州等地开展国家产教融合示范市建设。推动职业院校与重点产业、骨干企业深度合作,推动校企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企业学院,打造一批跨区域跨校联合产业学院,建设一批与职业技术标准对接的资源共享型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推动职业院校开展技术技能积累,提升服务科技创新和乡村振兴的能力。率先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的新路径新机制,加快培养高素质产业人才队伍。完善职业院校专业与产业吻合度预警机制,提升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的适配度。推动职业院校扩大职业培训规模,鼓励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到2025年,全省职业院校年培训人次达到全日制在校生规模的倍以上,高水平高职学校达到2倍以上。打通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参加招聘、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的通道,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完善职业教育育人机制。强化标准引领,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全面推进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要求等教学标准开发工作。完善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模式,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强化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体系的质量管理。深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加快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养培训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对接新经济、新技术、新职业,加快传统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持续建设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级高水平专业群体系。实施"三教"改革攻坚行动,建立具有XX特色的企业实践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和聘用考核制度。适应生源多样化特点,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实施行动导向教学,推广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理实一体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加强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建设一批省级教材研究基地,支持校企合作开发一批活页式、工作手册式、融媒体教材。健全省、市、校三级竞赛制度,以赛促教、以赛促学。推动落实学生实习实训强制保险全覆盖。

(四)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以实现高质量的高等教育普及化为导向,以建设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为核心,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重点,推动高等教育分类特色发展、开放融合发展,加快一流大学群体建设,提高高等教育社会服务能级和贡献水平。

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加强高校分类指导、分类支持、分类评价,引导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争创一流,支持发展新型大学,完善省域高等教育体系。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展部省共建,提升办学水平。制定实施省高校设置"十四五"规划。科学调整高等学校布局结构,拓展本科层次办学容量,优化中心城市高等教育布局,资源配置优先向苏中、苏北倾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独立学院有关工作。规范高校异地校区建设管理。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主动布局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储能技术、量子科技、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生物技术、医学攻关、数字经济(含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生物育种等学科专业,大力发展公共卫生、儿科、全科、产科、养老护理等民生急需学科专业。深化重点领域学科专业与相关学科专业的交叉融合,不断丰富跨领域跨学科专业的知识图谱和知识体系。优化层次结构,科学核定高校办学规模,争取扩大高水平高校招生规模,积极扩大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规模,让更多XX学生享受到优质高等教育。完善学位授权体系,优化学位授权点的区域布局,加强区域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资源的共享。

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持续实施XX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调整优化XX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和"综合"建设项目,夯实高水平大学建设基础。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支持计划,对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的XX高校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和政策支持,支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在多个领域建设一流学科,全面提升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支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围绕主干学科,强化办学特色,建设一流学科。支持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建设。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基础厚实、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省属高校,推动其在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上争先进位,实现跨越发展。到2025年,争取新增至少1-2所高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

促进应用型本科高质量发展。推进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重点建设一批有品牌专业支撑、产教紧密融合的省级重点产业学院,选聘一批本科高校产业教授。切实加强应用型本科高校六大专项建设,重点加强实验实训实习环境、平台和基地建设,引导高校紧密对接区域和行业发展实际,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和评价标准,为地方和行业培养大批适需对路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到2025年,建设10所左右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30个左右省重点产业学院,打造100个左右应用型本科国家一流专业和200门左右应用型本科国家一流课程,选聘500名左右本科高校产业教授。

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把本科教育放在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教育教学的基础地位、事业发展的前沿地位,深入实施一流课程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到2025年,750个左右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新建600个左右省品牌专业,建成500门左右国家级和2000门左右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加强教风学风、教学秩序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建立大学全周期的学业预警制度,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形成以学校为主体,教育部门为主导,行业部门、学术组织和社会机构共同参与的质量保障制度体系。聚焦基础学科和前沿交叉领域,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研究型人才培养质量和能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养力度,提升文化领域和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水平,加快补齐公共卫生和健康领域人才短板,夯实农村农业现代化人才基础,布局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打造创新创业教育生态体系,持续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增强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系列活动,引导大学生传承红色基因。全面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完善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和研究生在线课程建设,持续实施XX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扎实推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立健全产教结合、科教融合的专业学位、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探索基于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高水平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培养研究生。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持续开展产业教授选聘和省级研究生工作站认定工作,增强研究生实践能力。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提升高校科学研究与创新服务能力。充分发挥高校基础研究主力军、应用研究重要方面军、高新技术产业化生力军和重大科技问题突破的策源地作用,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国家科技战略水平,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强大支撑。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支持有关高校组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科学研究,以多种方式参与各类先导产业示范区、先导产业研究院及企业研发平台建设。支持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等高校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支持高校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国家和区域发展重大战略需求以及关键"卡脖子"问题,确定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鼓励高校突破学科、专业和院系壁垒,集聚优质科技资源,提高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形成一批标志性科研成果。加强高校科技创新队伍建设,集聚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建设一批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深入实施XX高校协同创新计划,巩固完善协同创新体系,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高校科技成果高质量转化行动,在重点领域加强与实体经济精准对接。支持有关高校实施科技成果价值增值工程、培育高价值专利集群、设立技术转移基金等创新机制。持续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组建跨学校、跨学科、跨专业、跨部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创新团队。加强高校智库建设的整体规划和科学布局。

(五)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创新发展方式,丰富发展内容,重点加强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服务供给,进一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和终身发展。

完善终身学习制度。加快推进"XX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开展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畅通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全社会人人学、时时学、处处学。大力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建立学校、培训机构与行业企业协同开展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的制度。引导高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面向在职职工、进城务工人员、新农民、残疾人和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沟通衔接机制。到2025年,"XX学习在线"开放共享视频学习资源达到5万个,注册用户达到300万人。

健全社区教育办学体系。完善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五级社区教育网络,推动各类学校向社区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教育,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教育体系。发挥各级开放大学在社区教育体系中的骨干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城乡基层社区建设居民家门口的社区学习点,探索开放、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共享模式。优化"社区教育+"模式,培育一批社区教育特色品牌。鼓励学校和社会机构教育资源向社区教育延伸,服务居民终身学习。到2025年,省级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达标率100%,建成省社区教育特色品牌200个,城市、农村居民的社区教育参与率分别达到70%、50%以上。

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建立健全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机制,充分发挥老年大学的骨干作用,分工协作构建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体系,建设一批示范性老年大学(老年学校)。鼓励发展远程老年教育,推动部门、行业企业、院校举办的老年大学进一步面向社会开放。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促进老年教育与文化、体育、科普、旅游等相结合,提供开放便利、灵活多样的老年教育服务,探索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新形式,提高老年教育的可及性。鼓励开发适合不同需求的老年教育课程体系,丰富老年教育内容与形式。到2025年,全省每个设区市至少有4所老年大学,每个县(市)至少有1所老年大学,7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大学分校(老年学校),50%以上的村(社区)建有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学习点。

(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以培养补充教师为基础,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引领,以保障待遇为关键,推动全体教师共同发展,引导广大教师争当"四有"好老师。

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努力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队伍。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加快师德教育基地建设,挖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扩大社会影响。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使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令人羡慕的职业。严格落实师德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整体推进教师教育更高质量发展。完善师范教育体系,支持高水平师范院校扩大师范生规模,鼓励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举办师范教育。扩大师范生培养规模,提高培养层次,创新培养模式,吸引优秀学生报考师范专业。鼓励师范专业提前批次录取,注重入校后二次选拔。完善师范生定向培养机制,探索师范生公费教育和优秀师范毕业生推荐就业制度。积极推进师范院校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积极支持和鼓励在读研究生到农村学校帮扶支教。构建以技术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参与的职教教师培养新格局。

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实施基础教育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实施乡村教师系列培养培训计划,每年招收定向培养师范生3000人左右。创新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培养和补充机制,严格幼儿园教师入职门槛,突出保教实践和课程游戏化能力,提高幼儿园教师专业化水平和待遇。做好特殊教育融合教育师资保障。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重点建设一批校企共建、产教融合的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双师型"教师认证体系,制订XX省中职、高职及职业本科教育"双师"素质标准。规划建设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体系,探索建立普通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联合培养职教师资机制。充分发挥高校对人才的凝聚作用,搭建高校青年教师成长和高层次人才发展阶梯。加强教师培训机构专业能力建设,构建省、市、县、校四级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推进教师培训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培训模式,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和优秀教师访学平台,促进教师终身学习。

优化完善教师管理机制。创新教师编制管理,通过统筹调剂,确保中小学教师编制使用。按照"标准核定、备案管理"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备案管理,备案制人员与事业编制人员同岗同酬,并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参照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水平建立年金制度,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施高校人员总量管理,完善岗位设置管理,推进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管理权,完善符合学校实际的岗位管理制度,促进师资均衡配置,提高教师编制、岗位等使用效益。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满足教育发展需要。普通高中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的紧缺学科教师,可"先上岗后考证",职业院校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深入推进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为教师安心、精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好环境。进一步保障教师地位待遇,健全中小学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增长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七)加快智慧教育建设。

深入推进新技术赋能教育,以新技术促进教育理念、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变革,以教育信息化支撑和引领教育现代化。

加快教育新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布局教育新基建,打造结构优化、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教育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教育专网建设应用,优化全省教育网络枢纽环境,加强国家主干网、省市教育网和学校校园网的衔接,实现网络地址、域名和用户的统一管理。推动教育数据中心的规范化、集约化建设,为全省教育机构和学校提供便捷可靠的计算存储和灾备服务。增强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支撑能力,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平台融合发展,构建互联互通、应用齐备、协同服务的"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推进学校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按需部署千兆光纤、5G、WiFi6、IPv6等通信基础设施和校园物联网。完善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确保全省教育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业务系统和上网信息安全。

构建智慧教育创新应用生态。不断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创新,促进教与学的人机协同与减负增效。持续推进省名师空中课堂、城乡结对互动课堂、网络名师工作室建设与应用,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持续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升级建设一批智能化校园,打造智慧教育示范区,开发物联网、大数据、5G、人工智能、VR/AR、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场景,普及新技术支持下的混合式、合作式、体验式、探究式教学,推动学校教育理念重塑、结构重组、流程再造和文化重构。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推动普及人工智能教育,不断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统筹教育物理空间和数字空间建设,促进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融合发展,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模式。

推进智能化教育管理与服务。统一教育数据建设标准,推进教育信息系统的深度整合和教育基础数据的规范采集,全省教育数据逐步实现"一数一源"。完善省级教育数据中心监管平台,建设全省教育数据共享平台,有序推进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的数据流动,充分释放教育数据效能。推动教育行政办公数字化,普及线上协同办公、移动办公,加快教育政务数字化转型,推动各类教育政务事务"一网通办"。推动学生数字档案在评价中的应用,全面记录学生学习实践经历,客观分析学生素养和能力,支撑各学段全过程纵向评价和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推进"互联网+"教育监管和决策,实现大数据支持下的实时监测、精准评估和科学决策,为持续提升教育态势全面感知、趋势智能预判、资源统筹调度、人机协同能力提供关键支撑。

(八)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坚持积极稳妥、健康有序、提质增效、行稳致远,以确定性工作有效应对不确定的风险挑战,努力构建新时代XX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提升XX教育国际影响力。

优化教育对外开放布局。积极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外人文交流机制建设,加强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教育交流合作。持续推动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教育合作,积极推进中俄教育合作交流,深度拓展与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等欧洲以及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周边教育发达国家的教育合作,支持鼓励与以色列、芬兰、瑞典等国家一流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交流,深化与东南亚、非洲、南美洲等国家教育合作交流的频度和深度。广泛开展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

提升教育合作交流水平。发挥各级各类学校主体作用、教育对外开放专家咨询委员会参谋作用,建好英国、加拿大、美国、德国、俄罗斯、韩国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若干省级高校中外校群合作平台。推动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积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重点打造一批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完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支持高校与国外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建设高质量国际科研平台,重点支持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建设,建设若干省级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积极引进海外优秀人才,支持高校设立讲席教授计划,吸引世界一流专家、学者来苏任教。

加快国际化人才培养。积极开拓优质教育资源合作渠道,完善公派出国留学管理,进一步发挥选派单位作用,推动出国留学资助主体多元化。推进高校公共外语改革,探索建立"外语+"、"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储备"一精多会、一专多能"国际化复合型人才。加强非通用语种专业建设,大力培养"一带一路"建设急需的懂外语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推动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推进实质性合作,通过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双导师制等形式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鼓励校际合作交流向学科、专业、学术带头人延伸。推动本科院校与发达国家高校互通互认专业核心课程。支持高校选派优秀学生赴国际组织实习,选派更多人才到国际组织工作。开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对外合作交流特色学校建设,鼓励中小学校加强国际理解教育,开展跨文化活动。

增强XX教育国际影响力。持续推进留学XX行动计划,做强打响"留学XX"品牌,吸引国外优秀青年来苏攻读学位、从事博士后研究,推进中外学生趋同化管理和服务,促进XX外国留学生教育质量提升和结构优化。开展学历教育外国留学生论文抽检,完善质量标准,强化质量保障。举办XX中外知名大学校长论坛、XX中小学校长国际协作会,扩大XX教育影响。坚持量力而行、依法办学、质量优先、稳步发展,引导高校自主、高效、有序赴境外办学。推进"中文+职业技能"项目,启动实施"郑和计划",加强与走出去企业合作,提升产能合作中的人力资源供给和服务贸易能力,在"一带一路"沿线共建一批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人文交流基地及学校。积极参与海外中国国际学校建设,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创新发展模式。加强国际教育线上平台建设,鼓励学校开发推广在线课程,丰富传播渠道,扩大国际受众。

(九)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构建现代教育治理体系。严格执行教育部门权责清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教育分级管理体制,厘清教育职责边界,形成管理合力。强化依法治理,健全地方教育法规体系,推动教育地方性法规修订制定工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探索建立教育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完善教育行政执法制度。完善教育内部审计体制机制,加强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法有序推进教育内部审计全覆盖,强化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推动形成依法治校的良好格局。扩大社会参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相关基金会等机构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重视教育科学研究,建好建强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教研)机构在决策咨询、重大项目研究、重点领域集中攻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制定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系列配套文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破除"五唯"顽瘴痼疾,系统推进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和用人等关键领域评价改革,引导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健全多元评价机制,组织开展教育评价改革试点,以点带面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探索构建具有世界水平、富有时代特征、体现XX特色的教育评价体系,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职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社会选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学。

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探索多种培养模式。优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生态,适应未来社会发展对人才能力素质的新要求,统筹设计各学段育人目标、教学标准、培养方案,更新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式,加强核心素养培养,着力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优化教学方式,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引导教师深入理解学科特点、知识结构、思想方法,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提升教学质量。突出学生主体地位,促进学生主动把学习、观察、实践同思考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自主探究,注重保护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提升学习能力。创新教育教学手段,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

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加强关键能力考查,促进学科素养提升。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完善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全面推进中考改革。建立职业教育类型的考试招生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使"职教高考"成为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主渠道。深入实施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努力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和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完善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审核"和直接攻博等选拔机制。

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坚持教育公益性,推进非营利性与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完善差别化的扶持政策。建立民办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引导机制,持续提升民办学校办学质量。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政策制度,依法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逐步提高教育经费总投入中社会投入所占比重。建立完善多元主体合作办学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加大教育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教育捐赠收入给予配比,按规定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吸引社会捐赠。健全民办学校健康发展机制,完善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强化规范管理,防范办学风险。

(十)推动区域教育改革和创新发展。

抢抓国家、省重大战略机遇,增强XX教育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的战略自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统筹优化区域教育发展。

融入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推进长三角教育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携手打造全球卓越的教育区域创新共同体。推动XX高校主动融入上海张江、安徽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构建以集中攻关和联合创新为新模式的产学研用合作共同体。推动长三角研究型大学联盟建设,支持长三角高水平大学在XX设立分支机构,鼓励长三角优质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因地制宜探索开展高等教育学分和学习成果互认。服务和支撑南京都市圈建设,鼓励优质学校采取学校联盟、结对共建等方式开展跨区域教育合作。加快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教育改革。建立健全长三角教育现代化一体化监测体系。

打造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样板。深入推进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由片及面深入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将苏锡常都市圈打造成为全国深化产教融合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示范区和职业教育区域一体化发展标杆区。推动制度创新,进一步整合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资源、平台等要素,探索城市群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模式,一体化设计苏锡常职业教育的规划目标、建设标准、政策体系等,全面提高职业教育的供给能力、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系统开展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理论、模式、文化等研究,引领全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

推动教育服务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沿海地区教育现代化,促进资源优势互补和有序流动,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与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中高职学校紧缺专业贯通培养,深化产教融合。引导高校积极参与沿海地区城市主导产业和新型产业发展,对接重点产业技术需求,与市县共建研究院,与高新区、开发区共建科技平台等。支持高校参与建立健全海洋科技创新体系,推动沿海地区高校、科研院所与国内外大学院所深化学科建设合作。组织沿海地区高校申报教育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进一步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加大沿海地区高校海洋相关学科建设和海洋产业人才培养力度,以南通大学、XX海洋大学、盐城工学院为重点,推动沿海地区高校内涵式发展,提升本科教育水平,打造一批涉海特色专业。

推动苏中苏北地区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适应人口变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加大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力度,优化高中阶段教育布局。支持和推动苏中苏北地区新建和改扩建普通高中。推动主城区三星级高中优化选址和县区高中进城办学,做强做优县(市、区)中等职业教育并积极拓展高等职业教育。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健全加强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完善落实党的领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强化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进一步发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等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民办高校董(理)事会、党委、行政"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组织机制,推进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切实提升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能力和水平。

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实施教育系统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品牌工程,健全党建引领保障体系,推动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迈上新台阶。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培训,着力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思想引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管好守牢教育系统各类意识形态阵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大力实施党建工作创新工程,扎实推进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党建"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开展XX高校三级党组织"强基创优"建设计划。以"四个规范"全面加强民办高校党建规范化建设,推进党组织书记选派全覆盖。以"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品牌项目建设推动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提升。组织实施党政管理干部培训领航计划,深入推进教师党员先锋工程、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压实"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突出政治监督,完善监督体系,聚焦重点领域,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加强教育系统统战与群团工作。建设一批全省高校同心教育实践基地,强化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深化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落实特约教育专员制度。

(二)加大教育投入。

持续提升教育投入水平。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把教育作为战略性投入予以优先保障,落实各级财政教育支出责任,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完善教育标准体系,健全生均拨款制度,建立稳定增长机制。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扩大社会对教育的投入。加大教育经费统筹力度,推动教育经费使用结构重心向质量提升、结构优化转移、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倾斜。不断提高教育经费和资产使用效益,加强预决算管理,依法加强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民办学校办学成本监审,建立健全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全面精准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体系,完善政府主导、学校统筹、社会广泛参与的学生资助投入格局,并向农村地区、经济薄弱地区适当倾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建立健全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相对困难学生精准识别有效路径,实现应助尽助。实施发展型资助育人行动计划,将育人融入学生资助全过程,打造"智慧资助"XX样板。

(三)强化督导评估。

建立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形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加强对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建立一级督一级的督政体系,完善督促指导学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督学体系,建立对校(园)长任期内综合督导制度,完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建立督导部门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工作,完善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体系、改进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构建高校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探索形成学校评估、专业评估、国际评估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建立行业企业、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家长和中介组织多方参与的评价制度。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问责机制,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增强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完善落实机制。

健全规划任务分工和工作协同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强化年度计划和规划有效衔接,科学制定政策和配置资源,将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加强部门与地方之间协同,推动解决发展难题,完善规划落实落地的工作机制。鼓励各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创造经验,不断探索实施规划的有效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及实施监督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跟踪监测,更好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五)营造良好氛围。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围绕立德树人,弘扬主旋律,释放正能量,大力宣传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和评价观,讲好XX教育的故事,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教育改革发展。加强与媒体等部门联系协作,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切实展现XX教育工作创新举措,加快推进教育媒体融合发展,提升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着力营造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置机制,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XX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残联)

特殊教育主要是面向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以及神经发育障碍(含注意缺陷多动障碍、特定学习障碍等)、情绪行为障碍等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以下简称特需儿童或特需学生)提供的教育。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发展规律,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切实保障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努力使其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力争到2025年,实现适龄特需儿童义务教育入学全覆盖,3至6岁特需儿童入园率达到85%,特需学生高中阶段受教育率达到80%,赋予学校基于个体需求实施课程改革的责任和自主权,建立基于循证的因材施教专业服务体系和支持保障体系,形成公益普惠、高质量融合的XX特殊教育发展模式,让每一名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都有人生出彩机会。

二、提高特需学生教育普及程度

(一)普及学前教育。

普通幼儿园要积极接收服务区范围内的特需儿童就近入园,确不具备接纳条件的,由当地教育部门根据特需儿童及其家庭实际情况合理安置,优先安置在设有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的幼儿园。各学前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有义务服务本乡镇(街道)特需儿童,做到应收尽收、应融尽融。经教育评估不具备进入普通幼儿园条件的特需儿童,可以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学前部(班)。康复机构应协助教育部门解决特需儿童学前教育问题。支持定点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举办符合标准的幼儿园(或特教办学点)。

(二)巩固义务教育。

各级教育部门要将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纳入常规管理,确保特殊教育全覆盖、零拒绝。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安置不出设区市,特需学生优先安置在普通学校普通班,特殊教育学校重点招收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健全送教上门制度,规范送教的形式和内容,送教上门学生不超过适龄残疾学生总数的5%,超过的纳入失学或辍学统计。儿童康复和福利机构中如有尚未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特需儿童,机构有责任及时告知并协助教育部门解决其入学问题。到2025年,各设区市及常住人口达20万人的县(市、区)均建有1所特殊教育学校,有条件的地区可提供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服务。办好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儿童福利机构的特教办学点。

(三)扩大高中阶段教育。

各地要建立特殊教育高中招生制度,在医学诊断报告、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基础上,分别组织普通中考、听障或视障单独中考、职业适应性测评等,并为特需学生参考提供合理便利。智力障碍等学生由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集体确定教育安置方式。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各设区市和县(市、区)要依托中等职业学校设置职业教育融合资源中心,各特殊教育学校设置职教部(班),让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特需学生都能接受适合的中等职业教育。支持部分设区市办好听障、视障学生普通高中班和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要创造条件、应收尽收具备相应学习能力的特需学生。

(四)发展高等教育。

通过单考单招等方式支持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提升人才培养层次。普通高校要积极开展融合教育,加强高校特殊教育学院建设,优化专业设置,增设适合残疾学生学习的专业。依托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建立省高等融合教育资源中心,为普通高校实施融合教育提供指导和服务。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等面向残疾人开展继续教育,畅通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

三、规范特殊教育管理机制

(一)完善特殊教育管理架构及职能。

建立健全由教育部门牵头,卫生健康、民政、残联共同参与的省、市、县三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集团化融合办学。将特殊教育学校建成区域特殊教育对象评估中心、课程教学研究中心、特需儿童康复中心、融合教育管理中心、发展研究中心和师资培训中心。依托资源教室和专职特殊教育教师,在普通学校设立特需学生发展支持中心,负责全校融合教育工作的规划管理和教育教学科研,为学校融合教育提供法律政策咨询、评估工具应用、师资培训课程等专业服务。建立特殊教育服务清单、特需学生教育评估与认定、特需学生教育安置与转衔、个别化教育与质量评价、跨地域和跨领域集体教研等制度。

(二)健全教育康复管理体系。

各级教育、残联等部门要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学前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创建定点康复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小学创建孤独症定点康复机构,各类定点康复机构须取得相应医疗或教育资质。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协调区域教育康复工作,根据学校和学生特点合理安置不同的教育对象,指导普通学校规范开展康复活动,并将康复融入日常生活和教育活动。被认定为定点康复机构的普通学校,不设置学校服务人数下限。暂不具备康复能力的学前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可与定点康复机构开展教康合作。

(三)严格教育评估和个别化教育程序。

特殊教育学校负责特殊教育对象认定工作,依法组织教育、医疗、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专家进行综合性教育评估,所依据的医学诊断报告须由国内专业医疗机构(三级综合医院、二级以上专科医院、县级以上残疾评定指定医疗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由专家集体签署意见并经家长签字认可后生效。学校要在认真贯彻国家课程(含普教与特教)标准的基础上,依法为特需学生制定个别化教育方案,方案须经学生发展支持中心集体审议同意和家长签字认可。加强个别化教育质量评价,将其作为学校和班级质量评价必要内容。省中小学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等各类质量评价,应充分考虑特需学生的评价。

四、提升特殊教育内涵发展水平

(一)促进医康教融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推动特需儿童教育、医疗、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及服务内容共享,实现数据互通。各级教育、卫生健康、民政和残联共同确定当地3至18岁特殊教育对象名单,统筹安排教育资源,保障每一位适龄特需儿童青少年的教育权益。各医疗机构提供的入园入学体检报告应包含儿童发育障碍信息,并根据实际引导家长主动选择和参与康复与教育融合服务。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选派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与教育部门组织的特需学生教育评估,并提供综合诊疗服务及干预指导,每月至少参加1次医教结合活动。县域范围内医疗机构不具备医疗康复能力的,由所在地设区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职责。

(二)注重因材施教。

坚持尊重差异、多元融合、促进公平,探索适应特需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为特需学生配备导师,确保每个特需学生都有教师全程关注在校学习生活。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加强与教研部门合作,指导各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全面实施个别化教育与质量评价。特殊教育学校要提高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水平,系统构建适应各类学生的校本课程。重视情境教学,将教育和康复内容融入综合化、项目化、合作式学习。加强特需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从初中开始设置职业技术课程,切实抓好控辍保学。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要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开展委培、订单式培养模式试点,做好残疾学生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积极探索科学适宜的孤独症儿童教育方式,逐步建立助教陪读制度。加大力度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关心关注遭遇意外变故、特殊疾病、疑似辍学等其他困境学生,促进每个学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探索超常儿童融合教育途径,建立健全超常儿童发现、培养与评估制度。

(三)实施专项工程。

教育、卫生健康和残联等部门联合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康复机构建设工程,作为乡村振兴实事重要内容,依托学前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实现农村学前教育康复机构全覆盖。各级特殊教育发展工程重点开展融合教育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特殊教育示范校建设,以及各类特需儿童教育研究基地建设。将特殊教育纳入省"十四五"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加大高校特殊教育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力度。组织实施"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积极支持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建设,创建国家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设立特殊教育研究课题,推动解决特殊教育瓶颈问题。充分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借助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专业力量,建设特需儿童青少年教育评估与个别化教育研究大数据平台,开发特殊教育数字化课程教学资源。

五、建设特殊教育专业化师资队伍

(一)重视培养培训。

加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建设,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须是特殊教育专业毕业或持有普通教师资格证和省级教育部门认定的特殊教育专业考核合格证。适当扩大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探索实施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培养,在普通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普遍开设特殊教育必修课程。建立特殊教育教师资质培训与考试制度,委托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等专业机构提供任职资质培训与考试服务。将融合教育纳入全体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大力开展学前康复师资培训,每年组织不同学段特殊教育教师基本功大赛。

(二)加强师资配备。

落实省委编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教育机构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各地要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和融合教育资源中心专职特殊教育教师配备,重点配备学前特殊教育与康复师资,鼓励初中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职业技术教师,县级以上教科研机构应配备专职特殊教育教研员。统筹重点特殊教育装备县配校用,协调不同专长特殊教育教师在校际之间灵活配置。

(三)落实津贴补助。

各地对特殊教育学校可按不超过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10%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对设有融合教育资源中心、重点承担特殊教育工作的普通学校,可适当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增核的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专职特殊教育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对普通学校部分承担融合教育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特殊教育师资的绩效考核,由普通学校与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共同实施。对送教上门教师、参与特殊教育的医生、康复治疗师等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

(四)健全激励机制。

细化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增加中高级教师职称比重,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开展特殊教育学科带头人评选,建立特殊教育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培育机制,各设区市按规范程序向省推荐候选特殊教育教师。拟进行职称晋升的普通教师、职务晋升的校级以上领导,原则上应接受过县级以上特殊教育专题培训,有特殊教育工作成效。教师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工作者倾斜,将具有教育资质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等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

六、加大特殊教育保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加强党对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将办好特殊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立场,统筹配置资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多方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明确教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将特殊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纳入各级教育部门对学校的年度综合考评以及对校长年度考评,强化督促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

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省级统筹基础教育发展经费重点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工程,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8倍以上拨付,到2025年每生每年不低于7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补助水平。落实学前和高中阶段生均拨款政策,继续向特殊教育倾斜,可按当地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8倍以上拨付。各级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要统筹使用特殊教育、医疗、康复等经费,实现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可通过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成为定点康复机构,其康复服务经费由县级以上残联按规定结算。从事儿童康复的公益一类学校可按基本康复经费标准向当地财政申请康复预算。特需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实行全免费。特需儿童进入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免收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由当地财政部门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足额拨付到幼儿园。医保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定点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按一定比例用于残疾学生的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康复等支出。

(三)强化资源保障。

各地要积极推进学校无障碍环境改造,重点加强薄弱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为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按需配建资源教室、康复个训教室。实施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对定点康复机构按规定给予康复设备(器材)补助。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残疾学生应助尽助。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助特殊教育。落实《XX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城乡各类组织,特别是教育部门、高等院校和规模较大的中小学校,应履行扶持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义务,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总人数%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广泛宣传特殊教育政策和典型经验,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更换具有融合含义的校名,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XX省"十四五"卫生健康科教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认真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与人才战略,实施《XX省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与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全省卫生健康科技进步与创新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做好"十四五"期间卫生健康重点学科与科技创新工作,切实提高我省卫生健康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现结合《XX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制定《XX省"十四五"卫生健康科教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全省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与成果转移转化效率为目标,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健康XX战略为统领,坚持创新驱动,坚持拔高峰、强优势、建机制的原则,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布局,加大投入力度和体制机制创新,促进资金、人才、技术等创新资源优化整合,推动学科与技术交叉融合,强化临床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引领未来医学科学技术发展方向,增强对全省卫生健康事业与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5年,形成布局合理、定位准确、管理科学、运行高效、开放共享、协同发展的全省卫生健康创新体系,建设10所左右省级研究型医院、30个左右省级医学创新中心和50个左右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取得一批重点领域重大科研标志性成果。通过工程项目实施,实现更多国家级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平台在XX落地,积聚更多顶尖的医学科研资源,在部分重大疾病防治研究,以及新型药物、疫苗和医疗器械"卡脖子"问题研发等领域产出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使我省重大疾病防治技术研究与生物医药创新能力逐步达到国内领先,接近欧美等发达国家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一批省级研究型医院

1、功能定位。

面向卫生健康事业与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以新医学知识和新医疗技术的产生与传播为使命,在医药创新能力、医学人才培养、临床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作为我省临床研究、技术创新的领头雁和重大疑难疾病诊疗中心,引领全省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方向。

2、职责任务。

以解决人民健康重大需求为导向,坚持临床、教学与科研融合,聚焦重大疾病防治需求,组建临床研究中心,瞄准破解"卡脖子"难题,组织开展科研攻关。组建多学科诊疗中心,建立多学科高水平诊疗团队,实现学科和技术等优势资源整合,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系统化、个性化和精准化诊疗服务。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建立独立的研究型病房、梯队合理的研究队伍、规范化的医学教学体系、标准化的生物样本库,为临床研究和人才培养提供基础支撑。探索优化人才结构、培养创新人才的新举措,实行临床医师和高校教授双聘制度,推进基础和临床的融合创新机制。完善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制度机制,建立"产学研医"一体化的协同创新平台,搭建成果向临床和产业转化的桥梁。

3、建设目标。

以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和医疗综合实力较强的医院为重点,结合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任务,遴选一批优势学科多、特色技术强和人才集聚度高的医院,通过加强政策引导,推动医疗机构转变发展理念,到2025年底,建成10所左右管理制度体系完善、临床诊疗技术特色鲜明、科技创新优势明显、人才队伍结构合理、信息系统支撑有力的省内一流、国内领先高水平有特色的省级研究型医院。每所省级研究型医院在国家级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平台与全国两院院士、国医大师级专家候选人上有新突破;牵头开展国家级重点研发项目/重大科技专项和新药/医疗器械临床研究,产出国际领先水平的医学新技术、疾病诊疗指南、行业标准等标志性成果;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在医科院科技量值医院排名有上升、进入科技量值学科排名前20的学科数量有增加;疑难重症诊治能力、医学前沿技术应用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建设一批省级医学创新中心

1、功能定位。

面向全省重大疾病防治需求和重大公共卫生问题防控,在医学新技术、诊疗新方案和医药新产品的协同创新,以及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等方面有显著优势,高水平国际国内合作研究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大,作为全省临床医学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为提高临床诊疗水平和疾病防控策略提供科技支撑。

2、职责任务。

以临床应用为导向,以协同研究网络为支撑,聚焦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血液系统疾病、肾脏疾病、代谢性疾病等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分别围绕一个专业研究方向或一项关键技术等,坚持"医+Ⅹ"协同创新,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发展;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坚持中西医协同创新,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开展大样本临床循证医学和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探索更为精准有效的疾病防治手段;牵头开展国际国内多中心药物临床研究,加快新型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研发,有效解决重大疾病防治和公共卫生问题防控方面的难题。

3、建设目标。

根据我省卫生健康和生物医药创新需求,结合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医学技术创新中心规划布局,遴选一批临床需求急迫、专项技术优势突出、团队带头人行业影响力大的优势学科/专科和中心,通过支持协同网络建设,引导依托单位加强整体布局,优化人才与技术等资源配置,到2025年底,建设30个左右创新能力、诊疗技术水平和解决疑难问题能力均处于省内领先的省级医学创新中心。每个省级医学创新中心须有明确的临床研究方向,合理的临床研究专业人才队伍,建成标准化、规模化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和生物样本库,牵头开展的省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研究制定不少于3项国家级水平的疾病诊疗标准、技术规范或临床路径,以第一完成单位获省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项,普及推广5项以上医学科技创新成果。

(三)建设一批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

1、功能定位。

面向医学前沿技术和事业长远发展,在医学前沿技术与医药原始创新基础研究,以及技术转移转化、解决卫生健康实际问题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作为全省医学科技创新、新技术推广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带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与医药创新能力全面增强,发挥在全省卫生健康前沿技术研究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2、职责任务。

结合自身技术和人才优势,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凝练主攻目标,制订学科/实验室发展规划与具体措施,加大投入,改善临床诊疗与传染病防治、教学与科研等硬件条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院内学科交叉融合;完善科技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激励机制。围绕严重影响我省居民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以及疾病发病机制和药械作用机理等重点,加强卫生健康前沿技术和生物医药创新研究与成果转化。加强与国家重点实验室布局的衔接,追踪世界医学前沿技术发展,组织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产出更多原创成果。

3、建设目标。

根据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统筹强优势与补短板,以医疗卫生机构的优势学科/专科和实验室为主体,遵循服务需求量大、技术优势较为突出、研究基础较好的遴选原则,适当向短缺技术、薄弱专科与地区倾斜,到2025年底,建设50个左右硬件条件完善、人才队伍结构合理、科技创新能力强和服务水平高的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每个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均须有明确的重点发展或主攻研究方向,疑难危重复杂病例比例(非临床科室的技术水平与服务能力)居省内领先;在省级以上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上有新进步,有牵头开展的省级以上重点研发项目/重大科技专项,以第一完成单位获省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项或委医学引进新技术一等奖,医学科技原始创新成果向临床转化3项以上,学科在医科院科技量值排名有所上升。

(四)开展一批省级卫生健康领域科学研究

1、研究定位。

服务于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和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卫生健康科技创新的新形势,以疾病防治需求为导向,坚持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围绕严重影响群众生命健康的重大疾病防治的关键技术、临床前沿技术,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策略,以及新型药物与健康服务技术及相关健康产品研发等重点领域,与国家自然、省自然研发计划相衔接,全面增强全省卫生健康领域科学研究能力。

2、组织方式。

每年研究制定发布省卫生健康委年度科研项目指南,明确重点支持领域、研究项目类型、各类项目立项数量及支持标准等,组织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等对照研究指南进行申报,并根据申报情况进行项目初筛、评审与立项。对围绕事业发展或重大疾病防治亟需的关键技术或药械的研发,建立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的重大疾病专项和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有效对接机制,采取揭榜挂帅等方式组织若干重大项目攻关研究,争取在部分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

3、研究目标。

加强对省级研究型医院、医学创新中心、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的考核引导,全面加强医学科学研究,逐步加大卫生健康系统科研积累,提升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研究水平,实现更多国家重点研发项目/重大科技专项落地XX,争取在一批重点领域研究取得重大的标志性成果。

三、组织实施

1、实施周期。

本周期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2025年。各类项目依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现有基础,按照工程总体规划,分阶段、按计划、有序实施,努力实现工程项目关于协同研究网络、重大疾病临床特色诊疗技术和药械研发的成果产出目标。

2、实施范围。

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含军队、科研院所、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

3、资金补助原则。

对评审认定的省级研究型医院(含建设单位)、省级医学创新中心和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等平台类项目,按照一次立项、分类资助、持续支持的原则进行补助。对科研项目按照年度立项计划进行补助。

4、优先条件

(1)对省级研究型医院,优先考虑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依托单位和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为A+及以上的医疗机构。

(2)对省级医学创新中心,优先考虑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公共卫生研究院、省"十三五科教强卫工程"中考核优秀的省临床医学中心等。其中:对已获国家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含进入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遴选答辩单位)、已布局的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依托的重点疾病所在学科/中心,直接命名为省医学创新中心,并给予相应的省级财政支持。

(3)对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优先考虑具有明显专科特色和优势(进入复旦专科排名前10或提名的临床专科)、且科技实力较强(科技量值排名在全国前20位)的学科/实验室。其中:对已获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等称号的,直接命名为省医学重点实验室,并给予相应的省级财政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卫生健康委将工程纳入《XX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并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医学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建设规划相衔接,建立经费持续投入机制,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管。加强对临床研究及成果转化尤其是中医药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的扶持力度。在项目管理中注意保护知识产权和医疗数据安全,倡导科研诚信。项目依托单位在高层次人才引进、推荐申报国家与省重大科研创新平台建设、科研项目立项及其成果奖励、产学研合作、科研资源共享等方面对实施项目予以政策支持。

(二)、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省卫生健康委建立项目绩效考核机制,根据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对科技成果转化和职务发明等给予奖励,以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对各类项目实行年度信息报告、中期考核和期末验收制度,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导向性、实效性。对期末未能完成项目合同任务要求或出现重大过错、受到处罚的建设单位,退出工程项目序列,同时取消相应的财政补助资金。

(三)、强化项目依托单位责任。

所有项目依托单位须承诺并落实医院和学科建设经费。项目确定后,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建设项目有序实施,并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考核评估。各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恪守医学伦理,自觉遵守科研诚信,规范科研、诊疗和服务行为。

XX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动新型储能示范应用和规模化发展,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努力构建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发展需求的新型电力系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发〔2022〕20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475号)等相关要求,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积极开创技术、市场、政策多轮驱动良好局面,以稳中求进的思路,引导新型储能科学布局,着力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按照"统筹规划、开放多元、市场主导、安全规范"的原则,与电力系统各环节融合发展,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260万千瓦左右,为新型电力系统提供容量支撑和灵活调节能力,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逐渐成熟,实现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发展。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实现规模化应用,积极支持其他型式的新型储能示范应用。

三、重点任务

(一)重点发展电源侧新型储能

电源侧新型储能重点发展方向为建立"新能源+储能"机制。光伏发电项目配建的调峰能力应按照当年市场化并网的文件要求执行。对于不具备配建储能电站条件的光伏项目,可通过购买方式落实储能容量。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配建储能电站或购买调峰服务。鼓励存量新能源项目增配或购买新型储能调峰能力,提高存量新能源电站的系统友好性,增强系统对新能源电力的接纳能力。鼓励燃煤电厂合理配置新型储能,提升常规电源调频性能和运行特性。探索开展新型储能配合核电调峰调频等应用。

(二)有序发展电网侧新型储能

电网侧新型储能重点发展方向为电网事故应急备用、延缓或替代电网工程投资,目前主要由电网企业根据系统规划运行情况提出项目需求,在工程规划、可研设计、项目审批等环节,将电网侧新型储能视为电网的重要电气元件和技术方案选择,纳入综合比选论证和项目规划流程管理。电网侧新型储能现由电网企业直接投资建设或委托建设、购买服务。在大规模新能源汇集、大容量直流馈入、系统频率和电压支撑能力不足的关键电网节点建设新型储能,提升系统抵御突发事件和故障后恢复能力;在输电走廊资源和变电站站址资源紧张地区,如负荷中心地区、临时性负荷增加地区、阶段性供电可靠性需求提高地区等,建设电网侧新型储能,延缓或替代输变电设施升级改造,降低电网基础设施综合建设成本;在安全可靠前提下,适时建设一批移动式或固定式新型储能作为应急备用电源,提升系统应急供电保障能力。

(三)灵活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

鼓励具备条件的用户配置新型储能,提高用能质量,降低用能成本,提升用能效率。鼓励企业用户充分利用分时电价政策、容量电费机制,主动削峰填谷,减少尖峰电费支出;鼓励用户侧新型储能设施聚合利用,发挥削峰填谷作用,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和需求侧响应,实现源荷双向互动。

(四)推进新型储能技术示范应用

多元化发展新型储能技术,为新型储能提供技术支撑。研究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储能系统集成与控制方案,加强数字化运维,推动高安全、低成本、长时储能发展。结合新型电力系统对新型储能技术路线的实际需要,推动我省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发展,促进技术成熟的锂离子电池、压缩空气储能规模化发展,支持液流电池、热储能、氢储能等技术路线试点示范。

推进新型储能在新能源出力计划跟踪、新能源消纳、调峰、调频、供电能力提升、应急供电保障、延缓输变电升级改造等功能场景的多元化应用。鼓励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其他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

(五)探索新型储能商业模式

鼓励新能源电站以自建、租用或购买等形式配置储能,发挥储能"一站多用"的共享作用。积极支持各类主体开展共享储能、云储能等创新商业模式的应用示范。新能源发电企业与储能企业签订租赁协议,由新能源发电企业按年度支付储能租赁费用,储能企业按照容量提供调峰服务,鼓励签订长期协议或合同。

鼓励发电企业、独立储能运营商联合投资新型储能项目,通过市场化方式合理分配收益。建立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协调运营、利益共享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新型储能项目,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建设新型储能公平保障机制。

四、规划布局

(一)电源侧新型储能项目布局

电源侧新型储能原则上应在风电光伏电站、火电厂等电源场站内部建设,或根据需要集中共建共享,以减小新能源出力波动,缓解系统调峰调频压力,促进新能源消纳。

按照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的有关要求,长江以北地区市场化并网光伏配建新型储能原则上布局在长江以北。鼓励在光伏电站内配置新型储能,以满足光伏电站自身调节需求,兼顾负荷预测及调频需要。需要购买调节能力的项目,宜优先在光伏电站所在设区市购买,所在设区市无可购买调节能力的,原则上在长江以北其他设区市购买。

(二)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布局

电网侧配置新型储能应在变电站或专用站址建设,直接接入公用电网,宜布局在常规输变电设施建设难度大、代价高的区域,以降低电网建设成本。

应对特高压直流故障的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宜布局在特高压直流落地端近区,充分发挥其事故应急响应的作用。引导电网侧新型储能在苏州、淮安、泰州等特高压直流落点附近地区布局,提供紧急频率支撑,优化潮流分布。削减用电尖峰负荷的电网侧储能项目,宜优先布局在局部供电瓶颈地区,提升分区电网供电能力。鼓励在配电网中规划建设新型储能项目,支持电网企业在屋顶光伏汇集处建设分布式储能,减少输变电工程建设投资。引导南京、苏州等重点城市依托坚强局部电网布局建设新型储能项目,提升重要负荷中心的应急保障能力和风险防御能力。

(三)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布局

用户侧新型储能应在用户内部或邻近场地建设,接入用户内部配电系统,以市场化方式为用户提供削峰填谷、需量管理、备用电源、光储一体化运行等功能,提升用户的用电可靠性。

鼓励工业、通信、金融、互联网等供电可靠性要求高的用户配置新型储能,提升用户的自平衡能力,提高对大电网的稳定性支撑。支持重要负荷用户根据用电需求自行建设移动式或固定式新型储能,提升应急供电保障能力。

(四)因地制宜布局新型储能

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应节约用地,鼓励利用退役火电、退役变电站等现有厂址建设新型储能电站。鼓励在新能源电站内外就近布置集中或分散式储能,改善新能源项目涉网性能。充分发挥金坛盐穴压缩空气储能项目的示范作用,在验证技术经济性、形成完善价格机制的基础上,考虑在常州、淮安、镇江等盐穴资源丰富地区进一步发展盐穴压缩空气储能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分级分类管理。

新能源项目配建的新型储能项目应与主体项目同步确定规模、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管理。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参照常规电网项目的规划建设流程管理。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应纳入用户主体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独立建设的新型储能项目应根据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评审意见,明确建设规模、技术方案、接入系统、运行模式等内容,经省、市级能源主管部门评估后纳入相应电力规划。其中,额定功率5万千瓦以下的纳入地市级电力规划项目体系管理,额定功率5万千瓦及以上的纳入省级电力规划。

(二)规范项目审批。

根据《XX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XX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现行版),新型储能项目纳入相应规划后实行属地备案。

(三)加强运行管理。

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应符合《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储能系统运行维护,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运行安全。电网企业应加强对新能源项目配建储能关键指标的运行监测,确保储能电站的运行时长、电站可用率等性能满足并网承诺相关技术要求,建立科学调度机制,有效发挥新型储能应有的作用。

(四)健全价格机制。

建立电网侧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研究探索将电网替代性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利用峰谷电价政策,促进用户侧储能发展。独立建设并向电网送电的新型储能电站,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费用。

(五)完善市场机制。

完善适应新型储能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推动新型储能以独立电站、储能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多种形式参与辅助服务,鼓励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电源联合参与电力市场。探索建立独立储能作为新型市场主体参与中长期和现货市场交易机制,独立储能可视同电力用户在低谷时段充电,视同发电企业在高峰时段向电网送电,并提供调频、黑启动等辅助服务,发挥其移峰填谷和顶峰发电作用。

关于"十四五"深入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奋力打造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现就我省深入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以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为主线,以打造农业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为目标,坚持规模化、设施化、智能化、融合化、绿色化发展思路,把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突出数据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增强政府宏观分析决策和生产经营服务能力,实现数字技术应用深度融合、数据应用场景创新突破、数据要素价值充分激发、数字经济业态更高质量,为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十四五"期间,打造100个数字化创新引领的智慧园区、200个智能化水平先进的数字化农场(牧场、渔场)、10个全程贯通的特色产业链数字化试点县、7个以"苏农云"为底座覆盖全省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到2023年,建成一批特色农产品数字化产业链,一批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全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达68%。到2025年,绿色化、智能化、现代化生产体系有效建立,农业生产性服务数字化取得重要突破,数字技术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各环节全链条广泛应用,省市县一体化的大数据智能决策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全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达70%。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园区数字化提档升级工程。

将具备条件的各类现代农业园区作为推进农业数字化的"先行区",按照"一园一策、数字赋能、全面提升"的要求,在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立标准规范体系、推动生产要素数字化、提升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增强数字化公共服务能力、丰富数字化决策指挥手段等方面,全方位提档升级,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数字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辐射带动有力的智慧农业园区,全面提升现代化水平。(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农垦集团等部门和单位及各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农场数字化标杆建设工程。

在实现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的基础上,加大农业生产数字化改造力度,推动环境测控、水肥调控、航空植保等智能农机装备与技术在种植业耕种管收各环节广泛应用。加快规模畜禽场设施设备改造升级,普及推广精准饲喂、环境实时调控、疫病防控、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技术产品。加强水体水质监测调控、自动投喂、尾水处理等技术装备在渔业上的应用。坚持行业标杆导向,建设一批具备先进水平的数字农场(牧场、渔场),扩大示范辐射效应。(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垦集团等部门和单位及各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产业数字化强链增效工程。

聚焦优质粮油、规模畜禽、特色水产、绿色果蔬等主导产业,以县域为单元,以"延链、补链、强链"为关键,加强数字技术在产前、产中、产后的应用,开展全程数据采集监测,打造一批"链通数融"的特色产业链,促进生产加工数字化、经营流通数据化、质量监管精准化、过程服务高效化、数据信息可视化,以数据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等要素向产业链集聚,助力现代农业产业链优化升级。(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等部门和单位及各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农业产能数字化监测评价。

推进第三次土壤普查、农业种质资源调查和测土配方施肥等数据更新,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减肥控药等动态监测和农业投入品数字化管理,加快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及智能农机作业数据信息"入网上云",完善农业基础数据资源库。以水稻、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为重点,综合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地面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实现农作物类型、耕作方式、种植面积、作物长势和作物产量等动态监测,提升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多源数据融合分析和模型研究,建立高效精确预测方法与评价体系,形成农业产能监测评价"一张图",全面增强农业生产决策能力。(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气象局、省农科院、省供销社、省农垦集团等部门和单位及各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打造生产数字化全链条解决方案。

加强数字农业关键技术攻关,开发数字育种设计平台,提升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水平,构建分品种的生长调控知识模型,建立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基地,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先进成熟的"场景+链式"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实现生产过程动态监测、精准调控与智能管控,增强农业生产数字化支撑保障能力。(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农科院、省供销社、省农垦集团等部门和单位及各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增强农业生产性服务数字化能力。

大力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公司、供销社基层社等多元主体参与的现代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集成建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云平台,研发高效精准的智能匹配技术,逐步提高市场信息、农资供应、绿色生产、废弃物利用、农机作业及维修、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营销网络远程培训等云服务能力。研究制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标准,加强监测技术设备研发应用,建立农业生产服务质量数字化评价监管体系,形成"一站式"服务新模式,带动更多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省农垦集团等部门和单位及各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农产品质量信息化监管力度。

增强农产品安全保供能力,推进农产品质量溯源与市场监测预警数字化,研究运用在线监测预警农产品市场信息新手段,探索建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数字化档案。完善农业投入品数字化监管,运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打通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数据通道,集聚"生产+市场+监管"三方资源,打造融合全过程各环节信息为一体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不断提升快速反应监管能力,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省农垦集团等部门和单位及各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高农业安全生产预警防范能力。

围绕渔业安全生产、农机作业安全、重大自然灾害防范等方面,加强农业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体系研究,推动集成雷达、传感器、红外、北斗等技术的智能监测设备研发应用,提升安全风险全面感知能力。加强时空数据、物联网数据等资源汇聚融合、关联分析,实现各类风险的早期预警、实时监测、决策指挥、应急调度,提高风险精准评估、高效处置和综合执法能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风险防控"一张网"。(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等部门和单位及各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水平。

持续推进农村集体资产和"三地"管理数字化,建立大数据监测体系,构建智能决策预警模型,推动集体经济数据汇聚融合,强化农村宅基地、承包经营权审批与不动产登记发证等信息共享,促进农村财务、集体资产等"云监管""云办理",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监管透明高效。(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和单位及各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快农村地区接入网扩容,持续推进农村地区5G网络建设,面向有条件、有需求的农村地区逐步推动"双千兆"网络建设,提升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水平。开展农村地区接入网IPv6升级优化,提升网络性能和服务能力。加快农村流通服务数字化,支持重点园区、规模农场打造农产品产地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进冷链物流设施数字化改造,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健全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和单位及各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升"三农"金融服务精细化水平。

以"三农"金融服务需求为切入点,依托市场主体基础信息和生产、经营、资产等多维度数据,推进农村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依法合规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精准画像、信用评分,形成"三农"金融服务数据中台,为创新设计农业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各环节金融信贷保险产品提供大数据服务,打造强有力的乡村振兴金融引擎。(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银保监局、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等部门和单位及各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农业数字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出台政策、财政补助、减免税收等扶持方式,吸引科技企业、涉农企业参与到农业数字化建设工作中,提升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数字素养,全面推进农业数字化。省农业农村厅要健全协同推进机制,牵头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细化任务清单,明确相关责任,确保农业数字化各项建设任务落地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和单位及各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协同创新。

面向数字技术、数据要素全程全链条创新应用等重大需求,坚持"急用先行、重点突破"原则,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形式,精准遴选行业内领军科研团队或创新企业,联合相关科研机构、涉农高校、农业企业等成立"1+N"创新联合体,建立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促进"研发端""生产端"与"需求端"精准衔接,加快研发与创新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产品,形成若干个农业数字化全链条解决方案。(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科院等部门和单位及各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支持力度。

统筹现有资金渠道,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加大对农业数字化建设支持力度,在支持传统项目数字化改扩建的同时,对重点建设任务给予支持。加大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投资招引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业数字化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投放机制,降低融资成本,加大中长期信贷支持。多渠道、多形式培养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技术融合的复合型人才,鼓励支持数字化人才进乡入村,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术应用能力。(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银保监局等部门和单位及各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营造良好环境。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设置农业数字化指标,定期开展全省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能力监测,推动各地强弱项、补短板、增优势,形成区域间、行业间协同并进的发展格局。适时举办数字乡村紫金山峰会、数字农业创业创新大赛等,建立农业数字化专家智库,挖掘一批先进适用的典型实践案例和技术集成方案,打造数字农业品牌。(省委农办、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和单位及各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XX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完善全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基础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XX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苏政办发〔2022〕60号,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我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提升我省城乡社区服务的精准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提供有力指导和基本遵循。

一、发展基础与规划目标

"十三五"时期,XX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党建引领多方参与的组织体系基本形成,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建设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便民惠民举措不断创新,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对标新的战略机遇和任务,经过近一年的充分调研、征求意见和反复论证,经数易其稿,编制出台了此《规划》。《规划》明确到"十四五"末,基本建成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社区服务供给与服务能力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规划布局、服务设施、功能配置更加完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有效衔接;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更加科学;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更加充实;"五社联动"治理服务机制更加健全;省级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全省美好和谐社区建设有序推进,城乡社区服务的精准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并细化设置了12项主要发展指标。

二、《规划》的主要特点

《规划》与国家规划相衔接,注重把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战略定位,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突出XX特色。《规划》与国家规划相比较,在框架布局上进一步凸显XX特色,扩充了发展指标数量,增设了专栏并拓展了内容,增加了"推进城乡社区服务重点工程建设"章节。扩充发展指标。结合我省实际,在优选5项国家规划发展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7项指标,包括困难群众走访发现机制建成率、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数占比、开展精神障碍城乡社区康复服务的县(市、区)覆盖率等,更加突出重点服务人群。增设专栏及内容。增设了"五社联动"机制建设行动专栏,旨在突出创新社区服务;在"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专栏中,与国家规划相比拓展设置了社区托育服务、物业服务、家政服务等更多内容。增加"推进城乡社区重点工程建设"章节。通过推进实施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质量提升、社区应急体系强弱项、社区矛盾调处体系建设、社区医疗服务和心理健康服务质量提升等四个重点工程,确保全省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均衡发展。

二是注重目标导向。《规划》不仅立足我省实际、瞄准高品质生活定位,明确了"十四五"全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还从社区服务格局、社区服务供给品质、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社区服务效能、社区智慧化建设等方面,优化实化了目标任务和发展举措。

三是夯实基层基础。《规划》从为民服务、便民服务、安民服务等三方面充实社区服务的基本内容,积极回应了群众关切,进一步提升了社区服务基础功能配置的广度与质量;通过推进城乡社区重点工程建设,引导各地加大投入、因地制宜、查缺补漏、创新发展,不断夯实城乡社区服务的基层基础。

三、《规划》的重要举措

(一)完善城乡社区服务格局。

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全过程,强化基层政府在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地位,完善村(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及社会力量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全面健全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制度,促进法治建设进社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提升城乡社区服务供给品质。

完善城乡社区服务场所设施,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城乡社区面向重点人群的兜底保障服务,加大医疗卫生、养老、托育、助残、就业、教育、文体等公共服务供给,大力发展便民服务,强化安民服务功能。创新城乡社区服务供给方式,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推进城乡社区服务精细化,更高质量服务居民群众。

(三)提高城乡社区服务效能。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立足社区服务提质增效,深化"五社联动"机制,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健全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社区志愿服务能力、社区慈善服务供给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增强城乡社区服务效能的具体措施。

(四)加快城乡社区智慧化建设。

顺应信息化、数字化应用在社区治理服务中的迫切需求,突出城乡社区智慧化主线,将推进基层治理智慧化、促进社区服务智慧化、探索群众自治智慧化进行统筹安排,丰富了社区服务智慧化内涵,强化了治理、服务、自治智慧化融合发展。

(五)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着重从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提升社区服务人才素质等方面入手,引导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素质结构,完善职业规范、服务标准和激励机制,促进我省各类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持续健康发展。

此外,《规划》还围绕强化组织保障、强化法治支撑、强化政策保障、强化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压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责任,推动《规划》有序实施、落地见效。

争做文化强国先行区里"先行军"面向"十四五"XX文化产业厚积薄发启新篇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作为锚定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目标的第一个文化发展五年规划,《规划》中提出,将以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文化创意、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催生新发展动能,加快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规划》为"十四五"时期XX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路径。近年来,XX文化产业发展动能强劲,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充分彰显。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从2012年的2330亿元增加到去年的5800亿元左右,连续多年稳居全国第二。持续打造XX版博会、XX印博会、苏州创博会、南京融交会等会展平台,"紫金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成为全国知名品牌,创成5家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数量居全国前列。

2020年全省新闻出版业增加值亿元、营业收入亿元、资产总额亿元,分别较2012年增长%、%和%;全省版权产业增加值8861亿元,占全省GDP的%,较2012年增长%,吴江丝绸产业被评为全国第三个世界知识产权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

2021年,全省共有影院1140家、银幕7225块,电影票房收入全国第二,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5G智慧虚拟摄影联合实验室落地XX。

2021-2022年,全省共有35家企业、11个项目成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项目,无锡市、苏州工业园区入选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对外文化贸易规模不断扩大。

文化产业强,离不开强大的市场主体群。我省持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组建成立省文投集团、省电影集团等,推动XX有线、幸福蓝海A股上市,推进XX有线参与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目前,全省共有规模以上文化企业9601家,文化类上市(挂牌)企业92家,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38个。凤凰出版、XX广电、XX有线等省属企业连续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南京文投集团、常州恐龙园、苏州大禹科技等骨干文化企业获得30强提名奖,认定发布"XX民营文化企业30强",领军企业示范带头作用更加凸显。

6月26日,第八届"紫金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颁奖典礼暨优秀作品展开幕式在南京国际展览中心举行,共收到作品29390项,创历年最高,共评选出金奖13项、银奖39项、铜奖73项、优秀奖356项及大学生创业创新奖63项。自2014年创办以来,"紫金奖"大赛已经成为文化创意领域的风向标、产业发展的助推器。

放眼XX大地,创新的脚步你追我赶,创意的火花四处喷溅。

金融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造血"系统,是"强筋健骨"、能级跃升的重要支撑。2018年,XX设立全国首只大运河文化旅游发展基金,省文投集团创新母子基金协同联动机制,以"特色投资+专精产业"双轮驱动,更好促进多方协同、更大程度发挥基金引领支撑作用,截至目前,建成"1只母基金+11只区域子基金+9只行业子基金"平台格局,认缴规模超170亿元,已投资大运河沿线城市更新、红色文旅、文化科技、经典传承保护等项目18个。

水晶产业是连云港市特色文化产业,但"有产业无数据"一直是连云港面临的难题。为此,连云港市创新制定特色文化产业统计,填补了传统文化产业统计中特色产业体系统计的空白,解决了规模小、体量大的企业无法纳入统计的难题。统计显示,截至去年11月,连云港新增规模以上文化企业110家,新增营收近400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进位提升,文化产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增幅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

XX文化底蕴浓厚,是很多人心目中的"诗和远方"。近年来,XX在全国率先开展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涌现出"夜之金陵""姑苏八点半"等品牌,南京、苏州等6地获评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文旅消费占到全国总额的近10%。接下来,XX将重点推进世界级运河文化遗产旅游廊道、滨海生态旅游廊道和扬子江世界级城市休闲旅游带建设,不断扩大"水韵XX"文旅品牌影响力。

抚今追昔,XX用深厚的人文底蕴、哲学智慧、共情思考,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源头活水;憧憬未来,在XX努力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先行区的伟大进程中,文化产业必将担负起新的使命,以文化自信激活文化创新创造,争做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先行区的"先行军"。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文化是国家和民族之魂,也是国家治理之魂。没有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形势需要新确定的重点项目和创新性举措扎实推进,我国文化建设在正本清源、守正创新中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全新局面提供了强大正能量。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凝聚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党的理论创新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地改变着中国、影响着世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弘扬,主流舆论不断巩固壮大,网络空间日益清朗,全国各族人民精神面貌更加奋发昂扬。文艺创作持续繁荣,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人民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和平发展的负责任大国形象进一步彰显,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大幅提升,中华文明新发展为人类文明进步贡献了新增量。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坚定文化自信,更有信心更有能力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创造光耀时代光耀世界的中华文化的关键时期。进入新发展阶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文化是重要内容,必须把文化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更加自觉地用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文化是重要支点,必须进一步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强化文化赋能,充分发挥文化在激活发展动能、提升发展品质、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中的作用。顺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文化是重要因素,必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扩大优质文化供给,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迎接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推动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文化是重要领域,必须加快推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更好地以先进适用技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重塑文化生产传播方式,抢占文化创新发展的制高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风险挑战,文化是重要力量源泉,必须高扬思想旗帜、强化价值引领、激发奋斗精神,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进文化铸魂,增强全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创造力。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交织影响,在错综复杂国际环境中化解新矛盾、迎接新挑战、形成新优势,文化是重要软实力,必须增强战略定力、讲好中国故事,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持久而深厚的精神动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我们要更加坚定文化自信,自觉肩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在实践创造中进行文化创造,在历史进步中实现文化进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战略布局,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文化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着力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着力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着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软实力,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为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原则,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方方面面,为实现文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文化权益,把宣传、教育、引导和服务群众结合起来,鼓励人民参与文化创新创造、依法参与国家文化治理,做到文化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文化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优化文化发展生态,转变文化发展方式,重构文化发展格局,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固本培元、守正创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定不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文化对外开放,增强文化发展动力,激发文化发展活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继承革命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正确处理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彰显和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

--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牢固树立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理论与舆论、文化与文明、内宣与外宣、网上与网下,统筹国内与国际、事业与产业、国有与民营、阵地与市场,促进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实现文化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三)目标任务

--全党全社会的思想自觉和理论自信进一步增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绽放出更加绚丽的真理光芒,人民在精神上更加主动,新时代中国发展进步的精神动力更加充沛。

--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中华民族的家国情怀更加深厚、凝聚力进一步增强,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更加繁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全媒体传播体系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更加健全,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显著提升,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城乡区域文化发展更加均衡协调,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中华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中外文化交流和文明对话更加深入,中国形象更加可信、可爱、可敬,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文基础更加坚实。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更加完善,文化法律法规体系和政策体系更加健全,文化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

三、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一)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深入人心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完善持续深入学习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工作体系。编辑出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著作。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整体性系统性研究、学理性阐释和学科性建设,加强对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的重大原创性贡献的研究阐释宣传。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层级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列席旁听和督促检查。持续开展党员大规模轮训。综合运用全媒体方式、大众化语言、艺术化形式,结合党治国理政的生动实践和历史性成就,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理论宣传普及。创新高等学校思政课内容和方式,鼓励文化名家讲思政课,打造思政精品课程,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

(二)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哲学社会科学各领域各学科,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学科基础理论建设,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学派。深化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问题,推出一批扎根中国大地、聚焦伟大实践、反映时代特征的原创性、标志性科研成果,推动重大学术成果国际化传播。培育高效整合国内外学术资源、引领学科创新发展的学术平台。充分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深入推进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

四、加强新时代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一)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增进认知认同、树立鲜明导向、强化示范带动。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日常生活,融入法治建设。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筑牢党员干部、青少年等重点群体的理想信念之基。围绕"七一"、"八一"、"十一"等重大时间节点,依托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载体,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加强公益广告宣传。统筹开展诚信教育、勤俭节约教育、劳动创造幸福主题宣传教育。强化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深化"一国两制"实践教育,强化全民国防教育,促进平安中国建设。

(二)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传承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对革命、建设、改革时期各类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尊崇褒扬英雄模范,关心关爱先进典型人物。健全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相结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把立德树人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发挥优秀文化产品陶冶道德情操的作用,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广泛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长效机制。

(三)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和基本国情教育。加强大中小学思想政治建设,打造一批高等学校思政类公众号,完善领导干部、国企骨干、新时代先进人物等群体走进校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四)创新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以实施文明创建工程为抓手,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不断深入。创造性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弘扬科学精神,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化文明餐桌行动和"光盘行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加强网络文明建设。

五、巩固壮大主流舆论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发展壮大主流媒体,不断增强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一)构建主流舆论新格局

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总体布局,强化整体推进,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主流舆论格局。突出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闻宣传,精心组织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更好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改进和创新内容表现形式,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新闻报道精品。持续推进网络内容建设,建设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国家级新闻信息内容聚合发布平台。加强传播效果评估,健全媒体自评、媒体互评和重点点评相结合的新闻阅评体系。建立项目化主导、团队化运作、立体化作战和日常工作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促进对内和对外宣传协同高效。

(二)建设全媒体传播体系

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有效整合各种媒介资源、生产要素,推动在信息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管理手段等方面共融互通,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统筹处理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主流媒体和商业平台、大众化媒体和专业性媒体的关系,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推进内容生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高质量内容产出机制,推广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引领作用,支持主流媒体重塑采编流程、建设平台终端、优化管理手段、强化版权保护、打造媒体资源数据库、提升内容生产力、占据传播制高点。创新媒体业态、传播方式和运营模式,强化用户连接,发挥制度优势和市场作用,增强主流媒体竞争力。

(三)建好用好管好网上舆论阵地

把党管媒体原则贯彻到新媒体领域,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属地管理和主管主办责任,加强和改进内容监管。强化对网络平台的分级分类管理,加快完善平台企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重点管好影响力大、用户数多的网络新技术新应用。规范建设运营政府和其他公共服务部门新媒体,提高政务信息发布质量。完善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强化新闻信息采编转载管理,规范网站转载行为和网络转载版权秩序。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打击网络谣言、有害信息、虚假新闻、网络敲诈、网络水军、有偿删帖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繁荣文化文艺创作生产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创作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推出更多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民族的精品力作。

(一)完善引导激励机制

健全文化创作生产传播工作机制,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保障和激励广大文化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创作实践活动。发挥文化领域国家基金和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深化全国性评奖制度改革。优化重点选题策划论证机制,加强重大题材内容审查把关。加强文化领域职业道德委员会建设,建立行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深化影视业综合改革。深化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加强明星代言、违法失德艺人规范管理。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坚持团结使用和培养管理并重,做好新的文艺群体工作,推进新的文艺组织建设。

(二)推出更多精品力作

提高组织化程度,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支持当代文学艺术创作,发挥重点选题、重大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文艺创作从"高原"迈向"高峰"。加强对文学、戏剧、电影、电视、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杂技以及民间文艺、群众文艺等创作的规划引导。抓好重大现实题材、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新时代发展题材、国家重大战略题材、爱国主义题材、青少年题材、军事题材的创作生产,推出更多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新时代、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建立重点创作项目跟踪推进机制,加强全流程质量管理。抓好源头原创,推动创作重心和扶持资源向前端、源头倾斜,推动好的文学作品向剧本转化,打造优秀原创剧本。制定实施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创作重点选题规划,建立滚动式、可持续的创作生产机制,提高原创能力和工业化水平。制定实施出版物重点选题规划和古籍工作中长期规划,做好重大主题和重点出版物出版。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

(三)鼓励引导网络文化创作生产

鼓励文化单位和广大网民依托网络平台依法进行文化创作表达,推出更多优秀的网络文学、综艺、影视、动漫、音乐、体育、游戏产品和数字出版产品、服务,推出更多高品质的短视频、网络剧、网络纪录片等网络视听节目,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实施网络精品出版、网络音乐产业扶持计划。加强各类网络文化创作生产平台建设,鼓励对网络原创作品进行多层次开发,引导和规范网络直播等健康发展。加强和创新网络文艺评论,推动文艺评奖向网络文艺创作延伸。

(四)加强版权保护和开发利用

完善版权保护体系。完善著作权登记、集体管理制度,健全版权保护和交易系统,强化版权全链条保护和经营开发,促进展会版权集中交易。加强数字版权保护,推动数字版权发展和版权业态融合,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和单位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版权保护平台。加强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的版权保护。加强版权资产管理,健全版权资产评估体系,研究防止版权滥用相关制度。完善便民利民的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版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版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大对侵权盗版行为的执法监管和打击力度,持续开展"剑网"专项行动。

七、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

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赓续中华文脉,传承红色基因,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凝聚中华儿女团结奋进的精神力量。

(一)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研究阐释

深入研究中华文明、中华文化的起源和特质,构建中国文化基因的理念体系。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问题研究,深入研究阐释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强中华文明探源和考古研究成果、中华文化典籍等全媒体传播,提升博物馆、纪念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展陈教育水平。深入开展革命历史总体研究和专题研究,加大革命史料和文物调查征集研究力度。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系统梳理阐释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扶持民族民间文化整理研究。挖掘、传承和弘扬中医药文化。

(二)加强文物保护利用

树牢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责任重大的观念,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全面加强考古工作,健全"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加强文物科技创新。统筹指导各类文物资源普查和名录公布,编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保护管理和展示宣传。加强不可移动文物和馆藏文物保护修复。加大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工作力度。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文化遗产廊道,推介以文物资源为载体的国家文化地标和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实施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文物犯罪。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健全非遗调查记录体系、代表性项目制度、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实施动态管理,探索认定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加强非遗传承人群培养。提高非遗传承实践能力。强化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建设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非遗特色村镇和街区。强化融入生产生活,创新开展主题传播活动,推进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

(四)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整合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沿线等重要文化资源,强化文物和非遗真实完整保护传承,重点建设管控保护、主题展示、文旅融合、传统利用等主体功能区,系统推进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旅融合、数字再现等重点基础工程,实施公园化管理运营,形成具有特定开放空间的公共文化载体,集中打造中华文化重要标志。

八、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和实效性

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更好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

(一)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优化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加强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打造新型城乡公共文化空间。统筹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整合,提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使用效益,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机构运行与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相衔接。开展公共文化机构和旅游服务中心功能融合试点。统筹不同地域、层级、属性、类型博物馆发展。加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持续做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探索建立全国市县广播电视节目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建设,完善应急广播电视网络体系。在人口密集的乡镇建设影院,创新农村公益电影发行放映管理机制和模式。鼓励地方与有条件的学校共建剧院、音乐厅、美术馆等场馆。发展档案事业。创新公共文化管理机制和服务方式,推进文化惠民工程互联互通、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专业化运营。

(二)提升公共文化数字化水平

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指导,打通各层级公共文化数字平台,打造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库群,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重点工程建设,把服务城乡基层特别是农村作为着力点,不断缩小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建设智慧图书馆体系和国家公共文化云,建设智慧博物馆,打造智慧广电、电影数字节目管理等信息数字化服务平台。积极发展云展览、云阅读、云视听、云体验,促进供需在"云端"、"指尖"对接。推进农家书屋数字化建设,建立智能化管理体系。

(三)补齐公共文化服务短板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要求,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增加供给总量,优化供给结构,推动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倾斜,缩小城乡和地区之间公共文化服务差距,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建设,扶持民族地区新闻出版事业发展,加强少数民族语影视译制,加强民族地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保障及涉农等节目制作译制传播。推动直播卫星电视频道高清化进程。加强"三区三州"市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融合发展能力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院线,促进新片大片进入农村市场。丰富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残疾人的公共文化供给,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

(四)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健全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加大对基层的扶持引导力度,培育一批扎根基层的群众文艺团队。开展全民艺术普及,深化"结对子、种文化",拓展群众文化参与度。发挥"群星奖"等群众文艺评奖导向作用,推动群众文艺精品创作。发挥基层文联、作协、群艺馆、文化馆(站)的积极作用,扶持引导业余文艺社团、民营剧团、演出队、老年大学及青少年文艺群体、社区和企业文艺骨干等广泛开展创作活动,展示群众文艺创作优秀成果。加强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建设,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办好农民丰收节、农民文化艺术节、农民歌会、农民剧团演出、广场舞、"村晚"、"快闪"、"心连心"演出、大众歌咏、书画摄影创作等活动。

九、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把扩大内需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完善产业规划和政策,强化创新驱动,实施数字化战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促进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

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为抓手,坚持统一设计、长期规划、分步实施,统筹文化资源存量和增量的数字化,以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快速链接、高效搜索、全面共享、重点集成为目标聚集文化数字资源,推动文化企事业单位基于文化大数据不断推出新产品新服务,提升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

(二)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推进国有文化企业转型升级,优化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打造知名文化品牌和企业集团。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资本依法进入文化产业,保护民营文化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积极支持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鼓励走专精特新发展路子。加快发展数字出版、数字影视、数字演播、数字艺术、数字印刷、数字创意、数字动漫、数字娱乐、高新视频等新型文化业态,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文化与旅游、体育、教育、信息、建筑、制造等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建设国家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三)建设高标准文化市场体系

加快构建统一开放、高效规范、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完善文化企业坚持正确导向履行社会责任制度。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破除文化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健全文化要素市场运行机制,促进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合理流动。加快推进符合文化产业发展需求和文化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进一步扩大文化企业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规模,支持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探索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模式,为文化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全面促进文化消费,加快发展新型文化消费模式,发展夜间经济。加强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文化市场服务质量,强化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

(四)推动科技赋能文化产业

把先进科技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支撑,建立健全文化科技融合创新体系。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进产学研相结合,注重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加强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在影院放映、影视摄录、电影特效、高清制播、舞台演艺、智能印刷等高端文化装备技术领域攻克瓶颈技术。实施出版融合发展、电影制作提升、印刷智能制造、大视听产业链建设等工程项目,引导和鼓励文化企业运用大数据、5G、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超高清等新技术,改造提升产业链,促进内容生产和传播手段现代化,重塑文化发展模式。

十、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融合发展,打造独具魅力的中华文化旅游体验。

(一)提升旅游发展的文化内涵

依托文化资源培育旅游产品、提升旅游品位,让人们在领略自然之美中感悟文化之美、陶冶心灵之美。深入挖掘地域文化特色,将文化内容、文化符号、文化故事融入景区景点,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纳入旅游的线路设计、展陈展示、讲解体验,让旅游成为人们感悟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过程。打造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推动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剧院、非遗展示场所、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成为旅游目的地,培育主客共享的美好生活新空间。坚持提升硬件和优化软件并举、提高服务品质和改善文化体验并重,在旅游设施、旅游服务中增加文化元素和内涵,体现人文关怀。

(二)丰富优质旅游供给

适应大众旅游时代新要求,推进旅游为民,推动构建类型多样、分布均衡、特色鲜明、品质优良的旅游供给体系,推动文化和旅游业态融合、产品融合、市场融合。提升旅游演艺、文化遗产旅游、文化主题酒店、特色节庆展会等品质,支持建设集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等于一体的文化和旅游综合体。依托革命博物馆、党史馆、纪念馆、革命遗址遗存遗迹等,打造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经典线路。利用乡村文化传统和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加强对当代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的旅游开发,深入挖掘重大工程项目的精神内涵,发展特色旅游。加强对工业遗产资源的活化利用,开发旅游用品、特色旅游商品,培育旅游装备制造业,发展工业旅游。推动旅游与现代生产生活有机结合,加快发展度假休闲旅游、康养旅游、研学实践活动等,打造一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精品旅游带、国家旅游风景道、特色旅游目的地、特色旅游功能区、城市绿道、骑行公园和慢行系统。大力发展智慧旅游,推进智慧景区、度假区建设。

(三)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以服务质量为核心竞争力,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提升旅游目的地服务质量,推进文明景区创建,持续深化厕所革命,完善游客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公共服务。加强旅游交通设施建设,提高通达性和便捷度。规范和优化旅游市场秩序,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在线旅游监管,建立健全旅游诚信体系和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推进文明旅游,落实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严格执行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加大惩戒力度。

(四)创新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健全中央和地方旅游发展工作体制机制,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强化文化和旅游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责。创新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探索建立景区文化评价制度。理顺饭店、民宿等旅游住宿业管理体制。

十一、促进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

优化城乡和区域文化资源配置,推进一体化谋划、联动式合作、协同性发展,加快形成点线面结合、东中西呼应、城乡均衡协调的文化发展空间格局,促进文化更平衡更充分发展。

(一)推动区域文化协调发展

加强区域文化协同创新,健全合作互助、扶持补偿机制,推动东部地区以创新引领文化发展,加大力度支持中西部地区以及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文化发展,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文化发展,形成相互促进、优势互补、融合互动的区域文化发展格局。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健全推进区域内文化协同发展机制,提升公共文化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加强区域文化产业带建设,实现区域文化建设水平整体提高。促进形成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创新城市群文化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共建高水平合作平台,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便利共享。完善以城带乡、城乡融合的文化发展体制机制,发挥城市带动辐射作用,加快城乡间文化要素双向流动,形成以点带面、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均衡配置的城乡文化发展新格局。

(二)加强城市文化建设

综合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交相辉映、城市气质与人文精神相得益彰的现代城市文化。强化各类规划中文化建设的刚性约束,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融合时代文明,构建城市文化精神,发展城市主题文化,营造特色文化景观。以文化建设带动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整体形象和发展品质。加快建设一批有全国影响力的文化中心城市、特色文化强市。支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区域文化中心城市和特色文化城市。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鼓励因地制宜发展一批承载历史记忆、体现地域特征、富有民族特色的美丽城镇。

(三)促进乡村文化振兴

充分发挥文化传承功能,全面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推动乡村成为文明和谐、物心俱丰、美丽宜居的空间。加强农耕文化保护传承,支持建设村史馆,修编村史、村志,开展村情教育。把乡土特色文化融入乡村建设,留住乡情乡愁。创新支持和激励方式,将优秀文化资源转化为乡村永续发展的优质资产,推动乡村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促。探索以志愿服务等方式,发展民间优秀文化机构、文艺团体。鼓励乡村自办文化,支持农民办自己的文化艺术节、诗歌故事会、剧团演出、书画摄影创作展等。增加乡村优秀文化产品与服务供给,推进文化结对帮扶,鼓励"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扶持具有乡土特色的文艺创作。开展"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推进数字文化资源进乡村。探索建立乡村文化交流交易平台,活跃乡村文化市场。

十二、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统筹推进对外宣传、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增强国际传播影响力、中华文化感召力、中国形象亲和力、中国话语说服力、国际舆论引导力,促进民心相通,构建人文共同体。

(一)深化中外文明交流互鉴

坚定中华文化立场和文化自信,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人文交流活动,以文载道、以文传声、以文化人。面向不同国家和区域,搭建开放包容的文明对话平台,促进文明互学互鉴、共同发展。深化政府和民间对外交流。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文化交流合作。深化旅游交流,实施"美丽中国"旅游全球推广计划,建设一批国际旅游枢纽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培育一批入境旅游品牌和国际旅游精品产品。

(二)提升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

突出思想内核和文化内涵,提高核心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在文化贸易中的份额。鼓励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稳步提高境外文化领域投资合作规模和质量,推动文化技术标准、装备制造走出去,创新对外合作方式,优化资源、品牌和营销渠道。鼓励设立海外文化贸易促进平台。大力发展数字文化贸易。促进艺术品展示交易、内容加工创作等领域进出口创新发展,加快形成区域性国际市场。

十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把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结合起来,加快完善有利于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提升文化治理效能。

(一)完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

创新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文化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深化文化领域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建立健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一体化管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科学术社团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宣传文化领域法治建设的意见,加快文化立法进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

(二)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

进一步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等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和内部运行机制创新,探索开展国有博物馆资产所有权、藏品归属权、开放运营权分离改革试点。深化主流媒体体制机制改革,建立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的一体化组织架构,构建新型采编流程,形成集约高效的内容生产体系和传播链条。以演出为中心环节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加强分类指导,激发院团生机活力。

(三)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

实施国有文化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行动,加强国有文化企业党的建设,发挥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推进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升控制力影响力,加快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综合性文化企业集团。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激发基层改革创新动力。完善国有文化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办法,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评价考核体系。

十四、建强人才队伍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改革人才培养方式,优化人才结构,创新人才培训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部人才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勇担使命责任、善于创新创造的时代新军。

(一)加强政治能力建设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巩固拓展宣传思想战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强化政治担当,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工作各环节各方面,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二)加强业务能力建设

深入推进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增强本领能力。完善宣传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战线各级领导班子,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力度,推动干部轮岗交流、多岗位锻炼。完善蹲点调研、挂职锻炼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思想战线作风建设,培塑唯实求真、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

(三)加强领军人物和专业人才培养

研究编制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人才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人才推荐评审、培养资助、联系服务工作机制,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支持办好高层次人才专题研修班、国情研修班等。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培养"一专多能"的全媒体人才,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加强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加强联系服务专家工作,把各领域优秀文化人才团结在党的周围。

(四)夯实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乡镇党委宣传委员。鼓励和扶持群众性文艺社团、演出团体和基层宣讲员、各类文化人才、文化活动积极分子,建设更多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红色文艺轻骑兵"。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基层文化设施和文物管理人员。组织县级融媒体中心与省、市媒体人员双向交流,充实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延伸"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管理员培训范围至基层一线宣传干部。支持西部地区、边疆地区和民族地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五)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完善宣传文化人才评价体系,健全奖励体系和容错纠错机制。优化文化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员奖励政策。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加强国有文化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分类分级管理。深化新闻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岗位管理和从业人员准入退出制度。建立健全充分体现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开展文化单位科研、创意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试点,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单位从业人员享受科技创新扶持政策。按照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要求,开展相关表彰奖励工作。

十五、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激发各类主体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强大合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机制和工作格局。中央宣传部负责统筹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中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领域的专项规划,报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后实施。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和细化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有序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税务总局等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落实有关政策,做好各项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和保障。各地要结合实际,编制和实施好本地区规划。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考核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

(二)加强资金支持

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各级财政加强经费支持。落实中央与地方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健全转移支付制度。优化对文化科技创新的支持机制。用好电影、出版、旅游、艺术等各类资金和基金。加强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重点支持国有文化企业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扶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推进旅游业对外开放政策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先行先试。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促进文化、旅游重大项目实施。推广文化和旅游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有关基金。省属重点文化企业经省级政府批准,2023年年底前可免缴国有资本收益。用好文化事业建设费。

(三)完善政策支持

落实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以及支持从事电影、广播电视、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版、动漫、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落实出版物在出版、批发和零售环节享受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完善文化文物单位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的有关政策。跟踪研究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国家有关产业扶持优惠政策,推动将文化产业、旅游业纳入政策适用范围。优化调整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政策。加强文化和旅游建设用地保障,将文化和旅游类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有效保障相关设施、项目用地需求。鼓励利用闲置设施、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业。企业利用文物建筑、历史建筑、旧厂房、仓库等存量房产、土地或生产装备、设施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权利类型不变。

(四)健全实施机制

充分发挥已有国家级重大规划战略、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协调与合作,形成更加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年度监测评估机制,密切跟踪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加强对规划实施重点任务、政策举措及保障措施的动态监管。完善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机制,健全向本级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机制。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开展专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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