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师风师德建设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素养,切实增强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充分调动教师的教书育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一系列举措,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提高我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引导我校教师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教师队伍,培养和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教育机制。
把师德教育作为我校教师培训的首要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法制、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根据我校实际,积极创设活动载体,以“9月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月”为引领,以“10月份师德演讲、11月份师德培训及职业道德知识测试、12月份师德师风测评”等系列活动为抓手,激发教师的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二)构建宣传机制。
推进师德宣讲常态化,加强教师正面形象的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积极树立教书育人先进典型,加强对优秀教师事迹的学习、宣传,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和激励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师德师风氛围。健全舆情快速应对机制,对师德失范事件,要第一时间予以回应,迅速组织查处,公布事件真相,防止负面影响蔓延。
(三)规范考核机制。
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绩效量化考核的内容,积极探索建立定向和定量相结合的师德考核机制。每学期要通过教师自评和互评、学生和家长测评、单位考评等多种方式,对全体教师进行一次全面的师德考核,建立师德考核小组,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师德考核结果纳入教师的绩效考核。
凡有下列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言行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4)在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含上课),未经许可擅自离岗或者不到岗的。
(5)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7)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8)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向家长推销图书文具等商品谋取利益的。
(9)言行不检点,为人师表的意识淡薄,甚至在教书育人的讲台上任意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师德失范行为。
(10)学校指令利用微信等网络媒体面向家长群体和社会宣传学校工作动态和教育教学科学理念,工作不积极主动或不到位的。
(11)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四)完善表彰机制。
建立师德评优制度,每学期评选一批师德标兵。将师德表现作为评选、表彰和奖励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功勋教师、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等的必要条件。
(五)强化问责机制。
教师的失德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失德行为蔓延。对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对有严重失德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要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同时移交上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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