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物业管理汇聚【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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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物业管理【第一篇】
早复习是一件好事,说明大家有必过的决心,愿意为考试复习付出时间。下面百分网网友准备了一份2017年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实务》部分的预习题,有需要的考生可以测试一下,需要更多内容可以关注应届毕业生网!
1.下列哪些是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的条件:( )。
a.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c.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答案:a,c,
2.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资质管理的主要原因是:( )。
c.针对物业管理的专业特性,需要实行企业资质审批制度
d.针对物业管理的经济特性,需要实行企业资质审批制度
答案:a,b,c,
3.物业管理的专业化要求( )
a.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等级
b.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职业资格
c.物业服务企业有专门的管理工具设备
d.物业服务企业运用现代管理科学和先进的'维修养护技术实施专业化的管理
答案:a,b,c,d,
解析:考点“物业管理的三个基本特征之一专业化特征”。
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b.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活动产生的契约基础
c.物业服务企业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来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
d.物业服务合同确立了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被服务者和服务者的关系
答案:a,b,c,d,
解析:考点“物业管理活动的基础是物业服务合同”
5.业主对房屋等建筑物的管理方式,主要有( )
a.是业主自己进行管理
b.业主将不同的服务内容委托给不同的专业公司
c.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
d.其他方式
答案:a,b,c,
解析:业主对房屋等建筑物的管理方式共有三种“自管.合作.选聘”
6.下列各项中,属于物业管理基本内容的是( )。
a.房屋维修养护
b.清洁卫生
c.安全防范
d.代收供水、供热费用
答案:a,b,c,
解析: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一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二是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包括提供清洁卫生、安全防范、装饰装修等服务。
7.下列关于物业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物业管理是由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式来实现的活动
b.对于房屋等建筑物的管理,业主都应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来进行管理
c.物业服务企业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来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
d.物业管理的内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答案:a,c,d,
解析:对房屋等建筑物的管理方式包括三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只是其中的一种。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
8.市场原则作为物业管理活动的前提条件,其主要目的在于( )
a.强调业主在市场活动中的自主权
b.强调物业管理活动必须纳入市场秩序,
c.为业主提供管理与服务
d.为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服务
答案:a,b,
解析:市场原则作为物业管理活动的前提条件,主要目的在于两点即ab。
9.《物业管理条例》调整和规范的范围包括( )。
a.住宅物业管理
b.非住宅物业管理
c.城市
d.农村
e.业主自行管理
答案:a,b,c,d,
解析:考点“《条例》调整的范围”
10.物业管理的基本特征包括( )
a.产业化
b.社会化
c.专业化
d.标准化
e.市场化
答案:b,c,e,
解析:考点“物业管理的三个基本特征”
新物业管理【第二篇】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六条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
第八条a、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b、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第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___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十四条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层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引用,由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承担。
第十六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九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二十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新物业管理【第三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使用:
(1)无偿使用。
·委托合同书的格式与样本 ·委托理财合同 ·委托购买合同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的管理标准;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_______元,由甲方负责在_________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八条 奖惩措施
新物业管理【第四篇】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持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结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草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草案)》制定本制度。
凡在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本届业主委员会是会设主任、委员共七名。业主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监督执行《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制度》,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完全自愿原则,不享受小区任何福利待遇。
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必须共同执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区内共用部份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爱护小区的公共环境。小区所有公共设施属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包括小区道路、球场、绿化、果树、供电、供水设施、路灯、电动拉闸、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4.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须由主人牵引并即时清理排在小区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
5.机动车在小区内应控制时速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物业小区内禁止鸣笛。
机动车应该放在每个业主车库中或者公共车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绿化带停放。
本物业小区公共车位由物业管理人员施画。仅用于业主和访客车辆的临时停放。
6.业主需要进行房屋维修时,应通知物业管理人员或业主委员会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维修完工后即时清理余泥垃圾。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工资福利、公共场所电水费,维修费等等。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约定每月10号前向业主委员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
2.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应进行催缴或委托物业服务人员催缴,可采用上门催缴、电话催缴、书面催缴等多种方式,并可采用相应催缴措施。
3.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情况。
4.欠费总金额过高时,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本小区设收款记账员一名。本小区财会收支情况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监督。
本物业管理制度自20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本物业管理制度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新物业管理【第五篇】
尊敬的xx经理:
您好!
两个月后,我将从工商学院酒店物业管理系毕业。,相貌端庄,气质颇佳。在校期间,我系统地学习了现代管理概论、社会心理学、酒店管理概论、酒店财务会计、酒店客房管理、酒店餐饮管理、酒店前厅管理、酒店营销、酒店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学、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应用写作、礼仪学、专业英语等课程。成绩优秀,曾发表论文多篇。熟悉电脑操作,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英语口语流利,略懂日语、粤语、普通话运用自如。
去年下半学期,我曾在xxx五星级酒店客房办化验室实习半个月,积累了一些实际工作经验。我热爱酒店管理工作,希望能成为贵酒店的一员,和大家一起为促进酒店发展竭尽全力,做好工作。
我的个人大学生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一并附上,如能给我面谈的机会,我将不胜荣幸。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文档为doc格式。
新物业管理【第六篇】
由于物业所辖小区较多,各处的物业、业主各具特色,建筑物业差异较大。所以,还应根据各处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改善措施。
下面仅就对各处的初步了解,浅谈以下各处的发展思路。
一.物业规范管理,精益求精。
果园小区,属我公司开发较早的物业小区,管理面积较大,居住人群复杂,管理难度较大。但相对其他几处小区,的物业管理起步较早,相对成熟,并且已经取得了相当的成绩。的物业管理比较成型,各部门的设置、岗位的配置相对合理。在日照也称的上物业管理的典范。但与其他的优秀的物业管理相比不足也是非常明显的。仍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改进。针对小区物业管理的实际可以采取进一步规范管理,精益求精的策略。具体的说就是,一方面企业内部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加强落实,理顺工作流程,使其管理流程更加顺畅;向更优秀的同行企业学习,规范服务行为,向更高水平的物业管理企业看齐,争取在当前能了立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赢利水平。另一方面,在细节上下功夫,提高服务质量,例如,员工服务意识、服务态度等方面。只有这样,服务质量才能提高,企业才能进步。
物业,在各处之中,是较为特殊的一处。作为别墅区的设备、设施配套齐全,各项智能化设备管理超前。尽管该处服务管理质量要求更高,但由于其入住率较低,使得管理相对轻松。这一特殊性,就要求物业管理,当前来说不能采取象其他物业公司的正常的管理模式,因为该处的物业管理主要是对物业的管理,包括房屋维修、绿化管理、清洁卫生、保安等的管理,很少有直接针对业主的服务。这种情况下的物业管理,就应该重新理顺思路,根据本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创新管理,比如说,在一些公司设置的部门、岗位,在这里可以不设置或者尽可能少的安排人员,也可以将一些岗位合并,以减少开支,当然这必须是在不影响正常服务质量的情况下。所以,别墅的物业管理,可以采取适合其特殊性的管理模式,开展创新管理。
三.高起点,严要求,创品牌。
相对其他几处的物业,从硬件、配套设备设施上都是相当优越的。不仅绿化到位,各种智能化系统,如防盗报警系统、可视电子对讲系统等配套齐全。另外,该处的定位较高,物业接手较早,能够及早发现存在的问题,而且,管理人员服务意识较强。这些为物业管理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就要求此处的物业管理必须高起点,严要求,创品牌的典范。可以大胆的引进外地优秀物业管理正规科学管理模式,定位要高,从成立之初,便以做优秀物业管理企业要求自己,从管理制度、管理模式、人员要求、岗位配备都向最优秀的物业管理企业看齐,极力将做成物业的精品。是物业最具潜力的一处,是物业创品牌的关键。不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重视对内管理。良好的内部管理,是企业生存的保障。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岗位安排,合理的部门划分,引进专业技术强的管理人才。打造一个优秀的团队,这一点对对于正在形成中的物业管理是极为关键的。
第二、强化对外服务。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为业主提供全方位立体式人性化服务,为业主创造安全、舒适、便捷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企业的良好形象,打造物业的经典品牌。
四、物业求生存,促发展。
新物业管理【第七篇】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的使用、维护、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业主通过自行管理等方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制定扶持政策,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
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展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及其管理人员诚信档案,引导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六条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依法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七条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
因买卖、赠与、继承等法律关系已经合法占有房屋,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变更、转移登记的人,在物业管理中享有业主权利,承担业主相应义务。
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拒不履行业主义务。
第八条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等物业使用人,根据法律、法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以及其与业主的约定,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第十条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或者首套房屋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书面报告物业所在地的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应当包括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下列资料:
(二)房屋及建筑面积清册;。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四)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合格及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证明;。
(五)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
(六)业主名册;。
(七)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开发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报告的,已交付专有部分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可以联名向物业所在地的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书面要求。
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
府收到开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或者业主书面要求后,应当按照规定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决定业主委员会的任期;。
(三)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四)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五)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六)确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七)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八)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经营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九)车位的设置、管理、收费等事项;。
(十)批准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十二)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三)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事项。
决定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接受业主的监督。
业主委员会由五至十一人的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担任,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业主委员会召集。
业主委员会不履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职责的,业主可以联名请求物业所在地的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督促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
(二)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就物业管理共同事项提议;。
(四)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需要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情形。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开支范围、标准和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津贴等,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年向业主大会报告收支情况。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材料向物业所在地的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书面告知相关社区、村民委员会: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
(二)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
(三)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接待制度,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工作记录制度,做好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物业服务合同协商签订活动以及物业管理中各项重要事项的记录,并建立工作档案。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和履行、管理规约实施、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等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九十日前,应当召集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未进行换届选举的,业主可以联名请求物业所在地的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进行换届选举;逾期不进行的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协调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之日起十日内,上一届业主委员会应当将其保管的有关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拒不移交的,新的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地的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移交。
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社区、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条业主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过半数成员书面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可以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
(一)不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不履行业主义务且拒不改正的;。
(二)侵犯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
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以及业主委员会成员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职请求的,应当补选。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宅小区,可以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一)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
(三)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达一年以上、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严重影响小区物业管理和谐稳定,需要调整或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经物业所在地的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反复指导两次后仍不能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委员会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成立,成员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等组成。
物业管理委员会总人数应当为五到十一人的单数,其中业主代表应当不少于物业管理委员会人数的百分之五十,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业主代表中推荐产生。
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第二十三条物业管理委员会代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十五天,在超过专有部分占已交付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已交付物业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告知物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应当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综合考虑建筑规模、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因素,由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社区共同划定。
建设项目已经按照规划分割成两个以上独立院落或者封闭区域的,在明确附属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责任和不影响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可以分别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影响消防通道、避难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楼宇通道、电梯使用以及共用设施设备共有功能的,不得分割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第二十六条住宅物业的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销售手续前,应当持建设项目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等资料,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物业管理区域划分。
第二十七条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划报建图中明确标明物业服务用房的位置和面积,并纳入建设计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物业服务用房应当按照不低于开发建设住宅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三的比例确定,且不少于四十平方米。
物业服务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能够使用的房屋,具备水、电、通风、采光、简单装修等使用条件,且设有服务厅、办公用房、卫生间、库房等设施。
第二十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后,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房屋时,应当以图文形式将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向买受人明示并作为销售合同的附件。明示的内容包括:
(二)地上地下物业共用部位名称、位置和面积;。
(三)公共场所、公共绿化的面积和位置;。
(四)公共车位数量和位置;。
(五)地下室、底层架空层面积及其权属;。
(六)物业服务用房的面积和位置;。
(七)共用设施设备名称及其权属;。
(八)其他需要明示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第二十九条住宅物业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服务,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房屋建筑面积少于3万平方米(包括同一建设项目内非住宅的房屋建筑面积),经物业所在地的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三十条住宅开发建设单位与买受人签订物业销售合同时,应当将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销售合同的附件。买受人应当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三十一条新建物业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保修联系电话和地址。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联系开发建设单位落实保修责任。
第三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履行以下职责:
(三)建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工程信息资料,建立日常管理档案;。
(四)根据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并引导业主遵守约定,维护物业公共利益和管理秩序。
第三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等进行查验时,应当和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其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第三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承接查验的有关文件、资料和记录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
物业承接查验档案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承接查验档案。拒不移交的,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请求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协助移交。
第三十五条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接物业服务。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新物业管理【第八篇】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 个科目。下面是网友为考生分享的“新物业管理汇聚【精选8篇】”,供大家参考学习,预祝考生备考成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1、( )是指新建物业未竣工之前,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引入的物业管理的咨询活动2016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实务》章节试题2016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实务》章节试题。
a、前期管理 b、早期介入
c、物业管理咨询 d、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2、下列哪个阶段不属于早期介入阶段:( )
a、规划设计阶段 b、建设阶段
c、销售阶段 d、物业承接查验阶段
3、下列属于物业管理早期介入中规划设计阶段的内容是:( )
a、根据规划和配套确定设施设备的型号
b、就物业环境及配套设施的合理性、适应性提出意见或建议
c、根据目标客户情况确定物业管理服务的总体服务质量标准
d、设计与客户目标相一致的物业管理方案
4、物业管理企业参与( ).主要是为了掌握验收情况收集存在的工程质量、功能配套以及其他方面存在的遗留问题,为下一步物业的承接查验做准备。
a、竣工验收 b、建设单位
c、业主大会 d、业主委员会
5、早期介入服务的对象是( ),并根据双方约定支付早期介入服务费用
a、施工单位 b、建设单位
c、业主大会d、业主委员会
6、下列不属于物业管理项目前期运作内容的是:( )
a、管理资源的完善与优化
b、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的完善
c、拟订维修资金年度使用计划
d、确定物业管理单项服务的分包
7、前期管理阶段的经营收支一般呈现( )状态。
a、收入多、支出多、收支平衡和盈利
b、收入少、支出多、收支不平衡和亏损
c、收入多、支出少、收支不平衡和盈利
d、收入少、支出少、收支平衡和盈利
b d b a b c b
1、下列哪些阶段属于前期管理阶段的内容:( )
a、竣工验收阶段
b、物业承接查验阶段
c、物业入住阶段
d、业主大会组建阶段
2、早期介入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哪几个方面:( )
a、协助开发建设单位及时发现和处理建设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b、在物业开发建设初期把不利于物业管理、损害业主利益的因素尽可能消除或减少
c、使物业投入使用后,物业管理顺利开展,业主利益得到保障
d、杜绝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纠纷,打造房地产开发建设品牌
3、早期介入的作用体现在优化设计及以下哪个方面:( )
a、有助于提高工程质量b、有利于了解物业情况
c、为前期物业管理作充分准备
d、有助于提高项目规划的技术水平
4、下列属于早期介入中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内容是:( )
a、根据物业建设及目标客户群的`定位确定物业管理的模式
b、根据物业管理成本初步确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c、就物业的结构布局、功能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d、提供设备、设施的设置、选型及服务方面的改进意见
5、下列属于早期介入中销售阶段的内容是( )
a、拟定物业管理的公共管理制度
b、拟定各项费用的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必要时履行各种报批手续
c、派出现场咨询人员,在售楼现场为客户提供物业管理咨询服务
6、物业项目前期管理运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
a、管理资源的完善与优化b、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的完善
c、确定物业管理单项服务的分包
d、参与综合竣工验收
7、由建设单位负责的物业工程质量保修包括以下哪些部分:( )
a、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管理的物业共用区域b
、业主从建设单位购买的产权专有部分
c、业主自行购置的自用设施设备
d、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管理的共用设施设备等
8、物业管理是一种综合性较强的行业,物业管理活动所涉及的单位、部门也较多2016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实务》章节试题物业管理师。直接涉及的单位、部门也较多。直接涉及的单位、部门包括:( )
a、政府行政主管部门b、纪律检查委员会c、开发建设单位
d、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9、前期物业管理的特点包括:( )
a、前期物业管理是过渡性的,对日常物业管理没有直接的联系和影响
b、前期物业管理在时间上和管理上均是一个过渡时期和过程
c、前期物业管理明显呈现管理服务的波动和不稳定状态
d、前期管理阶段的经营收支一般呈现收入少、支出多、收支不平衡和亏损状态
bcd abc abc ab abc abc abd acd 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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