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承包合同期内承包人偷卖松树样例最新5篇
林木承包合同期内承包人偷卖松树【第一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方式: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居民身份证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方式: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居民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____,进行经营的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承包甲方的经营资产为:___________________。
(1)资产基本情况:
(2)资产明细:
2、甲方保证以上经营资产的所有权为甲方所有,并保证上述经营资产不存在任何现有的或潜在的权属争议以及设定他项权利。
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行使承包经营权。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资产仅享有承包管理权和有条件的承包收益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扩大或延伸乙方权利。
乙方承包期限为:__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三、承包风险金、管理费。
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交纳承包风险金人民币_____元,承包期限内,承包风险金不计算利息。本合同效力终止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承包风险金由甲方全额归还乙方,乙方不得对承包风险金主张或追索利息。
乙方应当在承包期内的每月一日(或每季度的第一天)向甲方交纳管理费_______元。
承包期内,乙方在向甲方交纳全部管理费后,盈亏自负。
五、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在约定时间收取乙方的管理费;
2、监督乙方经营使用甲方资产的情况;
3、保证资产所有权的真实性,向乙方提供承包经营的宽松环境;
4、保证甲方品牌、商标不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并许可乙方使用甲方品牌、商标;
5、承担房租、工商管理费、税费、承包资产维修、更新费用;
6、承担本合同生效之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并保证该债权债务纠纷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
7、在承包期内,不得向第三人转让乙方承包的资产,不得充许第三人参与承包经营;
9、不得随意中止、终止、解除合同。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2、定期向甲方交纳管理费;
5、在承包期内,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承包资产,不得充许第三人参与承包经营;
6、合理使用甲方资产,保护甲方资产不受损害;
8、乙方使用承包资产时不得妨碍相邻第三人合法权益;
9、乙方不得对承包资产设定抵押权或其他权利;
10、制定具体制度,施行合理措施,保证承包经营安全;
11、落实甲方制定的消防安全措施;
12、合理合法使用甲方品牌、商标;
13、不得随意中止、终止、解除合同;
14、承包期限届满或本合同解除,乙方应当无条件向甲方返还承包资产,不得拖延或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抗辩。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未造成对方重大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金___元,甲方可以从乙方承包风险金中优先扣除,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补足承包风险金;如果造成对方重大损失,则按照实际产生的经济损失要求对方赔偿。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造成第三人重大损失的,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第三人向乙方追索赔偿的或主张连带责任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实际产生的经济损失向乙方赔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造成第三人重大损失的,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第三人向甲方追索赔偿的或主张连带责任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实际产生的经济损失向甲方赔偿。
七、合同解除、续展。
1、承包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
3、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由主张上述原因的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按公平原则各自承担损失。
4、乙方属于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承包风险金。
5、本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方式延长承包期限,也可以另行签订合同。
6、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需要重新发包,在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八、争议解决。
九、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林木承包合同期内承包人偷卖松树【第二篇】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家庭承包经营标的。
乙方承包林地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林地使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元人民币(大写)。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经同甲方协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业生产和发展林下经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在一年内造林。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变林地用途(建筑、开矿等)时,应同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益。乙方应落实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2、制止和举报乙方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的行为;。
3、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4、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5、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技术、信息等服务;。
6、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助金;属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态补偿权。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补偿费、安臵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5、承包期内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流转的,当事人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进行;承包期内可以继承。
6、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应及时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转租他人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及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林木价值%的违约金;。
(三)乙方没有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应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坏的,应按规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损失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进行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乙方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本合同约定的受让的林地应及时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时如乙方林木继续存在,双方应续签合同,具体条款按当时情况重新制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木承包合同期内承包人偷卖松树【第三篇】
甲方经与乙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工程具体情况决定委托乙方承担的装饰工程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期保质量完成施工任务,特签此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装饰工程。
二、工程地点:昭通市海楼路银监局职工宿舍楼。
三、工程范围及内容:室内装饰和水电安装工程(以方案图为准)。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其中。
六、开竣工日期:
自20xx年20xx年月日竣工,总工期天。若遇停水停电,设计项目变更,发生不可抗拒力和建设单位甲方原因等工期应顺延。
七、付款方式:
1、签定合同甲方支付工程总价的80%预付款元;。
2、待工程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决算后,七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下的17%工程尾款。
3、扣留总价的3%为保修金,一年后付清。
八、本工程内容若出现增减,增减部分按相应项目比例,经双方协商后,据实决算。
九、保修期限:
本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以建设单位验收签字之日起计。在保修期间内,若因乙方装修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全部免费无偿修复,若因建设单位使用不当原因,费用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进行修复。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撕毁合同。若有违约现象发生,应向对方赔偿本工程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2、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异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工程式图纸、预算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工程付清之日终止。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出现项目,内容变更,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林木承包合同期内承包人偷卖松树【第四篇】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经公平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承包合同。
具体位置林木棵树。
本承包树木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乙方必须加强林地的管护,并切实落实林地林木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后,必须在当年或次年进行更新造林。
1、承包树木的所有权属全部乙方。
2、甲方有权按承包合同约定检查、监督乙方对树木林地的管护,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林木的.行为;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不得非法变更和解除承包合同,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统一规划进行植树造林,造林苗木要选用优良品种,并保证苗木质量,苗木高度达到米以上,地径达到公分以上,栽植后要统一涂白米,并用红油漆标记,达到整齐一致。
4、乙方在承包期间,要加强管护,保证所承包林木完整无缺,发现缺失,应及时补栽。并按照有关技术规程对树木进行修枝、涂白、病虫害防治等,并保证在麦收或秋收季节不能焚烧秸秆和烧死烧伤树木。
1、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如有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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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承包合同期内承包人偷卖松树【第五篇】
甲方:乙方:。
为促进果品生产,提高土地管理水平,增加集体和个人经济收入,根据上级文件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土地承包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土地的基本情况。
二、甲方将土地亩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承包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交纳数量和时间:承包费每亩元,于每年12月30日前交清下一年的承包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技术部门的要求,制定年度管理标准和检查制度,并及时督促乙方按标准搞好土地管理工作。
2、对故意损坏果树,不按果树部门技术要求操作管理,及改变用途(如种地、建厂等),甲方有权依法收归集体重新发包。
3、甲方协同有关部门每年不定期对土地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标准要求管理或变相毁坏土地的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按《森林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给予刑事处罚。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时施肥、浇水、打药、修剪等土地管理工作。5、甲方要根据乙方的要求积极组织新技术的学习培训,为乙方搞好果树生产提供信息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严格按甲方的标准要求进行土地管理,努力提高果品产量和质量。2、经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期内可将土地部分或全部转让,转包户必须承担原乙方承担的一切义务。
3、乙方必须服从国家、集体建设项目用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等项目用地,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合同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包。六、违约责任、
1、承包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改变乙方的土地承包权,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民事、法律责任。
2、承包期内,乙方如不按标准管理或故意损坏果树,每损坏一棵赔偿100元,并由乙方及时予以补植,如长期撂荒或改变用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承包,其预交承包费不予退让。
3、合同期满后,乙方每减少一棵结果果树,赔偿甲方100元,如达不到技术部门规定的果树管理标准(如:保叶率80%以上,枝、干病害率5%以内等),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变更而变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改变合同内容,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法律和政策,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报合同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管站存档一份。十、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章):
法人代表:承包方(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