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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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第一篇】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然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直接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而又亟待解决的课题。为此,我们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队伍自身建设,自觉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一、充分认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担负着双重任务和责任。一方面,作为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努力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作为专门的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其次,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工作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纪检监察干部各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纪检监察工作要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第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近年来,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作风和纪律方面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极少数人甚至蜕化为腐败分子,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声誉,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这说明纪检监察机关并不是天然的净土,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因此,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逐步深入,腐蚀与反腐蚀斗争更加尖锐的情况下,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二、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执法执纪能力不断增强,队伍整体结构不断优化,能够高标准完成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工作,总体上符合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求。但在有些方面与新形势的发展和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1.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还需继续提高。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中,仍存在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

2.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

3.有时在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当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没了底气。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监察、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

4.工作方式方法落实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方式不科学,将直接影响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方式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处理方式过于简单。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管人”,从而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不注意工作方法的现象,对出问题的干部职工,不是严肃批评、耐心教育,而是简单行事,不能真诚地帮助他们认清问题所在、自觉整改,常常使对方口服心不服。二是举措上无新意。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同志却满足现状,固步自封,不善于研究新情况,仍凭过去的习惯、经验开展工作,裹足不前,不思进取;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有的同志由于业务不精,对遇到的问题如何处理更是束手无策。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落实监督、改进作风等几方面入手,继续抓紧抓好,做到形象上自重、思想上自省、纪律上自警、工作上自励,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立足于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要求,在学习教育上与时俱进。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第一,必须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要抓好理想信念教育。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根本,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并将其作为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的核心和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关键,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二要抓好形势任务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三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通过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纪政纪教育、艰苦奋斗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四要创新学习内容和方式。要把握教育的内在规律,深入细致地分析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现状、社会背景及影响,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所需所求,使教育更贴近实际,更具有针对性。第二,必须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随着科技的发展,违法违纪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智能化,办案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办案的旧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的形势,面对这种不进则退、不变则滞、不学则汰的状况,一是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这样,既能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充分发挥个人的潜能和特长。并根据教育要求,积极推进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手段的创新,且在教育过程中,注重三个结合,即:教育与疏导相结合,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以此来增强学习教育效果,切实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2.立足于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制度规范上与时俱进。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制度是保证。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是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我们应紧紧扣住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针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大胆探索建立健全一整套能够有效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制度,一要体现“梯次性”,即以现有的制度体系为着眼点,根据工作和形势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的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总的原则是,从增强制度管理的预见性着手,对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能发挥作用的制度继续坚持;对尚不完善的制度进行修订;对还没有建立、工作实践中又确实需要或者适应可预见未来工作中需要建立的制度,则本着科学规划、便捷可行的原则深入调研,逐步建立起来,在此基础上,围绕某一时期的工作重心,重点落实好相应的配套制度。二要体现“效用性”,即从制度的操作性和可行性入手,根据执法监察、执纪办案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及时建立相应的制度。如:从规范权力运行着手,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集体表决等制度;从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着手,进一步完善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办案回避制度,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进行权力适度分解、合理配置;从规范执纪执法行为着手,建立起首问责任制、公开办事制、行政问责制、限时办结制、定点监测制、效能监查制、行政许可制、专题治理制、通报警示制、督查考核制和失职追究制等制度,规范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纠风及执法监察等工作程序,完善业务流程,使执纪办案的每一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3.立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纪检监察工作建设的需要,在监督机制上与时俱进。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监督是关键。必须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监督,重点要在监督的运行机制上有所创新。一要实行群众性的“行为制约”。在不涉及保密问题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公开办事原则、内容、程序和结果,以公开保证公正。如:推行工作流程和结果通报制度,一些重大事件和重要批示案件可以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汇报会等形式予以公布;推行举报人、被举报人及被查处者知情权告知制度,落实好信访回访、案件查处回访工作,对举报人、被举报人和被查处者应有的知情权应予以告知,使其了解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同时,对执纪办案者实施监督;推行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党员、评议干部制度;实行群众直接参与制度,根据群众推荐、个人自愿、组织认同的原则,吸收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腐败工作,实行听证质询制,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实施监督。二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实行正确适度的“权力制衡”,切实落实《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办公会制度》,坚决杜绝一言堂现象。三要严肃内部监督的原则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要高,要求要严,处理要重,不能搞内外有别。对有问题的干部,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处分的要处分,对不适宜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调离纪检监察岗位,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努力营造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察的良好氛围。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应积极发挥好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财务监督、舆论监督的各自优势,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认真听取来自各种监督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把自己置于各种监督之下。此外,还要把监督的领域不断拓宽,从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从个人延伸到配偶、子女、家属,努力构筑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4.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建设,才能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秉公执纪的优良作风。一是要扎实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进一步强化职责意识、中心意识、宗旨意识和防治意识。二是要树立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真正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密切联系群众,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三是要大兴调研之风,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仅做到“身入”,更要做到“心入”,及时了解和解决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探索反腐倡廉的新思路、新措施。四是要养成严谨的工作作风。谦虚谨慎,求真务实,认真负责,严谨细致,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坚持讲规范、讲程序、讲效率,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勇于探索,敢于创新。从而,塑造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积极、奋进、创新、务实的精神面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也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动力。以新的精神面貌做好工作,关键是要有对党对人民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有勇于创新、奋发进取的工作激情,要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工作标准,还要有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工作韧劲。因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振奋精神,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落实责任,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推动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第二篇】

执纪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基础性的工作,结合实际,将现阶段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监督队伍专业化的问题。随着转录融合和派驻监督全覆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内部职能部门工作力量也得到了不断强化。新形势下,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对执纪监督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做到执纪执法一专多能。当前执纪监督队伍专业化方面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大量随编划转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没有专业知识,也没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全面掌握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要求需要较长时间,距离专队伍业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派驻纪机构检监察干部参与问题线索处置的机会相对较少,纪检监察业务不够熟悉,执纪监督水平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提高。二是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类矛盾不断突显,问题线索不断增加,随着干部转录一起从各级检察机关移交到纪检监察机关的问题线索较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了消化积淀的问题线索,只有不断强化执纪审查力量,将专业化水平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同志安排到案件查办上,执纪监督队伍一定程度上有所弱化。

(二)执纪监督机制规范化的问题。一是内部协调机制不畅。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分设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各“监督”力量之间尚未实现整体系统部署、集中统筹。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协调配合不够到位,党风政风监督与执纪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工作联动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存在“各自为政”的问题。二是监督手段不多。当前执纪监督大多停留在查资料和现场检查层面,难以深入发现问题,要深入、系统、精准地掌握被监督地区和单位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只有探索拓展监督办法,真正实现执纪监督“长牙”“带电”。

(三)执纪监督定位的问题。执纪监督定位“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不够准确,没有站在纪检监察视角剖析问题,有效**执纪监督短板。一是过分依赖主责部门。把执纪监督等同于主责部门的行业监督,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针对性还存在一定差距,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审计、财政等责任部门的业务监督,监督发现的问题停留在主体责任部门业务监督视点层面。二是监督没有紧扣纪检监察职责。执纪监督发现的问题很多是主责部门程序规范、资金管理、项目推进等方面的问题,执纪监督变成了为主责部门拾遗补漏,发现的问题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契合度较低,与六大纪律和违法犯罪关系不紧密,没有深入发现或者刨根问底存在问题“表象”后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腐败和纪律作风问题。

(四)执纪监督质量方面的问题。一是执纪监督部门职责权限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更多是运用“第一种形态”给党员干部敲警钟,让其“红红脸出出汗”,执纪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进行监督,目前尚无准确界定。二是谈话函询后续工作深入的问题。当前由执纪监督部门负责处置的问题线索,以谈话函询方式为主,对于党员干部矢口否认、避重就轻的问题,进一步深入了解核实存在一定制约因素。实践中通常情况是转为初核后交执纪审查部门办理,让“第一种形态”的实际效果打了折扣。这种情况一方面会助长相关违纪人员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谈话函询工作的震慑力。

二、对策分析

(一)完善工作机制。一是优化线索管理机制。执纪监督部门要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专人管理问题线索,对重要问题线索要严格实行室务会议集体商议、领导层层审批制度,防止有价值的线索流失。二是探索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信息互通机制,由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互相通报办结的问题线索情况,并可在开展重点执纪监督检查和重大审查调查案件过程中,及时通报、交流有关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影响工作成效。三是建立对外协作联动机制。针对监督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专业性强等特点,建立健全监督工作对外协作联动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强化司法、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前置监督职责的履行,提高监督的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加强形态间相互转化,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发挥好谈话函询的作用,以采信一批、处理一批、通报一批的方式加强谈话函询工作的严肃性和震慑力。探索“谈话函询+核查”工作模式,选择部分反映相对具体、有一定可查性的问题线索,在开展谈话函询的同时,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建立谈话函询倒查制度,凡被反映人有新的问题线索需要进入初核的,对其已了结的谈话函询问题线索一并开展核查。

(三)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探索研究将监督范围扩展到监察全覆盖公职人员的有效途径,实现从单纯的发现违纪问题线索到善于挖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转变。采取“准初核”“准审查”“准调查”“谈话函询+”“面对面”谈话等方法,增强执纪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实效性,精准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中,重点要督促主责部门监督发现问题并整改,执纪监督中要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腐败和纪律作风问题为重点,把执纪监督重点放在违反六大纪律、违法行政、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苗头和问题线索上,让执纪监督工作“长牙”“带电”,充分体现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特点。

(四)强化监督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培训。通过派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干部队伍培训,将执纪监督业务素质强干部派出去培训,派出去的干部回到单位后要对单位干部进行培训,将学到的知识传达给所有执纪监督人员。二是加强业务指导。通过抽调人员参与问题线索处置等形式展开实战指导,让执纪监督干部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提高水平。三是加强监督。由执纪监督部门加强对对应联系的派驻机构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纪监督工作进行再监督,积极探索与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沟通联系、专题听取工作汇报、派员专项督查相关工作、发放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

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第三篇】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工作越来越得到重视。而纪检监察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而又严峻的课题。

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设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随着我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使我区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有些方面与新形势的发展和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队伍素质好坏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败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有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中,多是因人设岗,综合业务素质不高。有的部门和单位虽设有纪委、纪检组,配备了1-2名纪检监察干部,但因轮岗交流等原因经常变动,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产生“干纪检是暂时的”等消极思想,不愿钻研业务以提高自身素质。

(二)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安排专门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不多,使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开展。

(三)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主要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别人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更是不了了之。

(四)工作方法有时过于简单化。部分纪检监察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管人”,从而在对待出问题的干部职工上,不是严肃批评、耐心教育,而是简单行事,不能真诚地帮助他们认清问题所在、自觉整改,常常使对方口服心不服。

二、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模糊。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认为自己身处执纪执法的要害部门,享有监督惩处别人的权利,平时不注重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的培养和提高,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二是失衡心态作乱。有些干部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是清水衙门,付出多,回报少,环境艰苦,工作辛苦,生活清苦,得不偿失。有的认为政治上没奔头,交流难,提拔慢,于是在政治上放松警惕,行动上降低标准,工作上放之任之,更谈不上培养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

三是自我要求不够严。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总认为当前工作环境不佳,以致态度消极,随波逐流,公仆意识淡化,自律意识弱化。

四是工作能力不够适应。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处理各种新问题、新矛盾和新困难时,常感能力不济,效果不佳。有的平时忙于中心工作,放弃本职“责任田”,对本职工作虚以应付,问题发现不了,案件查办不了,即使查办案件也存在经验不足、质量不高的现象,既不能在理论上学习提高,又不能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三、提高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对策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综合素质。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多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只有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随着科技的发展,违法违纪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智能化,办案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办案的旧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面对这种形势,一是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或是以案代训,即从基层抽调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大要案的查处;二是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经常举办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

(二)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纪检监察干部对自己应严格要求:一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有为党、为民弘扬正气打击邪恶的雄心壮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艰苦奋斗,勤奋敬业。二要正确运用自己的职权,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不徇私情,自觉拒腐防变。三要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团结协作。四要带头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作风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坚定性,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辨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当前,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有所抬头,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是腐朽思想侵蚀和不法分子拉拢、腐蚀的首选对象。因此,只有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教育,才能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秉公执纪的优良作风。

(四)加强自我监督,强化自我约束。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招商引资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往也在不断扩大,开放与发展过程中一些消极腐朽的东西也乘虚而入,腐败的形式也日渐复杂,吃喝玩乐、贪图享受等腐朽生活方式已成为违法违纪分子的“糖衣炮弹”。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会自我加压、自我监督,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榜样。

(五)实行轮岗交流制度,提高业务能力。有计划地实行轮岗培训,实行不同岗位的轮换,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在不同的岗位上都能适应工作,逐步成为知识全面、业务精通的多面手,从而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这样,既能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充分发挥个人的潜能和特长。

总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除以上几方面的对策外,还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只有充分运用外部条件的优势,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作用,只有保持纪检监察干部良好的政治素质,才能不辜负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厚望。我们应当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务必”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第四篇】

摘要本文分析了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问题;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体制不断完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纪检监察是实施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的重要手段,这就要求我们认真找出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是基层纪检工作和科学发展观不相符合的环节,使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可以根据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做出相应对策。

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总的发展形势是良好的,但基层纪检监察面临的要求更加严格、领域不断地扩展、任务更加繁重、标准要求更高的变化,使我们必须从客观的角度来分析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缺陷。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自身工作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局限性,主要突出表现在乡镇纪委书记抱有自己的工作被“边缘化”的心态。大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集中于自己的专职,不去管纪检监察以外的事情,片面地认为基层的纪检监察工作是和党委政府中心的工作不牵连的,所以情绪上出现失落,认为自己被“边缘化。”因此,为了避免影响自己的绩效,个别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待工作产生松懈麻痹的想法,且习惯用老方法、旧观念、老套路来解决各样的问题,对反腐败在各个阶段呈现的各个问题认识不够充分,不擅长研究新的问题、缺少创新精神、对自身的工作认识在思想上存在缺陷,加上在对于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上单面认为只要增加人数就够了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缺乏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忧患意识,不能够把反腐败现象放在社会经济环境下,放在党建设大局工作中,以为严抓纪检监察工作会影响本地区中心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

(二)领导体制上的不适应。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工作难以得到有效地发挥,尽管中央纪委书记多次明确授权给地方监督检察,但是对于同级党委的监督和对同级党委副职的初核等问题,在实际的工作上还是难以实施。其次是对派驻机构管理的体制没有明确的区分,派驻机构说是双重的领导制,但是因人事管理在部门,且各样的事情都要依赖于人事部门,因而在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当部门工作和纪检监察业务发生冲突时,就会发生倾向于重部门工作而轻纪检监察业务的现象,尤其在办案过程中容易受到部门因素左右和影响。最后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导致专职不专现象严重,多数乡镇纪委与党委的办事机构和各个组织存在复杂的关系,工作关系不明确,难以集中精力解决各种问题。

(三)工作机制上的不适应。科学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科学工作方法尚未形成,且缺乏有效的实施,一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片面的认为自己所做的工作只是“管人”,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习惯用旧方法、旧观念,没有认真地研究工作方法,不注重工作策略,没有真正地以人为本。对于干部存在问题,没有采取任何的措施,且没有真诚和他们交流,帮助他们发现存在的问题,只是简单地处理所犯的错误。

二、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观念创新是创新工作的前提条件,要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创造性,首先就要从创新思维方面入手,把正确的思想观念运用于纪检监察工作中,要努力做好“三个转变”,敢于创新,突破墨守成规的思想,针对反腐败现象勇于研究创新,提高工作质量。首先是从微观管理为主向宏观调控为主转变,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越是繁重繁忙,越要防止抓住具体的事物状况,要考虑各样事项,从长远和全面来考虑问题,为了提高纪检监察水平就要加强全局性的观念。二是由封闭式管理转向开放式管理,要保证纪检监察工作思想统一、工作的协调性、保证内部整体性,从而延伸到经济、政治、社会各个方面。既要保证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保密性,也要充分发动群众参加各样的纪检监察工作,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参透性,应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借助各方面的力量来抓好党风廉建设。三是由粗放式管理向现代式管理转变,既要努力掌握现代式的管理方式,又要讲究效率,以现代新科技手段来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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