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记录十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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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记录10【第一篇】

20xx年我校教师培训工作结合长春市及绿园区相关工作布署,坚持注重实效、联系实际、立足校本的原则,充分发挥校本培训的功能和优势,营造有利教师终生教育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造就师德修养高、业务素质精、教学技能全、教学基本功过硬、具有一定教科研能力、适应新时期新课程改革需求的教师队伍。

1.面向全体教师,全员参与培训,强化教师“终身学习”的意识。

2.围绕办学目标和特色开展校本培训,注重培训教师的科技知识和技能,提高科学素养,建一支能适应学校办学特色需要的教师队伍。

3.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鼓励教师多能发展。促进教师专业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向科研型、学者型过渡。

4.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发挥骨干教师的辐射、引领作用,提升青年教师的教改科研能力,使反思型、研究型教师的数量逐步增多、质量逐步提高,骨干比例增大、层次提高。

5.实现教师整体素质和学校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提高的目的。

1.坚持以校为本的原则,即从学校的实际出发,以学校发展为本,立足自己,实现培训后能提高素质,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从教师的实际出发,帮助教师有层次地确定自己的发展目标,学校目标中要体现差异性,有利调动教师积极性,使他们主动参与,自我创新。

2.坚持“教、学、研”一体化原则,把培训落到实处,把培训的结果显现在教育教学工作实践中。

在参加绿园区统一组织的教师培训的同时,我校积极开展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水平提高为宗旨的校本培训。

1.业务培训

以课题研究为抓手,培养德育、教学、行政管理三支科研队伍,组织教师学习现代化教育科研理论,指导教师掌握一般的科研方法,增强教师的科研意识,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培养教师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引领教师真正走进教师专业型发展学校。本学期我校将继续实施“长春市八十七中学人文素养拓展计划”,通过整合学校和社会的文化艺术资源,构建“阅读系列”“研讨系列”“培训系列”“观摩欣赏系列”,进行相关的实践研究,帮助老师提升师德修养和育人水平。

根据教师实际需要和学科教学的特点、要求,进一步组织教师学习心理学、教育学、现代教育理论,使教师能用理论指导教育教学行为,以学科研究为主要形式,巩固、拓宽专业基础知识,使所有教师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并为老师创造必要的条件,进一步提高学历层次,不断丰富和更新学科知识,以扎实的专业知识,更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根据教师职业基本功和专业基本功要求,开展教学实践和技能培训,继续开展“过四关,争四杯”活动,把课堂作为主要阵地,改革教学方法,优化课堂结构,提高课堂效益。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知识的培训和运用,提高教学技能。积极引导教师,运用教学理论,对教学问题进行实践、研究、反思、总结,对教育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共享,使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体现明确性、示范性、参与性和有效性。

结合绿园区教师培训工作的部署,实施“四个一”工程。即每人每年读一本教育理论专著,上一节研讨课,评一节课,写1篇有质量的教育叙事。通过“四个一”工程的实施,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2.自身提高

充分发挥教师自身主体创造性、能动性和资源优势,引导教师低起点、小科研,从身边发生的教育教学问题和现象进行研讨,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研究活动,特别注重平时研究,坚持教研结合。提倡写自学读书笔记、教育教学随笔、撰写教育叙事、教育教学反思、研讨交流报告等,并要求教师在建立专业发展博客,加入学校博客圈,及时把学习心得上传到博客,和大家交流共享。

3.骨干引领

加强我校骨干教师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科研带动作用,为我校创建名牌学科、名牌教师打好科研基础。目前我校有省级骨干教师7人,市级骨干教师25人,市级科研骨干教师9人,区级骨干教师55人,区级科研骨干教师18人,希望通过对他们给任务、压担子、搭台子,使他们得到锻炼,同时通过各级骨干的带动作用,促进的年轻教师提高自身的发展和业务水平的,加入到骨干的行列。

本年度,配合区培训部,对第四批区骨干教师进行培训不少于100学时,其中理论学习60学时,实践活动训练40学时,内容为教学设计评比、说课、骨干教师。并对加强骨干教师的过程管理,建立跟踪考核档案。

4、新教师上岗培训

开学初对新教师进行培训,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相结合,并为新教师配好师父,加强师徒传帮带的作用,切实提高新教师的业务能力,尽快适应新的岗位工作。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记录10【第二篇】

安全生产教育是企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为不断提高公司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的安全第一思想意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三级安全教育

凡新招(聘)、见习期大中专毕业生、实习生、到生产班组劳动的管理员以及临时务工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方可领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作业现场。

公司级安全教育

(1)新工到达分配项目后,由安全员陪同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领取“三级安全教育卡”及试卷,安全生产管理部专职安全员负责开展公司级安全教育。

(2)教育内容:

公司安全生产总则;有关安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公司区域内特殊、危险部位及安全规定;公司内历年典型的工伤事故案列。

(3)时间:两天

部门级安全教育

(1)公司各部门在新员工调入本部门时,由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开展安全教育。

(2)教育内容:

公司各部门生产产品(工作)特点及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公司各部门危险作业场所和危险源及应注意的事项;

公司各部门历年发生的工伤事故案例。

(3)时间:一天

班组级安全教育

(1)新调入人员进入部门班组后,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开展班组级安全教育。

(2)教育内容:

班组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设备、设施的性质及安全装置;

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正确保管、使用劳动防护。

(3)时间:半天

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根据安全生产管理部下发的“三级安全教育卡”经考核合格后,受教育人员教育者按照教育卡逐项内容填写,并签字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交安全生产管理部存档备案。经安全生产管理部确认新员工符合上岗资格后,开据单据(调令)通知供应部门发放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班组长教育

1、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公司管理和员工从事生产劳动的基本单位,做好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是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保障。

2、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安全教育负责。

3、凡公司内各项目班组长,必须参加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管理部、工会组织的分批轮训教育,班组教育应每二年进行一次。

4、公司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生产、管理工作的特点,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班组长培训。

5、教育内容:

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班组安全生产管理;

班组坚持“五同时”和“三不放过”的原则;

班组如何处理、分析工伤事故。

6、教育时间:八小时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担负着特殊的任务,它具有技术性强、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发生事故影响面广的特点。因此,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过严格的考试,合格后发证,持证才能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

(2)电、气焊工

(3)吊车工

(4)厂内机动车辆(电瓶车、叉车)

(5)压力容器操作工

(6)剪、冲、压工

(7)电梯工

3、凡要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须由公司各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安全生产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审批、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相关工种的安全培训与实习。特种作业学员在实习期内严禁独立作业。

4、申请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详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与复审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

5、特种作业实习期限:

电工:二年

电、气焊工:半年

吊车工:半年

厂内机动车辆:半年

压力容器操作工:三个月

剪、冲、压工:三个月

耐压试验工:三个月

电梯工:三个月

6、特种作业学员培训、实习期满后,必须经市、区级劳动安全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才能上岗。

7、人力资源部应密切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开展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内、外的培训事宜。

8、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公司内部的专业性的复训教育,复训率必须达到100%。

9、复训教育由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参加复训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缺考。因故缺席,必须由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开据证明,到安全生产管理部补训、补考。无故缺席不补课、补考者或补考不合格者,安全生产管理部有权取消本人特种作业上岗资格。

10、调入本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到安全生产管理部进行验证、复训,否则不准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变换工种教育

1、公司内各单位的工种调换到工种平衡的相对稳定,是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利措施。因此,人事调动、工种变换必须由各单位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批、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进行变换工种教育。

2、变换工种人员自人力资源部签署调令三日内,到安全生产管理部接受变换工种教育,未经教育进入新岗位者,单位主管领导及责任者按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处罚。

3、变换工种教育步骤同“三级安全教育”程序相同。

4、同一般工种变更为特种作业工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特种作业培训与复训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

全员安全教育

1、全员安全教育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与劳动工作的重要前提,是提高广大员工遵章守纪、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环节。全员安全教育必须全员参加。

2、全员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与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开展。

3、全员安全教育内容:

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方针及意义;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保管;

安全技术知识;

工伤事故的紧急救护及自救措施;

工伤事故案例及教训。

4、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员安全教育考勤记录与存档工作,因故缺勤者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进行教育。

5、全员教育需经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过二次培训与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公司管理层人员教育

1、加强公司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贯彻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保证全公司广大员工树立安全思想,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实现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作用。

2、公司管理人员必须接受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管理部安排的安全培训。

3、培训内容:

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方针及安全生产监察条例;

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伤事故的分析、处理及“三不放过”的原则;

结合本公司事故隐患、事故案例开展安全意识与法制教育。

4、公司管理人员的培训率要求100%,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分批、分期参加培训,无故不参加培训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管理岗位。

复工教育

1、凡长期脱离工作岗位,又回到原岗位之前,必须接受复工教育。

2、复工教育范围:

(1)外出学习或外借半年以上人员;(2)产假半年以上人员;

(3)病休半年以上人员;(4)工伤痊愈的上岗人员。

3、复工人员的教育同三级安全教育程序相同,无复工手续,单位领导不得安排其工作,无复工手续上岗作业,一经发现视为违章作业论处。

四新教育

四新即: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

2、四新的投产使用,要求操作者采用新的.操作方法,因此开展对员工进行“四新”前的安全教育至关重要。

3、四新教育内容:

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及操作方法;

新订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要求;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

新工人或转岗员工的上岗培训

(1)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比起已经工作了一段时间并了解作业场所的危害的人,出的事故要多一些。在上岗程序中,正式的安全卫生培训应是其中的一部分。在工作条件发生了变化和或者加大了风险的情况,有关人员也应当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培训在必要时,必须周期性地重复开展或者根据新情况的需要来进行。

(2)培训也可以彩自学的方式,还可以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

(3)新工人或转岗人员上岗培训的关键内容有:

组织新参加工作人员对单位全面的安全计划、安全政策进行学习和讨论。

培养安全哲学观点,安全哲学认为:安全和生产以及单位的其他活动,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发生事故是有原因的,是可以预防的;事故预防是管理者的主要责任之一。每一个员工对其自身和其他人员的安全都有个人的责任。

地方、国家和单位的安全卫生规则或法规都要得到贯彻,破坏了规则及法规的人都可能受到某种形式的纪律处理。

部门主管及其他管理队伍的成员在安全卫生方面的作用是,对于可能发生的问题采取行动和提出意见,并对工作中所出现的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提供咨询建议。

凡有必要时,穿戴个体防护用品不是个人的选择或决定,它是一种劳动条件。

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不论情况如何轻微,工人都应该寻求急救或者医疗处理并立即向主管报告。

防火及紧急状态的处置方法。

劳动保护知识、享受的权益和义务,应得到佥福利。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该了解有关向工人及其代表进行安全与健康咨询的安排。

作业培训

在技能培训中,应该包括对安全法规应用的解释,部门的规则及方法,在需要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的场所情况下,要对其使用进行演示,要提供所有必需的安全文件、如开工允许文件、安全手册及化学品信息手册等。同时,也要讲述应急及撤离过程的实际应用。这种培训可以由主管来完成,但是它应该是按规范认真地计划和组织。

主管和经理培训

(1)对安全系统无知,不知道自己工作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要求。

(2)未能或者未能恰当地执行职业安全卫生规则。

(3)未能检查和纠正不安全、不卫生的条件。

(4)未能适当地对工人进行培训、教育。

(5)未能通过参与讨论,提高安全卫生知识,动员工人并树立榜样。

单位的安全计划和政策;

单位的法律框架工作和责任;

应用到作业场所具体的法律、法规;

安全检查技术和要求;

事故的起因及后果;

基本事故的预防技术;

纪律程序及应用;

对可能出现在工作场所危害的控制,包括机械安全、防火、材料处理、与工业相关的特种设备的危害、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等。

动员雇员对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的目标认同和行动的方法。

高层经理也应了解这些信息,国为这些信息使他们能更好地全面理解下级的任务,有更好的是非标准,而就安全卫生的预防问题作出更好的时效方面的决策。

特殊专业技术培训

(1)急救培训

事故预防被证明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对于帮助事故中的伤员有明显的好处。参加急救培训的人员有更好的安全意识,而所发生的事故也少。

(2)驾驶培训

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法律规定对特殊车辆的驾驶培训的考核,有具体的要求。

(3)消防培训

在火险情况下,从建筑物中撤离的计划,包括集合地点;

如何使用所提供的消防设施;

知道如何报警;作业场所禁烟规则;

进行清扫,知道可燃液体处理规则;

作业场所的特殊消防要求。

应该强调:消防培训要进行实力和实况演练,以便在火险中有效地发挥作用。

(4)再培训

根据实践的效果或者时间间隔,甚至作业环境或引入了新的风险时,都要对在岗工人开展更培训。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记录10【第三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我校认真贯彻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专题会议精神,“提高自我认识,加强管理,以对学生、对家长极端负责的精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为此,我校确定了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以树立安全意识为主线,以强化层层管理责任制为核心,以落实具体措施为重点,及时全面排查、清理和整顿校园内安全隐患,努力创建一个管理有序、防控有力、整改迅速、环境安定、校风良好的安全文明校园,确保学校在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及生活秩序中稳步发展。

为确保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我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了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领导加强了有关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心,真正使学校安全工作落到了实处,杜绝了责任事故的发生。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挂帅,统一指挥、协调各班工作的开展,第一时间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任务和要求;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一线安全管理,明确分工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将校园安全工作实绩与各班级和教职工学期评估相挂钩,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确保了各项安全工作落在实处。

二、强化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

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为此我们提出要树立六种意识、开展“七防”教育、克服四种疏理、坚持“四不放过”、营造“四讲”氛围。六种意识:即“大于天”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第一”意识、“防范”意识、“共管”意识;开展“七防”教育,即防盗、防火、防震、防溺水、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食物和煤气中毒等教育活动。确定每学期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宣传周”,并举行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如知识竞赛、演讲赛、作文比赛、安全教育讲座、安全专业知识竞赛等。假期中我们也不放松学生的安全教育,每学期放假前夕,我们都印发致学生家长公开信,让家长注意配合学校对自己的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严防学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一个都不能少”。克服四种心理,即“凑合”心理、侥幸心理、麻痹心理、粗疏心理;坚持“四不放过”,即问题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责任不明确不放过、问题处理无结果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甚至提出了对安全工作要小题大做、捕风捉影,保持对安全工作的高度敏感性;营造“四讲”氛围,即利用横幅标语、校园广播、班级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一个“人人讲安全,处处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浓厚氛围,使我校的每一个角落不流一处死角。

通过这些丰富多采的安全教育活动,师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极大提高,保证了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采取切实措施,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开展创建安全班级、安全办公室、安全计算机室、安全家庭活动,认真落实“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的防范措施,坚持“从细微处着眼,从最小处抓起”的原则,加大安全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学校严防细查、速改快整,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挤出资金,进行校园安全整改,覆盖了学校所有办公地点。完善值班预案和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了学校师生财产和生命安全,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和谐、持续、稳定地发展。

1.建立安全工作日报告和安全整改通知书制度,制定了《学校安全自查范围》。

2.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凡是学校师生非正常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发生的事故应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及时查清原因,对事故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事故善后事宜应及时妥善处理。对发生事故不上报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严格校规校纪,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严肃帮教、处理,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总之,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严明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培训时间:20**年1月10日

点:罗山站会议室

培训内容:

一、本次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安全行为意识和领导责任意识。

二、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有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三、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四、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例,确保安全生产。

五、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记录10【第四篇】

为了加强施工生产一线的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是项目管理的主体,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项目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本规定适用在“舟山鼠浪湖项目”中施工的各个单位(包括地基处理、吹填、围堤、预制以及测量等施工单位),相关单位与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项目部应针对项目施工特点,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建立安全生产分级责任制,对人不安全行为、物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利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有效的安全控制。

项目安全生产控制应由总承包全面负责,分包向总包负责,总包与分包之间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对职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项目部和分包在施工中应负有环境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对从事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人员应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发生工伤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

项目部应在项目开工前,结合项目特点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并经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审批签认。

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分级责任制,主要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由上级制定,其他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并签发执行,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

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项目概况、控制目标、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检查考核、奖惩制度等。

对结构复杂技术难度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水上水下、安全用电以及爆破等高危施工作业,应鉴定过程能力,并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审核,合格人员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应对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包括防汛、防洪、防火、防爆、防尘、防触电、防雷击、防塌方、防有害气体窒息、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高处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等。

项目部主要领导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考核,严肃奖惩。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审核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对结构复杂的分项工程应组织典型施工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内容和工艺要求,确保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项目部应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确实措施改善周边环境并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项目部应坚持开展 “安全生产月”“反三违月”活动,对围绕安全生产所进行的各种会议、检查、隐患整改、教育、技术交底、事故处理等均做好记录。

项目部依照经审批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检验措施计划的实施效果,通过检查了解安全生产状态,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事故隐患,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安全检查应依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标准以及本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内容应包括:分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记录、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标识、安全操作、持证上岗、违章违规处理等。

安全生产检查应由专人负责,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参加,明确检查内容及要求,应检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作业指挥和作业行为,检查安全施工的应知应会,总结讲评,提高安全生产素质。

检查人员实事求是地记录安全生产检查结果,如实反映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定性和定量地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方案,限期限时组织整改。

施工现场展布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展布,所用材料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施工场地道路、排水应保持畅通,施工材料、构件、各类工具堆放应标识清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保管储存应符合有关安全规范、规定要求。

施工现场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有效的灭火器材和消防水源,动用明火应按规定办理手续,氧气瓶、乙炔瓶等设备摆放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重要部位动用明火应设专人监控。

职工生活区应与施工作业区明确分隔,并建立照明用电、防寒取暖、防暑降温、放火防盗、环境卫生等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

施工现场及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生产警示标牌,并按《安全色》和《安全标志》所规定的国家标准实施。

施工现场内敷设的新旧地下水下管道、电缆等各种构筑物等,必须向有关机械及施工作业人员明确交底,施以保护,严防损坏。

施工现场安全网、护栏、洞口盖板及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不准随意拆除或移动,如因施工或维修移动时,必须经施工主管人员同意,并在完工后立即恢复。

施工用电的敷设、接地接零保护、配电箱及开关箱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漏电保护装置参数的匹配等,应符合电气安装安全规定要求。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应按照海事部门的要求,办理许可证并发布航行通告。

爆破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立危险警戒区,每次爆破作业前必须提前向项目部递交爆破施工计划、发布爆破通告,起爆前前十分钟发出爆破警报,爆破及危险后接触后通知项目部解除警报,期间与爆破施工无关的所有施工人员严禁进入警戒区进行其他作业。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乘坐交通船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完整齐全。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记录详实,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计划及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交底书完整齐全。

现场安全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完整齐全。

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及工种调换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书面资料完整齐全。

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的相关资料完整齐全。

危险作业面、作业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预控措施有记录。

自行指定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安装与使用的操作规程及设计图纸、计算书等资料完整齐全。

防台、防汛、防季风袭击预报以及防冻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资料完整齐全。

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本规定如有与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不相一致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和企业财产的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职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应负的岗位责任。

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六条企业总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以下六条。

1.遵守国家、省、市和管理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总经理的任期目标要有安全生产内容,把安全管理纳入企业管理工作计划。每年应从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术改造资金,用于安全项目。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工业卫生要求。

5.负责对本企业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结合本企业的生产技术特点,组织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制度主要包括:职工安全生产守则、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化学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包括职工安全教育档案、事故档案、设备档案、事故隐患整改档案等)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各部门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以下九条。

1.组织、指导、督促本部门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落实。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合理安排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定期召开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会议。

5.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6.建立本部门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7.组织安全检查,定期巡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并督促部门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

8.协助和参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9.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安全生产任务。

第八条公司基层员工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共包括以下四条。

1.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生产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九条企业以追求“零事故”为目标,具体项目包括以下六条。

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有责任的电网事故。

3.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生产性重大交通事故。

5.无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无“五误”事故及人员责任事故。

6.不发生因违反调度纪律而造成的事故。

第十条为实现上述安全生产目标,企业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各级的管理目标如下所示。

1.公司不发生人身重伤,杜绝人身死亡和重大设备损坏。

2.部门控制一类障碍和人身轻伤,不发生重伤和责任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3.生产班组控制异常,不发生障碍和轻伤,杜绝一切违章作业。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十一条本企业总经理、部门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十二条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企业必须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产活动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事故教训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提出下月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第十七条各部门每月初,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安排开展一天的安全生产日活动。

第十八条各班组每星期一安排本周的安全生产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活动内容主要总结上周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执行各项规程制度情况,通报忽视安全的现象以及近段时间下发的各类事故,传达领导指示和会议纪要等。同时,针对本周即将进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第十九条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结合实际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风险评价,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条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二条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操作的设备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操作。内容如下。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第二十三条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是否有员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第二十四条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六章安全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消除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八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二十九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的,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三十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对事故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由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毁,使正常生产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发生的无人员伤亡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万元,小于××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万元,小于××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万元的事故。

第三十五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态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识,详细记录、拍照或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和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过程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者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三十六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公司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司机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部门应在××天内将肇事司机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对员工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均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按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司机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节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发生事故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三十七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人力资源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三十八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并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采取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取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自移动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完善和废止,交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若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按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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