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文献综述大全(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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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文献综述大全【第一篇】

文献综述是在研究选题确定后并在大量搜集、查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相关课题或相关领域已有研究成果进行的综合性介绍,目的是理清本课题已有的研究基础及尚存的研究空间,它既可以给研究者在充分借鉴前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如何进一步深化本课题的研究指明方向,还可以帮助读者(或论文审阅者)明确本研究的新意所在。因此,写好文献综述,对于课题研究具有重要作用。

文献综述的结构一般由下列成份构成:

1、标题。文献综述的标题一般多是在论文选题的标题后加“研究综述”或“文献综述”字样。

2、提要或前言。此部分一般不用专设标题,而是直接作为整个文献综述的开篇部分。内容是简要介绍本课题研究的意义;将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如果本课题涉及到较前沿的理论,还应对该理论进行简要介绍;最后要介绍研究者搜集的资料范围及资料来源,其中要讲清查阅了哪些主要着作、在网络中查询了哪些资料库(如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等)、并以怎样的方式进行搜索(如通过输入“关键词”或“作者名”或“文章名”进行搜索,一般用精确匹配),共搜索到的相关论文的篇目数量多少,对自己有直接参考价值的论文有多少等信息。

3、正文。这是文献综述的核心部分。应在归类分享的“汉语言文学文献综述大全(精彩5篇)”,对自己搜集到的有用资料进行系统介绍。撰写此部分时还应注意以下两点:

其一、对已有成果要分类介绍,各类之间用小标题区分。以下是常见的分类线索:按时空分类(如:本课题的研究历史与研究现状、国外研究现状与国内研究现状);按本课题所涉及的不同子课题分类;按已有成果中的不同观点进行分类,等等。

其二、既要有概括的介绍,又要有重点介绍。根据自己的分类,对各类研究先做概括介绍,然后对此类研究中具有代表性的成果进行重点介绍。重点介绍时要求要点明作者名、文献名及其具体观点。无论是概括介绍还是重点介绍的文献资料均要求将文献来源在参考文献中反映出来,但不要求一一对应。

4、总结。对上述研究成果的主要特点、研究趋势及价值进行概括与评价。此部分应着重点明本课题已有的研究基础(已有成果为自己的研究奠定了怎样的基础或从中受到怎样的启发)与尚存的研究空间(本课题已有研究中存在的空白或薄弱环节)。

5、参考文献。要求列出的参考文献不少于10种,并按论文中的参考文献的格式将作者名、文献名、文献出处、时间等信息全面标示出来。

二、格式要求:

1、字数要求:3000字以上。

2、打印格式:

纸型-a4;单面打印;字号:标题--宋体三号,加粗。作者及单位名-宋体四号。正文--宋体小四号。参考文献格式按毕业论文参考文献的格式书写。

页面设置: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厘米;行间距:倍距离;字符距离:标准。页码设置:居中。

3、排版格式:(示例)。

政法与历史学院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3000字以上)。

题目xxx文献综述(四号,宋体,黑体居中)。

摘要:×××(五号,宋体)。

关键词:×××(五号,宋体)。

导言:×××(五号,宋体)。

(阐明文献综述的写作目的、意义,综合所阅读文献提出论文所涉及的问题以及本文具体的研究方向并加以说明。)。

正文:×××(五号,宋体)。

(对所阅读论文涉及的学科研究前沿、热点问题加以阐述。可联系实际列举目前本课题研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

总结:×××(五号,宋体)。

(简要总结本课题的研究现状和具体问题,进一步明确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五号,宋体)例: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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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文献综述大全【第二篇】

综述文献是一种综合整理、分析和评价已经发表的学术文章和著作的学术写作形式。通过综述文献,研究者可以全面了解某一特定领域的研究现状和发展动态。在撰写综述文献的过程中,我不仅要阅读大量的相关文献,还要将这些文献进行归纳总结,并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进行分析和评价。在这个过程中,我收获了很多启发和体会。

首先,在撰写综述文献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文献筛选的重要性。在大量的文献中,不可能每1篇都是与自己研究方向紧密相关且具有高质量的。因此,我们需要学会通过文献题目、摘要和关键词等信息快速筛选出与我们研究主题最相关的文献。同时,在筛选的过程中,我们也需要学会理性判断,避免因为某1篇文献的著名度或文献类型而盲目选择,以免影响综述的质量和准确性。

其次,综述文献的撰写需要有很好的逻辑思维和组织能力。1篇好的综述文献应该有一个清晰的架构和明确的主旨。在撰写过程中,我们需要将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分类整理,并将这些研究成果相互关联,形成一个完整的研究框架。同时,我们还需要注意文献的论证合理性和说服力,避免简单堆砌文献,而要通过分析和评价对不同研究观点进行权衡,找到最有价值的观点进行深入探讨。

第三,综述文献的撰写需要具备良好的写作能力。综述文献不仅要求我们全面了解相关文献内容,还需要将这些内容用准确、简洁的语言进行表达。在撰写综述文献时,我们需要注意文献的语言规范性和逻辑性,避免出现语法错误和表达不清晰的情况。同时,我们还需要学会使用适当的专业术语和引用格式,以确保文献的学术性和权威性。

第四,在撰写综述文献的过程中,我也体会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综述文献可能涉及到大量的文献调研和研究分析,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因此,我们需要与他人进行合作,共同撰写综述文献。在合作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有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充分发挥每一个人的优势,并及时反馈和修正错误,以达到最好的综述文献质量。

最后,综述文献的撰写还需要我们具备良好的学习和研究能力。综述文献不仅仅是对已有研究成果的总结和归纳,还需要我们对相关领域的前沿知识保持敏感,并能独立提出新的研究观点和问题。在学习和研究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培养好奇心和求知欲,不断提升自身的学术素养,并通过不断的实践和学习进一步完善综述文献的写作能力。

总之,综述文献的撰写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学术任务。在这个过程中,我通过阅读大量文献、筛选、整理和分析,锻炼了自己的学术素养、逻辑思维、写作和团队合作能力。同时,我也对综述文献的重要性和撰写要求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希望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能够提高自己的综述文献写作水平,并为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做出更多的贡献。

汉语言文学文献综述大全【第三篇】

案情:2010年5月,滨海市工商局副局长李强与其妻张晓丽(滨海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为在滨海市工商局团购住房中能多得一套住房,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但既未分割财产也未分居。7月,张晓丽高中同学王宁找到张晓丽,请求帮助其子进市工商局工作,并表示事成后一定给予感谢,张晓丽答应。后张晓丽未告诉李强,直接找到市工商局人事处处长赵鹏,要求其录用王宁之子。赵鹏向李强汇报了张晓丽打招呼的情况,并提出可用点录的方式解决,李强表示同意。9月,王宁之子在市工商局正式上班。为表示感谢,王宁到李强的办公室送5万元,李强以自己马上要退休了,不能受影响为由拒绝,王宁说那就等退休以后再说,李强未置可否。3个月后李强正式退休。王宁以6万元从移动公司拍得尾号为666666的手机号码送给张晓丽,说:“这是个吉利的手机号,要值6万元,感谢你和李局长解决了我儿子的工作。”张晓丽将此事告诉李强,李强说:“就一个手机号,哪值那么多钱?”后该号一直由张晓丽使用。

分析:本案中,主要有以下几个行为需要运用刑法的思维加以分析和认定,一是李强和张晓丽嫁接离婚多骗取团购房行为的性质;二是张晓丽帮助其同学王宁的儿子进入工商局行为的性质;三是李强在张晓丽帮助其同学儿子进入工商局工作的过程中其行为的性质如何认定;四是王宁的行为如何认定,下面我们来一一分析。

首先,对于王宁行为的性质比较容易认定,其行为完全符合行贿罪的构成要件,由于此行为不存在任何争议,此处不再赘述。

其次,针对李强和张晓丽假接离婚多骗取团购房行为是否可以定为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罪是指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李强和张晓丽主观上是不是具有非法占有公有财产的目的,客观上是不是实施了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共财产的行为,是判断其是否构成诈骗罪的两个关键要素。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对二人离婚的客观效力和法律效力进行评判。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但离婚毕竟关系到婚姻家庭关系的巩固和社会关系的稳定,所以离婚自由也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尽管我国婚姻法对协议离婚当事人没有用“感情确已破裂”加以限制,允许双方自愿合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无论是从客观事实上讲还是从法律的立法目的上讲,协议离婚的实质要件依然应当为夫妻感情破裂。如果不牵涉到公共财产的所有权,那么根本不需要对二人的协议离婚是否真实进行评价,这是他们二人之间的问题,如果二人的离婚行为已经直接影响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影响到国家房改政策的落实,就必须对二人离婚的真实用意进行了解,对其客观效力进行评判。笔者认为,如果二人的离婚虽经过了婚姻登记机关的认可,但二人并未分家,依旧以夫妻名义生活,夫妻关系并未发生实质改变,则二人的行为属于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从主观上讲,二人离婚的真实目的并不是源于“感情确已破裂”,而是为了多分一套团购房,即李强和张晓丽是为达到多分得一套团购房的目的,伪造离婚手续,最终骗取了一套团购房,因此对他们离婚这一“合法行为”背后所掩盖的非法目的应当给予适当的处罚。所以,通过对客观事实的判断,可以认定二人的协议离婚只不过是非法侵吞公共财产的一种手段,是诈骗罪中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具体表观。因此根据二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方式,二人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主客观要件,应当按诈骗罪定罪处罚。

再次,针对张晓丽和其丈夫在帮助其同学儿子进入工商局工作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的问题,主要涉及到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共犯的辨析。根据《刑法》第25条的规定:成立共同犯罪,行为人应当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基于此,国家工作人员与特定关系人构成受贿罪共同犯罪需要同时满足共同的受贿故意和共同的受贿犯罪行为两个条件。

《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称《纪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分别对受贿罪共同犯罪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纪要》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收受了他人财物,仍按照近亲属的要求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对该国家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受贿罪,其近亲属以受贿罪共犯论处。近亲属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构成受贿罪共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指定他人将财物送给其他人,构成犯罪的,应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意见》指出: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同时授意请托人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构成受贿罪共犯。特定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

综合以上法律文件,笔者认为以下四种情形构成受贿罪共同犯罪:(1)特定关系人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2)国家工作人员明知特定关系人收受了他人财物,仍按照其要求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3)特定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4)国家工作人员与特定关系人通谋,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授意请托人将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刑法修正案。

(七)》规定的新罪名,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法旨在于弥补法律漏洞,惩处那些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权和地位收受贿赂的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这些人主要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血缘、亲属、情人、同学、同事、朋友、战友等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利益关系的人。正因为这种密切的关系,行为人可以轻而易举地对国家工作人员施以影响,令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不必直接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便利,而只要利用其身份和地位便足可以影响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直接利用他们的职权便利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与行为人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身份、地位及职权成为了行为人获取非法利益的工具。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和地位,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既可能构成受贿罪的共犯,也可能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区分的关键在于国家工作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之间是否存在共同的受贿故意和共同的受贿行为,即通谋。如果存在通谋,那么属于受贿罪的共同犯罪;如果没有通谋,只是特定关系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地位和职权实施行为,那么该国家工作人员因为没有犯罪故意和犯罪行为而不构成犯罪,特定关系人不构成受贿罪的共犯,而应当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论处。本案中,张晓丽利用其丈夫李强工商局副局长的身份和地位,为了帮助其同学的儿子进入工商局工作,令市工商局人事处处长赵鹏帮助办妥此事,张晓丽行为的定性取决于其与李强之间是否存在通谋,如果存在,那么二人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如果不存在,则邵某因为缺乏犯罪故意和犯罪行为而不构成犯罪。李某单独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根据案情可知,张晓丽与李强之间并没有通谋,虽然人事处处长将张晓丽打招呼的事情告知了工商局副局长李强,但是这并非是张晓丽主观上的要求,因此此处不构成张晓丽与其丈夫李强的通谋,故在本案中张晓丽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而非受贿罪的共犯,其丈夫应当认定为受贿罪,同时,工商局人事处主任应当认定为受贿罪的共犯。

综上所述,本案中张晓丽应当以诈骗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二罪并罚定罪处罚;李强应以诈骗罪和受贿罪二罪并罚定罪处罚;王宁应当以行贿罪定罪处罚;工商局人事处主任应当以受贿罪共犯定罪处罚。

汉语言文学文献综述大全【第四篇】

以上分析仅是涉及我国刑法因果关系研究中必然说和必然偶然说的内部之争,那么,因果关系是否仅为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中的客观方面的一个要素?实际上,必然说还是必然偶然说法是建立在其为客观方面上的一个要素展开讨论的,即我国学者提出的刑法因果关系客观性问题。我认为,刑法因果关系的客观性,无非是指,刑事案件发生了,犯罪行为与结果以及行为人对行为与结果的认识这些客观事实,不以我们的主观认识存在与否,都实际存在着。而这些参在的客观事实,包括行为人行为时的行为状态事实,与由这种心里状态支配的行为与结果的关系的事实。这样因果关系既是客观方面的一个要素,又是行为人主观方面所具有的认识因素。而必然说、必然偶然说之争从这个角度看仅是因果关系在犯罪构成理论的客观方面的争论,把因果关系的客观性等同于客观方面的片面认识。而我们在研究因果关系时,应同时注意主观方面的因素,即从主客观相统一的角度来理解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以往我们的研究,忽视了对行为人主观方面因果关系认识的研究,按照以往研究的逻辑,客观方面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确定之后,进一步查清主观方面行为人的认识则是很容易的事,殊不知,某些案件在客观方面的条件关系查清后,其主观认识也具有重大意义。而我们的必然说、必然偶然说之争在司法实践中容易产生由因推果的思维倾向,最后导致因果关系判断的“毕其功于一役”。

二、英美法系的双层次原因学说。

在英美国家中,刑法因果关系理论同作为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条件之一的因果关系理论,是一脉相承的,即把原因分为两层:第一层是“事实原因”,第二层次是“法律原因”。“事实原因”类似于大陆法系条件说圈定的原因,由“butfor”公式判断,意指如果没有被告的行为,就不会发生这一危害结果,则行为是结果发生的原因。但事实原因并非最终都能被认定为刑法原因,还需要运用一定的标准进行限制筛选,找出其中应当让行为人对结果负责的行为,这就是所谓“法律原因”。不难发现,“法律原因”理论同相当因果关系说的宗旨想同,都是为了限定刑法上因果关系范围。然而对于如何选择法律原因,“近因说、“普通观念说”、“政策说”、“预见说”等各执己见,表现出百家争鸣的局面。

我认为,“近因”所谓的最近,不必是时间或空间上的最近,而是一种因果关系的最近,其实质要求也就在于危害行为对于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不能过分微弱,应当是足以令行为人承担责任的。本来因果关系问题应当是在责任之前考虑的问题,近因说却把确定因果关系等同于追究刑事责任,而要回答为什么可以让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时,又必然以因果关系的参在为前提,完全倒果为因。预见说的缺陷是考察因果关系以行为人主观上对所发生的结果是否有认识或能认识来决定,正如有人批评《模范刑法典》因果关系条款是“因果关系和主观责任循环论证”。而在判案实践中,由于实用主义的影响,其具体判断标准极富灵活性,随着案情涉及的环境、当事人的特定状况、时代背景不同和伦理价值观念的变异,法官可能会对相同的事实得出不同的结论。以致有的人对于刑法中是否存在一个能够用来解决所有因果关系问题的基本原则都产生了怀疑。

刑法因果关系历来是刑法理论上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一个新论迭出的问题,在我国刑法学的研究当中,历史上就有偶然因果关系说与必然因果关系说之争,现在又有高概率之说、条件说、事实因果关系与法律因果关系区分说之论,这些观点的出现,表明刑法因果关系的研究正在深化,为我们进一步研究开阔了视野,但同时又给了我们一种不是隔靴搔痒——抓不到实处,就是只提出问题却没有说明如何解决问题的浅尝辙止的感觉,刑法学作为一门应用科学和解释学,其立论的出发点应该是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刑法学的重要课题刑法因果关系的研究,当然也不能例外,但是,从我国目前有关这个问题的研究来看,情况似乎并不如此。

汉语言文学文献综述大全【第五篇】

心得体会文献综述对于学术研究和知识传播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整理和总结,可以使研究者对某一领域的研究进展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并从中提炼出自己的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探讨心得体会文献综述的意义、方法以及我个人的体会。

首先,心得体会文献综述可以帮助研究者了解某一领域的研究进展。在学术研究中,了解前人的研究成果是非常必要的。通过文献综述,我们可以了解到某一领域的研究重点、研究方法和研究进展。这有助于我们建立起对某一领域的整体认识,知道自己的研究方向在该领域中的位置。

其次,心得体会文献综述还可以帮助研究者发现研究中的空白和问题。在文献综述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前人的研究存在一些限制和不足之处。这些限制和不足可以成为我们研究的切入点,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这一领域的研究。同时,文献综述还可以帮助我们发现研究中的潜在问题和挑战,以便我们在研究过程中加以应对。

然后,进行心得体会文献综述需要运用一定的方法和技巧。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研究的目的和范围。这有助于我们筛选出需要的文献和信息,并将其整理成系统性的概述。其次,我们需要进行文献的检索和筛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根据关键词和限制条件进行搜索,并评估和筛选出符合研究目的的文献。最后,我们需要将选定的文献进行整理和总结,并将其中的重点和亮点提炼出来,形成1篇有逻辑和连贯性的文献综述。

最后,我在进行心得体会文献综述过程中有一些个人的体会。首先,我发现进行文献综述需要经验和耐心。文献的检索和筛选是一项繁琐而持久的工作,需要我们有一定的经验和技巧来快速找到需要的信息。其次,我认识到文献综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研究的深入,我们需要不断地更新和补充文献综述,以保持其与最新研究成果的同步。

总之,心得体会文献综述在学术研究和知识传播中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整理和总结,我们可以了解某一领域的研究进展和问题,发现自己研究的切入点,同时也需要运用一定的方法和技巧来进行文献综述。在我个人的体会中,我发现进行文献综述需要经验和耐心,并且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通过不断的练习和探索,我相信我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文献综述能力,并为学术研究和知识传播做出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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