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评估报告(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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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评估报告【第一篇】

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支行以农村地区为重点,组织永泰村镇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开展了“权利·责任·风险—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百村行”系列活动。下面的是分享的与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有关的文章,欢迎继续访问应届毕业生!按照《*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xx县支行于3月9日—15日组织辖区金融机构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开展好“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我支行领导高度重视,于3月6日组织召开了由辖区金融机构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会议。会议从宣传材料准备、宣传地点选择、宣传时间和宣传形式等方面对“”期间“金融消费权益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决定在农村地区组织开展“权利·责任·风险—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百村行”活动,送金融消保知识进村委、进村文化站、进超市和进农户;在城区于3月15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大型集中宣传活动。

二、把握重点,突出特色

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支行以农村地区为重点,组织永泰村镇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开展了“权利·责任·风险—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百村行”系列活动。在活动中,组织开展三项宣传:一是通过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摆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农村金融机构网点,进行定点宣传,大力营造活动氛围;二是组织宣传队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设置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金融综合服务站、进集市、进村委“三进”活动,实行重点宣传,认真解答农户咨询,在问答互动中提高村民金融知识水*;三是组织青年志愿服务队,深入农户和超市,开展流动宣传,主动为村民和客户讲授征信、人民币反假、民间借贷与投资等知识,提升金融消费者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三、集中宣传,做大声势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xx县支行组织辖区工商银行、*银行、建设银行和徽商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人寿、太*洋人寿和国元保险等保险机构,于xx青年圩广场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中,参加宣传的金融机构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册等形式,集中宣传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征信、反假货币等知识,得到了现场群众的热烈欢迎。

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评估报告【第二篇】

作为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我行一贯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现将我分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1、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针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我行特别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市场管理部、办公室、企划部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同志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负责辖内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

同时我分行各支行营业部也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明确规定我行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受支行综合管理部跟踪、监督和考评,营业部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大堂经理为指定的投诉处理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逐级上报”的管理模式。

2、保护范围与保护措施

我们分行各支行营业部作为金融消费者的直接接触者,更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前沿阵地。我们始终坚持在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时,对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进行保护,个人隐私和消费信息充分保密,对金融消费者购买的金融产品、接受的金融服务进行如实告知,让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公平交易等,具体如下:

(1)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消费者

在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我行设立了理财经理,对有意愿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消费者,遵循风险匹配原则,不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只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并对于销售文本中出现的收益率计算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并以醒目文字提醒消费者,理财产品销售文本载明收取销售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等相关收费项目、收费条件、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以上重点条款理财经理均会重点提示消费者。

(2)办理信用卡的金融消费者

在为消费者办理信用卡时,要求客户经理必须尽量亲核亲访消费者单位,并对其本人的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确保消费者资料的真实性,在源头上杜绝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行为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对于信用卡办理条款进行充分揭示并如实告知,告知消费者安全用卡注意事项。对持卡人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告知“透支”与“恶意透支”、“取现”与“取现”等行为的本质区别并充分说明其不良后果。此外,制作和分发宣传手册,通过宣传手册将信用卡产品的权益、服务、常识和收费等知识进行汇总,在日常的营销过程和柜面服务中传递给客户,使顾客有册可查,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3)购买其他金融产品的金融消费者

开展“金融知识进社区”、“送金融知识下乡”等活动,结合日常社区及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与营销工作,积极在居住区、商务区等宣传金融知识,联合相关管理、服务机构,开展针对性的咨询服务,特别做好中老年客户、文化程度较低等人群的银行服务安全与风险宣传。

3、宣传推动情况

在营业厅宣传方面,我分行在各营业厅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等事项。

在业务宣传方面,我分行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包括横幅、大屏幕、宣传折页手册、报刊杂志、电视、网络、广播等方面,采用广告、软文或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

在金融知识推广普及活动方面,在营业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提高客户的安全意识。同时,我行还结合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循序介绍本行的收费政策。在活动中,重点宣传、推广本行提供的便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对金融服务达到一定认知程度的消费群体,向其介绍收费政策(包括账户管理费的收取以及免收费、低收费政策),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规范零售业务的宣传与销售。

以上便是我分行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一些经验。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类型的不断增多,这既刺激了个人金融消费,也同时带来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更多思考。我们将积极地拓宽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评估报告【第三篇】

根据总行转发《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关于在期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推进我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维护辖区金融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和谐的金融环境,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我行在全镇开展“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月”活动。根据总行的要求,在这次宣传活动中围绕:和谐金融、幸福宣城这一活动主题,积极开展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银行卡、网上银行等金融产品知识及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和机制(包括投诉处理制度、电话、部门和具体的程序等内容)和人民币反假等知识。以下是我所在这次宣传活动中的基本情况:

一、根据总行要求,我行对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工作进行了部署,成立以XX行长为组长,XX等同志为成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工作小组,负责我行的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并结合日常金融服务与营销工作,积极在我所范围内宣传金融知识,特别做好中老年客户、文化程度较低的等人群的银行服务安全与风险宣传。同时,我行还结合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详细介绍我行的收费政策。在活动中重点宣传、推广农商行提供的便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对金融服务达到一定认知程度的消费群体,向其介绍农商行当前的收费政策,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让客户最大限度地学习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知识,了解自身可以享受到的权益。

二、在宣传方面,我行组织员工进行现场设点宣传,在营业网点门口设置宣传台进行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银行卡、网上银行、假人民币等相关业务知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有关法规政策等,并与广大群众密切的交流。同时营业厅内的醒目位置公布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电话等。并设专人投诉处理工作台,深刻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在金融知识推广普及活动方面,发放《安全用卡指南》等宣传折页,提高客户的安全用卡意识。

值此宣传活动之际,我行加大金融知识及消费者维权宣传力度,提升宣传的"时效性、客观性、全面性,营造有利于促进农商行与金融消费者关系的舆论气氛,完善我行的服务水平!

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评估报告【第四篇】

总行xxx部:

20xx年,xx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提速,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的统筹之下,实行“牵头组织,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法律合规部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定期向监管及总行汇报工作情况,监督辖内各分支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零售金融部负责零售客户金融知识宣传;办公室负责协调沟通,做好投诉处理工作;运营管理部推动各营业网点文明规范服务,创造恒丰优质消费品牌形象;其他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现就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提升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切实维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银保监会XX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以及《XX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XX分行成立“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XX同志任组长,副行长XX同志、各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分支行行长任组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行法律合规部,负责具体推进各项自查、检查工作。

(二)层层压实责任

分行专门下发《关于开展整治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的通知》,根据总行分工安排细化分行分工,明确工作重点,分管行长XX同志组织分行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召开整治消保乱象工作部署会,强调各级责任主体要强化担当作为,坚持问题导向,以深化整治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为抓手,实事求是的开展问题自查及整改,切实纠正经营管理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杜绝自查走过场、整改敷衍了事情况发生。

(三)切实查找问题

分行各管理部门按照总行各归口条线管理部门的排查方案与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向归口条线管理部门报送相关问题。分行零售金融部自查发现,XX支行、XX支行网点专职理财经理未到位,由网点持有我行签发理财销售资质的员工兼职理财经理,客户服务体验度受影响。公司金融部自查发现“XX(A计划)”产品说明书在产品类型一栏明确注明:“保本保收益”。分行法律合规部第一时间反馈总行资管部,资管部回复:“对于预期收益型保本保收益产品,总行目前正在监管新规框架下适度发行,并逐渐压缩规模直至过渡期结束前全部终止,并不违反监管2020年底前停止发行的要求。

业务排查期内,分行法律合规部曾多次牵头对客户经理办公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分行营业部、公司一部、XX支行仍有个别客户经理违规保管客户已签章的征信查询授权书等授信材料或未及时将包含客户身份信息的业务材料归档等。出于对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重视,分行公司金融部和问题发生机构组成调查小组,详查问题发生原因,责令客户经理将客户资料立即返还客户或归档管理,对相关的12位客户经理进行经济处罚,罚款金额共计6000元。同时,在全行范围内再次宣贯强调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设情况

(一)考核评价

根据总行考核相关规定,分行2019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全面承接总行考核体系。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内容包含在合规经营指标中。合规经营指标占比10%,其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属地监管考评”指标为加分项,分值[0,3],以“上年度当地监管考评得分/100×基本分”的方式计分,鼓励各分支机构不断创新消保工作形式,积极与当地监管沟通,规范自评工作,争取提高考评得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标为扣分项,分值[-20,0]。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宣教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报送时效及质量、投诉处理情况等。此外,分行法律合规部于2019年初,通过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方式,采取业务谈话、调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法,对辖内5家二级分行2018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审计,客观指出消保工作的不足之处及改进方向,引导并督促各级机构人员落实消保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制度完善

2019年,分行在全行范围内开展制度梳理工作,规范制度的制定、审查、发布、传导、执行、评估、修订和废止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法律合规部安排专人进行消保制度重检工作,及时印发《XX银行XX分行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分行已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制度,《XX银行XX分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管理办法》《XX银行XX分行运营条线客户信息保护工作实施细则》中完整体现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要求。

(三)投诉处理

分行目前投诉处理工作主要涉及法律合规部、零售金融部及办公室三个部门。法律合规部设消保投诉专线由专人负责接听,人行消保工单系统由法律合规部负责,总行工单系统由零售金融部负责,XX银保监信访处理平台由办公室负责对接。分行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确保对每一单投诉都快速应对、妥善处置。分行在矛盾处理工作中强调处置关口前移,能当场解释安抚的绝不拖延至客户投诉再处理,从而降低了投诉数量,截至报告日,分行共有8起投诉,均妥善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分行将针对每一起投诉做好复盘工作,全面剖析投诉的根源性问题,优化流程,举一反三,避免同一问题重复投诉的情况发生。

三、接受监管检查及反馈情况

2019年分行未接受监管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检查。

四、消保人员配备情况

法律合规部作为XX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全面负责组织开展消保相关的各项工作。部门内设置1名消保专职人员,该同志拥有七年工作经验,还曾被选派至XX银保监局挂职锻炼,具备良好的处理纠纷、解决争议的能力。

五、意见建议

(一)丰富培训内容

现有培训多集中于消保知识宣贯,希望总行可以主导开展一些服务礼仪、投诉应对等实操性更强的培训,在提高员工消保意识的同时切实提高投诉应对能力。只有基层员工真正掌握投诉应对技巧及处置方法才能保证“首问责任制”的贯彻执行。

(二)尽快落地投诉分类系统

分行多次接到本地监管督促投诉分类系统尽快上线的通知,目前分行采用的是每月手工上报投诉分类表来满足人行投诉分类工作要求,希望总行可以尽快完成系统接入工作。

(三)加快制度修订更新

监管意见曾指出我行部分消保制度存在修订不及时的问题,分行通过制度梳理对相关制度进行了废改立。近期由于总行职能调整,投诉管理工作职能移至法律事务部,希望可以尽快修订投诉管理办法,分行将依据总行最新制度修订分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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