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协议合同期限【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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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协议合同期限【第一篇】
一、当事人
甲 方: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办公地址 :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
帐 号:
税 号:
邮 编:
电子信箱 :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办公地址 :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
帐 号:
税 号:
邮 编:
电子信箱 :
电 话:
传 真:
上列甲、乙双方之办公地址及通讯号码即为协议双方法定通讯联络地址,双方发生之一切有关业务联系,均以发到上列指定处的相关文件与信息为准.
二、资信证明
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商标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特殊商品生产销售许可证等有关法律文件,同时还应提供自己的企业概况、商品目录和报价单.
三、商品资料
1、广告
甲方将利用报纸、样本、画报等广告媒体宣传乙方的商品,如乙方有制作广告的要求应向甲方广告部门提交所供商品的艺术构思、规格说明以及司徽等材料,以便甲方审核及广告制作,任何广告制作需经双方认可.
2、宣传品
乙方如备有发放给消费者的印刷品,需在供货同时提供给甲方,以便于及时散发.如宣传品有不实之词或商品名称不规范及有与法律相冲突的内容,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商品说明及书面警告标签
按相关法律规定,乙方商品应备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说明书及明确的警告标签等提示.
4、商品质量证书及检验标准
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时应提供相应的商品质量检验标准,其顺序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并在实际供货时根据约定出具有效的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所有商品应提供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生产日期、适用标准代码、检验人)或质量检验证明,该商品的行业许可证等.若无明确的质检标准,双方应对商品封样或以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样品为准,作为验收依据.甲方有权对商品进行抽样甚至全部检验.
5、商品知识培训
为了有效地向顾客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商品销售,乙方应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商品知识的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
(1) 商品的特点、性能及其应用的相关知识;
(2) 商品的使用、安装、维护、修整的知识;
(3) 商品的质量保证及保修、包换的内容.
6、商品商标与知识产权
乙方应提供已享有的商标权、品牌、专利权或原产地证、报关单等证明文件.乙方的任何伪冒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7、商品包装
除裸装商品外,乙方商品内包装应有用中文标示出明确可辨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地址、电话等.
商品外包装应具有相应的强度、适宜搬运的规格尺寸,并标明堆放高度及其它注意标志.此外还应注明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
包装物一般不回收,如有回收包装物的特别要求,需另外签订“包装物回收协议”,作为本供货合作协议附件.
8、环保要求
对国家有环保要求的商品,乙方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生产许可证等.
四、供货
1、展示样品
为促进商场的商品销售,甲方愿在每家新开超市中提供货架、柜台为乙方展示样品,乙方也愿为甲方的每家新开超市中免费提供样品供商场展示.
乙方可在供货数量外另行提供展示样品,但需另订取样合同,也可让甲方在供货商品中取样展示,甲方需在取样时列出样品清单并经乙方确认.
2、商品条码(upc)
乙方应在供给甲方的商品上粘贴商品条码标签,否则应积极申请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
3、订货
按照本协议的条款,交易双方已在订单上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一般为合同专用章),或订单中的内容已经实际实施,则表明乙方认可并接受此项交易.
4、价格
甲方将与乙方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惠的商品价格并支持甲方的经营理念及平价宣言政策,乙方承诺给甲方供货价格低于给其他经销商的供货价格.随着甲方连锁超市的成倍发展,乙方商品在商场中的销售也将成倍增长.为确保成倍增长的市场占有率,乙方同意将供货价随销售额增加而相应下浮(下浮幅度则另行商洽);甲方可对乙方供货价的下浮部分将全部转让给消费者受惠,供货价下浮后,该商品在商场的零售价也将作相应下浮,如果乙方违反价格承诺引起消费者对商品价格投诉,乙方应当解决并进行赔偿.
5、商品价格变动及调整
如乙方提高商品价格,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决策.如果提价被接受,乙方将接到一份注明生效日期的甲方书面确认书,但甲方库存待销商品则按原价格执行.否则,对于商品实际价格超过订单价格的部分货款,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同意如果商品在装运前的价格低于订单规定的价格,则订单中的价格也将随之下降至此时的价格.
6、最低供货价保证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供货价格相对国内其他供货商是最低价格,同时保证甲方的毛利率在 以上.
7、降价
1) 双方确定的价格为一段时间内的结算价格,当甲方发现乙方产品的供货价格高于乙方给其他销售商价格,或甲方应市场要求需要下调价格时,乙方有义务同步下降合同货物的价格.
2) 在双方确认进行供货价格降低时,在甲方门店中未形成销售的库存商品价值一并降低至降价以后的价格.
8、停产或中止供货
乙方因故需停产关闭或中止供货,须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相应的调整.
9:商品促销
(1) 广告:乙方应对自己的商品提供广告支持,应在合同签订时拟定促销计划,具体方式在双方签署的确认书中明确
(2) 配合甲方整体促销政策,在 甲方司庆及甲方各门店店庆期间 乙方须应甲方要求对其部分或全部商品折价,或采取其他方式,让利于消费者.
(3) 甲方在具体促销时,将促销方案及需要乙方的支持与合作的事项一并用传真方式发送给乙方,如果乙方未按传真所示的回执时间内回函反馈意见,视为乙方全部同意甲方的促销方案和要求.
10: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商品的产地、价格、规范名称等相关信息发生改变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采购人员,以便甲方及时将甲方系统中相应信息进行更正,否则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客诉以及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交货
1、乙方保证按订单所确定的到货日期将商品运达订单指定的地点,提前或延后不得超过两天.如需分批交运时,应在运输单据上注明.如果不能按期交货,乙方应立即书面(含传真)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早于或迟于上述规定的期间交货.对于无故不按时交货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和取消订单.
2、乙方迟延交货,造成甲方迟延交货给消费者,引起消费者投诉赔偿损失的,由乙方负担,但最高赔偿额度不超过消费者订购商品的总价款.
3、商品的运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改变运输方式可能会增加费用的情形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
六、收货及验收标准
1、 数量准确,包装完好,以甲方二次验收为准.甲方对产品数量、外观缺陷及内在质量提出期限为:1:对产品数量的验收以实际收货为准.2:对产品外观缺陷提出异议期限为打开商品外包装的7日之内.3: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以商品售出后在该产品的保质期内或消费者提出投诉7日之内.
2、对于与订单不符的商品、装箱单与货物不符的商品、外包装破损造成货损的商品、质量未达到标准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为了减少损失,甲方可代为保管,其货损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两个月内尚不能妥善处理,甲方有权将之拍卖或变卖,所得偿付相关费用后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对完好接收的商品签发收货凭证,以便于乙方记帐、结算.
七、开票及结算
1、甲方根据订单中规定的条款于每月的10日、25日支付货款,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方付款时,乙方应根据双方核对的结算金额出具填写正确无误的全国统一正本增值税发票及其它必要的单据.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八、担保和保险
1、乙方对其商品的质量及售前售后的服务提供保证,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保证商品的原料、及生产工艺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3、如乙方对合同标的投保保险的,应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九、协议的取消和商品退换
1、由甲方发现的或由商品使用者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都将提示给乙方,并由乙方负责退货或换货.
2、在甲方合理运作中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同意甲方全部或部分取消订单,放弃或拒绝接受商品,全部或部分退货,并由乙方支付甲方向其退回商品时发生的费用:
1)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及订单中的条款;
2) 乙方违反了在本文中第八部分中所做的担保;
3) 商品全部或部分存在不符合质量检验标准的缺陷;
4) 发运的商品少于或多于订单中规定的数量,或者与样品不符,或者与订单中的规定不符;
5) 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交货日期而发运的商品.
3、滞销商品的处理
甲方同意及时将商场内有关的由乙方所供商品中的滞销品种的信息告诉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收回滞销品种,或按该货同等金额向甲方调换甲方所需的品种.
十、乙方承诺
1、 甲方发现乙方有下述行为时,乙方应甲方要求立即中止协议,乙方须按涉及金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甲方采购员及利益相关人员吃请和回扣.
2) 乙方接受甲方人员或其近亲属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任职.
3) 乙方赠送或低价出售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股权给甲方人员.
4) 其他方式
2、乙方在甲方的驻店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供货商驻店人员管理办法》、《员工守则》,否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供货商驻店人员管理办法》、《员工守则》等的规定,接受赔偿及处罚.
3、乙方在甲方经营场所内从事经营活动时,必须使用甲方的标准票据、表单,如确需使用乙方单据的,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使用手续.
4、如乙方及乙方驻店人员在甲方经营场所内进行经营活动时,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清退乙方驻店代表,并向乙方索取涉及销售金额十倍的赔偿金:
1) 私自收取顾客订金、押金或货款,未交还甲方的;
2) 在甲方经营场所内,私自揽客,互留联系方式并进行场外交易;
3) 驻店人员代表未按甲方流程私自与顾客签订商品买卖合同;
4) 涂改、骗取、伪造、偷窃甲方相关单据、票印;
5) 在甲方经营场所内, 乙方驻店人员盗窃甲方商品;
6)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向甲方提供商品的价格、服务与其它乙方销售点有差异的.
5、乙方提供的商品凡采取倒扣流水、特殊订单方式进行销售时,乙方相关人员故意转移或诱惑顾客到甲方卖场以外的场所进行购买商品,造成甲方认为“跑单”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该销售金额的十倍金额罚款.
6、乙方同意与甲方协商签订《电子商务服务确认书》.
十一、解决消费者投诉
消费者对乙方商品的质量及价格投诉时乙方应负责解决,如果乙方不及时解决或不予解决因此引发诉讼或有新闻媒体参与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为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违约部分合同标的总金额的1%;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所支付违约金又不能祢补损失时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终止合同的条件
1、供货合作协议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合同.
2、合同一方违约,不能达到预期合同目的.
3、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天提出终止合作解除合同,但需经另一方同意.
十四、终止合同善后事宜处理
终止合同后双方应在一个月内核清帐务,最后一笔货款在双方核清帐务完毕后180天内支付
十五、本协议的附件
1) 乙方营业执照
2) 乙方税务登记证
3) 乙方授权书(经销商证明)
4) 乙方商品的商标注册证
5) 乙方专利证明
6) 乙方商品报价单(指对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供货的商品)
7) 乙方商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及适用的标准
8) 针对不同商品还应提供相关证件,如电工产品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进网许可证等
9) 进口商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原产地(产地)证明,商标、专利证明等
10) 供货合作确认书
11) 封样协议
12) 包装物回收协议
13) 电子商务协议
14) 驻店代表协议
上述附件是供货合作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协议书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十七、其它事项
1、 在履行协议时任何一方对协议不得自行修改或删减,除了在订单中注明有其它条款或双方另有协议之外.双方确认本合作协议为双方交易的原则.
2、 因为甲方的失误或者未按协议条款执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因为乙方的失误,或者乙方未按协议及订单中条款执行,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时可以现金或应由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中支付,也可从甲方应付乙方货款中扣减.
3、双方同意在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索自己的权利时,违约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费用.
4、本协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签署,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约束.
5、本协议项下事宜产生的争议,尽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由北京市相应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6、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12月 31日止.
7、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供货厂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供货协议合同期限【第二篇】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求进行送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交货地点、方式:供货方将材料运至江晖景苑1#楼施工现场。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用含在材料单价中。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货到现场双方清点计量 。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以宜昌市质量检测中心报告为验收依据。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第一批30t不结算,第二批30t结算第一批货款,依次类推,主体完工后一个月内结清余款。
八、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无。
九、违约责任:
1、供货方提供不合格材料进场,需方有权不收,退场费用由供方负责;
2、供方按需方计划数量供货,如因供方材料延误工期损失由供方负责;
十、其它约定事项:
1、 上述表中单价根据市场单价行情可作调整。
2、结算时提供货款发票 。
供方: 需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供货协议合同期限【第三篇】
为双方相互之间发生财务纠纷问题 ,为明确食品供货商和经营者双方的食品质量责任,避免和减少各类食品质量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
1、保证食品质量,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证食品质量。
2、提供卫生生产许可证、qs标识、营业执照等证照复印件。
3、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
4、提供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5、若因供货商提供的食品本身存在问题、应及时处理。
6、积极协助销售商(使用方)处理食品质量方面的消费投诉或纠纷。
1、在用货日得前一天与供货方电话订购计划,时间为用货日前一天的上午八点到十一点半,下午一点半到四点之间。
2、明送货时间与送货数量。赞定送货时间为用货日上午十点之前,数量为用货日前一天告知供货方数量。
3、收货及时签字,并留好对账联。
4、及时全额结清货款,结款时间为送货日次日。
5、帮助供货方检查、验收食品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积极帮助处理。
6、因食品保管以及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食品销售者承担。
供货商(章) 销售(使用)商(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或签约代表(凭委托书): 或签约代表(凭委托书):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货协议合同期限【第四篇】
合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酒水饮料销售合同,就乙方销售甲方的各类酒水、饮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权经销商。(详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酒厂公司的授权经销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技术支持,并承诺可随时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销售过程中,所需的产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及相关标准、质检报告等。
3、甲方提供经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价格等(详见报价单),保证供应的所有酒类的质量及标识,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甲方拒绝提供假冒、伪劣、水货等产品,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4、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过程、销售方式和销售量,享有知情权。甲方将随时听取乙方对实际销售情况的报告和意见。
5、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做好营销后服务工作。
6、乙方销售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与生产厂家联络沟通共同解决。
第二条 合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经营的酒水饮料产品,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2、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要求及相关标准。
3、乙方承诺:如因乙方自身服务方面(非产品内在质量)的问题造成客户投诉,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不得将由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保质期或质量不完整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销售仿制的甲方产品,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信誉、标识等行为。乙方只在自己经营的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不得转售市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厂家在乙方经营区域内的推广活动,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发布甲方各种新产品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第三条 合同销售产品的意向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约定销售甲方提供如下产品:
红酒类: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类: 等系列产品;
饮料类: 等。
第四条 产品价格
**地区按照厂家规定货价(详见报价单)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连动调整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此行为不构成违约。 凡不执行统一价格,低于标准价格的产品,厂家和甲方不提供销售奖励和优惠政策。
第五条 定货、送货与退货
1、合同甲方在正常业务情况下,每天分 3个时间段 向外发货,甲方接到乙方电话或传真定货通知后,保证24小时内将乙方所定货及时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时送达而影响乙方经营,乙方有权要求赔偿,以发货单上日期为准。
2、如临时增订或非约定范围内的产品,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合同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面立即验收并签收,发现问题当即处理,否则应视为收货无误。保质期应在进货时验证,如要调换新产品应在保质期临界一个月前提出,否则不得退还,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4、合同乙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样品,做为凭证以利于同厂家交涉解决。
5、双方确认:合同乙方工作人员 为合同乙方收到货物的签收人。如果乙方收货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
6、合同乙方退货时,须和甲方的业务员沟通。合同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货,须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标识,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装,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 结算方式原则为现结,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即货款当面兑付。
2、 结算方式为批结的,即第二次送货时结清第一次的货款,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结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3、 双方同意月结的,每月 日为对帐日,每月 日为兑款日,结款数额为对帐单的全部金额。乙方不能按时兑现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兑现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待货款结清后继续供货。
4、 双方确认:甲方工作人员 向乙方收取货款。
第七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时供货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经营。
b.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被顾客投诉,确认属实。
2、 如果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按时支付货款连续超过两个月的。
b.乙方经营的主要财产或经营业务转移、转让及资产或信用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丧失经营能力的。
c.甲方为乙方唯一指定供货商,如乙方从其他渠道供货,则甲方有权收回对乙方的全部奖励和赞助费用。
3、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支付甲方10% 的违约金(金额以对帐单/发货单为准)
4、 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失效,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
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任何一方如因单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应提前 一个月 通知对方。否则应视为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与解决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在地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合作,视为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认为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甲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供货协议合同期限【第五篇】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为维护公平交易秩序,保障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校园一卡通)业务方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二、甲方在协议期内享受乙方提供同类型、同规格型号货物。协议期内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供货价格。 如有变更,乙方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回复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同意变更的,甲方有权利拒绝接收乙方擅自变更后的供货和终止该协议。
三、乙方须保证甲方的供应货源和及时交货,乙方按照交易习惯或者合理期限内不能按时交货 时,须提前通知甲方并和甲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认为乙方所提供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应当自接受货物的7天内向乙方提出更换通知,如未提出异议,视为货物符合协议规定。
五、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异议后,应在7天内与甲方协商作出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 议和处理意见。
七、机器由乙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限上海市)如运送出上海市外,甲、乙双方需协商机器运送费用。
八、自双方签字的当日生效,并且有效期将不断自动延续,除非任何一方提前一个月(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九、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印章: 公司印章: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二o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