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房地产交割监管合同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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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交割监管合同【第一篇】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拆迁许可证》文号 .

二、房屋基本状况

1.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居住面积 平方米。

2.乙方有正式户口 人,常住人口 人,应安置人口 人,分别是 .

3.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 .

三、拆迁安置

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 ,共 套 间, 层 号,配有 等设备。

四、拆迁补偿

1.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2.附属物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整;

3.搬迁补助费为人民币 元整;

4.设施设备迁移费为人民币 元整;

5.其他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五、搬迁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搬迁腾空房屋,经甲方确认,旧房由甲方拆除。

六、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在 年 月 日前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补偿总额一次支付给乙方。

七、注销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移交有关房屋、土地证件,由甲方统一向房管、土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被拆迁房屋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天然气等迁移、转户、销户手续,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并结清已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

八、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 等 人一致签字同意 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它文件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 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续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九、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 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十、声明及保证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 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 份,送 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交割监管合同【第二篇】

建设单位(甲方):

拆迁户(乙方):

根据 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 结构的住房 幢 间,共 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 年 月 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 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二、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 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 。

三、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 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补助 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 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四、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 ,共 套 间, 层 号,配有 等设备。

五、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 等 人一致签字同意 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 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六、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报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 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 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七、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八、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交 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公章): 拆迁户(乙方)(签章):

地址: 家庭18岁以上成员(签章):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电话: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交割监管合同【第三篇】

电 话:__

代 理 人:__(以下简称乙方) 负 责 人:__

电 话: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优势互补的原则,甲方现将其开发的位于__(暂定名)项目(下称本项目)的全程策划与销售工作全权委托给乙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内容不因项目及公司名称改变而改变。

一. 代理物业

代理物业位于__(暂定名,以下简称“项目”)。项目用地面积约108亩,建筑面积约60000㎡,最终以政府批准的文件为准。

二.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正式公开发售日(开盘)后18个月止。合同期满,若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则本合同自动顺延至项目销售率达成可售物业面积的95%以上时止。

三. 代理范围

代理范围为本项目之全部住宅及商用物业。如甲方需要保留持有部分物业,则必须在本项目公开发售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保留持有物业单位清单,否则乙方将全部视为可售单位。

四、甲、乙双方职责及义务

(一)甲方职责及义务:

1、甲方对本项目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并委托乙方全权负责产品定位、营销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

2、甲方对因项目本身之权属和资格问题而引致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预售证以及各销售阶段的合法手续和相关法律文件,并在工程进度、质量及协调政府主管部门等方面给予保障,以保证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提供项目现场销售及办公场地、办公设备(电话、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必要设备、设施,但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归甲方。

5、本委托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或自行进行策划和销售。如发生甲方将本项目整体转让或项目可销售面积暂不销售的情况,甲方须结清乙方全部的策划费和代理费,负责处理由此带来的善后工作,并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6、甲方需委托一至两名工作人员与乙方共同组成营销协调小组,定期召开营销协调会议。积极配合乙方工作,负责购房合同管理,进行购房合同签章和收取定金与购房款,办理银行按揭及备案登记等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7、甲方负责审定销售、宣传推广过程中必要的合作单位(如广告设计公司、模型公司、活动礼仪公司、印刷厂、喷绘制作公司、装修装饰公司等)。

8、甲方按确定的销售计划,确保项目工程进度。负责售楼现场的清理、工地围墙的建设、售楼处的建设和装修装饰、样板房和样板环境的建设和装修装饰。

9、甲方提供买卖合同原件及其相应文件的复印件, 承担合同打印、客户资料复印,特别是办理银行按揭等的相关费用。

10、负责开发与销售的领导与协调工作,委派专人与乙方工作衔接,协调乙方与各有关部门、其他相关公司的工作关系,为乙方的策划和销售提供本项目的各种原始资料。

11、按时结算乙方的已实现销售规定的应提取的策划、代理服务等费用。

12、负责楼盘销售广告宣传、推广的相应费用(如户外广告制作、报纸、电视、电台等广告发布、礼品购买、沙盘制作、楼书制作、展会费用、临时聘用礼仪人员的费用等),投入宣传广告费用金额控制在销售总额的%以内,如有超过,则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发布的广告设计作品或印刷品须经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才能发布或发放。

13、负责审定由乙方拟定的《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销售计划、广告推广建议、销售价格及其它销售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有权修改销售计划、调整价格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但须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项目产品定位、市场定位、规划建议、营销策划与销售代理等工作。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概况,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时向甲方提供可行的开发、宣传和销售方案。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使其委派的策划与销售人员到位进行工作安排并执行相关工作。

3、乙方要确保整个策划和销售过程不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

4、乙方策划及销售人员除非甲方要求,否则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的,需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乙方与甲方及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广告设计等单位组成项目营销协调小组,定期召开营销协商会。委派专业人员参加与项目相关的各种会议,并向甲方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5、乙方负责楼盘销售人员的管理工作,销售人员的组织和管理方式由乙方自行制定。

6、乙方不得向客户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费用。

7、乙方负责按审定后的销控计划,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并在开盘前一个月开始必须保证每班次有不少于4名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并视销售情况随时增派销售人员。

8、乙方应配合甲方催收房款,代表甲方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和《房地产买卖合同》,并由甲方所派专职负责人(人选确定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签字盖章,协助办理购房手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增减修改本项目《房地产买卖合同》及《认购书》的条款。《认购书》和《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的房价以甲方确认的销售价格表的价格为准,且文本任何修改都须甲方签字确认。乙方自行承担未经甲方所派专职负责人同意修改条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9、乙方配合甲方及时收齐和审查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所需客户的资料。

10、乙方负责派出人员的管理、薪金、劳动保护、福利、住宿、交通、通讯等所衍生的一切费用。

11、在销售代理过程中乙方要努力维护甲方声誉,不得有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行或侵权行为,严守双方合同条款和甲方商业秘密,确保甲方和该项目的良好形象。

12、与甲方及甲方选定的广告公司共同制定宣传和广告发布方案及时间计划。

13、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做如实解释,尽力促销,不得向购房者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责任。

14、每周和每月需向甲方提交销售周报和月报表,与甲方有关负责人员核对、调整销控表。

15、严格按照双方共同确认的价格表进行销售,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低于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进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6、乙方销售及策划代理权不得转让。从本合同签订日开始计算,一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理销售其它房开企业在丽江市区的同类型竞争项目。

五、共同责任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精诚合作,共同努力将项目开发、销售成功。

2、甲、乙双方应保持友好沟通的工作模式,不得互相隐瞒或设置障碍。

3、甲、乙双方都享有项目销售现场和所有宣传资料的署名权。

4、甲、乙双方认定的工作内容及程序应共同遵守,如有异议应协商解决,并有义务保护工作成果(如统计数据、策划创意等)。

六、服务目标

1、甲、乙双方应共同努力,力争本项目在20__年8月底前通过报规手续,10月底以前拿到预售证,12月底以前开盘销售。

2、项目上市(开盘)销售的条件为:有预售许可证、现场售楼处交付使用、户外广告出街、持续一个月以上的宣传推广、具备销售接待条件、蓄客量达到一定数量(如100组以上),则可择日开盘。

3、自正式开盘之日起18个月内须完成项目可销售面积的95%以上。

七、服务收费及其结算方式:

1、乙方受甲方委托,负责项目全程策划、销售等工作。甲方应按以下条款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给乙方:

a、销售代理费采取基准代理费和溢价奖励两个部分计提:销售均价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下(含此销售底价)时,只要是甲方认可的销售价格,则依据销售合同金额(以买卖合同为准)的2%计提代理服务费(简称代理费);销售均价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上时,销售底价以下部分按2%计提,超过销售底价以上部分按30%计提溢价奖励。

b、计提代理费和溢价奖励采取月结方式,开盘后第二个月开始,每个月的6日前计提上一个月的代理费。

2、甲方销售均价底价在开盘前一个月内以正式文件形式向乙方确定并作为合同附件。乙方即以此委托底价制定分户的上市(挂牌)价格表,且实现的销售价高于以上对应的委托底价的增加部份即为溢价。甲方对乙方实现的溢价进行奖励。具体溢价提成奖励方式为: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照70%:30%分成;每月结算。

3、上述代理费每月30日为结算日。双方当日核算金额,并在下一个月六日以前付清应付款项,乙方提供合法发票。如有拖欠按所欠额每日支付万分之三的滞纳金。

4、房屋完成销售,可以计提代理费和溢价奖励的标准为: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如客户进行银行按揭的,则需按揭款项到账后才能视为完成销售,并可以计提相关服务费用。

5、退房处理及定金的罚没:若客户缴付首期房款前悔约,所没收履约保证金双方各收取50%。若客户缴付首期房款后悔约,履约保证金及罚金归甲方所有,但乙方仍按原合同金额收取相应销售代理费。

八、其他约定:

1、乙方负责整个项目的全程营销策划工作,但不收取任何策划费用。

2、在本合同签订后,到开盘后乙方开始正式计提代理费前,甲方每月借支30000元给乙方,此借款在开盘后从代理费中抵扣返还。借支时间从签订本合同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每月6日前支付,乙方开具借款收据,在开盘后抵扣返还时,乙方以正式发票换回。

3、若因甲方工程进度、预售证等原因而影响乙方正常销售或开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改善,超过一个月的则乙方顺延实现销售目标的时间。

4、双方应通力合作,为对方工作提供各种便利。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设立合同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终止合同条件:

1、甲、乙双方确定以每6个月为一个销售考核周期(最低限度每个考核周期必须完成32%以上的销售率)。正常情况下,若乙方每销售周期不能完成阶段考核任务则甲方给予乙方一个月的努力期,若乙方仍然不能完成阶段考核任务,则前面已销售部份按%提取代理费,如果已经提取的则乙方返还多提取部分。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乙方配备的所有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如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则在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之日起30日内必须重新安排人员直至甲方认可,如连续两次整改仍然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则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所有委托事项。

3、甲方如发现乙方于销售代理过程中有任何未经甲方许可之销售行为,甲方首先可书面告知乙方并给予乙方五个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满乙方仍未修正,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一切销售活动,并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以追究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时,乙方首先可书面告知甲方并给予甲方五个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满甲方仍未修正,则乙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同时甲方仍须支付乙方于代理期间已售出单位之销售代理费和溢价奖励等。

十、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采取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x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房地产交割监管合同【第四篇】

(合同编号:______ )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监管人(丙方):____________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为保障甲、乙双方房地产交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对甲、乙双方买卖的房地产交割进行监管,三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编号:______),买卖的房地产坐落于______市______,房地产权证书编号:______,房地产转让价款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

第二条甲方已经以该房地产向______(银行)和(或)______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设定了抵押权,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

乙方购买该房地产的价款中,向______(银行)申请贷款总额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其中:申请商业性贷款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授权丙方对下列行为进行监管:

(一)甲、乙双方房地产买卖的转移登记及房价款支付;

(二)甲、乙双方因房地产买卖、抵押应当交纳的有关税、费;

(三)乙方以该房地产设定抵押权;

(四)甲方申请注销该房地产已设定的抵押权;

(五)甲方提前归还商业性贷款和(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授权丙方监管的价款为人民币合计(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其中:甲方支付的监管价款(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乙方支付的监管价款(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监管价款明细详见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实际支付费用有增加的,双方同意在丙方规定期限内解交监管账户。

第五条本合同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的监管价款中,甲、乙双方同意在规定期限内将应承担的价款解交丙方设立的以下监管账户:

收款人名称:____________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银行)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当在以下规定的期限内将应当承担的监管价款解交丙方设立的监管账户:

三、乙方向_____(银行)申请的商业性贷款人民币(小写)_____元, (大写)_____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民币(小写)_____ 元, (大写)_____授权_____(银行)划入丙方设立的监管账户。

第七条甲方确认应收价款(小写)_____元,(大写)_____,应收价款的收款账户如下:

收款人名称:

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银行)

第八条甲、乙双方均不可撤销地授权丙方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监管行为完成后对监管价款进行结算。甲方已设定抵押权,丙方在甲方确认的应收价款中扣除甲方提前归还商业银行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等费用后将余款划转至本合同第七条甲方确认的收款账户。

第九条甲方同意授权丙方向甲方贷款银行__________(银行)申请提前还款,确认提前还款的计算日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买卖的转移登记以及与此相关的抵押权的设定、注销,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作出不予登记决定时,乙方授权丙方直接将监管账户中收到的乙方商业性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退还_____(银行),贷款和还款期间产生的利息授权丙方依据_____(银行)的通知在乙方解交监管账户的其他款项中直接抵扣,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的执行并通知甲、乙双方,由此引起的纠纷与丙方无关:

(一)甲、乙双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将监管价款解交监管账户的;

(三)甲方或乙方委托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代办的有关手续所需资料不全的;

(五)其他造成丙方不能有效实施监管的情形。

第十二条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当在接到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协商一致并经丙方同意后可以另行签订监管合同的补充协议;未达成一致的,经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约定解除监管合同,乙方商业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授权丙方退还_____(银行),余款由丙方退还乙方。丙方将监管价款处理结束后,本监管合同终止。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解除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要求丙方解除监管合同的,应当征得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承担,与丙方无关。丙方同意解除监管合同的,乙方同意授权丙方将乙方商业性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退还_____(银行)后,余款由丙方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由丙方比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被监管价款的利息。甲、乙双方的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经房地产登记机构核准登记的,被监管的房价款利息由丙方向甲方支付;房地产登记机构经审核不予登记的,被监管价款利息由丙方向乙方支付。

第十五条丙方同意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监管价款全额解交监管账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约定的监管工作,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或因行政、司法、不可抗力及其他非因丙方原因导致丙方未能及时完成本协议委托事项的,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丙方对本合同第三条约定行为进行监管并不意味丙方对乙方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

丙方对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监管行为的合法性以及与此相关的任何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争议应当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七条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按规定将第一笔监管价款解交监管账户之日起生效,自丙方完成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结算行为后终止。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二份。

补 充 条 款

甲方(一):

身份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甲方(二):

身份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一):

身份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乙方(二):

身份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丙方:____________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房地产交割监管合同【第五篇】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监管人(丙方):____________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为保障甲、乙双方房地产交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对甲、乙双方买卖的房地产交割进行监管,三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编号:______),买卖的房地产坐落于______市______,房地产权证书编号:______,房地产转让价款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

第二条甲方已经以该房地产向______(银行)和(或)______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设定了抵押权,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

乙方购买该房地产的价款中,向______(银行)申请贷款总额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其中:申请商业性贷款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授权丙方对下列行为进行监管:

(一)甲、乙双方房地产买卖的转移登记及房价款支付;

(二)甲、乙双方因房地产买卖、抵押应当交纳的有关税、费;

(三)乙方以该房地产设定抵押权;

(四)甲方申请注销该房地产已设定的抵押权;

(五)甲方提前归还商业性贷款和(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授权丙方监管的价款为人民币合计(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其中:甲方支付的监管价款(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乙方支付的监管价款(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监管价款明细详见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实际支付费用有增加的,双方同意在丙方规定期限内解交监管账户。

第五条本合同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的监管价款中,甲、乙双方同意在规定期限内将应承担的价款解交丙方设立的以下监管账户:

收款人名称:____________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银行)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当在以下规定的期限内将应当承担的监管价款解交丙方设立的监管账户:

三、乙方向_____(银行)申请的商业性贷款人民币(小写)_____元, (大写)_____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民币(小写)_____ 元, (大写)_____授权_____(银行)划入丙方设立的监管账户。

第七条甲方确认应收价款(小写)_____元,(大写)_____,应收价款的收款账户如下:

收款人名称:

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银行)

第八条甲、乙双方均不可撤销地授权丙方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监管行为完成后对监管价款进行结算。甲方已设定抵押权,丙方在甲方确认的应收价款中扣除甲方提前归还商业银行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等费用后将余款划转至本合同第七条甲方确认的收款账户。

第九条甲方同意授权丙方向甲方贷款银行__________(银行)申请提前还款,确认提前还款的计算日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买卖的转移登记以及与此相关的抵押权的设定、注销,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作出不予登记决定时,乙方授权丙方直接将监管账户中收到的乙方商业性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退还_____(银行),贷款和还款期间产生的利息授权丙方依据_____(银行)的通知在乙方解交监管账户的其他款项中直接抵扣,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的执行并通知甲、乙双方,由此引起的纠纷与丙方无关:

(一)甲、乙双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将监管价款解交监管账户的;

(三)甲方或乙方委托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代办的有关手续所需资料不全的;

(五)其他造成丙方不能有效实施监管的情形。

第十二条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当在接到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协商一致并经丙方同意后可以另行签订监管合同的补充协议;未达成一致的,经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约定解除监管合同,乙方商业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授权丙方退还_____(银行),余款由丙方退还乙方。丙方将监管价款处理结束后,本监管合同终止。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解除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要求丙方解除监管合同的,应当征得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承担,与丙方无关。丙方同意解除监管合同的,乙方同意授权丙方将乙方商业性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退还_____(银行)后,余款由丙方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由丙方比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被监管价款的利息。甲、乙双方的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经房地产登记机构核准登记的,被监管的房价款利息由丙方向甲方支付;房地产登记机构经审核不予登记的,被监管价款利息由丙方向乙方支付。

第十五条丙方同意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监管价款全额解交监管账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约定的监管工作,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或因行政、司法、不可抗力及其他非因丙方原因导致丙方未能及时完成本协议委托事项的,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丙方对本合同第三条约定行为进行监管并不意味丙方对乙方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

丙方对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监管行为的合法性以及与此相关的任何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争议应当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七条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按规定将第一笔监管价款解交监管账户之日起生效,自丙方完成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结算行为后终止。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二份。

补 充 条 款

甲方(一):________________

身份

证号: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甲方(二):________________

身份

证号: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一):

身份

证号: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乙方(二):

身份

证号: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8 80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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