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论中民粹主义倾向浅析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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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中民粹主义倾向浅析1

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以及公民社会的崛起,网络舆论中也表现出了民粹主义倾向,集中表现为网络民族民粹主义、以舆论监督为代表的网络政治民粹主义与娱乐主义结合形成的网络文化民粹主义三种形态。民粹主义既有遏制权威和精英,关怀弱势群体的积极功能;同时,民粹主义自身的非理性、狂热性又会对社会造成巨大的冲击。

关键词网络舆论 民粹主义 民族主义

所谓民粹主义,即以人民崇拜为核心价值,反对和蔑视精英,把人民大众的意志和需求当做真理,追求道德至上。民粹主义既是一种政治倾向,又是一种社会运动,还是一种思想情绪。网络传播具有平等性、集聚性、匿名性、草根性等特点,加之传统民意表达渠道的不畅通和缺乏,使得互联网成为孕育民粹主义的温床。本文在廓清民粹主义概念的基础上,分析探讨网络舆论中民粹主义倾向及其形成原因,并对其进行反思。

一、“民粹主义”概念

民粹主义本质上是一种现代现象,它是伴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国际国内政治格局的变化而出现的,在世界各地先后都出现过民粹主义的运动或倾向。如19世纪末美俄的民粹主义倾向和运动,20世纪中叶阿根廷的庇隆主义,20世纪末西欧的新民粹主义。民粹主义出现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具有时代性和地域性特征。

阿德列·塔奎夫认为,民粹主义意味着一种以人民意志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学者俞可平则从社会倾向、政治运动和政治策略三个层面上对其加以界定。然而,同任何重要的社会政治学范畴一样,民粹主义的概念具有尴尬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

在梳理和界定“民粹主义”过程中,还需要关注其行为主体,这一行为主体并非个体,而是群体。他们被贴上“人民”“大众”“公众”“群众”“草根群体”等标签。他们数量众多,分布广泛,往往处于社会底层。

二、网络舆论中民粹主义倾向的基本表现

1、与民族主义融合,形成网络民族民粹主义

民族主义,简言之,即指将自我民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的主体而置于至上至尊价值观考虑的思想或运动。民粹主义和民族主义有着复杂的关系,诚如阿德列·塔奎夫所指出的那样,尽管民粹主义有很大的模糊性,但不毫含糊的是,所有形式的民粹主义都有一种民族关怀。

然而,与温和、理性、开放、积极进取的良性民族主义不同,狂热、狭隘的极端民族主义,失去了理性进取的方向,走向民粹化的极端。当下,网络传播的交互性、快捷性使得民众参与社会变革和政治生活的方式与以往相比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但是,也正因如此,理性化的论辩往往输于“乌合之众”的愤怒情绪。无论源自经验还是推理,这两个方面都表明网络成为民族民粹主义的支持者们进行沟通联络、讨论时事、发起舆论、进行游说的主要场所,也是最有效的平台。

如2008年“抵制家乐福”事件中非理性的“打、砸、抢”行为,以及对呼吁理性抗议声音的激烈讨伐、批评甚至谩骂;2012年,“抵制日货”游行事件中对售卖、使用日本商品业主、行人的非理性攻击。这些行为除了传递愤怒之外,根本上无助于提升中国的国家形象、化解舆论敌意。这并非一种爱国行为,而是以爱国为幌子宣泄焦虑、恐惧和愤怒的行为,是对他人言论、人身自由的压制,是对允许多元化表达的、充满宽容精神的公民社会的无情践踏。还有什么比通过践踏他人的自由去实现自己的所谓的“自由”更为专制和残暴的方式呢?

另外,当下中国正在经历巨大的社会转型,在转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触及的某些群体的利益以某种伪装得以呈现。寻求变革现状的企图遭到遏制后转而发展成为一种近乎暴力的行动。然而,这种行动远非是言论自由和人身自由观念的表达,反而恰恰是自由实现的重要阻碍。

2、以舆论监督为代表的网络政治民粹主义

民粹主义的民主观认为,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真正的民主是直接民主,即由全体人民直接参与政治过程,如果直接民主得不到实现,那么这种民主政治便是腐败、无效、无用的。因而,有人将民粹主义的这种民主逻辑称之为“民主的极端主义”。民粹主义这种极端的民主理想是无法实现的,反而可能在想要实现的过程中采取非民主甚至是反民主的方式。

如前所述,民粹主义话语里的“人民”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沉默的大多数”,他们缺少精英阶层独享的话语权,默默无闻地生活,诚如王小波所言“在一个喧嚣的话语圈下面,始终有一个沉默的大多数”。①而在虚拟的网络社区和论坛上,“沉默的大多数”则不再沉默,开始说话,对现实中的不公、不平进行大声疾呼。精英阶层如政府官员、富豪、知识分子,常常成为围攻的对象,沦为网络世界中的“弱势群体”。

网络舆论在中国的快速发展使中国网民日益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支新生力量。网络舆论的引导与监督促进了公共利益的顺畅表达和公共权力的合法运行,并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它体现了人们对社会公平、正义和道德的追求。

3、与娱乐主义结合,形成网络文化民粹主义

文化民粹主义是民粹主义与后现代的娱乐主义相结合的产物,与前两种表现的不同之处在于,它远离政治,主要是一种文化思想,文艺倾向。

文化民粹主义的表征包括:第一,大众狂欢;第二,同质化和平民化;第三,反精英、反权威、反经典。②网络草根明星的串红,像芙蓉姐姐、郭德刚、凤姐、犀利哥等;恶搞文化的兴盛,如《清明上河图之城管来了》;山寨文化的崛起,如山寨春晚……都是文化民粹主义兴盛的例证。

在如何看待草根文化的作用上,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法兰克福学派就严厉地批判了大众文化,认为它削弱了民众对社会政治问题的批判思维,降低了民众政治参与的热情,把公民异化为“单向度的人”。而约翰·费斯克则认为大众文化在宏观层面虽然缺乏激进、直接的效力,但并不意味着它就是“反动的,静止的,共谋的或被收编的”③,它总是在对抗和逃避控制权力的过程中而存在。

三、民粹主义的成因分析

网络舆论中出现的民粹主义倾向,并不是无源之水,有复杂的原因,包括历史的、社会的、传播技术演进等多方面。深入探究其成因是本文的着力点。

1、历史渊源

民粹主义在中国有一定的历史传统。民粹主义“崇尚人民”的观念与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具有某种一致性,但是这种一致性不过是貌合神离,或者说民粹主义是“民本”思想发展的畸形化。“民本”的实现效果是一个“民胞物与”的大同世界。这一方面具有乌托邦的色彩,另一方面也不断的推动着传统中国逐渐走向民主化。

2、社会动力场

网络的民粹主义倾向实质上对现实社会的折射和反映。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这种转型主要表现在:从社会技术形态上看,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从社会经济形态看,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从社会政治形态上看,从集权政治向民主政治过渡;从社会意识形态上看,从单一的思想文化体系向多元的思想文化体系过渡。④在转型时期极容易滋生民粹主义倾向。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的社会结构开始出现过度分化的现象,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过大,并呈继续扩大的趋势。占有大量政治、经济和文化资本的总体性资本精英集团与广大弱势群体的利益分化格局形成。诚如孙立平先生指出的那样“目前我国利益主体的发育是相当不均衡的,强势过强,弱势过弱。如果没有中央政府的介入,市场中的博弈几乎是一边倒的。”⑤孙立平指出要警惕精英寡头化,下层民粹化。

3、群体极化的推动

在网络虚拟社区犹如集会广场,各色各样的人在这里汇聚,这种凝聚往往基于共同的兴趣、倾向、价值观和目标,这给群体极化提供了温床。网络舆论中的民粹主义倾向正是群体极化的表现。如在“抵制家乐福”事件中,网民在“爱国主义”的宏大旗帜下积聚起来,通过群体暗示、群体感染的作用机制,形成一种“集体幻觉”,他们“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他们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论”。在这样的状态下,沉默的螺旋产生了。

4、其他原因

互联网民粹主义倾向的产生原因相当复杂,本文只是就其主要方面做了分析,存在很多的不足。由于篇幅所限,对其它原因只做提及,不做深入探讨。这些原因包括由外部压力导致的民族危机感;某些别有用心的利益集团对民粹主义的操纵;传统媒体舆论引导的不足;政治制度,特别是民主制度的不健全等等。

四、如何看待网络舆论中的民粹主义倾向

对待网络舆论中的民粹主义倾向要一分为二,既要看到其建设性,又要看到它带来的危害。诚如俞可平所言:民粹主义是一种极为复杂的现象,它有左的一面,又有右的一面;有进步的一面,又有反动的一面;有先进的一面,又有落后的一面;它有民主的内涵,但最终极可能走向专制独裁;它有爱国的情调,但常常导致极端的民族主义;它反对精英政治,但结果经常是个人集权;它貌似激进,但实质上经常代表保守落后的势力,因此,民粹主义对于现代化和社会进步来说,或许是福音,但也很可能是祸害。

参考文献

①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数》[M].上海:三联书店,2008:1-2

②高平,《文化民粹主义批判》[J].《探索与争鸣》,2009(5): 69

③[英]约翰·菲斯克:《理解大众文化》[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191-192

④刘学义:《话语权转移——转型时期媒体话语权实践的社会路径分析》[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171-172

⑤孙立平,《中国进入利益博弈时代》[J].《经济研究参考》,2005(6):8

(作者:西北民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助教)

责编:姚少宝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以上这3篇网络舆论中民粹主义倾向浅析是来自于山草香的民粹主义的相关范文,希望能有给予您一定的启发。

民粹主义急流涌动——民粹主义思潮2

编者按:正如本文作者所言,“认识历史思想,思考社会思潮的交锋,是我们理解历史的一把钥匙”。本文作者在《当代中国八种社会思潮》一书中,评述了从1978年到2008年这30年间大陆的八种思潮。部分章节为了理清脉络,在时间的前后节点上有所突破延伸,但也以这30年起伏变化为主。本刊从2012年第6期起,逐一向大家介绍这八种思潮。

民粹主义的六项内容

1945年4月24日,在中共七大的口头报告中说:“我们这样肯定要广泛地发展资本主义,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对于这个问题,在我们党内有些人相当长的时间里搞不清楚,存在一种民粹派的思想。这种思想,在农民出身的党员占多数的党内是会长期存在的。所谓民粹主义,就是要直接由封建经济发展到社会主义经济,中间不经过发展资本主义阶段。俄国的民粹派就是这样。当时列宁、斯大林的党是给了他们以批评的。最后,他们变成了社会革命党。他们‘左’得要命,要更快地搞社会主义,不发展资本主义。结果呢?他们变成了反革命。”

这一年3月,在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上说:“民粹主义在中国与我们党内的影响是很大的。”

对民粹主义的定义是从列宁那里拿来的,这个定义与俄国历史密切相关。

19世纪下半叶,俄国部分知识分子受西欧空想社会主义思潮影响,否定资本主义道路。如赫尔岑在《俄国》中说,俄国不必把西方道路重复走一遍,不用再次踏入罪恶的、鲜血铺就的资本主义河流,而是可以绕过资本主义,直接由村社过渡到社会主义。赫尔岑与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村社社会主义理论就是这方面的代表。赫尔岑在《往事与随想》中说,俄罗斯民族生活的合理而自由的发展是与西欧社会主义理想一致的。

列宁和普列汉诺夫多次批评这种理论,指出资本主义在俄国的发展是历史的必然,俄国社会发展不可能“绕过”资本主义阶段。

1881年3月,俄国民粹派组织民意党用炸弹炸死开明沙皇亚历山大二世。亚历山大二世遇刺当天还签署文件,决意推行君主立宪改革。一名法国外交官沉重地说,亚历山大二世死的那天早晨,正着手进行一项改革。这一改革本可以使他超越一切人,他本来可以使俄国从此在现代化的道路上稳步前进,这一改革就是君主立宪。可是无政府主义者却杀死了他。

暗杀狂潮凸现了民粹主义另一特征,就是热衷于暴力和“推倒重来”。

虽然列宁批判过民粹主义思潮,但俄国布尔什维克在1917年夺取政权之后,用武力消灭资本主义,强行向社会主义过渡,又走上了民粹主义道路。

根据列宁、对民粹主义的定义,胡绳1999年3月发表《的新民主主义论再评价》,批评孙中山和的民粹主义。

胡绳说,在中国革命过程中,一味斥责资本主义的罪恶,呼唤立刻实行社会主义,就是染了民粹主义的色彩。比如孙中山。胡绳说:“孙中山就这样看,他说过,趁资本主义还少,甚至还没有的时候,赶快搞社会主义革命。这样做,比以后资本主义多了时再搞社会主义革命容易得多。这是他在20世纪初讲的话。我们不能责备孙中山。他不可能懂得,资本主义不能只被看作一种罪恶,它能为社会主义提供必要的物质准备……如果认为趁资本主义还少,还没有发展起来,就可以马上过渡到社会主义,这就是倒向民粹主义,而离开马克思主义。”

胡绳在这篇文章中还说,拿1949~1953年和1945年相比,资本主义并不是更多一点,而是更少了一点。因为官僚资本很大部分跑到外国和台湾去了,很多民族资本也把他们的资产转移到国外和香港。在1953年就宣布全面社会主义改造,显然步骤过激,是依靠政权力量人为促成。另外,1958年,工业化才发端,就说能够进入共产主义。胡绳说:“这是什么思想?只能说这种思想在实质上属于民粹主义范畴。”“人们把一切凡不带有公有制和国有制记号的东西,一切形式的个体所有制都看成是资产阶级的东西。在农村中割所谓‘资本主义尾巴’,在党内发现所谓‘走资派’,就是这些恶果的表现。”

胡绳还说,太平天国消灭工商业和杀富济贫的绝对平均主义,也是民粹主义。

当然,民粹主义具有多变的内涵,并非只有上述俄国一解。

学界公认,近代以来,世界上有三次民粹主义代表性运动。一是19世纪末,美国西南部人民党反对垄断资本的激进运动;二是19世纪下半叶,俄国民粹派知识分子“到民间去”鼓动农民革命的风潮;三是20世纪中叶,阿根廷的“拥有巨大魅力”的庇隆上校依靠“无衫汉”推动的“正义主义运动”。目前,处于转型期的世界,正逢民粹主义复兴高潮,民粹主义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热点。

民粹主义包含的内容非常复杂,民粹主义在不同国家、不同历史阶段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因此,民粹主义并没有一个精准的定义。

1967年,英国著名学者欧内斯特·盖尔纳等人雄心勃勃,在伦敦经济学院召开一个学术会议,讨论民粹主义,试图澄清民粹主义概念的主要内涵,得出一个准确的结论和定义。来自不同国家的43位学者出席会议,其中不乏以赛亚·柏林这样的大牌学者。但是,会议并没有形成一个关于民粹主义的准确的共识,会后出版的论文集虽说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但客观来看,只是产生了一些个别贡献。

爱德华·希尔斯认为,民粹主义是地域性团体对于全球化潮流的抵抗。

以赛亚·柏林认为,民粹主义是留恋过去,试图用古代价值对抗现代性。

加文·基钦说,民粹主义是小生产者反对集中化大规模生产的行为。

欧内斯特·拉康说,民粹主义指的是,当一部分精英分子在上层无法实现自己的目标面临挫败的时候,就煽动广大民众,催生社会运动,以利于达到自己的目的。

玛格丽特·卡农范提出了民粹主义的七个范畴,其中主要有:民粹主义是反对代议制的群众运动,它要求实现公众直接大民主,主张公民票决;民粹主义排斥移民;民粹主义往往是穷苦农民和城市穷人运动;政治家玩弄“人民”概念,以人民的名义实施少数人专制。

彼得·沃斯利说,民粹主义是反对经济不平等,反对知识分子,反对金融家。

托丘尔多·迪·特拉认为,民粹主义是平民运动,民粹主义运动领导者的特点是,具有超凡的魅力和个性特点。

还有一些学者觉得爱德华·希尔斯在1956年对民粹主义的一个概括比较靠谱。希尔斯是这么说的:当统治者垄断了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力的时候,必然激起怨恨。哪里有怨恨,哪里就有民粹主义。

……

就现当代中国的民粹主义来看,有以下六项内容。

一是极端平民主义,反对精英主义,以穷人的是非为是非,“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民粹主义常常打出“人民”的旗号否定精英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英国学者保罗·塔格特说,民粹主义者的言语中充满了对头脑敏锐的知识分子、官员和富人的诋毁。民粹主义者所说的人民,是一个抽象的整体概念,他们对组成人民的一个个具体的人,却持一种轻视态度,尤其是当某个人持批评意见的时候。民粹主义者虽然反对权威,却容不得反对派。

二是反对间接民主基础上的代议制民主,要求普通民众直接参与政治决策过程,即直接“大民主”。

三是“均贫富”,要求结果均等。“同样是人,有人富甲天下,有人一贫如洗,这太不公平了!”民粹主义注重的不是起点平等即机会均等,而是结果均等,因此不惜以无偿没收、抢劫等暴力手段实现均富。

四是道德至上,而且认为道德只存在于底层大众之中。“群众运动是天然合理的”,底层大众的裁决就是正义。民粹主义者鼓吹革命道德高于法律,高于程序,只要是“革命行动”,杀人放火也是正义。

五是崇拜那些从底层崛起的传奇型、道德型、魅力型的卡里斯玛式领袖。民粹主义在反对权威主义和精英主义的同时,又极端崇拜他们心目中的魅力型领袖,并且不容任何人批评他们心目中的“伟大领袖”。

六是不耐烦渐进改良,热衷于暴力和推倒重来。

火烧赵家楼和的民粹主义

就中国情况来看,有学者指出,十月革命也给中国送来了民粹主义。比如滥用暴力,铲除私营经济,甚至消灭地主、富农和资本家等,这些做法给中国造成了深远的负面影响。

以为例。近年来,除了朱学勤等人引述梁漱溟当年对学生的批评,质疑火烧赵家楼以及殴打章宗祥的暴力行为之外,江苏学者胡传胜又在广州市社科院出版的《开放时代》2010年8月号发表文章《五中暴力行为再反思》,这是多年来就此问题反思最深刻的文章。

胡传胜说,多年来,中的暴力行为与政治行为被混为一谈,政治事件的合理性遮蔽了暴力的残忍性与犯罪特征。虽然暴力发生在爱国运动之中,但二者毕竟不同,再崇高的目标也不能作为侵犯具体人的借口,纵火与伤人必须受到惩罚,否则公共生活必然陷入野蛮状态。当人们以至善的名义对一个被称为“罪大恶极”的人(在中,类似形容词仅表示人们对他们不赞同而已)进行袭击的时候,社会文明不可能得到提升,这种袭击本身也会使人性善毫无价值。以放火伤人的行为作为某一历史阶段的开端,预示着某种令人不安的东西。

胡传胜认为,当时为暴力辩护的傅斯年、罗家伦、陈独秀等人的民粹主义言论是极其恐怖的。罗家伦说:“这次学生虽然没有把他们一个一个的打死,但是把他们在社会上的偶像打破了!以后的社会制裁,要更多哩!”陈独秀说:“对于社会与国家的黑暗,由人民直接行动,加以制裁,不诉诸法律,不利用特殊势力,不依赖代表。因为法律是强权的护身符,特殊势力是民权的仇敌,代议员是欺骗者,绝不能代表公众的意见。”胡传胜赞同梁漱溟与胡适。当时梁漱溟说:“打伤人是现行犯,是无可讳言的。纵然曹章罪大恶极,在罪名未成立时,他仍有他的自由。我们纵然是爱国急公的行为,也不能侵犯他,加暴于他。纵然是公众的举动,也不能横行,不管不顾。绝不能说我们所做得都对,就犯法也可以使得。”胡适说:“现在学生会议的会场上,对于不肯迎合群众心理的言论,往往有许多威压的表示,这是暴民专制,不是民治精神。民治精神的第一个条件,就是要使各方面的意见,都可以自由发表。”

胡传胜说,公民社会得以成立的条件是,法律秩序高于或优先于政治秩序,这是政治文明的保证,否则,政治上互相冲突的群体就会陷入混战。五四游行者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对决策者进行指责,但他们并不具有实施暴力的合法依据。如果认为游行者就是民意代表,他们的要求就是最好的法律,他们说政府如何构成就应该如何构成,那么这不是说理,而是强制。其结果必然是谁能打谁获胜,谁就是民意代表。这是成王败寇、改朝换代的观念,不是公民理论。当赵家楼火光升起,章宗祥被痛打时,人的尊严与自由也就被击破了。采取暴力方式,不管它有多大政治上的必要性,都是不文明的,受到危及的是政治表达本身,这是现代中国最重要的教训之一。胡传胜认为,大众的抗议,应该在游行示威和自由言论的范围内表达,超出这个范围的暴力,应负法律责任。

毋庸讳言,20世纪20年代中后期湖南农民运动存在同样的问题。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说,农会权力无上,不许地主说话,动不动捉人戴高帽子游乡,将地主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湘潭的晏容秋,则是农民和各界人民强迫县长同意从监狱取出,由农民自己动手枪毙的。宁乡的刘昭,是农民直接打死的。醴陵的彭志蕃,益阳的周天爵、曹云,则正待‘审判土豪劣绅特别法庭’判罪处决。”“土豪劣绅的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也可以踏上去滚一滚。”

这种不经任何法律程序就滥施私刑强夺别人生命的民粹暴力,只能导致社会退步和以暴易暴的恶性循环。最近,秦晖在《历史的启迪:再谈俄国的改革与革命》一文中说:“中国的地主(指构成地主中绝大多数的平民地主)是上千年土地私有制下自然形成的,其土地基本来自继承与购买,靠强夺公产形成的权贵地主很少。”对于这种产权关系,用杀人抢夺的“砸烂”办法无偿剥夺推倒重来,显然不如台湾20世纪50年代的更趋合理。作家、学者阿城曾在《收获》杂志撰文说,大规模消灭地主,等于消灭了农村精英和善于经营农业经济的企业家。另外,就小姐和少奶奶而言,假如“土豪劣绅”的小姐并未成年抑或并无犯罪事实,为什么也要“踏上去滚一滚”呢?这只能表露出待意识和民粹主义攻击人性的破坏性。

自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起,左倾思想抬升走高,民粹主义也同步膨胀。除了在农村消灭私营经济之外,在城市中也一步步铲除了私营工商业,随之而来的大锅饭,排除市场竞争,乃至于在农村消除家庭功能大规模举办公共食堂,在城乡无偿征收家庭财产“大炼钢铁”,都是浓墨重彩的民粹主义。

“”更是民粹主义大爆发。所谓“知识越多越反动”,指知识分子是臭老九,打倒一切“学术权威”,把他们赶到农村接受再教育,派工人、农民和军人接管全国大中小学等反智主义行径;在全国普遍开展“两条道路大辩论”,“割资本主义尾巴”,彻底消灭残存个体商业,取消农村自留地,在城市中停发因公私合营赎买政策而给予私营业主的定息等极左行径,以及“全国红五类行动起来”、“打倒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砸烂公检法”等口号和运动,都是民粹主义典型表现。

当代中国的民粹主义事件

当今中国在实现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贫富分化、司法不公、暴力拆迁、官黑勾结等问题,形成了有利于民粹主义滋长的土壤和气候,民粹主义再度抬头。社会上出现的热和“”热,以及一些人主张的“没收房地产商的房子无偿分给最需要房子的穷人”、“无产阶级群众运动万岁”、“再来一次‘’,打倒走资派”,就是民粹主义崛起的例证。

在民粹主义的涌动中,一位著名作曲家在2010年说:“‘’好!‘’中破四旧、立四新,打倒反动学术权威,打倒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都是打倒有权有势有钱的人,打倒了他们,穷人才能出头。不然的话,我们这些穷小子哪有翻身的机会?”

当代中国民粹主义的声势与互联网的发展有密切的联系。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1年7月1 9日的数据,2011年上半年中国网民达到亿。令人瞩目的是,2011年上半年,微博用户从6311万一下子跃进到亿,半年增幅达209%。

另据中国传媒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7月18日公布的舆情报告,微博已经超过互联网论坛和博客,成为中国第二大信息来源,仅次于新闻媒体公开报道。

过去由主流意识形态和权威媒体垄断话语权的局面,彻底改变了。

随着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出现,公开的新闻报道在信息来源首发方面的优势地位日渐削弱,微博日益成为信息主要来源。中国传媒大学舆情研究所统计了2011年上半年的网络热点事件消息来源,%源于微博。

微博最多140个字,言简意赅,传播极快,一按键即可发送和转发到任何有互联网的角落。

网络论坛、博客,特别是微博更新快,信息多,具有青年性、交互性、虚拟性、匿名性和非责任性等特点。一方面,它成为平民参与政治的渠道,在促进公民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功不可没,2011年发生的质疑中国红十字会捐款使用是否得当的事件和追究温州“7·23”高速火车撞车真相及责任的事件,就显示了网络的威力;另方面,网络恶搞、人肉搜索、炮轰打倒、传播不实之词等现象屡见不鲜,并且不时演化成话语暴政。网络民族主义和网络民粹主义结合在一起,引起广泛关注。

就最近这几年情况来看,著名的网络民粹事件之一,是2004年上半年的“富人原罪论”。这一年,互联网热炒私营企业主的“原罪”,引发激烈争议。原罪是指一些私营企业主“第一桶金”来路不明。互联网论坛给私营企业家的原罪画出了众生相:利用价格双轨制牟利的倒爷,倒卖农地的影子老板,强制拆迁的恶霸,上市圈钱坑害股民的财富枭雄,官媒勾结的黑心老板,黑白两道的刘涌式企业家,赖昌星式走私巨富……

这些问题无疑存在,但是否就应以此概括所有私营业主?另外,也应考虑到20世纪80年代初不利于民营经济的政策环境。

然而,就有人在网上发表文章说,应该彻底清算私营资本,再来一次“”,把国门一封,搞工作组,从20年前开始查,谁下海了,追出来,一笔一笔彻底查,没收他们的财产。

这一场争论,由于河北省在2004年出台一个不支持追溯原罪的文件“30条”和胡德平等人发表不赞成原罪说的文章而逐渐淡化,但仍然在当代经济史上划出了民粹主义仇恨富人的痕迹。

另一个著名的民粹事件是“炮打茅于轼”。

2006~2007年,经济学家茅于轼先后发表《只有富人得到保护,穷人才可能变富》、《关于民企原罪问题的对话》等文章,提出了“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的观点,引发网上洪水般批判浪潮。评论家笑蜀撰文说,以穷人的名义炮打茅于轼成为时尚。一些匿名网民以“老不死”、“王八蛋”、“汉奸”、“精神病”、“老狗”等恶毒语言咒骂茅于轼,不堪入目,以至于一些支持茅于轼的人希望他不要看网上的评论,以免精神受刺激。

其实,茅于轼不但对穷人深富同情,而且身体力行。他顶着“非法集资”的罪名,与汤敏等人在山西创立小额扶贫贷款试点,支持贫穷农民改变命运,并在北京创办富平家政学校,培训贫穷的农村妇女增长技能,进城从事家政服务。像茅老这样坐而言、起而行的学者,实在不多。然而,愤青仍然狂啐唾沫,缘由何在?是否茅于轼袒护了富人中的贪赃枉法者,才导致如此恶意攻击?但茅于轼说:我在文章里所说的富人,不包括贪污盗窃、、追求不义之财的那些人,而是指诚实致富,特别是兴办企业致富的企业家和创业者。

茅于轼说,现在为穷人说话的已经很多,然而很多人不了解的是,中国民营企业家经营环境十分凶险,不但遭受苛捐杂税的盘剥,还受到国企挤压和腐败官员榨取,稍有不慎就可能一败涂地,为他们争取公平公正的待遇是应当的。茅于轼这些话说得没有错。富人和穷人有同等权利,不能因为是富人就不能为他说话。经济学家陈志武也说,我们都应该像尊重穷人权利一样尊重富人的权利。试想一下,如果今天因为张三富有,就对他另眼相看,那么明天会不会因为李四是知识分子而把他打成臭老九?学者秦晖在一次演讲中说,茅先生的意思可能是觉得现在穷人富人面临的问题不同,富人(守法的富人)的财富合法性受到质疑,需要为之辩护,以免其权利受到侵害,而穷人主要面临的是社会保障的问题,因此需要人们为他们多办一点实事。

然而,尽管把这些道理都摆在桌面上,痛骂者依然痛骂。人们从中领教了民粹主义仇富的非理性的狂热。

“炮打茅于轼”的民粹运动一直延烧到2011年夏。财新网在5月27日发表了茅于轼批评的文章《把还原成人》,刺到老左派敏感神经。乌有之乡网站遂动员全国各地的左派力量组织“公诉团”,派代表上书各地人大和全国人大,要求追究茅于轼“诬蔑国家领袖”的刑事责任。老左派的粉丝和追随者还在各地召开一连串会议,“声讨茅于轼反对思想的猖狂罪行”,誓言“谁反对,我们就打倒谁!”从乌有之乡网站发表的这些会议的照片来看,很容易使人想到“”中批斗会场面。这一场“28个省各界人士公诉茅于轼”的闹剧,把针对茅于轼的民粹主义运动推到了令人震惊的高峰。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老左派使用的手段,就是民粹主义。

还有一个著名事件发生在2007年。在重庆“最牛钉子户”拆迁事件中,法学家江平主张按法院裁决办事,遭到网上痛骂。江平在2010年出版《沉浮与枯荣》一书,坚持自己的观点。他说,应当执行法院的判决,至少在目前体制下没有其他办法。江平说,任何社会都要有一个基本秩序,需要有一个理性解决办法,这就是由法院最终裁决。关于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是否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在争执不下的情况下,应由法院最后裁定。被拆迁的吴苹一家人说政府提出的“拆迁涉及公共利益”的说法不成立,难道吴苹说不成立就不能成立吗?什么是社会公共利益,不是个人决定的,应由法院决定。法院已经做出裁决就应当执行,这是最后的权威。如果法院的裁决不算数,社会就会陷入混乱。

2008年的杨佳上海袭警案,也使江平受到民粹攻击。这一年7月1日,北京青年杨佳持刀闯进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杀死6名没有防备的警察,重伤5人。2日,网上大量转载一个帖子,说杨佳之所以袭警,是因为此前他曾受上海警察殴打,致使其丧失生育能力,所以才报复。网络舆论一边倒倾向杨佳,称他为“义士”、“大侠”。对于如此严重的故意杀人案,很多人“坚决反对判处杨佳死刑”。江平认为,尽管上海司法系统在杨佳案审判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比如相关证据不公开,审判过程不公开等,但杨佳杀了这么多人,判处死刑不存在问题。江平在一次演讲中说,同意上海高院判决杨佳死刑。一位出席演讲会的男士站起来对江平说,我非常尊重您在中国法学界的泰斗地位,您前面的讲话我都赞同,但是您在杨佳案件上的观点我不同意。假如我手里有一个鸡蛋,一定会向您扔过去。

中央电视台主持人白岩松在这一年7月17日的电视评论中说,大家在生活中可能都有各自的郁闷,于是把这个事件当成了一个出气口。在我们社会里,同情弱者的情绪一直很强烈。而且长时间以来,大家觉得警察的一些做法应该改正,比如局部地区警察粗暴使用警力等,大家都很有意见。但是,难道这样就可以下手杀这么多警察吗?那6个警察的生命呢?为什么在6个生命面前,居然有了对杨佳这样的赞美呢?这很值得我们反思。应该在每一个民众心中都树立起生命的尊严、生命的意识和对生命的怜悯。这需要一个过程。

人们还记得,2006年11月27日夜,贵州省兴仁县县长文建刚一家六口在家中被杀,惨遭灭门。网上欢呼:“只要是杀官家,我就举双手赞成!”

2009年5月10日,湖北恩施州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女服务员邓玉姣基于自卫,用刀刺死了无理纠缠她调戏她的镇政府官员邓贵大,刺伤镇政府工作人员黄德智。事件发生后,网上舆论一边倒支持邓玉姣,《邓玉姣刺官》、《烈女邓玉姣》、《侠女邓玉姣》、《生女当生邓玉姣》等大量文章传播全国,说邓玉姣“宰恶吏于当场,抒民愤于巴东”,“,不得不反”。恩施州公安局认为邓玉姣“防卫过当”,移送检察院,立遭全国网络猛烈攻击质问,支持邓玉姣的律师和大批网民前往巴东县声援邓玉姣。在网络压力下,该县法院宣判邓玉姣免予刑事处罚。随后,邓玉姣被安排到恩施电视台工作。黄德智被开除了党籍。

在这一案件中,著名刑法学家、武汉大学资深教授马克昌根据掌握的证据,认为邓玉姣没有受到,属防卫过当,结果遭到互联网猛烈指责,网上评论说他“晚节不保”。大律师张思之听到马克昌遭到网上谩骂,非常气愤。当年“”辩护律师之一、刑法学家苏惠渔说,马老是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马克昌意识到民粹情绪对法律的干扰将会导致恶劣后果,他曾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法律人如果迁就民意,法治肯定搞不成。他说,当你欢呼舆论审判胜利的时候,别忘了舆论审判的灾难有一天会落到你头上。

从以上例证不难看出,草根性、非理性和抗争性,是民粹主义三大特征。仇官、仇警、仇富,是民粹主义的三个火山口。

当下中国,大众利益常遭官方侵犯,而民间组织活动受到严格限制,法制化表达渠道遭遇阻隔,结果促使民粹趋向于极端化和暴力化。这对中国并不是一个福音。

民粹主义具有反市场倾向,往往是专制主义的工具

民粹主义是对社会不公以及腐败的抗争手段。它的积极效应是平民参与,监督权威和精英。但是它解决社会问题的办法带有很大的破坏性,多数人暴政的结果是把社会拉向后退,给民众造成更大的伤害。学者吴稼祥说,民粹主义思潮对于社会,既有正面作用,也有负面作用,但对于制度化程度越低、转型越不彻底的社会,负面作用越大。

民粹主义往往是激情的、浪漫的。民粹主义在表面上是激进的,而在骨子里,是害怕竞争的保守力量,因而具有深刻的反市场倾向和反现代化倾向。尤其是,当大众被某些魅力型领袖控制利用的时候,民粹主义群众运动往往成为强制意志统一、压制个人权利的反民主的专制手段。比如俄国民粹派当年有句名言:谁不和我们在一起,谁就是反对我们;谁反对我们,谁就是我们的敌人;对敌人应该用一切手段加以消灭。

民粹主义并没有核心价值观,也不是一种独立的意识形态,因此有人称民粹主义是一种“空心化”的政治工具。民粹主义有时候是进步的工具,有时候是保守的工具,是民主主义者的工具,也是独裁者的工具,是左翼力量的工具,也是右翼力量的工具。这种种情况,都源于民粹主义的“空心化”,没有核心价值。民粹主义适用于各种不同的政治立场,也可以依附于任何一种意识形态。

民粹主义者常常高举反对压迫、要求公正的旗帜,但从前面举的例子可以看出,他们对于自己的对手或想象中的“敌人”所采用的手段,是不是新的压迫和新的不公正呢?

正因如此,一些人往往通过强调全民公决、人民创制权等民粹主义价值,对平民大众从整体上进行操纵和控制,以达成自己的目标。比如阿根廷的庇隆在得到民众大力拥护,走出监狱并上台之后,就把法治变成了武力统治,系统地破坏了作为民主制度之根本的言论、出版、集会和不受随意逮捕、监禁的自由,实施个人独裁。

为什么中国的民粹主义能够发展到“”的地步?郑也夫提出了一种解释。他在《知识分子研究》一书第二章“知识分子与大众”中说,中国知识分子接受了平等思想之后,产生了一种原罪感。他们认为社会的不平等使大众处于劣势地位,因而觉得自己对民众负有债务。在1949年之后历次政治运动中,知识分子在否定自身的同时,往往把大众理想化,认为大众代表着高尚的道德,于是在强烈的自责中提出学众,进而放弃了作为先觉者启蒙大众的使命,同时否定现存的教育与文化,不惜以一种文化废墟代替不平等、不完美的现文化。这种原罪意识造成知识分子的软弱性格,从而助长了社会上民粹情绪的滋长。

邓小平提倡的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精英主义。中国改革的最大变化之一,是以精英主义取代民粹主义,结果是财富喷涌,经济暴涨。但是,精英群体也是鱼龙混杂。如果精英联手维护自身利益走向特权和腐败并且实施威权统治,也会刺激民粹主义加剧反弹,给社会造成不幸。

就社会变革而言,精英的主张常常是温和的、渐进的,但不应将渐进作为保护自身利益拖延变革的借口。至于长期使用刚性手段压制民间不满,更属下策。

中国历史反复告诉我们,如果不积极抓紧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未来有可能出现民粹主义大动荡,精英群体将遭遇重创。就拿上面所举的杨佳袭警案来看,江平也指出上海高院的判决在程序上存在着相关证据不公开、审判过程不公开等问题。这些问题,是刺激民粹勃兴的导火索。所以,在批评民粹的同时,应当进行司法体制改革,做到透明、公正,这才是缓解民粹情绪的正当途径。

警惕打着爱国主义旗号的民粹主义3

近年来,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与西方大国遏制中国崛起力度的加码,一股以捍卫民族和国家利益为名,大行民粹主义之实的社会思潮正在网络舆情和现实生活中不断兴风作浪,并得到越来越多愤青们的拥趸和响应,甚至大有星火燎原之势。在当前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刻,这种以民族主义之名行民粹主义之实的错误思潮的兴起和流行。必将严重阻碍我国改革开放的进行。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高度警惕与思考。

一般而言,当一个国家处于落后挨打的悲惨境地时。比较容易产生民族主义或民粹主义社会思潮。所谓民族主义,从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来看。十分复杂。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不同的阶级对民族主义有着不同的解释。广义上的民族主义一般是指民族独立和民族自决的主张以及民族精神和民族利益的维护。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族主义可谓爱国主义的孪生兄弟,算是一个褒义词。而民粹主义与民族主义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却是一个贬义词。与民族主义不同。民粹主义是一个外来词(PopuliSm),也可译为平民主义。民粹主义极端强调平民大众的价值和理想,主张依靠平民大众对社会进行激进地改革。很显然。民粹主义这种极端的平民价值观和激进的平民改革诉求,无论在历史上还是现实中都不利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因而也越来越不为理性的人们所接受和认同。正因为如此,当代民粹主义者不再以裸的极端化平民价值观和激进化平民改革诉求号召民众,而是打着维护民族和国家利益的爱国主义幌子,来推行其民粹主义的目标与诉求。

与过去裸的民粹主义相比,当今打着维护民族和国家利益幌子的民粹主义更具有欺骗性和危害性。裸的民粹主义由于貌似站在民众的立场上“为民请命”,对少数偏激的弱势群体虽有一定的煽动性和吸引力。但因其主张和诉求太极端、太激进而缺乏合理性和可行性。最终难以被大多数有理性的人们所接受和认同。但民粹主义一旦披上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的外衣,其正当性和诱惑性一下大增,很快赢得底层民众的接受和认同,甚至在一些偏激的精英阶层也不乏响应和追求者。在一些狂热的民粹主义者看来。只要出于爱国的目的。任何偏激的行为都是无可指责的,任何激进的改革都是民众所希望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打着爱国主义旗号推行的民粹主义更具欺骗性和危害性。

在当下国力快速增长和西方大国对我打压加紧的情况下,这种打着爱国主义旗号的民粹主义大有快速滋长和蔓延之势,如不及时加以管控和治理,必将严重阻碍我国的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顺利进行。几年前发生的日本政府将“国有化”事件中,一些民粹主义者以爱国为名,大行民粹主义之实,不仅狂砸日系产品,而且殃及使用日系产品的国人。这种偏激行为不仅有损于中国人民的素质和形象,也严重影响了我国对外开放事业的进行。这种打着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旗号的民粹主义不仅不能真正维护人民群众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反而从根本上伤害了人民群众和国家的切身利益。

诚然,任何国家的改革和发展都需要弘扬民族精神,需要维护国家利益。民族精神是立国之本,国家利益是立国之基。失去了民族精神和国家利益,再好的改革与发展都没有意义。但要真正维护好民族精神和国家利益,不是靠空喊几句慷慨激昂的爱国口号,更不是靠冲动激进的排外反外行为。近代史上盲目排外的义和团运动,不仅不能依靠长矛大刀打败洋枪洋炮的西方列强。更不能依靠撬铁路、拔电线杆把中国建成现代化强国。这种惨痛的历史教训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和记取。

(作者为中山大学党史党建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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