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一般签几年样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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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一般签几年篇1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住所):
员工姓名(乙方):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 个月(天),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
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七)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 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
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项第2目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而甲方需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一)乙方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一般签几年篇2
甲方乙方
文化程度
性别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
本合同————————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己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同范本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一般签几年篇3
编号
矿山、井下行业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劳动合同在哪买。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合同范本《劳动合同在哪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 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乙方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九条 甲方应当督促乙方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乙方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甲方应告知乙方以下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1、
2、
3、
第十条 甲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乙方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十一条 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合同一般签几年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四条乙方工作地点为:公司内和由于岗位的要求到公司外指定的场所
第五条要作时间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执行:
1、订单任务制和小组个人计件制
2、执行国家标准工时制度
3、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乙方工作时间;在乙方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并且按国家的相应规定进行调休或者按规定支付给乙方加班费。
第六条甲方应当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七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数额为________元;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元;
()执行按件计酬的工资标准按照甲方合理的标准发放。
第八条社会保险根据乙方意愿可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条款:
1、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2、因客观原因,乙方拒绝甲方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同意甲方将甲方应缴纳部分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二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等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执行及本劳动合同《附页共二页员工特别守则》执行。
第十四条关于专项技术培训及违约金的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关于竞业禁止及违约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可就上述未规定条款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或其它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一般签几年篇5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劳动合同》(下称“劳动合同”),现就劳动合同未尽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1、乙方担任劳动合同约定岗位的工作,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据乙方工作能力、实际表现、考核结果及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及工作地点。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甲方总部制定颁布及不时依法修改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和标准、作业流程、考核标准等,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乙方确认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经阅读并同意甲方制订的上述规范。
1、甲方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每月18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报酬,遇节假日提前发放。
2、双方约定,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及其他工资 (加班及其他:加班指加点、法定节日加班,法定节日需按公司规章制度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被批准后有效,甲方将安排乙方调休、补休或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支付给乙方加班工资。)+考核工资(基于工作目标的完成),试用期为 6个月。
3、乙方转正后,乙方工资为:基本工资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及其他工资 (加班及其他,加班指加点、法定节日加班,法定节日需按公司规章制度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被批准后有效,甲方将安排乙方调休、补休或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支付给乙方加班工资。)+考核工资(基于工作目标的完成),考核工资不超过工资总额的50%,具体考核办法根据绩效合同执行。
1、乙方每月享受四天休息,具体休息时间由乙方自定,若乙方家处外地,允许乙方将日常公休积攒累计,每年视工作情况申请带薪探亲假。
2、乙方工作满一年,按国家规定享受每年5天的带薪年假,年假不允许跨年度累积。当年年假未使用完毕,员工最多只能将5天的剩余年假延至次年3月1日以前享用。
1、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并修订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确认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甲方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亦认可并遵守甲方不时制定或修订的在甲方公告栏或oa办公系统公告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
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因违反本合同、规章制度、劳动纪律造成第三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代乙方向第三人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合同解除、终止后,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否则应当按照乙方在甲方的连续12个月工资收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区域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与甲方同类竞争性质的餐饮服务或食品业务,也不得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从事其他任何全职、兼职工作。
(2)、乙方离职(含辞职、解聘、开除、调离、自动离职等)两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到蒙式火锅类企业(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或直接、间接提供服务,不得自行或与他人共同生产火锅调料、肉业加工及相关产品或经营火锅类餐饮业务,不得在甲方自营店所在地经营火锅行业。乙方因履行此项义务造成失业时,经乙方书面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后,在半年内,甲方按乙方离职前标准月薪的50%给予乙方生活费补偿,按月支付。
(3)、乙方在职期间或离职后,应当严格保守甲方薪资保密制度,不得随意打听他人薪资,也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乙方如为负责计算薪资、审核薪资、发放薪资及相关有知薪权的人员,非经甲方书面核准不得私自泄露任何人薪资。以上规定如有违反甲方可对乙方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4)、中途离职人员,不享受年终奖金、考核年薪及效益奖等,同时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股份。
3、乙方从甲方领取财物、资料等,应当办理领用手续,即领用登记。当乙方离职时应当办清下列事项:
(1)档案清,即乙方应当向有关部门归还所有属于公司的文件、资料、材料等,特别是载有公司重要信息的业务资料、技术资料等。
(2)财物清,即乙方应当向管理部门归还所有属于公司任何财产或资产(低值易耗品除外),并与财务部门办理损失处罚、赔偿扣款等的结算。
(3)人事清,即乙方向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1、乙方在所任岗位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在受聘期间知悉或持有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履行其职责不需要知道该保密信息的第三人)透露、披露保密信息的部分或全部。
(2)乙方不得透露、披露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擅自使用、公布、传播、传授、复制或以其他方式透露、披露。
(3)因甲方的职责要求或甲方书面同意或法律强制规定,乙方透露、披露甲方保密信息,应当在透露、披露前十天向甲方办理备案。
(4)任何形式的合同终止,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或将其持有的所有涉及甲方保密资料的任何形式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记录、图纸、笔记、客户名单、技术信息、财务报表和甲方市场信息等,立即全部归还给甲方。
2、本合同所称的商业秘密指:
(1)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材料等等。
(2)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和策略、管理方法、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双方确认,乙方在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设计、创意、技术秘密、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和尚未成熟的智力成果等(包括可获得著作权、专利权的并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成果),无论是否已申请法律保护,无论其是否有商业价值,其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属于甲方,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 充分自由使用。
5、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是持续有效的,不因劳动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失效而失效。
1、在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对乙方进行培训,乙方也可以申请参加由甲方出资的培训。乙方取得甲方同意并接受培训后必须为甲方服务一定期限(简称必须服务期)。必须服务期的.具体期限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在培训协议中约定。在必须服务期内,如果由于乙方原因中断服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甲乙双方在培训前协商约定。
2、上述“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因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本补充协议的约定,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
在合同期内,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就变更的内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1、除劳动合同或本补充协议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双方依据第六条约定变更协议的,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劳动合同解除。
3、乙方在简历或应聘时提供虚假信息而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因生产经营需要对机构调整撤并,重新安排乙方工作岗位,乙方不能满足的,;
(2)经甲方考核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以对乙方调整工作岗位或进行培训,乙方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补充,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劳动合同》和本协议都没有约定的,适用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
2、《劳动合同》签订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与乙方此前签订的其他的劳动合同均已终止或废止,且无任何劳动争议,双方的劳动关系以《劳动合同》及本协议规定为准。
3、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企业): 乙方(劳动者):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