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的管理(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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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第一篇】

英文名称:Scientific Management Research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软科学研究会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种:中文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004-115X

国内刊号:15-1103/G3

邮发代号:16-16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81

期刊收录:

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HSSCD―2004)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08)

中文核心期刊(2004)

中文核心期刊(2000)

中文核心期刊(1996)

中文核心期刊(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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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第二篇】

关键词:科研院所 经费管理

研经费是支撑科研活动、科技创新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科研院所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降低了经费使用的效益性。因此,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许多科研院所并未建立专门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通常由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会计核算。很多科研院所普遍存在“重预算,轻决算”的情况,上至单位领导,下至科研部门员工,都认为只要申请到科研项目,获得经费,经费支出的问题就不需要管了。承担科研项目的科研人员只负责做项目,发生的各项经费由科研人员所在部门统一报销,财务部门无法判断列入该科研项目的支出是否是真实的,不能有效监控。项目完成时,需要由财务部门提供项目支出的情况。这种管理模式导致承担科研项目的科研人员不了解项目的具体支出情况,而财务人员又无法控制项目支出的真实性,造成许多不合理支出的列支。

(二)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不科学

科研院所在申请科研项目时,通常由科研人员自行编制预算,再报经科技管理部门,由科技管理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项目、申请经费。整个过程没有财务人员参加,既没有参考现有的各项财务信息编制经费预算,而科技管理部门由于不掌握财务数据,也不能有效地对科研人员编制的预算进行审核及调整。另一方面,科研人员对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了解较少,主要凭经验估计编制科研经费预算,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的项目内容与财务部门执行的会计科目的设置内容存在着一定差距,导致财务部门按会计核算提供的项目经费支出信息与科研经费预算批复的内容可比性差。有的科研人员为了争取更多的项目经费,项目预算往往偏大,还随意增加自筹配套资金,等到预算实际执行时,存在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到位率低甚至不提供配套资金的情况。

(三)科研经费支出不合理

目前,一些科研人员对科研经费的认识存在误区,认为科研经费是由项目小组的科研人员争取的,经费的所有权便归项目组所有,其他部门和人员无权过问。而在项目实际运行中,因为项目负责人通常是学术型人才,在经费管理上往往缺乏经验,很容易造成经费使用中的种种违规现象。目前科研经费日常报账存在着支出不真实的现象,大量的劳务费、餐费、个人或家庭的消费用品等都在科研经费中列支,发票中一般未附实物清单,从而无法确认这些开支是否真正用于该研究项目。这种经费开支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使财务部门无法对科研经费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和监督,而日常支出中劳务费、差旅费及会议费的支出数额庞大,设备费、材料费等类费用比重很少,科研经费的使用没有按照项目申请预算书的批复执行,导致财务核算中各项科研支出比例严重失衡。

(四)科研经费监督机制不完善

许多科研单位内部或是没有设立专门的科研经费的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或是没有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或是疏于管理,有制度、不监督,不能严格履行经费监管职责。有些科研院所对科研经费管理没有全程纳入到单位财务体系,科研规划、计划过程以及科研项目申报在财务管理体系外循环;有些与项目下达部门签定的合同,对项目承担单位缺乏约束力;一些项目长期挂账不结题,管理部门无人检查;有些单位甚至掩盖科技资金使用中的违规问题,存在“预算不真实、使用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现象。

二、解决科研经费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制定和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科研院所应根据国家对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切实可行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明确科研经费管理的主要内容、工作程序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经费审批权限;明确对弄虚

假、以各种手段套取、挪用科研经费等行为的处罚规定,单位领导要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所制定的各项经费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以使财务管理及科研人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促进科研经费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二)加强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科研经费的管理,首先要从项目支出预算抓起。预算编制中必须要有财务人员全程介入。财务人员协助科研人员正确理解科研经费科目的含义以及在申请过程中的注意点,并根据科研人员提供的对基本设备、材料等方面的需求对每项支出列出明细清单,并按照相关经费管理制度核定费用比例,经反复讨论,调研测算,调整数据,最后编制出科学合理的科研项目细化预算,以此作为科研项目经费控制的依据。财务人员和科技人员之间应加强合作,充分发挥两者的优势,互相补充,互相促进,以增强预算编制的可执行性。

(三)加强对科研人员财经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其法制意识

由于科研人员对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和法律制度知之甚少,致使其在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不能按财经法规办事,随意性较大。财务人员要大力宣传国家的财经法规制度,帮助科研人员不断提高财务知识水平,并充分认识到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自觉遵守财务制度,从而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

(四)严格执行科研项目预算,合理使用科研经费

财务部门要与科研部门密切配合,加强项目预算监控管理。科研项目支出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财务部门定期编制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对照表,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并及时反馈给项目负责人。严禁各项支出超出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科研项目经费。由于科研活动的难以预测性,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确实需对部分科目的经费做合理调整时,需向项目批准部门做书面报告。严格按预算计划用款,实行事前、事中控制,确保科研项目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五)加强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完善科研经费的绩效考评制度

强化审计监督力度是加强科研项目经费合理使用、监督到位的强有力措施。审计部门要从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的角度对科研经费的全过程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如何,既是资金提供者关注的重点,也是衡量科研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开展科研经费效益审计将是今后科研院所加强科研管理最有效的措施。科研经费效益评价与考核指标的设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以客观、真实、准确的财务保障为基础,科研院所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研项目的绩效考评体系,对科研项目所取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评价,不断增强科研竞争意识和服务社会意识。同时,可以结合科研院所实际情况,考察项目执行后对单位人才培养、科研水平提升方面有何积极作用,对单位经济效益有多大促进作用。通过这些考评,提高科研项目的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蒋薇。科研单位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及对策分析[j].丽江学院学报,2011,(8).

科研生产管理制度【第三篇】

关键词:科研事业单位 财务内部控制 问题 建议

近几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理念的研究不断深入,中国居民消费由温饱型逐渐向营养型转变。水产品被视为最佳动物蛋白质来源,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青睐。随着我国的水产科研经费的持续增长,水产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水产科研事业单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在进行水产科研攻关过程中,水产科研项目的立项、经费申请及科研经费的开支等一系列资金的使用情况,均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及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的说明。如果没有完善的财务内控制度,将无法确保科研资金的正确使用,甚至会发生腐化现象,进而影响到科研攻关的成败。笔者作为水产科研所的一名财务工作人员,就水产科研资金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若干改进建议,以期为水产科研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方面提供参考。

一、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性

国家财政部于2012年11月正式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年]21号)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全面实施。更加有效地引导科研事业单位建立建全内部控制,旨在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防腐机制的建设。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涵盖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等各项经济活动。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必须充分考虑到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重要要素。

科研事业单位的财务内部控制可以说是单位或机构整个财务管理的重心所在,水产科研单位具备一般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共同性,同时,水产科研单位又有自已独特的行业性,如水产科研具有季节性,根据水产的繁育季节开展科研工作,因此,有效的内部控制可以对科研资金进行合理整合调节,从而提高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及沟通能力,有效地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水产科研任务,加强水产科研攻关能力。财务内部控制可以有效监督、控制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并且预测资金的使用方向,所以,内部控制是整个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基础保证,在内部控制过程中,完善的管理机制对于强化内部控制的意义至关重要,它能够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利用财务内部控制可以规避科研事业单位中存在的财务混乱、科研经费挪用以及腐化等现象发生,确保科研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及真实性,所以,强化水产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极其必要。

二、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随着水产科研领域的不断拓展、科研项目的不断延升,国家对水产科研资金的投入大幅增长。如何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保障单位管理的合法合规成为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完善内部控制对单位的发展至关重要。

(一)制度不完善,会计监督乏力

(二)内控意识不强,内控环境薄弱

由于科研事业单位长期受到政府财政扶持,因此在内部的财务控制方面没有相应意识,单位负责人的内部控制意识较薄弱,重事业发展、轻内部管理。财政考核、执行、预算等仅仅是例行公事,并非严格对待,对上级部门审计科研事业单位造成了不利影响,难以实际掌控科研事业单位的财政状况。所以,科研事业单位的管理层不能轻视财务内部控制的重要性,防止科研资金流失、会计报表失真、财务管理混乱等现象的发生。

(三)缺乏信息化支持

21世纪是信息化时代,信息化技术已经融入到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财务信息平台建设不仅能快速地为管理层提供科研资金使用情况,还能方便管理层做出经营及管理决策的调整,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但是我国当前的水产科研事业单位财务普遍还没有完全实现信息化管理,还未形成一套有效的、系统的、科学的信息平台。从目前的状况分析,信息化建设无法量化投入产出比,是制约信息化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工作人员不申请,管理层不重视,因而难以对财务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进行有效改善,导致科研事业单位财务信息化建设陷入尴尬的局面。

(四)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体系

目前,科研单位虽然依据规定建立了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实施了内部控制,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缺乏量化评价体系,对控制失效现象严重的情况也未能建立责任追究制。

三、加强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的建议

随着国家对水产科研资金投入的大幅增长,如何确保水产科研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更好地承担起水产科研职责的履行,建立建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至关重要。

(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力度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涵盖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等。一般而言,科研事业单位在制订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之后,必须要严格遵守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发挥其主观职能及监督职能,通过考核评估对沟通合作、执行、预算,决算等阶段予以事中控制考评,同时将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并且鼓励控制的成效,对不遵守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非完全实现内部控制,而是要以人为本,灵活的对科研事业单位财政予以控制。科研事业单位在接受监察审计过程中的不可控因素相对较多,其次在经营、租赁、融资及投资等方面也有所涉猎,这就导致假如内部控制过于严格,将会存在顾此失彼的现象,所以在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过程中,必须从实际出发,采取适中的原则,严加控制经营、租赁、融资及投资等领域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完善报销程序,充分利用公务卡的防范创新举措。

(二)加强内部控制意识,创造良好的内控环境

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意识是保证科研事业单位财政内部控制的基础。当前《会计法》等诸多法律均明确规定了单位内部控制的要点,凸显其重要性,所以,想要强化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则必须要提高内部控制意识。单位负责人对内部控制的建设应采取积极支持的态度,全程参与内部控制的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财务负责人须加强与科研项目负责人员沟通,宣传内控的重要性。充分利用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政府采购、基建、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的作用,提高宣传力度,组织学习及培训,在整个科研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中营造一种提高内控意识的氛围,并且重视内部会计控制,结合各个单位和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提高其可操作性及效益性,并且加强内部控制执行力,确保内部控制能够在科研事业单位财政中实现自身价值。

(三)建立信息化平台

在信息环境下通过对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数据库技术等新兴技术建立起来的信息化,财务内部控制平台可以对财务控制、财务分析以及财务措施等予以信息化管理,从而保证科研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可靠有效,方便国家审计,提高科研事业单位各个部门之间的连通性及协作性,促进财务内部控制的有利监管,所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的信息化平台建设非常有必要,在这个信息化平台中,领导、管理人员、部门及科研人员均能够实现共享的财务数据,但是不可以对数据进行私人修改,仅有财务内部控制管理人员方可具备相应权限,对数据进行修改删除。财务部门能够获取业务数据信息以及相关资产信息,且相关部门及领导也能够获取相应的财务信息,从而将此作为战略发展以及科研业务的依据所在,其次,信息化系统能够结合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及科研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从而对业务流程进行标准化,提高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执行力的效力,强化可持续发展的若干需求。

(四)完善内控评价体系,提高内部控制质量

水产科研单位在项目立项申请、项目经费的到达情况,预算的执行力度、经费的使用、绩效的考核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加以规范,通过科研和财政的两大核心部门的协作与配合,促使项目经费的真实有效及合理使用。与此同时,要求相关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规划以及绩效管理工作,做好资金的预算编制,保证资金的使用合规合理,杜绝违纪行为发生,真正系统化和规范化内部控制,提高水产科研资金内部控制质量。也可以聘请中介结构予以绩效审核,或者利用各种媒介公开信息,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而对当前的内控制度进行不断完善。

四、展望

强化科研事业单位财政内部控制对于整个财政管理工作至关重要,不仅能够有效避免内部控制中可能存在的财政混乱、腐化等现象,还能够提高科研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在实际工作中强化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建立健全一套科学、有效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并且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财务工作各个环节的监控及监督,提高资金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效率,从而促进科研事业单位财政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赵莉保申炳旭。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探讨[J].会计师,2010,(9):108-109.

[2]杨艳梨。强化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建议[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8):109-110.

[3]华玉环。关于强化事业单位会计内部控制的思考[J].企业导报,2012,(19):130.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第四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省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管理,进一步管好用好留学人员科研经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留学人员科研经费资助对象为:国家留学基金委、*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选派的高级访问学者、普通访问学者以及通过其他渠道出国进修、国际合作、攻读学位等留学连续一年及一年以上并有留学院校、科研院所、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正式证明者。

第三条留学人员科研经费资助项目:国家和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广阔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具有国际前沿学术水平的重大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开发前景广阔,具有产业化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研究项目;服务于农业、医疗卫生等社会发展事业的超前课题。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四条留学人员科研经费的申请人必须符合第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者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第五条申请项目符合第三条规定。

第六条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但可作为项目组成人员参加研究:

(一)现在国外学习未回国的留学人员;

(二)准备再次出国留学半年以上的留学人员;

(三)以前省筹资金资助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

(四)以前省筹资金资助的科研项目虽已结题,但未做出突出成绩的;

(五)年龄超过55周岁者。

对确因课题需要,本人身体健康的博士生导师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级技术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申请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留学人员科研经费的申请,每年一次,时间为4月1日至5月31日。

第八条申请留学人员科研经费的人员,到*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留学生办)申领《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经费申请表》、《资助回国留学人员项目推荐书》,认真填写后报本单位学术组织。

申请表(推荐书)必须由项目组成人员(推荐者)亲自签名,不得冒签或代签。

归口主管部门应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资助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后,提出预选方案报省留学生办。

第十条省留学生办对申报资助的项目进行核实、汇总后,对需资助经费较大的项目,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评审;对需资助的一般项目,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后综合各方意见,拟出预选项目,经省财政厅审核同意后,报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留学人员科研经费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四章经费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留学人员科研经费由省留学生办、省财政厅负责监督,有关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共同负责管理,项目负责人具体使用。

第十三条留学人员科研经费资助项目经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省财政厅直接将科研经费下达到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应尽快将经费转拨项目单位,并保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应在所批科研经费额度内认真制定经费使用计划,本着节俭、实用的原则,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科研工作。

第十五条留学人员科研经费只能用于购置科研所需专用设备、配件、试剂、资料、调研费用等项开支,不得用于购置交通、通讯工具、音响、录摄设备及用于出国和参加国外举行的学术活动。

如发现所拨科研经费使用不当,将追回已拨科研费用,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项目管理和实施

第十八条科研经费到位后,项目单位应及时组织实施。

涉及到预定目标、研究内容有较大变动的,以及需延期实施或中止实施等情况,项目负责人需提出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归口主管部门及省留学生办审批。

第十九条项目单位必须保证项目资助期内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的稳定。

如项目负责人工作调动,项目负责人可在原所在单位继续完成项目研究;或由原所在单位更换合适的项目负责人(留学人员)。

第二十二条省留学生办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对资助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检查。

第六章项目结题与验收

第二十三条留学人员科研经费资助项目的结题与验收由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四条留学人员科研经费资助项目一经完成,均应对其进行结题验收。

项目负责人应做出结题总结报告;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认真审查全套技术资料,签署结题意见。并聘请有关专家组成结题验收组。

结题验收组对该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并写出结论。验收结论应科学、严密、实事求是

资助经费较大的项目,应在省留学生办参与下进行结题验收。

第二十五条聘请的结题验收组成员应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二十六条凡已结题的项目资料及取得的科研成果全部资料应立卷x/刁档,并报IJ王口管理部门和省留学生办。

第七章成果归属和推广应用

第二十七条留学人员科研经费资助项目成果归国家所有,项目单位有权使用和有偿转让转化,并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成果奖励和专利。资助项目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省回国留学人员科研经费资助项目”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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