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县政府办公室个人工作总结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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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个人工作总结篇1

云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草案)

(公开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构建学习型社会,提高全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终身教育是贯穿人的一生、面向全社会成员的教育,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公益性事业。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公民享有接受终身教育的权利,履行终身教育的义务。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除国民教育外、包括非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在内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四条 终身教育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资源共享、促进学习的方针。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终身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设立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承担终身教育相关职责的部门负责人组成。

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终身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和评估,整合终身教育资源,其办事机构设在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务员管理、农业、科技、水利、林业、民政、文化等有关行政部门和扶贫、老龄工作部门及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终身教育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用于终身教育的经费列入本级政府教育经费预算。

前款规定的经费应当主要用于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在职及其他人员的教育培训、购买终身教育服务等。

第七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教育培训提供经费保障。

企业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至%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在税前扣除。企业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所占比例,不得低于职工教育经费总额的60%。

第八条 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

鼓励社会力量捐助或者兴办终身教育事业,鼓励公民为终身教育提供志愿服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捐资举办教育培训机构或者捐助终身教育事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第九条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终身教育的宣传,为终身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第十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国家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职业培训教育工作。

国家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国家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其他国家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在职人员的教育培训。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当建立职工培训制度,支持在职人员接受教育培训,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第十一条 有关部门应当履行下列终身教育职责: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失业人员和进城就业农村劳动者就业培训工作;

(二)农业行政部门、扶贫部门负责农民教育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培训、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工作;

(三)农业、科技、水利、林业行政部门和扶贫部门负责农村科技、农村实用技术推广培训工作;

(四)民政、教育、文化行政部门和老龄工作部门负责老年教育培训工作;

(五)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残疾人教育培训工作;

(六)工会、共青团、妇联及科协等组织协助开展有关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教育培训计划和要求,根据培训对象的需要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第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教育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

教育工作。

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社区教育网络,对社区学校(院)的人员和经费予以保障。社区学校(院)应当为社区居民提供文化、技能培训服务;鼓励其他教育培训机构为社区居民的终身教育提供服务。

第十四条 各级妇女联合会应当会同教育等行政部门与社区密切合作,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经验。

第十五条 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农村教育培训资源,建立完善的农村教育网络,统筹协调职业院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等,开展适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培训活动。

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居委会)负责组织农民参加相关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成人教育纳入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综合管理;农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林业、水利、乡镇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

第十七条 鼓励专家、学者及其他具有专业知识和特殊技能的人员从事终身教育工作。其中具有教师资格的,在职务评聘、业务进修、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应当与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权

利。

第十八条 省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政部门逐步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兼职教师信息资料库,为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终身教育工作提供师资信息服务。

第十九条 办好云南开放大学。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建设社区学习中心,形成校内校外相互补充,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良好氛围。

第二十条 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应当整合现有教育资源,依托本省开放大学,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干部在线学习、企业职工在线培训、老年网络大学等,形成本省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支柱和公共服务平台,并开展终身教育理论研究。

第二十一条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终身学习电子信息网站,州(市)、县(市、区)应当建立终身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库,提供远程教育服务。

鼓励教育培训机构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终身教育活动。广播电台、电视台(站)应当开设终身教育节目,促进受众思想品德、文化素养和科学技术素质的提高。每天安排一定时间用于播放终身教育节目。

第二十二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发挥师资、科研、课程开发、场地、

教学

设备等方面的优势,为开展终身教育提供服务。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重视公民素质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开展生命、生存和生活教育。

第二十三条 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文化馆(站)、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开展终身教育提供免费服务。

政府兴建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按照规定对终身教育活动实行免费。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企业及其他组织开发的教育培训资源用于终身教育。

第二十五条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成绩合格者发放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所发证书信息应当进入终身学习电子信息网络,并允许单位和个人免费查询。

第二十六条 逐步建立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和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

成人高等教育同等学历水平同类课程的学分可以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相互转换。

普通高等学校的高等教育课程的学分,可以转换为电视大学、业余大学等的成人高等教育同等学历水平同类课程的学分。

学分转换的专业和课程的目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二十七条 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终身教育工作检查、监督和评估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终身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

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可以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对开展终身教育的教

育培训机构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开展终身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未按规定履行经费保障职责的,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进行问责。

第三十条 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提取和依法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进行问责。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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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个人工作总结篇2

市中区人民政府2010年度工作总结

(2011年1月)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政府一班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三个一”执政理念、“3695”的总体思路和城市转型“三大战役”的部署要求,坚持区委确立的“一二三四”的工作思路不动摇,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实施项目带动稳增长,注重民生促和谐,突出城市转型百项工程建设,凝聚力量,扎实工作,经济社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2010年预计全区生产总值完成145亿元,同比增长%;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2亿元,增长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亿元,增长17%。地方财政收入完成亿元,增长14%;进出口总额实现 亿美元,增长11 %,其中出口 亿美元,增长 %。

一、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全力建设城市转型示范区。投资结构实现了由“二三一”向“三二一”的历史性转变,预计全区三次产业比例调整到::。一是突出项目带动支撑转型。总投资亿元的城市转型百项工程累计开工96个,中科盐煤联产化工、瑞祥科技、宁国机械制造等69个项目竣工或一期工程投产。在省、市转方式调结构现场观摩会上,与会领导对我区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成立27个招商组,大力开展定点招商、产业招商和节会招商,新引进外来投资项目145个,实际到位资金亿元;利用境外资金3706万美元,增长20%。投资5000万元,启动枣庄经济开发区5公里路网提升工程,加快项目清理置换,盘活节约土地亩。开

1 发区被省商务厅核准为科学发展园区。二是培育新兴接续产业引领转型。充分发挥洪海广告、泰和水处理等专利型企业,神舟飞艇、志达化工等高科型企业,科晶玻璃、新方圆石墨等创新型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发展设备制造、精细化工、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全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预计达到%,比上年提高个百分点。三是注重节能减排促进转型。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发展低碳经济,关停立窑水泥生产线25条,累计淘汰77条、770万吨;万元gdp能耗可降至吨标准煤,cod、二氧化硫污染物总量减排,在全市率先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控制目标。四是膨胀优势产业集群保障转型。加快贵州新春和左鸠戛、云南小发路和付家湾等煤矿开发建设,全区煤矿矿井发展到7对,年产能达到350万吨。泉头集团日产5000吨旋窑熟料生产线正式投产,全区旋窑水泥年产能达到1000万吨。实施纺织服装产业三年提升规划,出口过千万美元纺织企业发展到10家。预计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105亿元、利税亿元、利润亿元,分别增长15%、16%和16%。同时,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新增民营企业670家、个体工商户3500户,总数分别达到4100家和万户,民营企业集团发展到9家;民营经济纳税额完成亿元,增长%。

二、繁荣发展三产服务业,全力建设全市商业中心区。全区三产服务业投资完成亿元,增长25%,占整个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55%,增幅和投资总量连续两年都超过了二产。一是壮大载体提升功能。重点实施“五百”工程,全区新发展各类快捷商务酒店33家,总数达到71家;新建、在建、改建商业设施面积达到90万平方米。恒生锦城项目引进大润发超市,森博商贸城项目引进银座集团,捷隆惠邦项目引进家居名店,中国(枣

2 庄)二手车交易中心二期引进汽配精品店,目前二期工程已建成投入使用,组建了二手车市场管委会,正在规划建设投资亿元的枣庄汽车文化贸易园,积极膨胀产业链条,发展相关产业和行业,最终培育成为百亿元的专业市场。大力发展节会经济,聚集人气,拉动消费,成功举办了中国枣庄(市中)投资贸易洽谈会等10多次节会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培育新型业态提升档次。借助区位优势和人气资源,按照“一城、两园、四片、八街”的思路,以发展城市配送、市场带动、中转集散型物流为特色,加快传统商贸物流和现代物流融合发展。聘请中国市场研究院高标准编制了城区北部4平方公里现代商贸物流园区规划,盛北商贸城、杨宁商贸物流园、大运河物流二期等项目正在加快建设。突出三角花园2平方公里省级商务商贸区建设,全面盘活嘉会购物广场、华联商厦等城市资产,发展楼宇经济,鲁南信息产业园、韩国乐天国际商贸城等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两岸咖啡、华莱士快餐、格林豪泰商务酒店等一批名品(牌)店入驻经营。围绕城市新区服务功能配套,大力发展星级酒店、金融保险、总部经济等现代服务业,打造西部高端服务业核心区。银座超市华山购物广场、鹿鸣宴庄等一批名店开业运营,东湖假日酒店等星级酒店正在加快建设。三是建设旅游精品项目丰富内涵。中兴公司工业遗址被命名为“国家矿山公园”,仙坛山温泉小镇投入运营,龟山风景区百子庙观音殿即将封顶。坚持行政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抓促销,建渠道,拓市场,地接南京、淮安游客45336人次。

三、强化城市建设管理服务,全力建设中心城区东部核心区。按照“做新老城、做靓新城、同城发展”的要求,全力加快投资180亿元的80个重点城建项目建设,目前已开工建设78个,累计完

3 成投资126亿元。一是旧城抓改造提升。坚持把棚户区改造与旧城改造、城市整体功能提升相结合,“城市建设”与“城市经济”相结合,突出重点,压茬推进,累计完成拆迁7135户、万平方米。加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西沙河治理文化路至光明路段完成工程总量的90%。枣临铁路市中段公里新线建设已完成80%,部分路段达到铺轨条件。投资4400万元,完成了8个居民小区、50余万平方米的供热二次管网改造和brt市中段拆迁建设。配合市里实施13条主次干道大修工程,群众出行更加便捷。二是新区抓功能完善。按照“运河古城池、鲁南水舞台、枣庄不夜城”的规划设计定位,加快鲁南水城·枣庄老街建设,已完成投资亿元,商业开发面积10万平方米。中兴阁已竣工使用,枣庄城市转型展览馆正在安装设备。投资30亿元,开工建设了东湖明珠、东湖阳光、金泰御苑、湖西景苑等6个住宅开发项目,总开发面积140万平方米。投资5000万元,完善绿化景观建设,枣庄全民健身中心先后获得“国家级体育公园”、“山东省水利风景区”称号,鲁南水城·枣庄老街成为我区首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投资6000万元,实施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4平方公里道路、供水、供热等规划设计。三是管理抓精细规范。投资亿元,对东外环、北外环、206国道、西昌路、青檀北路、枣台路等重点路段和重要节点,实施主体改造和景观绿化提升;完成光明路、君山路等道路沿线3万余平方米户外广告升级改造。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城清洁大行动”和村镇环境百日集中整治等活动,突出抓好城区占道经营、背街小巷以及城乡结合部“脏乱差”的整治,积极实施“环卫进乡村”,城乡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统筹城乡一体发展,全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农

4 业产业化经营,培植“一村一品”专业村10个,创建市级“一镇一业”示范乡镇、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各 2个,全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23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21家,国家级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发展到23个。我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正式获得国家批准,成为全国唯一的城市中心区进入此行列的区(县)。农村建设用地挖潜成效明显,第一批朱子埠项目区已通过市级验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89亩。编制了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对全区111个行政村合并建成41个新型农村社区,进行了修建性详规设计。启动农村住房建设项目18个,涉及39个村、8691户,完成住宅建设近100万平方米,改造农村危房2450户。不断改善“路、水、电、气、医、学、视、澡、厕”等基础设施,全区97%的农村人口吃上了自来水,%的自然村通上了有线电视,沼气示范村、太阳能示范村的比例分别达到70%和45%,71%的行政村建起了农村超市,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公里,所有行政村实现了通油路、通客车。

五、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就业保障工作扎实推进。围绕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建设了“二手车产业创新园”、中天步行街“巾帼创业品牌街”、吉品街“创业一条街”、永安新型社区“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等四个特色创业平台,推广荣华里社区“客厅工厂”模式,配备创业指导师,传授创业知识,辅导创业技能,大力发展特色加工专业村(社区)。新增城镇就业再就业810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431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以内。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5%、%和94%。城乡低

5 保实现应保尽保,城市低保月人均标准、农村低保年人均标准分别提高到220元和12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71%。二是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积极创建全省知识产权试点区,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在全省140个县(市、区)中分别列第58位和60位,发明专利申请量居五区之首。基础教育水平保持全市领先,新建改造校舍万平方米,是前3年的总和,实验小学和文化路小学综合教学楼、46中学生宿舍等重点校舍安全工程全部投入使用,省、市级规范化学校达到59所,城乡教师工资实现统一标准发放。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分别发展到5处和73个。全面启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资5000万元的区医院外系病房楼主体工程已竣工。成功举办了第九届全国万人健美操大赛总决赛。加大健康查体和打击“两非”力度,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人口出生率控制在‰以内。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在全市率先设立了“人才驿站”,引进和招聘硕士研究生、学科带头人和大学生263人。突出土地管理和资源保护开发,依法加强煤炭塌陷地、矿山环境治理修复,抓好造林绿化,改善生态环境,共整理复垦土地1661亩,关闭取缔采石场8家;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5%,城市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达到290天。三是社会保持和谐稳定。重视做好十七届五中全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期间的安保工作,大力加强公安队伍、矛调处置队伍和城市管理队伍建设;千方百计解决疑难问题和信访积案,有效化解信访积案13起;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持续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成功破获了11〃25专案和涉及两省四地市的7起重特大刑事案件,保持了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特别是校园安全工作,顺利实现了第十八个安全生产年,进一步巩固了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成6 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广以“传递文明、奉献爱心、爱心化雨、润物无声”为主题的“丝雨”青少年志愿服务活动,提升了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力创先争优推动工作落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执政为民,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一是践行承诺做表率。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建立了一讲、一书、一个学习联系点、一份调研报告、一个政务创新工作方案的“五个一”学习制度,累计举办“政务论坛”30期,开阔了各级领导干部的视野,提高了政务管理创新的能力。二是完善机制抓落实。坚持区政府班子成员每天政务活动短信告知和每周区长办公例会等制度,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氛围。扎实开展“政府效能责任落实年”、“马上就办”和“民主评议行风”等活动,继续以铁的手腕打击“三强”、“五霸”等行为,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大力推进政务督办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实行全程监督、动态评估和行政行为纠错预警,提高了政府的执行力。认真落实建账、查账、交账的“三账”制度,对城市转型百项工程,一个项目、一名区级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抓到底。实行月通报、季考核、年总评,建立了优胜劣汰、竞相发展的工作机制,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三是依法行政促发展。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等制度,整合群众求助热线网络,以区长办公电话、“百姓短信平台”、“人民群众建议征集”为载体,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辟“区长信箱”专栏,拓宽政民沟通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听取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5件、政协委员提案95件。四是清正廉洁树形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7 运用科技手段推进反腐败工作。强化审计、监察、财政监督,规范拆迁安置、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企业改制重组等管理,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压缩各类考核、评比和表彰活动,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一年来,区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部署,加强组织协调,狠抓工作落实,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主要是经济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传统资源型产业比重较高,节能减排的压力较大,高端高质高效产业项目还不够多,城市转型任务十分艰巨;服务业发展载体不够强,还没有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还相对较弱;城市功能还不够完善,建设管理水平还有待于提高;就业保障工作形势还比较严峻;经济发展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优化,等等。下步,我们决心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等会议精神,围绕落实好区委七届十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区人大和政协“两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定不移地实施项目带动稳增长、注重民生促和谐,坚定不移地推进城市转型“百项工程”建设,坚定不移地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坚定不移地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推进富裕文明生态和谐新市中建设,努力实现“十二五”的良好开局。

县政府办公室个人工作总结篇3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能: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三、

对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以及其他机构请示(商洽)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请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承办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四、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助安排区政府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政务活动;负责区政府的公务接待工作。

五、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为区领导同志提供重要信息。

七、负责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八、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承接区政府便民电话,办理相关事宜。

十、负责机要交换工作。

十一、办理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街道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能: 东城区街道工作办公室设在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街道工作办公室是主管街道行政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区政府有关街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结合我区街道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或实施细则。

(二)督办区政府为街道制定的“折子工程”和“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

(三)协调街道在城市管理、社区建设方面的工作。

(四)负责承办街道系统的有关会议,催办和落实决定事项。

(五)收集和综合街道工作的信息,及时掌握街道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工作,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六)协调区政府职能部门与街道工作的关系及有关事宜。

(七)负责街道系统典型经验的

总结

推广工作。

(八)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办理和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九)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主要职能:

一、研究提出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措施,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发展规划。

二、做好本区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促进本区经济协调、健康发展。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本区财政、税收、金融、价格及其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对本区国民经济运行进行预测、监测、分析和对策研究;参与研究本区财政政策;负责协调驻区金融机构的工作,负责协调各综合经济部门的工作。

四、提出本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资金来源和资金平衡方案,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安排政府财政性建设资金、政策性贷款的使用;审批和上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参与编制建设项目土地开发利用计划。

五、参与研究提出本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目标和政策;审批和上报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

六、负责本区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制定本区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地方性规章的起草和协调实施。

八、负责组织和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和合作工作,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建议和措施;协调税源建设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领导服务经济中心的工作;负责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本区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规定;研究制定本区信息化发展规划、总体规划、年度计划。

2、审核本区各部门、各行业的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本区重大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并监督实施。

3、研究提出本区有关信息化建设技术标准的意见;负责组织本区重大信息化建设工程技术论证、评估验收工作。

4、负责本区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协调全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工作。

5、负责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执法监督;组织建立本区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认证体系。

6、负责本区信息化领域软课题的立项和验收;指导东城区政府网站的工作;组织和指导本区信息化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区信息化对外交流和合作工作。

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经济委员会

主要职能:

一、根据国家及北京市产业政策,结合东城区实际,负责制订和实施全区工业发展规划、工业布局调整规划及工业结构调整方案。

二、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工业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针对工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三、负责监测分析和调整全区工业经济运行;负责工业经济信息工作;解决处理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本区企业技术创新及技术进步工作;指导全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负责环境产业发展。

五、负责指导全区工业企业的改革与管理;组织贯彻国有工业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参与指导企业多元化投资及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工业系统企业减负增效工作;指导区工业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负责组织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参与对工业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

六、负责指导本区工业企业利用外资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工业产品出口;负责全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初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受理全区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的审批并负责初审。

七、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行使监督职权;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规划和考核标准;负责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八、负责全区电力行政管理职能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法监督供用电双方行为;协调处理企业间的利益关系。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东城区商业委员会

主要职能: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商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本区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商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商业有关行业规定、规范。

二、根据北京市商业规划,研究拟定区域商业发展战略和行业规划并组织落实。按照区委、区政府对东城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加强对商业服务业的调查研究,提出促进区域商业发展的目标和政策措施。加强重点商业街区的建设管理,引导和培育特色街区。

三、组织制定商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大力提升传统行业,引进新兴业态,推进现代营销方式和流通业态的创新、发展。研究提出市、区政府商业结构调整资金的安排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指导区域内重点街区商业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区域内商业服务业社团组织的管理,积极支持和指导区商业联合会和各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加强行业管理。负责管理全区性商业中介组织。

五、加强区域内各类市场规划建设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我区培育、发展、规范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预测辖区内商品流通、餐饮、生活服务等市场信息,加强信息发布,维护市场规范运行。

六、负责区域内拍卖、旧货流通、实物租赁、再生资源回收等有关专业市场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粮食、食盐、民用煤等关系人民生活的重要商品的市场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

八、组织辖区内商业之间、辖区内商业与外部商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商业企业协调服务;促进辖区商业开拓国内外商品市场。

九、指导商业文明服务,落实商业服务规范,完善社区便民服务体系,促进商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

十、组织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广应用现代科学管理技术,加强商业信息化建设。

十一、负责辖区内住宅配套商业服务业用房管理。

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旅游局

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市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并负责指导和监督;组织对本区旅游资源的调研,结合实际编制本区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订本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协调促进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纪念品的生产销售、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旅游促销活动等市场开发工作并组织实施,扩大我区旅游整体对外宣传形象和旅游企业的知名度,推动我区旅游产业的发展。

3、组织对区域内景区(点)开业审批工作、定点企业初评工作、景区(点)质量等级初评工作及审核推荐工作、涉外宾馆的星级评定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对区域内旅游定点企业的年审工作,加强对旅游定点企业的监督、检查与管理工作。

4、负责对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行业管理;贯彻执行旅游行业服务标准,组织对旅游业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促进旅游服务质量的提高;指导本区域内旅游行业社会团体工作,开展旅游业务交流与合作,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全区旅游业的协调、健康发展。

5、受理国内外旅游者的投诉,督促检查旅游企业对投诉的处理工作。

6、依法对本区旅游市场进行管理,纠正查处违反旅游法规、规章的行为,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优化旅游环境,为旅游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

7、按照市、区旅游发展规划,研究审核全区旅游娱乐服务设施、附属设施建设、旅游区(点)的开发利用项目,提出旅游促销宣传、产品开发、设施建设等资金扶持安排意见。

8、负责本区旅游统计和分析工作,准确掌握旅游市场动态,及时发布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指导旅游企业经营与管理,促进旅游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9、制订全区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贯彻落实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指导、协调旅游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0、加快推进旅游业信息化建设,促进旅游产业科技含量提升和政府办公效率的提高,带动全区旅游经济的良性发展。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建设委员会

主要职能: 北京市东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建委)位于东城区和平里西街73号,是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方针、法令,代表区政府落实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进行城市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担负着旧城改造、新区开发、重点工程实施、建筑行业管理、房地产管理和市政建设等各项任务,并对建委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分别进行归口管理,实行宏观调控,在具体工作上体现服务、监督、协调、管理。

北京市东城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能: 根据国家、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主要职能是制定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担负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市政设施管理、防汛供暖、节约用水等项工作任务,并监督检查全区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城管系统主要职能部门有:环保局、环卫局、园林局、房地局、人防办、城管监察大队、市政所。

北京市东城区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要职能:

区计生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传达贯彻中央、市、区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的情况。

二、根据市政府下达的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本区人口生育规划和计划生育年度计划,督促各基层单位完成人口控制指标,建立健全人口资料,收集人口增长、出生、节育等信息,及时准确地完成各种统计报表工作,实行计算机管理,督促基层做好计算机管理的基础工作。

三、负责本区计划生育部门和专职干部的业务指导工作,督促检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四、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工作动态,分析计划生育形势,提出改进措施,为区委、区政府当好参谋。

五、做好与有关部门、团体综合协调的具体工作,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

六、负责本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服务工作,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知识,做好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学校教务教学的组织指导工作。

七、负责本区计划生育队伍的专业教育和干部培训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八、负责制定和编制全区避孕药具供应工作计划,做好避孕药具的供应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节育技术的指导,咨询服务工作,指导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

九、负责本区计划生育法制管理工作,监督执法情况,行使行政复议职权,对全区执法干部进行法制培训。

十、依照法规,严格审批二孩生育指导,组织有关申报、鉴定、审批工作。

一、负责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的答复处理工作,接受区人大、区政协的检查、监督;负责接待群众来访人员,处理人民来信工作。

十二、负责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做好预算编制和使用结算工作。

十三、负责计划生育经费、社会团体的工作。

四、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外事接待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对外经济贸易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本区对外经贸的近、中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审批在辖区内兴办1000万美元以下非限制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所审批合同、章程的变更;对审批权限内批准设立的和批准变更的外商投资企业代发、代换《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负责审批权限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初审与申报。

三、申报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在外省市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

四、负责辖区内各类企业(注册企业,包括私营企业)申请外经贸进出口经营权的初审,并转报市有关主管部门。

五、根据市外经贸委的授权,审批加工贸易业务,出具“加工贸易批准证”和“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六、对辖区内的市属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涉及技术引进合同进行初审后报市外经贸委审批。

七、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申请到境外开展投资、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服务贸易和援外项目、政府间双边与多边合作项目的申请,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初审并转报市外经贸委批准。

八、负责指导辖区内外经贸行业的外事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涉外经贸活动;对本区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开展经贸活动的申请进行初审并负责上报;办理或申报本区所属企业、事业单位邀请外商来华从事商务活动的申请。

九、负责本辖区的外商投资促进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境内外招商引资活动,组织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督促、检查外资入资情况并负责利用外资的统计、分析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企业申请开展对外经贸运输、仓储和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初审与申报。

十一、负责对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矛盾纠纷。

十二、监督检查区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各类企业贯彻对外经济贸易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情况,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出口计划。

十三、协调指导中国国际商会东城商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东城支会和北京市东城区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工作。

四、负责区同各省、市、地区、县建立友好关系的联络工作,组织有关来访和出访,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区同各省、市、地区、县建立经济技术、物资的交流与合作,负责管理跨区、跨市、跨省的经济联营合作工作。

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

主要职能: 本办公室负责行政区域内的民族、宗教、侨务工作,保障民族、宗教、侨界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进行民族、宗教、侨务政策宣传。推动民族经济、教育、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督促民族政策的检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发挥归侨、侨眷在发展经济方面的特殊优势,为祖国的经济建设服务。

北京市东城区外事办公室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决定。

二、研究制定全区外事工作制度、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全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法规的情况;协调、处理全区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事务。

三、根据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对外开放的需要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的对外工作提出建议和措施。

四、根据市政府和区政府授权,负责归口审核全区因公出国(境)任务和邀请外国人来华工作事宜;负责为全区因公出国(境)人员办理护照、签证事宜;审核、办理本区县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团组用汇申请。

五、负责以区政府名义举办的大型国际多边活动的对外联络、协调工作;组织接待来全区访问的党和国家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对外交往事宜。

六、负责全区与外国友好城区(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有关工作;审核管理区属单位建立对外友好交流关系,授予外国人、香港、澳门人员荣誉称号;指导全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七、负责统筹协调聘请、管理来区工作的外国专家的有关事宜;负责受理来全区采访的外国记者和外国驻京新闻机构的申请;协调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受理外国人来信、来访;区内中小学外国学生管理。

八、做好涉外管理工作;负责向全区各单位、各部门提供对外表态口径;负责全区对外开放单位的审批、设立、调整和建设;开展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制作对外宣传品;负责对全区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外事纪律和业务培训。

九、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十、负责区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法制办公室

主要职能: 东城区人民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是区政府综合管理法制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法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制定的行政措施等规范性文件;为区政府的各项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政策依据和意见;依法对区政府所属各部门自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清理和编纂区政府发布的行政措施,及时提出废止和修改的意见。

二、规划和指导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管理和指导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队的工作,对全区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在本区的贯彻实施;协调重大违法案件的处理和执法中的矛盾和问题;指导本区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管理工作。

三、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办理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投诉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受区政府委托参加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负责由区政府审批案件的审核工作;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培训复议应诉人员;组织或参与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重大或疑难行政案件的研究和处理。

四、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组织政府法制工作和行政执法专题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政府法制工作信息、资料和行政执法情况的统计分析;负责有关法制方面的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办理。

五、为区委区政府及各委、办、局、区属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六、参加依法治区规划的制定、落实;组织制定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七、组织开展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包括对全区各单位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监督等。

八、承担全区文明执法科队所站的创建组织工作,推动行政执法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九、在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逐步提高全区行政执法水平。

北京市东城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主要职能:

一、研究制定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长期总体规划。

二、研究制定年度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与措施。

三、贯彻中央和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政策,结合东城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有关改革实施意见。

四、围绕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五、综合协调全区体改规划、方案制定和实施中的衔接配套问题,负责牵头协调推进全区重大综合性改革方案的实施。及时向区政府报告体

制改革的情况、问题和提出建议。

六、指导和推动各类企业改革工作,推进企业及发展,促进企业组织结构优化。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制定改革方案。

七、依法审批企业改革的有关事项。

八、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理论,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宣传、组织经济体制改革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综合汇集国外经济体制的现状、国内外经济发展动态,国内外企业发展、企业管理动态。综合汇集全国、全市、周边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信息,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背景资料和建议。

十、依法负责对集体资产管理协会的管理、监督工作。 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北京市 东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区委、区政府制定本区信访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承办“数字东城”网站中的群众邮件。

三、负责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

四、负责向区委、区政府提供信访信息。

五、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目标考核工作。

六、负责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七、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新时期重点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区科技发展的行政措施和管理办法。

二、组织编制本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确定本区的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推动本区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

三、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审批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推荐、初审、年审管理工作。

四、负责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全区科技三项经费和科普经费的预算、决算和资金管理。

五、负责协调全区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制定科普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全区科普工作的进展。

六、负责技术合同认定和登记、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以及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七、负责本区的科技外事、科技引智及科技保密工作。

八、科委是区科技民办非企单位、科技事业单位的业务主管理部门,负责以上单位及科技开发机构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九、指导、协调区内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实施。

二、统一管理本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三、依法审批本区各级各类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组织年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非学历教育的管理和执法;对办学质量进行监控。

四、指导本系统及企业、社区的综合教育改革工作;组织制定教学基本文件;负责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组织实施教育技术装备规划和物资设备配制。

五、实施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教育、成人教育招生计划;制定本区初等教育、学前教育招生计划;负责本区各类教育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本区初等以上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工作。

六、管理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美育、以及健康教育、劳动技术教育等,指导和协调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七、负责规划、指导本区的教育科研工作。

八、负责指导本系统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学校教职工的队伍建设。

九、管理本区教育类社会团体。

十、负责统筹管理区本级教育基建投资,教育事业经费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国外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管理区本级教育国有资产和教育基本建设项目。

十一、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区校内外环境整治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指导学校安全工作。

十二、管理并协调本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十三、负责本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与报送;规划指导本区教育现代化信息技术发展工作。

十四、代管东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

主要职能: 东城区财政局是负责东城区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和财政监督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财政局有关规定,结合东城区发展战略,编制本区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订本区促进经济发展的措施,研究提出运用财政、税收及其他政策对经济运行调控和综合平衡本区财力的建议;执行市与区、国家与企业的财政分配政策,结合本区实际制订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

二、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财政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制订本区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

三、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编制本区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经批准后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区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四、管理本区各项财政收入和财政性资金,以及财政性资金银行帐户;制订并落实本区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五、管理本区公共支出;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支出政策并制订本区开支标准;制定本区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落实。

六、负责办理、监督本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财政的挖潜改造资金和科技支出。

七、负责管理政府债务,制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八、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制订本区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

九、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政府采购政策,负责制订本区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指导本区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区党政机关汽车定编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社会保障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本区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

一、根据《会计法》和北京市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本区的会计工作。

二、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能;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检查、反映本区财政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本区财政管理的建议;负责财政登记工作。

三、贯彻国家、北京市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四、承担东城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

主要职能:

一、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定本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二、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社区建设中履行职责。拟订本区社区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开展社区服务,推动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建设。

三、负责本区社区居委会建设和街道行政区划、变更及社区居委会的设立、调整和变更。

四、负责本区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和人员的奖励保护工作。

五、负责核准、承办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一次性抚恤;办理革命烈士子女申请入学照顾;负责非现役军人因战牺牲追认革命烈士和革命伤残人员评定的审核工作;负责在乡老红军、伤残军人、复员老兵、烈士家属的优待抚恤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的优待工作,组织协调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

六、负责核准本区社会福利企业设立及变更。

七、负责社会救济、救灾工作;核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粮油帮困;负责本区接收捐赠工作和指导区、街接收捐赠站工作;负责本区征地超转人员有关待遇政策的落实。

八、负责本区设置养老服务机构的审批与管理。

九、负责本区殡葬管理工作,对殡葬服务进行执法监督。

十、负责为本区民政部门接收的地方退休人员落实各项政策和规定。

一、负责核准外地入伍义务兵按政策进京的工作;办理义务兵优待补助;负责本区退伍义务兵、复员干部、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补助和培训等工作。负责途经北京站新老兵的接待转运工作。

十二、负责接收、安置、管理移交东城区的军队(含武警部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领导所属事业单位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民政科做好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本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

十四、负责本区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查处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五、负责本区婚姻登记工作、出具婚姻关系证明;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负责核准、承办本区公民收养子女工作。

六、指导本区福利彩票的发行销售及福利基金的使用管理。

十七、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本区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市民政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

主要职能: 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工作;管理、指导、监督、检查街道司法和司法助理员的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对刑满释放及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管理;负责对公证处、律师所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证申诉和应诉工作;负责“148”法律服务专线的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北京市东城区人事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制定全区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本区的人事人才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北京市下达的人员、工资总额计划,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工资总额计划的分解、下达和管理,并监督、检查各单位执行情况。

三、负责全区国家公务员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各项法规,对全区实施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培训、考核、奖励惩戒、职务任免、辞职辞退、申诉、科级职数、处级非领导职务设置等工作进行综合管理;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处级行政职务任免呈报及行文。

四、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及区属各系统表彰奖励工作;承办区属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惩戒工作。

五、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余缺调剂和人事调配工作;研究实施外埠人才引进和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政策。

六、负责本区人事人才智力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区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和管理。

七、负责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接收和就业指导工作,以及军队转业干部及随军家属的接收和安置。

八、负责全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家属“农转非”的审核、申报;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的审批和管理。

九、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工资福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退休退职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考等级的审查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及备案工作;负责外省市调入我区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工作。

十一、负责区属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升级奖励的审批工作。

十二、承办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因私出境的有关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有关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全区的国家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实施管理。

十四、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人才流动的有关法规,依法对本辖区人才市场进行管理、规划、培育和指导工作,促进人才市场建设和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十五、负责本区人事争议仲裁和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的综合管理工作;受理本区人事争议案件和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案件。

十六、负责区政府各委办的人事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各委办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东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能: 东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编办)是东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简称区编委)的常设办事机构,是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的区委、区政府工作机构,列入区委机构序列,与区人事局合署办公。

1、负责研究起草本区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和办法;统一管理本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负责研究拟订本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协调并组织实施本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3、负责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工作,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4、负责审核报批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和区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核定上述机关的内设机构。

5、统一管理本区行政编制总额;核定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和区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的行政编制。

6、负责核定本区机关及事业单位处、科级领导职数的配置标准;审核报批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处级领导职数;核定本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

7、负责审核报批本区相当正副处级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统一管理相当正副科级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8、负责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和区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区域内各类事业单位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年检等管理工作和业务指导。

9、统一管理区属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置、变更等事项。

10、负责监督检查本区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以及机构编制的落实情况。

11、负责承办机构编制系统组织的业务培训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能: 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东城区政府综合管理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基本方针、政策和总体改革方案。根据国家劳动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区贯彻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施和监督检查。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制定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制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基本标准,并负责监督检查。

四、统筹规划本区城乡劳动力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贯彻执行本市劳动力管理、劳动力流动和外省市进京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规划、建设和发展全区劳动力市场,贯彻执行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划并监督其运行。规划、指导和发展劳动就业服务事业,协调指导全区劳动力的有序流动。管理本区公民境外就业和境外人员入境就业工作。

五、贯彻执行协调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关系基本规则,推动劳动关系调整体系的建设。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负责对劳动关系确立、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劳动监察工作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指导各类企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

六、对全区职工工资和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及劳动报酬制度和管理体制总体、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对企业工资水平实施监控。指导协调各类人员工资及劳动报酬分配关系。贯彻执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政策。负责核定新建扩建项目及特殊行业企业的工资总额。

七、综合管理本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规划和指导劳动者就业前的培训,在职培训,企业富余人员和社会失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审批管理职业技术训练机构,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资格认定工作。

八、综合管理本区城镇社会保险工作和社会保险事业机构。贯彻执行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对全区享受社会保险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规划。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组织、管理和工伤认定工作。

九、负责驻区中央、市、区级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管理和医疗制度改革工作。依据国家和北京市制定的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实施。

十、管理劳动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定期分类发布统计信息和劳动社会保险工作发展情况报告。

一、组织推动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面的调查研究以及成果的推广应用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指导协调辖区内企业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街道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的业务工作,制定劳动社会保障干部业务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领导本局所属企业、事业单位。

十三、承办区政府、市劳动社会保障局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东城分局

主要职能: 做好《城市规划法》的宣传;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不断充实和更新现状人、地、房资料;参与北京市规划局对划拨东城区用地和审核东城区范围内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规划方案的讨论;做好东城区范围内单位、居民院内违法建设的检查以及处理工作;审核、办理各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运用《东城区城市规划管理与设计网络信息系统》,使规划、设计、审批、监督、检查等项内业工作全部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以实现规划设计、规划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地名命名、更名的管理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土地、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实施土地基本国策和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具体负责各种国土资源和房屋、房改规划在本区的实施工作;

二、负责办理建设用地的相关手续;

三、负责本区土地和房屋的权属管理;

四、负责本区房地产市场的管理;

五、负责本区各类房屋的使用、安全鉴定及房屋设备的检查监督,协调本区房屋的防汛工作;

六、负责本区的房屋拆迁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区住房制度改革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区的房屋和土地的发证工作;

十、在本区内组织开展对房屋和土地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依法调解各种房地产权属纠纷;

十一、负责本区土地和房屋管理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负责信息、档案和综合统计工作;

二、负责本区的供暖管理;

十三、承办市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委员会

主要职能:

一、繁荣发展全区群众文化事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承担区社会文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文化馆(图书馆)、街道文化站,居委会文化室三级群众文化工作网络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培训全区业余文艺骨干队伍;发挥文化馆、图书馆阵地功能和示范作用。

二、依法管理全区社会文化市场,负责全区文化娱乐市场、电影音像市场、书报刊市场、美术品市场、文艺演出市场的规划、登记、审批发证、法规宣传教育、日常管理、年检换证、执法检查、查处违纪违章案件,负责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三、依法保护本区域内的所有文物古迹,负责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执法检查、查处违纪违章案件;负责审批文物拆改建项目和拍摄文物活动;负责文物考古和流散文物的保护征集工作;负责对全区文物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打击走私倒卖文物的犯罪活动;负责博物馆建设和文物的开发利用工作。

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市文化局、文物局、新闻出版局等上级单位交办的其它工作。 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局

主要职能:

一、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实行国家公共卫生事务管理和卫生行业管理。

二、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妇幼卫生、医政管理、药政管理、传染病和职业病防治、公民无偿献血及动物卫生检疫等卫生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实施监督。发放卫生许可证。

三、负责对辖区内的医师、助理医师、护士,实行注册登记和资格管理。受理辖区内的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鉴定。

四、负责本辖区卫生防病、保健、精神卫生、康复工作以及托幼机构和学校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和公民无偿献血工作。

五、负责辖区民内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医药卫生临床科研;技术成果鉴定和推广医学科学技术;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审和推荐工作。

北京市东城区 审计局

主要职能:

(一)向区政府报告和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宏观决策建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本区及各街道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

2、区政府各部门、区属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本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机构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国有企业、接受财政补贴较多或者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区政府指定的其他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4、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和危旧房改造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及项目涉及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

5、区政府各部门管理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根据市审计局授权,审计辖区内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7、根据市审计局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三)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东城区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东城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四)组织实施对东城区贯彻执行财政政策和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组织实施对本区处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实施对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七)根据市审计局授权,依法审计中央、市属在区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八)承办区政府、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环境保护局

主要职能:

东城区环境保护局是东城区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负责监督、检查和协调实施。

二、依法对本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三、监督管理东城区的废水、废气、噪声、振动、电磁波、固体废物等污染的防治工作;对辖区内的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进行调查、处理。

四、依法开展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注册,发放排污许可证,对超标单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依法对施工工地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

五、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

六、组织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

七、组织环境宣传教育。

八、办理人大、政协建议、议案和提案;接待和处理群众关于环境保护的来信、来访。

九、保证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北京市东城区统计局

主要职能: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完成国情国力、市情市力和区情区力的普查及各类专项调查,统一组织协调本区各街道和各部门的社会经济统计调查,并审查统计调查的计划和方案。

二、负责搜集、整理、提供本区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和建议。

三、依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起草有关统计方面的行政措施,制定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统计调查制度;依法行使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权;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监督检查本区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的情况,并负责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和国家、北京市有关部门报告。

四、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建立的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各类统计标准和全国、全市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领导并综合协调各街道和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研究制定本区统计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组织贯彻实施。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制定发布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规划协调本区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有偿承接区内外客户对统计信息的委托调查。

六、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和管理各街道和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和传输网络。

七、协助北京市统计局管理和领导区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协助组织完成国家、本市和本区城市社会经济统计调查任务。

八、负责指导本区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区内外统计学术交流与合作。

九、组织管理本区统计专业职务评审及资格考试工作;组织、指导基层统计机构建设和业务培训。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县政府办公室个人工作总结篇4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xx年工作总结 xx年是新一届政府的第二年。

市政府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适应新形势,立足新起点,开拓创新,优化服务,提高质量,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努力当好参谋助手,为加快推进 三城一市 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参谋服务的前瞻性得到提升。

主动参与市长、副市长主持的课题调研工作,形成了《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夯实富民强市基础》、《大力发展高端特色服务业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等一系列调研成果,参与起草了《**市级重大投资项目模拟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工业强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等一批政策性文件,确保调研成果来源于实践、服务于实践。

全年共完成调研报告30余篇,其中,《构建环保公众参与机制的实践与思考》一文获得xx年度全市党政系统调研成果评选一等奖。

全年共编发《政务信息》刊物914期,累计获得市领导批示达468条;共上报信息1522条,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348条、国务院办公厅采用12条,得到国务院领导批示2条、省领导批示26条,信息报送工作名列全省第2名。

(二)统筹协调的主动性得到提高。

充分发挥市政府办公室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的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加大对全市中心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推动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两退两进、水环境治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工作,确保全市各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全力以赴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配合相关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推动了嘉绍通道、钱江通道、**军民合用机场等项目加快建设。

围绕领导关心、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召开会议近500次,积极协调解决市区有机更新、企业反映强烈的 21个问题 步扩建受理区,新增办理督办区、对外宣传区、业务培训区,着力提升受理服务能力。

制定《**市市长电话受理服务规范》,进一步规范服务用语,加强沟通技能,畅通受理渠道,全年累计受理市民来电74102个、短信2682条、电子邮件1933件、qq办件6050件,交办件反馈率达%、办结率达%,群众满意率达%。

继续推行部门领导值班制度,全年共安排部门领导值班46人次。

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年接待群众来访88批次,处理群众来信928件。

新建市长信箱办理系统,认真做好群众电子信件办理工作。

(三)政务公开继续深化。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公开意识,健全公开制度,完善公开平台,拓宽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认真受理依申请事项。

截至xx年底,纳入公开平台的74个市级机关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万余条,当年新增公开数18457条,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33项,处理意见建议103条,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认真做好《**政报》编辑发行工作,全年共出版《**政报》12期,并及时发放至各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政策知晓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应急管理不断加强。

切实抓好全市社会创新管理 公共安全保障专项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应急联动相关工作。

加快推进市、县两级应急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市级应急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按时完成并投入运行。

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工作标准,完善应急信息报送机制,先后向市政府领导报送紧急信息100多条,向省上报紧急信息10余条,确保各级领导在第一时间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全力应对金华 万家购物 非法网络传销等一系列重大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市行政中心应急疏散等各类应急演练,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努力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

(五)反走私和海防管理深入推进。

以反走私专项行动和海防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制定出台《**市 国门之盾 行动方案》,主动协调市公安局、**边防检查站、**海关、**检验检疫局等相关部门,扎实推进 国门之盾 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同时,积极推进海盐县秦山核电站海防视频监控站和**港区视频监控站等海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海防基层基础工作。

(六)机关运行规范有序。

进一步加强办公室内部管理,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按照流程优化再造的要求,对办公室公文处理、会议管理、人事管理、行政事务等8大类、30余项制度进行了重新梳理和修改完善,编辑整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度汇编》。

严把资金使用审批关,加强办公室财务管理工作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狠抓办公室值班管理、安全保卫、环境卫生、车辆服务工作,营造机关美化、环境友好的氛围。

认真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圆满完成各兄弟城市政府系统办公厅(室)来我市考察学习接待工作。

热情、贴心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切实保障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二、着眼长远、强本固基,机关自身建设全面推进 (一)领导班子凝聚力有效增强。

始终坚持办公室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制定并实施《xx年中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定,班子主要领导带头发扬民主,维护班子团结,充分发挥 一班人 积极性,集体研究决定全办思想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提拔任免等重大事项,党组 一班人 齐心协力、团结共事。

认真组织召开办公室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充分交换思想意见,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分解落实整改任务,进一步强化了服务大局意识,凝聚了班子整体合力,增强了班子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执行力。

(二)干部队伍战斗力显著提高。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大竞争上岗力度,坚持公正选人用人,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和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各个环节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端正选人用人风气,为干部成长进步营造良好环境。

办公室有5名同志提拔为副处级领导干部,1名同志确定为副处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9名同志提拔为科级领导干部,10名同志晋升非领导职务,14名同志开展岗位交流,1名正科领导干部下派新市镇锻炼,从基层选调5名综合素质较高的干部到办公室工作,进一步优化了队伍结构。

圆满完成新一届机关党委、纪委选举,并增设了市金融办党支部。

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今年新发展党员3名,预备党员转正2名,选派2名同志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同时,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拓宽和深化教育培训的内容和载体,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促进了干部能力素质的提升。

(三)机关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认真落实《xx年度市政府办公室党组谈心谈话工作计划》,深入了解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情况,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关爱干部。

积极组织开展党员活动和工会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赴江西瑞金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建立市政府办公室书画社,书画、乒乓球、羽毛球等兴趣小组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成功举办全市政府办公室系统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览和 喜迎十八大 书画作品展,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圆满完成政府办公大楼书画摄影布展工作,成功举办xx年全市政府办公室系统运动会,办公室文化氛围进一步增强。

围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做好 双千双百 进村入企走访服务活动,深化结对共建,增强办公室党员干部服务基层意识,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深入开展 我们的价值观 大讨论活动,并在全市演讲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充分展示了办公室党员干部的工作干劲和精神风貌。

(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围绕 廉洁型 机关创建工作,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完善反腐倡廉宣教工作格局,明确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

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大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听取职务犯罪及预防报告和观看《反腐警示纪录片》,全办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感、责任感进一步增强。

积极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轮构建,共查找风险点个,制定防控措施143条,做到了 不漏一岗、不缺一人、不少一表。

切实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全办15位县处级领导干部自查面达100%,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年来,办公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维稳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办公室的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期望和要求相比仍有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正视差距与不足,认真研究,切实整改,努力推动办公室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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