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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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第一篇】

按照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坚持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工委按照区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凡研究重大问题均履行了规定程序。一是重大问题完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会集体议事,没有以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的现象。二是对涉及重大问题坚持会前协调,发展党员,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人选问题,没有临时决定紧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重大问题的现象。三是研究重大问题,分管领导都能按要求参加会议,充分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没有首先表明态度,诱导决策的现象。四是对于重大问题的表决都是在会议中表决,没有通过征求与会人员意见的形式作出的决定,并且在会议讨论中没有匆忙表决的现象,更没有几个重大问题一并表决的现象,而且对每个班子成员的表决都有会议记录,并对表决的重大问题都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了区分管领导和区组织部。一年来对于重大问题的研究,我们基本上保持了人员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到会率,而且做到会前沟通协调,会上充分讨论。在讨论的环节上采取,一汇报、二看材料、三讨论发表意见,诸如重大项目问题、车辆的使用问题、管理制度问题等都由分管领导先汇报情况,有必要的提出相关材料,大家阅后进行讨论,发表意见。

二、制定完善了各项相关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我们还建立完善了一系列相关制度。

1、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每年定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工委负责会前征求群众意见,重点督促和帮助领导班子及成员找准党性党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完善单位公车使用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车辆使用制度,凡用车须经主要领导同意方可使用,严禁公车私用。

3、完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向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门报告,其他干部重大事项向纪委和本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4、完成谈心谈话制度。一是定期谈话,委书记与班子成员每季度谈话一次,班子成员间也要每季度进行一次谈心。二是不定期谈话,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工作岗位、受到奖励、批评时,干部退休时一把手都要主动找他们谈话,做到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结合。

5、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一杆笔审批制度,规定重大项目开支及500元以上开支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三、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

虽然我们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一定的认识,也做了蛮多工作,但离加强党组织建设的需要和区委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1.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2.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3.民主生活会要进一步提高质量,务求实效。对此,我们要正视不足,努力改进,切实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工作落到实处,工委的各项工作做好,为实现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建设目标而做出应有的贡献。

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第二篇】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坚持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党的团结统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必须把民主集中制切实贯彻落实好,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好党内关系,强化党的正确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作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时对党内执行民主集中制过程中的不足进行认真分析,采取相应的对策,使之不断健全完善。

一、执行民主集中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并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进行活动。长期以来,我们党在建立和发展中,对主民集中制进行了深刻的理论概括和广泛的社会实践。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证明,民主集中制这一原则是科学的、正确的,也证明了我们党坚持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好的,是富有成效的。改革开放以来,民主集中制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又得到进一步发扬,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正确的有力的保证。但也应当看到,在党内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影响着党的建设。当前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总的来讲,既有民主不够的一面,又有集中不

够的一面,但主要是民主发扬的不够。具体突出表现以下四个方面。

1、存在决策过程中强调领导个人的意志,忽视走群众意见的倾向。有些领导在党内生活方面,特别是选拔干部问题上,不充分征求别人的意见;在领导经济工作方面,对一些重大决策,有时不经过民主充分讨论和科学论证就拍板定案,个人说了算。有的则强调自己是领导班子的核心领导,不注意发挥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的作用。这些做法,使党内民主不能充分发扬,集中也无法做到真正准确。

2、存在有些党员不善于提出自己的见解,不敢发表意见的倾向。有些党员在党内生活中不讲意见,只讲服从,不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有些时候对正确的东西不坚持,对错误的东西不批评、不反对,特别是在关系到利益调整和领导切身问题时,不闻不问,只等领导最后做决定,使党内民主流于形式。

3、存在对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少数人不执行的倾向。有些党员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党组织的关系,不服从党的决定。甚至有的党员无视党的原则,在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与个人意见不一致时,不执行集体决定或在执行中阳奉阴违。以致党的集体决定无法落实,民主集中制也无法贯彻。

4、存在强调地方和局部和利益,忽视全局利益的倾向。有的领导摆不正地方利益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总是把眼睛盯在自己的地方利益上在工作上,安排部署和决定本地本部门的多,考虑全局的较少。有的在执行上级决定中,对地方有利的就执行,对地方不利的就消极对待。这样,集中制也得不到落实,影响了工作的全局。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既有现时因素,也有历史因素,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三点:一是受封建主义和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我国封建社会历史漫长,封建主义思想残余根深蒂固,加上改革开放以来一些资产阶级思想乘机而入,对许多党员干部的思想影响很大。在党员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受封建主义残余思想的影响,个人主义、主观主义、等级观念比较严重,对“家长制”、“一言堂”的作风习以为常。二是党内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严。虽然我党内各项制度日趋完善,但在党的许多制度和规定中还有不足之处,对党员的民主权力保障不够。同时,这些制度在执行中也存在执行不严、监督不力的一面,使民主集中制没有充分的制度保证。三是有些党员的参与意识不强。一方面表现在有些党员自身的科学文化程度较低,对事物的认识分析能力、组织解决问题的能力比较差,参与决策能力比较低,以致想参与也参与不了。另一方面,有些党员政治素质较差,不能正确执行党的各项原则和制度。有的把发表个人意见与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混淆起来,认为自己只有服从,不能提意见。有的私心杂念较重,担心提意见给领导找麻烦,情面上过不去,不愿提意见。还有担心遭打击报复,不敢提意见,特别是不敢提批评意见。

二、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几点对策

民主集中制贯彻的好不好,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建立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锲而不舍坚持抓下去。对目前党内执行民主集中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必须研究,采取得力措施及早加以解决,若是放任下去,必将产生严重的后果。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要坚持六项原则,多种措施并举,当前应着重在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和党员自身素质等方面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的贯彻落实,要依靠全体党员的党性来保证。要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教育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按照无产阶级的世界观来改造自己,纠正和克服个人主义、官僚主义、主观主义等错误思想和行为,彻底摒弃非无产阶级的思想,在自己的思想言行中,体现和实践党的性质和党的基本特征,自觉遵守党内生活制度和原则。

(二)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党的纪律,形成严格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约束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民主集中制的执行。坚持党的各项制度,最主要的就是坚持党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领导制度。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实行正确领导的可靠保证。各级党的组织对党的重大问题必须要集体讨论集中决定,按照分工负责制搞好贯彻落实。必须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防止和反对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必须处理好领导者与组织原则之间的关系,集中决定问题时,主要领导只能拥有一票的权力,党组织必须要加强对党内生活制度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出现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各种问题。

(三)在党的领导工作中认真转变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工作方法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正确程度。当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一个新的时期,我们面临的新情况、新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多。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传统的工作方式影响着民主集中制的执行,因此只有认真转变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法才能使民主集中制真正贯彻落实。一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个方面的不同意见,把领导决策建立在客观实际的基础上。二要在工作中虚心向群众请教,自觉学习自己不会不懂的东西,提高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三要学会

“弹钢琴”,抓住工作重点,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四要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使党内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五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探索事物发展的规律,不断克服工作中的不足。六要提高工作的公开性,增强决策的透明度,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

(四)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党内民主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基础,实现党内民主必须要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使广大党员主动参与党内生活。因而必须要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民主权利,才有可能保护和鼓励他们参与党的建设、党的领导的主动性,调动全党管理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要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对党内事物有更多的了解。这样才能为党员参与党内民主提供必要的条件,也才能可能将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反映给党组织。

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第三篇】

自今年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开展民主集中制专题教育以来,部队各级通过党委(支委)会议集中学、个人自学、研讨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较为系统地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及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规矩及方法,着力在提升各级党组织和班子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认识水平、能力素质和落实质量上下功夫。部队党委通过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下基层督导检查、当兵锻炼、开展重点帮扶等机会,深入基层各级党组织,采取问卷调查、查阅台账、走访座谈等形式,对民主集中制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进一步摸清了各级党组织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积极研究提出对策。

一、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偏差,对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内涵把握不清。从问卷调查情况来看,有的同志把落实民主集中制更多的看作是一种形式、一种程序和一种工作方法;对民主集中制学习研究还不够深入、系统,对制度本质内涵、核心要义、基本原则等深层次把握还不够到位;实际工作中,表现为有时还不能辩证处理民主与集中、少数与多数、书记与委员、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关系;解决实际问题上思路不够宽、眼界不够广、办法不够多,还不能很好地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工作。这说明,个别单位在民主集中制理论学习方面,仍然存在教育内容单调,文件传达多,系统教育少;原则说教多,解疑释惑少;书本灌输多,实际操作少等现象。二是制度执行偏软,对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矩落实不力。受时代条件变化、社会环境复杂、使命任务繁重、深化军队改革等客观条件影响,少数党组织对部队的长远建设发展还不能很好地宏观把握与高站位谋划;调查研究有时还不够深入、细致,尤其是时间紧、任务急的情况下还存在征求意见时间短、会前酝酿不充分、科学论证不到位的现象;在讨论问题时氛围有时还不够浓厚,委员对分管的、熟悉的工作能够主动建言、积极讨论,但对业务性、政策性较强的议题,情况不太掌握的问题,还存在发言不积极、讨论不深入的现象。三是保障机制偏弱,对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监督制约成效不高。在决策部署推进落实中,对任务完成有时不能很好地定责、定位、定人、定时,指导不够及时,检查督导不够严格、跟踪问效不够到位;部门间的资源优势、整体力量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统筹推进还不够有力;遇到复杂棘手的工作和疑难问题,主动解决、攻坚克难的劲头还不够足,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另外,由于平行监督、事中监督显得形式大于实质,导致日常一些监督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提高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几点对策

(一)要着力深化对民主集中制基本理论的认识理解。要以部局开展的民主集中制专题教育为契机,在深入学习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上鼓足劲,努力提升能力素质,强化理论实践应用。一是实现“三个强化”。要积极搭建各类学习教育平台,统筹学习最新理论成果,深刻认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极端重要性,强化认识认同,坚强政治定力;吃透领会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准确把握政策依据和法规界限,强化法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注意总结积累经验,相互取长补短,强化集体素质,促进班子提升。二是坚持“三个制度”。要坚持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引导成员参与学习讨论,逐渐养成勤于思考的习惯,吃透政策性文件法规,助力依法决策;要坚持落实党委务虚制度,逐渐提高思维层次,着眼部队长远建设和官兵切身利益,辩证思考,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坚持落实党组织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提高民主决策质量。三是深化“三个认识”。班子核心领导体现在实际工作上,首先要端正政绩观,切实认清工作指导思想、正确处理主观与客观、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关系,以长远的眼光运用好民主集中制助推党委综合决策;其次要坚持实作风,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以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保证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再次要塑造好品德,尤其是书记、副书记必须正确认识自己在班子中的核心位置,注重加强党性修养,培育高尚情操,修身正己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着力增强对民主集中制基本规矩的贯彻执行。要以学习运用好《准则》为重点,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矩上见真章,强化依法决策效能,提高集体领导水平。一是深入学习各项规定。各级党组织要重点学习有关党纪党规,特别是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规定,了解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原则、程序规范和实践要求,强化按章办事意识。各级党组织要逐步加强工作的研究讨论,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善于解决落实中碰到的具体问题,善于将制度具体为行动。二是规范党务公开程序。要注重规范决策公开细节和时机,在重大事项决策重,采取事前公开方法,广泛听取官兵意见建议,提高决策科学性;在日常决策议事时,要采取过程公开的办法,有针对性地邀请部分党员代表列席党委、支部会议,听取意见建议,落实监督措施;强化党员评议支部工作和党务公开监督,切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党务公开内容真实、效果落实。三是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把民主集中制教育贯彻落实情况列为各级党委(支委)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据工作条例中有关责任追究规定,明确具体责任,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决策失误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防止“表决心怕胸脯承诺、作决策拍脑袋敲定、出问题拍屁股走人”现象发生。

(三)着力健全对民主集中制保障机制的监督制约。要在构建组织监督、制度监督、党员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网络上下功夫,把好党委决策关口,推进部队良性发展。一是用好组织监督。要强化党委(支委)监督,各级党委成员按联系点分工不定期加强对各基层党委和党支部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的指导监督,对容易出现漏洞或政策上难以把握的问题,采取全程介入、提高决策权限等方式,加强权力约束和纠偏指导。要建立健全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反馈制度,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防止擅自改变党委决策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发生。二是用好制度监督。要坚持各级党委派员参加并点评指导下级党委(支委)民主生活会,引导所属党员开展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广大党员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要对各部门、各单位权力运行、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并跟踪问效。三是用好党员监督。要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把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监督权和评判权交给党员官兵,积极拓宽监督渠道,为党员官兵行使监督权利创造条件,及时对评议结果进行分析研究,真正解决党员官兵反映的问题,改正指出的缺点,切实保证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取得实效。

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第四篇】

一是修订完善《关于委办机关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委办机关干部赴驻外办任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加大机关干部到基层任(挂)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管理,聚焦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工作薄弱环节,做到整体规范、标本兼治。

二是就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写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题辅导培训,对填写不规范的要求说明纠正。按照“逢提必查”的要求,对拟提任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全面核查。

三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统筹规划和严格教育。在干部队伍上,加强干部工作顶层设计,合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在干部教育上,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于律己”专题学习,组织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摆“不严不实”问题清单并提出整改措施,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有敬畏之心;在干部考核上,修改完善干部日常考核制度、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以及加强驻外办选派干部、聘用人员管理等制度规范,严格日常考核管理,将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纳入干部日常考核内容,强化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采取票决形式,实行机要秘书、组织干部处工作人员“双记录”制度,及时汇总整理党委会讨论干部记录,并定期进行会议记录审核。建立健全下属单位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和企管委会议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明确班子领导责任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每次会议必须做到记录要完整、决定有票决、纪要决议须签字。

三、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委办前一阶段的整改工作稳步推进,但整改成果还需持续用力、不断深化。尤其对于新常态下的合作交流工作,一些固有的深层次矛盾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化解,已经解决的问题还可能出现反复,之前未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会出现,所以,必须坚持不懈地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巡视办的要求,思想不松、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措施跟进,始终对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抓好整改工作“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并逐步建立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

一是牵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位责任,通过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来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同担职守职、履职尽职,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扛起来,及时有效解决委办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二是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在即知即改、深入整改的基础上,对已经取得的整改成效要深化巩固,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或者需要逐步解决的,要按照既定的整改目标、措施、要求和时限,紧抓不放,持续推进,直至完成。将巡视整改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与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着眼治本、注重预防,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刚性约束,对违反制度、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查处,防止“破窗效应”的产生扩散。

三是持之以恒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加强对委办干部队伍、市政府驻外办、直属单位管理的系统调研和顶层设计,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通过不懈的学习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把守纪律、讲规矩立起来,把责任扛起来,把动力和活力激发出来,让能力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让合力在共同目标的引领下不断聚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第五篇】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发扬民主,统一思想,在全校形成一个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和带领全校广大教职工,努力做好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各项工作,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要把民主集中制教育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和党员组织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和党员培训计划。重点进行党的观念、群众观念和全局观念的教育,以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和党员的民主集中制意识。

二、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要按照党章规定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定等要按要求及时组织传达、讨论,并结合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贯彻措施和办法,认真抓好落实。建立、健全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大局的决策、措施,必须事前报告上级党委,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的原则。学校党委会和常委会是学校工作的决策机构。凡涉及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各项重大工作的部署,学校发展的长远目标、工作计划,深化改革、转换机制的重大方案、举措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都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一旦形成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领导成员个人对集体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提请下次会议复议,也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议前,在行动上必须无条件服从,积极执行,并不得公开表示不同意见。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执行校党字(2000)第43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要与同级行政组织共同建立并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四、加强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任免干部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工作程序办理。各级党组织都要站在“关键在人”的高度,以对党和国家前途命运负责、对学校持续发展负责的精神,抓紧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

五、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领导班子要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又要互相尊重、密切配合。每位成员对自己分工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要大胆负责、勇于负责、及时处理。要抓好决策后的执行和督查,主要领导对重要工作必须亲自过问,反对决而不行、推诱扯皮、不负责任。牢固树立全校工作一盘棋的思想,每位领导成员在抓好自己分管工作的同时,都要主动关心、协调其他方面的工作,要互相补台、互相支持。

六、逐步完善民主科学决策的制度。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注重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凡提交常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都必须亲自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作可行性论证。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各民主党派和其他群众团体的作用,重大问题决策前都要广开言路、广纳良谏,认真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和建议,克服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提高决策水平,坚决反对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

七、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民主权利。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加强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凡属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应力求组织广大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各种意见。通过建立有效机制,保证基层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能及时反映到上级党组织中来。上级党组织应充分听取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集思广益,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八、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要特别注意防范在党员干部中发生违纪行为。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属的重大事项按有关规定要及时向党组织报告。

九、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校、院(系、部)领导班子

每年要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把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常规议题,结合工作认真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各级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主动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和基层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指派专人做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进行及时妥善的处理。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直至提交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讨论解决。

十一、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学校党委坚持“情况通报会”和每学期一次的“统战例会”制度,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有关重要情况,认真听取他们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他们的监督。各级党的领导干部都要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知情出力、为民主监督创造条件。

十二、严肃党的纪律。各级党组织都要切实担负起党内监督的责任,充分发挥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在党内监督中的骨干作用。对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要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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