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导购员聘用合同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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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购员聘用合同【第一篇】

甲方:

乙方: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促销员,并订立本协议。

1、促销的人员必须必须持有身份证、健康证等有效证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在米以上,有相关产品促销经验。

2、促销员试用期为3天,工资为元,由业务员考核合格后,工资为元;如果不合格,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未通过试用期人员将不予支付工资。促销员自行解决食宿及交通费用,甲方不予补贴。

3、促销员录用后甲方有义务对促销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工作能力,满足超市需要。

4、遵守超市、甲方、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前30分钟到达超市,做好班前准备工作。下班交接班时,务必做好交接工作,以确保责任分明。 不得在超市内抽烟、偷盗、吃东西,若有违犯,依照超市有关规定给于处罚,罚金有促销员个人承担。

5、保持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上班时一律服从所在超市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在上班时间做私事,查到一次罚款5元,四次以上者给予解聘。

6、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上班前搞好卫生和商品陈列,保持营业场地和货架的干净整齐。如果发现商品陈列混乱,卫生不好,使得营业场地杂乱者,一次罚款5元,四次以上者给予解聘。

7、虚心认真地听取顾客的意见并及时地反馈信息,维护甲方的形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顾客争吵。

8、爱岗敬业,熟悉产品知识及销售常识,以提高日常工作效率,促销员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信息反馈规定,并及时交给业务员,否则按每次5元给予处罚。

9、促销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早退达三次者,按旷工一次处理,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如因违反超市制度,造成超市罚款的由促销员自己承担。

10、促销员不得无故旷工、脱岗,无故旷工、脱岗一次罚款50元,达三次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促销员请假必须提前两天告知业务员,经业务员批准之后方可休假。

11、因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被甲方辞退的,工作交接清楚后,自通知之日起即被解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构成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2、因违反超市规章制度,超市要求辞退的,工作交接清楚后,自通知之日起即被解聘;因严重违反超市制度,造成损失的;构成违法行为的,将视超市的要求,配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3、促销员的辞工:为便于甲方的安排,在职促销员必须提前15天向业务员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安排人员盘点交接清楚后,方可离职。

14、促销员无论是解聘,还是辞工,都应当把促销服、相关资料等交接清楚,若有遗失,应照价赔偿。

1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导购员聘用合同【第二篇】

聘请单位(简称甲方):

受聘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经甲乙双方平等、充分、友好协商,就聘请法律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或:组成法律顾问服务小组)并提供约定范围内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另派其他律师代行职务。

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协助完成法律事务工作。

1、解答甲方提出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法律咨询。必要时,乙方可以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

2、根据甲方要求,协助修改、审查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书,并提供相应专业法律意见;

4、根据甲方要求,协助企业加强经营管理中重大决策、商务谈判等法律风险控制;

7、根据甲方要求和委托,有偿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等事宜(包括民事、经济、行政等诉讼、行政复议、仲裁,以及其他索赔、追收债款等)。

1、乙方委派的律师应与甲方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系,甲方需要乙方律师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委派律师办理,以便乙方做出工作安排。

2、对甲方临时性或突发性的紧急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在工作安排上应积极作好调整,尽量满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3、双方可以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工作联系和进行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对一般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可采取口头解答、签署律师意见等形式予以解决。对重大或疑难的法律事务,乙方可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供甲方参考。

1、经双方协商,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

具体付款期限为:。

2、甲方按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以外的其他工作费用:

(1)乙方律师在市市区范围内提供法律服务的各项费用自理,但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相关行政、司法、鉴定、评估、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乙方到之外的差旅费、食宿费和通讯费以及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工作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2)乙方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工作费用采取按次(/件)包干方式进行支付,具体金额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方式:

3、甲方需要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等事宜时,须与乙方另行办理相关手续,代理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他工作费用;

4、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和相应的工作条件;

7、如甲方认为乙方委派的律师在服务期间不称职,经双方负责人沟通并充分听取乙方律师的陈述意见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顾问律师。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乙方律师不干涉甲方的内部事务;

6、乙方委派的律师出差或有其他事务急待办理或待办理事务非该律师能力足够应付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另派律师完成或协助完成该事务。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律师因工作失职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依据《律师法》的规定,由乙方负责赔偿。对乙方提出的法律意见甲方不予采纳或予以改变所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律师应严守甲方的相关秘密,对因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六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服务期满未续签合同,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须延续进行的,视同续签合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导购员聘用合同【第三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二、工作岗位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合同期内从事甲方鞋店的导购员工作。

三、劳动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四、工作时间

(待定内容)

五、工作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规定负责店内以下几项工作:

1、店内各种货品的销售;

2、新到货品的清点和验货;

3、店内各项卫生的打扫;

4、其他店内需要的工作。

六、劳动报酬

七、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员工应遵守本店的各项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本店规定的工作程序。

3、员工如违反本店的规章制度,本店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4、员工如毁损或遗失本店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盘点少货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丢失货品的进价赔偿给甲方;未知原因的,由当天班次的所有营业员共同赔偿按进价赔偿给甲方。

八、合同解除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专卖店可以解除本合同:

a、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专卖店的规章制度的;或有严重损害本专卖店利益的行为;或严重失职;或收受客户回扣的。

b、本专卖店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职工或本专卖店宣布解散。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a、本专卖店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b、本专卖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

3、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4、乙方未提前30日通知本专卖店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教育培训

本专卖店鼓励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类培训,凡员工参加经本专卖店同意的培训,本专卖店相应地予以报销相关的培训费用。如本专卖店外派员工参加培训,则双方另订培训合同。

十、保密义务

员工在任职期间以及离职之后对其在本专卖店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本专卖店、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本专卖店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员工于离职办理交接时,返还全部属于本专卖店的商业秘密的资料,包括记载着本专卖店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十一、离职手续

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本专卖店规定办理

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本专卖店指定人员。

十二、合同无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本合同自始无效:

1、根本违反法律法规的;

2、员工提供虚假信息,欺骗本专卖店而签订本合同的;

3、员工为任何不合法,不正当目的而进入本专卖店工作的。

十三、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乙方: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签章)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署时间:___年___月____日

导购员聘用合同【第四篇】

劳动甲方(用人单位)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试用期:从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乙方不适应本岗位工作或对本岗位工作不能胜任时,甲方可以对乙进行培训或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二)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省区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地点。

(三)乙方应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达到甲方规定的工作标准。(四)乙方工作详责详见职位说明书。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即乙方的工作时间,应根据甲方分配给乙方的合理劳动定额或任务的要求灵活安排。

(二)休息休假: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不低于乙方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按照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给乙方工资,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资元或按执行。

(三)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四)甲方采用工资保密制度,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条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应按国家、省及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以下简称农垦总局)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办法按《社会保险协议》执行。

(二)在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省及农垦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保护及劳动纪律

(一)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标准,保证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诚实有信。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员工手册》。

(二)乙方接受甲方的日常工作管理,以认真负责的专业态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规定的任务。

(三)乙方应该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泄露甲方的机密事项,更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经济利益,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法律追究。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二)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乙方若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3、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经济损失的';

6、因过错、超越职权、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保密信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8、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可在甲方完达山oa协同管理系统以公告或通知等方式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应保证合同记载的乙方住址的准确,如有变更需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可按本合同记载的或乙方另行书面通知的乙方的住址送达有关手续。如乙方拒绝签字或找不到乙方的,送达方有2人以上签字的,视为已送达。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甲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终止后,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到甲方配合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乙方未履行前述配合义务,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其他内容无

第十一条劳动争议处理

因本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不申请调解,当事人可向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作出的仲裁裁决或不予受理通知不服的,可向黑龙江省绥化农垦法院(青年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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