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和租赁合同区别【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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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和租赁合同区别【第一篇】
委托经营管理怎样写好一份合同,以下阿拉文库提供委托经营管理合同阅读参考。
第1条定义
第2条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第3条酒店开业前事项
第4条技术顾问服务
第5条管理公司的责任
第6条酒店业主责任
第7条保险
第8条财务项目
第9条合同期限
第10条一般期限
第11条杂项本合同双方为:
1、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市___路___号。
2、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
鉴于:
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定义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时,有以下之定义。
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号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营业设备或简称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d)或(e)条外,其他按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产生的差额。
营业毛利或简释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e)第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f)第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所列开支条。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第条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j)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k)付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l)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条和第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m)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n)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括第条注明的费用。
独立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独立费用”,不应包括在“营业支出”之内。
(a)酒店装饰、固定附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b)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c)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d)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e)第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f)由业主委任的审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
(g)奖励性管理费。
(h)本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
开房率--应解释为酒店实际出租了的客房数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数(不包括从香港地区及外国聘请来的人员的宿舍)的百分比。
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战争、侵略、反叛、革命、暴动及内战。
(b)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劳工纠纷。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公司经营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条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将建酒店之工地图列于本合同的附录(一)。
酒店规模
酒店将拥有下列:
……套房间及有关配套设备,在中国政策许可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厅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礼堂
……歌舞厅
……运动/健康设备
……商店
建筑进行程序
为进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备及装饰,酒店业主将对自行聘请及保留所有
有关及需要的建筑师、承包商、室内设计师及其它专家和顾问的费用负责。酒店业主应于六十天内给与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设计、建筑及配备总时间计划,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见。
酒店验收
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在酒店建筑设备安装及完成时之接收程序,酒店业主答应在一段合理时间内执行所有必要措施弥补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议。
第3条酒店开业前事项
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在“酒店”开业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团受业主之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设立开业前之预算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后执行。
……确立酒店之总体组织和计划开业前之各项活动。
……为酒店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酒店员工,需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协助组织和成立酒店内之各不同部门。
……承担分析各项应保项目,和协商保险计划,在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采购开业所需的.物品。
……制订并执行酒店之市场营销策略。
……承担广告和公共关系计划(确定宣传媒介,拟定宣传材料,传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团的广告和公开宣传等)。
……承担业务推广和订房运作。
……组织开业典礼。
酒店业主应以本身费用开支使管理公司有适合之办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责任。
管理公司应联同酒店业主采取必要措施,获得因酒店供应、管理和经营而需要之牌照和准许证。
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a)开业前预算表应如以下第条之规定由管理公司于不迟于开业前六个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
(b)预算应包含所有开业前活动之成本和支出。
(c)其应再包含:
……开业前酒店总经理、营业经理和按人员编制在开业前委派给酒店的所需人员的工资。
……招募和培训酒店委任员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时在本集团内其它酒店之培训费用。
……开业前广告和业务推广之成本。
……开幕典礼之成本。
……一切关于所有需要之经营和行政成本,包括领取所有需要之执照和准许证成本、律师和顾问费用。
……酒店部分开业时,部分经营所需之资金。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表之资金于条所述的银行帐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算表之资金于第条所述的银行帐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九个月。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六个月。
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发生:(a)开业延误酒店业主应将根据因延迟而修订之预算表所需增加之资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帐户,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由开业日起壹百贰拾(120)天内,管理公司应送与酒店业主一份说明所有发生于开业前之开支和交回过渡之款项于酒店业主,该份记录将以会计记录为基础,酒店业主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帐簿。
如本合同于开业日前因酒店业主原因终止,酒店业主应赔偿管理公司于开业前服务所招致的合理损失,(b)酒店业主应负责向管理公司赔偿。
流动资金及开业所需的物品
酒店业主应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供足够之作业流动资金,使酒店保证得以无间断和有效的运作。
特别提出的是,酒店业主同意在开业前六个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够资金,以
采购足够应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费品)酒店开业后不超过六十天,管理公司应呈交一份确实支出表予酒店业主。
部分开业时间
由双方同意,酒店将有一段部分开业期,由酒店确实完成和获得入伙纸后以供第一个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设施,至酒店开业日前立即终止,开业日明确列在第条。
部分开业期间于经营期内的营业支出,应列入开业前预算内。
酒店开业日
开业日应经双方同意后决定,并应在:
(a)家私、装置和设备已实质上装配完毕以后。
(b)已取得酒店经营所需之执照和许可证以后。
(c)双方认为该酒店已能在完整的营业基础上提供豪华服务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开业将不会解除酒店业主遵守本合同条款的责任,特别是参照第条有关更正酒店建筑及设备之任何缺点或不足。
酒店开业日,预计为__年__月__日。
第4条技术顾问服务
专业技术及经验
管理公司应以其专门经验以及专业技术提供现代化的酒店设计及部署工作,并适当地指导酒店业主及其代理人。
技术顾问概要
(a)酒店设备
()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选择及订立酒店里应有的各种设备,诸如客房的种类与数量,以及餐饮、宴会、会议厅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区域。
()管理公司将预备一份设备计划,推荐及详细说明各设备的主要特征。
()酒店业主将需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给“管理公司”。
(1)最终施工图及详细规格,必须具备可用以呈报有关政府机构所需的资料,(适用于呈报及申请有关建筑许可证、规划、消防局准证、旅游局准证等等)招标、施工用途之有关文件。
(2)规范客房的详图。
(3)灯光与园艺布置详图。
(4)最终设备的布置图与详细规格。
(5)适用于市场地销和广告宣传有关客房,各餐饮设备及公共场所的图片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
(b)室内设计与装修
()管理公司将会给予酒店业主就室内设计和针对客房、走廊、公共场所、餐饮设施、宴会厅、会议厅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见,以及技术上的建议。
()酒店业主将会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给管理公司。
(1)客房、家私和附属装置性质的客房布局图。
(2)侧面与天花板示意图。
(3)灯光图。
(4)将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样本和详细规格,包括地毯的样本,墙与天花的处理以及家私和附属装置的材料。
(5)特别设计家私、灯光配件及零件的详细图则。
(6)选定物件的相片。
(7)模范客房的图纸与详细规格。
(8)制服的美术设计、美术稿。
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
(c)酒店后勤的供给、营业设备、营业所需的供应,管理公司将会:
()预备一份完整的货单,包括营业设备以及后勤的供给(这份货单应包含物品、数量、详细规格等等),若酒店业主另有要求,也必须提供一家或多家供应商的地址。
()筹备初步财政预算,以便采购初期所有的营业设备,后勤和营业所需的供应。
()为以上(i)项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终财政预算。
()因通货膨胀因素,财政预算应经常地加以检讨与调查。
报酬
(a)上述技术顾问及酒店开业后的服务(参见第条、条及条)所引起的经费,包括其人员的薪俸、旅差费、食宿、办公费等,由酒店业主支付。
(b)津贴、报销费用:在酒店业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将委派专家,针对项目的某一阶段来提供专门的意见,指导或其他方面的服务,酒店业主应承担这些专家的津贴及所引起的费用,包括了来回机票、住宿酒店费、交通费等等。
付款方式
(a)酒店业主对(a)项费用的支出,应与提供服务者另行协商。
(b)津贴、报销费用,每个月管理公司会提出清单给酒店业主,酒店业主须于30日之内付清。
第5条管理公司的责任
管理公司的服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代表酒店业主执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场推广范围内之一切任务,管理公司只许用酒店作为以管理公司集团酒店时下高效能管理为标准的酒店经营,管理公司除与国际经营行业正常有关或因标准改变而产生的辅助及附加活动外将不能在酒店内从事其它活动。
商号、商标、服务称号及服务标志酒店根据中国法律程序注册使用名为“××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许可酒店业主在酒店公共宣传以及有关酒店经营有关之使用___商号、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所有“酒店”经营的一般用具应注明___之服务标志以便确认酒店为管理公司集团成员之一。合同期满或解约后,酒店将继续使用___商号,至于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则在解约时另行协商。
广告
集团广告,推广及公共关系
管理公司将会由合同批准之日起准备酒店之所有公开宣传、广告、公共关系及努力促销本酒店业务节目和运动。
酒店间之相互广告及宣传
管理公司集团之酒店将会向它们之顾客推荐酒店业主之酒店,同样酒店亦应向其顾客推荐集团之其他酒店。
集团广告和业务推进之分摊
酒店应共同负担管理公司集团为属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叙述之广
告及业务推进活动,其应承担款项相等于酒店每月总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将按月收取该款项,该款项将于计算营业毛利时当作营业支出处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税)管理公司应提供给与酒店业主所有已进行广告及业务推进活动的证明资料。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和租赁合同区别【第二篇】
委托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本项目底商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目标
乙方以专业服务运作模式为基础,依托完整的市场定位体系,优势资源,提升商铺的市场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优势,传导先进商业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铺整体运营的可持续性发展,实现项目升值与保值,最终达成甲、乙双方及小商户的共赢局面。
第二条委托经营管理商铺概况
商铺名称:
商铺地理位置:
商铺建筑面积为 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委托经营管理的期限为_______年,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至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委托权限
委托期间,乙方应使用甲方最终确认的《商铺租赁合同》以甲方名义与小商户签订租赁合同。
委托期间,乙方负责小商户的招商、续租、管理等事宜,并协调处理各方之间的关系。
委托期间,乙方应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商业促销活动。以提升商铺的整体市场形象。
委托期间,在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前提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招揽广告,收取的广告费、促销费等由乙方收取,甲方无权干涉。
第五条商铺管理费用
1、委托管理期间,乙方负责对该商铺及其所在楼宇范围内的商铺及外立面经行整体装修,并对该商铺及其所在楼层范围内的商铺进行整体运营,同时乙方承担委托期间内的管理费、水电及其他的运营费。
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甲方购买商铺价格(以商铺买卖合同的签订的价格为依据)的24%的装修费,乙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委托管理期间,乙方每年以购买商铺价格(以商铺买卖合同的签订的价格为依据)的8%作为装修折旧费返还给甲方。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委托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卖、赠予或继承。甲方因铺转卖、赠予或继承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委托管理期间,出租方如需转让或变更该商铺所有权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同时向受让人披露本合同内容,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约定义务。
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或撤销本合同,若甲方作出任何不利于乙方如约使用该商铺的行为,或干涉乙方就该商铺获得的使用权的处分的,甲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对该商铺的装修费用、宣传推广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和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该商铺经营所需的租赁、工商、税务、消防、环保、卫生、治安、城管、防疫、电信等事务、手续和申办有关证照,办理上述手续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同意该商铺及其所在楼宇范围内的屋面、楼顶、外墙的使用权归乙方,所得收益乙方所有,甲方同意放弃。
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为提高该商铺商业价值,出租方同意由承租方对该商铺及该商铺所在楼宇范围内的商铺进行统一经营管理,包括整体规划、招商、整合运营。
乙方有权通过关、停、并、分立、装修、与第三方联营、合作、合伙、承包、转租、分租、出租柜枱等形式对该商铺进行经营,由此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亦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乙方根据第三方经营等的要求,无须经过甲方同意,可以对商铺进行整体规划、装修,乙方有权对该商铺的结构进行调整,出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为优化整体运营,甲方有权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公共通道等公共部分进行合理使用。
乙方负责商业市场调研、商铺定位、业种业态划分、商品大类结构、布局规划、招商组货、商业培训、机构设置、开业筹备策划、商品陈列布展、运营管理等全程服务工作。
乙方负责审核招商对象的品牌,审核包括对厂商和产品的审核,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注册商标登记证、产品合格委托书(适用于批发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书(适用于专卖代理商)、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乙方有权收取租金、广告费、促销费及其它来源于该商铺的合法、附属收益。
乙方协调解决小商户、消费者、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间的冲突、矛盾,与甲方及时沟通、反馈各方信息。
为了提升商铺的整体人气,乙方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举行促销、宣传等活动;
在委托管理期限内,有关商铺的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空调使用费、车位使用费等由乙方向物业公司缴纳。
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所有协议都应交一份给甲方保留备查。
乙方有义务要求、监督小商户进行合法经营。
乙方与乙方内部招聘的职员发生的劳动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甲方负有对该商铺及其所在楼宇范围内的商铺按约定的装修标准进行整体装修的责任,租赁期限届满后,如双方决定不再续约,乙方应在 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前按本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装修标准如下约定),将该商铺交付甲方使用。该商铺交还甲方后,双方就本协议形成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装修标准如下:
商铺装修标准:
商铺地面:
供电:
间隔:
门面:
公用设备、设施及公共区域
地面:
供电供水:
照明:
消防设备:
通风设备:
乙方交付使用的商铺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上述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照下述方式处理:
1、乙方以装饰、设备差价为标准,双倍赔偿;
2、在商铺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承租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其他
、因该商铺的租赁所产生的有关税费承担,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由承租方承担。
、双方均有义务配合与协助该商铺实际经营者办理相关经营所涉及的工商、税务、消防、环保、卫生、治安、城管、防疫等事务、手续和证照申办。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该商铺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乙方以本协议甲方所填写的题述通讯地址发出的书面文件,在发出之日起第3日即视为合法有效送达。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商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协议未作约定的,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壹式肆份,经双方共同签署后即时生效,出租方执壹份,承租方执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和租赁合同区别【第三篇】
甲 方:
乙 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一至六层商场由全体业主委托甲方全权经营管理,乙方所购买的一至六层范围内的房屋在本合同中称为“商铺”。
第二条 甲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接受全体业主的委托对实施统一经营管理。
第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购买该商铺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行生效,按当日起算,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终止前九十日内,甲方就该铺面向乙方发出书面业主公告。在本合同终止前六十日内,乙方需向甲方书面提出处置该铺面的选择申请。
第二章 商 场 经 营
第四条 乙方购得商铺,对该商铺拥有产权;乙方将该商铺的使用权给甲方,同时委托甲方全权经营管理。甲方将委托经营的全部商铺面积统一招商,按照经营要求统一安排品牌。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与该商铺场地上经营的经营商户发生任何形式的经济、法律关系,更不能达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约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期限内由甲方按照以下约定支付乙方商铺收益回报:从第一年到第三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约定商铺总价款乘以9%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报,从第四年到第六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约定商铺总价款乘以10%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报,从第七年到第十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约定商铺总 价款乘以11%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报。以上约定年收益回报率均为税前收益。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年度收益起算日为 年 月 日。乙方前两年的收益回报甲方已提前支付。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的收益回报甲方分月支付,从 年 月 日开始在每月的 日前汇入乙方指定商业银行帐户(开户名: ,帐号: )。甲方支付乙方收益回报时,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扣除收益回报的 用以支付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相关税费(不含个人所得税)后再支付乙方。委托期限内如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做相应调整。
第三章 商 场 管 理
第九条 委托期限内根据商城的统一规划和各种品牌形象要求,甲方有权在所有委托甲方代理经营的场地内统一设计、变更铺面之间的尺寸或合并、分割、出租等,所发生的装修费由甲方承担,委托期限结束后,乙方如不委托甲方继续经营,甲方不负责相关铺面的恢复及恢复所产生的费用。
第十条 委托期限内甲方拥有乙方商铺除产权外的全部使用权和经营权、出租权、招商权、管理权等所有权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该商铺上合法的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应得的投资回报,乙方应承担其干涉行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拥有但不限于为有利于统一经营和管理乙方该商铺所涉及的使用权、经营权、出租权、招商权、管理权。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商场的整体经营布局规划设计及经营环境的规划设计,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商场公共场地的清洁、绿化、消防、安全及水、电、电梯保养及宣传推广等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拥有获取本合同第七条规定之利益回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乙方在转售该商铺时,必需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有优先购买权并以市价回购。否则,只有甲方提出书面放弃,才可转售其他买受人,在转售该商铺时,按本合同第六条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有条款对该商铺转让的其他买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至本合同终止期为止。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应按时将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得的收益回报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报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商场整体经营受到影响,违约一方须赔偿守约方及其他商铺的全部损失。
第十九条 非因甲方的过错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及其商铺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赔偿事宜。
第七章 通 知
第二十条 任何书面通知或图文传真按本合同所述的双方注册地址送达后,即应当视为传达。
第八章 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有关合同内容的增加、减少或修改,均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二条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发生方应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通知对方。
第九章 争议的解决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变更文件、补充约定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与该商铺买卖合同(合同号为 )同时签定同时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和租赁合同区别【第四篇】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甲方投资的位于省的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1.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资兴办;
2.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经营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报酬:
(1)每月固定工资 元;
(2)若月营业额达 元(包括 元),按月营业额 %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 元-元,按超元部分按%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元以上,则超元部分按 %计提奖金。
(3)乙方领取报酬时间为下 个月的日。
4.甲方应按月将经营情况书面告之乙方;
5.甲方应合法经营;并承担因违法经营而给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损失;
6.甲方与钟坚明就酒吧事宜所签协议系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签署;
9.经营期满后,洒吧若经营亏损,则甲方应承担 %部分亏损额,乙方承担 %部分;
10.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年月 日;
1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经营期内以转让、出购等方式处置酒吧;
13.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另订协议明确是否续签;
1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
乙:
年月日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和租赁合同区别【第五篇】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托方): 广州*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
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甲方的 物业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 住宅
2、坐落位置:
3、建筑面积:以物业产权登记证明为准
第二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购得上述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甲方保证该物业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并保证该物业的所有权完全归属于甲方。
第二章 物业的委托经营与管理
第三条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管理该物业,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对该物业进行管理。委托经营管理不改变该物业的所有权性质。
第四条 委托经营管理的期限为五年,自甲方向该物业出卖人支付所有购房款(以甲方出具的相关付款凭据为准)后的次月1日始计五年时间, 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委托经营管理期内,甲乙双方同意以该物业的总价款年回报率9%(税后)的固定的收益向甲方支付物业的收益。具体支付方式:按五年期计算分60个月期逐月支付,每月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于每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收益。
第六条 为便于本合同的履行,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该物业的交付手续,乙方应予配合。
第七条 委托经营管理期内,乙方有权将该物业出租、与他人合作经营,如有转让经营或发生重大经营变更,必须知会甲方。在委托经营管理期内,因经营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电视费、营业税和经营所得税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委托经营管理期内,乙方可以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对该物业进行必要的装修,但装修不得破坏物业的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乙方应保证对该物业进行合法、合理的管理和使用。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期满,乙方不得拆除对该物业已进行的装修、装饰和不得损坏该物业设施,已安装的家私电器归甲方所有。委托经营期内,除正常使用损耗外,乙方应保证维护该物业以及该物业内各设备的正常使用功能。
第九条 委托经营管理期内,若甲方欲转让该物业,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若甲方将该物业转让给第三方,必须告知购买方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并保证新的业主继续履行本合同;本合同不因该物业产权的变动而解除或终止,即本合同具备“买卖不破租赁”的效力。
第十条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前三至六个月内,若甲方向乙方书面提出按该物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载明价款为基数上浮10%的价格转让该物业的,乙方应同意,并于委托经营管理期满前十五天内与甲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若该物业处于银行按揭状态,乙方须协助甲方办理银行贷款按揭事宜(若甲方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则由乙方负责代垫资偿还;甲方申请提前还贷的,应在提出转让该房屋时同时提出),若银行同意并接受甲方提前还贷,甲乙双方应于银行办理涂销抵押登记后一个月内向房管部门递交产权变更的交易手续。
第十一条 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同意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若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物业的业主中有不低于60%同意继续将其物业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且乙方同意继续接受委托经营管理的,甲方应无条件按本合同约定的收益率或甲乙双方另外协商的条件重新续签委托经营合同,且合同期不低于五年。委托经营期限届满,如乙方不同意继续接受委托对甲方物业进行经营管理,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甲方有权收回该物业。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委托经营管理期内,甲方享有出售该物业的权利,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确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 委托经营管理期内,甲方如需将物业转让给第三方,有要求乙方提供展示场地和便利的权利,乙方应予配合。
第十四条 委托经营管理期内,甲方(包括甲方授权代理人,代理人须有甲方的书面授权,并将授权委托书交由乙方备案,且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有一位代理人)享有自己或携带亲友免费使用本合同约定物业或与该物业所属同类型物业每一年度不多于30天且每月不多于3天的记名免费使用权,但须至少提前十个日历日向乙方预约,由乙方安排入住时间、地点,甲方经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短信或者微信确认后,可按时入住使用相关物业。同类型物业,是指在乙方受托经营管理的物业中,与本合同约定物业相类似、面积接近、所处位置相邻近,但楼层、位置、朝向及装修格调不尽一致的物业。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甲方免费使用相关物业的时间不包括法定节假日,甲方在法定节假日内如需入住上述物业的,需按入住物业的对外营业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 依上述第十三条约定,甲方免费使用相关物业的,每年免费使用期限不足30天的,乙方不作额外补偿;使用期限超过30天的,超过的时间甲方必须按该物业的对外营业标准额外支付相关费用,但可在对外营业价基础上享受优惠折扣(具体优惠折扣标准以入住时的标准为准)。甲方若需入住与本合同约定物业不同类型的物业,需按相关物业的对外营业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 委托经营管理关系解除后,该物业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出示对该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的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 乙方受甲方委托有权对该物业进行日常的维护及修缮,并有权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对该物业进行合理装修布置,收取经营管理该物业所产生收益。
第十九条 乙方需承担该物业的经营管理及使用费用,承担经营管理的风险,并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收益。
第二十条 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将该物业进行出售的,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一条 甲方依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通知乙方使用相关物业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合理安排。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但赔偿责任额度以该物业的总价值的30%为限。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该物业的总价值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没有及时向甲方支付固定收益的,每逾期一天,需按拖欠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总额度以不超过拖欠的款项数额为限。如发生多期拖欠,则分别按各期拖欠时间分别计算违约金。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 份。
附件《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付款凭证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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