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工作总结范文精编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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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工作总结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制定发布了《2023年度“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从推动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实施更加优质的人才服务、打造更有温度的劳动关系、开展更加高效便民的人社服务5个方面,做好18件重点民生实事,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切实提升首都人社服务满意度。

本市年内将帮扶10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在推动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方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重点做好4件民生实事,包括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服务、做好就业指导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内容。

在提供就业援助服务方面,本市将落实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托底就业等帮扶政策,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跟踪回访等公共就业服务,实现“零就业家庭”清零,促进“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困难人员10万人就业。

在做好就业指导工作方面,以“就业在北京”服务品牌为引领,统筹全市招聘线上线下活动,突出区域发展和专业特色,促进精准对接,并为长期失业青年提供帮扶就业指导。

另外,为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市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线上线下招聘会不少于300场、就业创业指导活动不少于100场。通过开展直播带岗、空中宣讲等活动,进校园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指导、送培训“一进五送”活动,拓宽高校毕业生获取就业创业政策和招聘岗位信息渠道。强化“职业指导直通车”品牌建设,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匹配精准度,更好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

区级经办机构建立养老保险转续业务办理“日清”制度

在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方面,将重点做好5件民生实事,包括优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新增社保缴费“跨省通办”事项、提升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满意度,以及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等内容。

在优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方面,将定期梳理全市转移超期业务人员明细,逐笔核实业务办结情况,分类汇总未办结原因,督办经(代)办机构及时办结。区级经(代)办机构建立“日清”制度,确保及时办结。通过优化社保系统,增加转移业务督办、催办模块,实现全程电子化传递表单,加快转移业务办结进度。

2023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还将联合税务部门,推动新增“社会保险费特殊缴费申报”和“退还误收多缴保险费申请”2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进一步方便用人单位和参保人。

以优质服务提升本市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在实施更加优质的人才服务方面,重点做好4件民生实事,包括提供优质人事考试服务、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优化积分落户服务,以及提升档案管理服务水平等内容。

2023年,本市全年计划组织实施人事考试48项,预计服务考生近100万人。针对考生咨询的高频问题,通过“北京人事考试”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多种方式,在考试报名、缴费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温馨提示和事项告知,为考生提供更优质的考试服务。

在技能培训方面,本市发布了《新时代首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结合北京实际,提出18条细化落实举措,进一步加强本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和支撑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2023年,通过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年内将完成不少于70万人次培训,支持企业特别是“两区”骨干企业参加学徒制培训,新增培训人数不少于2000人。

在提升档案管理服务水平方面,本市将持续规范档案业务答复口径,全市档案服务实现“同事同标”,特别是要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档案接收工作,加强对基层单位指导,促进人力资源顺畅有序流动。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在打造更有温度的劳动关系方面,重点做好2件民生实事,包括提升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效能、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治理力度等内容。

2023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点摸排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享受社保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淤点,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到政策应享尽享,促进脱贫人口在京稳定就业。

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信用”综合评估,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力度。加快线上线下欠薪线索诉求办理,推进一站式综合维权窗口、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快速分流处理。同时,还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金融监管、工程建设行业主管等部门联动,协同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支持起诉、集中审理优先执行等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北京市人力社保服务规范》再升级

在开展更加高效便民的人力社保服务方面,重点做好3件民生实事,包括推进人力社保服务“全城办同标办”、提高电话接通率和来访接待率等内容。

2023年,本市持续推进人力社保服务“全城办同标办”,动态调整人力社保服务事项清单,发布《北京市人力社保服务规范》版和企业版群众版《办事指南》,同时对各区公服中心等加强培训指导,让群众在全市任意一个人力社保经办机构都能享受同标、同质、均等化服务。同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还推出“一事一讲”宣传服务,分别制作退休“一件事”打包办、灵活就业“一件事”打包办等5个短视频,以及档案接收、职业指导等5个经办流程长图,用更生动、更直观的方式,让群众更方便、更快捷地了解和获取人力社保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

目前,《2023年度“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已经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的“通知公告栏中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落细,真正做到为民惠民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充分感受到首都人力社保服务的温度。

2023年度 “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工作总结二

1.落实城镇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政策,提供就业援助服务。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促进“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等10万人就业。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XX市最低工资标准,同幅调整失业保险金待遇,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2.做好就业指导工作。以“就业在XX”服务品牌为引领,充分使用主流新媒体,持续拓展创新招聘信息、招聘会信息和就业指导信息的传播渠道和方式,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统筹全市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突出区域发展和专业特色,促进精准对接。为长期失业青年提供帮扶就业指导。

3.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线上线下招聘会不少于300场、就业创业指导活动不少于100场。开展直播带岗、空中宣讲等活动,进校园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指导、送培训“一进五送”活动,拓宽高校毕业生获取就业创业政策和招聘岗位信息渠道。强化“职业指导直通车”品牌建设,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匹配精准度,更好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

4.实现高校毕业生落户“一件事一次办”。

5.优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定期梳理全市社保经(代)办机构超期办理的业务明细,通过重点督办、完善流程、优化系统等方式,有效解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办理超期问题。

6.调整2023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综合考虑职工工资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情况等因素,对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进行调整,指导经办机构做好发放工作。

7.新增社保缴费“跨省通办”事项。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推动“社会保险费特殊缴费申报”“退还误收多缴保险费申请”2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8.提升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满意度。将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发放等环节“三合一”,实现待遇申请“一件事一次办”,推进职业伤害保障服务“打包办”,保障遭受职业伤害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9.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出台《关于鼓励XX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长缴多得有关问题的通知》,着力解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偏低的问题。

10.全年计划组织实施人事考试48项,预计服务考生近100万人。前置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坚持未诉先办,针对考生咨询高频问题,通过“XX人事考试”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多种方式,在考试报名、缴费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温馨提示和事项告知,并分版块、分系统、多渠道在微信公众号推送报考热点问题,解决操作系统使用中的难点问题,便于考生操作使用。

11.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完成不少于70万人次培训。印发《新时代首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支持企业特别是“两区”骨干企业参加学徒制培训,新增培训人数不少于2000人。

12.优化积分落户服务。通过迭代更新申报系统、完善审核结果告知、打通数据共享接口和开通“绿色通道”等措施,加快积分落户相关业务办理速度,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更好满足群众期盼。

13.提升档案管理服务水平。持续规范档案业务答复口径,提供“同事同标”的档案服务,特别是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档案接收工作,加强对基层单位指导,促进人力资源顺畅有序流动。

14.提升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效能及便利性。摸排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痛点难点淤点,提升政策效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到应享尽享,促进脱贫人口在京稳定就业。

15.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治理力度。联合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信用评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等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16.推进人力社保服务“全城办同标办”。动态调整人力社保服务事项清单,发布《XX市人力社保服务规范》版和企业版群众版《办事指南》,加强对基层单位培训指导。

17.电话接通率达到80%以上,有效电子信件、12345派单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率达到100%。

18.来访接待率达到100%,来信限时办结率达到98%以上,初信初访办结率达到90%以上,疑难问题协调化解率达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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