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普查试点工作方案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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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试点工作方案篇1
四月二十九日,我受江岸区统计局派遣代表四唯街统计站前往武汉长航大酒店接受了第一次“两实有”及第六次人口普查试点工作的普查培训。从如何做好一名普查调查员、《普查小区图》的绘制、人普长表如何抽取;到如何开展普查摸底工作、如何正确填报各式普查调查表,各种普查试点讲义内容,我都能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在课后加以复习,力求做到学习内容不留疑问。而针对于“两实有”普查中的实有人口清查和第六次人口普查在“登记标准时间”、“登记对象”和“登记方法”的区别上,我都会在学习过程中反复推敲、琢磨,以确保普查概念不混淆,填报登记不犯迷。而对于普查中在登记、编号上的一些特殊规定,我更是抄于小抄上时时记忆,用以保证日后普查实战中普查登记内容和普查汇总方式上的高质量。
我认为作为一名普查调查员,通过严格的普查培训,以达到普查业务过关、过硬,就是确保整个普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第一必要条件,但仍然是一个非充分条件。
普查不是某一个人的事,不是某一群人的事,它是一个神圣的利国利民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行为。因此,它需要每一个公民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在宣传阶段,我们普查小组发放、张贴了《至市民一封信》,在社区醒目处也四处悬挂“两实有”和人普宣传横幅标语,社区广播更是不间断进行了广播。种种宣传形式地相互结合,其目的都是为了消除了居民对这次试点工作的怀疑,帮助居民明白普查工作意义,为入户调查工作地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但从日后入户调查的实际工作情况看,这次整个试点的宣传工作仍是不到位、有其局限的。主要集中表现在试点区域内仍存在如“既是全国普查,怎么就我们社区在普查?你们到底是不是骗子,查户口怎么没有派出所的人随同?怎么查户口还查房子呀,你们是不是要搞拆迁?我们是租户也要登记?”等诸多疑问。而针对于这些善意地疑惑,我们小组的普查员们都是反复声明、耐心解答。但我相信,如此多的种种疑惑和不解,都会在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全市“双实有”正式普查工作开始之际,随着全国、全市性的宣传力度的加强,必将有所缓解。
还在普查培训中,指导老师就反复强调了普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性和关键性。所以我们第五普查小组在开始此阶段工作时,思想上绝对是慎之又慎,高度重视。但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课堂上学习的种种编制方法,如果没有被拉到现实中,用实践来检验,永远都是纸上谈兵。
这次我们第五普查小组被分配到的普查范围为沿江大道194号、195号、196号和二跃路2号。该普查区域多为老式租界建筑、筒子楼团结户,在统计摸底初期阶段,我们遇到了很多问题。
1)在摸底绘图阶段我们碰到的最大困难,就是当进入一个内部结构不规律的建筑物时,仅仅通过目视是绝对无法判断“哪扇门后是房间,哪扇门后是厨房、厕所”、“哪几扇门为同一户居民拥有”。这就需要我们展开询问并寻求住户们的帮助,反复核实,修改绘图,以确保我们的《普查小区图》底样图与实际相符,为人口普查中的长表抽样提供保证。
2)在制作《户主姓名底册》时,我们发现,居住于此的多为流动人口租住户,如仅仅基于房间内一户人家提供的居民户口本来登记“寄居人口”和“有户无人”的方法来编制户主底册的话,会很容易忽略掉大量存在于派出所居民户口底册上的人户分离的“空挂户”。因此,在制作《户主姓名底册》时,需要我们结合走访和派出所信息综合编制。
我们感谢,绝大多数居民都给予积极配合。入户调查,主要采取询问互动式,保证采集的数据真实、准确。为了避免普查人员同时多人发问,混乱发问,从而导致居民不知回答哪个好。我们组的成员通常针对普查调查表中的共同问题,由一名普查员发问,其他普查员同时优先听录答案。在填写表格时,注意字迹工整,按要求填写,不能漏填、漏统,并注意保持表格的完整性,不能破损。
在实有人口调查中,对于仅仅寄挂户口于此的人,填报如“配偶身份证号”“现居详址”等信息时,想得到完整准确的信息难度非常大,很多家人代访者都不甚清楚其他寄挂家庭成员的详细信息而无法准确回答。
在实有房屋调查中,租房者对房东信息不了解,在寻找房东及向房东了解房屋信息的过程中,因多为电话访问,被访者多表现出不信赖拒访态度。而遇到“门难进”、“脸难看”的情况时,我们普查员都能注意礼节,笑脸对人;调查对象有疑惑时,耐心解答,晓之以理,不与居民发生冲突,努力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而对于碰不到人的住户,在不能100%确定此房为空置房屋时,我们普查小组都不会轻易放弃——别人休息,我上班,别人回家,我出门;反反复复,来来回回;我们不怕守株待兔,我们只怕千万里我寻不到你。通常为了遇到你,我们选择晚上上班,白天汇总。留留言条,预约家访时间,我们常常从早上8点半开始工作到夜晚10点半。只要能找到你获得到信息,我们心甘情愿。
此次“双实有”和人口普查试点工作,我们第五普查小组完成人普入户调查135户(413人),其中完成长表10户,短表125户。“两实有”实有人口普查中查出常住人口141人,寄住人口66人,未落户1人,有户无人93人,流出6人,流动人口30人。目前入户调查阶段已经顺利结束。
通过此次普查试点工作,我个人学习了专业的普查业务知识,获取了难得的普查工作经验。在学习、实践、总结、反馈中成长,我相信在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和全市“双实有”清查工作开始之际,本人有能力可以独挡一面,完全胜任。
普查试点工作方案篇2
为认真做好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以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为目的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是从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承受本事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团体、政府合理分担职责,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居民普遍参保。
成立xx市北碚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xx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xx、区劳动社保局局长xx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监察局局长xx、区财政局副局长xx、区信访办主任xx、区公安分局副局长xx、区广播电视台台长xx、区社会保险局局长xx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和社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劳动和社保局局长xx兼任,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副局长xx、区社会保险局局长xx兼任。
(一)调查摸底阶段(xx年6月26日—8月底)。完成对全区贴合参保人员的调查摸底,逐步建立我区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信息库。
(二)宣传动员,工作准备阶段(xx年8月1日—9月30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此项工作;完成对镇(街)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政策宣传;经办机构完成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人员和设备的调配等准备工作。
(三)实施阶段(从xx年10月1日起)。正式开始受理居民养老保险申报、办理工作。
(一)完善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工作人员。一是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及时调整、整合、充实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工作力量,开设专门工作窗口,保证参保工作的需要;二是各镇(街)要抽调人员突击此项工作。三是社保部门协调相关职责部门做好对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培训;四是完成养老保险“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向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延伸,方便城乡居民就地参保。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整个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资料的印发等。职责人:区劳动社保局局长付国斌。
区社会保险局具体负责对各镇(街)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做好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数据汇总分析和上报、基金管理、养老待遇发放等工作。职责人:区社会保险局局长周俐利。
2.公安部门负责对参保人员的户籍状况进行认定,并向各镇(街)供给城乡居民的基础信息,同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职责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萧禾。
3.区财政部门负责对已经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所需政府补贴资金的筹措、划转和使用的监管;负责各类工作设备的政府采购,并确保各项专项经费及时到位。职责人:区财政局副局长李继兰。
4.新闻媒体部门负责媒体宣传的组织策划。职责人:区广播电视台台长伍渝。
5.信访部门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牵头办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职责人:区信访办主任王学平。
6.监察部门负责政策执行情景的监督、检查。职责人:区监察局局长钟德林。
7.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镇(街道)的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受理参保登记、缴费标准申报及变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报、参保人员有关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以及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资格核查等工作。
村委会(居委会)、农村合作社(社区)要做好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协助居民办理参保。
(三)组织宣传发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全区的宣传培训活动;镇(街道)要经过制作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和组织指导社区居委会上门宣传等形式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活动。有条件的镇(街道)还应在村(社区)设立代办点和协办员,负责参保政策的宣传解释,并帮忙村(社区)参保人员做好有关参保工作。
(四)落实经费保障。区和镇(街道)两级要将工作经费纳入区政府对各镇街的财政预算。村(社区)工作经费按参保并缴费人数拨付,标准为区级财政按15元人核拨,各镇街根据自身实际作出补充安排。
(五)工作考核。区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xx年参保率到达40%,xx年到达65%,到xx年参保率力争到达90%,确保80%。
凡具有本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一)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
(二)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不含在校学生);
(三)年满60周岁以上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同一时段不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团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以我区开展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时间起计算,根据其不一样年龄,分两种情景缴费。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个人自愿选择。
缴费方式原则上按年缴纳。当年度因病、因灾等原因未按时缴纳的可在次年内补缴,逾期不再补缴。
2.已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的人员,不用缴费,但其贴合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为鼓励多缴多得,有条件的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也可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按个人账户月养老金标准确定,分别为40元、60元、90元3个档次,由参保个人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的缴费月数按本人距75周岁余命的实际月数计算,距75周岁的实际月数小于60个月和超过75周岁的,统一按60个月计算。
(二)团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团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供给资助。
(三)政府补贴
政府在参保人缴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重度残疾人,政府对其缴纳最低标准的保险费再补贴40元。
(四)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随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加适时调整。
(一)区社会保险局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团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资助、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实行全积累。
(二)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三)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前出国出境定居或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退给本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无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四)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有余额的,除政府补贴外,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无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一)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xx年9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贴合条件的子女已参保缴费;选择缴费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xx年9月1日前,本人年龄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可按上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到15年;本人年龄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二)养老金标准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除中央财政补贴和市财政补贴外,其余部分由区财政承担,具体补助办法按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办法执行。基础养老金标准随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2.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按国发〔xx〕38号文件规定执行)。
xx年9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且选择缴费的人员,其个人帐户养老金按参保缴费时选择的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发给。
(三)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明的父母领取基本养老待遇时,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四)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养老待遇。凡供给有效死亡证明的,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本人上月养老待遇乘以12个月,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六)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九、基金管理
(一)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参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建立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
(二)区社会保险局负责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和支付,按规定编制基金收支预、决算,并理解同级财政、审计、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一)参保人员在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转接的:
1.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转移的,只转个人账户基础信息,不转个人账户资金。若转入地尚未建立居民养老保险的,由区社会保险局将其个人账户暂时封存并按规定计息。
2.跨省(市)转移的,国家尚未出台有关规定前,暂由转出地居民养老保险将其个人账户封存并按规定计息,国家出台规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保人员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衔接,以个人帐户为核心,转移前后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具体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的办法执行。
普查试点工作方案篇3
为促进我县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不断提升农村保险服务水平,实现农村民生持续改善和社会安定祥和,根据《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29号)和陕政办发〔20xx〕30及延金融发〔20xx〕3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依法合规、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坚持政府组织推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农民群众自愿投保、保险公司市场化运作的互动工作体制,确保农业保险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按照上级安排,我县试点品种为玉米。
为了有效地开展工作,经过调研,决定在乡、、三个行政村中分别进行试点,试点规模10000亩。
玉米保险金额每亩为400元;保险费率为%;保费/亩;财政补贴75%(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0%,省财政补贴25%,市、县两级财政共补贴10%)。
政策性农业保险单个险种保险合同全省统一费率、统一条款。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以保险合同为准。各承办机构不得擅自修改保险合同内容,按合同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玉米保险试点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金融办主任、县财产保险公司经理担任,成员单位由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气象局、乡政府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县金融办主任担任,负责全县农村玉米试点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乡政府要指定一名副职具体负责本辖区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在每一个行政村指定一名协管员,配合县财产保险公司开展玉米试点保险工作,将具体工作落实到村、普及到户。
(三)加大宣传力度。县财产保险公司要充分利用电视台、led显示屏等载体及发放宣传单,切实加强宣传,确保此项工作家喻户晓。
(四)强化监督检查。由金融办牵头,县政府督查室、县考评办参与,对全县玉米试点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年度完成任务进行考核。县财产保险公司要设立专门承办与服务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全县玉米试点保险业务办理工作,确保参保、理赔等工作有序开展。
普查试点工作方案篇4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务院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总体目标,按照xx观光酒店“健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提升酒店服务质量”的目标,进一步加快xx观光酒店旅游标准的实施和推广步伐,提高酒店服务服务水平,促进酒店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发展质量的提升,提高广大游客满意度,把xx观光酒店品牌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标准化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部办公室,由李学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xx观光酒店旅游标准化试点具体工作事项,并担任联络员职责.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和继红、程朝兵,不足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三、开展试点工作的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根据自身实际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需要的标准体系框架,编制标准体系表。标准体系应在组织内部有效运行。
(二)组织旅游标准实施。确保纳入标准体系表的所有标准得到实施,尤其是全面采用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用标准化手段,用心促进旅游服务和市场秩序规范化。
(三)开展标准宣传培训。有计划地开展旅游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对领导层、管理层和标准化工作层干部职工的培训,提高标准化意识,增强执行标准的自觉性。
(四)开展标准实施评价。建立标准实施状况的检查、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内部检查和自我评价,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标准实施评价。
(五)制定持续改善措施。建立持续改善的工作机制,定期总结试点工作中的方法、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推广应用,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修订标准的推荐,在不断完善标准中改善和提升旅游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建立行业品牌。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手段,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的,争创旅游行业品牌。
四、工作目标
(一)宏观目标
1、加强现有旅游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力度,扩大其实施范围和影响力,规范和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
2、建立贴合本地旅游业发展特点的旅游标准化体系,提高旅游吸引力和竞争力,全面提升试点旅游整体发展水平。
3、培养运作规范、管理先进、服务优质、具有高水平企业标准的旅游示范部门,引导酒店向标准化、品牌化的方向发展。
4、创新旅游标准实施方法和评价机制。坚持标准实施与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探索标准实施及评价的新方法。
(二)微观目标
1、旅游服务标准体系一体化
贯彻实施《星级访查规范》,认真实施国家四星级酒店标准等行业规范。结合酒店,制定和完善酒店产品和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完善质量手册,完善服务流程,用心推进旅游服务标准体系一体化。努力建立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相互衔接的旅游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发挥旅游标准在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提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旅游服务从业人员服务素质一体化
大力贯彻酒店服务标准,规范酒店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维护标准的权威性,确保服务质量整体水平不下滑。从内部看,要从组织、人员、措施和制度等方面保证服务人员的服务素质。从外部看,要制定旅游标准服务承诺制度,明确服务人员的服务标准。
3、旅游服务质量培训一体化
实施“金字塔”式培训方法,以一人带十人,十人带百人,全面开展酒店服务人员培训工作。酒店培训和部门培训相结合,持续对服务从业人员开展培训,适时开展“旅游服务技能比赛”、标准化知识竞赛等活动,推进酒店服务从业人员素质一体化。
4、旅游安全生产一体化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为实施纲要,全面推进酒店安全生产工作,制定行动方案、加强监管考核,层层发动,层层分解,层层考核,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措施,认真履行职责,上下联动,抓好、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推进酒店安全生产工作一体化。
5、旅游服务质量监督一体化
强化对酒店各岗位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实施服务质量量化考核管理,纳入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中,推进酒店服务质量监管的一体化。充分发挥质量监督小组的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功能,实行投诉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专职质监员和兼职质监员相结合的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强化一线服务质量检查力度,大力推进部门联合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加强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结合四星酒店评定性复核标准,加大对酒店各区域个部门的复核和检查力度,确保四星复核达标。做好质量信息分析,建设酒店自我改善、自我循环的质监工作体系。
五、试点资料
(一)贯彻实施相关标准
1、确定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或计划,并按步骤实施。
2、大力推广实施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制定和实施贴合本地实际和旅游发展特点的旅游业地方标准。
4、在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实施具有本单位特色、高水平、高标准的企业标准。
5、实施与旅游业相关的其它公共服务标准。
(二)培养旅游标准化人才
1、培养旅游标准化行政管理人才。
2、培养旅游企业标准化管理人才。
六、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6月)
市旅游局下发《xx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饭店、餐饮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后,启动试点工作。
(二)试点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1月)
试点工作为半年,试点单位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各项措施,对照试点评分标准开展建立、自检工作。并透过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向xx市游局报送试点工作进展状况。
(三)评估验收(20xx年12月)
试点后期,按照相关评估计分标准自查合格后,向xx市旅游局提出评估,由国家旅游局委托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评估验收。
(五)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1月)
透过评估后,对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同时表彰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
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是国家旅游局贯彻落实国发[20xx]41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酒店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xx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饭店、餐饮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组织领导和协调动员工作,确保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普查试点工作方案篇5
根据国务院关于人口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市政府批准同意了市人普办按元/人编制的普查经费预算,20xx年按预算安排已全部落实到位。区、县政府也按省上要求落实了普查经费预算。
全市各级严格按照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工作人员选调的标准、条件、范围、数量等要求,配备了人员。市人普办到位22人,县区人普办到位257人,乡镇、街道人普办1851人,抽调到位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33851人,全市到位普查工作人员总计4万余人。为了高质量地完成宜宾市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市人普办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培训试点工作,市上直接培训到乡镇(街道),时间长达12天,培训骨干300余人,为普查登记做好了充分的业务技术准备。
户口整顿是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性的工作,其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口普查的总体质量。为此,市人普办与市公安局联合发文安排部署这项工作,共同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在20xx年8月进行了100余人参加的市级户口整顿试点,全市上下经过两个月的紧张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市户口整顿工作的组织实施、复查验收、资料的汇总上报和户口整顿资料的移交等工作。
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以搞准总人口、流动人口、出生、死亡人口为重点,从具体业务工作措施到国家大的政策,都进行了周密的考虑,针对宜宾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贯彻实施意见,而不是简单的上传下达。为了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市人普办制定下发了十余个有关质量控制和验收方案的文件,得到了省人普办的充分肯定,部份资料省人普办还转发各地;同时,市人普办还与公安、计生、民政、卫生、工商、文化、建委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五个针对性很强的政策措施文件,以确保搞准各种类型的人口。此外,宜宾市政府专门发出了“关于切实搞好人口普查工作搞准人口总量的紧急通知”,市政府办公室也发文要求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要配合当地普查。由于上述各项措施的有力保证,我市人口普查数据质量非常高,经国家和省上组织的质量抽查,各项指标差错率全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
宜宾市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既认真执行全省的统一安排,又注意结合宜宾实际,形成自己的特色。市人普办与宣传部门携手合作,共同制定宣传规划,联合发文布置工作。
一是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全市通过电视宣传人普新闻1522条,电视字幕宣传2714条(次),摄制专题片128部,电台新闻广播8605次,报刊报道901条。
二是发动社会力量进行宣传。
全市书写墙标、岩标64165条,办专栏3423期,出动宣传车67辆(次),悬挂标语3410条,召开各种大小会议宣传人次达110万人次,设立咨询宣传服务站293个。
三是采取文艺形式进行宣传。
全市举办文艺晚会51场(次),文艺队宣传131场(次),秧歌队、小乐队宣传游行30次,5000人组成方队宣传游行一次,开展“一堂课”宣传教育的学校2327所,接受“一堂课”教育的学生70余万人。
四是运用资料、材料进行宣传。
全市已编写人口普查简报480期,编印宣传资料20、1万张,张贴宣传画4、3万张,举办图片展览1000张,制作宣传录音带129盒。由于普查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措施有力,整个宣传工作在10月形成高潮,使人口普查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配合人口普查工作,为我市人普工作顺利开展和争创全省一流业绩铺设了通道,确保了我市人普现场登记的一次成功。
人口普查一开始,市政府就认识到这项工作是政府行为,先后三次召开了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会议,市长李敦伯、常务副市长刘捷、分管副市长唐桥以及政府几位秘书长,政府办几位主任都有亲自过问人口普查工作,督促落实经费、办公室和人员抽调等问题,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人口普查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人口普查工作问题,部署落实各项工作,市人普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唐桥专门到市人普办现场办公,帮助解决普查工作中的困难,还带领市人普办领导,到区县督促检查正式登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几大家主要领导带头参加现场登记并发表电视讲话,真正做到了领导既挂帅又出征。
市人普领导小组年初专门制定了对区县政府和市级成员单位人口普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市政府把人口普查工作列入对区县政府和市人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新增目标进行考核,考核分值为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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