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总结范文【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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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总结【第一篇】
根据局党组安排,现将社会救助股20xx年年工作总结如下。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xx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县全面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整治工作,同加大了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印发宣传资料万份社会救助的相关宣传资料和300份,县级部门和21个乡镇机关开展了全面自查,在自查阶段退出低保641人,其中主动放弃的158人。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关系保”、“特殊保”“政策保”等问题,干部家属享受低保、有车有房有门面享受低保的现象得到彻底清理。增强了政策的公信力,广大大干部群众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了新的认识,整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整治后对保留人员在荥经电视台进行了公示,努力打造“阳光低保”提升群众对党风廉政建的满意度和基层为民服务水平。
截止目前经城乡低保全面复查和清理,全县城市低保共计已退出1257户2132人,清退人数比例占原2198人的97%。农村低保共计已清退6953户7300人,清退比例占原7556人的%。清退后全县城乡低保共260户,其中城市低保64户,农村低保196户。城乡低保共322人,其中城市低保66人,农村低保256人。
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xx县人民政府
关于
印发xx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通知》(荥府发[2007]39号)文件精神,凡xx县行政区域内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按程序报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按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差额保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荥委办发[2006]15号)文件精神,凡xx县行政区域内,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能力,以致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可按程序报批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标准按市县保障标准实行差额补贴。
城乡低保累计保障58005人次,其中城市低保13212人次,农村低保44793人次,累计发放资金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发放资金万元,农村低保发放资金万元。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雅办发[2011]103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荥府发[2012]44号)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荥府办发[2012]52号)文件精神,社会救助股积极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
为全县农村低保、五保、孤儿负责购买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万元。
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精神,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均可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农村五保供养采取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的形式。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纳入当地政府的财政预算。截止目前,全县五保供养老人304人(其中老人228人,残疾76人),集中供养达274人(集中供养率为90%),分散供养30人,集中供养标准550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280元/人·月。生病住院除农合报销外,剩余部分全由民政特困群众医疗救助予以解决。
新建改造养老床位任务数40张已经完工共计投入资金万元,新增敬老院床位任务数400张,目前所有敬老院均完工并验收,进入审计阶段,按每个床位万元标准,市上已下达644万(80%)到县财政。集中供养床位318张,集中供养274人,完成五保集中供养床位率%,完成五保集中供养率90%。
按照雅府发[201x]35号文件,从今年7月,我县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330.元/人.月提高到400元/人.月,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65元/人月提高到元/人220元/人.月。
1、由于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清退后的社会矛盾加大,信访维稳工作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对不符合政策取消了低保,但因家庭成员或本人因病因残因灾等造成生活困难的特殊群体要求享受低保,残疾人要根据省民政厅和省残联[37]号文件要求享受低保。
2.社会救助没有形成共享的比对信息平台,部门间没能很好形成合力,金融部门还需进一步加大对低保家庭成的收入情况的核对力度。
3.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多年来一直维持在51万元,在资金出现缸口时也不能及时兜底。
4.个别乡镇在低保、五保、三无人员的审批及取消工作中怕得罪人的思想仍然存在。
(一)、严格按照雅市民[2014]95号和荥民办[2014]89号文件的核查和评估办法认真开展的城乡低保清理和审批工作。重要环节严格把关,按照“谁调查、谁签字、谁记录、谁负责”的原则,特别是需低保分散审批的,乡镇要经审核小组研究审核。严格群众评议和长期集中公示影像制度,低保动态管理签到制度,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持托底线、救争难的社会救助原则。
(二)、完成上级下达的社会救助各项民生工程。依托灾后重建,加强社会救助基础建设,指导院所人员管理,资金管理,努力按“三星”敬老院标准打造新建敬老院完成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配合县财政、审计加大对乡镇社会救助资金的监管和使用,对低保、五保、等资金的进行专项检查,杜绝违规发放和虚报冒领的'现象。
(四)依据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医疗救相关部门及医院的衔接工作。
(五)加强社会临时救助工作。积极向上争取社会救助资金,加强社会临是救助工作。加大社会救助制度建和档案建设。完善一门受理部门协作社会临时救助机制,规范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健全社会救助的档案建设。完善低保工作近亲属备案制度,长期公示制度,动态管理验证等制度。
各部门在食品安全办协调组织下,依据各自职责,协同开展应急处置:
1.乡卫生院立即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件患者的医疗救治,同时上报给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农业、工商、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等有关监管部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研究行政法规,依法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相关食品及原料,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及进出口并作无害化处理。
3.相关部门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样品采集、检验检测,及时反馈检验结果。
4.疾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5.派出所加强食品安全事件现场治安管理,协助行政监管部门开展执法调查、采样等工作。对涉嫌犯罪的事件及时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查工作。对重大、疑难案件,检、法机关提前介入,指导证据采集,明确追刑标准。
一要进一步稳定和完善联村承包责任制。搞好土地的有效流转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落实,提高农民自主生产和自主经营的积极性,有效推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在稳定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搞好土地的有序流转,造就和鼓励一部分人承包大片土地,实行规模开发和规模经营,改善耕种方式,降低劳动强度。
二是干部带头调整。一个产业结构调整的计划,模式的开始与推广应用,必须经过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严密的市场调查和研究和科学的市场分析,并通过认真筛选后最终“定夺”取舍,这样的产调就会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和结果。
我乡村屯劳动力8000余人,其中就业人员6000余人,劳动力资源丰富,但劳动力供给远大于劳动力需求,乡镇企业量小,就业岗位接近饱和,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乡富余劳动力也将参与城市就业岗位的竞争,就业岗位的短缺无疑是我乡就业工作面临的最大难题。
一是为无技能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进行岗位配置,优先安排特殊困难人员其到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对有一定技能的就业困难人员加强职业指导,改变其择业观念和择业误区;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残疾失业人员,加强动态管理。 二是主动服务。由坐等服务向上门服务转变,推出“上门服务制、承诺服务制、限时办理制”,“一对一”送政策、送信息、送技能,做到就业服务随失业、随登记、随援助,形成日常援助与集中服务结合的长效机制。 三是个性化服务。由简单的职业介绍转变为个性化的职业指导,依托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开展技能性“定岗培训”。
目前,我乡梅潭大桥建设已完成桥墩建设,梅潭下改洲道路已完成硬化工作,为九节岗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了交通便民亭,安装路灯16盏,建好文化活动楼1栋、灯光篮球场1个、休闲健身广场1个、文艺舞台1个、垃圾池3个,以电代柴改造项目1个、拦河坝1座,三面光渠道2条,卫生厕所入户率达100%,沼气池入户率达75%。
为保障群众生活安全,我乡积极筹措各方资金,在集镇市场以及各个路口都安装了摄像头,且在各个村委的重要交通路口安装了摄像头,目前全乡天网工程建设已完成98%,为全乡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总结【第二篇】
(一)多措并举,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宣传。要充分认识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不懈地抓好社会救助工作宣传。要借助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好这项工作,使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突出抓好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宣传,让困难群体切实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同时也营造良好社会救助氛围。
赠的激励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推进新时期的社会救助工作,增强社会救助能力。
(四)整合资源,不断增强救助工作力量。要解决救助工作分散、重复、遗漏、迟缓等问题,增强救助力量,形成社会救助“无缝隙”覆盖,必须协调整合好各方面社会救助资源,充分发挥民政、教育、劳动、卫生、司法等各个职能部门的作用,实现救助部门全参与、救助内容全覆盖、救助信息全共享,充分发挥各方面救助力量的合力,确保各项救助措施落到实处。
(五)争先进位,不断增强基层社会救助队伍建设。要加强基层救助队伍的培训学习,吸取外地先进的工作经验,适当采取一些奖励政策,促使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争先进位年”活动的意见》要求,不断增强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做到争先进、进位次、转作风、塑形象,使基层社会救助队伍不断壮大。
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总结【第三篇】
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民政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203号)和自治区民政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就向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提出如下方案。
一、发放标准
发放对象为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
二、补贴标准
三、
发放时间各工作组要在2012年1月15日前一次性将两节生活补贴和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户,并在每次发放完成后在北京时间四点半前将发放工作情况报镇发放办,发放办及时将当日方法情况报送至县民政局。
四、发放方式
各小组在发放工作中,按照一村一组,现场集中的发放方式。对于行动不便未能来发放现场的救助对象,工作组至少安排2名工作人员上门发放。
五、发放流程
由镇发放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乡政府提出资金发放计划的申请报告,写明第二天发多少户、多少钱、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镇政府向财政所和农村信用社下达拨款通知书。由财政所根据资金发放进度向信用社填写转账支票,农村信用社接到转账支票后向发放办提供现金。由发放办将现金下发至各组负责人。救助对象在领取各项民政救助资金时需准备低保证或五保证、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证及户主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亲自到资金发放集中点,以户为单位,由户主现场签字盖章领取补助金,亲戚及其他人等不得代领。
六、资金发放检查
为了确保两节生活补贴和价格临时补贴的安全发放,我镇成立了罕南力克镇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监督领导小组,并于每日对各村资金发放工作进行检查,检查验收结果送镇领导及资金发放办公室进行
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为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的关心。
2、不准擅自改变救助资金数额,不准以任何形式抵扣资金,不准截留、挤占、挪用救助资金,不准无故拖延发放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增加救助对象负担。
3、现场接受群众的举报,对于提出意见的举报工作组应当时停发被举报人的两节生活补贴和价格临时补贴,在被举报人审核完成并符合低保发放条件后方可发放资金。
4、要加强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监督,按照规定对发放一次性两节生活补贴和加个临时补贴补助的人数、标准、金额及发放时间、发放方式等进行公示5天,在上面公示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充分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总结【第四篇】
(一)圆满完成了农村低保复查提标工作
根据县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农村低保复查提标工作,作了安排布署。
一是领导重视。就农村低保复查提标工作镇政府下发了文件,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村(居)委会书记(主任)文书和低保专干会议,认真开展业务培训。
二是从5月下旬至6月中旬,各村(居)委会配合镇包村干部组建工作组,入户开展复查登记,走访座谈,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对复查、新增对象逐户评议审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全镇没有出现群体上访事件。
三是在复查提标工作中,严格把握工作重点,严肃认真执行政策,坚持整户纳入,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全镇农村低保复查后,已达2187户5304人,城镇低保65人。截止目前发放低保金200余万元。
(二)强化对敬老院的管理
1、年初对敬老院下达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目标责任书,签定了安全内保、信访等方面责任状。
2、突出安全内保工作重点。对敬老院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堵漏洞、添措施。一是对精神病患者逐人排查登记,配合家属将精神病患者送往医院治疗,杜绝暴力事件发生。二是安全制度完善上墙。
(三)开展民政监察自查自纠
根据县民政工作会议及县纠风办相关文件精神,六月份在全镇范围内对10个村(居)委会的民政救助资金开展监察自查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组建工作领导小组。
镇党委、政府就社会救助专项清理监察成立了以镇长李显文同志任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书记李娜任副组长,由民政(残联)、纪委、财政等单位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
二是社会救助政策执行到位。通过自查,我镇的社会救助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落实到位,军属优待、五保供养、城乡低保等资金按月(季)全部实行一卡通发放,无截留和挪用资金,贫困群众救助资金坚持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开的程序,由财政核拔资金、银行代发、实行一卡通直达。全镇执行政策是严肃的,审批程序是公开的,资金发放是直达的。
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
2011年医疗救助统计上报100余人,已救助80人,救助资金20余万元。临时困难救助200余人,救助资金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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