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的格式及(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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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的格式及【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v^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35号)、《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84号文转发)等有关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动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创新,改进完善养老领域金融服务,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养老领域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需要创新金融服务。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适应传统养老模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的必由之路,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紧迫任务。立足国情,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迫切要求改进和创新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资本参与,增加社会养老财富储备,提升养老服务支付能力,保障“老有所养”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二)做好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是金融业自身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在金融市场化、国际化和多元化趋势下,金融机构传统业务和发展模式面临挑战,金融业进入转型升级的重要发展阶段。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有效满足迅速增长的养老服务业发展和居民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是增加资本市场中长期资金供给,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结构优化的重要手段,是金融机构拓展新业务的重要机遇,是金融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各金融机构要增强战略意识,加快养老领域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布局,努力改善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实现支持养老服务业和自身转型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总体要求

(三)指导思想。按照^v^、^v^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决策部署,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金融对养老服务业的资源配置效率为方向,统筹各类金融资源,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金融组织、产品、服务和政策体系,切实改善和提升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水平。

(四)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主导,政策扶持。以市场化为方向,以政府扶持为引导,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实现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推动金融资源向养老服务领域配置和倾斜。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服务。立足区域养老服务业发展和居民养老需求实际,对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不同养老服务形式,积极探索和创新与之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金融支持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各类规划和政策的衔接,以满足“老有所养”、推进医养结合和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需求为重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破除制约金融服务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寻求重点领域突破。

(五)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种类齐全、功能完备、服务高效、安全稳健,与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符合小康社会要求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金融组织更加多层次,产品更加多元化,服务更加多样化,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和满足居民养老需求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实施工作意见范文【第二篇】

二、加大档案资源建设力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档案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成立专项工作机构或议事协调机构时,根据需要吸收档案部门参加,确保建立档案与开展专项工作同步进行。各部门各单位要维护国家综合档案馆的收藏权威,认真做好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工作,做到应交尽交,鼓励提前移交。凡属移交范围内的档案,任何单位不得拒绝移交。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的监督指导,特别是对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新领域、新专业、新机构、新社会组织建档工作的监督指导。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积极接收民生档案,至2020年馆藏涉及民生档案的比重要达到60%以上。

三、加大档案信息服务和开发利用的力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档案信息服务作为公共服务的一部分,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源优势,统筹安排档案服务、政府公开信息服务和其他公共服务。各档案馆(室)要依法做好档案查阅服务,免除利用收费。深化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通过各种形式,充分挖掘档案资源的价值,打造多种类型的档案文化精品,努力把“死档案”变成“活信息”、把“档案库”变成“智慧库”。

四、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大档案、大数据、大平台、大服务理念,逐步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数字数据归档体系。把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纳入全市“十三五”整体规划、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和项目库建设计划,安排经费预算和启动资金,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统筹安排,加快推进档案存储数字化和利用网络化,确保档案信息化与全市信息化建设同步。各档案馆(室)要加快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进度,及时以数字化档案代替原件提供利用。列入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各单位,要确保到期进馆档案全部数字化,实现实体档案和数字档案同步移交。到2020年,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和机关档案室要基本完成馆(室)藏档案数字化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传输网络和平台,开展远程利用服务,推进城乡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五、推进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档案馆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计划,统筹规划,统一建设。要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把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成功能齐全的档案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件备份中心,到2020年消除“无库馆”、“危房馆”现象,并按照现代化档案馆要求及时配置、更新和升级必要的设施设备。加强基层档案室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按照要求建立功能完善的档案室。在全市选择一些条件成熟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设示范档案室,市财政对建成功能齐全且验收合格的分别给予5万元/个、2万元/个的奖励。

六、筑牢档案安全防线。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档案安全列为安全工作的重点,筑牢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建立档案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和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受到危害时得到优先抢救和妥善处置。采用先进的安全保密技术、设备和材料,进一步改善档案保管保密条件。采取鉴定划控、严格审核和实行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等级保护等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开放利用、上网以及数字化过程中的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对馆(室)藏重要档案实行异地备份保管,对重要电子档案实行异地异质备份保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组织实施并确保全面完成对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与保护。加强对档案馆(室)、档案中介机构和服务企业的档案安全督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发生档案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实施工作意见范文【第三篇】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尽快扭转火灾形势严峻的被动局面,努力维护好、保障好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消防安全工作意见: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消防安全是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基本目标,是“以人为本”科学内涵的重要体现,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也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消防工作是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事关社会安定和谐、广大人民群众安康幸福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路桥“品质之城”建设等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审视、分析我区消防安全现状,仍然存在许多方面的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镇(街道)及区级部门还没有真正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任期目标,没有真正广泛调动工作人员参与消防工作;部分单位消防工作“网格化”监管和推动社会单位“防火墙”工程还落实不到位,有的部门没有真正将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部门联合协作、信息沟通、联合监管机制还不完善。基层消防安全工作仍然比较薄弱,镇(街道)消防机构的缺乏是制约基层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在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主体意识不强,日常安全管理职责不落实,效果不明显;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差,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明显不足。因此,各地各单位要认识到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是建设路桥“品质之城”的客观要求,是落实“民生工程”的内在需要,是改善当前消防安全现状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二、落实责任,全力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夯实社会防控火灾的基础

(一)切实加强镇(街道)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工作站的作用,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严格落实机关干部、工作人员和驻村干部的消防工作“网格化”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全员责任机制,定期检查本“网格”内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各镇(街道)要在行政分工上明确各分管线工作上的消防工作职责,各分管线领导要加强对所分管线和联系村(居、社区)消防工作的领导,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和村(居、社区)负责人抓好消防工作。要加强对各个“网格”监管的督查,对履职不到位而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本单位广大员工的“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着力提高社会单位抗御火灾的水平。确保年6月底前,所有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年12月底前,所有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

(四)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从严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建立消防、治安、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把消防行政许可关,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施工、使用、开业等严重消防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坚决遏止火灾隐患的滋生源头。

三、创新机制,积极推进镇(街道)消防安全工作站建设

为解决我区消防工作“末端责任制”的落实问题,提高我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深化“平安路桥”建设,借鉴温州瑞安成功经验做法,在路南街道、金清镇开展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站建设。

(一)机构人员。在各镇(街道)设立消防安全工作站,作为下设事业机构,可与安监站合署办公,由各镇(街道)负责消防工作的领导分管,人员不少于5名,设消防安全工作站站长1名(事业编制),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4名。消防安全工作站人员由各镇(街道)按照实际需要进行选配,由所属各镇(街道)负责日常管理使用,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二)工作职责。消防安全工作站代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展日常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是消防工作管理。组织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部署消防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及重点防火期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及时向所属政府报告消防工作情况;建立各类消防工作档案台账;负责组织消防工作总结、数据统计和材料上报。二是消防安全检查。负责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针对本辖区实际,组织实施火灾预防工作。三是组织协调工作。协调开展消防工作,收集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提请完善辖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组建、领导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加强同安监站、公安派出所的联系和合作;协助做好火灾事故调查、事故善后处理、消防违法行为抄告或移交工作。四是开展消防宣传。负责组织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根据需要编印消防安全宣传资料,组织辖区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各有关部门和镇(街道)要把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站建设作为当前加强基层消防基础建设和深化“平安路桥”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镇(街道)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站建设情况于年6月底报区政府。各镇(街道)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报告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解决办法,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工作站建设。

四、加大投入,大力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强城乡抗御火灾能力

(一)加快“十二五”期间消防发展规划编制。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我区“十二五”期间消防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统筹推进我区消防事业的发展。年,编制完成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十二五”规划体系。2012年前金清镇、蓬街镇要按照要求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横街镇、新桥镇要在城乡总体规划中落实消防专项规划的内容。

(二)加快路桥中心消防站建设步伐。区消防大队要加快推进路桥中心消防站建设步伐,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地做好中心消防站的建设工作。区财政部门要按照今年区政府建设项目计划全额保障建设经费,区级有关部门和桐屿街道要全力支持路桥中心消防站建设,确保年12月前完成土建工程,2012年7月前建成投入使用。

(三)加大市政消火栓和消防通道建设力度。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消防法》和《台州市公共消火栓建设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年第2次区长办公会议精神,加强城市消防供水管网、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固定取水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和改造工作,年底全部完成全区消防供水管网、市政消火栓的新增、改造、维修工程,尤其是要加强新建道路、新建工业园区的消防供水管网和消火栓建设,做到与道路建设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加强消防车通道建设,旧城改造要把打通消防车通道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满足城市消防快速出动和远距离增援的需要,保证灭火操作场地和疏散火场人员、物资通道的畅通。各部门要开展联合行动,定期清理和拆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各类违章建(构)筑物。规范小区消防通道管理,查处和清理消防车通道上的违章建筑、占道经营等现象。

五、严格要求,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努力提升社会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一)加强镇(街道)专职消防队建设。我区共有8支政府专职消防队,自年各专职消防队组建以来,担负着各镇(街道)辖区内火灾扑救和灾害事故救援首发任务,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推动路桥经济快速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目前也存在着车辆器材装备老化、经费保障困难、人员流失严重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消防专职队伍的良性发展。各镇(街道)要加大经费投入,努力提高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保障,改善消防队员年龄结构和素质,确保每支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不少于8名;年内各镇(街道)要更新1辆灭火消防车和按要求配备必要消防器材装备及个人防护装备,提高各专职消防队的应急处置能力。今年起,各镇(街道)按照消防安全工作站建设要求新建独立营房的,区国土、建设、规划部门要给予支持,所需的建设经费(不含征地费用)由区财政按实际造价的50%给予补助;每年新购置灭火消防车辆50万元以上或一次性购置器材装备30万元以上的,由区财政按照实际购置经费的50%给予补助。

(二)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是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区政府将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政办号)和《省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标准》(财行〔〕100号)文件要求,加大经费投入,按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设施,提升我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区应急办要加强全区应急救援工作的调研,及时组织、协调好有关应急救援工作,经常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综合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区消防大队要加强有关应急救援项目的训练、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攻坚和处置能力。

(三)强化农村消防组织建设。各镇(街道)要把农村消防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全区各村(居、社区)都要明确1名领导具体负责消防工作,各行政村、城市社区都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要依托公安派出所、综治办以及治保联防组织等力量,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组织网络。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居、社区),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并加强相关人员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其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没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居、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

六、健全机制,加强消防安全目标考评,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实施意见【第四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鲁政发[]93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济政发[]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市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方案》(济全科组发[]6号)的要求和市卫生局《关于“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主要任务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大力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卫生教育和培训,协助提高农民的科学素质,培养农民爱清洁、讲卫生、懂健康的生活习惯和拥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最终实现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双重整体腾飞。主要任务是:

(一)帮助广大农民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现代意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生命科学观念,相信科学,反对愚昧,推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

(二)提高广大农民科学生产和生活能力。依靠科学指导,了解卫生常识,拥有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

(三)根据建设新农村和培养新型农民的要求,搭建农民健康教育的服务平台,整合、开发卫生资源,为农民科学素质提高提供服务。

二、组织实施

根据局领导研究决定,成立区卫生系统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协调小组,负责行动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区爱委会办公室、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站、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消杀站等部门为责任部门,在区卫生局的统筹领导下,负责落实本辖区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工作中如出现问题,由协调小组负责召集会议,共同研究,协商解决,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科。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健康教育。通过健康教育明白纸、小册子、黑板报、宣传栏、宣传画、标语、举办讲座、开办健康教育农民夜校和知识竞赛等活动广泛传播“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核心信息。此项工作由爱卫办牵头,妇幼保健站、局业务科和镇医院共同协助完成。

(二)加大对农村<>居民救灾防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他们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此项工作由局业务科、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负责完成。

(三)推进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全面强化“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此项工作由区新农合办负责完成。

(四)开展医疗卫生下乡活动,组织局属和驻区医院专家为广大农村送卫生知识、送卫生技术,此项工作组织由办公室、业务科负责,人民医院、二院协助完成。

(五)建立健全农村健康教育网络。此项工作由业务科负责,镇医院协助完成。

四、具体工作安排

由协调小组统一组织、各部门共同开展以下工作:

(一)年底,成立协调小组,成立卫生科普教育专家组,提交各部门讨论、修改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推进工作开展。

(二)年,举办各级各类相关卫生科普活动;参加市卫生工作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及建设新农村中的作用及意义的论坛,交流经验,探讨思路,提出下一步推动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意见。

(三)年年底,总结开展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成功做法,向社会推荐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农民科学生产和文明生活的有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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