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汇聚通用4篇
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第一篇】
编号:
签约地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针对异步电机的采购,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产品规格、转速
型号转速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备注
.....
合 计
总计金额(单位:人民币)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1)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1)甲方送货;
(2)甲方代运(甲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乙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 。
4.交货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后半年以内。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1)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合同订立后,乙方预付5%的预付款,余款在甲方发货前一次性付清。
货到后3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安排人员验收。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乙方怠于通知或者货物收到之日起超过1个月内未通知甲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2 %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乙方可拒绝提货。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甲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2% 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乙方自提产品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供货单位(盖章): 购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第二篇】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公平协商签订如下买卖合同: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 量 (台套)
单价(元)
总价(元)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xx%,金额为xx元;
2、设备出厂前由甲方验收合格后预付总合同款xx%,金额为xx元;
3、设备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付总合同款的xx%,
金额为 元;
4、质保期到期后设备没有质量问题付总合同款的xx%,金额为xx元。乙方在收到验收款后给甲方开具合格有效的全额发票,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应配合甲方提前开具发票或者分期开具发票。
1、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
2、乙方提供的技术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定或校准证书(计量设备需要)。验收分为两步,乙方出厂验收与甲方入所验收,所产生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前包装与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保险及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 ,日期为合同签订后 个月。
甲方收到设备并具备安装、调试条件后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乙方工作人员3日内应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工作。
在甲方现场安装完毕后,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及产品技术说明书以及本合同文件条款进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甲方凭《验收报告》支付货款。
乙方负责对甲方人员进行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培训,培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自《验收报告》签订之日起保修 年,保修期内,乙方免费维护或维修,服务及时有效,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响应,48小时内技术服务人员赶到现场解决问题。质保期过后,乙方有义务继续帮助甲方进行维护维修,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付出第一笔预付款到乙方账户后乙方立即开始安排生产。乙方在 内向甲方提供设备生产进度计划表。
2、本合同生效后非经双方同意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双方必须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3、乙方如不能按期交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每周按合同总价的 1 ‰支付逾期违约金,超过 3 个月仍不能交付设备的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返还甲方所有的预付款项,并支付合同额30%的赔偿金,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可免除乙方违约金。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不得拒付、拖欠,否则因延期付款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5、甲乙双方承诺本合同内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双方均负有为对方保密的义务。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有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该项产品如果采用的是招投标方式采购的,则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第三篇】
导读: 签约地点: 哈尔滨市 甲方: 哈尔滨粒粒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
签约地点: 哈尔滨市
甲方: 哈尔滨粒粒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合作、互惠双赢的原则,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明细及销售区域
1)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见附件),销售区域为 市,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
2) 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市场范围内做好网络渠道建设,确保甲方产品在该区域市场的快速流通,并按标准完成双方签订的销售任务。
3) 乙方在销售运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及补充说明的规定,不得蓄意抬高或压低产品销售价格,不得跨区域销售,如经甲方发现并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如下处理:第一次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第二次取消乙方本年度的一切奖励政策。第三次甲方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二、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
1) 甲方根据乙方订货单组织货源,乙方指定到货地点 站。
2) 乙方发货的产品重量不能少于1吨(约15000元),运输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不足1吨的
运输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发货重量超过3吨,甲方把运费差价全部以货品的形式赠送给乙方。
3) 乙方在验收货物时应认真清点,据实签收,并在送货签收单或其他领货凭证上按规定签名。
4) 如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不明确或乙方提供错误,造成返货或退、换货,所产生的费用及损
失由乙方承担。
5) 甲方保证产品的外包装完好无损地到达乙方所指定的到货地点。如有运输近中造成货品损
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追偿,乙方协助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据,追究运输过程中的责任。
三、订货方式与结算
1) 乙方必须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甲方订货,如以电话或其他方式订货,出现货品名称
符或数量不符等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2) 乙方必须以现金或转帐的方式先行支付所订货款,甲方保证款到5日内发货(特殊产品除外),如甲方拖延发货日期每超过1天,按此批进货额的1‰进行赔偿。
3) 货款结算价格按合同价格结算,若遇价格调整,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四、验收标准、方法:
1) 乙方应在提货时进行验收,验收完毕乙方应当签字确认。
2) 乙方应对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外观质量进行确认。
3) 乙方在验收中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质量与其订货单不符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
五、销售任务及奖励条件:
1) xx年度销售目标为 万元(按甲方开票金额为准)。完成任务者甲方给予乙方提成奖励,年度一次性结算(具体如下所列)。乙方没完成销售目标任务,则取消乙方奖励。
(注:如乙方在6个月内销售低于5万元,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2) 奖励政策:
产品销售按照年度销售根据产品系列扣点,具体规定如下:
火锅底料系列、火锅调料系列、调味油系列
年销售额(元)
10万-35万
35万-50万
50万-100万
100万-300万
300万以上
返点率
1%
%
2%
%
%
其它系列(除火锅底料系列、火锅调料系列、调味油系列)
年销售额(元)
10万-35万
35万-50万
50万-100万
100万-300万
300万以上
返点率
%
2%
3%
4%
5%
说明:扣点等级基数按照销售总额计算
3) 甲方在全力宣传品牌形象,“粒粒香”商标已获黑龙江省著名商标。“粒粒香”商标如获中
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乙方年销售额达到150万元以上,甲方将出资2万元做该地区的促销活动,具体由乙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按甲方的实施计划执行。
六、返货条件
1) 乙方在供方产品生产日起六个月内可以退货,运费由乙方负责。(新产品运费由甲方负责)
2) 如乙方因产品长期滞销而造成返货的(到期前6个月),返货按货款会额扣20%,运费由乙方负责。
3) 在距保质期三个月前返货按货款金额扣30%,运费由乙方负责。
4) 如新产品在6个月内滞销返货不扣费用;如产品过期则不予退货,运费由乙方负责。
5) 如产品出现质量(经国家质检部门检查为不合格产品),运费由甲方负责。
6) 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可传真)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并做好接货准备后方可返货。
七、甲方义务
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产品宣传单、公司简介和其他宣传资料以及公司三证复印件(营业执
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乙方要求甲方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等资料。
八、争议事项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未达成解决办法的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未罗列事项,需阐述的内容可附附件或签署附加合同,经签署后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条件
1) 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的约定内容,属商业机密,未经双方任何一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内容及价格或条件泄露给第三方。
2) 在乙方代理销售期间,乙方不得就甲方技术等商业秘密向第三人透漏,如乙方将合作过程中掌握或知悉甲方商业秘密而外泄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3)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截至到 年 月 日(有效期1年)。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署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哈尔滨粒粒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签署代表: 签署代表:
地址: 哈尔滨市阿城区延川大街718号 地址:
业务电话: 045182336255 电话:
传真: 045187003555 传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周记
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第四篇】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加工 一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加工品种、数量、金额:
说明:1、以上价格含设计、材料、加工费、运输费用及宣传单、 的印刷费用;
2、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样稿制作生产,双方对样盒进行封样,作为验收依据;
3、货品按实际成品交到甲方的验收认可数量结算;
4、甲方如有追加,乙方凭甲方生产。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计: )的定金,乙方交货完毕,经甲方外在质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全额发票再支付合同总额的 %(计: 元),余款在无质量问题后,到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交货时间:
在 年 月 日前送至 ,其余数量的交货时间以甲方 签字的传真件为准。
四、运输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货物途中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交货地点: 。
六、代收单位代为收货和验货,如有异议五天内提出,乙方负责质量之保证。
七、货到代收单位后,乙方必须协助代收单位进行卸货,直到货卸完为止。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往来单据,必须由甲方共同签字确认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制作的产品与封样样品不符的(材质、外观、印刷图样、文字内容等),若重新制作能在最迟交货日前交货的,乙方应给予重新制作。若重新制作不能在最迟交付日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与样品不符部分价款双倍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逾期5天内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款的1%计算违约金,在余款中直接扣除;超过5天的,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并向甲方赔偿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甲方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
十、乙方对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若有必要,必须对产品进行备案。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