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工作专题汇报集聚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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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工作专题汇报【第一篇】

县委巡察办:

根据中共xx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团县委等15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的通知》要求,20xx年以来,我单位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无超编进人、假履历、假档案、假身份、吃空饷等问题,没有参与跑官要官、拉票、说情、打招呼、党政领导干部兼职任职等问题。现将我单位组织人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人事工作总体情况

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配置情况。我单位“三定方案”编制人数x名,实有x人(其中转岗科级干部x名,退二线x名),空编x个。领导职数配置为专职党组书记、副主席x名,党组成员、副主席x名。下设机关党支部。根据“三定方案”及领导职数配置的相关要求,目前我单位科级领导干部职数无超配情况。

(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20xx年,调整科级干部x名,xxx同志为xx党组书记、副主席,xxx同志为xx党组成员、副主席。

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情况

(一) 落实“四项权力”, 做到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公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我们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落实各项监督机制,力求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大家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大家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大家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大家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干部职工。一是落实了“知情权”。坚持把选拔职位及条件公开,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二是落实了“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三是落实了“选择权”。充分尊重干部职工意愿,把在民主测评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四是落实了“监督权”。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

(二)把好“四个关口”,做到选拔任用工作公平、公正。20xx年以来,我单位选拔任用工作采取了“制定方案、申请报名、审查资格、民主测评、考察公示、决定任命”等程序,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严把“四个关口”。一是严把推荐关。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考察的必经程序。提拔推荐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推荐中得票多、在干部职工中威信比较高、业绩突出的干部。二是严把考察关。在考察过程中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了全面考察,做到 “三查、三谈、三审”:“三查”,即查思想动态、工作业绩、人事档案;“三谈”,即与单位干部职工、与分管领导、与同科室人员谈; “三审”,主动请纪检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综治信访部门审。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各项要求,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上会。四是严把公示关。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同时把任前公示与任职谈话制度相结合,主要领导和分管纪检工作领导都分别逐一对任职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并要求其本人就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出承诺。

(三)遵守“四个严格”,做到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严明。

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严格执行了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一是严格任职资格。我单位坚持“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选用干部,并将信念坚定作为选用干部的第一要求,使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政绩比较突出的干部得到提拨。二是严格程序。把好了“四个关口”,即推荐关、考察关、讨论决定关和公示关。三是严格监督制度。选拔任用前,坚持把选拔职位及条件公开,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

20xx年以来,我单位在组织人事方面总体情况较好,但是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干部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人员结构不尽合理,缺乏专业人才。就以上存在的问题,党组将认真分析和深刻反思,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一是继续将组织人事工作政策法规列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继续要求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精神,使他们不断提高认识,深化理解,吃透精神,把握本质,对干部工作政策法规了如指掌、熟练运用。进一步重点抓好新走上领导岗位干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和执行。

二是注重从“四严”入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坚持原则,正确把握干部工作方向,严格执行标准,准确把握选拔任用尺度,严格履行程序,规范选拔任用过程,严格遵守纪律,恪尽职守,公正廉明。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和培养。针对我单位干部队伍专业人才少的状况,对年轻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给任务”“压担子”,促使他们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业务技能,增强个人核心竞争力。

四是要切实加强对干部和选任工作的监督。从制度上突出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努力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干部的满意度,建设一支能够思想政治坚定,勇于担当改革发展重任、务实清正廉洁的xx干部队伍。

组织人事工作专题汇报【第二篇】

某某单位组织人事工作,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扎实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把组织人事工作落到实处。

一、总体情况

(一)人员编制情况

某某单位下设5个行政科室,24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家国有企业。人员编制数198人,其中行政14人、参公19人、全额事业165人。现在岗173人,缺编26人。其中党员115人,大专以下学历8人,大专及以上165人,35周岁以下30人,35至50周岁97人,50周岁以上46人。

(二)选人用人情况

20xx年以来共调入15人,考试录用22人,军转安置2人,提拔中层干部41人,跨部门中层交流3人,受乐清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单位52项,个人120余人,受党纪政务处分9人。

(三)工作开展情况

1、抓好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领导,强化干部规矩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和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

2、加强能力建设。坚持理论学习,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坚持廉政学习,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开展警示和预防违纪与职务犯罪教育,增强廉政自律意识。坚持《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坚持业务学习,组织水文、海塘、水闸、山塘运行管理和农村水电站从业人员培训。20xx年以来,累计培训达3000多人次。

3、落实干部选用规定。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20xx年以来,提任的中层干部,都经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预审和备案。

4、加强干部日常监管。推行“工作日志”制度,利用干部监督的“留痕”式管理,增强干部的履职责任心。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每月由2名班子成员带队对工作纪律、效能作风、办公用房、“三公”、津补贴发放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注重运用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及时咬耳扯袖,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5、规范考核评优工作。通过月评、季小结、年终总结等方式全方位对公务员进行考核。通过民主推荐、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年终考核评比,较好地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同时扎实做好机关事业人员信息登记、年报上报及专业技术评聘等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不够。市水利局作为业务性比较强的单位,党员干部普遍对理论武装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只注重业务学习和工作任务的完成,理论知识学习不深不透,没能准确、深刻地理解,理论与实践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不能有效地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二)干部考核评价体现工作实绩不够。干部管理考核没有把干部实绩考准考实,未制订可衡量、可检验干部表现的具体标准。在完成市委市政府重要任务、阶段性重大行动和水利中心任务等工作上,未突出抓好“五水共治”、“重点项目清零”等专项考核,作为干部年终考核和提任时依据,存在没按照工作任务、实际效果拉开距离,干多干少都一样,不能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

(三)推进干部轮岗交流不够。干部交流机制不健全,局内部科室(站所)交流因岗位专业性强、岗位适应性等原因未有效开展。部分中层干部长期工作在同一个岗位,存在业务能力局限化、思想僵固化、工作缺乏激情等问题。

(四)人员存在混岗现象。我局行政编制核编只有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1名,中层编制7名。近年来,随着“五水共治”、“重点工程清零”等重点工作的开展,我局一室四科及其它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压力日趋加强,需要更多的行政人员力量,为缓解人手紧张问题,常借用下属单位人员顶岗工作。

(五)加强干部监管不够。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法律法规方面监督不够有力,处理力度不够。比如在执行考勤制度、工作纪律等方面,对本单位存在个别人员违纪行为仅进行提醒教育,未作严肃处理。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仍缺乏有效手段,有个别党员干部因赌博和酒驾等问题受到相应的法律及党纪政务处理。

(六)干部职工关心关爱不够。理解关心基层和内部干部职工不够,没有重视帮助解决干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班子成员对基层和干部职工的思想、生活关心不够,谈话交心少,协调发挥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不够,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不够。

三、原因分析

(一)忽视理论武装。党员干部普遍觉得具体业务工作是“硬任务”、理论学习是“软任务”,没有把学习当作是提升执政能力、坚定理想信念和指导实践、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必要手段。

(二)干部交流工作重视不够。虽然市水利局干部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性比较强,对政策把握、业务要求都比较高,客观上制约了中层干部的交流,但干部管理过程中主观因素的影响较大,常态化推进干部交流重视不够,没有盘活干部资源,激发干部活力。

(三)主动担当精神不够。干部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怕得罪人,不敢管理,不敢碰硬,不善于管理,对工作要求不够,标准不高,抓制度落实不够有力,缺乏敢于担当、勇于担责精神。

(四)考核机制不够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有待完善,干部的考核标准较模糊,激励性不强,作用不明显。

四、整改措施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不懈抓好干部的思想建设、理论武装,学深学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党的组织路线和组织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坚持党的组织人事纪律,防止和纠正用人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二)规范组织人事管理。完善组织人事管理制度,规范组织人事管理程序,加强干部调动、招录、选拔等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实绩考核评价办法,抓好“五水共治”“重点工程清零”等专项考核和平时考核,坚持按实绩考核干部,将勇于担当、善于实干和实绩突出的人选出来、用起来。建立干部交流机制,制定干部交流文件,对干部交流相关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促进干部交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盘活干部资源,激发干部活力。

(三)从严加强干部监督。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继续推行干部监督的“留痕”式管理,加强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日常工作管理监督。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抓住苗头,找准“病灶”,常态化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措施,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四)更加关心关爱干部。重视帮助解决干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营造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干部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完善关怀关爱机制,做好离退休服务管理工作,激励老干部为水利事业发展多做贡献。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巡察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落实责任,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真正把组织人事工作落到实处,为加快推进水利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组织人事工作专题汇报【第三篇】

根据中共宜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的通知》要求,20xx年以来,我办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无“三超”、“两乱”、假履历、假档案、假身份、吃空饷等问题,没有参与跑官要官、拉票、说情、打招呼、党政领导干部兼职任职等问题。现将我办组织人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人事工作总体情况

(一)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配置情况。我办“三定方案”编制人数13名,实有13人,已满编满员。领导职数配置为党组书记、主任1名,党组成员、副主任2名,科级职数5名,内设四个科室(秘书科、计划财务科、项目管理科、科技宣传科)及机关支部,目前已配置党组书记、主任1名,党组成员、副主任2名,副调研员2名,正科级领导3名,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领导2名,副主任科员1名,根据“三定方案”及领导职数配置的相关要求,我办科级职数无超配情况,目前已超配副处级非领导职数1名。

(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20xx年以来,党组提拔任命副科级干部3名,其中副科长2名,副主任科员1名,任职岗位调整1人。即:朱同志、易同志于20xx年月分别提拔为科技宣传科副科长、项目管理科副科长;周同志于20xx年1月转业(副营级)任命为副主任科员;陈x同志于20xx年4月由项目管理科科长重用为秘书科科长。

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情况

(一)落实“四项权力”,做到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公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我们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落实各项监督机制,力求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大家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大家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大家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大家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干部职工。一是落实了“知情权”。坚持把选拔职位及条件公开,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二是落实了“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三是落实了“选择权”。充分尊重干部职工意愿,把在民主测评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四是落实了“监督权”。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

(二)把好“四个关口”,做到选拔任用工作公平、公正。20xx年以来,我办选拔任用工作采取了“制定方案、申请报名、审查资格、民主测评、考察公示、决定任命”等程序,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严把“四个关口”。一是严把推荐关。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考察的必经程序。提拔的所有科级干部,都是在民主推荐中得票多、在干部职工中威信比较高、业绩突出的干部。二是严把考察关。在考察过程中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了全面考察,做到“三查、三谈、三审”:“三查”,即查思想动态、工作业绩、人事档案;“三谈”,即与单位干部职工、与分管领导、与同科室人员谈;“三审”,主动请纪检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综治信访部门审。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各项要求,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未竞争上岗方案的不研究。四是严把公示关。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同时把任前公示与任职谈话制度相结合,主要领导和分管纪检工作领导都分别逐一对任职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并要求其本人就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出承诺,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到了记录完整,考察材料、任免职审批表等资料齐全、规范,归档及时。

(三)遵守“四个严格”,做到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严明。

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严格执行了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一是严格任职资格。我办坚持“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选用干部,并将信念坚定作为选用干部的第一要求,使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政绩比较突出的年轻干部进入了科级中层干部队伍。二是严格程序。把好了“四个关口”,即推荐关、考察关、讨论决定关和公示关。三是严格推行竞争上岗。根据中组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办干部选拔任用均实行竞争上岗,没有破格提拔干部的情况。四是严格监督制度。选拔任用前,坚持把选拔职位及条件公开,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

20xx年以来,我办在组织人事方面总体情况较好,但是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干部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人员结构不尽合理,年龄断档情况较严重,专业性人才缺乏;四是领导分工及干部岗位长期没有调整。就以上存在的问题,党组将认真分析和深刻反思,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一是继续将组织人事工作政策法规列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继续要求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精神,使他们不断提高认识,深化理解,吃透精神,把握本质,对干部工作政策法规了如指掌、熟练运用。进一步重点抓好新走上领导岗位科级干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和执行。

二是注重从“四严”入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坚持原则,正确把握干部工作方向,严格执行标准,准确把握选拔任用尺度,严格履行程序,规范选拔任用过程,严格遵守纪律,恪尽职守,公正廉明。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和培养。针对我办干部队伍“青黄不接”的状况,要对年轻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给任务”“压担子”,促使他们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农发业务技能,增强个人核心竞争力。

四是要切实加强对干部和选任工作的监督。从制度上突出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努力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干部的满意度,建设一支能够担当农发改革发展重任、勇于战胜艰难险阻、善于处理矛盾纠纷的干部队伍。

组织人事工作专题汇报【第四篇】

20xx年以来,我局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这条主线,以健全干部管理制度为核心,着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干部管理素质,为推动全局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局组织人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人事工作总体情况

(一)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配置情况。根据“三定方案”,我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市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干部9名(含兼职)。内设机构9个股室:办公室、人事股、计划与财务股、思政与安全股、普通中等教育股、初等教育股、学前教育股、社会办学与审批股、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目前配置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主任科员1名;9名股级股室负责人。

目前局机关人员共84人(含劳务派遣2人),外借9人。20xx年以来共退休15人,调出4人,跟岗8人,主要用于补充临近退休和疫情防控的股室人员。

(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20xx年以来,提拔任用局机关股室正股级干部1名,任职岗位调整交流10人;提拔任用各级各类学校正股级干部24名,任职岗位调整交流61人次,提拔任命副股级干部78名。

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及存在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一)落实“四项权力”,做到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公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我局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政策文件,落实各项监督机制,力求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大家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大家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大家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大家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干部教职工。一是落实了“知情权”。坚持把选拔职位及条件公开,让干部教职工先知情,再推荐。二是落实了“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要求全体干部教职工参加。三是落实了“选择权”。充分尊重干部教职工意愿,把在民主测评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同志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四是落实了“监督权”。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干部教职工的意见。

(二)把好“四个关口”,做到选拔任用工作公平、公正。20xx年以来,教育局党组按修订后的《中共福安市教育局党组关于股级干部选拔聘任工作管理办法》,选拔任用工作采取了“动议、民主推荐、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严把“四个关口”。一是严把推荐关。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考察的必经程序。提拔的所有股级干部,都是在民主推荐中得票多、在干部教职工中威信比较高、业绩突出的干部。二是严把考察关。在考察过程中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做到 “三查、三谈、五审”:“三查”,即查意识形态、工作业绩、人事档案;“三谈”,即与单位领导班子、与分管同志、与教职工谈;“五审”,主动请纪检部门、计生部门、综治部门、金防部门、学校支部党费收缴补缴情况等进行会审。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各项要求,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未通过部门会审案的不研究。四是严把公示关。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同时把任前公示与任职谈话制度相结合,主要领导和分管纪检工作领导都分别逐一对任职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要求其本人就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出承诺,还对任职干部组织开展廉政知识测试。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到了记录完整,考察公示、任免呈报等过程性资料齐全、规范,归档及时。

(三)遵守“四个严格”,做到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严明。

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严格执行了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一是严格任职资格。我局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强化干部选贤任能、优胜劣汰、能上能下机制(加强对股级干部的管理,男同志达58岁、女同志53岁聘任为兼职督学),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牢固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意识形态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选用干部的第一要求,使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政绩比较突出的年轻干部进入了股级中层干部队伍。二是严格程序。把好了“四个关口”,即推荐关、考察关、讨论决定关和公示关。三是严格监督制度。选拔任用前,坚持把选拔职位及条件公开,让干部教职工先知情,再推荐。

20xx年以来,我局在落实组织人事方面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党员干部的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干部人员年龄结构不尽合理。就以上存在的问题,党组将认真分析和深刻反思,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一是继续将组织人事工作政策法规列为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继续要求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精神,使他们不断提高认识,深化理解,吃透精神,把握本质,对干部工作政策法规了如指掌、熟练运用。重点抓好新走上领导岗位的股级干部的学习与培训、贯彻与执行。

二是注重从“四严”入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坚持原则,正确把握干部工作方向,严格执行标准,准确把握选拔任用尺度,严格履行程序,规范选拔任用过程,严格遵守纪律,恪尽职守,公正廉明,保证党的教育理论、路线、方略的贯彻落实和我市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和培养。针对我系统干部队伍年龄偏大的状况,要对年轻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通过“给任务”“压担子”,促使他们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业务技能,增强竞争力。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干部和选任工作的监督。从制度上突出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努力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干部的满意度,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勤政廉洁的高素质教育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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