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个人沿街店房租赁合同大全【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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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沿街店房租赁合同【第一篇】
身份证号码__
现租人____
身份证号码__
承租人____
身份证号码__
经三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___市____地号(门牌)市区路____号)层楼房、其楼上楼下全部____平方米转租与现租人为商铺营业使用。
第二条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要求甲丙方协住乙方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
第三条 租金
1.每年租金人民币___元,每年____月___日以前缴纳。
2.房租在每年___月___日上交甲方,托欠时不的超过___天。
第四条 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商业营业之用。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
5.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丙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
6. 此门面房丙方转让给乙方后,丙方不得在向乙方收取别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 危险负担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_____天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房租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未交房租的5%的违约金。
2. 甲方若要终止出租此门面房须经过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收回此门面出租。甲方无权收取此门面,依然以此合同为准,继续收取每年的房租。
第七条 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丢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 出租人对于转租人将租赁房屋一部转租与别人,要经过出租人的应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___份,当事人及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自___方签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______
现租人(乙方):______
承租人(丙方):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个人沿街店房租赁合同【第二篇】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门店一处,位于______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作经营之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签订如下租赁合同:
一、租期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每年租金______________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当年租赁费。
三、承租期间,乙方独立经营,水电和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在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房内进行必要的装饰,但不得破坏主体结构。租赁期满,不再承租时,应保持装修后现状,不得破坏。
五、承租期间,乙方应保持房内及设施的完好性,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并承担维修费用。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价赔偿。
六、乙方使用电、煤气等易燃物品,要确保安全(电不能超限线路使用),如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转让,应事先告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转让。如乙方到期不继续租用,应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
八、合同到期,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交清房款,租赁费随行就市,同等价格,乙方有优先租用权。
九、租赁期间,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如一方违约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对方损失。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后果乙方自负。
十、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______元,合同期满室内设施完好无损、水电费两清,甲方退还给乙方。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沿街店房租赁合同【第三篇】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品房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位于拉萨市 路,编号 ,使用面积 平方米,计租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商品房用途
该商品房用途为: 合法、合规从事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不得破坏商品房主体结构。对商品房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应事先书面得到甲方许可。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商品房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期限超过20xx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品房。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商品房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商品房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大写: )租金总计: 元(大写: 元)。该商品房租金 不变,自第 年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每月20日前缴纳下月租金。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交付该商品房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商品房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元(大写: 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商品房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如数无息返还乙方。
第六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商品房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租赁商品房经营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及各项税费。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商品房租赁应由甲方承担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商品房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商品房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商品房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商品房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算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乙方应恢复原样,或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或乙方放弃收回的归甲方无偿所有。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2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商品房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转租
(一)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商品房进行转让。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商品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商品房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商品房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其他: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商品房达 2、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商品房的。 4、交付的商品房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商品房: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商品房结构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该商品房转租、转借的。 6、利用该商品房从事违法活动的。
7、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险品的.。
(一)在租赁期间,乙方自行负责该商品房区域内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 (二)乙方不得违反当地政府治安综治管理有关规定,或从事违法活动或经营,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三)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商品房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金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50%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乙方擅自对该商品房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八)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50%支付违约金。
(九)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商品房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商品房的,应按日租金两倍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十)其他: 。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拉萨市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 所: 住 所: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个人沿街店房租赁合同【第四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品房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商品房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位于拉萨市路,编号,使用面积平方米,计租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商品房用途
该商品房用途为:合法、合规从事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不得破坏商品房主体结构。对商品房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应事先书面得到甲方许可。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商品房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xx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品房。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商品房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商品房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四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大写:)租金总计:元(大写:元)。该商品房租金不变,自第年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每月20日前缴纳下月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自行到银行交款,并在20日前向甲方提供的交款回执。
(四)单位名称:西藏电力有限公司综合服务中心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交付该商品房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商品房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商品房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如数无息返还乙方。
第六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商品房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租赁商品房经营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及各项税费。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商品房租赁应由甲方承担的税费由甲方承担。第七条商品房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商品房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商品房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商品房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算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乙方应恢复原样,或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或乙方放弃收回的归甲方无偿所有。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商品房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转租
(一)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商品房进行转让。
(二)乙方私自转让商品房的,甲方有权收回商品房,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商品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商品房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商品房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其他: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商品房达
2、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商品房的。
4、交付的商品房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商品房: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商品房结构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该商品房转租、转借的。
6、利用该商品房从事违法活动的。
7、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险品的。
8、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9、其他:
第十一条安全责任
(一)在租赁期间,乙方自行负责该商品房区域内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二)乙方不得违反当地政府治安综治管理有关规定,或从事违法活动或经营,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三)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商品房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金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50%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乙方擅自对该商品房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八)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50%支付违约金。
(九)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商品房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商品房的,应按日租金两倍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十)其他:。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拉萨市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