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租赁合同样例【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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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材料租赁合同【第一篇】

承租方:

一、租赁费核算:每月20号前,甲、乙双方核算当月租赁费用,乙方按核算金额的80%向甲方支付当月租赁费。乙方不予支付租赁费用,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每拖欠一天按当月租赁费合计金额的3%收取违约金。余款在租期界满后____日内付清。如乙方无故不予确认租赁费用,自甲方送达租赁费结算单日起,第____日开始计算滞纳金。滞纳金按银行同期三年期贷款利息计算。

二、乙方须按照合同所约定周转材料抵押金单价,根据乙方提供的周转材料租赁计划计算抵押金,乙方全额交付抵押金后方可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满,乙方将租赁物资返还至指定地点后,押金退还。如乙方增加周转材料数量时,须向甲方全额缴纳增加部分的抵押金。遇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处理。

乙方要提前7天向甲方提供所需周转材料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时间。

三、乙方须指定专人负责周转材料的进、出场验收签字。到甲方所在工厂提货时,由甲方出具出库单。如到甲方指定的提货场提货时,乙方指定专人在验收后及时签字确认,并将调拨票据的第四联交到甲方指定人员处,以便甲方进行核算。

如所发生票据没有乙方指定人员的签字,则甲方概不受理。

如乙方指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提货或乙方的指定人员变更时,乙方须提前通知甲方,经甲方经理同意后,乙方方可提、返货。

四、甲方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出租物资,保证乙方使用。甲方所提供物资只能在乙方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图书馆及教师公寓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内使用。未取得甲方明确授权时,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租、抵押或出卖、变卖;不得擅自改动租赁物;不得擅自转用其他工地。

五、乙方租赁下列物品:

租赁物及租赁单价见附件1《周转材料明细表》。甲方自有物资租赁价格按自有租赁价格进行,甲方外租物资租赁价格按外租物资价格进行。表中未注明周转材料由甲、乙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补充协议。租赁期计算:按提货当日至送回前一日。

冬季停工期,免收租赁费。按甲、乙双方确认的现场施工停工期计算。

六、租赁期限:预计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期485天,实际租赁天数以双方签字确认后的小票为准。且租赁期不得低于30天,每次所租物资不足30天按30天收取租赁费。发生不可抗力或上级指令性停工,乙方确实停工____日以上的,双方协商办理停租手续。未办理停租手续情况下,视乙方正常使用。乙方如无故在租赁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不确认租赁费及赔偿费的,按甲方确认的数额计算。

七、租赁物资的运输、装卸费用及风险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在乙方使用过程中的保养与清理由乙方负责。如因为租赁物质量问题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时,甲方应当及时予以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八、每月3号前,甲、乙双方对上月租赁材料数量进行一次对帐,并双方签字确认甲方租赁材料的数量。在各项目之间调动甲方材料,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调动,且乙方在每月对帐时要出具调动的单据。

九、乙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经双方协商,由甲方维修时,按甲方的收费标准核收维修费。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资丢失、或经验收属报废的,乙方必须按市场价向甲方全额赔偿。

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做如下处理:

1、租赁物表面清理不彻底,有水泥等附着物的按相应数量租赁物原值的10%收取赔偿。

2、租赁物有物理变形,但尚可以修复的,按相应数量租赁物原值的20%收取赔偿。

3、租赁物弯曲变形较大,不能修复的,视同丢失处理。

十、租赁期满,承租单位应在____日内送回全部物资并办理结算。如工程需要延长使用时,在合同期满前10天补签延期合同。否则按超期使用时间加收20%的租赁费。

十一、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香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至租赁物全部退回并验收完毕租金结清时止。

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补充或修正协议与本合同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身份证:身份证:

电话:电话:

甲方指定付货人:乙方指定收货人:

身份证:身份证:

电话:电话:

工程材料租赁合同【第二篇】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x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机械设备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乙x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乙x配备该设备操作手______人,由乙x负责食宿,由_____方负责该设备操作手工资。

五、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x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x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

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租结算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3、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收取乙x设备保证金__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4、乙x向甲方交纳租金及保证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自始租日起,每_________天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每月提前五日付下月租金),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x。

六、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的进场费由乙x负担,退场费由甲方负担,乙x应在设备退场前七天通知甲方(如果设备实际租赁不足一个月进退场费全由乙x承担)。

2、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x负担。

3、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乙x使用,乙x应协助甲方机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费用在________元以下的由乙x负担,维修费用在_________元以上的由甲方负担,所付费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由甲方负担的部分从甲方收取设备租赁费中扣除。(易损件如叶片、链条、铰笼等费用由乙x承担)

4、在工作过程中,乙x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设备因故障造成每月停工________天以上的部分乙x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费。

5、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x承担。

七、甲方的义务

1、为乙x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x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应服从乙x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x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4、甲方机手应每日严格填写甲方单位派发的租赁机械施工表,每月或租期结束将此表交乙x单位签字盖章,并以此表计算租金。

八、乙x的义务

1、乙x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及甲方工作人员的安全,如因乙x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乙x赔偿。

2、乙x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3、在设备租赁期间,乙x应赔偿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设备停机损失(如甲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等),乙x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停机期间的日租金。

4、乙x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x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x承担赔偿责任。

3、若乙x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乙x应向甲方正常交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x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乙x):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工程材料租赁合同【第三篇】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

2.工程地点:_____

3.工程编号: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元,其中:人工费___元____(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全部工程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

2.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立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5.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6.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时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1.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备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构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___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将该记录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___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某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4.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十五天内,工业建设二十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___行审定拨款。

8.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___的逾期违约金。

2.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订协议。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4)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盖章)

乙方(承包方):___(盖章)

工程负责人:______(盖章)

工程负责人:_____(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工程材料租赁合同【第四篇】

承租方:

一、租赁费核算:每月20号前,甲、乙双方核算当月租赁费用,乙方按核算金额的80%向甲方支付当月租赁费。乙方不予支付租赁费用,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每拖欠一天按当月租赁费合计金额的3%收取违约金。余款在租期界满后____日内付清。如乙方无故不予确认租赁费用,自甲方送达租赁费结算单日起,第____日开始计算滞纳金。滞纳金按银行同期三年期贷款利息计算。

二、乙方须按照合同所约定周转材料抵押金单价,根据乙方提供的周转材料租赁计划计算抵押金,乙方全额交付抵押金后方可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满,乙方将租赁物资返还至指定地点后,押金退还。如乙方增加周转材料数量时,须向甲方全额缴纳增加部分的抵押金。遇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处理。

乙方要提前7天向甲方提供所需周转材料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时间。

三、乙方须指定专人负责周转材料的进、出场验收签字。到甲方所在工厂提货时,由甲方出具出库单。如到甲方指定的提货场提货时,乙方指定专人在验收后及时签字确认,并将调拨票据的第四联交到甲方指定人员处,以便甲方进行核算。

如所发生票据没有乙方指定人员的签字,则甲方概不受理。

如乙方指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提货或乙方的指定人员变更时,乙方须提前通知甲方,经甲方经理同意后,乙方方可提、返货。

四、甲方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出租物资,保证乙方使用。甲方所提供物资只能在乙方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图书馆及教师公寓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内使用。未取得甲方明确授权时,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租、抵押或出卖、变卖;不得擅自改动租赁物;不得擅自转用其他工地。

五、乙方租赁下列物品:

租赁物及租赁单价见附件1《周转材料明细表》。甲方自有物资租赁价格按自有租赁价格进行,甲方外租物资租赁价格按外租物资价格进行。表中未注明周转材料由甲、乙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补充协议。租赁期计算:按提货当日至送回前一日。

冬季停工期,免收租赁费。按甲、乙双方确认的现场施工停工期计算。

六、租赁期限:预计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期485天,实际租赁天数以双方签字确认后的小票为准。且租赁期不得低于30天,每次所租物资不足30天按30天收取租赁费。发生不可抗力或上级指令性停工,乙方确实停工____日以上的,双方协商办理停租手续。未办理停租手续情况下,视乙方正常使用。乙方如无故在租赁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不确认租赁费及赔偿费的,按甲方确认的数额计算。

七、租赁物资的运输、装卸费用及风险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在乙方使用过程中的保养与清理由乙方负责。如因为租赁物质量问题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时,甲方应当及时予以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八、每月3号前,甲、乙双方对上月租赁材料数量进行一次对帐,并双方签字确认甲方租赁材料的数量。在各项目之间调动甲方材料,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调动,且乙方在每月对帐时要出具调动的单据。

九、乙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经双方协商,由甲方维修时,按甲方的收费标准核收维修费。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资丢失、或经验收属报废的,乙方必须按市场价向甲方全额赔偿。

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做如下处理:

1、租赁物表面清理不彻底,有水泥等附着物的按相应数量租赁物原值的10%收取赔偿。

2、租赁物有物理变形,但尚可以修复的,按相应数量租赁物原值的20%收取赔偿。

3、租赁物弯曲变形较大,不能修复的,视同丢失处理。

十、租赁期满,承租单位应在____日内送回全部物资并办理结算。如工程需要延长使用时,在合同期满前10天补签延期合同。否则按超期使用时间加收20%的租赁费。

十一、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香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至租赁物全部退回并验收完毕租金结清时止。

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补充或修正协议与本合同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身份证:身份证:

电话:电话:

甲方指定付货人:乙方指定收货人:

身份证:身份证:

电话:电话:

48 672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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