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乱占耕地摸排工作情况报告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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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占耕地摸排工作情况报告【第一篇】
一、本通告所指的县城规划区范围为第四轮县城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涉及三街五镇一乡,总面积约188平方公里,县城核心规划区总面积约80平方公里。
二、本通告所指违法建设,是指在城乡规划区内从事的下列建设行为:一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都要依法予以处置。二是占压城市道路红线、园林绿线、水域蓝线、历史文化紫线、市政基础设施黄线等五线,严重影响市容观瞻且不宜美化亮化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三是商品房开发竣工验收后出现的违法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遗留的到期时售楼房等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尤其对顶风抢建、暴力抗法抢建构成事实的,新开挖破坏耕地的,重点路段造成极大社会影响的,严重影响规划的违法建设要予以重点打击。
三、各乡镇(街道)为控违拆违管理责任主体,以属地管理为原则,负责日常巡查防控和投诉快速处置机制的建立实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熟悉管辖范围情况的优势,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设。
四、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阻碍查处违法建设的行为,对查处违法建设时所发生的.干预执法、阻挠执法、暴力抗法事件,要从快、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同时按照属地原则,当地派出所要安排足够警力到现场维持秩序。
五、实行部门联动,对已发生的违法建筑由县控违拆违领导小组函告相关部门,依法综合治理。县环保、消防、卫生、文化、工商、烟草、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等管理部门不得对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办理相关证照;县供电、供水、通讯等公用事业单位不予办理开户手续;县建设、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对参与违法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要严肃处理;交警部门要严厉打击为违法建设行为提供服务的车辆,特别是“三无”车辆一律予以查扣。
六、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含条管单位)干部职工应带头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举报投诉违法建设,发现涉嫌违法的建设行为,有权向县控违拆违办公室举报;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治。
乱占耕地摸排工作情况报告【第二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区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问题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区各级制定的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方案的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我镇制定了《天龙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自摸排工作开展以来,我镇认真计划部署、积极组织动员、深入开展了摸排,摸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9月15日,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并下发通知安排部署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根据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9月16日我镇迅速制定了《天龙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成立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挂村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包保责任机
制。随后我镇于9月18日召开了全镇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安排部署会对全镇摸排工作作了统一部署。
为确保摸排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精心组织召开了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数据采集系统操作培训会,对各村数据采集人员和相关业务实操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镇农房办还通过具体入村培训,实地指导操作,印发培训学习课件资料等方式,让各村熟悉掌握摸排工作方法,确保了摸排工作的有序开展。
在进行部署动员和业务培训后,我镇摸排工作全面铺开,全镇注册在线共70余名采集人员对上级下发图斑进行了详细深入的摸排,我镇充分将村级基层干部群众和驻村工作组人员发动起来参与到了数据采集工作中来。在镇村各级人员的联动配合下,数据采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完成。
在数据采集工作开展的同时,镇农房办后台信息管理人员同步对上传的信息数据进行了审核,镇农房办针对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错误数据建立了问题台账并修订了数据复核指引,及时将问题反馈给各村采集人员进行数据更正和修改,以保证我镇外业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我镇通过粉刷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公示政策文件、微信朋友圈等新媒体媒介宣传的方式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耕地保护政策,确保政策法规宣传到位,加深了农民群众对政策的了解、增强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
我镇对9月25日省级下发图斑(红斑)和11月6日国家下发补增图斑(黄斑)进行了摸排,截至11月18日8时,天龙镇共完成数据录入上传4170条,其中住宅类单户数据3040条、住宅类多户数据24条、产业类数据235条、公共服务类数据115条、其它构筑物数据756条。
村民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政策法规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宣传覆盖不太全面。源头管控力度不够,违法用地屡禁不止。
充分利用好此次摸排出来的数据,建立问题台账,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时限,为下一步的整治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利用本次摸排数据对20xx年以来占用耕地建房行为认真进行梳理,掌握农户占用耕地建房的情况,分门别类进行妥善处理。对没有占用耕地/基本农田、与现有规划不产生冲突的.,给予补办合法建房手续;对不符合规划、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整改。
耕地是农民生存之根本,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向农民群众宣传耕地保护政策及法律法规,让农民群众明白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加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杜绝耕地违法挪作他用,从源头上控制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
发挥好村镇规划、村庄规划的规划引领作用,将编制好的规划作为审核农户建房的依据和标准,引导农户节约、集约用地。此外,在国土住建部门进行规划调整时,建议完善优化用地布局,科学划定可建设用地范围,调整出部分可建房的区域给农户建房。
加大拆违控违巡查整治强度,采用不定时、不定点巡查方式来加强对违法建筑打击力度。巡查队伍每天深入镇辖区进行违法建设巡查,保持高度警戒状态,高频率、全天候、不间断进行巡查,发现待将情况及时排查上报,做到提前预防,消除违建可能性。对已巡查发现的违法建设,责令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对不停工、不整改的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拆除。
乱占耕地摸排工作情况报告【第三篇】
全市国土部门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变职能,优化服务,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认真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针对用地需求量与耕地保有量的矛盾突出问题,从2010年第十次土地卫片xxx启动“15号令”实施问责以来,严厉打击违法用地犯罪行为,2012年违法用地面积下降,违反耕地面积下降60%,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从降低到,目前全市违法用地总数控制在11%、未超越国家红线15%的限度、排序全省倒数第二位,违法占用地呈下降趋势,实现“保红线”目标。主要治理措施有四个方面:
(二)强化严厉打击手段。全市各级国土部门创新执法方式,采取卫星遥感监测、违法用地事前制止、督促检查上下联动、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典型案件公开查处、触犯法律追究责任等手段,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犯罪行为。2009年以来,不完全统计,全市共移交公安机关涉法土地案件32案33人,查办违法犯罪线索19件,侦破自侦案件48起,移送起诉42人。
(三)持续开展专项行动。2012年以来,开展卫片执法、查处变更规划、清理规范用地、非法转让土地专项治理行动,查处148宗违法用地、收缴罚没款万元,没收建筑物万平方米,查处变更规划45宗,收缴罚没款657万元,出让金亿元,累计处置土地34344亩、其中盘活置换用地7420亩,为“国省市”重点工程规范用地手续160宗22887亩、公开出让37宗2266亩、已收回罚没款万元、各类规费(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和土地出让金亿元。
(四)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全市各级国土部门依法行政,严格建设用地预审预报、约谈承诺制度,审批用地从各个业务环节严格把关,谁办理谁监管,建立内部会审、执法监察、反馈预警机制,对违法用地行为实现一票否决制。积极做好重点工程项目用地保障,对重点项目应急用地、临时用地、农业设施用地全程跟踪,减少环节,加快审批。结合全市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的分析和预测,合理布局,科学分配规划期内主要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各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加强土地监管,主动服务大局,努力争取增量、盘活存量、管好流量,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
法律解释:违法用地指,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土地或通过非法交易取得土地使用权;违法建设指,建设单位或个人未依法取得国土、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擅自改变批准内容的建筑体。
通过调查研究、情况分析,有四方面的问题应该高度重视。
(一)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全市各级土地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基层监管队伍薄弱、人员缺乏,有的国土所只有1人,就市、县两级国土监察执法大队不足120人,监管全市6956平方公里国土资源确实有很大难度,查处违法力量有限,暴力抗法时有发生。
(二)违法用地依然严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在全市10个县区不同程度的存在,小店区、晋源区、尖草平区被市政府确定为违法用地易发区,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改造、宅基地开发、非工程建设、国道省道两侧、农村撂荒农田”等区域土地违法问题较为突出,用地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和“非法交易、非法转让”等违法违规现象。仅2012年全市村民宅基地违法用地宗数占到违法总数的18%。
(三)土地违法追究偏轻。《土地管理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中规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给予行政警告、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追究刑事责任。在土地执法实践中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很难执行,多数违法用地行为以行政处罚为主,因违法成本低,追究责任轻,处罚力度小,导致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犯罪行为不断滋长,治理难度加大。
(四)规划用地监管较松。因受利益驱动,在用地立项、规划、审批、施工、建设等环节,普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相关部门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尚未形成,监管规划用地情况有一定缺失,致使一些用地单
乱占耕地摸排工作情况报告【第四篇】
今年来,xx县自然资源局通过组织学习、协同配合、强化问责等方式,惩防并举强力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学习,切实增强耕地保护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县自然资源局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切实将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一是抓学习教育。通过上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政府专题会学,协调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村(社区)学等,认真学习领会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有关文件精神。着力通过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学习,促使全县各级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耕地保护的政治自觉,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今年以来,学习耕地保护有关法律法规3次;涉及职能部门学习20余次,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学习20余次,村(社区)“两委”会学习100余次。
二是抓宣传引导。整合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乡村驻村工作队及村(社区)“两委”等力量,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群众会、院坝会、座谈会等,进村入户宣传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解读耕地保护相关政策精神,通报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违法案例。同时,在县城区和各乡镇(街道)赶场天人员密集处摆摊设点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用地疑惑。通过高频次和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群众牢固树立耕地保护“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心,切实增强群众依法用地意识。
三是抓氛围营造。结合世界地球日系列宣传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违法占地典型案例等制作成宣传海报,将海报张贴在全县各村(社区)醒目处。发动全县人民群众将省自然资源厅处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十个一律”规定(以下简称“十个一律”)通过qq、微信、微博等广泛转发。同时,制作耕地保护政策摘编手册发放至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浓厚的`耕地保护宣传氛围,促使全县各级各部门将耕地保护镌刻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
强化工作措施,凝聚合力,形成长效机制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通过细化措施、部门联动、奖惩并举的方式,牢固建立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防护网”。
一是落实管控机制。印发了《xx县耕地保护“五个一”管控机制》。着力通过“一张底图”明白保护区域、“一套措施”严管耕地用途、“一个班子”强化责任落实、“一抓到底”坚持常态管理、“一票否决”严格追责问责的“五个一”管控机制,实现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发生、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零”发生、违法违规审核审批占用耕地“零”发生。
二是落实管控职责。建立县、乡、村、组(网格员)、承包经营主体五级管理体系,对耕地保护实行网格化管理。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对全县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对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每年召开两次以上会议对辖区耕地保护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耕地保护工作落实情况;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村民组组长(网格员)对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耕地承包经营权户要落实耕地保护直接责任人责任,严禁买卖、非法流转耕地,乱占耕地建房等行为。
三是落实管控奖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通过州人民政府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层层签订《xx县耕地资源和矿产资源保护目标责任状》,明确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从严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通过管控、激励等多措并举,做到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非农建设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通报至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作为领导干部评先选优、综合考核评价、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粮食安全考核、领导干部问责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推进整改问责,压实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将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抓牢抓细抓实,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违法违规用地“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一是狠抓存量整改。制定印发《xx县耕地保护暨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工作方案》。对违法违规用地3个方面的145个问题制定“时间表”,画出“路线图”,明确了牵头县领导、责任单位、协助单位、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等,切实提升整改效率。20xx年度,省农房办共下发我县违法图斑85个,涉及面积亩,耕地面积亩,已整改到位70个,未整改到位15个,整改到位率%。20xx年以来,省农房办共下发我县违法图斑10个,涉及面积亩,耕地亩,已整改到位7个,未整改到位3个,整改到位率为70%。
二是坚决遏制增量。将耕地保护使用监测情况纳入“1+3+n”基层社会治理考核内容,考核各部门、乡镇(街道)及党政主要领导,村(社区)及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网格员、村民组长履行耕地保护职能职责情况,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严肃追责。结合地灾、生态巡查工作,加大违法占用耕地及违法改建、扩建、加层等违法建房的排查力度,对新增乱占耕地行为实行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把新增乱占耕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不力、监管失职失责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在目标绩效考核奖励、评先选优等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同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新增违法占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对第一举报人奖励人民币500元/起,费用从属地管辖村(社区)年终考评奖金中扣除。对乱占耕地、违规审批、巡查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涉嫌违纪的,提请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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