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字]平凡的世界随笔实用(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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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随笔300字【第一篇】

一开始我是不知道读什么书,又该如何写这种读书笔记的。闲暇的时候仔细想了想,好像从上了大学之后就再没有好好地读过一本书,一本真正的可以给人以感触能够令人深思的书。当然这一年半来我也是读了好多书的,不过都是选幻小说之类的,粗略估计读了不下20本有两亿多字吧。然而仔细回想却想不起看了这么多小说给外带来了什么有意义的东西,如果非要说有的话,应该就是夜晚熬夜带来的疲惫,上课分心带来的考试挂科以及整个人的颓废和与现实脱节。想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就在想我的大学除了从一开始谈了一场让自己几近颓废的恋爱之后就再也波澜不惊,没有可以值得回忆的东西。我开始反省开始自责,难道我就甘愿如此平凡的过下去?难道青春不应该是轰轰烈烈回首也无怨无悔?难道大学不应该是一个热烈的充满激情的舞台?从性格上讲,我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喜欢闲适的生活,喜欢随自己的性子过自己喜欢的生活。我的性格决定了我是一个喜欢平淡的人。思想上与性格上的冲突我变得很矛盾,我既喜欢做一株漫漫山野里无人问津的小草,又在羡慕冬日里梅花迎寒怒放的热烈与勇敢。我甘于平淡却又不想选择平凡。我不禁在想平淡是否就代表着平凡。平凡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开始思考,开始寻找,我急需了解平凡的意义来给我的性格和思想作一场能够缓和矛盾的调解。这个我已经知道我该读哪本书了。《平凡的世界》,我需要在书中寻找我需要的珠玉。

这应该是1篇读书笔记,大概就是写出自己的感触之类的。一般来说要给学校上交的读后感之类的文章基本上是要求思想积极向上的,然而我甘于平淡的这种性格注定是让我写不出别人需要的那种东西的,如果我认真来写的话。不过一千个读者总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自己的想法也不能总是因别人而存在。所以,弱水三千,我就只取我需要的那一瓢了。

我向来喜欢书卷的气息,喜欢徜徉在文字里感受文章里包含的喜怒哀乐,对于读书往往有自己的理解与看法。我很喜欢路遥写作时的出发点从小处着眼。书中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以小看大,于无声处听惊雷,平凡中显示出不平凡。这是我一贯对写作的看法与原则,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小事情中未尝就不能表现出复杂的情感与认知。同样我也看到了路遥笔下平凡的主人公体现出的不平凡。最明显的例子便是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这本书中包含了太多的苦难,让人悲悯,让人唏嘘,让人嗟叹。但它却是那个时代生活最真实的写照。正是这种真实,正是这些苦难,表现出了人们在逆境中最真实的一面,无丝毫虚假,让人的情感产生深刻的共鸣。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战胜困难,摆脱束缚,人们对美好生活有着向往,细细体会着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他是平凡的,所以他会经历如此多的苦难;他又是不平凡的,因为他经历了如此多的苦难。

大家在读小说的时候总会有一种代入的倾向,把自己带入到主人公的角色中去,代他去经历,去体会。对于这本书来说,由于时代的原因,我们很难对他们经历的苦难有切身的体会。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将自己的人生经历与主人公的经历进行类比,或来得出一些针对自己的结论,或得到有震撼心灵的心得,这也是一种心灵的洗练,思想的升华,生活的沉淀。我思考了很久,似乎从少平、从平凡的世界里有所的,却又难以形容。我渴求在书中找到一个支点,一个思想与现实矛盾却又平衡的支点,但是我始终无法完整的总结出来来作为一种信条伴随自己左右。 我不由得变得烦躁,变得犹疑。这个时候我选择了出去走走,找到一个安静的无人打扰的地方放松自己的心态,也许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对于这个想法我没有丝毫怀疑,以往也是这个样子,从我的性格出发潜意识里生出的念头往往是适合自己的。想到这里,蓦地我好像抓住了什么东西,一种称之为灵感的念头便慢慢浮出了水面,浮进了我的脑海。是的,甘于平淡是自己的性格使然,由自己的性格出发做出的种种选择与决定无疑是最适合自己的,由此可以促成自己最佳的精神状态。如果将我自己比作一张弓,性格便是拉弓的手,当精神状态达到一个完美的和谐的状态,弓便被拉满了。有诗云: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那么此时我又该瞄准哪个方向?箭指哪个目标?孙少平平凡的一生中做出了不平凡的事情,作为新生代的我们又岂能让旁人专美于前?是的,我甘于平淡又不甘平凡!我19岁了,生活于别人眼中的那段渴求拼一个阳青生夏,换一个青春无悔的激情岁月 ,我的思想在躁动,我的激情在燃烧,堂堂男儿谁不渴望热血,谁不想拥有是七尺男儿,生能舍己,做千秋鬼雄,死不还乡的气魄?我甘于平淡又不甘平凡。我闲适于春的温润,又欣赏于秋的凛冽。有人说,人的伟大来自于思想的伟岸与深邃,文字与书籍更时思想的载体。我是一个喜安静,多愁善感的人,经常会经自己的感触诉诸于文字,或温婉、或悲伤、或炽烈、或幽远。这些文字都寄托并传达着我的思想,诠释着我对世界的对自我的认知。也许我的文字并不完美,我的思想上更不能称之为伟岸。但它是属于我自己的,自由的,源于本心的,带着我的烙印。我的生活上可以是平淡的,我的思想上却是波涛汹涌的。思想的海洋里,我是那个弄潮儿。想到这里,我意识到这是自我认知中第一次对于自己的肯定,我也明白了那满月之弓该将箭发之于何方。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平凡的意义对于各自而言都是不尽相同的,但那却是最有意义的。于我而言,平淡的生活是我本心的期许,性格的追求,是为生活的平凡;思想上的热烈是灵魂更高层次的追求,是完整的生命个体存在的意义,是为活着的不平凡。这两者之间并无本质的冲突,却因个体的存在有了难以调和的矛盾。读《平凡的世界》,就是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或者说在两者间找到一个支点使之平衡。而读完之后的现在,我已经找到了这个支点文字。我是一个喜爱写作的人,思想上的诉求可以用文字来表达,而文字又给予了我安静闲适的时光这是一个甘于平淡的人最喜爱的事情,并且创作不至于让我变得懒散、无所事事。思及此处,我更加的欣喜于自己读书的收获。

读《平凡的世界》,我也有很多其它的深刻的感触,比如对于爱情,对于亲情,然而这些并不是我最想表达出来的。弱水三千里,我只想把这取得的最得意一瓢给大家看,因为从这一瓢里映照出了我目前生活的意义之所在,它让我不再感到迷茫。

平凡的世界随笔300字【第二篇】

天气,好冷。

家里能关闭的门窗都关闭了,一个冷冰冰的世界与我隔绝,在家这个怪物的肚子里,透过玻璃也就是它的透明的孔窍,一丝丝的洁白的雪铺着,是的,昨晚,在我合上书的时候,它就是那样轻轻来到这个世界,一朵朵莲花盛开在我的梦境。

起的好像有点晚。

对啊!拿起手机一看,电量不足,它都为这冷的天消耗了最后一点的热量么,怪不得它早上没有闹腾。

也不是很晚,七点半而已。

映入我眼帘的白,哦,是雪,是雪诶!不经意间的见,有点让我猝不及防。

一件早已经在我记忆中沉下去很久的事情又翻腾起来。一只飞来的雪球同样让我猝不及防,不是因为我看到雪才想起来,而是我又翻开了《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在第二部最后有一场雪活在纸上,第一次翻开它的时候刚好也是一场雪,纷纷扬扬落在那个枯燥重复又重复的高中时光里,人冻僵了,时间好像也凝固了,在看小说,那时,我只是在课间看,课间有人恶作剧,一只雪球不偏不倚砸到我的桌子上,顿时雪花飞溅,衣服上书上满是雪渣滓,不知为什么我当时只是站起身来抖了抖,跺了跺脚,拍拍书,又翻了一页书,坐着看起来,我甚至连头都没有抬一下,雪球是谁扔的为什么扔,故意还是失误,我都不想知道,我只想知道书中故事的结局是这样的。我好像也不是那么想知道故事的结局,如果只是看结局的话,尽可以直接翻到最后一看,不过几秒的时间而已。

一只手拿着那种便携的小台灯,一只手按着书,窗外的白缓缓流进来,挤兑着屋里的黑暗,在眼前的一点点的光带着书页上的字飞到我的眼睛中,就这样我读到了晓霞去世的那个章节,读到了金波寻找那个藏族姑娘而一无所获的那个章节,读到了少平受重伤的那个章节,读到了秀莲确诊为肺癌那个章节,读到了金秀向少平示爱的那个章节,最后少平回到了大牙湾煤矿,迎接它的是恵英明明和小黑子。

这个故事好像就这样结束了,

这个故事还没有结束,

人生有多少不确定因素,或悲欢或离合或生离或死别,

爱情是一朵花,开在青春的岁月,即便最后没有结果,也曾经存在过美丽过,这就是爱情的最大魅力,想到这里我用手抹了抹眼角,揉了揉眼睛。

少平和晓霞,金波和藏族姑娘,轰轰烈烈爱过痛过,能不能说是悲剧的结局,我个人不想以悲剧来概括。

悲剧是把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你看,但是在这个故事中爱情是最美好的一份,然而恰恰是爱情成就最为美好的永恒,爱情它没有毁灭,虽然没有结果,但是成就永恒的美丽,美丽的永恒。

《平凡的世界》结局是喜剧,但是情感上不会认同,悲喜已然分不清了。那就不要分清楚吧。这就是这部作品的伟大之处,把这个世界最平凡的伟大之处呈现给你。不要惊天动地,只要刻骨铭心。这个国家和个人承受的苦难,是在平凡的世界中最值得记忆的东西。

书翻到最后一页,这个上半夜也走到了最后一个小时。然而我依旧在想,躺在被窝里,迷迷糊糊

一睁开眼,一个崭新的清晨。

平凡的世界随笔300字【第三篇】

入春,才开始落雪,积蓄了一冬的纷纷扬扬这几天缠绵上演,我立于斗室,拉开窗,白色晶莹的雪花竟随风势滚滚涌入,虽然未曾落地就转瞬融化,却如此自然地净化了我的呼吸……

每个人都有一扇心窗,拉开它,把喜欢的迎入自已的世界,关上它,就把厌恶的拒之门外,这一开一合的动作是否是在一笑之间亦或一叹之间完成,问谁才能做得那么潇洒……

一春一秋中那么多人跃入我们的眼眶,职场中严肃的上级、各怀心机的平级,借以谋生的饭碗机构总是盛不下浪漫和闲逸,发号的施令有时像酒一杯又一本地灌给我们,这些人尽管活跃在我们的眼中,心窗却决绝地对大部分人关闭,也可能想拒之的不是这些人,而是哪种氛围……

男人世界中的哥们,女人天地中的闰密,这样的我们,彼此进入的是对方无城府的心,那里有广阔的平原,一任现实中烦恼的浊流在这里流淌、蒸发、像融化的雪花一样自然的消散……

如同大街上那么多牵手的情侣,他们知道爱情开始于何地,却不知它会消散于何时,相逢必然是恩泽一场,可情路上却永远是沼泽无数、不管暗流涌动中牵手几时,把你开窗迎入我的世界的哪种痴情,永远值得感动……

感谢我生命中的那些朋友,我的世界清贫的没有风情,只有几株淡竹、一壶薄酒、半盏香荼,但你们仍能不离不弃……

“还不做饭,发什么呆,”老婆一句话让我从风花雪月中回来神来,才发现原来我的世界还有油盐酱醋、甚至辣椒、其实世界由不得我们什么都关在外面,有风情就一定会有风雨,有风景也就避免不了有凋零,酸甜苦辣才能烹饪成一道大餐……

平凡的世界随笔300字【第四篇】

我在读完《平凡的世界》时,我内心有很大触动,对于别人来说,每个人都是平凡的,但是对于自己却是一个不平凡。

让我心想最深刻的是孙少平,一个家境贫穷的孩子,一个连饭都吃不饱,每每只能依靠土地来生活的人,却在命运的道路上走出了精彩的曲线,是的,曲线,虽然最后的结局是好的,但是中途所遇到的困难是我们无法想象的。

《平凡的世界》作者路遥,题材选自农村的双水村,以少平,少安为主人公讲述了两个平凡的人在历史的进程中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以自己自强,勤奋和顽强来获得大家的认可和尊重。

想到我自己,生在幸福的二十一世纪,不愁吃不愁穿,不像孙少平在高中时期每次连两菜都买不起,每天只能悄悄吃萝卜红汤和两个黑馒头,对于他这种高中生来说,两个馒头又怎够吃?可是他吃不起。也不像他每天在烈日下进行着半劳动半读书的生活,可我连上个体育课都叫累,他是农村长大的,我是城市长大的,他懂得自强,勤劳,顽强,而我蜜罐里长大。

对生活,梦想的追求,表现出主人公的伟大。他有失去爱人的痛,还遭毁容的风险,如果是我,我早应被这些挫折打击的抑郁了,可是,他重拾信心,又迎接新的挑战。他并没有抱怨命运的不公,而是在他的平凡里寻找自己的不平凡,勇往直前!我们应该学习他,学习他那种精神,来勇往直前!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但平凡不是随意困难便能打倒的,我们要在命运里寻找自己的不平凡,学习自强的精神,去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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