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自我检视问题清单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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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自我检视问题清单篇1

区纪委:

根据**纪委《关于省纪委督查组督查**反馈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我办认真分析研究了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汇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一)存在问题

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一岗双责”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2.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执纪监督力量不足。

(二)整改措施

1.增强责任意识,构建责任体系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主体责任的宣传教育,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主体责任教育同开展、同落实,在机关党委会、政府办党组会上专题研究,并要求党组织书记一年至少上一堂党风廉政党课。二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实行分级负责,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坚持谁分管,谁负责,各分管负总责;实行分项落实,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到每个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明确牵头股室和协办股室。三是健全内部责任网络。坚持“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的业务,谁负责源头治理”的要求,着力强化政府办各股室的廉政责任,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责任层层分解;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来进行廉政谈话,对干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和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

2.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督查

一是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上级重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威慑。二是加强对干部工作作风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的行为,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今年以来,我办未发现一起违反党纪国法的案件。

二、脱贫攻坚落实方面

(一)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帮扶干部业务不熟,精准推进指导性不强、效率不高,对全年脱贫攻坚工作没有系统安排,扶贫工作基础不扎实,存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现象,被动应付较多,自身深入村组较少。

2.精准落实不到位。有的帮扶干部去贫困户家中次数不够,去了也只是打打照面,问问情况,既没有落实帮扶举措,更没有跟踪帮扶问效,在具体帮扶过程中没有做到因户施策,帮扶思路不广,帮扶举措不多,在调动贫困群众脱贫攻坚积极性、激活内生动力等方面做得不够。

(二)整改措施

1.进一步压实脱贫责任。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要求挂联领导要把挂联村的扶贫工作提上日程,不能只是简简单单去几次,而是要实实在在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发挥作用,带动村上形成浓厚脱贫攻坚工作氛围,带头落实上级部署,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带头推动具体工作。帮扶干部按照每月至少下村1次的要求,切切实实把这次工作做实、做细,要把贫困户基本情况摸清吃透,还要积极帮助贫困对象协调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实施、争取信贷等具体工作,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落实到户到人。第一书记要按照每月下村不少于10次的要求,全面协助村两委做好该村的脱贫攻坚工作。

2.进一步落实脱贫政策。一是要吃透政策。各帮扶主体,无论是挂联领导还是帮扶干部、第一书记,都要对扶贫政策进行深研细读,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懂得运用。二是要用活政策。实地调研,把政策与贫困户的需求进行精准对接,在帮扶过程中注重综合施策、因户施策、因人施策,以政策的多重叠加,为贫困户带来最大的受益。

政府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一如继往地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指示,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采取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此来促进各项工作的健康稳步推进。

党风廉政建设自我检视问题清单篇2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后,进一步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切实增强各级党员自身廉政建设。我作为一名药监系统的普通党员,时刻加强自律自警意识,认真对照《廉政准则》做好自律。现将个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学习实践中,过于自信,觉的自己是普通党员,不是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一切腐败的东西都离自己很远,没有必要学习这些制度。总是浅尝辄止、一知半解。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二、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反腐拒变防线,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二是牢记"两个务必"。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正确对待地位、名利、权力,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廉政的长城,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少琢磨组织上给了我什么,时刻想着我为党和人民做了什么,真正做到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二)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

作为药监系统工作人员,我认真遵守机关管理制度,注意从思想源头上下功夫,按照党风廉政的有关要求,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一是在工作中,我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勤勤恳恳地做好各项工作。二是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办事,公正做人。

在勤政廉政方面,本人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强化廉政自律工作,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廉政准则》要求为准绳,克己奉公,勤政为民,更加坚定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党风廉政建设自我检视问题清单篇3

近期,县纪委就“着力解决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这一课题,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中进行调研。通过调查,近年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大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逐年提高,但仍存在制约稳定和谐发展的矛盾和问题。现就调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务公开不规范。调查显示,各村庄进行了村务公开,但公开存在一些问题,村级财务公开不及时的村庄公开栏中只列出了一些大项目,没有具体细分的专业术语的人们也有难以理解的村庄,费用也存在白条入账现象。

2、干群关系不和谐。一些集体经营项目和工程承包,没有规范的操作程序,承包自由性大,村干部有机会个人租赁,如现场租赁、水库、养鱼池承包等村干部对上述扶贫和救济金分配不公平的现象,现在村干部,特别是村书记、主任

3、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不足。强农惠农政策在某村落落现实,执行中发生折扣现象。特别资金没有全额支付,发生了挪用征收费等问题。据个别村群众反映在安排宅基地时,不公示,随意改变占地用途,乱建的现象不极力制止,又不上报,因而影响新农村的规划和发展,同时浪费土地资源。去年调查的凤山村原支书周继龙挪用大量征用金是典型的挪用土地补偿金行为。

4.监督机制不完善。一些党员、基层干部老好人,害怕伤害和气,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能监督。对于应公开的政务、村庄。

以及一些敏感、重大的问题,一般党员群众知之甚少,想监督而又不能监督,还有些党员干部汇报思想、报告工作避重就轻、轻描淡写,不批评别人,也不愿别人批评自己,群众看起来是雾里看花。

(二)问题的原因

1、思想认识还有偏差。有的乡镇党政“一把手”和村两委的领导干部在农村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思想认识不高,只是口头上说说,喊喊重要,工作上被动应付,只过太平日子,不出大乱就行。在工作中怕招怨是非、怕捅娄子,对存在的问题不敢认真查处,想方设法“包着”、“捂着”。表面工作由乡镇纪委书记应付就够了。甚至有个别干部认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抓得太紧会束缚手脚,会影响经济的发展,会影响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2、制度操作性不够强。各种民主决策、财务管理、村级集体资产的处置、村里工程项目的发包、土地转让款的使用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有些制度虽然比较全,但在具体操作时,存在着弹性大,甚至有的制度具体内容因用词表述不明确、不严密,导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机可乘。如乡村级招待规定中:除招商引资外,招待标准是有规定,但至于那些属于招商引资的却没有一个完整的界定,导致招待费不清楚。还有一些规定制度用词“原则上”、“一般应”这样具有极大弹性的表述,实际上赋予了执行者过大的自由裁量权。

3、监督还不够有力度。对基层干部尤其是对村干部的监督无论在方法手段还是在实际效果上都难尽人意。一方面乡镇的监督太软,乡镇把主要的精力放在抓经济发展上,能完成党委、政府各项中心任务的村干部就是好干部,在吃请方面认为是生活小节,在日常监督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另一方面,村级的监督太松。村干部不能像公务员一样,把时间、精力集中到村便民服务站集中办公。村级缺少专门的监督组织,有的监督成员甚至与村干部有一定亲属关系的人员,对村级重大事项上不按制度操作,没有专门的监督机构来处置。而且村干部往往因利益结成共同体,相互监督形同虚设。同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与责任追究相对薄弱,缺少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特别是对村委会干部中非党员干部缺乏有效的纪律约束机制,在其违纪但不违法的情况下,罢免程序又难实施,很难处理。

三、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对策

1、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把好选人用人关,大力推行公开选拔、机关下派、回请能人等渠道选拔村党支部书记的力度。鼓励素质好、能力强的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就业任职。拓宽村级干部的选任渠道。深化“公推直选”村委会成员和“两推一选”村党支部成员制度,保证村民真正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选举权。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作用,狠刹农村换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二是保障并逐步提高村干部的待遇。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上给予优惠政策,提高村干部政治待遇。继续落实和完善村干部报考公务员的优惠政策。三是完善机制。从法律法规上完善村委会干部的罢免机制。研究制定非党员村委会干部的责任追究办法。

2、强化各方监督。一是真正构建覆盖乡村的监督网络。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明确村级 纪委委员、廉政监督员职责,在农村设置监委会、监事机制等。二是突出宣传功能。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法纪教育,突出抓好身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同时组织和鼓励广大村民参与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在村级公共事务决策上,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范村级重大经济事项民主决策程序,逐步推行村民代表会议票决制度,切实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是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严格规范承发包的民主议定、公开竞标等程序,防止由“一把手”个人或少数人指定,探索推行由县乡负责村级集体资产处置、资源开发公开竞价和招投标等事宜,。在财务管理上,健全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职能,村务公开必须及时、全面、真实,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落实中央惠农政策,进一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突出重点,围绕土地承包、征收征用农民土地、城镇房屋拆迁、宅基地审批等农村热点问题,重点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以及侵害集体和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在新农村建设中搞“假政绩”、“重要”工程的行为。畅通信访渠道,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化解矛盾,注意研究基层党员干部发案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执纪办案水平。同时,要举一反三,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四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问题。乡镇党委书记要履行好乡镇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行一岗双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党支部延伸,积极推行村级干部诺廉、述廉、评廉等做法,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纪委书记要真正做到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乡镇党委政府要给予乡镇纪委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正常开展。县纪委要加强对乡镇纪委的指导,统筹乡镇纪委的办案力量,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解决乡镇纪委在办案工作上存在的打不开情面等问题。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民政、农经、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打总体战,共同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自我检视问题清单篇4

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充分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稳定、加快发展的重要条件。党组织同广大员工群众最接近、最密切,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党的威信,影响到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一、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思想认识不到位。当前,部分党员干部缺乏系统的党风党纪和政策法规学习,党性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不能很好的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入。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少数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足。误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会影响企业的改革发展,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对立起来。二是个别党员干部对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错误地认为监督就是对自己的不信任。

2、教育方式不新颖。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教育中,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不扎实,没有认识到思想教育的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造成学习教育形式呆板,手段单一,对党员的学习教育缺乏影响力,教育工作只停留在有计划、有记录、有笔记的肤浅、表面现象,形成一种以完成任务为目的的低层次循环,以致一些党员对党风廉政教育的不重视。

3、内部监督不到位。有的基层单位内部监督不强。有些党员干部怕被报复、怕伤和气、怕招麻烦,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一些单位内部监督机构不完善,在干部选拔、优胜评选、先进评选等方面内部监督不到位等现象时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4、考核奖惩不及时。有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

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力度还不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未能与先进评比、工资奖金等方面挂钩,考核奖惩不及时导致不能有效地调动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且难以增强各级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责任制的自觉性。

5、责任追究不严格。查办党员干部违章违纪时,还存在讲关系、顾情面的现象,查处问题简单从轻,处理过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人为的放纵了违纪违法行为,助长了腐败不良之风,造成了责任追究效果的弱化,达不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

二、对策和措施

1、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努力构建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

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要做到这一点,我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要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发展观。

二要深入开展党纪条规和法制教育。通过党课、管理人员学习和各种会议等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条规、法制教育,使党员干部能够明白当为与不当为,避免出现因无知而违法违纪,进一步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三要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的廉洁教育。通过学习党风廉政宣传资料、单位下发的有关廉洁从政文件和观看反腐倡廉教育宣传片等,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四要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经常性地组织干部集中观看一些

警示教育片,接受警示教育,要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败、党性、党风、党纪、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从业意识。

2、加强党风廉洁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反腐倡廉工作长效机制

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全体员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文明创建、和谐稳定等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一要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从制度的角度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使各级管理人员能坚持原则、遵章守纪,同时管好自己的亲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发生反腐倡廉责任制追究案件和违纪行为。

二要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到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作用。在重大决策、敏感问题等方面要坚持集中研究、集体决定,更好的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

三要严格执行制度和考核激励制度。强化执行力度,保证企业管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要完善考核评比激励机制,确保责任考核到位。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各项评比、考核评价体系中来,形成落实责任制工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

四要严格执法执纪,确保责任追究到位。建立有效的追究惩戒机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责任追究存在的“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使反腐倡廉责任真正得到落实。

3、加强内部监督,形成党、政、工齐管共抓的良好格局。

一是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监督作用。从班子成员抓起,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廉洁公正的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好班子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民主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管理原则。二是加强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推行行政问责制度,明确行政问责的范围和程序,对工作失误要进行问责,坚决纠正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拖着不办的现象。三是充分发挥工会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定期对各级管理人员、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保证员工群众能对公开内容进行监督。

4、坚持“惩防并举”,保障信访举报渠道畅通。

要正确对待员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分析和研究处理员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预防为主,防惩结合”的方针,尽量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中。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支持正常举报行为,提倡和鼓励署名举报,建立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机制,并对蓄意诬陷领导干部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在查办案件中,继续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方针,真正做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惩治腐败者、追究诬告者,认真履行办案职能,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等行为。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就必须建设一支政治思想高,工作作风硬,战斗力强的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一是要加强自身建设,在人员配备上,要选配综合素质强的专职纪检、审计、监察人员;二是要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各种方式的培训,使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升综合素质,提高纪检监察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实践锻炼。鼓励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多到基层去,到问题复杂和困难多的地方去,从实践中汲取营养,经受考验和磨炼;四是加强监察队伍的纯洁性。对待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政治上高标准、生活中严要求。要求每一位纪检监察人员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求真务实的表率,做廉洁自律的标兵。

6、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打造具有特色的廉洁文化

廉洁文化建设是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途径,我们可以要通过生动活泼的渗透形式,大力加强廉洁文化建设。

一是形成合力,常抓不懈。把廉洁文化建设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分解落实,密切配合,各展所长,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构筑廉洁文化建设的大好格局。

二是加大投入,视觉渗透。通过电视站、铁鹰报、宣传栏、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廉洁文化建设,以党纪、政纪、条规知识、廉洁警句格言、模范人物事迹为主要内容。

三是大胆创新,百花齐放。抓载体。利用反腐倡廉的文学作品、影视作品、书画展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教育工作。抓队伍。要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文化素质,努力探索廉洁文化建设的规律,保证廉洁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抓作品。组织创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艺作品,发动员工群众讲廉洁事、唱廉洁歌、树廉洁风,弘扬廉洁文化主弦律。

四是总结推广,打造品牌。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推广各单位廉洁文化建设中好的经验和作法;积极组织举办廉洁文艺晚会和廉洁漫画展等健康有益的活动,让广大员工寓教于乐的同时也充分展现出企业的文化品牌特色。

党风廉政建设自我检视问题清单篇5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而采取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国务院1998年出台了[1998]16号《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中央精神,明确了责任范围、责任内容、监督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详细内容。各级党政组织,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制定相关制度,狠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党风政风逐步好转,社会风气有了明显的改变,实现了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在贯彻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试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存在的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作用不明显,责任制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具体来讲,在认识水平上,一些单位和部门还习惯于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之类的一般性单项工作责任制,没有真正站到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这样一个全局性的高度来认识,与经济工作同等重视,仍然属于“短腿性”工作。在推动力量上,各级党政“一把手”第一推动力的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单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组长只停留在会议讲话、发指示上,“只挂帅不出征”的问题较为普遍,远远没有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的局面,纪委和纪检干部“单打独斗”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实际作用上,目前落实责任制较大的动作只是年初分解、年终考核“两步曲”,领导干部出了问题的单位也如此,不出问题的单位也如此,落实责任制对廉政建设的实际作用并不十分突出。

2、责任制内容宽泛化,导致了工作的不规范性。一是在责任制的制定上,区域性差别小。各地各部门依据中央《规定》制定的一些办法、细则普遍存在照抄、照搬、照转问题,与本地实际结合不紧。二是在责任分解上,有的责任条款过于笼统,内容不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空挡现象;有的没有贯穿到日常业务工作中;有的“责任状”缺乏可操作性,党、政、企千篇1律,难于提出针对性强的硬性要求,因此各单位工作发展也不平衡。同时,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参与部门的职责、目标、任务缺乏细分,部门在具体操作时感到很为难。三是在责任考核上,多流于形式。在时间上,一般采取年终“赶庙会”式的集中进行,让人觉得考核是走过场,意义不大;在组织主体上,有的不是党委(党组)组织考核,而是以纪委的名义进行,而纪委对下级党政机关这个责任主体的考核,又变成了对下级纪委的工作检查;在考核形式上,多以听汇报、看资料、搞测评为主,很难了解到真实情况,也很难了解到不落实和落实不够的问题;在考核检查内容上也缺乏客观标准;在结果运用上,有些党委(党组)忽视了激励机制,责任制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选拔任用脱钩,存在责任履行好坏一个样的问题。

3、在责任追究方面,刚性约束力不足。一是对出现党风廉政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追究的执行主体不明确。对责任追究案件到底应由谁作出决定,由哪个部门负责查处,没有明确规定;知道出了问题,责任在谁头上,经常出现没有“操办人”的情况,实际工作中往往造成责任追究案件无人管的被动局面;二是追究的程度不明确。也就是对查出的问题应该上追几级,追到什么程度没有具体规定。由于责任制在追究方面的宽泛性、不明确性,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和决心,不可避免地受到人情观的影响,往往“对事不对人”,或是以集体责任捂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一来,畸轻畸重弹性很大,“畸轻”现象尤其明显。从近年来查处完结的案例分析,在责任追究上明显存在追究内容窄、追究干部职级偏低的问题,以往追究的案例大多是重大责任事故追究,而很少有因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受到追究的。

4、督促指导没有形成经常化。长期以来,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仅限于年初分解、年终考核,年初忙一阵,年终忙一阵,中间缺乏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导致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个别领导干部甚至不清楚自己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到底有哪些,致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管、失教、失察、失监,一些反腐倡廉重点工作在有些地方、部门落实不到位。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对策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扎扎实实地抓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做到责任分解明确具体、责任考核科学有效、责任奖惩严肃有力。

1、加大落实力度,充分发挥责任制的“龙头”作用。首先,要解决责任制的定位问题。关键是尽快促进责任制在各级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上和重视程度上由“纪委工作”向“党委工作”转变。各级党委要在年初党代会和《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中加以明确,责任制的落实要“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特别是政府的职能部门,更要强化并牢固树立“一把手工程”的概念,树立“为官一任,不仅要发展一方经济,保一方平安,还要抓好辖区内党的建设,坚决惩治腐败”的思想。其次,要解决落实责任制的“抓手”和载体问题。核心是实现责任制与反腐倡廉具体工作的紧密结合。准确把握落实责任制与反腐败具体工作的关系,要以全面深入地抓廉政教育、行业纠风、信访上访、案件查办、行政监察等重点工作作为抓手和载体,用反腐败工作的实际绩效彰显责任制落实的成效与水平。再次,要解决责任制落实力量的问题。目标是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大力支持的同时,把工作重心放在对同级党政班子成员的督促上,放在对部门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上。要建立起范围清晰的层面管理体系,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突出可操作性,规范责任制的任务分解。责任分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也是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与奖励的前提,因此,责任分解应当遵循“明确、具体、可行性”的原则,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就是要责任到人,层层分解责任目标,要让“工作没有落实是哪个部门的责任,落实不好是哪个环节出的失误,出了问题是谁的责任”一目了然,便于奖惩和追究,否则,“责任状”只能是一签了之,没有什么实质意义;具体就是要便于操作,一方面在形式上要改变千篇1律的模式,党委部门、政府部门要有区别,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要有区别。另一方面,在内容上要改变宽泛化的模式,要根据各级各部门的具体职权和业务,在反腐倡廉工作和责任制的任务分解上突出部门特色,让责任单位及领导易于把握,便于操作;可行性就是责任目标要定得适度,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要从当地和部门实际出发,既要让责任单位有压力,能推动工作上台阶,还要兼顾条件和能力,便于责任者执行落实。

3、突出科学性,完善责任制的考核方法。责任制的考核涉及到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怎样使考核更科学化”的问题,另一个方面是“怎么科学运用考核结果”的问题。前者应该在严格性上下功夫,深入探讨考核内容、参与主体、考核方式的科学性;后者则应该在完善奖惩激励机制上下功夫,解决好责任制落实情况与评优选先、干部任免相结合的问题。结合当前实际,首先,考核内容要科学有效。要突出考核重点,不能面面俱到,除总体评价占一定分值外,关键要看各单位牵头承办的反腐倡廉各项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在分管范围内是否存在因失管失教、失察失监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其次,要扩大考核参与面。在保证以往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等考核成员单位人员比重的前提下,可根据被考核单位的职能和承办反腐倡廉主要工作,适当吸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群众参与测评,以填补“小圈子”评“小圈子”的不足,扩大意见反馈面,增加考核科学指数。再次,考核形式要多措并举。考核方式需要兼顾科学性和实效性,使考核的组织形式与结果运用在时间上紧密结合,在效果上互相促进。在继续坚持年度考核的同时,建议增加换届考核、届中考核、离任考核三种考核方式:换届考核,就是一届党委(政府)自选举产生至新一届委员会(政府)产生之前,对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全面考核,其考核结果要作为换届人事安排的重要依据,以较好解决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两张皮”的问题;届中考核旨在弥补换届考核周期过长的缺陷,侧重于经验总结或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是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动态考核;离任考核是在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调离或拟调离之时所进行的考核,可参考考核情况决定干部的去留,同时要将离任审计纳入考核内容。

4、突出严肃性,紧紧围绕案件查处强化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所在,没有责任追究,板子不打到具体人身上,责任制就是一句空话。实行责任追究,是案件查处工作的延伸,要紧紧抓住案件查处这个重要载体,解决好追究中遇到的“追究难”和“难追究”的问题。首先,责任追究要以案件为切入点,有案必追。要抓住案件查处、纠风治乱、执法监察和党风廉政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弄清问题形成原因和背景,不仅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还要实行领导问责制,查清领导责任,从根本上消除责任追究中的“盲区”和“空白点”。其次,责任追究要以案件审理为平台,究责必公。案件审理的原则、要求和程序,都是用纪检监察条规的形式固定下来的,有着不可逾越的严肃性,把责任追究纳入案件审理程序,就可以解决责任追究中“不好追究”和“不能追究”的问题,可以避免“定性不准、畸轻畸重”的现象。再次,责任追究要强化刚性约束力,执纪必严。通过对案件的介入,就可以用案件查处的刚性约束来解决以往遇到的“不敢追究”、“弱化追究”的问题。同时,在责任上追的级别上,应从责任制一级抓一级的实际考虑,上追一级为宜。对于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事故、恶性案件及重大腐败案件等,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考虑上追多级,以警醒各级领导干部。对发生在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身上的问题,领导干部主管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都要追究领导责任。

5、突出实效性,创新责任制的日常督导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手段。在坚持抓好常规性督导工作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和尝试新的行之有效的督导措施,并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坚持党委半年听取党委常委、政府组成人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制度。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也要听取分管系统、部门履行责任制的情况汇报。二是完善对反腐倡廉专项工作的协调、调度制度。在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机制的同时,加强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牵头部门的协调和调度,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定期检查、召开调度会、个别指导等方式,压担子,教方法,保证各项任务落实。三是日常督导形式要多样化。建立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下级党组织、政府部门和企业制度,每位班子成员要定期深入联系点,了解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基层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纪委常委会要定期听取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的情况汇报。同时要辅之以重点工作调度会、协调会、专项检查、发督办函等其他形式。四是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并设立公开电话和举报箱,欢迎群众监督;要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直接监督责任制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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